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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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0•【字号】岳政发[2007]9号•【施行日期】200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岳政发[200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现将《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日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乡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的作用,促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规委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城乡规划工作。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三条市规委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任副主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云溪区人民政府、君山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电信公司、岳阳电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房地产局、市消防支队、市风景园林局及市规划勘测设计院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委员。

第四条市规委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专家委员会由长期从事城乡规划及其相关工作并卓有成就的专家组成,由办公室提出专家名单报市规委审定。

专家委员会设规划、建筑、市政工程三个专业组。

第五条市规委委员实行继任制,因换届、调任等原因离开的委员,其成员单位继任人自然成为市规委委员。

第六条市规委委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市规委会议并有表决权;二、对市规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对涉及城乡规划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并将有关议题提请市规委相关会议研究;四、推荐专家委员会成员。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XX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方案公示1 、海绵城市解读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

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道路工程海绵城市设计要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道路工程海绵城市设计要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道路工程海绵城市设计要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问题。

海绵城市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发展理念,强调将城市规划设计与水资源管理相结合,通过构建具有自我调控、吸收、净化和利用水资源的城市系统,实现城市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

道路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在海绵城市设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道路工程海绵城市设计以道路建设为主要切入点,通过科学的设计和施工,使道路具备吸水、透水、蓄水和净化水质的功能,达到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目的。

本文将重点探讨道路工程在海绵城市设计中的重要性及相关设计要点,旨在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参考,推动海绵城市理念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和推广。

文章结构部分是对整篇文章的框架进行简要描述,让读者了解整篇文章的组织结构和主要内容安排。

在道路工程海绵城市设计要点的长文中,文章结构部分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海绵城市的概念和背景,解释为什么海绵城市在城市规划和设计中如此重要。

接下来,将重点讨论道路工程在海绵城市设计中的关键作用,并探讨道路工程在实现海绵城市理念中的具体实践。

最后,将总结道路工程海绵城市设计的要点,以及未来发展的展望和结论。

整篇文章将围绕这些内容展开,深入探讨道路工程在海绵城市设计中的重要性和具体要点。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道路工程在海绵城市设计中的重要性,并详细介绍道路工程海绵城市设计的要点。

通过对海绵城市概念的理解和对道路工程在城市设计中的作用的分析,希望读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海绵城市设计理念,认识到道路工程在城市规划中的重要性,并掌握道路工程海绵城市设计的关键要点。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可以更好地参与和推动海绵城市的建设,实现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双赢。

2.正文2.1 海绵城市概念海绵城市是一种能够像海绵一样吸收、储存、渗透和净化雨水的城市。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06]18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06]18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06]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岳阳市城市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7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岳阳市城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创造整洁、秀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设、规划、公安、工商、园林、环卫、环保、交通、民政、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市政设施和城市道路管理、城市燃气管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第四条城市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局具有下列行政许可权:(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二)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三)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和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五)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六)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七)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八)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九)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十一)环境卫生设施拆除审批;(十二)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0.14•【字号】岳政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发〔201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岳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14日岳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实现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促进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3〕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坚持抢抓机遇、加快转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质量第一、集约高效的原则,推动相关产业升级,促进建筑节能向绿色、低碳转型,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

到2016年底,市中心城区1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各县市区创建1个以上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居住小区。

全市城镇新(改、扩)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到2020年,全市30%以上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二、主要任务(一)推动绿色建筑全面发展。

大力推动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保障房项目要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岳阳市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着力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岳阳市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着力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岳阳市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着力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形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立足地理区位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动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着力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注重做大做强做优做美中心城区,优化中心城区内部空间组织,加快推动城市扩容提质,更好地发挥岳阳作为大城市的集聚辐射作用。

按照“江湖城共生、港产城融合”的空间组织思路,推动形成“一心四组团”空间格局。

“一心”即城市服务核心,以岳阳楼区为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商贸、现代金融、商务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养老托育等生产性和生活服务业,培育发展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总部经济和夜间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提高城市品质和服务功能,打造湘鄂赣省际边界区域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

“四组团”即城北制造业绿色转型发展组团、城东产城融合发展组团、西部江湖特色旅游组团、南部宜居康养组团。

城北组团包括城陵矶新港区、云溪区以及临湘滨江片区,以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为重点,加快推动“区港一体”联动发展,着力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打造全市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带。

城东组团以岳阳经开区为主体,以强化产业功能、推进产城融合为重点,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培育发展高端制造和临空经济、总部经济,打造全市经济发展主引擎和增长极。

西部组团包括君山区、岳阳楼区滨湖片区以及南湖新区滨湖片区,强化生态保护、注重战略“留白”,着力发展体现“江湖融汇、文化交融”特色的服务经济和绿色经济,彰显城市魅力。

南部组团包括南湖新区(南湖以南片区)和岳阳县北部片区,以发展高端居住、生态康养、科教为重点。

全面推动岳阳县、临湘市融城发展,进一步扩大城市规模,增强城市带动作用。

到202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70万人。

加快培育现代化中小城市。

坚持把县城和县级市城区作为培育中小城市的主要载体,着力提高六县(市)城区吸纳人口、集聚产业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培育成为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现代化中小城市。

岳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岳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岳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岳阳市规划局二00七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第四章建筑间距第五章建筑退让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控制第七章市政工程第八章建筑基地环境第九章附则本规定用词说明本规定在执行条文时,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涉及以上用词的条文为强制性内容。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在执行过程中,超出“宜”、“可”或“不宜”规定的必须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决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结合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岳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项目。

临时建设、不在居民点建设的城乡个人居住用房建设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

各项工程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或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按上层次规划(城市设计或特定地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对外交通用地(T);(六)道路广场用地(S);(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八)绿地(G);(九)特殊用地(D).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2.03.13•【字号】岳建发〔2012〕25号•【施行日期】2012.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岳建发〔2012〕25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管理,提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水平和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勘察设计管理1、强化资质管理。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严禁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以及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2、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为了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费、设计费的管理规定,最低取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80%,不得恶意竞争、随意压价。

3、实行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制度。

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时,应当提供勘察设计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应当由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还应当另附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仅适用于本次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岳阳市城市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

岳阳市城市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

岳阳市城市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理,提高城市品质,加强城市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和岳阳县部分行政区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修改及其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以下款项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

在审定前按下列程序审查。

(一)岳阳大道、南湖大道、巴陵路两侧,“一湖两岸”滨水城市设计包含的范围,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项目,以及上述范围之外对城市布局、交通、景观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联合审查会(相关单位及专家评审)后,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

(二)青年路、冷水铺路、湖滨大道、沿湖大道、湘北大道(原学院路)、洞庭大道、沙鸥路、旅游路、云中路、云溪大道、临湖公路、云港路、长江大道、联港路两侧,除(一)项规定之外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重要地块,以及非重要地块建设规模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和单体公共建筑规模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联合审查会(相关单位及专家评审)后,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审查。

(三)荣家湾镇、麻塘办事处、新开镇所有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岳阳县人民政府审批。

其中G240麻塘段、湘北大道两侧,“一湖两岸”滨水城市设计包含的范围,以及其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重要地块;非重要地块建设规模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和单体建筑规模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由岳阳县人民政府初审,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审查同意后,由岳阳县人民政府审批。

海绵城市设计方法导则

海绵城市设计方法导则

海绵城市设计导则v0.1创新研究院杨石泉2019.10实施海绵城市的价值1、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响应国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号召,赋予城市对雨水的生态化应对措施,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

2、赋予景观更完善的功能“没有功能的景观就是在耍流氓!”,实施多功能的景观建设具有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3、营造更加宜居的社区环境科学设置的海绵措施有利于改善环境水质,有利于减少洪涝灾害,有利于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4、实现城市雨水的精细化管理中国质造的产业结构升级的核心理念就是生产力精细化,精细化管理雨水,将变废为宝。

海绵城市设计导则的作用1、快速实施海绵城市设计分专业述说海绵城市设计的关键要点,精简扼要,配合图片说明,帮助设计师快速掌握海绵设计中需要注意的点,少走弯路。

2、掌握海绵设计基本方法海绵设计主要是针对雨水汇流路径的管理,计算并控制其汇流过程的水质、水量和去向。

所以主要是给排水专业的内容,针对其设计内容引进鸿业海绵设计软件,结合海绵设计模板,有针对性地开展设计工作,实现快速、准确设计。

3、降低项目沟通成本、提升设计工作效率统一项目各关系方对海绵设计原则的认识,在共识基础上开展设计,减少过程沟通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海绵城市的实施1、给排水1.1 汇水分区1.2下垫面层1.3海绵设施1.4管线设计1.5结果输出2、景观2.1下垫面2.2高程2.3海绵设施3、绿化3.1高程3.2植物设计宜忌·根据工程需求划分汇水分区住宅小区、公建社区等,宜利用建筑分开片区划分,适当合并分区,避免因分区过于细碎而影响景观整体效果。

·盲目直接使用软件提供的分区信息软件直接生成的分区因为只参考某一标高值,撇除现场与图纸的差异影响,仍然存在与项目需求的差异,故在软件生成分区后,应在其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区分或合并,重新描线,以达到项目需求。

·分区过密或过疏分区过密会导致计算量及工作量过大,且容易对园建、植物专业设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过疏则导致计算不准确,设计质量下降。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2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2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2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为核心,将生态格局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实现城市水安全。

新城区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目标要求系统地纳入规划,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

老城区改造以问题为导向,避免盲目全面翻挖,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工作同步推进,逐步消除老城区"遇雨即涝"的顽疾,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严格城市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建设城市河湖水系连通和调蓄工程。

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县以上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在75%-85%。

海绵城市规范

海绵城市规范

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海绵城市部分)编制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编制中有关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部分的内容,提高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海绵城市相关政策和技术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下列工程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应当遵守本规定。

1.地下管线类建设工程。

2.危房应急改造类建设工程。

3.在既有建设用地上单纯增加电梯及立体停车库等民生设施的建设工程。

4.在二类和三类工业用地上建设的建设工程。

5.在既有建设用地上单纯进行海绵化改造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应坚持绿色优先、灰绿结合、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系统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在编制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时,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采用不同的编制模式。

建筑与小区、城市绿化建设工程应采用一般建设工程的编制模式,城市道路和排水走廊建设工程应采用城市道路和排水走廊的编制模式。

第五条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武汉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建设工程第六条一般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应包含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文件和总平面图中的海绵城市专项指标。

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文件应包含海绵城市目标取值计算表、下垫面分类布局图、海绵设施分布总图、场地竖向及径流路径设计图、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自评表。

总平面图中的海绵城市专项指标应包含软化屋面面积、可渗透硬化地面面积、蓄水设施总容积。

第七条一般建设工程海绵城市规划方案编制应按照图1顺序开展。

图1 一般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海绵城市部分)编制流程示意图第八条海绵城市目标取值应符合以下规定,并按照附录3-1的规定格式填写目标取值计算表。

(一)强制性指标的取值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取值(1)建筑与小区建设工程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以所在排水分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管控基准值为基础(详见附录2-1,不在附录2-1范围内的建筑与小区建设工程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按70%取值),并结合项目用地性质和建设特点予以调整,具体调整幅度按表1执行。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03•【字号】•【施行日期】2020.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县市区发改局:根据省发改委、省住建厅通知要求,为指导县城(包括县、自治县和县级市,不包括县级区、开发区、园区等)编制好排水防涝系统化方案,加快申报2020年县城排水防涝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实施方案请各县按照省发改委工作部署,一是要摸清底数。

摸清当地调蓄空间、竖向布局、排水防涝设施等情况底数,全面评估县城建成区排水防涝能力,建立内涝积水点等相关台账。

二是确定建设任务。

结合自然条件、自身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按照“逐步消除县城建成区主要内涝积水点”的近期目标,以及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县城排水防涝体系的中远期目标,科学合理确定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与建设任务,明确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分年度列出重点项目清单,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三是抓紧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省发改委制定的《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系统化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2),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已有排水规划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等标准,尽快编制排水设施建设系统化方案。

二、有关工作要求1、3月16日前,各县按要求编制完成本县城排水防涝系统化方案,并填写《县城排水设施分批建设方案表》(见附件2)。

计划申报2020年率先实施的县,还要填写《2020年率先实施的县城基本情况表》和《2020年率先实施的县城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县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形债务”。

2、要把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作为改善民生、保障安全的紧迫任务之一,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形成合力。

水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滨水公园更新———以岳阳东风湖环境综合整治为例

水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滨水公园更新———以岳阳东风湖环境综合整治为例

2022年第10期现代园艺1水生态文明发展的背景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首次超过60%,与欧美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在短短数十年间就从一个农业国发展成了工业化和信息化强国,中国城镇化的特殊性及其超速增长已导致多方面的结构失衡,城市扩张的同时也导致了“城市病”,出现大量侵占生态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其中水生态环境恶化、洪涝灾害频发、水资源短缺等城市水问题最突出。

伴随城市建设出现的诸多水问题的根源在于人与水的关系、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失衡,人与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人类已丧失了传统农耕时期对水的敬畏之心。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综合的巨系统,涵盖自然环境中的空气、水、土、生物等多种生态要素,而水生态文明是针对关乎人类命运及发展的“水”这一核心要素而提出的生态文明子体系。

2013年水利部以水资源〔2013〕1号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正式官方提出水生态文明建设这一理念,并将水环境生态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结合,强调水环境综合功能,带动城市文化产业经济发展。

2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水生态文明建设需打破边界,运用工程学、美学、生态学、管理学的理念综合地解决问题,重在建设一个人水友好的社会,应对自然,回归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状态。

2.1坚持规划先行快速城镇化发展使得城市人口密集、环境资源冲突严峻,需加强顶层规划对水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引。

综合考虑水、产、城、景融合,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农林草、市政基础设施、自然保护地等各类专项规划,以解决城乡空间管控分区相互冲突、蓝绿空间侵占、河湖生态空间受挤压、水生态敏感区破坏等问题,顶层规划应重点保护河湖生态廊道,留出适宜的河湖生态缓冲区域,让城市功能与河湖空间有机渗透与融合。

2.2坚持系统治理新时期生态治水思路应由单一目标、分区治理路线向流域统筹、系统治理转变。

系统治理包含山水林田湖草资源环境要素及空气、水、土、生物等自然要素的综合保护;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景观等方面的统筹兼顾;源头减排、过程阻断、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把控;规划、给排水、水利、环保、园林等多部门的统筹协调;灰色与绿色基础设施的有机结合。

《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

《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

CECS XXX:201X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Guideline for the Compilation of SystematicSolution of Sponge City(征求意见稿)201X-XX-XX 发布201X-XX-XX 实施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1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编制成果。

本导则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海绵城市工作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标准规范所(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编200092)或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北矿金融大厦805,邮编100044)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源华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起草人:马洪涛吕永鹏王家卓吴连丰郭迎新邓婧许可张春洋李运杰周丹吕梅赵晨辰梁雨雯黄黛诗曾坚王宁刘世龙莫祖澜张格刘鹏飞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编制要求 (4)3.1 编制原则 (4)3.2 编制目的 (5)3.3 编制期限 (7)3.4 编制范围 (7)3.5 其他要求 (8)4 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 (9)4.1 一般规定 (9)4.2 现状及本底条件分析 (9)4.3 排水分区划分与模型构建 (14)4.4 现状问题分析 (19)4.5 目标和指标确定 (22)4.6 方案制定 (25)4.7 保障体系 (35)4.8 与规划设计的承接与传导 (37)5 编制成果 (39)本导则用词说明 (43)引用标准名录 (44)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岳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岳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岳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结合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规范、规定及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岳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临时建设、城乡个人居住用房建设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

各项工程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或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城市设计或特定地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按照主要用途和功能,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本市建设用地分类如下:(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对外交通用地(T);(六)道路广场用地(S);(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八)绿地(G);(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居住用地分为3类:第一类居住用地(R)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1主的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第二类居住用地(R2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第三类居住用地(R3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第六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其中:)指行政机关、党派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用地;行政办公用地(C1商业金融业用地(C)指商业、金融业、保险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2文化娱乐用地(C)指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图书展览和游乐等3设施用地;)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体育用地(C4用地;医疗卫生用地(C)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等设施用地;5)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学校、业余学校、残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疾人学校、工读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设施用地(纳入居住用地);)指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文物古迹用地(C7地。

海绵城市理念在滨水景观设计中的应用——以平江汨罗江风光带景观设计为例

海绵城市理念在滨水景观设计中的应用——以平江汨罗江风光带景观设计为例

海绵城市理念在滨水景观设计中的应用———以平江汨罗江风光带景观设计为例王迎春(湖南省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湖南岳阳414000)摘要:海绵城市是一种通过将自然系统与人工干预相结合的城市生态建设理论,可以增强城市应对自然灾害的弹性调节能力。

为解决海绵城市在恶劣自然生态环境变化中的应对能力问题,以汨罗江滨水风光带为例对滨水景观设计进行研究,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对其提出更新改造措施,以期为该类型的滨水景观建设提供借鉴及参考。

关键词:海绵城市;滨水景观;汨罗江风光带;应用中图分类号:TU984.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7897(2023)08-0055-031海绵城市与滨水景观两者概述1.1海绵城市的概念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在建设过程中,能像海绵一样拥有弹性的调节能力。

主要通过增加绿化面积,如雨水花园,植草沟等,以及运用科学的新技术新材料建设相配套的设施,在城市雨水充足的时候,存储起来补充地下水和湖泊河流。

除了储存水资源以外同时也具有排水的能力,在洪水时,能尽量把剩余的水资源以科学的方式排走,并对水资源进行净化,缓解洪水灾害带来的消极影响,维护城市水资源的平衡[1]。

1.2滨水景观的概念滨水景观主要指在城镇化建设中,临近河流,湖泊等水域空间的景观设计。

在这个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将人工设计的景观设施与自然景观互相融合,增强滨水景观与陆地之间、人与滨水空间之间的联系。

滨水景观的设计在空间上能增加休闲娱乐、游憩、文化等多方面的功能,在生态上能调节生态环境,改善气候,增强防洪排涝的功能[2]。

1.3海绵城市理论与城市滨水景观设计的关系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中滨水景观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城市滨水景观需要与城市建设相融合,与城市的建筑,环境,文化及社会相结合。

在海绵城市理论的指导下,围绕水域、道路、植物等环境因素进行创新,根据植物的特性、形态、大小等科学的搭配,最大限度优化和提升滨水景观设计[3]。

将城市滨水景观与周围环境进行合理的规划,保证其功能性及美观性,通过滨水景观的营造凸显城市特色及文化,广阔的水域视野及各种亲水空间的设计等,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空间体验,同时促进城市生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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