组织参加网络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山大学组织参加广东省“大中学生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律进校园、进课堂”,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为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奠定基础。根据省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大中学生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促进学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宪法基本原则与精神的理解和掌握,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组织参加此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任务:负责组织领导参加此次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开展工作。
由甄怀印担任此次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联络人,具体负
责联络、协调、上报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竞赛时间:
(二)参赛对象:
(三)参赛方式
1.登陆网站
参赛学生要在12月1日至15日内登录南方新闻网(网站:)、法治广东网(网址:),点击“广东省大中学生法律知识网络竞赛”专题页面,或者通过手机扫描竞赛网站二维码(附件1)登陆专题页面。
2.实名注册
登陆网站后,需要进行注册。注册时必须填写学校名称、年级及学生姓名和手机号码。(省组委会将负责学生信息保密)。
3.题目练习
竞赛前期,学生可以进入该网站题库进行练习,竞赛题目均在网站题库中抽选。
4.题目作答
竞赛时,竞答系统每次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0道题目形成一份竞赛答卷,由学生进行作答。在答题过程中,允许复核并修改答案,点击“提交”后则不能再改动;系统在竞答结束后当即显示答题所用时间和得分。
(四)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15名。对于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由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发文予以通报表扬。
2.个人奖励。一等奖5名,奖励平板电脑一台(价值1000元左右);二等奖100名,奖励8GB优质U盘一个(价值50元左右);三等奖500名,奖励30元手机话费。对个人获奖,仅颁发奖品,不再另行下文表扬。
(五)奖励办法。
1.本次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参赛率(占分值60%)和学生参赛平均成绩(占40%)情况得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产生本次活动的优秀组织奖。
2.由系统从答题正确率在70%以上的学生中,随机抽取产生个人奖。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活动部署阶段(11月20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二)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1月21日—11月26日),各系宣传、动员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此次竞赛活动。
(三)第三阶段:统计参赛学生名单阶段(11月27—11月28日),各系按照附件2表格统计好参赛名单,以电子档形式发至邮箱:****************。
(四)第四阶段:正式报名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各系组织学生到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五)第五阶段:学习阶段(12月1日—12月7日),各系组织学生到报名的网站题库中进行学习。
(六)第六阶段:竞赛阶段(12月8日—12月15日),各系组织学生参加网络竞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系要把此次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部署。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系要采取各种形式如宣传栏、班会课、QQ群等,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保障。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跟进本系学生参加此次竞赛活动的宣传、组织、参赛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网站二维码
附件2:参加法律知识网络竞赛学生信息表
*******
2014年11月18日
附件2
参加法律知识网络竞赛学生信息表
系别负责人
注:请各班团支书在11月25日前以电子档形式发至我的邮箱:****************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