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学第四章: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幻灯片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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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课件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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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三、犯罪概念的意义 犯罪概念是划分罪与非罪的总标准。 我国刑法分则大体上通过以下几种规定方式来体现社会危害 性程度,从而解决罪与非罪界限的。
(1)以情节是否严重、是否恶劣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以后果是否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3)以是否引起某种结果的严重危险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4)以数额是否较大、是否巨大或者数量是否大、是否较大作 为 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5)以是否使用法律规定的犯罪方法作为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分三类或三个层次: 一、犯罪的一般客体 1、 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 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 2、犯罪——某种社会关系受侵害——犯罪客体
二、犯罪的同类客体 1、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我国刑法所 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 2、犯罪所共同侵害的客体——同类犯罪 3、我国刑法典分则体系建立的依据 4、“次层次”同类客体(大类——小类) A 第三章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8节) B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节)
第三节 一、 危害结果的概念
危害结果
A最广义——被侵害的社会关系——客体
B广义——由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事实——直 接结果,间接结果;属于构成要件的结果,不属于构成要件的结 果; C狭义——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也就是对直接客体所造 成的损害事实;
D司法——物质性的结果——伤害
非物质性的结果——名誉 二、危害结果的地位 1、危害结果一般不是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 2、危害结果是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a 行为中心论——无行为即无犯罪(语言到底是思想还是行为?)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1、包括——行为、结果、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对 象 2、必要要件——行为 3、选择要件——其他
刑法学课程课件教案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x-2024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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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形态
包括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四种形态。各种形态具有不同的特征和法律后果。
26
案例分析加深理解
2024/3/27
案例一
李某盗窃案。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通过案例分析,加深对犯罪概念 和构成要件的理解。
案例二
张某故意伤害案。张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持刀将 被害人刺成重伤。通过分析此案例,了解犯罪构成的形态 及其法律后果。
未完成形态
指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 罪中止。例如,行为人为了实施抢劫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 实行,即构成抢劫罪的预备形态。
2024/3/27
13
共同犯罪形态
01
共同犯罪的概念
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人之间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犯罪
判断精神障碍者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的标准包括医学标准和心理学标准。医 学标准主要依据精神医学知识和技术, 对行为人进行精神病学鉴定;心理学标 准则主要依据心理学知识和技术,对行 为人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
2024/3/27
18
醉酒人、吸毒者等特殊群体刑事责任能力问题
01
醉酒人是指因饮酒而失去或降低辨认或 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我国《刑法》 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
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犯罪构成和相关罪名的司法解 释和指导意见,有助于更好地掌握刑法学理论和实践。
2024/3/27
28
2024/3/27
THANKS
感谢观看
29
危险。
时间要求不同
包括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四种形态。各种形态具有不同的特征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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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加深理解
2024/3/27
案例一
李某盗窃案。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通过案例分析,加深对犯罪概念 和构成要件的理解。
案例二
张某故意伤害案。张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持刀将 被害人刺成重伤。通过分析此案例,了解犯罪构成的形态 及其法律后果。
未完成形态
指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 罪中止。例如,行为人为了实施抢劫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 实行,即构成抢劫罪的预备形态。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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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形态
01
共同犯罪的概念
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人之间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犯罪
判断精神障碍者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的标准包括医学标准和心理学标准。医 学标准主要依据精神医学知识和技术, 对行为人进行精神病学鉴定;心理学标 准则主要依据心理学知识和技术,对行 为人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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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人、吸毒者等特殊群体刑事责任能力问题
01
醉酒人是指因饮酒而失去或降低辨认或 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我国《刑法》 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
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犯罪构成和相关罪名的司法解 释和指导意见,有助于更好地掌握刑法学理论和实践。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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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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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观看
29
危险。
时间要求不同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01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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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早出现在刑法典中的形式化的犯罪概念。随后大 陆法系国家刑法典纷纷采纳此种模式。
Page 8
1871年《德国刑法典》第1条 “(一)重罪,指处死刑、重惩役、或超过五年城堡监禁的
行为。(二)轻罪,指处五年以下城堡监禁、轻惩役、超过一百五十马 克罚金(法律如未规定罚金的一定数额时,或任何数额罚金的行为)。
以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为根据,尽管可能使个别具有较为严重的社会 危害性的行为无法受到法律制裁,但这是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实现一般 公正所付出的必要的代价。
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 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 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 成危害后果
理性,因此,两者必然存在着矛盾。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事法适应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进化的结果。 在人治社会,罪刑擅断主义盛行,因而犯罪概念大多是模糊的,犯罪
的标准是混乱的,“不确定”被认为是这一时期刑法的主要特征。 在法治社会,罪刑法定主义处于主导地位,因而法律成为区分罪与非
罪的唯一标准,只有法律才能设置犯罪,只有根据法律才能认定犯罪。
社会主义学者揭示出犯罪的阶级特征是应予以肯定的。但是,有些学 者对形式化的犯罪概念的驳斥未免武断,可以说误读了当时的历史。
资产阶级法学家们之所以提出犯罪概念形式定义,应当说 是同他们所处历史时代的要求、同他们民族习惯的思维方式 相适应的;而更直接的却是受大陆法系制定法法系方法的制约—严格
限定只能以法定的要件形式去判断行为,具体表现为倡导和奉行“无法 无罪、无法无刑”的罪刑法定原则 。
Page 8
1871年《德国刑法典》第1条 “(一)重罪,指处死刑、重惩役、或超过五年城堡监禁的
行为。(二)轻罪,指处五年以下城堡监禁、轻惩役、超过一百五十马 克罚金(法律如未规定罚金的一定数额时,或任何数额罚金的行为)。
以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为根据,尽管可能使个别具有较为严重的社会 危害性的行为无法受到法律制裁,但这是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实现一般 公正所付出的必要的代价。
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 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 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 成危害后果
理性,因此,两者必然存在着矛盾。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事法适应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进化的结果。 在人治社会,罪刑擅断主义盛行,因而犯罪概念大多是模糊的,犯罪
的标准是混乱的,“不确定”被认为是这一时期刑法的主要特征。 在法治社会,罪刑法定主义处于主导地位,因而法律成为区分罪与非
罪的唯一标准,只有法律才能设置犯罪,只有根据法律才能认定犯罪。
社会主义学者揭示出犯罪的阶级特征是应予以肯定的。但是,有些学 者对形式化的犯罪概念的驳斥未免武断,可以说误读了当时的历史。
资产阶级法学家们之所以提出犯罪概念形式定义,应当说 是同他们所处历史时代的要求、同他们民族习惯的思维方式 相适应的;而更直接的却是受大陆法系制定法法系方法的制约—严格
限定只能以法定的要件形式去判断行为,具体表现为倡导和奉行“无法 无罪、无法无刑”的罪刑法定原则 。
刑法教学课件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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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
(一)为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提供根据 (二)为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提 供标准 (三)为无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提供法律法律 保障 (四)为刑法理论的构建提供技术支撑
四、犯罪构成的分类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二)独立的犯罪构成与派生的犯罪构成 (三)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四)一般的犯罪构成与具体的犯罪构成
2000年第25题
单选
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 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 社会影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定( )。 A.聚众淫乱罪 B.组织淫秽表演罪 C.寻衅滋事罪 D.无罪
第二节 犯罪构成
一、犯罪构成的沿革 二、犯罪构成的概念 三、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 四、犯罪构成的分类
1.社会危害性的决定因素
(1)行为侵犯的客体 (2)行为的手段、后果、时间、地点 (3)行为人的情况及其主观因素
陈兴良的二元归一观点
已然之罪
主观恶性 客观危害
再犯可能 初犯可能 道义报应 法律报应 一般预防 特殊预防
刑 法
犯 罪 刑 罚
未然之罪 报应之刑
预防之刑
2.社会危害性的考察方法
犯罪的实质概念的立法例
1922年的《苏俄刑法典》第6条规定:威胁苏维 埃制度基础及工农政权在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所建立 的法律秩序的一切危害社会的作为或不作为,都被认 为是犯罪。 1926年《苏俄刑法典》规定:目的在于反对苏维 埃制度或者破坏工农政权在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所建 立的法律秩序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都认为是危害社 会的行为。对于形式上虽然符合本法分则任何条文所 规定的要件,但因为显著轻微,并且缺乏损害结果, 而失去危害社会性质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行为。
刑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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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是专门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 罚;而其他学科都不是专门研究刑法规范的,即它们都不是从 刑事实体法的角度来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
第一章 刑 法 概 述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刑法的创制和发展 刑法的制定根据 刑法的任务 刑法的体系 刑法的解释
重点问题
刑法的概念与性质 刑法解释的含义及其种类
D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
重点问题
刑法空间效力的含义和我国刑法解决空 间效力的原则及其法律体现
刑法溯及力的含义和我国刑法解决溯及 力问题的原则及其法律体现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 和对人的效力。
(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
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 普遍原则。
(二)相对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P35
法定化 实定化 明确化
立法体现P35 司法适用P37
法律依据:新刑法典第4条明确规定:“对任 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 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P(39) (一)就犯罪人而言…… (二)就被害人而言……
P10 刑法的性质
阶级性质 法律性质
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 为广泛
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P13 我国第一部系统的刑法典正式诞 生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通过:1979年7月1日。 公布:1979年7月6日。 施行:1980年1月1日。
P18 新刑法的颁布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通过:1997年3月14日。 公布:1997年3月14日。 施行:1997年10月1日。
P10 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第一章 刑 法 概 述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刑法的创制和发展 刑法的制定根据 刑法的任务 刑法的体系 刑法的解释
重点问题
刑法的概念与性质 刑法解释的含义及其种类
D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
重点问题
刑法空间效力的含义和我国刑法解决空 间效力的原则及其法律体现
刑法溯及力的含义和我国刑法解决溯及 力问题的原则及其法律体现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 和对人的效力。
(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
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 普遍原则。
(二)相对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P35
法定化 实定化 明确化
立法体现P35 司法适用P37
法律依据:新刑法典第4条明确规定:“对任 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 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P(39) (一)就犯罪人而言…… (二)就被害人而言……
P10 刑法的性质
阶级性质 法律性质
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 为广泛
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P13 我国第一部系统的刑法典正式诞 生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通过:1979年7月1日。 公布:1979年7月6日。 施行:1980年1月1日。
P18 新刑法的颁布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通过:1997年3月14日。 公布:1997年3月14日。 施行:1997年10月1日。
P10 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最新第3--4章(刑法总论课件)(1)课件PPT
![最新第3--4章(刑法总论课件)(1)课件PPT](https://img.taocdn.com/s3/m/2f2106b6a45177232f60a2ec.png)
第三节 犯罪构成
一、犯罪构成的沿革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构成要件理论 构成要件的观念来源于13世纪意大利纠问式诉讼程序中的“犯罪的确证”概
念 1676年,德国法学家克莱因首先把“犯罪事实”译成德语的“犯罪构成”,
但仍只有诉讼法上的意义 19世纪初,斯鸠别尔和费尔巴哈明确将“犯罪构成”作为刑法上的概念使用 20世纪初以来,在德国刑法学家贝林格、麦耶、迈兹格等人的不懈努力下,
三、犯罪的本质
1、国外刑法理论 权利侵害说。认为犯罪是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代表人物是费尔巴哈。
该说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期的刑法学中占统治地位。 法益侵害说。认为犯罪是对法所保护的生活利益造成侵害或者引起危
险(威胁)的行为。该说是德日现在的通说。 规范违反说。认为犯罪的本质是违反法规范或者违反法秩序。代表人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 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 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第二编 犯罪论
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概念
一、犯罪概念的类型 犯罪的形式概念。如1810年法国刑法第1条规定:“法律以违警刑所处罚
若有二个以上的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最低刑指具体犯罪行为应当
适用的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最低刑。
D.新法施行以前依照旧法已经做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1997年9月25日最高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跨法犯(行为开始于新法生效之前,而结束于新法生效之后) A.适用行为终了时的有效法(德第2条第2款)
这里的犯罪行为,就单个人犯罪而言,包括犯罪的预备行 为和实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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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够成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是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 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并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 那些事实特征。
某青年,28岁,圆脸,长头发,在十月一日国庆节漆 黑的晚上,在一条僻静的胡同里,看到一名妇女走过来, 就向其打了一拳,然后抢过黑色皮包就走,皮包内有人民 币3000元。
4、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诸要件,是由我国刑法 加以规定或包含的。(法定性)
被告人王X ,男,25岁,无职业。 2003年5月27日,王X伙同葛X、杨X二人去溜冰场溜旱冰, 在路过毛x(受害人)所工作的废品收购站时,王X说:“你俩等一 会,我去找毛x借钱。”王x与毛x早就相识,说罢,王即走到 门市部内,找到毛x,当时毛x一人在店内,王提出借钱,毛说 没有钱。王说:“你不借,我就拿你的公款"二人就又说了些别 的,后毛x拿出250元钱,王x拿走了200元。临出门。王又顺 手拉下了一件皮上衣(在绳子上搭着),价值600元,说了声"穿 两天"。然后,即与葛、杨离去。 提问:请分析被告人王X的上述行为是否具有犯罪的本质特 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
客观要件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 行为、结果、时间、 地点
主观要件 犯罪主体: 刑事责任年龄;责任能力 犯罪主观方面:故意;过失
2、犯罪构成是一系列要件的有机总和 被告人张某,男,25岁,某厂工人。 张某平素作风粗暴,邻居关系不好。1980年某月某日,邻 居王某(女)收电费时发现被告人少报用电量,而被告人不仅不 承认错误,“反而同王某争吵起来(被告人的女友也在场帮腔), 进而争吵变成扭打。王某的母亲闻声赶来劝阻,并指责被告人 及其女友为什么辱骂殴打她的女儿。而被告人仍气势汹汹地用 拳头在王母的胸前挥动,并说,诉你女儿再骂,我就打你给她 看看。”王母被逼倒退数步,脚后跟踩在围观邻居的皮鞋尖上, 险些跌倒。于是王母便回头朝自己家门走了七、八步,由她的 女儿扶着回到家里。到家后王母对女儿说,“我不行了”。自 诉胸闷、头昏,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法医鉴定 系高血压引起脑溢血所致。
被告人陈二冬,男·56岁·某县山村农民。1997年冬,陈想盖房 子,然而村委会未批给他自己选好的地址。陈二冬认为是村支部书记 马有富故意卡自已。98年7月2日,陈二冬听说邻村有个神汉柳拐子 能用“邪法”把人整死,就去找柳询问。柳说,“我只要捏一个想整 死的人的面人像,每天给他胸口上扎一根针,再焚香祈祷七七四十九 天,那个人就会胸口剧痛而死。”陈即提出把马整死的要求,柳满口 答应,但提出要陈付500元钱。陈答应先交300元,待事成后再交 200元。两人还签了合同,内容为,柳负责用“邪法”将马有富整死, 事成后,陈付给柳500元。如果只是整残,就只付给300元。之后, 陈即领着柳暗中指认了马有富,让柳照马的外貌捏面人。陈二冬回到 家中,即耐心等柳的佳音。一周以后,柳因赌博被抓,公安机关从其 身上搜出杀人合同,即将陈二冬一起拘留。
被告人任XX,男,26岁,农民。 被告人任XX,于1980年1月20日晨乘停电之机, 爬到自家房屋旁边的一根动力电线杆上,把0·03平方 毫米的漆电线;胶质线、22号铁丝共25米,连接在一 起,偷偷接在通往生产队380伏的动力线的大线上, 一端拉入屋内,采取一线接地的方法偷电接灯照明。 3月5日下午,农民王xx(18岁)去任XX家偷东西,在 翻越任家院墙时,双手抓到任XX偷接的电线上,当即 被电死。
三、犯罪构成的意义
(一)为追究刑事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成为区分罪与非 罪的原则界限。从另一方面来说为无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提供 了法律保障。
(二)为区分罪与罪之间的界限提供了明确标准,成为此罪 与彼罪之间的区分标准。
(三)是量刑的依据。
第五章 犯罪客体
第一节 犯罪客体的概念和分类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和特征
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陈二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故意 杀人未遂论处。理由是,行为人具有为泄私愤而报复杀人的动机,在 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同时又以人民币500元为代价与柳拐子订 立了帮助杀人的合同,共同策划了犯罪活动,还为柳指认了犯罪对象, 以便柳实施"邪法"杀人的计划。"其目的所以末得逞,仅是由于被告 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故应以杀人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学第四章:犯罪概念和犯 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
第二节 犯罪的特征
一、犯罪的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 指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给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利益所造成或可能 造成的危害。社会危害性具有如下特征: 1.社会危害性是质和量的统一。 社会危害性的质表现为犯罪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法益) 的侵害,社会危害性的量即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程度。 2. 社会危害性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即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的危害性与主观恶性的统一。 3. 社会危害性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社会危害性的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如可分为实际的危害和 可能的危害;物质的危害和非物质的危害。 4.社会危害性价值判断标准。 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的统一。
第三节 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
性及其程度并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系列主客观要
件的总和。 构成要件符合性
违法性
归责性
是违法类型 无阻却事由 期待可能性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基本的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二、犯罪构成具有如下特征:
被告人周某,男,31岁,农民。 被告人周某于2002年2月某日夜,窜到本村女青年王某(未 婚)家叫门,口说脏话,要求与王某发生关系。当即遭到王某的 严厉斥责。然而周某却对其威胁说:你小心点,以后我叫你死 在我手里。之后将王家的树苗拔走三棵,折断两棵离去。 提问:被告人周某的行为,是否已达到违反刑法,应当受刑 罚惩罚的程度?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 会关系。犯罪客体是决定社会危害性的首要条件。
犯罪客体具有以下特征:
1 .犯罪客体是我国的社会关系(法益)。 2.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3. 犯罪客体是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