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实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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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岛 工 学 院
学 生 实 习 手 册
学院 年级、专业
学生姓名 学号 实习岗位
实习指导老师 实习名称
学 分 学时(周)
实习地点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教务 处制
填写说明
一、此手册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请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交教务处存档。
二、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实习时,分散实习的学生在落实实习单位后,离校实习前需填写《青岛工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和《青岛工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协议书》,校外集中实习的学生离校前需填写《青岛工学院校外集中实习承诺书》和《青岛工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协议书》(备注:校内实习学生不需要填写上述表格)。分散实习申请表、集中实习承诺书均一式二份,一份学生保存,最后同实习报告、实习日志一起装订交教务处存档,一份留二级学院存档。
三、填表说明:
1.实习类型指专业实习、认知实习、顶岗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实践)等。实习方式是指校内集中实习、校外集中实习、校外分散实习。实习总结形式指论文、设计、总结报告、调查报告等。在相关实习前面打√,二者皆有均要打√。
2.校内集中实习评语由校内指导教师填写,校外集中实习评语由带队指导教师填写,分散实习评语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成绩栏”中集中实习由指导教师评定平时成绩,分散实习则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平时成绩,分散集中相结合的实习以主要实习方式评定平时成绩。
四、实习综合评定成绩为校内指导教师评定的平时成绩(或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的平时成绩)、实习报告成绩、实习日志等成绩的综合评定,各环节成绩的评分标准及所占比例由二级学院根据大纲要求和专
业特点确定。
五、实习总结字数根据论文、设计、调查报告、总结报告等形式作如下要求,实习时间为一周以内的不少于1000字,二周及以上的不少于2000字,三周及以上的不少于3000字,四周及以上的不少于4000字。
六、此手册内容包括封面、填写说明、目录、学生实习守则与实习成绩评定、实习安全协议书、集中实习承诺书、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报告等内容,经实习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有关领导审阅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按归档要求装订,统一交指导教师汇总后由教务处备案存档。
目 录
1.学生实习守则与成绩评定
2.青岛工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协议书
3.青岛工学院校外集中实习承诺书(校外集中实习填写)
3.青岛工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校外分散实习填写)
4.学生实习报告
4.1实习成绩评定情况表
4.2实习总结报告
4.3实习实习日志
学生实习守则与成绩评定
一、学生实习守则
实习教学主要包括认知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学生实习教学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一)实习教学主要采取两种实习方式:一是学校统一安排的集中实习(校内集中与校外集中),校外集中实习的学生填报《青岛工学院校外集中实习承诺书》和《青岛工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协议书》。二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分散实习,学生离校实习前填报《青岛工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签订《青岛工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协议书》。校内实习
的学生无需填写上述表格。
(二)认真学习实习教学的各项管理规定,了解实习任务,主动与
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联系,制定好实习教学的具体实习计划(实习岗
位、实习内容和工作时间等)。
(三)校外实习的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教
学,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无故不参加实习或未经学院和实习单位同
意擅自离开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四)校外实习教学期间,实习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
生,又是校外实习单位的一名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和管
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实习指导教师。
(五)在校外实习期间,学生应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有
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实习期间,要认真记录每天的实习情况,做好实习日志,每
周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在实习结束一周内结合自己的体会撰
写好实习报告,并向指导教师上交学生实习手册。
二、学生实习成绩评定
(一)学生必须按照实习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提交实习
日志,完成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方可参加实习成绩评定。
(二)学生实习教学成绩应根据学生实习组织纪律等平时表现情
况、实习工作完成情况(实习日志、技能考核、接受教师指导及完成情
况等)和实习报告的质量进行考评,并进行综合评分。成绩评分标准可
分别采用百分制、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二级
制(合格、不合格)记分。需明确制定各等级成绩评定要素和标准。具
有下列情况之一,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未达到实习教学专业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的基本要求,实习日志
数量达不到规定实习时间的1/3且质量差。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
明显错误或空洞,存在抄袭现象(可通过检测系统检测)。
2. 实习期间无故旷工。没有与学校及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联系汇
报,指导教师查岗记录或考勤中,缺岗次数超过2次/周。
3.校外实习的学生不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生
产和保密制度,被实习单位严重警告以至不能完成实习计划。
4.实习完毕后无故不上交实习资料。
(三)校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得重修,极特殊情况须报
二级学院领导及教务处批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校外实习重修时间。校
内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