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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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
工作流程示意图:
第一部分:业务洽谈
1、营销部根据公司任务拟定开发客户策略,制定客户开发计划,确定目标客户。
2、锁定目标客户后,营销员填写“客户资料调查表”并签字后以电子版模式发送至公司总部。(见附件一:客户资料调查表)
3、营销员与企业、银行进一步沟通,确定好签订协议的时间与地点,然后以电话或者网络方式通知受理审核部,做好达到约定点签合同的所有准备工作。
第二部分:项目初评
1、受理部将营销部提供的“客户资料调查表”分别转交财务部、风控部、监管部,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意见并由各部门部长签字。
2、将“客户资料调查表”交由分管副总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做到项目开展前领导及各部门部长都能熟知概况,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第三部分:初始盘点
1、受理审核员、风控员、监管员按照业务部约定的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到达后开始开展工作。
2、受理审核员与企业、银行进行对接,向企业索要基础资料,从银行工作人员了解更多的该企业贷款信息及其它金融情况。
3、在银行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出质方与我方受理审核员、监管员开始进行盘点,盘点过程中,风控员对质物数量、规格、品质等确认核查,并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掌握质押物及现场环境的各种风险。
4、盘点结束,由受理审核员出具《初始盘点表》,并有银行、出质方、监管方三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同时受理审核员将有效的《初始盘点表》复印件留存监管部一份,作为监管员初盘及记账原始依据。
5、由监管部告知监管员该监管点日后监管中执行的盘点方法或原则,确保日常盘点中数量的准确性。
第四部分:签订协议
1、出具初始盘点表后,受理审核员与银行、出质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与出质方签订监管服务协议,明确库房租赁,监管员食宿,监管费、发票确认单、监控的落实等事项。
2、确保三方协议,监管服务协议内容中签字,盖章无漏项,准确无误。
3、合同签署完毕后会同企业基础资料,及银行的贷款质押合同一并交由受理审部门存档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4、受理审核部建立监管合同的复印件资料或电子版资料,供各个部门进行监管日常工作的参考。
5、受理审核员及时查收监管费情况,到帐后,及时填写“转账申请”,将监管费有物流园账户转入华夏易通账户内。如监管费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监管员负责及时催缴。
6、财务部确定监管收入转入华夏易通账户后,受理审核员填写发票申请单,按规定程序开具发票。之后将发票邮寄给客户。
第五部分:监管部介入
1、风控员在监管合同签订后,汇总出该项目的所有风险点,交由监管部长。
2、监管部根据风控部提供的风险点,制定出监管方案。
3、受理审核员将银行下发《代出质通知书》复印件给监管部长,监管员开始正式进行监管工作。监管员与出质人仓库保管员对接,确保质押物与《代出质通知书》中记载的一致。
4、监管员制作质物标识,放置于监管区域内。
5、监管员依据初始盘点表结论建立监管台帐,监管首次页中注明盘点方法或原则并且每日登记好出入库及库存情况。
6、监管员随后开始进行日常监管巡查、盘点工作,并按照公司要求上报数据及报表。
7、监管过程中出质人办理提货,必须有银行出具的书面“提货通知书”且有银行印章,或
者经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才可出货。
8、受理审核员、风控员、监管调度员根据监管员上报的数据,各自整理各自所需内容,开展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六部分:监督管理
1、风控员要根据各监管点每日出入库情况,对监管及受理部上报的各监管点库存数据与出入库单据进行核对。
2、风控员每月要及时掌握各监管点企业及监管员的日常生产、工作、库存及质物情况,并出具《风控报告》。
3、风控员对各监管点每月上交的《监管台帐》,进行抽查核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监管部。
4、风控员每月要不定期的对各监管点进行巡查工作,并对各监管点所存在的问题以《巡查报告》形式上报给主管领导。
5、监管部监管员每日对出质人出入库的质物进行抽样检查,确保帐、货相符。
6、监管部监管员对每次出入库单据要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并且有企业印章。
7、监管部监管员日常巡查中注意安全隐患、企业动态等信息。
8、受理审核员继续做好银行、出质方三方的对接工作,保证三方顺利开展工作。
9、受理审核部依据风控部及监管部的监管月报,作出详细全面报告提交银行,供银行参考。
第七部分:项目结项
1、受理审核员接到银行出具的《出库通知书》库存结存为零后,立即通知监管部,下发至监管员,同时告知风控部。
2、出库后受理审核员向银行出具《提货通知书回执》,质物解除监管。
3、监管员清理用品后撤出监管点,本监管项目结项。
日常监管业务过程要点
(1)质物入库后,现场监管员根据银行的要求在质物的显著位置粘贴质押标签,或悬挂质押明示牌,以明示货物已经进行了质押,起到对外公式的作用,使第三人能够了解货物已经质押的情况,如有异议可以及早提出。
(2)货物在库监管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要求现场监管员严格监控质押的进、出情况;一天一次盘点,填制《进出存日报表》,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其它方式上报主管领导。盘点要每天进行,要及时发现,观察质物的变化,变动情况,监管员不仅仅要观察货物的数量是否有变化,同时还有注意货物物理、化学的性质变化。
(3)监管主管接到质物增加或出库通知书,应马上通知监管点的监管员。
(4)质押监管货物移动、改变货位必须经受理审核员通报银行同意、监管员在现场监督方能进行。
(5)监管员从受理审核部取得初期库存数据,核对在库质押物实物情况,定期与监管业务主管通报账目情况,便于掌握库存状况。
(6)保证监管专区内的质物数量或重量=《出质通知书》上记载的货物的数量或重量,如若到达预警下线,应立即报监管主管,并通知出质人公司及时补货。
(7)根据银行的要求,受理审核部向银行通报质物库存情况。并接受银行相关工作人员的实地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