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封面、目录、结案报告 —— 版本(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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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宗 目 录 顺 序(参考)

卷 宗 目 录 顺 序(参考)

卷宗目录顺序一、刑事卷1、收案报告(承办律师、协助律师、批准人签字)2、收费凭证(发票)3、委托合同或指定书、律师与委托人谈话笔录(含风险提示)4、阅卷笔录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6、调查材料7、承办律师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8、集体讨论记录9、起诉书、上诉书10、辩护词或代理词11、出庭通知书12、裁定书、判决书13、上诉书、抗诉书14、结案报告二、民事代理卷1、收案报告(承办律师、协助律师、批准人签字)2、收费凭证(发票)3、委托代理协议(不持有原件)、授权委托书;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状及证据材料5、阅卷笔录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律师与委托人谈话笔录(含风险提示)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管辖权异议申请、司法鉴定申请和法院裁定书等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0、集体讨论记录11、代理词12、出庭通知书13、庭审笔录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状15、结案报告三、法律顾问卷1、聘方的申请书或续聘书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收费凭证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的记录和有关材料(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工作小结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收案报告2、收费凭证(发票)3、非诉讼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不持有原件);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律师与委托人谈话笔录(含风险提示)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6、调查材料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8、工作小结行政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宗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宗排列。

涉外类卷宗分别参照国内同类卷宗顺序排列。

民事卷宗归档及目录

民事卷宗归档及目录

律师案卷质量管理规范1、管理机构1.1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具有重要的参考利用价值,保管、整理好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任务。

1.2本所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设立档案室,负责律师业务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1.3本所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1)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所的档案和有关业务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2)管理规范档案借阅、查询,为律师开展业务提供服务;(3)指导、督促、检查律师对业务档案归档;(4)审批案卷归档保证金的返还。

2、案卷整理归档2.1律师以本所名义承接的所有法律服务业务,无论收费与否,均必须依照本规范的规定在案件审结或法律事务办理完结后一个月内办理案卷归档工作。

2.2律师在业务办理结束后,应整理业务相关资料档案,填写办案小结和质量跟踪卡附于本案卷内。

(1)诉讼档案的资料应当包括:案卷目录、立案审批表、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文书(申请书、答辩状)、原告/申请人/的证据材料、被告/被申请人的证据材料、代理词(辩护词)、司法机关的裁判文书、和解协议、执行法律文书等材料。

(2)非诉讼档案的资料应当包括:案卷目录、立案审批表、法律服务合同、授权委托书(根据业务需要)、服务资料、法律意见书(根据业务需要)等资料。

(3)《案卷目录》内容包括文件序号、文件名称和页码范围。

文件序号按照文件顺序标注,文件名称应与卷宗内文件名称一致,个案材料应逐页在右上角标注页码,每个文件的页码范围应在目录中注明2.3诉讼案件一个法律程序阶段一个案件档案。

2.4法律顾问业务每一年度整理一个业务档案。

2.5律师将整理完毕的业务案卷交至档案管理人员,由档案管理人员审查案卷资料是否完备,不符合规定的由律师补充整改。

2.6完备的案卷由档案管理人员登记至档案登记表,编制档案编号,并对其进行整理、按照所《档案订卷顺序》装订成册,然后根据编号归入档案室。

2.7同一案件由于审级改变或其他原因形成几个案号的案卷,应合并保管,合并保管原则是按时间顺序形成的后卷随前卷保管。

【精品】检察院卷宗卷内目录(格式模板)

【精品】检察院卷宗卷内目录(格式模板)
卷内目录
***(嫌疑人名字)

序 文号
责任者

1. 穗公*提捕 **区公安分局
字[2013]第 00 号
2.
**区检察院
案卷号:[201 ]***号
页号
文件(材料)名称
日期
备注
提请批准3] 00 号 4. 穗*检侦监 提证 [2013]00 号 5. 穗*检批捕 [2013]00 号
**区检察院 **区检察院
**区检察院
6. 穗公*刑诉 **区公安分局 字[2013]00 号
7. 穗公*[2013] **市第一看守所 换字第 00 号
8. 穗*检委辩 [2013]00 号
**区检察院
9.
**区检察院
10. *(2013)刑 字第(00) 号
11.
**律师事务所
**区检察院
审查逮捕意见书 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
**区检察院
出庭笔录
22. (2013)穗* 法刑处字第 00 号
23. 穗*检刑诉 受[2013]第 00 号
24.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检察院
刑事判决书
刑事判决、裁定书审查 表
廉洁自律卡
25.
其他材料
据材料意见书 批准逮捕决定书 (副本、回执)
起诉意见书
换押证
委托辩护人告知书 被告人权利及相关事
项告知书 律师提交材料 犯罪事实简要核实书
12. 穗*检补侦 [2012]000 号
13.
**区检察院 **区检察院
补充侦查决定书 (副本)
补充侦查提纲、审批表
14.
**区公安分局
补充侦查报告书
15. *检公刑诉 字(2013) 00 号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目录收案结案审批表结案小结卷内备考表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目录收案结案审批表结案小结卷内备考表
办案小结
【基本案情】
【办案经过】
【办案体会及总结】
卷 内 备 考 表
本卷情况说明:
本案卷已编号的文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材料共张,
其中:文字材料张,照片张。
本卷审核说明:
立卷人:
检查人:
立卷时间:
17
办案小结
18
备考表
卷 宗 目 录
(刑事案卷)
序号
文 件 名 称
页码
备注
1
律师事务所收案审批及利益冲突审查表
2
风险告知通知书
3
委托合同、委托书或指定书刊号、律师函
4
收费凭证
5
阅卷笔录(代理原告不要求有)
6
会见犯罪嫌疑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7
调查材料(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材料)
8
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号 数
备注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
(非诉讼类)
类别
案号
年度 字第 号
承 办
律师事务所
承 办
律 师
委托人




受托
日期
年月日
办结
日期
年月日


归 档
日 期
立卷人
保 存
年 限
卷内
页数
档 案
号 数
备注
卷 宗 目 录
民事(行政)案卷
序号
文 件 名 称
页码
备注
1
律师事务所收案审批及利益冲突审查表
2
风险告知通知书
3
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律师函)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目录收案结案审批表结案小结卷内备考表

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楚雄市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规定(2005年12月21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修改通过)为使我院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统一、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并作为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卷宗装订顺序的评查标准。

案件卷宗材料的装订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执行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顺序,兼顾文书材料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

一、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刑事公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副本2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刑事自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刑事自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7)答辩状及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证据收据及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0)证据收据及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2)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3)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4)庭审笔录(15)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6)代理词、辩护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有则装订)(24)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刑事自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7)答辩状及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证据收据及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0)证据收据及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2)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3)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代理词、辩护词(18)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9)宣判笔录(20)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1)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2)送达回证(有则装订)(25)执行款收据、领条二、民商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民事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民事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三、行政诉讼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般均应分内外卷装订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行政起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四、执行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目录(2)执行案件立案审查、流程管理信息表(3)案件执行流程跟踪表(4)执行申请书(5)执行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执行费收据(7)执行标的明细表(8)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9)执行笔录(10)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关手续、笔录(11)案件讨论笔录(12)民事裁定书正本1份、副本1份(13)民事裁定书送达回证(14)执行款物收据及领条(15)案件执行结案报告本规定自2006年1月起执行。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与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审理运行时间表;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内文书排列顺序

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内文书排列顺序

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内文书排列顺序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内文书排列顺序,即对应当存入案卷的各种文书材料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排列的先后次序。

卷内文书材料的排列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条理性,能够反映出办案部门办理治安行政案件的全部过程,同时,也使卷内文书材料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便于查阅.根据治安行政案件办案实践及有关规定,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宗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般为:(一)卷宗封面;(二)卷内目录;(三)卷内材料1、法律文书:(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不执行行政处罚审批表》;《当场处罚决定书》(2)《不予处理决定书》;(3)《责令限期通知书》;(4)《责令停止通知书》;(5)《取缔通知书》;(6)《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审批表》(7)《收缴/追缴物品清单》;《收缴/追缴物品审批表》(8)《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审批表》(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审批表》(10)《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审批表》(11)《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责令社区戒毒审批表》(12)《延长办案时限审批表》及其他审批表(13)《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终止案件调查审批表》(14)《调查处理意见报告》(即调查综合报告,此报告是在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在行政处罚告知审批前交与领导审阅的综合性报告)(15)《受案登记表》;(16)接受案件回执单;(17)《移送案件通知书》;(18)《传唤证》;(19)执行回执(如:公安行政处罚执行回执);(21)通知类文书或记录(如询问通知书、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等);(22)《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23)担保人保证书;(24)《收取保证金通知书》;(25)《退还保证金通知书》;(26)《没收保证金决定书》;2、陈述、辩解材料:(1)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2)询问笔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3)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材料;(4)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复核书.3、证据材料:(1)报案材料;(2)询问笔录(被侵害人、证人);(3)《检查证》;(4)勘验/检查笔录;(5)现场笔录;(6)现场图、现场照片;(7)《证据登记清单》(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9)《扣押物品清单》;(10)书证、书证复印件、照片、节录本;(11)物证、物证照片;(12)录音带、录像带、存储介质说明件; (13)以书面形式复制的电子资料和数据; (14)鉴定意见、检测结论;(15)鉴定意见/鉴定结论告知笔录;(16)辨认笔录;(17)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及证人身份证明;(18)罚没款收据长复印件或罚款未执行情况说明(建议先将一张A4纸订入卷内,再将罚没款收据或罚款未执行情况说明粘贴在A4纸上);(19)电话查询记录。

卷宗目录+办案小结(诉讼)

卷宗目录+办案小结(诉讼)
年月日
首次开庭日期
年月日























审查意见
事务所主任
承办律师(签名)
结案日期:20年月日
卷宗目录序号文件名称页次法院出庭通知书10庭审记录11代理词1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撤诉书裁决书13办案小结141516备考本卷宗连面带底共计上海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制91民表一
卷 宗 目 录
序号
文件名称
页次
1
聘请律师合同
2
委托书(或指定书)
3
收费收据
4
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请书、抗诉书
5
会见当事人谈话记录
6
证据材料
7
调查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
8
案件讨论记录
9
法院出庭通知书
10
庭审记录
11
代理词
12
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撤诉书、裁决书
13
办案小结
14
Hale Waihona Puke 1516备考本卷宗连面带底共计页附物袋
上海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制(91)民表一
办 案 小 结
当事人
案由
收案日期
年月日
起诉日期
年月日
阅卷日期
年月日
初次
会见
谈话
日期

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的规定(试行)

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的规定(试行)

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的规定(试行)为使我院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统一、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并作为我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中卷宗装订顺序的评查标准。

一、装卷原则及要求1、案号的使用案件要一案一号。

案件从收案到结案所形成的通知、法律文书、函电均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名称重复的,可下分-1、-2等。

2、纸张及文书制作标准各类诉讼文书须用标准A4纸张,具备打印条件的一律打印;不能打印的,要用碳素、蓝黑墨水书写或签发。

3、正副卷的分立含有保密内容的诉讼材料、内部请示、内函的案件,须立正副卷;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立正副卷。

4、入卷材料的筛选入卷的诉讼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人批示的材料除外),重份的材料予以剔除;一般的法律文书草稿(未定稿)、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可以不入卷。

5、卷宗材料的排序原则总体要求是按照诉讼程序客观进程所形成文书的时间,分类自然排列,并兼顾文书之间的有机联系;同类的诉讼材料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排列。

6、装订前的准备卷宗装订前,要对诉讼文书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材料不完整的要补齐。

破损或褪色的要修补、复制;订口过窄或有字迹可能被订的要粘贴衬纸;纸张过大的材料要修剪折叠;加边、加衬、折叠均以A4纸张为准。

对于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附上抄件。

外文及少数民族文字材料应附上汉语译文。

需要附卷保存的信封,要打开展平加贴衬纸,邮票不得取掉。

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必须剔除干净。

7、卷宗的编页诉讼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页编号。

页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写在有文字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

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证物袋、卷底不编页。

卷内页码使用打码机编打。

8、卷内目录及封面的填写卷内目录一律微机打印;卷宗封面内容尽量实现机打。

9、卷宗的装订卷宗对齐后,用线绳三孔一线装订,并在卷底装订线结扣处粘贴封志,由立卷人及档案管理部门加盖骑缝章。

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规范整理【范本模板】

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规范整理【范本模板】

刑事案件卷宗整理的标准如下:(一)法律文书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受案登记表4、110接警记录、行政机关移送函等其他首次接报案证明材料5、受案回执6、立案决定书7、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复核申请书、复议决定书8、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检察院)、不立案理由说明书9、通知立案书(增加)10、指定管辖决定书11、移送案件通知书12、拘传证13、拘留证、拘留通知书14、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15、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16、逮捕证、逮捕通知书17、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8、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9、变更逮捕措施通知书20、不需要继续羁押检察建议书、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21、释放通知书22、释放证明书23、入所健康检查表(证明侦查行为合法的证据材料单独立卷的,入所健康检查表归入该卷。

)24、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保证人身份资料)、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保存证件清单、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复议、复核、维持、撤销变更文书材料)、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复议、复核、维持、撤销变更文书材料)、通知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25、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26、通辑令27、特殊身份犯罪嫌疑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国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批复、通报材料28、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29、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复印材料)30、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31、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32、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移送起诉等案件有关情况向辩护律师告知)33、辩护律师意见34、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回避申请复议书、复议决定书35、撤销案件决定书、死亡通知书、告知书36、终止侦查决定书、告知书37、起诉意见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38、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违法所得清单39、强制医疗意见书40、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材料或因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41、卷宗封底(二)证据材料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犯罪嫌疑人照片、身份证明4、提讯提解证5、讯问笔录、传唤证、传讯证、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鉴定意见通知书(讯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采取传讯、传唤措施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传唤证、传讯证应与当次讯问笔录一同列入卷宗,排在当次讯问笔录之前)6、被害人陈述材料、报案材料、询问通知书、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询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询问通知书排放顺序同传唤证)7、证人证言、询问通知书、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询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询问通知书排放顺序同传唤证)8、现场勘验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9、解剖尸体通知书、死因鉴定意见、尸检工作记录、尸体照片、伤情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通知书(需要告知鉴定意见的,应当将鉴定意见通知书放在相应的鉴定意见文书之后)10、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调取证据或照片11、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扣押证据清单、登记保存清单、扣押证据或照片、登记保存证据照片12、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登记保存清单)、扣押证据或照片13查封决定书、查封笔录、查封清单、查封证据照片14、协助查封/解除查封通知书、查封/解除查封清单、查封/解除查封证据照片15、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回执)、财产登记材料、记录16、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告知书(告知相关人员有权申请出售)17、扣押/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18、侦查实验笔录、辨认笔录19、检查笔录、复验复查笔录20、鉴定聘请书、鉴定意见21、发还清单、随案移送清单、销毁清单22、犯罪嫌疑人前科、立功等与量刑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23、其他说明性证明材料(抓获经过、民警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24、卷宗封底(三)补充侦查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换押证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7、卷宗封底补充侦查卷也可以按照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所列事项逐一对应补充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

卷宗目录(各类型)

卷宗目录(各类型)

卷宗目录
(立案庭立卷使用)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民事一审案件正卷目录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行政审查案件卷宗目录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执行案件正卷目录
执行案件正卷目录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执行案件副卷目录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本卷宗连同封面、封底共计页,附证物袋(有□无□)
备考表
注:“本卷情况说明”栏内填写卷内文书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立卷人”由立卷人签字;“检查人”由承办法官签字;“验收人”由档案部门接收人签字;“立卷日期”填写立卷完成的日期。

证物袋。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目录、收案结案审批表、结案小结、卷内备考表)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目录、收案结案审批表、结案小结、卷内备考表)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目录、收案结案审批表、结案小结、卷内备考表)律师业务档案卷宗是律师事务所管理案件的重要工具。

下面是四种不同类型的卷宗。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诉讼类)由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负责处理。

该卷宗包含了当事人、对方、案由、审理的法院、收案日期、收案号、办理结果、归档日期、保存年限和档案号等信息。

律师应当对每个案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查找。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非诉讼类)同样由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负责处理。

该卷宗包含了委托人、受托日期、办结日期、结果归档日期、保存年限、档案号、立卷人、卷内页数和备注等信息。

律师在处理非诉讼类案件时,同样需要对每个案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日后查找。

卷宗目录是对各种类型的卷宗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工具。

例如,民事(行政)案卷序号包括了律师事务所收案审批及利益冲突审查表、风险告知通知书、委托书、收费凭证、起诉状、保全申请书、阅卷笔录、当事人谈话笔录、调查材料、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出庭通知书、庭审笔录、代理词、判决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律师事务所结案审批表、办案小结和备考表等文件。

卷宗目录同样包括了刑事案卷、法律顾问卷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卷的文件名称、序号、页码和备注等信息。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每个卷宗进行分类和编号,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文件名称:律师事务所案件管理表格律师事务所案件管理表格包括以下内容:收案审批表、委托合同、收费凭证、与委托人谈话笔录、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调查材料、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同时,还包括律师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和监督卡、律师事务所结案审批表、办案小结和备考表。

收案审批表包括案件类别、案由、委托人信息、对方当事人、管辖机关、案号、委托人电话、对方委托代理人、简要案情、争议标的额、应收费、有无利益冲突、拟收费等信息。

刑事案件或其他委托人与当事人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在委托人栏内注明。

结案审批表包括收案时间、结案文书及编号、审级及结果、结案时间、办案小结、应收费、收费时间、部分收费理由、未收费理由、承办律师签名和主任审批意见等信息。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封面,卷宗的封面应包含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等。

2. 目录,卷宗的目录应列明卷宗内各个文件的名称和页码,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3. 立案表,立案表记录了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由、当事人、案件受理日期等。

4. 呈批表,呈批表是指案件移送、交办、审批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5. 诉讼材料,包括原告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应按照起诉状、答辩状的顺序装订。

6. 调查取证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7. 裁判文书,包括裁定书、判决书等,应按照审理程序的顺序装订。

8. 附属材料,包括相关的协议、合同、报告、证明材料等,应按照时间或相关性装订。

9. 其他材料,包括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如传票、调解书、申请书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10. 结案材料,包括结案报告、结案决定等,应放在卷宗的最后。

在装订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每个文件应有清晰的标识,如页码、文件名称等,以便查找和整理。

每个文件应按照顺序装订,避免错乱或遗漏。

每个文件应有标头,标明文件的名称、日期等重要信息。

可以使用装订夹或者文件夹等工具,确保文件的整洁和安全。

在装订过程中要小心处理文件,避免破损或遗失。

以上是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一般规范,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规定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要求和规定进行装订。

行政处罚文书归档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文书归档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文书归档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 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我国行政单位对生活当中一些违法乱纪的公民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以后,可能对于当事人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只需要配合行政单位的处罚结果,但是国家的行政单位是需要对行政处罚书的文书进行归档的。

下面我们要了解的一个法律常识就是,行政处罚文书归档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处罚文书归档顺序是怎么规定的?1、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 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2、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含没收物品凭证及清单);(4)行政处罚审批表;(5)案件调查终结报告;(6)重大案体讨论记录;(7)案件合议记录;(8)举报登记表或案件移送书;(9)立案申请表;(10)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1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12)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13)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14)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15)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包括已经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证据);(16)查封扣押物品清单;(17)行政处理通知书;(18)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19)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20)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2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2)陈述申辩笔录(或者陈述申辩材料);(23)送达回证;(24)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25)没收物品处理清单;(26)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延期缴纳罚没款申请书)(27)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裁定书及相关执行文件);(28)行政处罚结案报告;(29)罚没款上缴收据复印件;(30)备考表;(31)卷底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概念及适用依据1、概念《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文书。

律师所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律师所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审理运行时间表;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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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阅卷摘录
6
会见当事人谈话记录
7
调查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
8
案件讨论记录
9
法院出庭通知书
10
庭审记录
11
代理词
12
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撤诉书
13
结案报告
14
15
16
备考
本卷宗连面带底共计 页 附 物 袋
结 案 报 告
当 事 人
刑事:被告人
民事:原告/被告
案 由
收 案 日 期
起 诉 日 期
阅 卷 日 期
上海捷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
类 别
刑 事
民 事
经 济
非 诉 讼
编 号
年度字第号
承 办
律 师
委托人
(原被告)
案 由
收 案
日 期
结 案
日 期
办理结果
归 档
日 期
立卷人
保 管
期 限
卷 内
页 数
案卷号
归档号
卷 宗 目 录
序号
文 件 名2
委托书(或指定书)
3
收费收据
4
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判决书、抗诉书
初次谈话日期
首次开庭日期
简要案情和工作
处理结果
律师对处理的意见
审查意见
事务所主任
承办律师:(签名)
结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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