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管理条例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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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一、组织条例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

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

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四、办公条例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的组织效能,加强学生会成员间的协作和沟通,保障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是高校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学校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相应的职权。

第三条学生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

第四条学生会秉承团结、民主、公正、服务的原则,尊重每一位学生的权益和意愿。

第五条学生会会长是学生会的核心领导,负责对学生会工作的全面管理和领导。

第六条学生会的职能和权责由学生会章程规定,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生会的领导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主席团的职责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发展战略。

第九条主席团成员应当全面掌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主席团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一条主席团有权发表学生会的立场和意见,并代表学生会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交流与协作。

第十二条主席团对学生会工作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的责任,有权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进行纪律处分。

第三章常务理事会的职责第十三条常务理事会是学生会的日常行政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会务管理,组织学生会会议的召开和记录。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和核算,确保财务的透明和规范。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人员管理,包括招募、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十七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活动组织和外联工作,提供各类活动的支持和协助。

第四章职能部门的职责第十八条职能部门按照学生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接受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5篇)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5篇)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大学学生会作为学生自治组织,其规章制度主要是为了管理学生会的日常运作,促进学生会正常开展活动,维护学生权益,增强学生参与校园事务的能力。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在大学校园内,由注册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以服务全体学生为宗旨。

第二条学生会遵循民主、平等、公正、团结的原则,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遵循学校的管理体制,与学校相关部门充分合作,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第四条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分委会制度,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主席团由校团委派员指导。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成员组成,负责全面领导学生会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下设分委会,具体包括组织委员会、宣传委员会、外联委员会、服务委员会等。

各委员会由相应的负责人和成员组成。

第七条学生会的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生会活动。

第三章学生会选举与任期第八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和分委会负责人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实行民主选举制度。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和分委会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学年,每年进行重新选举。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第十条学生会应组织各类校内活动,如学术讲座、文化艺术节、义工活动等,以满足学生的需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大型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以展示学生的风采,增进与社会的联系。

第十二条学生会应与学校行政部门和学生组织充分沟通合作,加强与校外机构的联络与交流。

第五章学生会经费管理第十三条学生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和学生会的自筹活动,用于开展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会财务负责人应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负责,确保公款使用的合法、公正和透明。

第十五条学生会经费的使用需要经过学生会主席团和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及时做好经费报告。

第六章规章制度修改与生效第十六条学生会规章制度的修改需经过学生代表大会的讨论和表决,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生效。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管理学生会事务,维护学生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是学生会的基本法规,具有普遍适用性,适用于学生会内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学生会是全体会员的自我管理组织,会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学生会的管理原则是民主、公平、公正、透明和效率。

第五条学生会内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理、团结协作、负责任和服务会员。

第六条学生会内部管理涉及的工作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会务活动、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节学生会主席团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领导学生会全体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会议等。

第二节学生会部门第十条学生会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包括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社团部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本部门的例会和活动,并逐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第三章会务活动第一节学生会会议第十三条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最基本的决策和沟通工具。

第十四条学生会会议的召开应当符合学生会章程和本规定的规定,会议决议应当依法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会会议应当及时发布会议议程和会议纪要,确保会员对学生会工作的了解和参与。

第二节学生会活动第十六条学生会活动是学生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根据会员的需求和兴趣爱好,有针对性地策划和开展各项活动,如主题讲座、志愿者服务、文艺晚会等。

第十八条学生会活动应当注重宣传和合作,积极与校内外组织合作,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一节财务制度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安全、规范和透明。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的组织与运行,加强学会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学生会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二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学生会办公室、专项委员会和分会等组织机构。

第三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决策。

第四条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学生会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和执行决策。

第五条专项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分工组织,负责学生会特定工作领域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分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负责学生会在各个院系的代表与服务工作。

第三章会员组成与权益第七条学生会的会员由全体学生会成员组成,学生会成员根据自身履职成绩与贡献程度,分为会长、副会长、部长、副部长和普通成员等不同层级。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享有参与学生会决策、参与学生会活动、参与学生会讨论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保障学生会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决策与实施第十条学生会的决策采取民主集中制,经过集体研究、讨论,通过表决或共识形成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会长是学生会的主要决策者,负责学生会的工作领导与决策。

第十二条学生会的工作计划、项目申报、预算审核等事项需经过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并报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学生会的方针政策、活动计划等需经过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按照学生会的决策与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组织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招聘、培训与考核办法,确保学生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和素质。

第十六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专项委员会和分会负责学生会特定工作领域和院系的工作,应按照学生会的要求和指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章纪律与处分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应严守学生会纪律,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学生会的机密和内部事宜。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由本校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自治性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学生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循民主集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团结友爱、勤奋好学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为服务校园、促进学生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团结全体学生,积极配合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为学校和学生提供服务。

第六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为指导,以学生的利益为中心,以学生的思想动向为基础,以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整体利益为依据。

第七条学生会的工作时间为每学期的工作日,暑、寒假期间休息,遇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团有权紧急召集会议。

第八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正、节俭的原则,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规范和透明。

第九条学生会的人员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任用队员,严格按照学生会工作职责和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勤奋好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奉献,为学校和同学服务,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主席团,新的变更修订由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以上是学生会规章制度的总则,明确了学生会的宗旨、工作任务、组织原则、工作时间、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成员要求等内容,并强调了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相关规定。

希望全体学生会成员能够遵守本制度,共同致力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校园秩序,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校领导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履行学生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学生会依法吸收全体学生自愿加入,组织广大学生建议,监督,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争取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参与学习和教育管理的权利。

第四条学生会保卫校园和师生共同的荣誉感以及创造实现学术自由的环境,十分重视学生参与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和重要事务,不得损害学生基本合法权利。

第五条学生会依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定期根据工作需要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六条规章制度依据学校有关法规和要求制定,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否定性,学生会委员会必须遵守规范执行。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架构第七条学生会的领导机构为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组织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名部长和委员组成。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设立各种部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设立文体、思想政治、社会实践、宣传等部门。

第十条学生会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主席团成员对学生会委员会全体负责,学生会全体委员必须服从组织和领导。

第三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学生会委员会有权组织讨论、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的章程,规章制度,管理学生会的财务。

第十二条学生会委员会有权接受学校校长的委托,依法对学生、学员进行工作指导,接收学校的各级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的工作指导。

第十三条学生会委员会有权获得校长办公室的支持和协助,并向校长办公室保证学生会的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学生会委员会有权直接对对外公共管理机构负责,与所属团体合作,与国家教育、文化体育等环境文化管理机构、民办职业类学校等保持联络,组织合作并与外融机构处理有关征文、展览等文化项目。

第十五条学生会委员会对外联系必须遵守学校公布的有关要求,学生会委员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校规校纪。

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工作条例(一)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宗旨学生会是校党支部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力,进行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在政教处的直接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进行工作。

学生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开展以学习为中心,以“三好”为目标,努力造就自己早日成为祖国需要的“四有”新人。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在校党支部的领导和政教处的指导帮助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带领广大学生树理想、守纪律、创三好,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保证《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反映学生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创造稳定的、优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会员第三条会员条件凡取得本校学籍,承认本条例的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权利(一)在本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开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三)在本会内有参加各种业余活动的权利。

(四)有向上一级学联组织,直至全国学联提出建议、申诉和声明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义务(一)积极上进,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三)组织和职权第六条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一)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如有特殊情况,可延期或提前。

(三)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按学生人数的比例分配。

(四)代表大会的职权1. 听取和审查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2.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3.选举新的学生会委员。

第八条学生委员会(一)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本会的最高领导机关,并向大会负责。

(二)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按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17篇)

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17篇)

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17篇)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7篇)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篇1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

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学生会简介(一)、学生会全称:京山中学学生会(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2、树立尽责意识;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三)、学生会指导思想: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四)、学生会管理模式:学生会学生会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一)、学生会团:学生会学生会团(简称学生会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团由学生会学生会、副学生会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学生会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2、副学生会协助学生会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

学生会不在时,由秘书代理学生会职责;3、学生会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

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二)各部职责监察部: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4、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学习部: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7、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学校学生会管理制度(5篇)

学校学生会管理制度(5篇)

学校学生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学生会团体,根据源思学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

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第二章对学生会干部的要求第一条思想政治素质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素质良好。

2、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自我教育意识。

3、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生会形象。

4、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用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条学生工作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

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

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

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工作,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学生会组织架构包括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任命。

三、选举与任职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二)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任期结束后,应当进行述职和民主评议。

四、工作职责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文艺体育部:负责组织文艺和体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二)学术科技部:负责组织学术活动,提高学生学术素养;(三)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四)权益保障部:负责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提供贴心服务;(五)宣传舆论部:负责学生会宣传舆论工作,传播正能量。

五、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研究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二)财务管理:规范学生会经费使用,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三)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学生会工作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四)考核评价:对学生会成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工作绩效。

学生会管理制度20条

学生会管理制度20条

学生会管理制度20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落实学校党委和校长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学生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活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组织按照法定程序和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校院系学生代表以及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学校党委、校长和全体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学生参与管理学生和管理学生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第三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学术科研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等部门,两个机构:学生会主席團和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执行主席团决定的具体领导和管理机构。

常务委员会通过对学生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的监督和指导职责,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生会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参与。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对全体学生负责。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全体学生代表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了解全体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开展学生社团和群团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召集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对全体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选举产生学术科研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和文艺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各部门负责。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决定学生会章程、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对学生会的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四章选举和换届第十一条学生会的主要领导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

主席团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会主席团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为一学年,不得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由现任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

第五章办公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设立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条例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条例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学生会的任务是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条学生会应当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服务全体师生员工,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促进学校的发展繁荣。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执行,积极负责的态度。

第四条学生会的章程是学生代表大会通过的根据学校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组织原则和工作规定。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各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学生会的总体工作。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学生会日常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学习部、实践部、文体部等,主要负责各自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各学院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本学院内进行学生工作,维护学生权益,推动学院文化建设。

第十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主要负责班级内的学生工作,维护班级秩序和校园安全。

第三章学生会的工作职能第十一条学生会的主要职能是:(一)代表全体学生维护学生权益,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二)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正能量,提升学生素质;(四)联系各部门、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五)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处理学生问题,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第四章学生会的纪律规定第十二条学生会的成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严格执行学生会章程和工作计划,服从学生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的领导;(二)保守学生会的机密,不得泄露学生会的内部信息;(三)不得违法违纪,不得参与违法活动,不得有损学校形象;(四)不得擅自利用学生会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与学生会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五)不得参与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时饮酒赌博,损害学生会形象;(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学生会章程的行为。

学生会管理制度完整版

学生会管理制度完整版

学生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务实、创新、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由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外联部等部门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指导。

第七条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由全校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九条学生会成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 维护学生会的声誉和利益。

5. 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2. 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在学生会内部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有权要求学生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十一条学生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部门会议等。

第十二条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主持。

会议内容包括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讨论学生会重大事项等。

第十三条主席团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主持。

会议内容包括讨论学生会日常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第十四条部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各部门部长主持。

会议内容包括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讨论部门内部事务等。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是中华全国学生会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省学联的主席团单位。

第二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校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2、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全校同学走健康成才的道路。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4、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有关民主事务的管理,配合学校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利,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承认学生会章程者,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均可成为会员。

第六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学生会章程的规定,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3、可以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咨询,实行民主监督。

4、可以要求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5、可以提出退会。

第七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委托的任务。

2、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声誉,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的意见,做好学生会组织建设工作。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4、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审议和批准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3、修改和制定学生会章程、条例及制度。

4、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委员。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7篇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校团委办公室职能,规范其使用与管理,增强办公室使用的规范性与明晰性,提高办公效率,本着责权统一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办公室管理包括办公室职能、物资管理、档案管理、值班管理、会议管理。

第二章校团委办公室职能第三条办公室职能第一项团委指导老师、学生副书记办公、专职团干办公;第二项举行小型会议;第三项收发各项文件;第四项存放各部门文件档案,办公室设有各部门文件存放柜,可用于文件整理及归档;第五项日常办公,办公室可用于各部门日常办公,整理资料等事务;第六项物资管理,校团委物资借用、归还等管理均在此办公室进行;第七项收集材料,收集基层上交材料,包括报名表、申报书、方案、征文等等。

第三章办公室物资管理第四条校团委办公室所有物资归团委所有。

第五条校团委物资旨在方便老师办公、各组织举行活动。

第六条校团委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库房物资;办公用品包括笔、尺子、订书机、文件夹等常用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饮水机、书柜等设备;库房物资指团委内设机构办公室存放的所有物资,包括地毯、麦克风等。

第七条校团委物资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必须在相应表格填写登记。

第八条物资使用与保管第一项办公用品的使用要以勤俭节约为原则,杜绝奢侈浪费;第二项所有校办公设备使用权属校团委所有,其他组织或个人不享有使用权;第三项所有办公用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原位;第四项办公设备若有损坏,需及时报修,以保证正常的办公室运作;第五项所有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恶意损坏或丢失现象,需作出相应赔偿;第六项值班结束后务必切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第七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未经相关人同意,一律不得删除、拷贝电脑资料;第八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应合理使用电脑,不得利用其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电脑正常运作;第九项未经老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老师的电脑;第十项打印机一般仅为团委学生副书记、专职团干使用,其他人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学生会规章制度针对学生

学生会规章制度针对学生

学生会规章制度针对学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由学生自主组织管理的、为全体学生服务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具有独立性、自治性、代表性和服务性,依法承担学生的权益维护、学习、生活服务、文化和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遵循平等、民主、协商、科学、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范围涵盖全校学生,履行校际合作、社会服务、宣传报道等职能。

第六条学生会的主席由学校指定,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资格第七条全体学生在学校期间皆为学生会的成员,有权利参与学生会的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利参与学生会的选举产生,并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利享受学生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并有义务配合学生会的工作。

第三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办公室、部门、班级学生会等组织。

第十二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成员组成。

第十三条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活动策划和执行。

第十四条部门是学生会的专业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文娱部、宣传部、体育部、志愿者部等专业部门。

第十五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在班级层面的组织,负责联系班级同学,传达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

第四章学生会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学生会有权利代表学生提出建议和意见,维护学生的权益。

第十七条学生会有权利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为学生争取发展空间和资源。

第十八条学生会有权利组织学生参与各项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学生会有义务宣传党的路线政策、学校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的形象。

第二十条学生会有义务服务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发展。

第五章学生会活动和服务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开展多样化的活动,包括文化艺术、体育运动、志愿服务等。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包括就业信息、学业辅导、心理咨询等。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展现学校学生的风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自治能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选出的代表组成,担负着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学习交流等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校园内,是学生会的办公和活动场所,由学生会主席负责管理,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学生会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常秩序,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结构第六条学生会主席负责全面领导学生会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代表学生会出席各种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部门、班级三级组织架构。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及各部门主任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部门包括活动部、宣传部、体育部、文化艺术部、学习辅导部、外联部等,每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岗位。

第九条学生会班级代表由各班级推选出,每个班级代表负责联系班级同学,宣传学生会活动,反映同学意见。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内容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报告,协调解决问题,确定下一周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如演讲比赛、篮球赛、文艺晚会等,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制作校园广播、海报、宣传单,宣传学校政策和学生会活动,提高学生参与度。

第十三条学生会体育部负责组织体育比赛,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锻炼学生的身体素质。

第十四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负责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书法比赛、美术展览、戏剧表演等,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

第十五条学生会学习辅导部负责组织学习讲座、辅导班等,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解决学习问题。

第十六条学生会外联部负责联系协调学校、社会各方资源,筹集活动经费,拓展学生发展空间。

第四章学生会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学生会主席有权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预算,决定重大事项,对学生会全面负责。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是学生会的基本管理文件,所有学生会成员都应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的宗旨是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作,促进学生会成员之间合作与共享,提高学生会的组织效能。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的管理第四条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学生会章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履行学生会的职责。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应以集体荣誉为重,遵循学生会的工作纪律,严禁个人行为损害学生会的声誉。

第六条任何学生会成员不得利用学生会的资源谋取私利,不得违反学生会的内部纪律。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服从学生会的领导和安排。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加强与其他学生会成员的沟通与合作。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的管理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基本素质,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作。

第十条学生会干部应严格遵守学生会章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履行学生会干部的职责。

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应保持学生会的机密,不得将学生会的内部事务泄露给外界。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应协调与沟通学生会内部的各项工作,促进学生会的协作和共同进步。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定期向学生会全体成员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大家的监督和评议。

第四章学生会的工作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应按照学生会章程的规定进行,保证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分工和责任。

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定期组织工作总结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推动学校事务的发展和改进。

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定期向学生会全体成员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第五章学生会的活动管理第十九条学生会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

第二十条学生会应精心策划和组织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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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条例总则
学生会管理条例总则
一、总则:
本条例是为了规范和完善学生会的运营管理,发挥学生会在服务广大学生的作用和发挥学生的主人翁精神,提高学生会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的发展服务,同时也制定本条例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办学以人为本,校园文化为舞台,活跃学生氛围,创建浓郁校园文化,是学生会的职责所在。

二、宗旨:
本学生会致力于提供更多的服务、建立更强的团结、推动学校更为良好的发展。

为各位学生创造更多的机会、为大家铸就更好的未来、为校友树立更加强大的品牌。

学生会将鼓励和推广一切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知识技能提高、社会活动积极参与等方面的活动和行为。

充分发扬学生自身的创造精神和创新意识,为全体同学提供更加优质、全面、多元的活动机会,丰富大家的人生阅历和体验。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向校方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推动校园建设和改进。

三、工作原则:
本学生会在执行各项职责的过程中,秉承着以下工作原则:
1、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才为中心。

2、以创新和发展为核心,不断创新和发展学生会的工作模式,提高服务品质和水平。

3、以立足实际,服务广大学生为基本宗旨,本着实事求是,
争取实效的原则。

4、尊重学生的意愿与权益,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全覆盖、高
质量的服务,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和谐、宽松、民主、开放的校园氛围。

5、坚持公正公平,行事明确规范,遵循法律、制度和道德准则,保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四、职责范围:
学生会是以学生为主体、为全体学生提供服务的组织。

本学生会作为校园文化和学生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
学生会通过各种形式活动,增强同学社交能力,提高课余生活质量,节约发展资源。

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的需求,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并将学生群体引向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2、维护学生权益
学生会关注学生群体的权益,倾听他们的心声,为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举办各类公益或服务性活动,使学生更加了解并互相支持。

关于学生权益的处理,学生会将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3、建立良好校园文化
学生会将以立足学生、服务学生、发挥学生主人翁精神为出发点,同时会关注和倡导当代文化和思潮。

学生会鼓励和推广一切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知识技能提高、社会活动积极参与等方面的活动和行为,为校园的文化建设添砖加瓦。

4、为学院的发展服务
学生会将积极向校方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推动校园建设和改进。

同时,在学院发展方向、内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积极推进,为本院的发展出谋划策,为广大学生创造更多的科研机会、实践机会、出国交流机会等等。

五、执行机制:
1、学生管理委员会
学生管理委员会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的全面
管理和指导,并行使必要的工作职能和决策权力。

2、学生会干部
学生会的每一位干部,无论职位大小,都必须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有责任、主动、创新的精神。

3、社团联盟
学生会建立了多个社团联盟,面向全体同学提供多样性文化活动、技能培训和社交交流等各种场所和机会,相互之间互补互助。

社团联盟是学生会实现多样化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4、审核审批机制
学生会执行审核审批制度,由管理委员会审核学生会的各项重要决策和活动计划,以确保学生会的决策和行为符合校方和学生会管理条例要求,同时,学生会也对所有活动和决策实施监督机制,保证决策与实践的一致性。

五、结语
本条例将以实际行动证明其可行性,我们更将以实际行动塑造学校的文化,为广大师生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创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氛围。

学生会会务是我们的事业,更是我们的青春梦想,相信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将会为我们的事业保驾护航。

愿我们携手合作,共同为学校的发展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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