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院学生会管理条例
学院学生会工作条例1﹑学生会部长例会由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主席团助理﹑各部部长、副部长参加。
期间学生会每两周开一次,有重要事件再组织会议,一般事务可在网上商讨。
会议内容是讨论学生会日常工作,组织筹备各种大型活动,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相应给予解决,并制定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请假必须通过主席团成员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不参加会议2 次以上(含2 次)者,经主席团和学工办老师讨论,进行学生会除名。
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联系学生会干部,通知时间、地点,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
2﹑学生会各部门每周一次例会,部长和部员旷到三次的可直接开除。
3﹑参加学校社团活动的学生须提交学联的正式公假条(必须团委盖章)至学工办,请病假需出示正规医院假条。
晚点名实到不足90%的班级上本周黑名单,学院通报批评班主任、班长,通报的班级不能参加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活动。
若有紧急情况确实需要请假,务必提前联系学工办老师说明情况,持学工办假条向纪检部请假。
事后补假一律不予承认,对于旷到﹑迟到﹑早退的将对个人进行通报,并记录在案,被通报的个人将影响其助学金,奖学金,推优等的评定。
4﹑生活部负责对教室的卫生进行定期检查,保障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组织完成各种临时性的劳动任务,负责安排好冬季扫雪任务。
在与楼管会人员检查宿舍卫生的活动中,对卫生良好的宿舍进行表扬宣传,卫生极差的进行批评。
将卫生优劣的宿舍照片张贴到综合楼四楼。
有必要的话可以通报宿舍连同通报个人,对优秀班级评定和个人的推优奖助学金均有影响!5﹑体育部主要主办一些同学们喜爱的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号召全校师生共同锻炼身体,增强身体素质。
对于两次早操不到者,进行个人通报批评,班级不到人数过多时进行班级通报,通报的班级不能参加优秀班集体的评选,被通报的个人也将影响其助学金,奖学金,推优等的评选。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一、组织条例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
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
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四、办公条例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学生会这规章制度
学生会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律性和自觉服务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最高权利机构,是学校团结师生,服务师生,联系校外的桥梁,是推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是:1.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3.开展学生自律教育,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管理。
4.联系校内外社会资源,服务校园发展。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由全体学生组成,学生会实行常设机构,分为主席团、部门调研组、学术科技组、文体娱乐组、宣传策划组和实践服务组。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部门调研组、学术科技组、文体娱乐组、宣传策划组和实践服务组分别负责学生会下设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章学生会的选举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在校内享有一人一票的选举权。
第七条其他机构成员由主席团成员提名产生,并经全体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第五章学生会的活动第八条学生会组织各种形式、多样化的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志愿活动、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旨在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第六章学生会的纪律第九条学生会成员要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领导安排,不得违背学生会行为规范。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要保护学生会的声誉,维护学校的形象,在校园中做出成绩的同时,要注意品行端正,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
第七章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会有制订本章程和内部管理办法的权利。
学生会有提出对学校管理和服务的建议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为学校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每一项工作任务,不得懈怠。
第八章学生会的监督和评议第十三条全体同学有权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学生会要认真接受,并加以改正。
学生会要定期向全体同学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初中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初中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一、学生会的宗旨和职责1、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成为学校管理和学生自我管理的有效力量。
2、职责(1)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
(2)组织开展各类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3)协助学校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加强与其他学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二、学生会成员的选拔和任职条件1、选拔方式学生会成员的选拔采取自愿报名、班级推荐、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任职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3)有良好的品德修养,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5)能够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生会的组织机构1、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等部门。
2、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四、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有参与学生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权利。
(2)有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的权利。
(4)有获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2、义务(1)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决议。
(2)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
(3)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不得做出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4)关心同学,服务同学,为同学排忧解难。
五、学生会的工作制度1、会议制度(1)学生会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前段工作,布置下段工作。
(2)各部门定期召开部门会议,研究部门工作。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组织纪律性,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一、学生会成员的基本要求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6、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二、学生会组织机构及职责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等部门。
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召开学生会例会。
3、代表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争取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学生会工作的支持。
4、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任务。
2、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分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3、及时向主席汇报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学习部职责:1、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协助学校教学部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收集同学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展学习竞赛、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宣传部职责:1、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制作和发布学生会的各类宣传材料。
2、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和学生会的工作成果。
3、负责学校宣传栏的管理和更新工作。
文艺部职责:1、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2、选拔和培养文艺骨干,为学校的文艺活动提供人才支持。
学生会管理条例总则
学生会管理条例总则学生会管理条例总则一、总则:本条例是为了规范和完善学生会的运营管理,发挥学生会在服务广大学生的作用和发挥学生的主人翁精神,提高学生会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的发展服务,同时也制定本条例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办学以人为本,校园文化为舞台,活跃学生氛围,创建浓郁校园文化,是学生会的职责所在。
二、宗旨:本学生会致力于提供更多的服务、建立更强的团结、推动学校更为良好的发展。
为各位学生创造更多的机会、为大家铸就更好的未来、为校友树立更加强大的品牌。
学生会将鼓励和推广一切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知识技能提高、社会活动积极参与等方面的活动和行为。
充分发扬学生自身的创造精神和创新意识,为全体同学提供更加优质、全面、多元的活动机会,丰富大家的人生阅历和体验。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向校方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推动校园建设和改进。
三、工作原则:本学生会在执行各项职责的过程中,秉承着以下工作原则:1、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为中心。
2、以创新和发展为核心,不断创新和发展学生会的工作模式,提高服务品质和水平。
3、以立足实际,服务广大学生为基本宗旨,本着实事求是,争取实效的原则。
4、尊重学生的意愿与权益,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全覆盖、高质量的服务,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和谐、宽松、民主、开放的校园氛围。
5、坚持公正公平,行事明确规范,遵循法律、制度和道德准则,保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四、职责范围:学生会是以学生为主体、为全体学生提供服务的组织。
本学生会作为校园文化和学生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学生会通过各种形式活动,增强同学社交能力,提高课余生活质量,节约发展资源。
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的需求,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并将学生群体引向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2、维护学生权益学生会关注学生群体的权益,倾听他们的心声,为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举办各类公益或服务性活动,使学生更加了解并互相支持。
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工作条例会议制度一、主席团例会制度1.主席团例会是根据学生会工作的需要,而由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召开的会议。
2.会议由主席主持,交流信息,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务。
3.主席因事不能到会,则需要托一位副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开会,会后须向主席汇报开会内容。
4.重大工作、活动决策,应通过会议讨论决定,并由主席负责向院党委、学生处、院团委请示。
5.如有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主席团会议。
6.秘书长负责会议记录。
二、主席联席会议制度1.主席联席会议是由院学生会主席召集各专业学生会主席召开。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院学生会主席决定(通常是一个月一次)。
2.会议目的是商讨有关重大活动的决策及工作,对全院学生会阶段性的工作进行总结。
增强院学生会与各专业学*生会之间的交流与了解。
3.会议由院学生会主席团主持,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各专业学生会的汇报,并布置工作。
4.院学生会将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专业学生会主席。
5.各专业学生会主席须依时出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应由本专业主席团其他成员代为出席。
6.院学生会秘书处负责考勤工作,并作会议记录。
三、部长例会制度1.部长例会是根据学生会工作的需要而召开的各部门部长会议。
出席人员为主席团、秘书处成员、各部正副部长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因故不能到会的,当以书面形式向秘书处请假,并由本部门其他干部代为出席,否则根据考勤制度处理。
2.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提前十五分钟到场,并自觉到签到处签到。
3.部长例会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各部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布置本周工作任务,并由主管副主席对主*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作出指导。
4.部长例会过程中,与会者可对学生会工作的多个方面进行讨论,最终由主席团决议。
5.会前征得秘书长同意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可安排本部干事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干部对会议所讨论的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
6.秘书处负责考勤工作,并作会议记录。
学生会组织条例及工作职责
学生会组织条例及工作职责学生会组织条例第一条学生会是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组带。
第二条学生会在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和团委指导下进行工作,接受学生科、班主任的具体帮助。
第三条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7-9人组成,每届任期1-2年委员候选人经各班酝酿提名,经团委、学生科研究,报学校党委审定。
第四条学生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下设学习、宣传、文体、生活保卫等部门。
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由委员会推选产生,根据工作需要,各工作部可聘请若干名学生会干事协助工作第五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条凡承认学生会章程,在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均为学生会成员。
第七条各班班委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班委会在学生会的领导下,在班主任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的职权:1、筹备和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2、筹备选举下届学生委员会。
3、召开委员会,总结研究工作,讨论学生会工作报告,不值和检查各班班委会的工作。
4、对学生的奖惩提出建议。
4、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使全体同学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5、关心同学切身利益,促进同学之间、班级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
6、反映同学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7、加强同兄弟学校的联系和友谊三学生会干部岗位职责1、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
检查学生会各部委工作,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大会汇报工作。
主持学生会工作。
代表学生参加校内外的有关会议。
2、学生会副主席:协助学生会主席工作,负责填写学生学习生活大事记。
分工检査各部的工作,主持学生会活动,代表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关会议。
3、团组织部:根据学生会有关章程,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以使其正常、有序地运行。
通知校团委、学生会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团委和学生会各类资料的起草、发送、并归档:负责团委组织财产的管理及使用。
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主席团关于印发《学生会工作条例》的通知学生会各部门:《学生会工作条例》已经由学生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并已由秘书处存档。
现在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认真落实,认真执行。
《条例》旨在加强学生会的纪律建设,提高全体学生干部的工作素质,增强学生会的领导,完善学生会的工作机制,为打造“最强学生会”奋斗。
大悟一中学生会主席团2015年9月17日学生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工作条例》是依据《湖北省大悟县第一中学学生会章程》制定的,针对湖北省大悟县第一中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干部和学生会组织在履行职责时所必须遵守的工作条例。
第二条条例的执行,由主席团负总责。
第三条条例适用于各级学生干部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学生干部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坚定马克思列宁主义信念,端正态度,积极进取,乐于奉献。
第五条学生会各级组织应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学生工作。
第二章会议制度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各年级应定期召开例行或专项会议。
第七条召开会议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故迟到、早退、缺席的,应向会议负责人请假。
无故迟到、早退、缺勤会议,一个月超过三次的,给予留职察看处分,超过五次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第八条开会时,应按照会场布置就座,集中精神,认真聆听,认真思考,积极发言,做好会议笔记,需要向学生传达的,应及时、准确地传达。
不能讲小话、开小会,不能扰乱会场秩序,破坏会议纪律。
严重扰乱会场秩序、破坏会议纪律的,应给予内部警告处分,情节特别恶劣、屡教不改的,应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第九条会议负责人应提前将会议主要内容告知与会人员。
如果是临时或保密会议,可以不予告知。
会议作出的决定,如果有必要,应印发到各指定单位,并在校刊校报上登载。
第十条各部门、年级学生会召开非临时会议时,应邀请分管工作的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并将会议纪要抄送主席团秘书处留存。
第三章油印制度第十一条主席团印发的文件应由秘书处负责付印和分发。
2024年学生会规章制度(2篇)
2024年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由校内全体学生组成的自治组织,旨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并维护学生权益。
第二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代表学生发声,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搭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参与、民主决策、公开透明、服务全体学生。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重点是关注学生需求、组织学生活动、开展公益事业、维护学生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由主席团、各部门和班级学生会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协调全体学生会及部门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由副部长和成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并向主席团报告工作。
第八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班级内的事务管理和学生活动组织。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学生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一届。
第十条各部门副部长由主席团提名,并经全体学生会通过,任期一年,可连任一届。
第十一条班级学生会代表由班级学生自行选举,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选举时要公开、公正、公平,确保选举结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对于选举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学生会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工作责任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领导和决策,并向全体学生报告工作进展。
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内容,保证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并向主席团报告工作进展。
第十六条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班级内的学生活动和解决班级事务,维护班级的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应按时参加学生会的会议和活动,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代表学生维护权益。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十八条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主持,全体学生均有出席权。
第十九条全体会议负责听取主席团和各部门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由主席团常务会议负责,由主席主持,副主席和秘书长参加。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会议必须按时召开,会议决议需以多数表决通过。
有关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有关学生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作用,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生会是全体学生在校内政治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和管理的代表机构。
学生会是学校领导和管理机构的协助单位。
第三条学生会实行民主管理、公平竞争、依法管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第四条学生会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部长组成,主席是学生会的议长,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学院、各班级设立学院委员会、班级委员会,学院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的日常工作,班级委员会负责班级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负责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监督学生会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事务。
第三章建设规范第九条学生会要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反对一切违法乱纪现象。
第十条学生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一条学生会要积极开展各类活动,组织学生参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积极为学生服务,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权利义务第十三条学生会有权利代表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的利益。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义务加强学生之间的团结,促进学生的互助,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第十五条学生会有义务维护学校的形象,不得损害学校的利益,不得从事危害学校和社会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会有义务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得干扰教学秩序,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活动。
第五章选举制度第十七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条例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学生会的任务是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条学生会应当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服务全体师生员工,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促进学校的发展繁荣。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执行,积极负责的态度。
第四条学生会的章程是学生代表大会通过的根据学校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组织原则和工作规定。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各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学生会的总体工作。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学生会日常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学习部、实践部、文体部等,主要负责各自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各学院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本学院内进行学生工作,维护学生权益,推动学院文化建设。
第十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主要负责班级内的学生工作,维护班级秩序和校园安全。
第三章学生会的工作职能第十一条学生会的主要职能是:(一)代表全体学生维护学生权益,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二)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正能量,提升学生素质;(四)联系各部门、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五)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处理学生问题,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第四章学生会的纪律规定第十二条学生会的成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严格执行学生会章程和工作计划,服从学生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的领导;(二)保守学生会的机密,不得泄露学生会的内部信息;(三)不得违法违纪,不得参与违法活动,不得有损学校形象;(四)不得擅自利用学生会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与学生会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五)不得参与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时饮酒赌博,损害学生会形象;(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学生会章程的行为。
团委学生会工作考核条例
团委学生会工作考核条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团委学生会成员。
二、考核内容:
1.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认真负责、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2. 工作业绩: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等。
3. 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
1. 根据团委学生会设立的工作考核表进行考核评分。
2. 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由团委主席根据各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四、考核标准:
1. 优秀: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业绩突出,能够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2. 良好:工作态度积极,工作业绩稳定,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表现。
3. 一般:工作态度一般,工作业绩不稳定,需要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4. 较差:工作态度消极,工作业绩较差,需要改善工作态度和提高工作能力。
五、考核结果:
1.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表彰优秀成员,奖励相应荣誉称号。
2. 针对表现一般或较差的成员,进行一对一辅导和培训,帮助其提升工作能力和态度。
六、其他事项:
1. 考核结果公布后,成员可对考核结果提出申诉,团委主席进行复核后最终确定。
2.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团委学生会成员任职资格的依据,也是选拔优秀成员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7篇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校团委办公室职能,规范其使用与管理,增强办公室使用的规范性与明晰性,提高办公效率,本着责权统一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办公室管理包括办公室职能、物资管理、档案管理、值班管理、会议管理。
第二章校团委办公室职能第三条办公室职能第一项团委指导老师、学生副书记办公、专职团干办公;第二项举行小型会议;第三项收发各项文件;第四项存放各部门文件档案,办公室设有各部门文件存放柜,可用于文件整理及归档;第五项日常办公,办公室可用于各部门日常办公,整理资料等事务;第六项物资管理,校团委物资借用、归还等管理均在此办公室进行;第七项收集材料,收集基层上交材料,包括报名表、申报书、方案、征文等等。
第三章办公室物资管理第四条校团委办公室所有物资归团委所有。
第五条校团委物资旨在方便老师办公、各组织举行活动。
第六条校团委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库房物资;办公用品包括笔、尺子、订书机、文件夹等常用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饮水机、书柜等设备;库房物资指团委内设机构办公室存放的所有物资,包括地毯、麦克风等。
第七条校团委物资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必须在相应表格填写登记。
第八条物资使用与保管第一项办公用品的使用要以勤俭节约为原则,杜绝奢侈浪费;第二项所有校办公设备使用权属校团委所有,其他组织或个人不享有使用权;第三项所有办公用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原位;第四项办公设备若有损坏,需及时报修,以保证正常的办公室运作;第五项所有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恶意损坏或丢失现象,需作出相应赔偿;第六项值班结束后务必切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第七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未经相关人同意,一律不得删除、拷贝电脑资料;第八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应合理使用电脑,不得利用其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电脑正常运作;第九项未经老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老师的电脑;第十项打印机一般仅为团委学生副书记、专职团干使用,其他人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展现学校学生的风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自治能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选出的代表组成,担负着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学习交流等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校园内,是学生会的办公和活动场所,由学生会主席负责管理,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学生会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常秩序,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结构第六条学生会主席负责全面领导学生会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代表学生会出席各种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部门、班级三级组织架构。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及各部门主任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部门包括活动部、宣传部、体育部、文化艺术部、学习辅导部、外联部等,每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岗位。
第九条学生会班级代表由各班级推选出,每个班级代表负责联系班级同学,宣传学生会活动,反映同学意见。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内容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报告,协调解决问题,确定下一周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如演讲比赛、篮球赛、文艺晚会等,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制作校园广播、海报、宣传单,宣传学校政策和学生会活动,提高学生参与度。
第十三条学生会体育部负责组织体育比赛,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锻炼学生的身体素质。
第十四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负责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书法比赛、美术展览、戏剧表演等,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
第十五条学生会学习辅导部负责组织学习讲座、辅导班等,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解决学习问题。
第十六条学生会外联部负责联系协调学校、社会各方资源,筹集活动经费,拓展学生发展空间。
第四章学生会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学生会主席有权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预算,决定重大事项,对学生会全面负责。
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工作条例(总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工作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学生会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发展,从而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组织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和校团委的直接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校规章制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凡取得安徽工业大学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学生会会员。
第三条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
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省学生会工作条例〈试行〉》。
第四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团结、求实、勤奋、创新”的校风和学习、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三)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遇到的实际问题;(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五条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校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三)修改学生会工作条例;(四)选举学生会委员会;(五)选举出席上一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六)讨论、决定应当由校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它重要事项。
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工作条例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学校学生会是学校校委会领导和政教处指导下的参与学校管理的学生组织。
代表广大学生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学生会的宗旨学生会的工作要始终坚持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学校服务的宗旨。
第三条:学生会的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决议,辅助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遵循维护学校统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中学生行为规范》;将全校学生干部管理工作统一于学校管理,为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贡献力量。
2、充分体现学生高效自治的良好精神风貌,是整个学校学生综合素质的荣誉象征.对内发挥领导管理作用,对外代表学校形象,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负有重要责任。
3、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常权益,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调学生与学校、学生与老师的关系,促进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团结,创造稳定的优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组织和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学校管理,努力实现全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体化。
正规化,带动广大同学培养自律能力,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标准的学生队伍。
4.校学生会根据协调制、民主制与一体化的原则正常开展工作,密切与学校其他组织部门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四条:会员条件凡取得本校学籍、承认本条例的在校学生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义务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自觉遵守校规,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决议,勇于承担各项工作自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六条:主席、副主席的职责1、在政教处的直接领导下,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了解学生的要求意见,发挥连接师生关糸的纽带作用。
2、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召开校学生会干部会议,安排布置各部工作。
3、及时向学校反映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4、协调各部门关糸,及时解决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副主席要负责好分管各年级学生会工作,组织制订年级工作计划并及时向学生会反映年级学生会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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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宗旨
学生会是校党支部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力,进行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在政教处的直接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进行工作。
学生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开展以学习为中心,以“三好”为目标,努力造就自己早日成为祖国需要的“四有”新人。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在校党支部的领导和政教处的指导帮助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带领广大学生树理想、守纪律、创三好,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保证《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反映学生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创造稳定的、优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会员
第三条会员条件
凡取得本校学籍,承认本条例的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权利
(一)在本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开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三)在本会内有参加各种业余活动的权利。
(四)有向上一级学联组织,直至全国学联提出建议、申诉和声明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义务
(一)积极上进,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三)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
(一)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如有特殊情况,可延期或提前。
(三)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按学生人数的比例分配。
(四)代表大会的职权
1. 听取和审查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3.选举新的学生会委员。
第八条学生委员会
(一)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本会的最高领导机关,并向大会负责。
(二)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按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三)学生委员会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持日常工作。
(四)学生委员会下设学习部、体育部、劳动卫生部、文艺部、宣传部、纪检保卫部,各部选部长和副部长一人,委员若干人:
(五)学生委员会可根据工作情况,为工作的需要增设某些临时部门,可在学生中聘请干部,亦可在部以下发展组织。
第九条职责范围
(一)学生会的工作范围:
1.参与学校管理、检查、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
2.在政教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3.配合各科室搞好工作;
4.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有益的各项活动;
5.反映学生意见,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二)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范围: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各部工作情况,协调关系,及时解决各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安排好学生会值周,监督和检查学生会值周打分及其一周工作情况的统计总结评比。
3.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安排、布置各部工作。
4.及时向上级反映学生会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5.召开各班主要干部会议,了解学生的要求、意见和思想动向。
6.在政教处直接领导下抓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7.有权决定通报、批评和表扬。
8.协助各部搞好工作。
(三)学习部职责范围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和政教处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可以在部以下设立社团组织,使同学的特长得到发展。
如“书法协会”、“集邮协会”等。
5.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四)体育部职责范围
1.定期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了解各班体育活动情况,负责联系解决同学体育活动困难。
2. 定期组织各项比赛活动。
3. 抓好同学们的课外活动。
4.抓好“两操”,经常进行检查,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或批评。
5.对各班级的体育委员进行监督,指挥不利的体育委员给予个别训练和指导。
(五)劳动卫生部职责范围
1.定期召开各班劳动卫生委员会议,分配布置劳动卫生任务,
研究讨论劳动任务的完成情况。
2.协助总务处分配好社会劳动、公益劳动任务并监督检查劳动的质量和数量。
、
3.统筹划分安排好突击性和临时性的劳动卫生任务。
包括垃圾坑的平整、垃圾箱的清除、校园的平整、拔草等在内。
4.根据各班人数的多少,一般一学期或一学年划分或调整一次清洁区。
5.坚持劳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提出奖罚意见,协助学生会值周,及时公布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
6. 配合学校爱委会搞好全校卫生。
7.全面搞好教室、清洁区卫生。
(六)宣传部职责范围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精神文明礼貌月活动、民族团结月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每周按时公布学生会值周统计总结评比的结果。
4.宣传部可下设广播组和板报组。
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学生大会前安装好广播器材。
板报组要定期出板报,
5.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
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
6.定期检查各班每天收看新闻联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纪检保卫部职责范围
1.经常向同学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随时提高警惕,严防闲杂和外流人员进入学校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反映,防火、防盗、防伤,防止突然事件的发生。
2.负责抓好护校工作。
如果遇到突然事件的发生,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协助学校保卫人员负责安排节假日和平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4.要敢于管理,大胆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奖罚分明,除学生以外的他人交学校政教处处理。
5.负责学生会值周工作,负责打分标准和各项制度细则的贯彻执行。
6.教育、监督、检查学生会值周人员的工作。
要秉公办事、认真打分。
做好一天及一周的记录,各班级提出疑问能及时回答。
7.每周星期六值周检查统计评比情况,报来后及时计算出各班级成绩,星期一公布全校。
8.各部报来的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及其奖罚意见每周汇总,上报政教处。
9.经常监督检查各班考勤情况井按周上报学生科。
10.制定发放学生会值周统计表和各班考勤表等。
(八)文艺部职责范围
1.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活动,活跃同学的课余生活。
2.组织各班同学坚持“每周一歌”活动,并定期检查、督促和评比。
3.配合校团委抓好校文艺队建设,组织同学排练文艺节目。
4.定期召开各班文艺委员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文艺节目练习情况。
5.抓好文艺汇演、文艺竞赛、唱歌比赛等活动。
第十条学生会工作制度
(一)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
(二)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政教处可随时召开会议。
(三)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应大胆积极地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政教处、团委或其它有关科室参加指导。
(四)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实施学生会制度的细则,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早操、早自习、课间操的出勤、纪律,体育及其卫生的打分。
2.检查纪律、检查卫生,监督检查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
’
3.配合学校总值周维护校纪校风。
4.每星期六各部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纪检保卫进行计算。
(五)学生会和各部的活动时间一般应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
如有
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议时,必须经校领导和政教处的批准。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条件
1.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民族团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能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并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3.能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令,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4.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礼貌。
5.能大胆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特别是敢于承认自己的缺点,并积极改正,敢于同错误言行作斗争,民主作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