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隧道二衬钢筋施工工序作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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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二衬钢筋施工工序作业标准
1、技术标准
(1)采用直螺纹与绑扎相结合的方式连接。接头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2)套筒上应有生产厂家标志。套筒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日期、产品批号、生产厂家。
(3)钢筋端部与钢筋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或扭曲。
(4)使用专用直螺纹量规检验,通规能顺利旋入并达到要求的拧入长度,止规旋入不得超过3p
(5)采用扭力扳手检测扭矩,扳手使用前必须校核,拧紧力矩见下表。
(6)经拧紧后的接头应做好标记,单边外露丝扣长不应超过2P(P为螺距)
(7)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如下:
(8)钢筋安装及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
2、工序作业标准
2.1作业标准
(1)混凝土结构用钢筋的牌号、规格、接头连接方式及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吊环应符合设计要求。吊环材料不得采用冷拉处理钢筋。
(3)钢筋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上盖下垫,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装卸钢筋时不得从高处抛掷。
(4)钢筋加工应设置专用加工场地。场内钢筋应按牌号、炉罐号、规格、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
(5)预埋件和钢配件(含钢筋机械连接套筒)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钢板、型钢及圆钢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防腐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3)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分类包装、标识,码放整齐,不得混淆和锈蚀。
(6)焊工必须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7)在正式钢筋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当改变钢筋牌号、规格、炉罐号、焊条型号或调换焊接设备、焊工时,应重新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
(8)钢筋加工前应清除表面的油渍、漆污、水泥浆和用锤敲击能剥落的浮皮、铁锈等。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折曲。当钢筋需要调直时,调直后的钢筋表面不应有削弱钢筋截面的伤痕。
(9)加工后的连接套筒和丝头应进行保护,不得损坏丝扣,丝扣上不得粘有水泥浆等污物。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同一连接区段” 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 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
2)机械连接接头的受弯构件不应大于 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 25%。
3)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 25%,在受压区不得大于 50%。
4)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10倍。
5)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上不得超过一个接头。
6)“同一连接区段”长度: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为 35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 500mm,绑扎接头为 1.3 倍搭接长度且不小于 500 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7)当施工中分不清受拉区或受压区时,接头设置应符合受拉区规定。
(10)钢筋焊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各种焊接材料应分类存放、妥善管理,并应采取防止锈蚀、受潮变质的措施。
2)雨天、雪天不宜在现场进行施焊;必须施焊时,应采取有效遮蔽措施。焊后未冷却接头不得碰到冰雪。
3)焊机应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11)钢筋绑扎连接规定:
1)光圆钢筋末端应作成彼此相对的 180°弯钩,带肋钢筋应作成彼此相对的 90°弯钩。在钢筋搭接部分的中心及两端共三处,应采用铁丝绑扎结实。
钢筋的绑扎连接
2)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钢筋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
2.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除应符合本表规定外,且在受拉区不得小于300 mm,在受压区不得小于200 mm。
3.对环氧树脂涂层的带肋钢筋,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25 取用。
4.对有抗震设防特殊要求的结构构件,其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应按
有关抗震设计规范进行加长。
2.2作业安全标准
(1)从事钢筋加工和焊(连)接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隧道内运输钢筋应根据各类作业台架腹下净空。洞内设施情况进行装载并捆绑牢固,固定可靠,防止发生碰撞和掉落。
(3)安装钢筋搭设的临时作业平台应满足规程的安全要求。
(4)衬砌钢筋安装过程中应采取临时支撑等防倾倒措施,临时支撑应牢固可靠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与过往机械不得踩踏、碰撞。
2.3作业质量标准
(1)钢筋进场时,必须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屈服
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2)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钢筋接头的技术条件和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铁道行业标准《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一2003)附录A的规定。钢筋焊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承受静力荷载为主的直径28~32mm带肋钢筋采用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带肋钢筋套管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5)钢筋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曲直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
2)受拉热轧光圆和带肋钢筋的末端,当设计要求采用直角形弯钩时,直钩的弯曲直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
3)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