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期末复习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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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期末考点总结

民法期末考点总结

民法期末考点总结第一章:民法的基本原理(一)民事主体1. 自然人1.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1.2. 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1.3. 行为能力的取得、恢复与丧失1.4. 审判能力和认定失踪、宣告死亡2. 法人2.1.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2.2. 法人的设立与登记2.3. 法人的组织与管理2.4. 法人的终止与清算3. 其他组织3.1. 农民专业合作社3.2. 农民合作社3.3. 社会团体3.4. 基金会(二)民事权益1. 财产权1.1. 对财产权的保护1.2. 权利担保1.3. 财产损害的赔偿2. 人格权2.1. 生命权、健康权2.2.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2.3. 婚姻家庭权益3. 合同权益3.1. 合同的成立、效力与解除3.2. 民间借贷3.3. 劳动合同3.4. 不当得利与不当损害(三)民事法律行为1. 意思表示1.1. 自然人的意思表示1.2. 法人的意思表示1.3. 特殊意思表示2. 成立与效力2.1. 成立要件2.2. 效力要件2.3. 范围与表现形式3. 无效与撤销3.1. 无效的种类与效果3.2. 撤销3.3. 无效与撤销的主体、内容与方式(四)民事责任1. 侵权责任1.1. 侵权行为与责任1.2. 客体因果关系与法律责任1.3. 免责事由与责任限制2. 违约责任2.1. 合同违约责任2.2. 不当得利与违约赔偿2.3. 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免除责任第二章:人格权(一)生命权1. 个人基本生活权1.1. 生存权1.2. 健康权1.3. 生育权1.4. 流产权2. 生命的尊严2.1. 生命的不可侵犯性2.2. 生命的尊重与保护2.3. 安乐死与自愿放弃治疗(二)身体权1. 人体的完整与自由1.1. 人体器官与组织的移植与分割1.2. 人体器官与组织的提取与储存1.3. 个人身体自由权2. 人体活动与个人隐私2.1. 个人隐私权2.2. 个人姓名权2.3. 个人形象权3. 人体的人格尊严3.1. 人体基因组的保护3.2. 基因技术与人体生殖权3.3. 基因技术研究与人体试验(三)荣誉权1. 名誉权1.1. 名誉权的成立与终止1.2. 名誉权的保护1.3. 名誉权的法律责任2. 荣誉权2.1. 荣誉权的成立与终止2.2. 荣誉权的保护2.3. 荣誉权的法律责任(四)隐私权1. 隐私权的概念与内容1.1. 隐私权的意义1.2. 隐私权的基本内容2. 隐私权的保护2.1. 违反隐私权的行为和责任2.2. 隐私权的侵害与损害赔偿2.3. 隐私权的保护措施(五)名誉权1. 名誉权的概念1.1. 名誉权的含义与特征1.2. 名誉权的成立与终止1.3. 名誉权的内容2. 名誉权的保护2.1. 违反名誉权的行为与责任2.2. 名誉权的侵害与损害赔偿(六)知情权1. 知情权的概念1.1. 知情权的含义和重要性1.2. 知情权的基本内容2. 知情权的保护2.1. 知情权的实资和权利的滥用2.2. 违反知情权的行为与责任2.3. 知情权的救济措施第三章:婚姻家庭(一)婚姻法律关系1. 婚姻的设立1.1. 婚姻的要素与条件1.2. 婚姻的形式与程序1.3. 同居与婚姻2. 婚姻的效力与终止2.1. 婚姻的效力与自愿性2.2. 婚姻的终止2.3. 离婚与分居3. 婚姻关系的法律效果3.1. 权利义务关系3.2. 子女关系3.3. 家庭财产关系(二)夫妻的民事权利义务1. 夫妻相互权利1.1. 婚姻自由和平等1.2. 约定解除婚姻关系1.3. 家庭权益的保护2. 夫妻的人身关系2.1. 互相忠实与互相帮助2.2. 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2.3. 夫妻共同监护权3. 夫妻的财产关系3.1. 夫妻共同财产3.2.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3. 继承与家庭保障第四章:继承(一)继承权1. 继承权的取得1.1. 继承人的继承权1.2. 继承人的继承份额1.3. 继承人的继承顺序2. 继承权的行使与限制2.1. 继承的行使条件2.2. 继承权的行使时效2.3. 继承的效力与终止(二)遗嘱继承1. 遗嘱继承的效力与条件1.1. 遗嘱的效力1.2. 遗嘱的种类与形式1.3. 遗嘱的解释与证据2. 遗嘱继承的效果与限制2.1. 继承遗嘱的效力2.2. 遗嘱继承份额的限制2.3. 遗嘱继承的效力与撤销(三)法定继承1. 法定继承的顺序与继承份额1.1.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1.2. 法定继承的继承份额1.3. 对法定继承份额的限制2. 法定继承和遗赠继承的关系2.1.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冲突2.2. 遗嘱继承的优先权(四)遗产的管理与继承1. 遗产的管理1.1. 遗产的管理方式1.2. 遗产的管理人2. 遗产的继承2.1. 遗产的继承方式2.2. 遗产的继承人2.3. 对继承人的债务与赠与第五章:物权(一)所有权1. 所有权的概念与范围1.1. 所有权的概念1.2. 所有权的内容和范围1.3. 所有权的限制2. 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2.1. 所有权的取得2.2. 所有权的转让2.3. 所有权的终止3. 所有权的保护与侵权责任3.1. 所有权的保护3.2. 所有权的侵权与赔偿(二)用益物权1. 土地承包经营权1.1.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1.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与终止1.3.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与抵押2. 房屋、林木等用益物权2.1. 房屋等用益物权的设立与终止2.2. 房屋等用益物权的转让与抵押3. 质权与留置权3.1. 质权的设立与终止3.2. 质权与留置权的转让和转让人的义务(三)担保物权1. 质押和抵押1.1. 质押和抵押的概念与种类1.2. 质押和抵押的设立与消灭1.3. 质押和抵押的变动与灭失2. 典当2.1. 典当的概念和条件2.2. 典当的设立和终止2.3. 典当物的保管与返还3. 保证3.1. 保证的概念和条件3.2. 保证的合同和责任3.3. 保证权与主债权的关系第六章:合同(一)合同的基本规则1. 合同的定义和法律地位1.1. 合同的概念1.2. 合同的法律地位2. 合同的要素2.1. 合同的基本要素2.2. 合同的约定内容3. 合同的成立3.1. 合同的意思表示3.2. 合同的合意和达成3.3. 合同的声明接收和生效(二)合同的内容和效力1. 合同的内容1.1. 合同的主要条款1.2. 合同的附加条款1.3. 合同的特别条款2. 合同的效力2.1. 法律效力和效力期限2.2. 合同的效力变动3. 合同的解释3.1. 合同的解释方法3.2. 合同中的解释争议(三)合同的履行和解除1. 合同的履行义务1.1. 合同的履行期限1.2. 合同的履行方式1.3. 合同的履行地点2. 合同的异常履行和违约2.1. 合同的履行缺陷2.2. 合同的履行失效2.3. 合同的违约责任3.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3.1. 合同的解除条件3.2. 合同的解除形式3.3. 合同的解除后果第七章:侵权责任(一)侵权责任的基本内容1. 侵权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1.1. 侵权责任的概念1.2.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2. 侵权责任的主体和客体2.1. 侵权责任的主体2.2. 侵权责任的客体3. 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3.1.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3.2. 侵权行为的侵权方式(二)侵权责任的类型1. 盗窃、抢劫和故意伤害1.1. 盗窃和抢劫的侵权及其体现1.2. 故意伤害的侵权及其体现2. 劳动争议和合同纠纷2.1. 劳动争议的侵权及其体现2.2. 合同纠纷的侵权及其体现3. 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3.1. 人身损害的侵权及其体现3.2. 财产损害的侵权及其体现(三)侵权责任的免除和限制1. 免责事由1.1. 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1.2. 他人过失的免责事由1.3. 原告过错的免责事由2. 责任限制2.1. 营业活动的责任限制2.2. 官方的责任限制2.3. 合同的责任限制3. 侵权行为导致的赔偿3.1. 实际损失赔偿3.2. 人身伤害赔偿3.3. 精神损害赔偿第八章:合同的转让和代位(一)合同转让的基本规则1. 合同转让的概念1.1.。

期末民法试题库及答案

期末民法试题库及答案

期末民法试题库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只有自然人可以享有民事权利b) 只有经过法律规定的法人可以享有民事权利c) 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享有民事权利d) 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可以享有民事权利答案:c) 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享有民事权利2. 下列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或法人依法享有和实施民事权益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b)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6周岁后可以自行处理日常生活事务d)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答案: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6周岁后可以自行处理日常生活事务3. 下列关于民法中债务消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债权人放弃追求债务的权利后,债务消除b) 债务人死亡后,所有债务自动消除c) 债务人还清所有债务后,债务消除d)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解除债务关系后,债务消除答案:c) 债务人还清所有债务后,债务消除二、判断题1. 婚姻法规定,已婚男女双方年龄必须满足法定结婚年龄才能成为夫妻,否则结婚无效。

回答:错误2. 未经法定程序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回答:正确3. 法定继承是指依法继承遗产的方式,法定继承发生后,继承人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才能获得遗产权益。

回答:错误三、案例分析题根据下述案例,回答问题:某市的小王由于工作原因需要长时间出差,为了确保家庭的正常运转,找到自己的好朋友小李,委托小李代为管理并打理他在某市的房屋。

小王将房屋的钥匙交给小李,并告知小李需要每月支付2000元房租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然而,过了几个月后,小王发现小李并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房租并且房屋也被损坏了。

小王非常生气,并向小李提起诉讼,要求小李赔偿损失。

1. 小王与小李之间的关系属于何种法律关系?答案:代理关系2. 小李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案:是的,小李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总论期末复习题

民法总论期末复习题

《民法总论》习题一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合计20分)1、民事法律关系2、代理3、肖像权4、民事责任5、合伙三、判断:(每题1分,合计5分)1、“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2、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3、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可以放弃、转让的,因此,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也是可以放弃的、转让的。

()4、企业法人分立和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5、依照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该行为无效。

()四、单项选择(每题2分,合计18分)1、下列事实中,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A、李某就出卖自己的旧汽车与张某达成协议B、王某将李某打伤C、小张每天坚持踢一个小时的足球D、80岁的老张因病去世2、撤销权的性质是()。

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3.张家为其孙子张明的出生日期犯愁。

由于是超生,张明出生时没敢报户口。

其母记得是8月27日,邻居家李婆婆说记得清清楚楚是8月28日那天下午,当时一声雷响,乡医疗所传来孩子响亮的哭声,而乡医疗所的接生记录簿上却记载着孩子出生于8月29日,乡医疗所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

依法张明的出生日期应为()。

A8月27日B8月28日C8月29日D8月30日4、8岁的小刚的父母离异,协议小刚随父亲生活,后其父母各自再婚,小刚在奶奶家居住,由奶奶照看,此时小刚的法定监护人是()A其生父B其生母C其奶奶D其生父生母5.甲因为意外事故于1996年5月9日下落不明,则其利害关系人最早可于()起申请其为宣告死亡人。

A1998年5月9日B1998年5月10日C2000年5月9日D2000年5月10日6.甲委托乙代签合同,乙因病征得甲同意后又委托了丁代签合同,则甲、丁是()A共同代理B单独代理C再代理D法定代理7.李某单位今年盖了一批房,他估计自己可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就按房间的面积事先购置了地毯,但最后分房时他未分到。

民法期末考试试题

民法期末考试试题

民法期末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A. 出生时B. 死亡时C. 法定成年时D. 法定成年后一年2. 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的范畴?A. 所有权B. 抵押权C. 继承权D. 地役权3.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专利C. 正当防卫D. 恶意诋毁他人名誉4. 合同的解除,根据民法典,以下哪种情况不适用?A. 当事人一方违约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D. 合同自始无效5. 以下哪种情况,债务人可以请求法院减少债务?A. 债务人经济状况恶化B. 债权人放弃部分债权C. 债务人已经履行部分债务D. 债权人同意减少债务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买卖合同B. 赠与C. 遗嘱D. 代理行为7. 以下哪些情况,可以构成无效合同?A. 合同当事人一方欺诈B. 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C. 合同当事人一方胁迫D. 合同当事人一方重大误解8.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恢复原状C. 赔偿损失D. 支付违约金9.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A. 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广告B. 将他人肖像用于个人收藏C. 未经本人同意,将肖像用于公益宣传D. 将他人肖像用于新闻报道10.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况可以构成婚姻无效?A. 重婚B. 近亲结婚C. 未达到法定婚龄D.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基本原则。

12. 阐述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3.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

合同履行期间,张某因工作调动需要提前解除合同,请问张某能否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可以,张某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4. 王某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使用后发现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但商场拒绝退货。

民法(分则)期末复习

民法(分则)期末复习

民法(分则)期末复习名词解释1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特定物全面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3提存: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满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4债的混同: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原则上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5债的抵消: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6债权人的代位权:指当债务人怠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券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务,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的权利。

7撤销权: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8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

9保证: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10地役权:以他人的土地供自己的土地便利而使用,一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11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12过错责任原则:指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根据的原则。

13共同危害行为: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

14遗赠抚养协议:指自然人(遗赠人、受抚养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扶养受扶养人,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

简答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哪些要件?债权人的代位权,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并且凡债务人的债权人,只要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均享有代位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应以保全债权人债权的必要为限度,即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代位权,应依诉讼的方式为之,请求第三人直接向债务人为给付。

2债权人的撤销权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民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解析

民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解析

民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解析一、选择题1.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定义,正确的是:a. 民事权利是一方强制另一方执行某种行为的权力。

b. 民事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主体之间通过法律关系而享有、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力。

c. 民事权利是法律主张的一种要求。

d. 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主张的一种权力。

答案:b解析: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主体之间通过法律关系而享有、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力。

选项b准确地概括了民事权利的定义。

2. 下列关于行为能力的准确表述是:a. 只有20周岁以上的公民才享有完全行为能力。

b. 未成年人一律不具备事务能力。

c. 限制或无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必须通过法定代理人行事。

d. 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仅能享有有限行为能力。

答案:c解析:限制或无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必须通过法定代理人行事。

选项c准确地表述了行为能力的概念。

3. 关于债权的特征,以下描述正确的是:a. 债权是公民享有的权利。

b. 债权是相对的权利。

c. 债权是不可物化的权利。

d. 债权是永久的权利。

答案:b解析:债权是相对的权利,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权利。

选项b准确地表述了债权的特征。

二、判断题1. 民法规定的财产权利是无限制的,公民可以凭自己的意愿行使财产权。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解析:民法规定的财产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行使此权利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2. 民事行为的法律性质是单方面意思表示。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解析:民事行为是指公民依法创设、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它是双方意思表示的。

三、简答题1. 请简述自然人权利的保护途径。

答案:自然人权利的保护途径有多种,包括法律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等。

法律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来保护自然人的权利,例如民法中对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的保护规定。

行政保护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职责权限,维护和保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保护是指自然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法院的保护,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法复习题(课程代码 362135)一、单选题1、我国民法是调整(C)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特殊主体B.一般主体C.平等主体D.财产主体2、债可因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而消灭。

但下列情况中哪一种法律事实出现债却不能消灭(C)。

A.债权人死亡B.债务人死亡C.债务人失踪D.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并混同3、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物的(A)。

A.直接占有和支配B.间接占有和支配C.直接占有,间接支配D.间接占有,直接支配4、(A)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A.国家B.公民C.法人D.外国国籍的自然人5、在诉讼期间的最后(C)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二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十二个月6、下列人员中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B)。

A.配偶B.兄弟姐妹C.子女D.转继承7、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法定担保的是(A)。

A.抵押B.质押C.定金D.留置8、古代社会民法的代表是(A)。

A.罗马法B.日耳曼法C.法国民法D.德国民法9、近代民法的代表是(B)。

A.罗马法B.法国民法典C.德国民法典D.苏俄民法典10、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C)。

A.唐律B.大清民律C.1929年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民法典D.民法通则11、在民法中,被称为“帝王条款”的原则是(C)。

A.自愿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公平原则12、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A)A.抵押权B.追认权C.撤销权D.解除权13、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D)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14、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

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D)A.甲和丙B.甲、乙和丙C.乙和丙D.宏亮彩扩部和丙15、《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B)。

民法学期末背诵重点(上、下完整版)

民法学期末背诵重点(上、下完整版)

《民法学》期末背诵重点完整版民法(上)第一章民法概述一.什么是民法?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如何?答: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一)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1.财产与财产关系的概念狭义的财产:具有金钱价值的具体物广义的财产: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和义务的总和,包括物权、知识产权、债权和债务。

没有形成权利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也属于财产范围。

虽没有经济价值,而具有精神、文化、纪念价值的私人书信、照片等,法律上视为财产,依保护财产权的方式予以保护财产类型:积极财产:包括物、智力成果、物上利益、债权消极财产:仅指债务总和财产:如法人的财产、夫妻共有财产财产关系:当事人以财产内容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2.民法调整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归属关系(静态财产关系):主要指财产所有关系:即因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财产流转关系(动态财产关系):某项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的关系。

前者往往是发生后者的前提条件和结果,后者是前者的表现形式,是取得和实现前者的重要手段。

3.民法调整以平等自愿为基础的财产关系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决定了他们之间发生财产关系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二)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1.人身关系的概念与种类人身关系:与人身不可分离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

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1)人格关系是基于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人格”与“法律”连用而构成术语“法律人格”时,指的是人的法律主体资格,即人可以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的资格,相当于“民事权利能力”。

“人格(人格利益)是指人作为自然之存在和社会的主体,其自身所包含的,并且在现代社会生活条件下受法律保护的各种自然的和社会的因素。

(2)身份关系是以特定的身份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法期末复习试题(含答案)

民法期末复习试题(含答案)

民法试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合伙人对于合伙的债务,承担(B)A:按份之债B:连带责任C:以出资额为限D:有限责任2:民事法律关系中具有主导作用的要素是( C)A:主体B:客体C:内容D:主观3:下列社会关系中,应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B)A:王某代李某去传达室领取信件的关系B:王某和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C:王某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关系D:王某因驾车违章与交管部门形成的处罚与被处罚的关系4:英国驻华领事上街购物乘坐的汽车被我国公民王某撞坏,该领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赔偿损失。

本案适用( A)A:中国民法B:英国民法C:国际惯例D:第三中立国民法5:下列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有( D)A: 9岁的神童B: 16岁的个体老板C: 19岁的在校生D:17岁的大学生6: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起始年龄是( D) A: 7周岁B: 10周岁C: 16周岁D:18周岁7:甲为某合伙的负责人,其经营活动应由( C)承担民事责任。

A:甲B:相互协商C:全体合伙人D:法院确定8: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合伙组织。

在经营中,甲因个人原因急需用钱,欲将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 10万元转让。

丁是甲的朋友,愿出11万元购买,乙提出愿出与丁相同的价格购买。

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应( B) 。

A:卖给丁B:卖给乙C:由甲选择卖给丁或乙D:卖给丁和乙各一半9:法人以其(A)为住所。

A: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B:登记地C:注册地D:主要纳税地10:甲知道自己临河的房屋将被征用,而与想买一套临河住房的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则甲违反(D)原则。

A:情势变更B:公平C:自愿D:诚实信用1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C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行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12:我国诉讼时效的中止,只能发生于时效期间的 ( B).A:最后3个月内B:最后6个月内C:最初6个月内13:某厂业务员被派去某商场买原料,得奖券 5张,其中一张中了3000元,此奖则属于(A) 。

民法期末考试题目及答案

民法期末考试题目及答案

民法期末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民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政府机关答案:D2. 民法中,民事权利的客体不包括以下哪项?A. 物B. 行为C. 智力成果D. 情感答案:D3.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A. 主体B. 客体C. 内容D. 形式答案:D4. 根据民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碍C. 赔偿损失D. 刑事处罚答案:D5. 以下哪项不是民法中规定的代理类型?A. 委托代理B. 法定代理C. 指定代理D. 自然代理答案:D6. 民法中,以下哪项不是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知识产权答案:D7. 以下哪项不是合同的基本原则?A. 自愿原则B. 平等原则C. 公平原则D. 强制原则答案:D8. 以下哪项不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A. 侵权行为B. 损害结果C. 因果关系D. 过错责任答案:D9. 根据民法规定,以下哪项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A. 重婚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C. 未达到法定婚龄D. 双方自愿答案:D10. 以下哪项不是继承的方式?A. 法定继承B. 遗嘱继承C. 遗赠D. 遗赠扶养协议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以下哪些属于民法中的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ABC12. 以下哪些属于民法中的民事义务?A. 履行合同义务B. 遵守法律规定C. 赔偿损失D. 缴纳税款答案:ABC13. 以下哪些属于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A. 订立合同B. 遗嘱C. 赠与D. 行政命令答案:ABC14. 以下哪些属于民法中的物权?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地役权D. 租赁权答案:ABC15. 以下哪些属于民法中的合同类型?A. 买卖合同B. 租赁合同C. 劳动合同D. 行政合同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6. 民法中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法期末复习资料(全)

民法期末复习资料(全)

1.民法:民方就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自然人,法人与其她组织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与2.民法得调整对象: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3.财产关系:人们在产品得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过程中所形成得具有经济内容得关系。

财产关系以社会生产关系为基础4.平等主体间得财产关系得得特点①民事主体在民法上得地位就是平等得②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③等价有偿(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在在经济利益上得体现)5.平等主体间得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因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所发生得社会关系归属关系—物权与财产流转关系(因转移财产而发生得社会关系)流转关系—债权6.人身关系: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得社会关系7.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因民事主体得人格利益而发生得关系)与身份关系(基于一定得身份而产生得社会关系)8.民法得适用范围:①民法在时间上得适用范围:指民事法律规范在时间上得所具有得法律效力(民法得效力自实施之日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

法律就是否溯及既往,就是指新得法律颁布实施后,对它生效之前发生得事件与行为就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即具有溯及力)②民法在空间上得适用范围:指民事法律规范在地域上所具有得效力③民法对人得适用范围:民事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9.民法得基本原则: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10.民法得基本原则:就是体现市民社会与商品经济根本要求,贯穿民事立法、司法、守法始终,具有普遍适用效力与衡平作用得指导思想与基本准则。

11.主要功能:民法得基本原则就是民事立法得准则;民法得基本原则就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得基本准则;民法得基本原则就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得基本依据;民法得基本原则,就是解释、研究民法得出发点12.平等原则(法律地位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就是平等得,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得平等保护。

平等观念就是民法得以产生与发展得思想前提,我国民现行民事立法中规定得平等原则,即属于现代立法上得平等原则:强调民事主体抽象得人格平等。

民法学期末复习题案例题

民法学期末复习题案例题

民法学期末复习题案例题民法学期末复习题案例题一、合同法案例一:小明与小红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小明以200万元的价格购买小红的房产。

然而,在签订合同后,小明发现该房产存在严重的结构问题,无法正常居住。

小明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问题1:小明是否有权解除合同?问题2:小明要求返还已支付款项的依据是什么?解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卖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严重影响合同目的的;商品或服务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合同目的的;卖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

在本案中,小明发现购买的房产存在结构问题,无法正常居住,属于商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合同目的的情况。

因此,小明有权解除合同。

小明要求返还已支付款项的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合同被解除的,应当返还对价。

”根据该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项。

案例二:小王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小王每月工资为5000元,并享受每年10天的带薪年假。

然而,在小王入职后不久,小李以公司业务繁忙为由,要求小王连续工作一个月,不给予任何休假。

问题1:小王是否有权要求休假?问题2:小王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依据是什么?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假的权利。

根据合同约定,小王每年有10天的带薪年假,因此小王有权要求休假。

小王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

”根据该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侵权法案例三:小明在公交车上不小心碰翻了小红手中的咖啡,导致小红的衣服和包包都被咖啡染色。

小红要求小明赔偿损失。

问题1:小红能否要求小明赔偿损失?问题2:小红的损失应该如何计算?解析:根据侵权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学期末考复习知识点

民法学期末考复习知识点

民法学期末考复习知识点债: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①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②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③债是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④债是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

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合同关系: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应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行为的义务。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

身份权: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以特定身份为客体而享有的维护一定社会关系的权利。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

债务承担:债务承担,亦即债务转移,指的是债务主体的变更,即在维持债的内容的同一性的前提下,原债务人的债务移转于新债务人承担。

承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换言之,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亲属权:亲属权,是指民事主体因血缘、收养等关系产生的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

1、论民事责任?答: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民法学分论期末复习重点

民法学分论期末复习重点

民法学分论复习
一、人格权
1、各种具体人格权种类
2、侵害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责任构成,承担责任方式
3、精神损害赔偿
4、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的联系与区别
5、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二、物权
1、物的分类(原物与孳息,主物和从物)
2物权的特征
3、物上请求权的种类
4、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内容、立法意义
5、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6、动产交付的方式(现实交付,观念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7、原始取得方式(合法建造房屋——事实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抛弃——主体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8、按份共有、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9、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种类
10、地役权的概念、特征、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地役权的消灭事由
三、债
1、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法律效力、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排除情形
2、第三人代为履行
3、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构成要件、联系与区别
4、债务移转的条件、法律效力
四、侵权责任
1、归责原则的种类
2、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3、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地面施工责任
法条:116、214、240、369、535、538、985、986、990、995、1032、1034、1192、1217
题型:
单选、多选、法条填空、法条分析、案例分析。

成人教育高起专《民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成人教育高起专《民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高起专《民法》1.下列社会关系中,应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A.王某代李某去传达室领取信件的关系B.王某和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C.王某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关系D.王某因驾车违章与交管部门形成的处罚与被处罚的关系2.《民法总则》规定,()在民事活动中的()一律平等。

A.民事主体,法律地位 B.当事人,法律地位C.当事人,地位 D.民事主体,地位3.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

A.按份之债 B.连带责任 C.以出资额为限之责任 D.有限责任4.英国驻华领事上街购物乘坐的汽车被我国公民王某撞坏,该领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赔偿损失。

本案适用()。

A.中国民法 B.英国民法 C.国际惯例 D.第三中立国民5.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6.杨某因出国留学1年,将其8岁的儿子甲委托李某(系杨某姐夫)代管。

一日甲将邻居小孩乙打伤,其损失应由()。

A.杨某承担大部分,李某承担小部分 B.乙监护人承担,如李某有过错适当承担C.杨某承担,李某有过错负连带责任 D.李某承担7.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8.张某年仅7周岁,在某小学读书。

张某的邻居何某已经20周岁。

一日何某为了逗张某玩,将自己的一个飞机模型送给张某。

几天后,何某又开始后悔不该将飞机模型送给张某,于是找张某索要,认为张某才7周岁,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未经其父母同意,所以受赠行为无效。

对于何某的主张,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何某的主张应予以支持,因为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何某的主张应予以支持,因为张某的行为需经其监护人代理才能生效C.何某的主张不予支持,因为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所有民事行为的效力无关D.何某的主张不予支持,因为张某在赠与物交付后即丧失撤销权9.法人以其()为住所。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复习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复习

《民法总论》必做第一章民法概述三、简答题1、民法的含义是什么?2、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是什么?3、民法为什么是私法?四、论述题1、论述我国民法的发展。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三、简答题1、权利滥用的构成要件是什么?2、概括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

3、简述我国民法公平原则主要体现。

四、论述题1、论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三、简答题1、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2、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简述形成权及其特点.四、论述题1、论述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四章自然人三、简答题1、宣告死亡的效力如何?2、死亡宣告撤消后的效力如何?3、监护人的职责内容是什么?四、论述题1、论述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三、简答题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的清算的种类有哪些。

2、简述企业法人终止的原因.3、简述我国《公司法》对企业设立的规定。

四、论述题1、如何理解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第六章非法人组织三、简答题1、合伙的特点有哪些。

2、个体工商户有何特点.四、论述题1、合伙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

第七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三、简答题1、区分动产与不动产有何法律意义。

2、智力成果的主要类型。

四、论述题1、试论述物的特点。

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三、简答题1、民事法律行为有何特点。

2、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3、区分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的意义。

4、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5、民事行为的一般生效条件有哪些。

四、论述题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

2、试论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的种类3、试论无效行为的种类三、简答题1、代理的特点主要有哪些?2、再代理的成立条件有哪些?3、法定代理权、指定代理权的消灭原因有哪些?四、论述题1、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2、狭义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第十章实效与期限三、简答题1、诉讼时效有何特点?四、论述题1、试论述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异同2、说明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异《民法总论》必做答案第一章民法概述三、简答题1、答: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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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民方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民法的调整对象: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财产关系: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财产关系以社会生产关系为基础4.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的的特点①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是平等的②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③等价有偿(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在在经济利益上的体现)5.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因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归属关系—物权和财产流转关系(因转移财产而发生的社会关系)流转关系—债权6.人身关系: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7.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生的关系)和身份关系(基于一定的身份而产生的社会关系)8.民法的适用范围:①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指民事法律规范在时间上的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民法的效力自实施之日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

法律是否溯及既往,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实施后,对它生效之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即具有溯及力)②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指民事法律规范在地域上所具有的效力③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事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9.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10.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体现市民社会和商品经济根本要求,贯穿民事立法、司法、守法始终,具有普遍适用效力和衡平作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11.主要功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12.平等原则(法律地位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平等观念是民法得以产生和发展的思想前提,我国民现行民事立法中规定的平等原则,即属于现代立法上的平等原则:强调民事主体抽象的人格平等。

平等原则首先体现为一项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的准则,平等原则还体现为一项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准则,即要求民事主体之间应平等相待,这是民法上平等原则的核心和灵魂,也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类型法律关系的根本所在13.意思自治原则: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是民法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原则,是民法基本理念的体现。

民法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确认并保证民事主体自由的实现。

是市民社会自治在私法领域的体现;强调私人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应取决于个人的自由意思,从而给民事主体提供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所保障的民事主体的自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14. 公平原则:是进步和正义的道德观在法律上的体现,对于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和在交易领域保证意思自治原则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立法者和裁判者在民事立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应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二是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公平原则意在谋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在交易领域内,公平原则是对意思自治原则的有益补充15.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仅应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

要求处于法律上特殊联系的民事主体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等。

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要求,以谋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和谐。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般条款,对当事人的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确立了当事人以善意方式行驶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规则。

为不傻民法规范提供了正当性依据,也是解释法律和民事行为的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实际上承担着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使命,它以强制性规范的形式对民事主体提出积极的要求,在功能上限制了意思自治原则发挥作用的范围;以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问题,为在民事立法上实现诚实信用团则的具体化奠定基础16.民事法律关系:即民法规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民法的基本概念;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17.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民事关系实质内容和法律形式的统一。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

民事法律关系体现的是私人利益。

18.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19.财产法律关系:指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所形成的、满足民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20.人身法律关系: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为满足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所形成的法律关系2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22.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等23.社会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应依据以下条件:具备独立法律人格者应有自身的独立性;赋予主体独立法律人格,必须对第三人有益无害;赋予主体独立的法律人格,对其内部成员应利多弊少。

24.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包括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可以行驶的权利、负担的义务以及受到的法律约束等,其中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25.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 1、权利的核心是利益2、权利的内容是行动自由3、权利的保障是国家暴力26.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要求而依照法律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1、义务的目的是实现他人的利益;2、义务的内容是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3、义务的强制来自国家暴力;27.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28.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分类:物---- 物权法律关系;行为--- 债权法律关系;智力成果、商业标志---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人身利益 ---人身权法律关系;权利---担保物权29.民事法律事实含义: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30.法律事实出现时,产生如下法律后果: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消灭31.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事件;行为(民事行为、准民事行为、事实行为)32.事件:指与当事人的一直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33.行为:指当事人的有意识的活动34.民事行为;指行为人基于其一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35.准民事行为:指行为人实施的有助于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相关事实因素的一直表达或实施通知行为(催告、通知)36.实施行为:指行为人实施的一定行为,一旦符合了法律的构成要件,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确立、变更或消灭某一民事法律关系,都会由于法律的规定,从而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37.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是和法人相对而讲的。

38.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39.民事权利能力:一种资格,是自然人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法律赋予,它的内容和范围是直接由统治阶级的意志确定;与自然人的人身是不可分割的,非依法律规定不受限制或被剥夺,不能放弃或转让40.民事权利:自然人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得以实现的结果;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产生的,内容和范围一般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放弃和转让41.民事权利能力的取得:自然人从出生时起获得民事权利能力42.民事权利能力的消灭: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4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年龄、精神状况)44.民事权利能力:每一自然人都具备的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止于死亡45.民事行为能力:并非每个自然人都能够具备;以意思能力的存在为前提46.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47.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具有通过自己的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8.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具有通过自己的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49.无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不具有通过自己的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50.宣告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被宣告人须为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2)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5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自然人死亡,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归于消灭;自然人在一定期间内因处于精神病状态丧失意思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中止52.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并对其行动进行监督的民事制度53.监护的性质:有名无实的权利,实为职责54.监护人的职责:(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五)监督被监护人的行动,以免被监护人伤害他人55.监护人的设定:法定监护;协议确定监护人;委托监护;遗嘱监护56.宣告失踪的概念和条件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须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

2、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57.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不改变与其人身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58.宣告死亡的概念和条件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条件:1.自然人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的期间;2.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3.须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59.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1、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现存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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