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失爆判别标准及常见失爆现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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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和符号
国标 GB3836.1-2010采用的下列定义和符号 1.1、电气设备 全部或部分利用电能的设备。 注:包括发电、输电、配电、蓄电、电测、调节、变 流、用电设备和通讯设备。等。 1.2、爆炸性环境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蒸气、粉尘、纤 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 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1.3、爆炸性气体环境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或蒸气的形式与空 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 的环境。
操纵杆直径d/mm ≤6 6<d≤25
隔爆接合面长度L/mm ≥6 ≥d
>25
≥25
(3)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长度不符合表1-3的规定。 (4)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接合面的宽度小于25mm,间隙 大于0.5mm以上。 (5)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长度及接合 面直径差不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活动隔爆接合面的规定尺寸
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 者均为明接头。
信号线及控制电缆线破皮露出芯线绝缘
信号线及控制电缆线破皮露出芯线绝缘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 长度达20mm以上或沿圆长三分之一以上。
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 2.1、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 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2.1.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 环境。 2.1.2、1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 合物的环境。 2.1.3、2区:在正常运行时, 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 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间存在的爆炸 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2、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行、停车、易燃物 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 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
1.4、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点燃温度 在GB/T 5332-2007规定的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或蒸气形 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热表面点燃的最低温度。 1.5、工作温度 设备在额定运行时所达到的温度。 注:设备的不同部位可能达到不同的工作温度。 1.6、最高工作温度 工作温度的最高值。 1.7、最高表面温度 在最不利运行条件下(但在规定的容许范围内)工作时,电气 设备的任何部件或任何表面所达到的最高温度。 注1:对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来说,该温度可出现在设 备内部零部件上或外壳表面,视防爆型式而定。 注2:对于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来说,该温度出现在设备 外壳表面,且可包括确定的粉尘层条件。
防爆电气失爆判别标 准及常见失爆现象
装备管理部 2015年12月
防爆电气设备对焦化的重要性
焦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煤气、煤尘等具 有爆炸性的物质,为了安全生产,防止煤气、煤尘发 生爆炸事故,一方面要控制煤气、煤尘在空气中的含 量;另一方面要杜绝一切能够点燃煤气、煤尘的点火 源和高温热源。 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故障状态下都有可能出现 电火花、电弧、热表面和灼热颗粒等,它们都具有一 定的能量,可能成为点燃煤气、煤尘的点火源和热源。 因此焦化厂化工区域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 以防止煤气、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1)隔爆接合面的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 宽度)不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 静止隔爆接合面的规定尺寸
隔爆空腔净容积/L 间 隙/mm
<0.5 ≤0.3
≥8 ≥6
0.5~2 ≤0.4
≥12.5 ≥8
>2 ≤0.5
≥25 ≥10
接合面长度/mm 接合面内缘至螺栓孔 距/mm
(2)操纵杆直径(d)与隔爆接合面长度(L)不符 合表1-4的规定。 表1-4 操纵杆(圆筒)直径与隔爆接合面的结构参数
常见的失爆现象
鸡爪子: ①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 补者; ②橡套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 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③铠装电缆的连 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和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 的接头
羊尾巴:在供配电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 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距离电气设备接线嘴(包 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 者均属羊尾巴。
1.14 密封圈 电缆引入装置或导管引入装置中,保证引入装置与电缆或导管 与电缆之间的密封所使用的环状物。 1.15、夹紧装置 引入装置中用于防止电缆被拉伸或扭转而影响到连接件的元件 。 1.16、接线空腔 与主体外壳分离或者属于主体外壳一部分,与主体外壳连通或 不连通的包含连接件的空腔。 1.17、连接件 用于与外电路导线进行电气连接的端子、螺钉或其他零件。 1.18、绝缘套管 用于将一根或多根导体穿过外壳壁的绝缘装置。 1.19、Ex元件 不能单独使用并具有符号“U”,当与其他电气设备或系统一起 使用时需附加认证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部件或组件 (Ex电缆引入装置除外)
(7)螺纹隔爆结构:螺距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 拧入深度不符合表1-2的规定时,拧紧程度一般用 手正向用力再拧入半圈以上者。 表1-2 螺距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
外壳净容积V/L
V≤0.1 0.1<V≤2.0 V>2.0
最小拧入深度 /mm 5.0 9.0 12.5
最少啮合扣数
6
(8)喇叭嘴外缺损影响防爆性能者。 (9)未压线的喇叭嘴没有分别用密封圈、挡板、金 属圈依次装入、压紧,有一项未装上或未压紧者。 (10)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2mm,挡 板厚度小于公称尺寸2mm(厚度允差为±0.18mm) ,挡板材质低于钢垫板强度,挡板有缺陷或机械性 伤痕超过有关规定者。 (11)金属圈外径小,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 2mm,金属圈厚度小于1mm,金属圈开口等。 4、防爆面的失爆现象 防爆接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各结构参数符合规 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5)电缆接线盒和电缆引入装置完好,零部件齐全,无缺损 ,电缆连接牢固、可靠。一个电缆引入装置口连接一个电缆 。 (6)联锁装置功能完整,保证电源接通打不开盖,开盖送不 上电;内部电气元件、保护装置完好无损,动作可靠。 (7)接线盒内裸露导电芯线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符合 规定;导电芯线无毛刺,上紧接线螺母时不能压住绝缘材料 ;外壳内部不得增加元部件。 (8)在设备输出端断电后,壳内仍有带电部件时,在其上装 设防护绝缘盖板,并标有“带电”字样,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 (9)接线盒内的接地芯线必须比导电芯线长,即使导线被拉 脱,接地芯线仍保持连接;接线盒内保持清洁,无杂物和导 电线丝。 (10)隔爆型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无滴水,淋水,周围围岩坚 固;设备放置与地平面垂直,最大倾斜角度不得超过15°。
表1-1 外壳隔爆接合面的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 长度L 外壳净容积/L V≤0.5 V>0.5 L/mm 15 25 W/mm 0.5 0.6
(3)密封圈内径与引入电缆外径差超过1mm以上。 (4)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 (5)把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6)密封圈刀削后凸凹不整齐圆滑,锯齿直径差大 于2mm以上。 (7)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8)线嘴压紧没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 装金属垫圈。 (9)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 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 动。 (10)引入引出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用单手扳 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有明显晃动。
1.8、外壳 为了实现电气设备防爆型式或防护等级(IP)所有壁、门、盖 、电缆引入装置、杆、转轴、心轴等构成的整体。 1.9、防爆型式 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引起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引燃而采取的特定 措施。 1.10、电缆引入装置 允许将一根或多根电缆或光缆引入电气设备内部并能保证其防 爆型式的装置。 1.11、Ex电缆引入装置 作为一种设备单独试验并取证,和设备外壳一起安装而不需再 发证书的电缆引入装置。 1.12、导管引入装置 将导管引入电气设备内而仍然保持其防爆型式的一种装置。 1.13、压紧件 电缆引入装置中用于对密封圈施加压力以保证其有效功能的部 件。
隔爆空腔净容积/L 接合面长度/mm
<0.5
≥0.5
≥12.5 ≥25 操纵杆及孔 ≤0.3 ≤0.5
接合面直径差/mm
电极轴及轴孔 ≤0.4
≤0.6
(6)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产 生摩擦。 (7)隔爆面上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大于0.5mm;其 长度未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小于规定长度的2/3。 (8)隔爆接合面的表现粗糙度大于6.3,操纵杆的表面粗糙 度大于3.2。 (9)隔爆接合面无间隙或锈蚀,正常情况下用手打不开大盖 的。 5、引进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接合面标准 (1)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 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取得合格证。 (2)外壳完整无损,无裂缝和变形。 (3)外壳的紧固件、密封件、接地件齐全完好。 (4)隔爆接合面的间隙、有效宽度和表面粗糙度符合规定, 螺纹隔爆结构的拧入深度和啮合扣数符合规定。
(11)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电缆。 (12)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绝缘胶;绝缘 胶没有灌到电缆三叉以上;绝缘胶有裂纹而能相对 活动。 3、隔爆电气设备内外壳的失爆现象 (1)使用未经国家法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生产的 防爆部件。 (2)隔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长度超过 50mm,同时凹坑深度超过5mm者。 (3)隔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 (4)闭锁装置不符合规定,闭锁装置不全,变形 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5)电气闭锁不起作用。 (6)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 、破裂,使用普通玻璃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表一:Ⅱ类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分组 组别 T1 T2 T3 T4 T5 最高表面温度(℃) 450 300 200 185 100
T6
85
注:不同的环境温度及不同的外部热源和冷源可能有一个以上的 温度组别。
3.4、表面温度和引燃温度 最高表面温度应低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引燃温度, 某些结构元件,其总表面积不大于10cm2时,其最 高表面温度相对于实测引燃温度对于Ⅱ类或Ⅰ类电 气设备具有下列安全裕度,该元件的最高表面温度 允许超过电气设备上标志的组别温度。 3.4.1、T1、T2、T3组电气设备为50℃ 3.4.2、T4、T5、T6组和Ⅰ类电气设备为25℃
三、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类和温度组别 3.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可分为Ⅰ类、Ⅱ类两 种,Ⅰ类煤矿用电气设备;Ⅱ类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 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3.2、Ⅱ类电气设备可以按爆炸性气体的特性进一步分 类,隔爆型“d”、本质安全型“i”。其“d”、“i”又可分 为ⅡA、ⅡB、ⅡC三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 设备的使用条件,标志ⅡC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及ⅡB 设备的使用条件。 3.3、所有防爆型式的Ⅱ类电气设备分为T1—T6六组。
什么是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
电气设备失去耐爆性能或隔爆性能,就叫做失爆。 如果电气设备失爆,设备内部发生爆炸的火焰会传到 壳外,并且与可燃,可爆性混合气体直接接触,会引起 火灾及煤气或煤尘爆炸造成重大恶性事故。
防爆电气设备失爆判别标准
1、用螺栓固定的隔爆接合面的失爆现象 (1)缺失螺栓、弹簧垫圈或螺母,螺栓或螺孔滑 扣,螺栓折断在螺孔中,未上满扣。 (2)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弹簧垫圈断裂 或无弹性。 2、电缆引出入装置的失爆现象 (1)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 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2)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值超过表1-1的 规定。
定义和符号
国标 GB3836.1-2010采用的下列定义和符号 1.1、电气设备 全部或部分利用电能的设备。 注:包括发电、输电、配电、蓄电、电测、调节、变 流、用电设备和通讯设备。等。 1.2、爆炸性环境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蒸气、粉尘、纤 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 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1.3、爆炸性气体环境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或蒸气的形式与空 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 的环境。
操纵杆直径d/mm ≤6 6<d≤25
隔爆接合面长度L/mm ≥6 ≥d
>25
≥25
(3)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长度不符合表1-3的规定。 (4)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接合面的宽度小于25mm,间隙 大于0.5mm以上。 (5)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长度及接合 面直径差不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活动隔爆接合面的规定尺寸
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 者均为明接头。
信号线及控制电缆线破皮露出芯线绝缘
信号线及控制电缆线破皮露出芯线绝缘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 长度达20mm以上或沿圆长三分之一以上。
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 2.1、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 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2.1.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 环境。 2.1.2、1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 合物的环境。 2.1.3、2区:在正常运行时, 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 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间存在的爆炸 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2、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行、停车、易燃物 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 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
1.4、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点燃温度 在GB/T 5332-2007规定的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或蒸气形 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热表面点燃的最低温度。 1.5、工作温度 设备在额定运行时所达到的温度。 注:设备的不同部位可能达到不同的工作温度。 1.6、最高工作温度 工作温度的最高值。 1.7、最高表面温度 在最不利运行条件下(但在规定的容许范围内)工作时,电气 设备的任何部件或任何表面所达到的最高温度。 注1:对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来说,该温度可出现在设 备内部零部件上或外壳表面,视防爆型式而定。 注2:对于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来说,该温度出现在设备 外壳表面,且可包括确定的粉尘层条件。
防爆电气失爆判别标 准及常见失爆现象
装备管理部 2015年12月
防爆电气设备对焦化的重要性
焦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煤气、煤尘等具 有爆炸性的物质,为了安全生产,防止煤气、煤尘发 生爆炸事故,一方面要控制煤气、煤尘在空气中的含 量;另一方面要杜绝一切能够点燃煤气、煤尘的点火 源和高温热源。 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故障状态下都有可能出现 电火花、电弧、热表面和灼热颗粒等,它们都具有一 定的能量,可能成为点燃煤气、煤尘的点火源和热源。 因此焦化厂化工区域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 以防止煤气、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1)隔爆接合面的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 宽度)不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 静止隔爆接合面的规定尺寸
隔爆空腔净容积/L 间 隙/mm
<0.5 ≤0.3
≥8 ≥6
0.5~2 ≤0.4
≥12.5 ≥8
>2 ≤0.5
≥25 ≥10
接合面长度/mm 接合面内缘至螺栓孔 距/mm
(2)操纵杆直径(d)与隔爆接合面长度(L)不符 合表1-4的规定。 表1-4 操纵杆(圆筒)直径与隔爆接合面的结构参数
常见的失爆现象
鸡爪子: ①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 补者; ②橡套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 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③铠装电缆的连 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和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 的接头
羊尾巴:在供配电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 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距离电气设备接线嘴(包 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 者均属羊尾巴。
1.14 密封圈 电缆引入装置或导管引入装置中,保证引入装置与电缆或导管 与电缆之间的密封所使用的环状物。 1.15、夹紧装置 引入装置中用于防止电缆被拉伸或扭转而影响到连接件的元件 。 1.16、接线空腔 与主体外壳分离或者属于主体外壳一部分,与主体外壳连通或 不连通的包含连接件的空腔。 1.17、连接件 用于与外电路导线进行电气连接的端子、螺钉或其他零件。 1.18、绝缘套管 用于将一根或多根导体穿过外壳壁的绝缘装置。 1.19、Ex元件 不能单独使用并具有符号“U”,当与其他电气设备或系统一起 使用时需附加认证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部件或组件 (Ex电缆引入装置除外)
(7)螺纹隔爆结构:螺距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 拧入深度不符合表1-2的规定时,拧紧程度一般用 手正向用力再拧入半圈以上者。 表1-2 螺距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
外壳净容积V/L
V≤0.1 0.1<V≤2.0 V>2.0
最小拧入深度 /mm 5.0 9.0 12.5
最少啮合扣数
6
(8)喇叭嘴外缺损影响防爆性能者。 (9)未压线的喇叭嘴没有分别用密封圈、挡板、金 属圈依次装入、压紧,有一项未装上或未压紧者。 (10)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2mm,挡 板厚度小于公称尺寸2mm(厚度允差为±0.18mm) ,挡板材质低于钢垫板强度,挡板有缺陷或机械性 伤痕超过有关规定者。 (11)金属圈外径小,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 2mm,金属圈厚度小于1mm,金属圈开口等。 4、防爆面的失爆现象 防爆接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各结构参数符合规 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5)电缆接线盒和电缆引入装置完好,零部件齐全,无缺损 ,电缆连接牢固、可靠。一个电缆引入装置口连接一个电缆 。 (6)联锁装置功能完整,保证电源接通打不开盖,开盖送不 上电;内部电气元件、保护装置完好无损,动作可靠。 (7)接线盒内裸露导电芯线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符合 规定;导电芯线无毛刺,上紧接线螺母时不能压住绝缘材料 ;外壳内部不得增加元部件。 (8)在设备输出端断电后,壳内仍有带电部件时,在其上装 设防护绝缘盖板,并标有“带电”字样,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 (9)接线盒内的接地芯线必须比导电芯线长,即使导线被拉 脱,接地芯线仍保持连接;接线盒内保持清洁,无杂物和导 电线丝。 (10)隔爆型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无滴水,淋水,周围围岩坚 固;设备放置与地平面垂直,最大倾斜角度不得超过15°。
表1-1 外壳隔爆接合面的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 长度L 外壳净容积/L V≤0.5 V>0.5 L/mm 15 25 W/mm 0.5 0.6
(3)密封圈内径与引入电缆外径差超过1mm以上。 (4)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 (5)把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6)密封圈刀削后凸凹不整齐圆滑,锯齿直径差大 于2mm以上。 (7)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8)线嘴压紧没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 装金属垫圈。 (9)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 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 动。 (10)引入引出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用单手扳 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有明显晃动。
1.8、外壳 为了实现电气设备防爆型式或防护等级(IP)所有壁、门、盖 、电缆引入装置、杆、转轴、心轴等构成的整体。 1.9、防爆型式 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引起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引燃而采取的特定 措施。 1.10、电缆引入装置 允许将一根或多根电缆或光缆引入电气设备内部并能保证其防 爆型式的装置。 1.11、Ex电缆引入装置 作为一种设备单独试验并取证,和设备外壳一起安装而不需再 发证书的电缆引入装置。 1.12、导管引入装置 将导管引入电气设备内而仍然保持其防爆型式的一种装置。 1.13、压紧件 电缆引入装置中用于对密封圈施加压力以保证其有效功能的部 件。
隔爆空腔净容积/L 接合面长度/mm
<0.5
≥0.5
≥12.5 ≥25 操纵杆及孔 ≤0.3 ≤0.5
接合面直径差/mm
电极轴及轴孔 ≤0.4
≤0.6
(6)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产 生摩擦。 (7)隔爆面上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大于0.5mm;其 长度未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小于规定长度的2/3。 (8)隔爆接合面的表现粗糙度大于6.3,操纵杆的表面粗糙 度大于3.2。 (9)隔爆接合面无间隙或锈蚀,正常情况下用手打不开大盖 的。 5、引进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接合面标准 (1)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 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取得合格证。 (2)外壳完整无损,无裂缝和变形。 (3)外壳的紧固件、密封件、接地件齐全完好。 (4)隔爆接合面的间隙、有效宽度和表面粗糙度符合规定, 螺纹隔爆结构的拧入深度和啮合扣数符合规定。
(11)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电缆。 (12)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绝缘胶;绝缘 胶没有灌到电缆三叉以上;绝缘胶有裂纹而能相对 活动。 3、隔爆电气设备内外壳的失爆现象 (1)使用未经国家法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生产的 防爆部件。 (2)隔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长度超过 50mm,同时凹坑深度超过5mm者。 (3)隔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 (4)闭锁装置不符合规定,闭锁装置不全,变形 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5)电气闭锁不起作用。 (6)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 、破裂,使用普通玻璃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表一:Ⅱ类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分组 组别 T1 T2 T3 T4 T5 最高表面温度(℃) 450 300 200 185 100
T6
85
注:不同的环境温度及不同的外部热源和冷源可能有一个以上的 温度组别。
3.4、表面温度和引燃温度 最高表面温度应低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引燃温度, 某些结构元件,其总表面积不大于10cm2时,其最 高表面温度相对于实测引燃温度对于Ⅱ类或Ⅰ类电 气设备具有下列安全裕度,该元件的最高表面温度 允许超过电气设备上标志的组别温度。 3.4.1、T1、T2、T3组电气设备为50℃ 3.4.2、T4、T5、T6组和Ⅰ类电气设备为25℃
三、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类和温度组别 3.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可分为Ⅰ类、Ⅱ类两 种,Ⅰ类煤矿用电气设备;Ⅱ类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 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3.2、Ⅱ类电气设备可以按爆炸性气体的特性进一步分 类,隔爆型“d”、本质安全型“i”。其“d”、“i”又可分 为ⅡA、ⅡB、ⅡC三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 设备的使用条件,标志ⅡC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及ⅡB 设备的使用条件。 3.3、所有防爆型式的Ⅱ类电气设备分为T1—T6六组。
什么是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
电气设备失去耐爆性能或隔爆性能,就叫做失爆。 如果电气设备失爆,设备内部发生爆炸的火焰会传到 壳外,并且与可燃,可爆性混合气体直接接触,会引起 火灾及煤气或煤尘爆炸造成重大恶性事故。
防爆电气设备失爆判别标准
1、用螺栓固定的隔爆接合面的失爆现象 (1)缺失螺栓、弹簧垫圈或螺母,螺栓或螺孔滑 扣,螺栓折断在螺孔中,未上满扣。 (2)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弹簧垫圈断裂 或无弹性。 2、电缆引出入装置的失爆现象 (1)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 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2)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值超过表1-1的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