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行政审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表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仅限实行审批制的项目提供,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要求提供;
(4)项目立项批复前完成。
按照苏政发〔2014〕129号文件的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价格部门要定期抽查,防止价格垄断。
10个工作日
2
发改委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件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2)《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要求:
(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
(2)在新建、改建、扩建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前,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论证评价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并提出减小或者消除影响的对策措施。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9
民政局
基金会(慈善组织)成立登记验资报告
基金会(慈善组织)成立登记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九条: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章程草案;(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扬州市行政审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表
序号
涉审主管部门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行政
审批事项
设定依据及要求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介服务时限
(工作日)
1
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
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7
工信局
节能报告评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技改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令2016年第44号)第八条节能审查机关受理节能报告后,应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十六条节能审查机关受理项目节能报告后,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
扬州市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涉及经营服务型收费清单(建设单位自行委托编制交评)建筑面积3万m2以下3万元,3万m2以上1元/ m2
20个工作日
23
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一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20个工作日
8
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成立登记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成立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场所使用权证明;(四)验资报告;(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六)章程草案。
(1)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
(2)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中介机构与委托方依据文件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的技术复杂性等相关因素由中介机构与建设单位结合项目有关要求协商约定。
26
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4
住建局
房屋面积测量
商品房预售许可
(1)《房屋登记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测绘管理办法》;
(2)房屋竣工验收办证前完成。
(1)苏价服〔2015〕20号、苏价服〔2004〕304号文件;
(2)收费标准:新建商品房预测0.3元/平米,实测0.6元/平米;工业厂房预测0.4元/平米,实测0.7元/平米;其他房产预测0.5元/平米,实测1元/平米。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7
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注销登记清算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9
司法局
资产证明(会计事务所)
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
【规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九条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方案布局阶段复核周期4—7个工作日;施工图阶段复核周期6—12个工作日。
21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复核服务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零收费
施工图阶段复核周期2—5个工作日。
22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通影响评价
审核建设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省住建厅、公安厅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苏建规(2012)587号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5
民政局
基金会(含慈善组织)变更原始基金数额验资报告
基金会(含慈善组织)原始基金数额变更登记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八条: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6
民政局
社会团体(含慈善组织)注销登记清算报告
社会团体(含慈善组织)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一条: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0
民政局
社会团体(含慈善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社会团体(含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四章第二十条(四):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后者要经过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2
民政局
基金会(含慈善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基金会(含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三十七条:基金会在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4
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变更开办资金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释义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开办资金变更:金融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承担节能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由相应的节能审查机关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确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令2016年第44号)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解决。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20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复核
审核建设方案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扬发(2016)2号文件
经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的《扬州市规划局建设工程分析复核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无需企业承担费用),每栋最高限价1200元。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8
民政局
基金会(慈善组织)注销登记清算报告
基金会(慈善组织)注销登记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十八条: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1、单幢:初始登记类:私房11个工作日办结;公房13个工作日办结;商品房预售类:住宅6个工作日办结;商住楼8个工作日办结。商品房确权类:住宅6个工作日办结;商住楼10个工作日办结。
2、面积分割类:10个工作日办结。3、多幢商品房2-4幢:幢数×单幢承诺时限;5幢及以上28个工作日办结。
25
交通运输局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3
民政局
社会团体(含慈善组织)变更活动资金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含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善组织)活动资金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四章第二十条(五):社会团体办理活动资金变更登记,需提交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的文件,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仅限实行审批制的项目提供,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要求提供;
(4)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批复前完成。
按照苏政发〔2014〕129号文件的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价格部门要定期抽查,防止价格垄断。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1
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15个工作日
4
发改委
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零收费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5
发改委
项目节能报告审查
20个工作日
6
工信局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技改项目)
《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自行编制或者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由中介机构编制项目节能报告的,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节能报告予以书面确认。
27
水利局
水利项目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项目申请人与受托中介机构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项目申请人与受托中介机构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仅限实行审批制的项目提供,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要求提供;
(4)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前完成。
按照苏政发〔2014〕129号文件的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价格部门要定期抽查,防止价格垄断。
15个工作日
3
发改委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
(4)项目立项批复前完成。
按照苏政发〔2014〕129号文件的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价格部门要定期抽查,防止价格垄断。
10个工作日
2
发改委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件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2)《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要求:
(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
(2)在新建、改建、扩建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前,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论证评价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并提出减小或者消除影响的对策措施。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9
民政局
基金会(慈善组织)成立登记验资报告
基金会(慈善组织)成立登记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九条: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章程草案;(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扬州市行政审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表
序号
涉审主管部门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行政
审批事项
设定依据及要求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介服务时限
(工作日)
1
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
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7
工信局
节能报告评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技改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令2016年第44号)第八条节能审查机关受理节能报告后,应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十六条节能审查机关受理项目节能报告后,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
扬州市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涉及经营服务型收费清单(建设单位自行委托编制交评)建筑面积3万m2以下3万元,3万m2以上1元/ m2
20个工作日
23
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一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20个工作日
8
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成立登记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成立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场所使用权证明;(四)验资报告;(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六)章程草案。
(1)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
(2)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中介机构与委托方依据文件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的技术复杂性等相关因素由中介机构与建设单位结合项目有关要求协商约定。
26
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4
住建局
房屋面积测量
商品房预售许可
(1)《房屋登记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测绘管理办法》;
(2)房屋竣工验收办证前完成。
(1)苏价服〔2015〕20号、苏价服〔2004〕304号文件;
(2)收费标准:新建商品房预测0.3元/平米,实测0.6元/平米;工业厂房预测0.4元/平米,实测0.7元/平米;其他房产预测0.5元/平米,实测1元/平米。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7
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注销登记清算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9
司法局
资产证明(会计事务所)
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
【规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九条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方案布局阶段复核周期4—7个工作日;施工图阶段复核周期6—12个工作日。
21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复核服务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零收费
施工图阶段复核周期2—5个工作日。
22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通影响评价
审核建设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省住建厅、公安厅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苏建规(2012)587号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5
民政局
基金会(含慈善组织)变更原始基金数额验资报告
基金会(含慈善组织)原始基金数额变更登记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八条: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6
民政局
社会团体(含慈善组织)注销登记清算报告
社会团体(含慈善组织)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一条: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0
民政局
社会团体(含慈善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社会团体(含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四章第二十条(四):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后者要经过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2
民政局
基金会(含慈善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基金会(含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三十七条:基金会在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4
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变更开办资金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释义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开办资金变更:金融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承担节能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由相应的节能审查机关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确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令2016年第44号)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解决。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20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复核
审核建设方案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扬发(2016)2号文件
经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的《扬州市规划局建设工程分析复核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无需企业承担费用),每栋最高限价1200元。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8
民政局
基金会(慈善组织)注销登记清算报告
基金会(慈善组织)注销登记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十八条: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1、单幢:初始登记类:私房11个工作日办结;公房13个工作日办结;商品房预售类:住宅6个工作日办结;商住楼8个工作日办结。商品房确权类:住宅6个工作日办结;商住楼10个工作日办结。
2、面积分割类:10个工作日办结。3、多幢商品房2-4幢:幢数×单幢承诺时限;5幢及以上28个工作日办结。
25
交通运输局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3
民政局
社会团体(含慈善组织)变更活动资金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含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善组织)活动资金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四章第二十条(五):社会团体办理活动资金变更登记,需提交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的文件,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仅限实行审批制的项目提供,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要求提供;
(4)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批复前完成。
按照苏政发〔2014〕129号文件的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价格部门要定期抽查,防止价格垄断。
市场行为,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11
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含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15个工作日
4
发改委
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零收费
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时限。
5
发改委
项目节能报告审查
20个工作日
6
工信局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技改项目)
《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自行编制或者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由中介机构编制项目节能报告的,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节能报告予以书面确认。
27
水利局
水利项目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项目申请人与受托中介机构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项目申请人与受托中介机构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仅限实行审批制的项目提供,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要求提供;
(4)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前完成。
按照苏政发〔2014〕129号文件的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价格部门要定期抽查,防止价格垄断。
15个工作日
3
发改委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