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归档案卷材料整理顺序
律师事务所归档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律所档案管理,提高归档案卷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结案案件基本要求1、案件办理终结后,承办人员写出结案报告,报行政办公室备案,并且在一周内装订卷宗归档。
二、案卷材料摆放顺序1、卷内目录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合同4、委托书5、风险告知书6、送达地址确认书7、接待笔录8、民事起诉状9、证据目录10、证据11、传票12、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13、办案小结14、质量服务监督卡三、定卷基本要求1、承办人员业务档案应按照以上顺序排列档案并进行装订。
2、承办人员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归档。
两个以上承办人员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
3、承办人员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黑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4、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承办人员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留存附卷后,分别保管。
5、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承办人员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人员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人员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6、案卷装订一律使用三眼线,卷宗对齐后,在书籍的订口处(书脊离书表面的5-8mm处)均匀地打穿三个孔眼后,用棉线穿入孔内扎结订联成册,三孔钉牢。
7、订口过窄或有字迹可能被订的要粘贴A4衬纸,纸张过大的材料要修剪折叠,折叠以A4纸张为准。
8、承办人员业务档案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页号。
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
9、卷宗封面要按规定用黑色碳素笔或者蓝黑钢笔逐行填写。
字迹要工整、规范、清晰,不得有任何改动。
年代、案卷号、收结案日期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收案日期填写委托代理合同签订日期,结案日期以当事人领取判决结果的日期。
10、处理结果,要写明一审结果,经过二审的也要写明二审结果。
律所整理卷宗的详细流程
律所整理卷宗是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中重要的一环,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律所整理卷宗的详细流程:
1.收集案件相关文件:律师首先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包括
起诉状、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协议等。
2.文件分类和排序:收集到的文件需要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排序方式进行整
理,例如按照时间、案件类型、证据种类等进行分类,以方便后续查阅和使用。
3.卷宗目录编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编制卷宗目录。
目录中应包含案
件的基本信息、各个文件的名称和页数,以及文件的存放位置等信息。
4.卷宗封面和封签制作:为卷宗制作封面和封签,封面上应包含案件的基
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等。
封签上应注明卷宗编号、卷宗名称以及存放位置等。
5.文件整理和装订:按照卷宗目录的顺序,将各个文件逐一整理并装订在
卷宗内。
可以使用文件夹、活页夹、塑料袋等方式进行装订,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整洁。
6.文件标注:对每个文件进行标注,如在每份文件上标明页码、日期、来
源等信息,以便于查找和引用。
7.卷宗编号和登记:为每个卷宗分配唯一的编号,同时在律所的卷宗登记
簿或电子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包括案号、案件名称、卷宗编号、存放位置等。
8.卷宗归档和存放:完成整理和编号后,将卷宗放置在专门的卷宗存放区
域或柜子中,确保其安全和易于查找。
9.卷宗管理和维护:律所需要建立完善的卷宗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检查卷
宗的完整性和存放状态,更新卷宗目录,及时处理卷宗的借阅和归还等事项。
整理卷宗是律所工作中一项细致而重要的工作,它有助于律师和律所更好地管理案件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山东青岛律师订卷归档顺序
刑事代理卷1、受理案件呈批表2、收费凭证3、委托书或指定书4、阅卷笔录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6、调查材料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8、集体讨论记录9、起诉书、上诉书10 辩护词或代理词11、出庭通知书12、裁定书、判决书13、上诉书、抗诉书14、办案小结民事代理卷1、受理案件呈批表2、收费凭证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4、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一审判决)7、追加( )人申请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判决书9、裁定书10、当事人谈话笔录11、阅卷笔录12、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13、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4、集体讨论记15、出庭通知书16、庭审笔录17、代理词18、判决书、、调解书、上诉书19、其他材料20、送达签收单21、办案小结22、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23、结案审批表法律顾问卷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收费凭证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工作小结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委托书2、收费凭证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5、调查材料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7、工作小结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涉外类卷分别参照国内同类卷顺序排列。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的整理顺序通常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的:
1. 归档前的准备工作,在开始整理案件卷宗之前,律所工作人
员需要对案件卷宗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所有相关文件齐全,没有遗漏。
这包括确认案件的基本信息、相关当事人信息、诉讼材料、证
据材料等内容是否完整。
2. 文件分类,将案件卷宗中的文件按照类别进行分类,通常包
括诉讼材料、证据材料、法律文件、相关函件等。
这有助于后续整
理和查找文件时的便利性。
3. 文件整理,按照律所的规定,对文件进行整理,可以根据案
件的时间顺序或者内容顺序进行排列。
通常会在案卷封面上标注案
件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等基本信息,并在每份文件上标注日期、文件名称等信息。
4. 编号归档,对整理好的文件进行编号归档,可以使用律所内
部的案卷编号系统,或者根据案件的时间顺序进行编号。
这有助于
在后续的查阅和管理过程中快速定位文件。
5. 制作目录,对整理好的案卷制作目录,包括案卷中各个文件
的清单和索引,以便律所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需要的文件。
6. 存档管理,将整理好的案卷按照律所的管理规定进行存档,
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重要性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
便捷性。
以上就是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的一般顺序,每个律所可能会
有所不同,但整体流程大致相似。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满足你的要求。
(完整版)律师所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审理运行时间表;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律师如何整理刑事案件卷宗资料
律师刑事卷宗整理顺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查阅相关法律文件和案件资料
律师在整理刑事卷宗前,首先需要通读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案件资料。
通过仔细研读法律法规、案例判例和司法解释等文件,律师能够更好地理解案件的相关背景和案情,从而更加清晰地了解证据材料的重要性和价值。
2.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卷宗
在查阅完相关法律文件和案件资料后,律师需要按照时间顺序将卷宗文件整理起来,确保每一份文件都能够被正确归档。
律师可以依据案发时间、立案时间、庭审时间等标准来进行整理,并在每一份文件上注明相应的时间标记,方便后续查阅和使用。
3.分类整理证据材料
律师在整理卷宗时,需要将证据材料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
例如,可以将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现场勘查记录、物证材料等分别归类,并在每一类证据材料上注明相应的编号,以便查询和查找。
4.按照重要程度排序
在整理卷宗时,律师需要将证据材料按照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将重要的证据材料置于靠前的位置。
例如,对于一个刑事案件,证人证言和鉴定报告的重要性往往较高,因此需要将它们排在前面,以便律师在后续辩护过程中更好地运用。
5.编制详尽的卷宗目录
为了方便查找和使用,律师需要编制详尽的卷宗目录,将卷宗中每一份文件的名称、时间、类别、编号等信息列举出来。
在编制目录时,律师需要注意,卷宗目录应该清晰明了、便于查询,并且需要及时更新。
总之,律师刑事卷宗的整理顺序需要考虑到证据材料的重要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等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整理方式,能够更好地保障律师队伍的工作效率和案件胜诉率。
北京律所卷宗归档顺序
北京律所卷宗归档顺序在北京律所,卷宗的归档顺序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好的归档顺序可以提高办案效率,保障案卷的安全性,方便查找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北京律所卷宗的归档顺序,以帮助律所工作人员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卷宗。
一、卷宗分类根据北京律所的实践,卷宗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经济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
每种类型的案件都有其特定的归档顺序,下面将对每个分类逐一阐述。
二、民事案件卷宗归档顺序1. 原告诉讼材料:包括原告诉状、证据清单、证据材料等。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2. 被告答辩材料:包括被告答辩状、证据清单、证据材料等。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3. 证据材料:按照证据清单上的顺序排列。
4. 庭审笔录:按照庭审日期和案件段落的顺序排列。
5. 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按照日期和文书编号的顺序排列。
6.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案件受理通知书、证人证言、鉴定书等,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三、刑事案件卷宗归档顺序1.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
2. 侦查材料:包括刑事立案决定书、侦查机关取证材料等,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3. 检察院起诉书:按照起诉时间和案件编号顺序排列。
4. 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文书:按照日期和文书编号的顺序排列。
5. 监狱记录:包括在押人员的档案、监狱活动记录等。
6.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四、行政案件卷宗归档顺序1. 行政呈请材料:包括行政机关的呈请书、调查材料等。
2. 调解、裁决或判决书:按照日期和文书编号的顺序排列。
3. 监察材料:包括监察机关的调查材料、监察报告等。
4. 监察结果和处理意见:按照日期和文书编号的顺序排列。
5.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五、经济案件卷宗归档顺序1.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证明材料等。
2. 裁决、判决书和执行材料:按照日期和文书编号的顺序排列。
3. 财务相关材料:包括财务报表、账目清单等。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为:一、刑事卷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2、收费凭证;3、委托书或指定书;4、阅卷笔录;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6、调查材料;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8、集体讨论记录;9、起诉书、上诉书;10、辩护词或代理词;11、出庭通知书;12、裁定书、判决书;13、上诉书、抗诉书;14、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2、收费凭证;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5、阅卷笔录;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0、集体讨论记录;11、代理词;12、出庭通知书;13、庭审笔录;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5、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收费凭证;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委托书;2、收费凭证;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5、调查材料;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7、工作小结。
五、其他案件类型顺序1、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2、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3、涉外类卷分别参照国内同类卷顺序排列。
4、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律师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律师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六、立卷编目和装订1、律师业务档案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页号。
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事务所营业档案檀卷分列次序一. 刑事卷1. 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 收费凭证;3. 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书或指定书);4. 律师事务所公函;5. 收案笔录或风险告诉书;6. 阅卷笔录;7. 会面原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8. 证据交代记载及证据目次,查询拜访材料;9.承办人提出的辩白或代理看法; 10. 集体评论辩论记载;11.告状书.上诉书;12.辩白词或代理词13.出庭通知书;14.裁定书.判决书;15.上诉书.抗诉书;16. 案件工作记载;17. 司法办事质量监视卡;18. 办案小结.二. 平易近事代理卷1. 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 收费凭证;3. 委托书(委托代理协定.授权委托书);4. 律师事务所公函;5.告状书.上诉书或答辩书;6. 收案笔录或风险告诉书;7.阅卷笔录;8.会面了当事人谈话笔录;9.证据交代目次及证据目次,查询拜访材料;10.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11.承办律师代理看法;12.集体评论辩论记载;13.代理词;14.出庭通知书;15.庭审笔录;16.判决书.裁定书.调剂书.上诉书;17. 案件工作记载;18. 司法办事质量监视卡;19.办案小结.三. 司法参谋卷1. 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 聘任司法参谋协定;3. 聘方根本情形介绍材料;4. 收费凭证;5. 筹划各类司法事务(如草拟规章.审查合同.介入会谈.代懂得决胶葛.供给司法建议或司法看法.咨询或代书等)的记载和有关材料;6. 协定存续.中断.终止的情形;7. 司法办事质量监视卡;8.工作小结四. 其他非诉讼司法事务1. 委托书;2. 委托代理合同;3. 收费凭证;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风险告诉书;5.委托人供给的证据材料;6.证据交代目次及证据目次,查询拜访材料;7.律师出具的司法看法,或草拟的司法文书.筹划具体司法事务运动的记载等;8. 司法办事质量监视卡;9.工作小结.。
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流程和注意事项
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流程:
1.创建档案编号:对每个新的业务进行编号,并进行登记。
2.记录档案信息:对每个业务档案的基本信息进行记录,如案件类型、当事人、调查证据、法律问题等。
3.分类整理:按照案件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并对每个分类进行编号,便于查找。
4.归档存储: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分类编号进行归档存储,保证档案
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标识管理:对每个归档的档案进行标识,包括档案编号、分类信息等,以便于查找和使用。
6.档案借阅审批:对需要借阅业务档案的申请进行审批,并记录借阅
人和借阅时间。
7.档案借阅管理:对借阅的业务档案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借阅档案
的安全性和及时归还。
二、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注意事项:
1.档案保密:律师业务档案涉及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的隐私,应严格
保密,防止档案泄露。
2.档案整理规范:档案整理时,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确保档
案的顺利整理和归档。
3.档案标识准确:在档案归档时,要对每个档案进行准确的标识,包括档案编号、分类信息等,以便于后续的查找和使用。
4.档案存储安全:归档后的档案应放置在安全、防火、防潮、防尘的环境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档案检索快捷:对档案的存储位置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每个档案可迅速检索和取出。
6.档案索引及备份:及时编制档案索引,便于查找和使用,同时进行档案的定期备份,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
7.档案销毁程序:对无用或过期的业务档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销毁程序,确保档案保密和环境保护。
律师业务档案材料归档顺序
律师业务档案材料归档顺序参照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一、民事、行政代理卷1、目录2、受理案件批办单;3、委托书或代理协议;4、授权委托书;5、会见委托人笔录;6、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状;7、阅卷笔录;8、证据材料;9、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裁定书;10、案件研究记录;11、出庭通知书;12、代理词;13、庭审笔录;14、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15、承办法律事务监督卡;16、卷内备考表。
二、刑事卷1、目录2、受理案件批办单;3、委托书或指定书;4、会见委托人笔录;5、阅卷笔录;6、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7、证据材料;8、案件研究记录;9、起诉书、上诉书;10、出庭通知书;11、辩护词或代理词;12、裁定书或判决书;13、承办法律事务监督卡;14、卷内备考表。
三、法律顾问卷1、目录2、受理案件批办单;3、聘请法律顾问协议;4、会见委托人笔录;5、出访基本情况介绍材料;6、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7、协议存续、中止的情况;8、承办法律事务监督卡。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卷1、目录;2、办理案件批办单;3、委托书;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6、调查材料;7、律师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8、承办法律事务监督卡。
五、法律援助案件卷内材料排列顺序:1、卷宗目录;2、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非法院指定);3、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4、(刑事、民事)法律援助公函存根;5、援助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存根;6、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批办单;7、法律援助告之函;7、上诉案件一审判决书;8、起诉书、上诉书、申诉书或者行政复议(申诉)申请、国家赔偿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副本;10、阅卷笔录;11、会见笔录;12、辩护词、答辩书代理词等法律文书;13、判决书、仲裁裁决书、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14、阅卷笔录;15、会见笔录;16、辩护词、答辩书代理词等法律文书;17、判决书、仲裁裁决书、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作者: ————————————————————————————————日期: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为:一、刑事卷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2、收费凭证;ﻫ3、委托书或指定书;ﻫ4、阅卷笔录;ﻫ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6、调查材料;ﻫ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8、集体讨论记录;9、起诉书、上诉书;10、辩护词或代理词;12、裁定书、判决书;11、出庭通知书;ﻫ13、上诉书、抗诉书;14、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ﻫ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ﻫ2、收费凭证;ﻫ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5、阅卷笔录;ﻫ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ﻫ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ﻫ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0、集体讨论记录;11、代理词;ﻫ12、出庭通知书;13、庭审笔录;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5、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ﻫ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ﻫ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ﻫ4、收费凭证;ﻫ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ﻫ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ﻫ1、委托书;2、收费凭证;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5、调查材料;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ﻫ7、工作小结。
五、其他案件类型顺序1、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2、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ﻫ3、涉外类卷分别参照国内同类卷顺序排列。
ﻫ4、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律师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律师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律师案卷归档材料顺序
(六)其他非诉讼 法律事务 1、律师业务受理 审批表; 2、风险告知书; 3、委托代理合同 (或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 所出具发票的复印 件); 6、与委托人谈话 笔录; 7、委托人提供的 证据材料; 8、调查材料; 9、律师出具的法 律意见,或草拟的 法律文书、办理具 体法律事务活动的 记录等; 10、工作小结; 11、河南省法律服 务质量监督卡; 12、结案审批表。
(五)法律顾问卷 1、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协 议); 2、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 料; 3、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 票的复印件); 4、办理各类法律事务的记 录和相关材料(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法律事务:①接 受咨询;②提供法律建议 或法律意见;③参与重大 商务谈判;④起草、审查 、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 ⑤代办登记注册;⑥法制 宣传、教育、培训;⑦提 供有关法律信息等)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记录和有关材料。注: 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 序排列) 5、协议存续、中止、终止 的情况; 6、工作小结; 7、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 督卡; 8、结案审批表。
案卷材料归档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序
(一)侦查阶 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 理审批表; 2、风险告知 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 书; 5、收费凭证 (本所出具发 票的复印 件); 6、为犯罪嫌疑 人提供法律咨 询笔录; 7、取保候审申 请书; 8、申诉、控告 书; 9、办案小结 (案件基本情况 、办案过程、 心得体会); 10、河南省法 律服务质量监 督卡; 11、结案审批 表。 (二)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 票的复印件); 6、移送起诉意见书; 7、阅卷笔录或复制的卷宗 材料、律师调查收集的证 据; 8、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笔 录; 9、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 不限于所列文书:调查取证 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 据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 、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 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 顺序排列) 10、承办律师提出的辩护意 见; 11、案件讨论记录(思路差 别); 12、辩护意见书; 13、起诉书或不起诉决定 书; 14、办案小结(案件基本情 况、办案过程、心得体 会); 15、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 督卡; 16、结案审批表。 (三)审判阶段刑事卷 (四)民事代理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2、风险告知 2、风险告知书; 书;3、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4、 3、委托协议; 授权委托书;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 4、授权委托书; 票的复印件);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民事诉状、民事上诉状或答辩状、反 6、起诉书、刑事自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诉状等其他应附卷的文书; 、刑事上诉状或刑事申诉状; 7、阅卷笔录; 7、阅卷笔录或复制的卷宗材料; 8、律师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8、律师会见被告人、委托人笔录; 9、证据目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 9、证据目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 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等。) 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等。) 10、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 10、辩护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材料:物证、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物证、书证 书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 、鉴定结论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 告人供述和辩解、勘验笔录、视听资料、鉴 时间顺序,或证据目录所示顺序排列) 定结论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 11、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 排列) 文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 11、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 、回避复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 书:调查取证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 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先 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取保候审申 予执行担保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 请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 申请书、回避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 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 、撤诉申请书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 、撤诉申请书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 及时间顺序排列) 间顺序排列) 12、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2、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13、案件讨论记录(思路差别); 13、案件讨论记录(思路差别); 14、出庭通知书; 14、出庭通知书; 15、庭审笔录; 15、庭审笔录; 16、代理词; 16、辩护词或代理词; 17、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17、裁定书、判决书; 18、办案小结(案件基本情况、办案过程 18、办案小结(案件基本情况、办案过程、心 、心得体会); 得体会); 19、 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19、 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20、结案审批表。 20、结案审批表。 行政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律师整理案卷顺序、订卷、乱卷
整理案卷顺序民事卷1、委托代理合同2、授权委托书3、当事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4、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5、阅卷笔录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0、代理词11、出庭通知书12、庭审笔录13、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4、办案小结所有入卷材料统一在右上角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号。
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
刑事卷1、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收费凭证;3、委托书或指定书;4、阅卷笔录;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6、调查材料;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8、集体讨论记录;9、起诉书、上诉书;10、辩护词或代理词;11、出庭通知书;12、裁定书、判决书;13、上诉书、抗诉书;14、办案小结。
订卷注意事项剔除金属物、修补整理文件1、剔除金属物。
为了防止卷内诉讼文书日后受金属装订物(订书钉、回形针、大头针)氧化锈蚀,损坏文件,在装订案卷前,应一律将文书附着的金属物予以剔除。
2、修补、复印文件。
(1)、对破损的诉讼文书,应进行修补和复制。
(2)、褪色的文件复印。
将褪色的不便长期保存的文件进行复印。
常见的需要复印的文书有:原来文书的字迹是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书写的、原来文书是传真件的。
因为用这些材料书写的墨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褪色或挥发,不利于长期保管,经过复印以后的复印件和原件一并归卷。
(3)、复印、复制、贴补文书,一律用A4纸。
原文书不是A4纸的,需要A4纸粘贴。
(4)、不能将卷内文字材料订入装订线内。
若遇文字材料太靠左边,则应另行黏贴一条空白纸后再行装订,以保证卷内文字材料完整,便于将来阅卷。
3、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要附上抄件;外文材料应将中文译本附在后面。
4、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起掉(因为邮票的邮戳上附有邮件发送的时间)。
●编写案卷页数卷内诉讼文书经过系统排列以后,应用阿拉件数字编写顺序页数,以固定排列的文件顺序。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为:一、刑事卷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2、收费凭证;3、委托书或指定书;4、阅卷笔录;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6、调查材料;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8、集体讨论记录;9、起诉书、上诉书;10、辩护词或代理词;11、出庭通知书;12、裁定书、判决书;13、上诉书、抗诉书;14、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2、收费凭证;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5、阅卷笔录;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0、集体讨论记录;11、代理词;12、出庭通知书;13、庭审笔录;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5、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收费凭证;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委托书;2、收费凭证;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5、调查材料;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7、工作小结。
五、其他案件类型顺序1、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2、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3、涉外类卷分别参照国内同类卷顺序排列。
4、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律师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律师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六、立卷编目和装订1、律师业务档案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页号。
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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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案卷材料整理顺序
侦查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笔录;
7、取保候审申请书
8、申诉、控告书;
9、办案小结
10、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移送起诉意见书;
7、阅卷笔录或复制的卷宗材料、律师调查收集的证据;
8、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笔录;
9、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调查取证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0、承办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
11、集体讨论记录;
12、辩护意见书;
13、起诉书或不起诉决定书;
14、办案小结;
15、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审判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起诉书、刑事自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刑事上诉状或刑事申诉状;
7、阅卷笔录或复制的卷宗材料;
8、律师会见被告人、委托人笔录;
9、证据目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等。
)
10、辩护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勘验笔录、视听材料、鉴定结论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1、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调查取证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2、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13、集体讨论记录;
14、出庭通知书;
15、庭审笔录;
16、辩护词或代理词;
17、裁定书、判决书;
18、办案小结;
19、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民事代理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风险告知书;
3、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民事诉状、民事上诉状或答辩状、反诉状等其它应附卷的文书;
7、阅卷笔录;
8、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谈话笔录;
9、证据目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等。
)
10、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或证据目录所示顺序排列);
11、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先予执行担保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2、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3、集体讨论记录;
15、庭审笔录;
16、代理词;
17、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18、办案小结;
19、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法律顾问卷
1、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协议);
2、聘方基本情况介绍资料;
3、收费凭证(由本所出具发票复印件);
4、办理各类法律事务的记录和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法律事务:接受咨询;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参与重大商务谈判;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代办登记注册;法律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有关法律信息等)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函、记录和有关材料。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5、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6、工作小结;
7、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3、委托代理合同(协议);
4、委托协议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7、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8、调查材料;
9、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10、办案小结;
11、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