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岗位异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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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岗位异动管理办法
(讨论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岗位异动的原则与要求、异动的形式与适用范围、异动的程序以及
争议与投诉的处理。
本标准所规定的员工岗位调整程序适用本公司(不包括公司领导、中层干部岗位在内)所有员工岗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规范性引用文件。保留此条款的目的是保持标准的一致性,以便于以后的修改。
3定义和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岗位异动
是指因本公司自然减员、人员调动、工作职责变化以及人员配置不合理等情况而进行的员工岗位调整。主要包括行政调配、竞争上岗、考核异动三种形式。
3.2 行政调配
是指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及人员配置的需求,或达到岗位轮换条件后,对员工岗位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调配的一种岗位异动形式。
岗位轮换条件是指在人、财、物等特定岗位上连续工作达到岗位任职轮岗规定年限的,或经上级单位确定的特殊情况的。根据岗位轮岗的范围可分为部门内部轮岗和部门间轮岗。
3.3 竞争上岗
是指员工通过参与各类测评后,择优录用上岗的岗位异动形式。
3.4 考核异动
是指在设备维修和操作或质量检验岗位中,根据人员配置需求,经过考核考评,员工在
部门内部进行调配的岗位异动形式。
3.5 虚拟岗位
是指在本公司发布的岗位编制目录以外虚拟设置的岗位,虚拟岗位的设置主要是便于确
定员工岗位缺失情况下的管理。
3.6 员工待岗
是指岗前培训期满后或医疗期满痊愈后仍不能上岗履职的进入待岗管理。
3.7 考察程序
考察程序是指由人力资源部、工会、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竞争上岗拟录人员组织考察。4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职责
4.1.1 负责员工岗位异动的归口管理。
4.1.2 负责行政调配的组织与实施。
4.1.3 负责全公司性竞争上岗的组织与实施。
4.1.4 负责员工考核异动的审核与报批。
4.1.5 负责员工岗前培训的审核与报批。
4.1.6 负责员工待岗的审核与报批。
4.1.7 负责公派进修的审核与报批。
4.1.8 负责竞争上岗考察程序实施的组织和参与。
4.1.9 负责监督和考核各部门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4.1.10 负责协助工会、审计监察部做好因执行本标准产生争议而引起员工投诉的调查处理。
4.2 工会职责
4.2.1 负责竞争上岗的监督。
4.2.2 负责参与竞争上岗的考察程序。
4.2.3 负责组织因执行本标准产生争议而引起员工投诉的调查处理。
4.3 审计监察部职责
4.3.1 负责竞争上岗的监督。
4.3.2 负责参与竞争上岗的考察程序。
4.3.3 负责协助工会做好因执行本标准产生争议而引起员工投诉的调查处理。
4.3 部门通用职责
4.3.1 负责本部门员工考核考评的具体执行。
4.3.2 负责本部门员工考核异动的组织与实施。
4.3.3 负责本部门岗位需求、岗位异动的申报。
4.3.4 负责本部门公派进修员工的日常管理。
4.3.5 负责本部门岗前培训员工的日常管理。
436 负责本部门员工待岗的审核、报批及日常管理。
4.3.7 负责协助工会做好执行本标准产生争议而引起员工投诉的调查处理。
5工作内容与要求
5.1 岗位异动原则与要求
5.1.1 员工岗位异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实事求是、合理调配的原则;
b) 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用的原则;
c) 人尽其才、人岗匹配的原则。
5.1.2 员工岗位异动要求
5.121 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后方可参与岗位异动。
5.1.2.2 受到留司察看处分的员工,期满后方可参与岗位异动。
5.1.2.3 在员工岗位发生异动时,下列情况只允许采用竞争上岗形式:
a) 岗位类别(管理岗和技术岗视同为同一岗位类别)由工人岗向管理(技术)岗发生异动时;
b) 低岗位向高岗位发生异动时。
5.1.2.4 管理(技术)6岗的主管和工人8岗、9岗的班长或副班长非同岗级调整时,在通过竞争上岗后还应通过考察程序,报分管人力资源公司领导审批。
5.1.3 空缺编制的来源
空缺编制主要来源于:
a) 员工正常岗位异动产生的空缺编制;
b) 因员工调离、退休、解除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况而产生的空缺编制;
c) 新增设的岗位与编制;
d) 员工待岗而产生的空缺编制。
5.2 岗位异动的程序
5.2.1 行政调配岗位异动
5.2.1.1 行政调配形式适用于本标准范围内员工的岗位异动。可分为平岗异动和降岗异动。5.2.1.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岗位配置调整以及各部门岗位配置的需求,
启动行政调整程序。其中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岗位需求的,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空缺岗
位、编制、建议上岗条件等内容在内的岗位配置需求报告。
5.2.1.3 行政调配基本程序
a)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岗位配置现状以及部门申报情况,确定适用行政调配的岗位与
上岗条件;
b) 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需求,甄选适当人员,结合部门意见,确定调配候选人名单;
c) 人力资源部将调配候选人报分管领导同意;
d)人力资源部报分管人力资源公司领导审批。
521.4 部门间轮岗程序
a)由相关部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提出岗位轮换意见,或经上级单位下达指导意见;
b)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人力资源公司领导批准。
5.2.1.5 部门内轮岗程序
a)由部门提出岗位轮换意见;
b)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人力资源公司领导批准。
5.2.2 竞争上岗岗位异动
5.2.2.1 竞争上岗岗位异动适用于本标准范围内员工的岗位异动。
5.2.2.2 全公司范围内的竞争上岗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车间内部的竞争上岗经人力资源部
同意后可由车间组织。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空缺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补员申请
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所缺岗位的岗位名称、岗级、岗位类别、编制、建议竞岗条件、竞岗方式以及到岗日期。
5.2.2.3 竞争上岗基本程序如下:
a)制定竞岗方案:涉及全公司范围的岗位竞争时,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竞岗实施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涉及车间内部的岗位竞争,由人力资源部指导车间制定内部竞岗实施方案,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b)竞岗流程:自愿报名T资格审查T资格审查结果公示T组织竞岗T确定拟录名单并公示T公司领导审批T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T上岗。
注:参加管理(技术)6岗的主管或工人8岗、9岗的班长或副班长竞争上岗在拟录后
需进入考察程序,其他岗位可根据需要增加考察程序。
c)设置临时工作机构:根据竞争上岗范围,成立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评委组,其中评委组由领导评委和群众评委组成。
d)竞岗测评
――测试内容可采用理论考试、实操测试、述职测评等进行组合,采取百分制,根据竞
争岗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需要的测试内容并设置各项测试内容的分值权重。
——述职测评分值由领导评委分值、部门负责人评委分值和群众评委分值组成,其中领导评委分值占测评总分的5%部门负责人评委分值占测评总分的45%参与测评的负责人可
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群众评委分值占测评总分的50%参与测评的群
众评委由工会在公司范围内随即抽取,人数不少于30人。
5.2.3 考核异动
5.2.3.1 考核异动适用于部门内部员工的岗位异动,仅针对设备维修、设备操作、质量检验工种。可分为考核升岗异动和考核降岗(同级)异动。
5.2.3.2 考核升岗异动程序
a)部门根据本部门岗位配置需求情况,填写《岗位考核异动审批表》(见附录E),并呈递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公司领导审批。表格内容应包括拟定岗位异动人员名单、考核内容、考核期限,所附材料为个人申请报告、部门推荐材料、员工考核表。其中质量检验工种考核期为3个月、设备操作工种为3个月(工人9岗考核期为6个月)、机械维修工种为6个月、电气维修工种为12个月;
b)将签署意见的《岗位考核异动审批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5.3 虚拟岗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