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管理办法4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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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管理办法46816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46816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46816基建工程管理办法(暂行)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工程 (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修缮工程等)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美化公司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计划.第三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建全监督机制~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是指对我公司工程建设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实施、调控和监督活动~是我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职责第五条基建项目部是我公司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工程建设管理的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二,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总体规划和勘察设计~报批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施工许可和其它政府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三,负责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审查~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四,编制工程建设经费年度预算方案、进行年度决算、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年度工程建设计划~负责工程建设进度管理,,五,制订工作计划~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制定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工作程序,,六,组织建设项目和设计的招标活动、做好工程招标期间的保密工作~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建设监理任务发包~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规范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监督各有关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七,负责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对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定~组织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比,,八,按国家有关标准对工程实体、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核查、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九,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十,组织工程初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十一,组织参建单位按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文件归档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按级报送~统一保管,,十二,公司赋予的其它职责。

基建工程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基建工程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基建工程的管理办法是什么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所以很多的公司都会实行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学院基建处针对各个单体项目,在建设前期、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各个阶段进行前期策划、系统计划、实施控制、组织协调和信息管理等项工作。

项目管理依据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建设项目工程的规范、规程与技术标准。

市总工会、市教委有关建设项目工程的有关规章制度。

学院领导班子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令及其它有关的决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文件。

与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承包方等相关方签定的工程合同或协议。

完整的工程项目设计文件。

项目管理的目标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管理监督承建商,使基本建设各项单体建设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及单体总承包合同下规定的各项奖项及要求,满足各单位使用功能,达到学院确认的建筑观感效果。

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力争在学院制定的各项目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工期进行进度控制。

工程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建设成本,追求投资效益,力争在项目批准的投资额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建设。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督促、管理承建商达到文明工地标准,定期进行各项安全措施检查,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降低风险,安全文明高效的进行施工建设。

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为学院各系、部用户服务,积极配合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

项目管理的组织构成基建处根据项目规模和功能定位,择优聘用各项目负责人及各类配套、专业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建设的前期、施工及后期三个阶段,运用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手段,实施合同、质量、工期、费用、资源和信息等项管理,同时进行与政府职能部门、学院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用户单位的联系协调,以及与基建处内各岗位的相关配合工作。

项目管理也可按照市总工会的有关规定,根据需要委托专业管理公司管理。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工程开工管理 (2)第三章工程投资管理 (3)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 (7)第五章文明施工、安全管理 (9)第六章隐蔽工程管理 (11)第七章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2)第八章工程竣工验收 (14)第九章工程质量保修 (17)第十章考核与处罚 (19)第十一章附则 (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省建设工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陕煤化集团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工程,是指公司新建工程项目、扩建项目、迁建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等所包含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公司是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

公司工程管理部总体负责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主要负责基本建设矿建及土建工程管理,机电动力部负责安装工程管理,组织单位工程设计审查、项目投资控制、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度管理;其他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对基本建设实行监管。

具体如下: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项目建设安全监督、环保工程设计方案及验收工作。

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矿建工程的技术管理业务。

通风管理部:负责建设工程“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一通三防”有关的工程进度、质量及相关设计变更、签证管理等内容。

调度指挥中心:负责调度建设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有关调度方面及冬雨季三防等内容。

企业管理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合同执行情况。

规划发展部:负责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统计、工程预算审核等。

物资管理部:督促购置设备的到货。

协调及督促甲供材、设备供货商提供材料、设备技术资料、合格证等检验资料。

审计部:负责建设工程的审计工作,检查建设工作是否符合审计有关规定要求。

综合部:负责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资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财务部:负责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投资完成情况及其它费用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要求。

第四条公司基本建设实行项目公司负责制,各项目公司是相应建设项目的管理主体。

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概算、组织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程进度结算、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及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等工作。

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停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质量第一、安全可靠、环保节能、进度合理、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体制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社会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施工许可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施工。

第六条施工单位资格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和能力,取得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施工单位应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严禁超范围施工。

第七条工程质量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八条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条环保与节能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环保和节能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条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建设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第十一条投资控制建设单位应加强投资控制,确保工程投资不超过预算。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严禁擅自增加工程投资。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二)施工单位未取得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三)施工单位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的;(四)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五)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六)施工单位未采取环保和节能措施的;(七)建设单位未依法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八)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与监督,保证公司基建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基建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筑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即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绿化和基础设施等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项目是指学校内的基建工程项目 所涉及的投资是指国家资金、银行贷款、学校自有资金、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投资、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

第二章 基建工程的一般管理第四条 基建工程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后勤基建管理处负责建设工程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 学校设立西安外国语大学基建工程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基建工程的校领导和校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管理处和校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及技术专家组成。

同时可视招标工程项目,吸收有关单位代表参加招标工作。

招标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管理处,负责组织招标具体工作。

或根据基建工程项目需要,由后勤基建管理处委托相关部门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校监察室 审计处 负责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 由校外单位承担的 万元以下 含 万元 的基建工程项目及小型维修、修缮、安装、绿化等工程项目,由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商定价格,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 含 万元的基建工程项目,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提出工程投资计划、造价方案后,会同审计处确定工程造价,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由学校后勤服务集团承担的 万元以下 含 万元 的小型维修、修缮、安装、绿化等工程项目,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 含 万元 的工程项目,由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初审,经审计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部机关及部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由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驻部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总投资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单纯购置等国家规定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第五条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由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审批,其初步设计(概算)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部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其次章项目申报审批第六条依据相关规划,我部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有基本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申报纳入我部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托付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询问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和初步设计,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我部。

(一)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划、行业政策和自身进展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

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二)可行性讨论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编制可行性讨论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平安卫生和能源节省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支配等。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基建、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建设计划的制定(一)行政后勤处根据科教研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作为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依据。

(二)行政后勤处根据院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和基建工程的轻重缓急,并视专项资金情况编制院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基本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工程设计(一)总体规划应本着既符合教科院的长远发展需要,又能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由行政后勤处提出初步设想方案,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二)单体工程设计,由使用单位提出对建筑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由行政后勤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基本建设工程的招标工程招标应本着优质、低价、高效的原则,按照市建委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会同市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标,从信誉高、有能力的施工企业中选拨施工队伍。

(二)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以施工图纸和预算定额为依据,共同编制标的。

(三)组织有关部门与市建委招标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评标,选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四)经市建委批准以议标的形式进行工程招标的工程项目,由主管院长组织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质优低价的原则(按间接费用定额下限取费的方式确定工程造价),从质量、信誉好的施工企业中筛选施工单位。

四、基本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院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基本确定后,应立即着手完成下述各项审批程序,以确保年度计划的落实。

(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年度基本建设施工计划;(二)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基建项目报建手续;(三)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完成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四)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并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五)向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保统筹手续;(六)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七)会同市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确定施工单位;(八)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办理施工许可证。

(最终版)基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最终版)基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在疆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线路工程项目、装饰工程、防腐工程、技改及安措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基建工程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责划分(一)总经理是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基建项目的全面领导工作.(二)各基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工程计划的编制、设计图纸的会审评审、工程材料和设备验收、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和评定、各类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各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检、验收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调工作。

(四)项目监理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等代表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对被监理工程的质量担负监理责任.(五)各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对所承包基建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负责.(六)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督和认证管理。

(七)基建工程项目审批权限:投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审批;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在3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必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第四条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项目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实行经济合同制,明确各自经济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建设工期,争取早日达产见效.第五条在项目基建期间,各项目部负责妥善保管本项目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竣工后统一转公司综合部归档。

第六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监督、跟踪合同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并做好各分包合同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要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修缮工程等)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美化公司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计划。

第三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建全监督机制,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是指我公司项目建设的决策、规划、组织、实施、规范和监督活动,是我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依据第五条参考文件:《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理念》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十二五发展规划及集团公司小型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责任第六条基建项目小组是我公司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工程建设管理的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二)根据批准的设计规范,组织项目的初步设计、总体规划和勘察设计,提交项目规划设计文件报批、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手续;(三)负责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审查,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四)编制项目建设资金年度预算计划,进行年度决算,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年度计划,负责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五)制订工作计划,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制定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工作程序;(六)组织建设工程和设计招标活动,做好工程招标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落实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和施工监理任务,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签订标准化的工程外包合同,监督相关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七)负责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对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定,组织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比;(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工程实体、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验证、工程建设监理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九)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十)组织工程的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十一)组织参建单位按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文件归档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按级报送,统一保管;(1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工程建设制度管理规定

基建工程建设制度管理规定

基建工程建设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工程建设活动,提高基建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对基建工程建设过程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基建工程建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基建工程建设应遵循科学、合理、环保、节约的原则,尊重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建设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基建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基建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

第八条基建工程建设涉及的资金管理、工程审计等问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禁止违法行为。

第二章建设单位管理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交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材料,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项目立项审批。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程招标活动,确保招标程序公正、公平、透明。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明确设计范围、设计要求、设计费用等内容。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考核,对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三章施工单位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所有工程项目均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3、地质勘察和施工必须报请市建设局有关部门审查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备查(如消防、环境)。

4、所有工程项目施工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

造价低于50万元的零星工程由基建处内部进行议标,并邀请院招标领导小组参加。

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后,由该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部)成员进行核验,如发现进场人员与名单不符,由该项目负责人与施工(监理)单位交涉。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因特殊原因需撤换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管理(监理)人员,由基建处处长审批,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部(监理部)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项目负责人有权要求施工(监理)单位撤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监理)人员。

5、开工前,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负责与质量监督部门的日常联系,办理报验手续。

6、项目负责人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对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项目负责人为质量管理责任人,并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7、基建处按照工程项目的规模、建设标准委派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甲方驻工地代表),并对项目负责人的工作予以指导、检查、督促。

项目负责人对所分管工程项目的质量全面负责。

一般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和技术难题及时向基建处负责人汇报,由处负责人协调处理。

8、开工前,由工程部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由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代表建设方签字确认。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签发或确认。

施工单位的技术核定单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处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然后送设计单位核准。

9、各工程项目的现场放线定位由项目负责人会同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监理单位进行查验灰线,项目负责人负责确定现场±0.00标高。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引言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基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而制定的,旨在实现项目顺利进行、高质量完成。

本文档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组织、计划、实施、监督、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要求,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项目组织2.1 项目组织结构项目组织结构应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项目组织结构要合理、清晰,确保各个岗位间的协作和协调。

项目经理应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项目团队工作。

2.2 项目团队建设项目团队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项目团队成员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项目计划3.1 项目目标与任务项目目标和任务应明确,包括工程规模、工期、质量要求等。

项目计划要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并通过科学合理的分解和安排来推动项目进展。

3.2 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应详细列出项目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期、工作量等信息。

同时,要合理安排资源,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3.3 资源调配计划资源调配计划要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财务资源等。

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比,避免资源浪费和闲置。

4. 项目实施4.1 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调研、论证、设计、方案制定等。

前期准备要全面详实,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4.2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包括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人员的组织和管理、施工进度的监控等。

施工管理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3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包括质量检验、验收、整改等。

质量控制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项目监督5.1 进度监督项目进度监督要及时跟踪和更新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延误等问题。

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与监督,保证公司基建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基建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筑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即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绿化和基础设施等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项目是指学校内的基建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是指国家资金、银行贷款、学校自有资金、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投资、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

第二章基建工程的一般管理第四条基建工程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后勤基建管理处负责建设工程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学校设立西安外国语大学基建工程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基建工程的校领导和校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管理处和校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及技术专家组成。

同时可视招标工程项目,吸收有关单位代表参加招标工作。

招标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管理处,负责组织招标具体工作。

或根据基建工程项目需要,由后勤基建管理处委托相关部门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校监察室(审计处)负责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第六条由校外单位承担的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基建工程项目及小型维修、修缮、安装、绿化等工程项目,由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商定价格,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基建工程项目,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提出工程投资计划、造价方案后,会同审计处确定工程造价,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由学校后勤服务集团承担的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小型维修、修缮、安装、绿化等工程项目,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初审,经审计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篇: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为加强基建工程质量管理 , 贯彻“百年大计 , 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 , 维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以及天津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建立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

建设项目的行政领导人对执行建设程序、项目施工及质量监督等负领导责任。

.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

由项目法人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项目法人代表必须由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人担任。

项目法人代表一般由学校法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担任,委托人需具有法人委托书。

.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代表,总工程师级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均应签定《天津商学院基建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责任书》(按“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分管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二、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土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

.严格把好建设工程前期工作质量关。

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达到规定的工作深度。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文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论证审批方可实施。

.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向市、区主管职能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建设手续,获取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必须实行工程公开招标制度。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均实行公开招标。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更好地对全公司基建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商丘市郊区供电公司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

1工程的立项审批1.1公司基建工程由生产技术部提出立项申请并作出论证报告,报送经理办公会研究审批。

1.2公司辖属各单位基建工程由各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送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再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考察论证后,报送经理办公会审批。

1.3基建工程经经理办公会审批后,由生产技术部具体办理规划选址和土地征用等手续。

2工程的设计与开工2.1工程立项审批后,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委托有关部门提出设计方案,并报送经理办公会审批。

2.2方案批准后,生产技术部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实施。

2.3施工单位要在开工前提交工程预算,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然后报经理办公会审批。

2.4工程开工前,生产技术部还要负责做好下述工作。

2.4.1对大型工作建筑委托地质勘测索取地质资料。

2.4.2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建筑许可证。

2.4.3完成“三通一平”,做好开工准备。

2.4.4组织由设计、消防、城建、施工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

2.4.5委托质量监督及工程监理。

2.4.6委托城建规划办放线、验线。

3基建工程材料选用3.1材料选用必须本着高质量、高标准、低价格的原则,有关器材、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并且要选用市场最低价。

3.2施工单位施工前要提报材料使用计划。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查材料使用计划,并做出供应计划,报经理办公会审批。

3.4计划批准后由基建科负责做好市场考察、确立供应厂家(物资、设备等部门协助,坚决杜绝随意乱采购现象。

4基建工程的重量管理4.1生产技术部要负责抓好新建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管理。

4.1.1要和质检站、施工单位一起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4.1.2要建立现场监督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并加强制度的贯彻落实。

4.1.3对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纠正,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存在。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办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为实现对工程的科学管理,达到职责清晰、相互协作、精干高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业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工程管理活动,同参与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属合同关系,在工程管理过程中,通过合同来实现既定的目标。

第二条依照民主决策、程序规范、科学管理的原则,管理办法重点在于明确矿业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职权、职责范围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第三条根据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安全、投资控制目标及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的管理任务目标,对矿业公司内部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相应的管理任务及要求。

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要求,由矿业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程建设过程中,矿业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协作。

第二章技术管理第五条总工程师是工程建设的技术总负责,负责各类技术文件、技术方案、图纸及工程设计变更设计(方案)的审批。

第六条计划部是土建工程建设的技术管理部门。

生产部是矿建工程建设的技术管理部门。

机电部是安装工程建设的技术管理部门。

地面维修按工程性质由相应部门进行管理。

第七条工程建设涉及的技术委托由技术管理部门根据要求起草,并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按程序办理。

第八条设计单位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会审,未经会审及总工程师审批的技术文件、图纸,不得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依据。

第九条工程技术文件、图纸由技术管理部门管理,涉及保密内容的要落实专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十条设计文件是指涵盖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各类建议书、报告、咨询文件、各方案的报告、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设计文件及图纸。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重庆市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分为:立项阶段、设计阶段、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后评价阶段.按国家、中国科学院和重庆市有关规定~与代理业主单位一道履行报批手续~并抓好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

第二章职责定位第三条基建工作职责定位为:1.综合办:负责基本建设日常工作~代表我院对基建进度、质量和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负责落实院领导和院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对代理业主单位进行管理~协助和督促代理业主单位管理其他基建供应商,负责与基建有关的对外联络与合同谈判,对有关事项进行调研~对文件与合同审核进行把关~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编写工作进展简报~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基建1进展情况信息.2。

分管副院长:分工负责基建工作~落实院长办公会和院长的决议和决定~指导综合办基建工作.3.院长:对基建项目总体负责~对基建各项事务进行决策。

批准基建方案、签署合同~批准支付基建经费。

4.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对基建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四条费用低于0.5万元的工程和服务由基建经办人员报综合办主任~由分管副院长审批。

第五条费用大于0。

5万元,含,~小于10万元的工程和服务~由基建经办人员进行至少三方报价比选~如是单一采购来源必须说明原因~将结果报综合办主任~商分管副院长~由院长审批。

第六条费用大于10万元,含,的工程和服务均属重大事项。

内容包括: 1。

确定供应商的评标办法或比选办法~以及我院的具体要求。

包括选择代理业主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基建设计单位、详细地质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评估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含装修单位、电梯单位、强弱电单位、空调与通风单位、环保单位、消防单位、门禁与监控系统单位、绿化单位,等2单位~及其工程与服务内容。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零星工程)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零星工程)

大纲一、目的二、适用范围三、原则四、职责五、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程序1、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价制度2、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制度3、建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4、项目工程发包制度管理5、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制度(1)选择施工方(2)施工准备管理(3)现场施工管理(4)工程项目质量管理(5)工程项目安全管理(6)项目进度管理制度(7)工程项目成本管理7.1现场工程项目签证管理:7.2进场材料验收管理:7.3对于一般市场浮动的包干工程项目材料价格按预算价格执行;浮动指标超过原定价格的10%以上时(不含10%)才能追加到工程造价内,审核手续也要按原始签证制度执行。

—1—7.4工程款支付管理7.5工程竣工结算6、项目验收制度7、工程隐蔽(工序)验收8、基本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9、基本建设工程完工点交10、基础设施报废六、附则重工股份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更好地对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新建、扩建、改建、零星修缮项目和与工程项目配套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动力动能的基本建设材料采购的申报、审批、规划、实施、验收、工程量收方及结算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重工公司所有的基建工程的管理。

三、原则(一)1万元以下的对改善生产、工作、生活条件(包含水电气、管道维修)投资项目(指基建零星项目)原则上指定综合加工部(即施工作业组)实施。

施工作业组凭报批表(预算、结算表)、任务单、验收表与财务结算。

(二)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因生产、生活、应急等需要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可以不进行招议标,经基建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以任务单的形式派发给施工作业组实施,若施工作业组无法实施的,由我部确定施工单位,边实施边办理立项、合同—2—手续。

(三)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及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工程发包。

(四)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及基础设施建设上报总部招标中心进行招标实施。

单位公司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单位公司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我公司基建工程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宁夏回族自制区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基建工程,是指我公司投资建造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线、安装工程、装潢工程及维修工程。

3、所有基建工程均由公司生产技术部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

二、工程项目的立项1、凡需纳入公司建设计划的基建项目,由现使用管理部门或即将的使用管理部门填写书面申请单(书面申请单附后),其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产技术部落办。

2、生产技术部先行提出建设项目的数量、建设地点、建设面积、建设投资预算、建设方案初步设想等,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1、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特殊材料的采购等,应当按规定进行招标。

以下工程项目必须进入招投标程序:(1)列入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项目单项造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2)其他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基建项目。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组织工作由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并且全面接受公司领导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4、每年由公司招标评标小组具体落实招投标所有的相关工作,最终确定一家资质信誉良好的建筑企业,报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其负责本年度公司的基建维修工程,。

5、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6、中标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条件对于每项单项工程作出切合实际的施工图预算和合理的报价由公司选定一家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或个人)负责对预算进行审定并作为最终决算的依据。

7、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评标小组应当优先选择掌握先进技术、有丰富管理经验、队伍训练有素、工程质量稳定的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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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管理办法46816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暂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工程 (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修缮工程等)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美化公司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计划。

第三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建全监督机制~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是指对我公司工程建设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实施、调控和监督活动~是我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职责
第五条基建项目部是我公司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工程建设管理的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二,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总体规划和勘察设计~报批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施工许可和其它政府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三,负责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审查~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
准,
,四,编制工程建设经费年度预算方案、进行年度决算、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年度工程建设计划~负责工程建设进度管理,
,五,制订工作计划~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制定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工作程序, ,六,组织建设项目和设计的招标活动、做好工程招标期间的保密工作~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建设监理任务发包~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规范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监督各有关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七,负责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对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定~组织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比,
,八,按国家有关标准对工程实体、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核查、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九,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
,十,组织工程初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十一,组织参建单位按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文件归档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按级报送~统一保管,
,十二,公司赋予的其它职责。

以下红色的为简历模板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掉~
谢谢
X X X 个人简历
基本信息
姓名:xxxx 婚姻状况:未婚照出生:1987-06-24 政治面貌:团员
户籍: 性别:男
学历:本科民族:汉
专业:英语学位:
毕业学校:
教育背景
2006.9-2010.6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
片主修课程
大学英语精读,大学英语泛读,英语口语,英语听力,英语写作,英语口
译,翻译学,词汇学,语法学,英美概况,英国文学,美国文学,语言学,本科阶段主修
日语,中外名胜。

特长及兴趣爱好
除了有专业的英语方面知识外,我在校生活部工作一年, 在系宣传部和秘书处各工作一年。

为全面发展,大三上学期,我加入系文学社,参于了我系《心韵》杂志的创刊和编辑工作。

在这些活动中锻炼了我的领导和团队协作能力,学会了更好的与人相处,这些在我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计算机能力
能熟悉使用Office工具以及Photoshop、Flash等软件。

获国家计算机二级等级资格证书。

外语水平
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能熟练进行听说读写译。

奖励情况
2007-2008 优秀学生会干部 2008,07 师生合唱比赛一等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英语专业四级证书
实习经历
有就填写,没有就删除掉
自我评价
不会写自我评价的可以访问本人性格开朗、稳重、有活力,待人热情、真诚。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和团体协作精神,能迅速的适应各种环境,并融入其中。

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我是最用功的;我不是太显眼,但我很踏实;希望我的努力可以让您满意。

联系方式
电话: E-mail: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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