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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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关于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政策和交通运输部有关配套管理规章中关于国家实行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制度的规定,为有关部门科学、合理配置道路运输资源提供依据,根据交通行业标准JT/T 630—200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和JT/T 631—2005《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统称“道路运输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在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的指导下,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协会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接受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指导。

各级道路运输协会应按照相互支持、配合、协调和自律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共同维护行业协会的声誉和企业的利益,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部委托的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

第四条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地(市、州,下同)道路运输协会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的评定。

第二章组织工作第五条一、二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由省级道路运输协会初评后报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定;三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由省级道路运输协会组织评定;四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由地(市)级道路运输协会组织评定;五级道路运输企业到县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协会登记。

本级尚未成立道路运输协会的,可向上一级道路运输协会提出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或登记的申请;上一级也未成立道路运输协会时,可向再上一级直至向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提出,由受理的道路运输协会商请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助办理。

第六条各级道路运输协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办事机构或指定承办部门,具体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日常事务。

第七条各级道路运输协会应建立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专家库,专家库由运输管理、安全和车辆技术、财务会计或统计等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任职条件是:(一)运输管理专家:毕业于运输管理工程、工商管理、经济管理及其他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地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副处长以上职务或相当于二级道路运输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3年以上。

货运企业信用评级制度范本

货运企业信用评级制度范本

企业信用评级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货运企业信用管理,规范货运市场秩序,保障物流供应链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运企业信用评级,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货运经营活动的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AA、AA、A、B、C等级,以反映企业的信用水平。

第三条货运企业信用评级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级过程分为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公示、异议处理、等级认定等环节。

第四条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货运企业信用评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货运企业信用评级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货运企业积极参与信用评级,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第六条货运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分为企业基本素质、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安全记录、服务质量等六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指标:(一)企业基本素质指标:包括企业规模、管理水平、员工素质等;(二)经营状况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市场份额等;(三)财务状况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净利润率等;(四)信用记录指标:包括合同履行率、诉讼情况、信用评级历史等;(五)安全记录指标:包括交通事故率、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制度等;(六)服务质量指标:包括客户满意度、服务投诉处理率、服务质量改进等。

第七条各指标权重根据货运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的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分配,具体权重由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三、信用评级程序第八条货运企业信用评级程序分为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公示、异议处理、等级认定等环节。

(一)企业自评:企业按照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二)第三方评估: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三)公示:将第三方评估结果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学习心得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学习心得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学习心得通过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的学习,使我明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是2016年7月1日实施的一项行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和正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

从事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车辆可参照使用。

是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吉林省运输管理局、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起草的。

通过此次学习,让我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有了一定的了解,学习到了一定的知识,具体内容如下:一、参与道路运输的车辆都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才能上路,对于不同的车型,等级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不如油罐车这样的危险品运输车和常规的物流车等级要求就不同,所谓的等级评定主要包括车辆动力性、废气排放、灯光、制动、外观与装备、燃油经济性等,一般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种,三级是最低的一个档次,说明车辆没有做好维护,或者是因为车况不好,一般的货车达到三级以上就可以用来运输货物了,而长途客车和危化品车辆的等级要求相对较高,需要一级的等级标准。

二、车辆评定等级为一级的包含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轮胎花纹深度、空载制动不平衡率和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四个方面。

三、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最高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100Km/h的车辆不大于10°,其它车辆不大于20°。

四、轮胎花纹深度(mm):乘用车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2.5mm,其它车型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3.8mm,其余轮胎花纹深度应不小于2.5mm。

五、空载制动不平衡率(%):前轴制动不平衡率小于等于20%,后轴制动不平衡率小于等于24%(当后轴制动力小于后轴轴荷60%时),后轴制动不平衡率小于等于8%。

(注:前轴、后轴判定依据参照GB38900及GB7258规定。

)六、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mm):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小于或等于20mm。

七、注意:以上四项技术等级评定项目均为GB38900、JT/T198标准规定的内容。

1--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评定规则

1--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评定规则

附件1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评定规则(试行)第一条根据交通运输部2019年12月发布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JT/T1296-2019)、《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规范》(JT/T1295-2019),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企业等级”是按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的标准对参评企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并以等级证书的形式予以证明。

第三条企业等级可供企业参与招投标和考核时使用。

第四条大件运输企业等级按照运输能力、资产规模、车辆条件、经营业绩、安全状况、服务质量、人员素质、科技应用的要求,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第五条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大件物流专业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家委)负责大件运输企业等级的评定。

专家委下设评审办公室(简称评审办),负责评定的具体工作。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大件物流专业委员会负责大件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的规划计划、培训、参与标准制定及相关保障工作。

第六条专家委在贯彻《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JT/T 1296-2019)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行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评定方法。

第七条大件运输企业申请参加等级评定,应按要求填报《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申请书》,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第八条评定程序1.受理。

大件运输企业等级评定每季度一次,企业于季度第三月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评审办。

2.审核。

评审办进行初审,比对、核实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报企业进行了解或考察。

向专家委提出参评企业建议意见。

3.评定。

评定可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每次评定须有不少于5位专家参加方为有效。

评定结果当场公布。

4.公示。

评定结果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大件物流专业委员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接受社会监督。

5.颁发证书。

公示期满,对公告无异议的合格企业颁发相应级别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证书》。

企业等级证书统一印制,分为正本、副本两种,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证书》,否则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道路运输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方案

道路运输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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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6.23•【文号】交公路发[2006]294号•【施行日期】2006.06.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2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现发布《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12.14•【文号】交办运〔2020〕67号•【施行日期】2020.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进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排放检验)有关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以下简称GB38900标准),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化改革推进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道路运输经营者负担、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GB38900标准是保障“三检合一”政策落地实施的重要支撑,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6)将同时废止。

加快优化调整现有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技术等级评定要求,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两检合一”工作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任务落实,认真抓好GB38900标准的贯彻执行,严格按照相关部署要求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强化政策衔接,确保平稳过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GB38900标准的实施,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委托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并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网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GB38900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客、货运输车辆进行检验检测,出具GB38900标准附录G式样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并在报告“备注”栏签注车辆技术等级。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办法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证手续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国税或地税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各三份;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份;3、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三份;4、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三份;5、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上岗证及各自的复印件各三份;6、业户情况表、经营许可证审批表、业户审验表各三份(上述三表在运输股领取);7、单位介绍信(原件两份)。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JT/T 631—2005【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一、范围二、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分级及等级条件。

三、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以下简称货运企业)。

四、规范性引用文件五、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六、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七、JT/T 402 汽车货运站(场)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八、术语和定义九、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十、(一)专用货车special trucks十一、专供运送某种或某类货物的具有特殊装置或设备的货运车辆。

如集装箱专用车、罐车、冷藏车、水泥搅拌车、大件货物车、危险品专用车等。

十二、(二)货运企业等级classifications of road freight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十三、按照货运企业资产规模、车辆条件、站场设施、经营业绩、安全状况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的分级十四、(三)营运车辆新度系数depreciation coefficient vehicles十五、表示营运车辆总体新旧程度的指标,本标准规定车辆按使用年限折旧,十六、计算公式为:十七、a=1-[∑(V1×t1)]/ Vn×96十八、式中:十九、a------车辆新度系数;二十、V1-----单车原值;二十一、t1-----单车实际使用月数(超过96时按96算);二十二、Vn-----全部营运货车原值。

汽车客运站服务星级与划分-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汽车客运站服务星级与划分-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
JT/T***-XXXX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必备项目检查表
必备项目见表 A.1。
表 A.1 必备项目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是否达标
1
一般要求
1.1 建筑物结构良好。售票、候车、行李寄存、小件快运等区域设置合理,满足旅
客方便要求
1.2 采光及通风条件良好,候车厅配有保障冬或夏季旅客温度舒适度的基本设施
1.9 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售票、检票、调度等一体化管理
1.10 “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有效
2
设施
2.1 设总服务台,并提供班次时刻表等相关资料
2.2 候车厅免费提供开水、有盥洗处
2.3 配备一定数量座椅,并保持干净、整洁
2.4 设立公共广播设备,能覆盖售票厅、候车厅
2.5 具备基本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厕所有无障碍厕位
GB 9672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T 8226 道路运输术语 JT/T 200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T 471 交通客运图形符号、标志及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汽车客运站 bus station 是道路旅客运输网络的节点,是道路运输经营者与旅客进行运输交易活动的场所,是为旅客和 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是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载体。 3.2 等级站 level station 具有一定规模,可按规定分级的车站。 3.3 班次 number of bus run 根据运行计划,客运车辆按其运营线路发班的数量。 3.4 车次 serial number of bus run 根据运行作业计划和班次,编排班车运行的序号。 3.5 旅客最高集聚人数 peak passenger volume 一年中旅客发送量偏高的一定时期内,一天中最大的同时在客运站人数。 3.6 重大服务质量事件 important affairs of service quality 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事件。 3.7 重大安全责任事件 important affairs of station security 由站方负主要责任的致使职工或旅客重大伤亡的事件。

行标《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的研究与制定

行标《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的研究与制定

为参 考 .与部公 路 司核 实并调 整各 级安全 和服务 质
量指 标 数据后 .形成 了标 准报 批稿 ,并 完成 了标 准
的报 批 。 三 、编 制依据 与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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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置工鏖与运辐 ・ C MNAO AD DAO I E04 O UC IST A ITNS . M ITNS N RZI UN1 S 5
行标《 道路贺物遣输企业等级》 的
研究与制定
孙渝平 ,王 昌军:
(. 通 部 科 学 研 究 院 ,北京 10 2 ;2天 津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天 津 3 0 0 ) 1交 009 . 0 2 1
营 资 质管 理 规定 ( 行 )及 有关 文 件 ,通 过 众 多 的 试 》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企 业 参 照 试 行 后 ,取 得 了较 好 的成 效 ,体 现 出该 管 理规 定 的重要 性 和必要 性 。
公 布 了《 国务 院 公布 取消 的交 通部 行政 审批 项 目(8 2 项 ) 续 监管 措 施 》 后 ,其 中对 “ 路 运 输 企业 经 营 资 道
除外 )资质证 书废止 。暂保 留道 路运 输企 业 资质 评
定 工作 ,评 定工作 南各 级道 路运 输协 会或 相关 中介 组织负 责 .部公 路 司或省 级交通 主管 部 门将评定 结 果在全 国或 省级 媒体上 公示 ,再 以文 件或 公告 的形
式公布 ” 。
了条 号 和标题 ,以客 运企 业等 级 的安全 和质量 指标
“ 高速客船” 系指载客1)1_ . kAk 最 2 )_
第三 十二条
外 国籍高 速客
部令 19 年第 1号 ) 96 3 同时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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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4.23•【文号】交安监发[2012]175号•【施行日期】2012.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175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和《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的部署,起草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细化落实。

交通运输部(章)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管理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标准等级分为一级、二级。

评为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900分(满分1000分,下同)且完全满足所有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700分且完全满足二、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600分且完全满足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负责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 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2--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评定指标和评定方法

2--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评定指标和评定方法
(六) 服 务 质 量
上年度行车责任安全 不高于 0.01 次/ 不高于 0.01 不高于 0.01 次/车 不高于 0.01 次/ 不高于 0.01
事故率
车组
次/车组

车组
次/车组
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
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价 上一年度被省级及以 上行业协会或新闻媒 体曝光的企业重大服 务质量事故 上一年度被行业主管 部门确认属实的不规 范经营行为并进行处 罚的次数
证书
大件车驾驶员及挂车 操作员取得相应从业 资格比例
100%
不少于 3 人 不少于 2 人
10 年以上
8 年以上
取得岗位资格 取得岗位资格证
证书

100%
100%
-3-
不少于 1 人
6 年以上 取得岗位资格 证书 100%
不少于 1 人
4 年以上 取得岗位资 格证书 100%
提供: (1)经济类、管理类、技术类的 职称人员明细表,职称证书(扫描 件); (2)企业管理、安全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司机、技工统计表及相 关证件(扫描件); (3)四级企业中级职称达到 2 人 视为合格。
附件 2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评定指标和评定方法 (试行)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大件物流专业专家委员会制定
2020 年 8 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评定方法
(一) 运 输 能 力
(二) 资 产 规 模
车货总质量 车货总长度 车货总宽度 车货总高度
企业净资产
其中大件运输相关资 产净值
超过 400t
上一年度道路运输企 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doc

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doc

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JT/T630-2005,以下简称《客标》)的标准修订工作,是加强和完善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经原部道路运输司、科技司批准,标准修订工作被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列入《2014年交通运输标准化制、修订项目计划》,2015年完成标准修订工作。

(二)标准起草单位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负责该标准的修订工作。

标准修订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江西省道路运输协会、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三)标准的研究和修订过程1.结合行业发展,修订指标体系企业等级制度是原交通部从2000年起实施的一项基础性行业管理制度,从建立之初的政府行政审批,调整为行业自律性技术管理,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受部委托一直承担其组织实施工作,并在交通运输部指导下建立了工作机制,组建了评审专家队伍,组织制定了客、货运输企业等级交通行业标准,完成了行政审批到自律管理的过渡。

截至2011年底,共评出道路客运一级企业114家、二级企业566家,对引领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起到明显作用,同时对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作用。

道路客运业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高速公路的跨越式发展及高速铁路战略的逐步实施,经历了由快速发展到平稳过渡的时期,根据国家宏观建设综合运输体系的需要,道路客运将逐步回归理性,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寻求自身合理定位。

道路客运业已经进入转型发展关键时期。

经过近几年的广泛调研,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认为原《客标》已不能适应新常态下综合运输体系建设要求,通过修订工作以使《客标》促进道路客运行业与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非常有必要。

2.进行专家咨询,征求各方意见2013年3月,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向会员单位介绍了标准修订的目标和工作计划,征求行业意见,并专门召开标准修订专题座谈会,会员企业针对标准修订的各项内容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一是《客标》亟待修订,等级制度亟待加强;二是《客标》指标评价体系需要进行完善;三是《客标》修订要考虑与扶持龙头骨干企业政策配套,不同规模和服务水平的企业分工合作,在原有等级基础上应增设特级;四是《客标》各指标数值条件需要根据行业发展实际进行修改,各项条件和指标的含义需要进一步明确;五是要进一步完善等级制度实施办法,应利于加强企业等级制度的作用,并考虑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性。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范本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范本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三、评定机构1.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机构(以下简称评定机构)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技术等级评定。

四、评定标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标准如下:1. 一级车:新车行驶到第一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和第二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以前,汽车各主要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燃润料消耗不超过定额指标,废气排放,噪音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装备齐全、完好,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2. 二级车:车辆主要技术性能和状况或行驶里程低于一级车的要求,但符合本规定的要求,能随时参加运输。

3. 三级车:送大修前最后一次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和正在大修或待更新尚在行驶的车辆。

4. 四级车:预计在短期内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车辆。

五、评定程序1. 车辆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将车辆送至评定机构进行技术等级评定。

2. 评定机构应当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结合车辆的技术性能、运行状况、维修记录等因素,进行技术等级评定。

3. 评定机构应当在评定完成后出具技术等级评定报告,报告应当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评定依据、评定结果等内容。

4. 车辆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凭评定机构出具的技术等级评定报告,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等相关手续。

六、监督管理1.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定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评定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2. 评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评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保证评定质量。

交通部关于发布《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办法

交通部关于发布《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发布单位】交通部【发布文号】交公路发[2001]154号【发布日期】2001-04-05【生效日期】2001-04-0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交通部关于发布《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1〕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现发布《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四月五日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精品文档你我共享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引导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称道路货运企业)的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服务,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业的合理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是指对道路货运企业的资产规模、设施设备、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是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政机构)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经营资质等级条件第五条道路货运企业的经营资质等级分为五级。

个体货运经营业户不评定经营资质等级。

个体货运经营业户是指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货运经营资产属个人或家庭所有,雇工在七人及以下的个人或家庭。

第六条一级企业经营资质条件:(一)符合国家大型企业资产规模要求,企业净资产5亿元以上,其中货运净资产3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二)企业自有车辆总载质量不少于7000吨;其中载质量为8吨及以上的重型载货车辆的载质量不少于3500吨或专用货车不少于车辆总数的40%(专用货车是指集装箱运输车辆、各种固定罐式车辆、厢式车辆等,下同);车辆新度系数0.60;至少自有一个一级货运站、两个二级货运站,或投资参股货运站场建设规模相当于一个一级货运站、两个二级货运站年精品文档你我共享换算货物吞吐量的仓储设施;至少有一个自有(或签有长期维修合同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装卸机械和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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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十《道路旅客(货物)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申请表》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该表由申报企业填写,由受理申报道路运输协会进行初审,并将初评意见填写在相应的栏目,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对于不属本级评定的,连同原始材料一起报送上一级道路运输协会。

(一)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的名称。

填写时必须是企业全称。

2、主管单位:是指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单位。

企业无主管部门的,应填“无”。

3、成立时间:是指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时间。

4、经济性质:是指企业类型,按照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济性质填写。

5、开户银行及帐号:是指企业基本帐户的所在银行与帐号。

6、营业执照号: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编号。

7、经营许可证号:是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编号。

8、注册资本: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资金。

9、详细地址及邮编:是指企业总部所在地的地址及邮编。

10、联系电话、传真:是指企业主要行政部门(经理办公室等)的电话、传真。

(二)资产规模情况11、企业总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12、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总额。

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

(1)国家资本金: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2)法人资本金:指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3)个人资本金:指社会个人或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4)外商资本金:指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13、企业净资产:是指企业所有者权益。

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4、客(货)运资产净值: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旅客(货物)运输资产净值。

包括客(货)运营运车辆、出租汽车、城市公交汽车、客(货)运站(场)、安检、搬运、维修厂(车间)设施、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各项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中客(货)固定资产净值和货币资金。

15、其他投资:是指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包括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和其他股权投资。

16、流动资产总额: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经营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17、负债总额: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总额。

18、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19、客(货)运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客(货)运车辆、设备、站场设施等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值。

(三)车辆条件情况20、营运客车总数、客位:企业5座以上运营客车数量及客位数。

(1)高级客车合计、客位:根据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评定的高级车辆的总数及客位数。

(2)中级客车合计、客位:根据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评定的中级客车的总数及客位数。

21、营运客车新度系数:企业全部营运客车的平均新度系数,计算方法按标准要求。

22、营运客车(5座以上)固定资产原值:是指企业在购置、转入营运客车(5座以上)所支出的以及接受捐赠资产的全部货币资金总额。

23、营运客车(5座以上)固定资产净值:营运客车(5座以上)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值。

24、营运货车总数、总载质量:企业营运货车的数量及总载质量。

(1)载质量8吨以上货车数、总载质量:企业载质量8吨以上营运货车的数量及总载质量。

(2)专用货车数、占货车总数的%:企业冷藏车、罐车等专用营运货车的数量及占货车总数的%。

(3)厢式或集装箱专用车数、占货车总数的%:企业厢式车、集装箱专用车等营运货车的数量及占货车总数的%。

(4)符合GB1589的货车数、占货车总数的%:企业拥有符合GB1589《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标准的货车数及占货车总数的%。

25、营运货车新度系数:企业全部营运货车的平均新度系数,计算方法按标准要求。

26、营运货车固定资产原值:企业在购置、转入营运货车所支出的以及接受捐赠资产的全部货币总额。

27、营运货车固定资产净值:营运货车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值。

(四)设施设备情况28、客(货)运站原值:指客(货)运站在建造、购置、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转入、租入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以及接受捐赠资产的全部货币资金总额。

29、客(货)运站净值:是指客(货)运站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值。

30、安检(搬运)维修等设备原值:指企业安检(搬运)维修厂(车间)在建造、购置、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转入、租入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以及接受捐赠资产的全部货币资金总额。

31、安检(搬运)维修等设备净值:指安检(搬运)维修设施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值。

(五)生产经营情况32、企业总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对外投资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33、客(货)运营业收入: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包括道路旅客(货物)运输收入、自有客运(货运)站代理收入,另客运营业收入还包括出租汽车、城市公共汽车收入。

34、客(货)运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是指企业客(货)运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

35、平均运价:是企业从事道路客(货)货运输的平均单位收入。

计算公式为:平均运价=客(货)运车辆营业收入/客(货)运周转量”。

36、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总额,即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37、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

38、客(货)运净利润:是指企业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所实现的净利润。

39、所得税:是指企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40、客(货)运固定资产折旧:是指按规定提取的客(货)运车辆、设备、站场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总额。

(六)运输完成情况41、完成旅客(货物)运输量:企业上年度完成的旅客(货物)运输量。

42、完成旅客(货物)运输周转量:企业上年度完成的旅客(货物)运输周转量。

(七)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43、行车责任安全事故:是指企业承担次责及次责以上的特大行车责任安全事故和同责及同责以上的其它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的起数、死亡人数和伤人人数;根据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材料填写;暂未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的地方,根据企业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运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填写。

44、旅客(货主)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企业服务质量的次数(情况属实的):根据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材料填写;暂未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的地方,根据企业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运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填写。

45、省(市)级新闻媒体报道企业服务质量事故次数(情况属实的):根据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材料填写;暂未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的地方,根据企业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运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填写。

46、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的次数:根据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材料填写;暂未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的地方,根据企业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运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填写。

47、上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上年度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的结果。

48、企业法定代表人情况:填写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相关情况。

49、营运客(货)车明细表:填写企业全部营运客(货)车的相关情况。

(1)道路客、货运车辆明细表填写时客车按车型等级、注册登记时间先后排列,即先按高级车注册登记时间先后排列,后中级、普通车按注册登记时间先后排列;货车则按注册登记时间排列。

(2)营运客(货)运输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的复印必须做到车辆号码牌、车辆类型、车辆所有人(业户名称)、品牌型号、核定载质量、核定载客(吨、座位)及发证日期清晰可辨;同一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在同一页纸上;所有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的编排顺序必须与车辆明细表的编排顺序相同。

(3)货运牵引车按一车一挂核计载质量,多余挂车可列入明细表,并计入企业净资产和货运资产净值,但不能计入车辆总数。

50、企业简历:主要填写下列内容:(1)企业最早成立的时间,历史沿革过程,包括企业更名、合并、分立、改制等情况;(2)企业近年来集体及个人获得所在地及以上党政部门表彰或奖励的荣誉称号;(3)企业目前的经营范围及其规模及效益。

51、货运站场情况表:填写企业自有、租赁、合同和参股的全部货运站场的相关情况。

52、申请材料审查登记表:按照要求,并和原始材料一一对应进行填写。

53、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申请表的“初评意见”栏由《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规定的具有相应受理、初审权限的道路运输协会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填写评定意见,由该道路运输协会盖章。

54、填表要求:(1)申报一、二级企业等级的,填写申报表一式二份,上报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一份,其余的留省级道路运输协会;申报三级及以下企业等级的,填写申报表数量,由负责评审的道路运输协会确定。

(2)表中所列指标除有特殊说明的以外,均按上一个会计年度数值填写。

(3)表中所有货币均按人民币计量。

(4)表中所需照片一律为彩色免冠2寸照片。

(5)申请表除使用钢笔及毛笔填写外,允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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