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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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简介:关鸿滨,男,1967年4月生,山西省太原市人,1989年毕业于太原工业大学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太原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山西省太原市金刚堰路46号,030009.
文章编号:1005-6033(2001)05-0040-02收稿日期:2001-06-13
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点
关鸿滨1,张晋峰2
(1.太原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山西太原,030009;2.山西省城乡规化设计研究院,山西太原,030027)
摘 要:结合工程规划实例阐述了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点,并对其编制方法和深度作了一些探索。
关键词: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办法;编制要点中图分类号:TU 99 文献标识码:A
城市给排水工程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衡量城市建设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给排水设施的配置是否合理完善是关系到城市各项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问题。编制科学可行的给排水专项规划可为城市给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因而近年来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已开始得到广泛的重视。由于目前我国尚未颁布统一的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办法和实施细则,因而各地在规划内容的广度、深度以及规划成果形式上不尽相同。针对此种情况,本文结合山西省晋城市主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实例对给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点进行阐述,旨在对规划编制方法和一些关键问题提出探讨意见。
1 城市给排水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子项
首先应明确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是相应于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并从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子项。同其它工程专项规划如道路、电力、电信、燃气、供热等专项规划是并列的关系。从规划期限到规划范围也都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给排水专项规划中所采用的一些基础指标如规划人口规模、规划用地规模等均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而来。从实施和管理程序上,给排水专项规划也是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当地规划部门依照规划进行管理。换言之,从实施和管理的角度讲,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明确这一点,对把握编制深度有重要意义。
城市总体规划是依法管理城市建设的法规文件,因此成果中包括具有法规条文性质的文本,而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不仅是总体规划中给排水专业规划的延伸和深化,同时还可作为行业管理的技术原则和依据,在内容上更注重技术上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因而从成果形式上,我们认为可分
为3部分(规划说明、现状基础资料、规划图纸),不需要编制规划文本。
2 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与给排水专业规划不等同
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总体规划阶段的各项专业规划中
(包括给排水专业规划),对其内容及深度要求也做了明确规定,要求估算
城市用水量、排水量,确定水资源供需平衡方案,确定水源地范围及给排水厂站设施的位置、数量、设计规模,确定给排水管渠的布局、走向、管径等。
近年来一些规划界人士对此规定提出了质疑,原因主要归结为总体规划阶段,由于侧重点主要在城市的定性分析和宏观布局以及规模指标的控制,由于受资料的广度、深度限制,总体规划中专业规划难以做到也没有必要提出过多量化指标(如给定管径等),即便提出量化指标,在没有深入分析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也不会切合实际,且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误导,带来许多实际问题。我们在编制《晋城市主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的过程中就发现,晋城市总体规划中给排水专业规划中的许多量化分析就不够准确,不够符合实际。笔者认为:深入量化的分析研究过程应放在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中,在占有大量深入的基础资料、做好细致的分析论证的基础上,使规划切合实际,同时使规划各阶段的深度要求划分更明确。
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在深度上除要满足《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外,还应在城市基础资料调查分析、给排水系统建设规模论证、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排水分区划分、近远期规划结合等方面做更深入的工作。在《晋城市主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中,仅在水源开发规划上就分别对近期和远期城市供水各提出了3个水源开发方案进行对比论证,在给水管理网规划中也进行了多种工况的设计、校核,使供水管径选择和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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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趋于优化。给排水管道在道路下水平、竖向均做出了定位,这些工作在总规阶段是难以做到的。
3 编制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资料要全面翔实
在编制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之前要充分掌握多方面的基础资料,如区域水资源的分布利用情况,城市水源地的范围、资源量、水文地质条件,城市排水受纳水体的水文条件、防洪标准、环境容量等,而且这些方面的资料均应经过充分论证,在此基础上编制的给排水专项规划才有理有据。在《晋城市主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我们对《山西省晋城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晋城市城市防洪规划》等资料均做了深入分析和取舍,使规划依据充分、编制合理。
城市给排水工程规划中给排水管线在城市道路下水平、竖向定位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必须以具体的城市道路专项规划设计为依据。《晋城市主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中,凡在尚未实施的规划道路下埋设的给排水管线定位首先依据道路专项规划进行,对已实施或已完成设计并准备实施的道路下给排水管线的定位则是依据道路施工图设计进行。
另外,排水管道由于原则上采用重力流形式,其设计坡度和标高不仅受到道路竖向设计和道路两侧地形的影响,同时还受到接纳水体设计洪水位的限制,主要是考虑接纳水体发生设计洪水时避免对排水管道出口产生倒灌。故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还须与城市防洪规划相衔接。在编制《晋城市主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时,我们对穿越城区的受纳水体(如西河、东河、白水河等)各河段的防洪规划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各河段设计洪峰流量和设计洪水位确定出城市排水系统各出水口的标高,然后以此验算管道设计坡度和埋深是否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及时调整排水分区和管道布局,从而使规划设计更趋于合理、科学。
4 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必须与其它专项规划相协调
除给排水设施外,城市基础设施中还包括电力、电信、燃气、供热等多种工程设施,在城市建设中由于各类管线归口主管部门多,各自为政,往往不能同步实施。地下管线工程错综复杂、纵横交叉,给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非常复杂的问题,城市道路成“拉链”的现象极为普遍,各类工程规划相互协调、统筹兼顾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本所在。在编制《晋城市主城区给排水工程规划》过程中,我们收集了有关电力、电信、燃气、供热等各种地下管线的现状分布的详细情况及由各主管部门编制的专业规划,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确定出了各类管线在城市道路下的规划位置,并做出了城市主要道路交叉管线的综合规划,对交叉口各种管线交叉时的水平位置和控制埋深、相互避让原则都做了具体要求,并将管线综合规划作为给排水专项规划成果的一个组成部分,提供给晋城市规划部门,以利于在实施过程中使给排水系统建设与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避免相互间发生矛盾,方便了规划管理。
5 定额指标及定量分析计算要准确
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中许多结论是需要量化的,如城市设计用水量、排水量、排水汇水面积,给排水设施的数量、规模,管道管径、埋深等。采用的定额指标是否合理、量化分析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给排水系统的建设规模和实施的可行性。故此,规划中关键的分析计算一定要反复论证。如城市设计用水量的预测,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既要考虑城市用水量的自然增长,还要为不可预见的机械增长留有余地。关于用水定额的取定,1997年版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中对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和综合生活用水定额都有具体规定,如按规范晋城市平均日综合生活用水定额应取值在110L 人・日~180L 人・日之间。之所以规定出一定的取值幅度,主要是考虑了各地现状基础参差不齐,现状人均用水量高低不一,发展水平也不同。故在定额取定时不仅要满足规范要求,还要考虑到当地的供水事业发展水平。在晋城市主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中,用水定额的取定采用了增长率法进行校核,并绘出了晋城市主城区历年总供水量和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的逐年变化曲线。最终取定规划采用的平均日综合用水定额近期为175L 人・日,远期为200L 人・日。据此计算出的综合生活用水量是较为科学的。对工业用水量的计算预测则采用了产值与用水量相关法,根据工业产值历年统计资料和万元产值取水量变化情况绘制出晋城市主城区万元产值取水量逐年变化曲线,据此预测出规划近期和远期万元产值取水量,并与《山西省晋城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中推荐的万元产值取水量相校核。工业产值预测是根据《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的工业产值的逐年增长速度来确定的。但据此预测出的工业用水量仍然不能包括由于大型高耗水企业上马带来的用水量的机械增长,我们采取的解决方法是在计算未预见用水量时取规范中要求的上限值,以留出较大的弹性空间。
只有通过有理有据、慎密准确的定量分析,才能使规划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及水源供需平衡方案科学、合理。
6 规划的编制要有利于规划管理和实施
在编制《晋城市主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一个情况,由于晋城市自来水公司为降低日常运行成本,其供水出厂压力较低,城区内许多地段建筑均需采用无塔送水器等加压设备进行局部加压,实际上造成了更大的动力消耗和资金浪费。但在规划管理的各项规定中并没有关于供水出厂压力的明文规定,故规划管理部门常遇到用户反映此类情况,用户普遍认为应在规划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出各区域供水压力应达到何种要求。针对这一情况,《晋城市主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中,根据管网分区布局及各工况平差计算,对管网各供水分区的供水压力标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如多数居住区住宅为六层砖混结构建筑,供水管网压力应不低于0.28M Pa;工业区和仓储区对水压的要求各不相同,城市供水系统无法一一满足,故规划工业区和仓储区供水压力按单层建筑考虑,不低于0.12 M Pa。根据不同的压力标准和管网布局、地形地貌,晋城市主城区除两个水厂外,还规划了4个加压站,建成以后主城区大部分区域供水水压应在0.28M Pa~0.5M Pa之间,这样就为规划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
此外,给排水管道可供选择的管材很多,而我们在进行水力计算时基本均按统一的管材进行管径的选择,在实际应用中常常遇到因管材变化而需重新计算管径的情况,为管理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在给排水专项规划中可以通过建立相对换算的数学模型或提供常用管材在同等水力条件下的管径选用表来解决,使规划管理部门在实施规划过程中可以灵活掌握,使规划真正具有充分的可操作性。
笔者殷切期望规划界人士集思广益,加强研究,共同促进我国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办法的尽早出台,使城市给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引导下健康有序地发展。
M a i n Com p il i ng Po i n ts of Spec i a l Plan of M un ic ipa l W a ter Supply and D ra i nage
GUAN Hong-b i n,ZHANG J i n-feng
ABSTRACT:Connecting w ith a real exam p le of engineering p rogramm e,th is p ap er expounds the m ain com p iling po in ts of the sp ecial p lan of m un ici p al w ater supp ly and drainage,and m akes certain exp lo rati on of the m ethod and dep th of its com p iling.
KEY WORD S:m un ici p al w ater supp ly and drainage;sp ecial p lan;com p iling m ethod;m ain com p iling po in ts
14关鸿滨,张晋峰 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点 综 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