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框架合同超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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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年
度
协
议
合同全称:XX采购合同
协议编号:XXL-CG-HT-1801001
买方全称:广东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全称:
签订日期:
合同条款
买方:广东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能在采购方面得到更快捷、更周到、更优质的服务,及乙方得到长期稳定的销售,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原则
1、乙方负责提供合理报价及生产前置时间,依甲方采购订单内容生产交货,并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
甲方应依双方议定后的价格及付款条件付款。
2、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建立产品的质量和货期服务信誉,严格遵守双方制定的运作流程和管理规定,
并且接受甲方代表的业务监督。甲方代表的业务监督旨在给予乙方工作的支持和促进。
第二条本协议签订及执行条件
1、本协议(含附件)与《采购订单》都作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2、乙方长期为甲方供应。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若该等供应或经营需具有相应资质、许可或批准的,乙方应当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保证依法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经销本协议约定的产品;否则,乙方全部承担合同无效的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3、乙方应配合甲方节能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在不改变供应价格的基础上,应尽量提供安全环保产品,并按的要求执行。
4、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销售给甲方的产品委托给第三方生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乙方索赔贰拾万元。
5、当乙方供应的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范畴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和资料(如 CE证书);如乙方产品未取得认证,乙方应自愿积极申请相关认证。当乙方产品不属于强制性认证范畴的,但当使用了乙方产品的甲方产品有认证要求时,乙方应自愿积极进行相关的认证(如 CQC 认证)。
第三条订单要求
1、甲方以采购订单形式,列明产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时间等为订购内容传送给乙方。
2、依甲方的需求预测信息,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库存量,以满足甲方
的需要,但对甲方无约束力。
3、当乙方意欲停止生产或供应、变更产品规格或改变任何产品的关键材料或原材料,乙方应在
该停止或变更开始实施之日的至少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以便使甲方有机会根据可能需要的数
量去下达购买订单,乙方将不得拒绝此购买订单,且购买价格以当时的为准。
4、当有正式业务发生时,甲方将创建采购单,然后发送采购单的副本给乙方。采购单需甲乙双方委托代表签字确认生效(双方委托代表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代表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5、采购单上的交货期是指乙方将甲方订购的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日期。
6、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购单的1个工作日内,应对订购单的每一项订购物品的交货期进行书面确认
(主动确认)。
7、在所有情况下,乙方有责任提供订购单的书面确认给甲方。如乙方未能在收到购买订单后24个小时之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确认或者拒绝订单通知,则视为乙方接受订购单,并接受订购单要求的交货期(被动确认)。
8、订购单的乙方书面确认应提供订购单上每一项订购物品的交货期。如果乙方不能做到订购单上
的交货日期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的采购部门,并提出一个新的交货日期,并经甲方确认。
9、订货金额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的实际执行数据为准。乙方履行《采购订单》时,
实际交货重量(此处的‘重量’可根据产品性质更改为‘数量’)以甲方的订单要求为准,如有不足或超出订单要求时,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请求,则乙方必须按订单要求履行。
第四条交货规定
1、本协议涉及的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和技术要求见《采购订单》,甲方检验乙方的产品质量时,
采用双方认可的“质量技术标准及检验要求”,以及经甲方认可双方封样的样品。
2、样品的封存:甲方向乙方提出样品的品种及数量需求后,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样品交
给甲方验收。若甲方没有异议,双方封样;若甲方对乙方样品质量存在异议,甲方应在收到样品后
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双方重新约定的期限内,将改善后的样品交
给甲方检验。如符合要求双方封样;如再次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和相应的样品需求。封样样品应作为乙方今后履行《采购订单》的检验标准和甲方验收产品的对照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交货数量、质量及规格将货物送至甲方工厂仓库。运
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产品在运输途中有损坏,则由乙方负责处理。若甲方交货地点变更时,乙方应
按甲方指定的新地点交货(以甲方代表签订的书面文件说明为准)。
4、乙方作为甲方长期合作供应商,在采购价格、到货速度、产品质量和结算周期方面必须给予
甲方最大的优惠。若因市场因素变化需要调整价格时,双方需协商确定。如果乙方未能按首次确
认的日期交货,乙方须赔偿甲方停工待料的损失,按1000元/天人民币处罚,甲方将直接从当月
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且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其它相关损失赔偿的权利。
5、乙方在向甲方供货时应根据甲方所采购货物的品质稳定性及订购数量提供合理的备品。
6、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由甲方验收人员先对乙方交货数量进行确认。送货同时,
乙方须开具送货单,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订购单编号、物料编号、物料规格、数量(不可出现
单价)。甲方验收人员须在乙方送货单上签收数量,但对产品品质不作具体确认。产品品质待乙方
交货后由甲方品质验收人员事后对其根据双方确认的品质要求进行检验。
7、如双方任何一方中途改变产品交货地,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变更方承担。
8、在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安排在甲方正常上班时间交货(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00),周末及节假日一般不予收货,若乙方在未知会甲方前提下,非正常时间交货,乙方得
自行处理所交货物。
9、乙方交货时,应持甲方认可的内容和份数之交货单据详细填写,再办理交货手续,送至甲方
指定存放地点,在清点签收后,乙方自行带回交货清单一联,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责任自负。第五条产品的包装运输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须在最小包装上及产品外包装上分别标识清楚订单号码、物料名称、
数量、型号、送货日期及ROHS标识等内容,如甲方未对包装方式提出特殊要求,乙方可自行
决定包装方式;如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的包装要求须在下达具体订购单时加以说明或提前告知
乙方(在乙方产品未进行包装之前)。
2、产品的包装和运输方式依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约定的要求执行,包装物必须保证产品被运输至
甲方指定的地点时,产品质量不受任何影响,且在此基础上尽量使用环保可回收的包装方式和
材料,并于外包装上显明位置贴上物料标示卡。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交货物、数目应与交货清单内容相同,若甲方抽验时发现短少现象,则按乙方当次所
交货物中最少数为单位计算验收,乙方不得异议。
4、若经货运/快递公司送货,甲方收到乙方的货物时需当面与货运公司进行包装验收,对于有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