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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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0版)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0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0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国务院主管部门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等规定,结合铁路实际,落实运输条件,加强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条[禁止运输情形]铁路禁止运输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和运输的危险物品,以及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过度敏感或能自发反应而产生危险的物品。

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旅客列车、铁路零担运输方式禁止运输危险货物。

第四条[主体责任]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铁路运输企业、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单位(以下统称运输单位)的主体责任。

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监管职责]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第六条[鼓励方向]国家鼓励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发展专用车辆、专用集装箱运输危险货物。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37号文件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37号文件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37号文件第一章总那么第1条为增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及平安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确保铁路交通平安和施工平安。

依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平安管理方法»〔铁办〔2020〕190号〕规则,结合我局实践状况,特制定本细那么。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包括临管和代维修线路〕设备动摇、设备运用和铁路交通平安的各种施工,分为施任务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 施任务业⑴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⑵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讯线路、油气管线等设备的施工。

⑶在线路平安维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讯线路、油气管线等设备的施工。

⑷在规则的平安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讯、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动摇的各种施工。

⑸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信息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任务业。

⑹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任务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⑺减速顶、停车器等设备的大中修作业。

2. 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应用〝维修天窗〞停止,作业末尾前不需限速,完毕后须到达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需把确保铁路交通平安放在首位,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树立、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需严厉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铁路运输平安维护条例»、«树立工程平安消费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影响营业线设备动摇、运用和行车平安的施工,必需归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平安的每个环节,都必需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平安。

第4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需坚持运输、施工统筹的原那么,增强施工方案管理,实在增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时期的运输组织。

关于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探讨

关于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探讨

关于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探讨摘要:随着新时代交通运输领域的快速发展,我国在发展铁路交通运输项目中,重视安全运输的意识,铁路运输的工作范围越来越广,重视发挥铁路安全运输对人类社会生活发展的重要影响。

本文主要分析我国铁路交通运输领域在发展安全运输的具体措施,进而阐述相关部门需要借助科学的铁路运输管理机制来改进和推动运输工作,严格按照所制定的铁路运输要求,确保铁路工作领域具备安全性,最终给乘客提供十分便捷的出行方式。

关键词:铁路交通运输;安全运输1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关乎到了成千上万乘客人身以及财产安全。

尤其是铁路运输成本低,成为了众多企业物资流动首选方式,这让铁路运输管理压力日益增加,只有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才能保证这些重要客户物资安全抵达目的地。

若是安全管理松散,物资发生丢失、破损等损毁,会影响到客户对铁路运输的信任,加上不断崛起的快递业、物流业造成的客户分流,会让铁路公司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

另外,在特殊时期保证铁路运输安全会让战备物资、医疗物资、兵源、设备等及时到位,保证我国战略的顺利实施。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也是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不同地区经济合作与交流不可或缺的工作。

2铁路运输工程安全管理的问题2.1管理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增加了铁路交通的建设,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由于传统想法的长期影响,安全管理主要是暂时的问题,不能从长期的角度进行,问题太片面,存在很大的潜在安全风险。

同时,软件管理过于宽松,妨碍安全管理,对铁路建设有很大影响。

2.2安全技术和设备的发展缓慢随着我国铁路基础设施的迅速建设,技术和设备不断革新,这对预防铁路事故和保障交通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列车安全监测、卡车超载和不平衡负载检测装置、轴承振动诊断仪器等设备和设施的目前使用情况下,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稳定性减弱,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并且存在无法实现自动安全监测目标的问题。

(2020年)(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精编

(2020年)(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精编

(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2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及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设立的铁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和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工作,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有关铁路运输安全事项。

第六条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运输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按程序实行标准作业,尽职尽责,保证运输安全。

第八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及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铁路治安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及火灾事故、重大铁路运输安全事故及其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突发性事件,制定应急预案。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救援等事项。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运输的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及铁路用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根据2022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使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由包车用户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鼓励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2020年(交通运输)运输安全手册

2020年(交通运输)运输安全手册

(交通运输)运输安全手册中卫市江龙运输有限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手册二零一三年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驾驶员工作和车行守则 (2)第三章岗位职责 (3)第四章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知识 (4)第五章危货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35)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液氨运输车辆管理,强化司机队伍建设,做好液氨运输统一计划、统一调度,提高车辆使用率,降低运输成本;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保证高效、有序的安全生产。

汇编本手册。

第2条本手册同时适用于公司的液氨车驾驶员、押运员、车辆的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驾驶员工作和行车守则第3条驾驶员工作守则1、遵纪守法,重视安全,技术过硬,恪守信用。

2、服从调度,准时出车,规范路线,掌握路况。

3、精神饱满,着装整洁,讲究卫生,形象良好。

4、说话和气,文明待人,热情服务,耐心解释。

5、敬岗爱岗,牢记宗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6、爱护车辆,节约能源,车辆整洁,文明行驶。

7、工作负责,证件齐全,车况良好,杜绝事故。

第4条驾驶员行车纪律一、八不准1、不准违章行车。

2、不准驾驶室乘坐无关人员。

3、不准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4、不准利用车辆搞非法营运和办私事。

5、不准超速行驶。

6、不准强行超车或以车欺人。

7、不准酒后开车。

8、不准带故障开车。

二、十不开1、道路宽阔,视线良好,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

2、前车占道,行人挡路,礼貌让人,不开赌气车。

3、车好路宽,人少车稀,技术熟练,不开麻痹车。

4、视线不清,情况不明,减速慢行,不开冒险车。

5、人多车多,交叉路口,礼让三先,不开抢道车。

6、村镇路口情况复杂,小心谨慎,不开鲁莽车。

7、身体疲劳精力不足,养好精神,不开迷糊车。

8、车有故障,仔细检查,立即排除,不开凑合车。

9、道路拥挤,事急天晚,沉着冷静,不开急躁车。

10、完成任务,勤查勤洗,再接再厉,不开松劲车。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5条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岗位职责一、驾驶员岗位职责1、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条例,努力学习政治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消防演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驾驶技能。

2020最新道路运输条例

2020最新道路运输条例

2020最新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六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客运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

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

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11•【字号】山西省政府令第276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铁道、公路、民航、森林、缉私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业经2020年8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林武2020年10月11日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的建设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等监督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安全管理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协调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铁路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铁路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保障铁路安全管理经费,建立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铁路安全管理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护路联防责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维护铁路安全,做好铁路安全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平安铁路建设专项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统筹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稳定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落实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履行铁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公安机关、铁路公安机关应当建立铁路站车、铁路沿线治安防范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共同做好治安防范和处置工作。

发展和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12.08•【字号】粤交〔2020〕8号•【施行日期】2021.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0〕8号各地级以上市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为加强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经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12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第三章安全生产条件第四章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第五章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第六章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第七章监理及其他从业单位安全责任第八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附则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管铁路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管铁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铁路建设工程),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际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及我省审核批准的高速铁路和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与广东省联合审核批准并由我省主导建设的铁路等新建、改(扩)建铁路建设项目。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05.0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8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8号《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2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公安部部长赵克志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玉普2020年5月6日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以下称高速铁路)。

第三条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构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实施主动防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第四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铁路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健全完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隐患。

第五条各级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以下统称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协调和处理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相关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最新版】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最新版】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铁路运输监管工作实际,国家铁路局组织起草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将意见发送至tielulaw@1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

交通运输部2020年9月17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国家铁路局制订并公布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

未列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标准确定为危险货物的,按本规定办理运输。

已分类为危险货物的物质或物品,根据有关规定,作为铁路车辆或者集装箱的组成部分,以及用于货物监测或应急处置的装置和器材,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三条禁止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生产和运输的危险物品、危险性质不明以及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过度敏感或者能自发反应而产生危险的物品。

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旅客列车禁止运输危险货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铁路运输企业、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单位(以下统称运输单位)的主体责任。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释义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释义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总则是一部法律、法规的纲领性、概括性的规定。

总则中规定的条款为其他各章的具体规范奠定基础。

其他各章的内容必须体现总则确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精神。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总则共七条,分别规定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方针,铁路安全监督主体,铁路沿线地方政府职责,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安全生产基本要求,铁路监管部门、运输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维护铁路安全的职责和义务等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目的规定。

立法目的又称立法宗旨,是制定一部法律、法规的主要意图。

本条例是对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全面修订。

“十一五”期间,我国铁路快速发展,运输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但铁路发展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不和谐、不可持续的问题,运输安全特别是高铁安全管理不够扎实,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铁路建设管理也缺乏有力的法规依据,法制建设不能很好适应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需要,影响了铁路的发展质量。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铁路发展方式、推动铁路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铁路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实现铁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着力解决好影响运输安全特别是高铁安全的突出问题,规范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

特别是7.23甬温铁路事故后,这方面的任务更加紧迫,立法需求更加迫切。

2011年,国务院组织的高铁安全大检查中,检查组指出了铁路运营管理、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对加强高铁安全立法,规范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2012年1月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提出的抓紧完善铁路安全立法的要求,原铁道部对整改要求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对涉及铁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梳理,认为《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5年实施以来,正值我国铁路发展最快的时期,高速铁路的发展也取得重要进展,条例中有关保障高铁安全的内容规定还不够充分、不够具体,专门的高铁安全保护措施无法可依,亟需对条例进行必要的修订,增加这方面的内容,在法规层面把运输安全和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主要制度确立起来,为实现铁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铁路调度指挥管理办法》(2020)53

《铁路调度指挥管理办法》(2020)53

中国铁路调度指挥管理办法第一章㊀总㊀则第一条㊀为规范铁路运输集中统一调度指挥ꎬ加强调度指挥机制建设ꎬ推动铁路运输调度工作高质量发展ꎬ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ꎬ提高运输组织效率效益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㊁«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 2013 47号)㊁«财政部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财建 2019 315号)和«铁路运输调度规则»ꎬ制定本办法ꎮ第二条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及专业运输公司ꎬ包括受托调度指挥的铁路企业以及参与国家铁路联合运输的铁路企业调度指挥管理工作ꎮ第三条㊀中国铁路授权中国铁路运输调度指挥中心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ꎬ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㊁统筹指挥路网及跨线运输等工作ꎬ坚持集中统一指挥ꎬ坚持服务保障国家战略ꎬ公平公正配置运力ꎬ实现路网整体效率效益最大化ꎮ第二章㊀调度指挥体系第四条㊀调度部门是铁路运输生产的指挥机构ꎮ铁路运输调2度工作实行分级管理ꎬ各级运输生产单位在调度部门的集中统一指挥下完成运输生产任务ꎮ中国铁路设运输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简称调度中心)ꎬ铁路局集团公司设调度所ꎬ负责行车(计划)㊁客运㊁货运㊁机车㊁车辆㊁动车㊁工务㊁电务㊁牵引供电(电力)等各专业工种调度工作ꎬ负责运输十八点统计管理㊁分析㊁施工管理和调度信息化建设㊁运用管理等工作ꎮ第五条㊀调度中心是中国铁路调度指挥主体ꎬ代表中国铁路履行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职能ꎬ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和整体效率效益ꎬ保障重点运输ꎬ组织完成运输生产经营任务ꎬ提出中国铁路运输工作质量差异化考核具体项目和建议ꎮ第六条㊀调度所是铁路局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主体ꎬ服从调度中心集中统一指挥ꎬ代表铁路局集团公司及受托调度指挥的铁路企业进行统一调度指挥工作ꎬ按照铁路局集团公司自主经营的方针ꎬ负责组织管内运输生产ꎬ完成运输生产经营任务ꎬ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ꎬ并提出铁路局集团公司有关运输工作质量差异化考核具体项目和建议ꎮ第七条㊀运输站段在调度所的集中统一指挥下ꎬ组织完成日常运输生产任务ꎮ第八条㊀调度中心负责对铁路局集团公司及专业运输公司调度进行专业管理ꎬ指导全路各级调度业务工作ꎮ接受中国铁路运输部(总调度长室)㊁客运部㊁货运部㊁机辆部㊁工电部相关的专业指导ꎮ3第九条㊀调度所负责管辖范围内运输集中统一调度指挥工作ꎬ对调度所各专业调度实施统一管理ꎬ指导运输站段调度业务工作ꎬ接受调度中心的专业管理ꎬ接受铁路局集团公司运输部㊁客运部㊁货运部㊁机务部㊁车辆部㊁工务部㊁电务部㊁供电部相关的专业指导ꎮ第十条㊀调度命令是由调度部门发布的ꎬ用于部署日常运输生产和行车指挥工作的指令ꎬ各级运输单位㊁部门和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ꎮ第十一条㊀按照分级管理㊁专业负责的原则ꎬ调度中心㊁调度所负责组织制订㊁完善调度规章㊁制度办法ꎬ提出与调度工作有关的技术规章修订建议ꎻ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制订㊁完善有关调度的技术规章时ꎬ应征求调度部门意见ꎮ调度生产指挥应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ꎮ第十二条㊀坚持运输调度一体化管理机制ꎮ围绕运输安全与生产组织ꎬ坚持改革创新ꎬ强化行车(计划)㊁客运㊁货运调度与移动设备㊁固定设备调度的集中统一指挥ꎬ积极推行编组站站区机辆专业调度与车站调度合署办公ꎬ提升调度指挥能力ꎬ在确保运输秩序以及提升质量㊁效率和效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ꎮ机辆调度主要负责铁路机车车辆运用㊁检修生产的日常组织指挥㊁效率指标分析㊁机辆系统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反馈等工作ꎮ工电调度主要负责工电系统安全㊁施工信息的收集反馈和统计分析㊁协调工电系统作业机械或车辆装备的跨局调运ꎬ负责电4视电话会议统筹受理ꎬ组织相关单位按时接线ꎻ负责牵引供电设备及高铁电力设备运行检修的停送电倒闸有关作业和供电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置有关工作ꎮ第十三条㊀对非国铁控股合资铁路调度鼓励采取委托运输管理或在调度所集中(合署)办公的调度指挥模式ꎮ调度中心㊁调度所对地方铁路的跨线运输实行统一调度指挥ꎮ第三章㊀调度指挥纪律第十四条㊀调度中心㊁调度所调度分别代表中国铁路㊁铁路局集团公司负责日常运输组织指挥工作ꎮ下级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指挥ꎬ坚决贯彻执行上级调度指令ꎬ维护调度权威ꎮ运输站段应服从行车单一指挥ꎬ及时上报行车和安全有关信息ꎬ服从属地局调度所统一调度指挥ꎮ第十五条㊀运输生产单位应严格遵守调度纪律ꎬ做到令行禁止ꎮ对违反调度纪律的行为ꎬ调度部门视情节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通报批评或提出经济考核㊁管理处罚㊁组织调整建议和经营业绩考核意见ꎮ第十六条㊀调度部门㊁运输站段建立健全安全信息通报制度ꎬ任何单位㊁部门和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安全信息及时上报ꎮ5第四章㊀调度安全管理第十七条㊀调度指挥须坚持安全生产原则ꎮ各级调度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ꎬ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ꎮ调度中心负责运输调度专业安全管理工作ꎮ调度所是铁路局集团公司调度指挥安全的责任主体ꎮ第十八条㊀持续推进调度所安全生产标准化㊁规范化建设ꎬ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ꎬ完善 三位一体 安全保障体系和红线管理制度ꎬ加强调度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分析考核ꎮ第十九条㊀调度中心㊁调度所应设安全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ꎬ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ꎬ及时分析解决调度生产中的安全问题ꎬ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ꎮ第二十条㊀调度部门各工种调度及时收集分析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信息ꎬ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重要信息ꎮ参与相关铁路交通事故调查㊁分析和应急处置ꎮ第五章㊀应急处置指挥第二十一条㊀应急处置工作必须坚持生命至上㊁安全第一原则ꎬ坚持行车工作统一指挥ꎬ牢固树立高铁意识㊁客车意识和正线畅通意识ꎬ积极稳妥高效进行处置ꎮ第二十二条㊀充分发挥中国铁路㊁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决策作用ꎬ发挥中国铁路监督㊁检6查㊁指导作用ꎬ落实铁路局集团公司应急处置主体责任ꎮ第二十三条㊀调度部门负责运输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㊁救援组织和运输调整等调度指挥工作ꎬ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行车工作ꎮ第六章㊀调度生产组织第二十四条㊀调度生产坚持路网整体效率效益最大化原则ꎬ建立公平公正的运力动态调整机制ꎬ提高生产组织水平ꎬ最大限度满足运输需求ꎮ调度生产组织应优先保证专运㊁特运㊁抢险救灾任务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ꎬ完成国家公益性运输任务ꎮ第二十五条㊀列车运行图是铁路行车组织的基础ꎬ调度中心㊁调度所按照列车运行图组织行车工作ꎬ坚持常态化实施 一日一图 ꎬ参与列车运行图编制工作ꎬ根据运输生产实际提出运行图㊁编组计划和车流径路调整建议ꎬ根据铁路运输市场供求关系动态优化客货列车开行结构和施工组织ꎬ提高运输能力供给质量ꎮ第二十六条㊀日(班)计划是调度日常生产组织的依据ꎮ行车(计划)㊁客运㊁货运㊁机车㊁车辆㊁动车㊁工务㊁电务㊁供电(电力)㊁施工等各专业调度共同参与计划编制ꎬ实现调度生产计划专业协同㊁局站一体㊁局间透明ꎮ各专业调度共同围绕日(班)计划组织高质量兑现ꎮ7第二十七条㊀调度中心负责编制铁路局集团公司间分界口列车交接计划和货运工作计划ꎬ检查㊁调整跨局机车交路计划ꎬ协调专业管理部门提高移动设备运用效率ꎬ根据运输形势动态调整运用车㊁备用车结构ꎬ提出有关运输收入清算与考核建议ꎬ保障路网畅通和整体效率效益最大化ꎬ统筹兼顾铁路局集团公司运输生产经营需求ꎮ第二十八条㊀调度所根据分界口列车交接计划㊁货运工作计划和跨局机车交路计划ꎬ合理编制本局日(班)计划ꎬ协调组织各运输站段完成运输生产经营目标ꎮ第二十九条㊀营业线施工坚持运输施工兼顾原则ꎬ不断优化施工组织和运输组织ꎮ坚持客货运旺季错峰安排㊁平行通道错时安排原则制定施工计划ꎮ结合设备维护需要ꎬ合理安排计划ꎬ综合利用天窗ꎮ做好施工组织协调和施工准备ꎬ组织协调施工机械及时到位ꎮ强化分析考核ꎬ提高天窗利用率和兑现率ꎮ第三十条㊀建立完善调度指挥区域协调机制ꎮ调度所间定期召开分界口协调会议ꎬ全面了解相邻区域运输组织和调度指挥情况ꎬ畅通局间分界口ꎻ参加站区联劳协作会议ꎮ第三十一条㊀调度中心㊁调度所应建立完善运输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制度和日常生产交接班会制度ꎬ及时研究部署运输生产及安全重点工作ꎮ8第七章㊀调度基础管理第三十二条㊀各级调度部门应建立健全基础管理制度ꎬ推进调度管理制度化㊁规范化㊁标准化ꎮ第三十三条㊀调度中心负责提出局间调度管界的设置建议ꎬ原则上以分界站上行(或下行)进站信号机位置作为调度管界的分界点ꎮ调度所负责提出管内调度台管辖范围㊁调度作业模式和调度生产组织方式意见ꎮ第三十四条㊀加强运输十八点统计管理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ꎬ及时㊁准确报送十八点报告ꎮ第三十五条㊀建立健全调度日常分析㊁定期分析㊁专题分析制度ꎬ提高分析质量ꎮ健全运输生产指标分析台账ꎬ及时提出改进运输组织的措施和建议ꎮ第八章㊀调度信息化建设第三十六条㊀依据信息化总体规划ꎬ加强调度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㊁统一规划ꎬ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ꎬ促进调度指挥现代化ꎬ不断优化调度作业流程和岗位设置ꎮ调度中心组织研究提出调度信息化应用需求和建设目标ꎬ组织应用项目建设实施ꎮ第三十七条㊀中国铁路㊁铁路局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做好与调度指挥相关的专业应用系统建设ꎬ建立健全数据集中和共享机制ꎬ实现各部门专业应用系统互联互通㊁数据共享ꎬ调度部门会9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调度指挥相关系统功能ꎬ为运输生产㊁调度指挥㊁应急处置提供支撑ꎮ第三十八条㊀加强调度指挥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ꎬ提升网络安全技术保障能力ꎬ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要求ꎮ加强调度指挥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ꎮ相关部门应建立日常运维和网络安全保障机制ꎬ完善管理办法ꎬ落实日常运用㊁维护和安全责任ꎬ保障系统运行安全㊁正常ꎮ强化调度指挥信息系统故障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ꎬ定期开展应急演练ꎮ第三十九条㊀调度部门设立信息化管理专职机构和专职管理(技术)人员ꎬ为调度信息化㊁智能化和网络安全建设提供支撑ꎮ第九章㊀调度队伍建设第四十条㊀铁路局集团公司应做好调度队伍建设总体规划ꎬ明确调度人员储备㊁培养㊁补充㊁任用㊁评价㊁交流的具体制度办法ꎬ严把入口㊁拓宽出口ꎬ形成队伍建设的良性机制ꎮ第四十一条㊀铁路局集团公司调度所主任㊁副主任应有调度所列车调度员任职经历ꎮ第四十二条㊀调度所编制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根据运输生产实际和调度指挥精细化要求ꎬ保持一定比例的预备率ꎬ拟定编制方案ꎬ报中国铁路核定ꎮ01第四十三条㊀铁路局集团公司应加强调度人员教育培训ꎬ固定培训场所ꎬ配齐教育培训设施㊁师资力量ꎬ建设完善实训考评系统ꎬ切实提高培训质量ꎮ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应将相关专业工种调度人员纳入年度培训计划ꎮ第四十四条㊀各单位应保障并不断改善调度人员生产生活条件ꎬ高度重视调度人员职业健康ꎬ积极落实调度人员定期体检㊁休假制度ꎬ优先安排健康休养ꎮ第四十五条㊀加强调度系统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ꎬ健全和落实廉政建设工作机制ꎬ把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运输生产全过程ꎮ第十章㊀调度评价与考核第四十六条㊀中国铁路运输部负责组织对调度中心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ꎬ及时发现运输集中统一指挥中存在的问题ꎬ协调解决有关争议ꎬ督促责任单位或部门整改ꎬ维护全路运输集中统一指挥的权威和公平效率原则ꎮ第四十七条㊀调度中心对调度所开展日常重点工作考核评价ꎬ按月对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进行排名通报ꎮ第四十八条㊀建立完善运输工作质量差异化考核制度ꎮ调度中心㊁调度所应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重点运输工作需要ꎬ会同有关部门优化完善运输工作质量差异化考核内容和指标ꎬ将考核重心放在调度和基层生产岗位ꎬ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ꎮ有11关考核奖励应专款专用ꎮ第四十九条㊀中国铁路㊁铁路局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调度部门绩效挂钩考核㊁激励机制ꎬ加大对调度人员工资分配倾斜和考核力度ꎬ不断提高调度人员收入水平ꎮ第十一章㊀附㊀则第五十条㊀本办法由中国铁路运输部负责解释ꎮ第五十一条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ꎮ原«关于公布京沪㊁郑西㊁武广高铁调度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铁运 2011 117号)同时停止执行ꎮ前发文件中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ꎬ以本办法为准ꎮ。

2020年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86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

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

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

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0新版)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020新版)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规范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危险物品检查的活动。

前款所称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器械、物品。

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的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家铁路局会同公安部规定并发布。

第三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和列车等服务场所内,通过多种方式公告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其数量。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铁路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保障旅客运输安全。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设备,并根据车站和列车的不同情况,制定并落实安全检查设备的配备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检修,保障其性能稳定,运行安全。

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人员,并加强识别和处置危险物品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2020年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精编)

2020年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精编)

2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联调联联试期间检测列车运行及营业线施工安全,依据北京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及XX高铁公司联调联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编制依据包括北京铁路局《京雄城际大兴机场至XX联调联试行车组织办法》(京铁科[22]363号)、《京雄城际大兴机场至XX联调联试期间通道门管理办法》(京铁科信[22]364号)、《京雄城际大兴机场至XX联调联试施工管理办法》(京铁施工[22]37号)、《京雄城际铁路大兴机场至XX段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及运行试验实施方案》(京铁科信[22]42号)、XX高铁公司《京雄城际大兴机场至XX段联调联试和运行试验工作细则(试行)》(XX高铁工程函〔22〕223号)、《京雄城际铁路大兴机场至XX段联调联试、试验运行期间清场、通道门及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2]226号。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联调联试、运行试验期间列车开行前的线路清场组织、通道门管理及营业线施工期间安全管理。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的原则营业线施工必须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与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运输的影响。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一条 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以下简称项目部)成立联调联试、运行试验期间清场组织、通道门及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包保检查组。

(一)管理机构项目部成立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组长XXX(项目经理)副组长XXX(副书记)、XXX(副经理)、XXX(副经理)、XXX(副经理)组员XX、XX、XX、XX、XX(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制定本标段的安全生产目标,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从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铁路预警管理办法解读

铁路预警管理办法解读

铁路预警管理办法解读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办法》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一、立法背景自2008年京津城际铁路建成通车起,高速铁路在我国迅猛发展,至2019年底通车里程超过3.5万公里,高居世界第一。

随着高铁路网的快速扩张、运输规模的持续扩大,技术装备的迭代升级,高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和复杂。

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铁路发展必须坚守的底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铁路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铁路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为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7部门联合印发了《办法》,切实完善高速铁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形成综合施策、多方发力、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工作格局,为确保高速铁路安全提供制度遵循和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办法》共6章48条。

从高铁线路安全防护、高铁设施安全防护、高铁运营安全防护以及高铁监督管理方面,织密高铁安全防护网络。

第一,建立政府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实施主动防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高铁安全防护责任体系。

新形势下,高铁安全风险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不断增强,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积极调动各方面资源、统筹各方面力量,努力形成综合施策、多方发力、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高铁安全防护综合治理格局。

从政府部门监管层面,《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全国和辖区内的高速铁路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安全防护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第五条规定各级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做好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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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通过有人看守道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遇道口栏杆放下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有火车通过时,须依次停车于钢轨外侧5米以外,严禁抢道通过。
③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④列车、机车、铁路车辆占用无人看守道口时,机动车不得通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02020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⒉炼铁厂出铁作业时,应加强安全确认制,以免损坏铁路运输设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02020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⒊炼铁厂应做好铁水包的使用、备用工作。
⒋向炼钢厂混铁炉倾倒铁水,行车工、混铁炉工应严格标准化作业,避免损坏机车及线路。
⒌铁运部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机车、车辆、线路等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做好机车车辆的备用工作。
(二)铁路道口管理
⒈道口安全设施
⑴道口设有铁路道口标志、停车让行标志、鸣笛标,并根据需要设置护栏、护桩、栅栏。
⑵有人看守道口应设置:道口房、监听电话、音响装置、道口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02020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杆、照明设施、鸣笛标及护桩。
⑶无人看守道口应设置:道口标志、停车(止步)让行标志、鸣笛标及护桩。
⒉道口安全运行
⑴车辆及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⑵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小时,不准在道口超车。车辆在道口内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设法将车辆移出铁路限界(距钢轨外侧不少于两米),确实无法移出的,需立即采取防护措施,设法通知两端车站,并在距离道口不少于800米处用红色信号拦截列车,无红色信号时可用红色物品或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摆动,以有效地拦截火车驶入道口。
⑤机动车不准在铁路道口处转弯掉头及停留。
⑥严禁车辆在没有道口或其它平面交叉设施的铁道线路上穿越或侵占铁道线路。
⑦严禁在距道口20米内的道路上停放各种车辆。
⒊道口安全管理பைடு நூலகம்
⑴有人看守道口的道口看守员由铁运部负责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同时铁运部应加强乘调人员的安全教育,乘调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过道口时加强了望,鸣笛示警。
⒉各装车单位应根据《铁路货运规程》严格按照装载加固方案装车,返整车辆应按照长北驻公司监装人员的要求及时进行返整。
⒊铁运部应做好空车挑选及监装工作,并负责与长北驻公司人员进行装载加固交接。
⒋电气公司应做好外发产品和过程产品的计量工作,并及时向相关单位传递计量信息。
⒌供应公司应按相关标准采购稻草绳把;经装车单位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稻草绳把不得使用。
2020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编 辑: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
三、引用文件
(一)国务院第501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二)《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三)《冶金企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四)《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五)长钢发(95)号《铁路安全运输管理规定》
(四)各装车单位负责按装载加固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装车;
(五)各卸车单位负责按各自操作规程卸车;
(六)各单位负责所属职工铁路运输安全知识教育;
(七)在公司区域内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由发包部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所属人员进行铁路运输安全知识教育。
六、内容及要求
(一)铁路外发货物装载安全管理
⒈销售公司应根据《铁路货运规程》合理配货,确保货物装载量不超过车辆标准。
⒋道口肇事的处理
⑴道口发生事故时,道口看守员、乘调人员应立即报告,提取现场目击证人的证明材料、保护现场。
⑵对损坏道口设备,违反铁路道口通行规定,危害铁路行车安全等行为,铁运部可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
(三)铁水运输安全管理
⒈铁运部铁水运行相关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⑶遇道口栏杆关闭、音响器发出警报、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应立即停于钢轨外侧5米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
⑷车辆及行人通过无人看守道口、人行过道、平过道时,应停车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通过时,方可通行。
⑸机动车通过道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提前减速。
⒍铁运部应采取措施加强铁水车防溜工作。
(四)铁道车辆装卸作业安全管理
⒈铁道车辆的装卸作业点照明应符合标准,应设置必要的通讯设施、醒目的装卸防护信号等;机械装卸作业点的装卸机械不准侵入铁路限界。
⒉禁止行车等装卸工具随意拉动铁道车辆。
⒊各装卸单位需变更装卸地点或铁道车辆不到位时,应及时与铁运部联系,变更计划或重新对位。
⑵有人看守道口的道口看守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化作业程序,出示接车显示信号位置适当、动作规范,严格执行道口作业"十项程序"和"十不准"。
⑶铁运部应加强对道口看守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经常督促、检查道口安全情况。⑷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均有权对违反铁路道口通行规定的车辆、行人进行劝阻、教育、警告。
⒋各单位不准私自撤除、破坏铁道车辆制动措施,凡由此引起的事故,追究单位责任。
⒌禁止行车斜拉斜吊、碰撞车辆等。
⒍装卸作业完毕,铁运部应确认车体是否恢复原位。
⒎使用电磁吸盘装卸铸铁块时,避免吸起车体(吸起车体应通知铁运部调度,由铁运部调度安排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
⒏装车
⑴货物装车一般按标记重量装车,不得超重、偏重、集重。货物装载高度和宽度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六)长钢(97)13号《关于下发局自备铁路货车管理办法》
四、定义
(一)道口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两米五及以上,直接与公路贯通的平面交叉。按看守情况分为"有人看守道口"和"无人看守道口"。
(二)人行过道系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2.5米以下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
(三)平过道系指在车站、货场、专用线内,专为内部作业使用,不直接贯通道路的平面交叉。
(四)音响装置系指电铃、语音报警装置、音响报警装置。
五、职责
(一)生产处负责铁路运输的组织协调;
(二)铁运部负责铁路运输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管理及运输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02020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织工作;负责铁路有人看守道口的看护和无人看守道口的监督管理;
(三)电气公司负责外发产品和过程产品的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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