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新修订).docx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1、学生会是学校学生在党的领导下,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的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的学生组织。
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
在中等学校分校学生会和班学生会即班委会两级。
学生会接受学校党政部门的领导,接受团委的指导。
2、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三名,下辖学习、宣传、文娱、体育、劳动、卫生、纪检保卫等部和一个广播站或报刊。
每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二至三名。
各部设若干干事。
每部设部属会议,其成员由班级相应的委员组成;主席部属会议由各班班长组成。
学生会各部工作通过部属会议贯彻执行。
学生会每部聘请指导老师一名,其人选由学校行政会推荐,原则上考虑相关部门的教师;学生会总指导教师一名一般由校团委书记兼任。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各班班委会。
班委会设正、副班长,相应设学习、宣传、文娱、体育、卫生劳动委员和纪检委员。
学生会候选人由各班同学和班主任推荐,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或通过民主竞选产生。
3、学生会的任务是:在学校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学联领导下,在团组织的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育人为宗旨,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4、建立健全学生组织,对发扬学生民主,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开展自我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自觉守纪意识,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反映学生意愿,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生会章程(修改)
学生会章程(修改)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称:公共管理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第二条学生会宗旨及要求:宗旨:联系师生、服务同学、锻炼自我要求: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于人;2 、树立尽责意识;3 、实力服务意识,敢于吃苦;4 、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细心;6 、工作、学习两不误,全面发展;第三条学生会指导思想: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第四条学生会管理模式: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分级管理制:1、主席团将任务分配给部长,再由各部门部长进行安排后带领本部人员完成工作。
2、如某部门副部长,干事未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此部门部长将因为监督不力而与当事者共同承担全部职责。
3、如因副部长或干事单方面不服从部长安排管理,或私自改变工作方法而导致问题发生,则由当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主席团成员主要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如因为未能及时正确地下达或监督不力导致工作延迟出错,如无特殊原因,全部责任由负责此工作的主席团成员承担。
5、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有任何意见可即刻通过主席团成员向团总支老师反应,也可与其他学生干部沟通探讨。
如因将情绪带到工作中致使工作安排产生不协调现象及问题,所有责任将由个人承担,学生会对于此类事件将作严肃处理。
第二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凡取得淮南师范学院化学与化工系学籍的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成员.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2、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成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意见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5、公共管理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党支部、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1、成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的章程,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学生会荣誉;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业务能力;3、宣传执行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4、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5、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学院乃至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6、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学校学生会章程(2篇)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
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
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
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各部设部(站)长一人,委员若干。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卫生部、体育部、文艺部、广播站。
(根据需要会增设部门和增加人选)第三条学生会分工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4、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5、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6、体育部:督查晨跑及大课间情况、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7、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8、卫生部:全面负责督查、检查学校卫生工作,配合学校医务室做好卫生预防工作。
9、广播站:组织学校的播音工作及大型活动的主持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学生会模板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职能,规范学生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广大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社会实践部、权益部、社团联合会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六条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七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包括制作海报、编辑新闻稿、管理学生会网站等。
第九条学生会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十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学生会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解决学生困难。
第十二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职责:1. 领导学生会全体成员,执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决议;2. 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工作有序开展;3.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各类活动,维护学生利益;4. 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1.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2. 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3.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2.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制作海报、编辑新闻稿、管理学生会网站等;3. 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4. 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5. 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解决学生困难;6. 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学生会章程修正案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学生会组织架构、职责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管理、服务、引领学生中的作用,特对《学生会章程》进行修正。
第二条本修正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会成员,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若干名,干事若干名。
第四条学生会设以下部门:(一)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主持学生会会议。
(二)秘书处: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议记录、文件起草、资料整理等。
(三)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学生会影响力。
(四)学习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文体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六)社团部:负责管理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七)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权益,反映学生诉求。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主席职责:(一)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领导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研究解决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相关会议,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副主席职责:(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各部门工作。
(二)定期向主席汇报分管部门工作情况。
(三)协助主席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学生会形象。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秘书处: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确保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
(二)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学生会知名度。
(三)学习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文体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五)社团部:负责管理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六)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权益,反映学生诉求。
第四章运行机制第八条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席为学生会最高领导人,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部门会议。
全体会议由主席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长主持,各部门干事参加。
学生会章程(修订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是我院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群体。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是:在学院党委和团委的指导下,以马可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党委、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院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的利益,反映学生的意愿,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引导和组织同学参与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结合学生的特点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技和文体等课余活动,营造良好的院风和学风;做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协助学院共同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在籍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二)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有向学生会或通过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提出改进措施的权利。
(五)会员有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院规院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机构第一节学生会全委会第五条学生会全委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关。
正常情况下每1-2个月举行一次。
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者延后召开。
第六条学生会全委会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本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三)讨论并决定本会的重大问题。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五)其他职权。
第二节学生会常委会第七条常委会委员由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及副部长组成。
第八条常委会的权利和义务:(一)在全委会休会期间讨论并决定学生会有关决议。
(二)审议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条例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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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系党支部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院的规章制度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是我系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1、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们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们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2、发挥作为系与学生联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学院和系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具体利益。
3、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努力为同学们服务。
4、增进各班同学之间的团结,促进各班级同学和同学组织的友谊和合作,维护全系同学的正当权利。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系学生会是同学们自己的群众组织,代表和关心同学们的切身利益,是系党政联系同学们的纽带,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收集和反映同学们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协助系不断改善教学条件和生活秩序。
第五条系学生会应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的横向联系,虚心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
第六条系学生会应加强同其他系部学生会的交流和联系,促进自身的工作水平与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组织原则第七条系学生会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第三章会员第八条系学生会是同学们自己的群众组织。
凡是我系在籍的全日制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属于学生会会员,都应该遵守本会章程。
第九条本系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察看期间不属于本会会员。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3、有选举和被选举权;4、有遵循、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第四章学生会主席团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前任选拔任命,行使学生代表所赋予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工作职责:1、在学生会内部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2、在系党支部领导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全校同学服务。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对内应体现为满足广大同学的正当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对外应体现为维护学校及学生会的形象、荣誉和利益。
学生会干部应本着认真、务实、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素质,严肃学生会干部的纪律,促使学生会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保证学生会的工作效率,从而努力建立一个思想素质好、与时俱进、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学生干部队伍,制定本制度。
本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校学生会、年级学生会。
第二章学生会部门的组成第四条(一)范县一中学生会分为校学生会和年级部学生会两部分。
校学生会分为校卫生部、校两操部、校纪律部、校电教部、校生活部、国旗护卫队、校礼仪共7个部门,服务于全校。
其中校卫生部、校两操部、校纪律部、国旗护卫队、校礼仪归政教处管理;校电教部归技术处管理;校生活部归生活处管理。
(二)年级学生会分为卫生部、两操部、纪律部、生活部、电教部共5个部门,服务于年级部。
(三)如校学生会、年级部学生会干部入选人员重复,根据学校大局需要,优先入选校学生会。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在个人思想政治方面,应做到成熟稳重,作风正派,原则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应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学生会从不鼓励学生干部为学生会工作而忽视、放弃自己的学习。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工作中能积极主动、有计划性、有针对性、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积极投身于学校学生会工作的热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吃苦耐劳的精神。
第四章学生会干部任职的选拔原则第九条(一)校学生会成员任命采取公开应聘的办法。
首先由本人递交申请书,经校学生会主席团初步审查通过后将初试名单移交政教负责老师,最终经政教负责老师、校学生会主席团复试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二)优胜劣汰原则。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并维护学生的权益,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提供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谐。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委员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部门委员会的会议,决定重大事项,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主席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九条部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职能部门,包括学术科技部、文化娱乐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的学术、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决策机构,由各班级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负责审议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主席团成员和常务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选举和任免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主席在任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失职的情况,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予以罢免。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选举和任免工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民主选举原则。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能力,热爱学生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总则第一章:引言本校学生会作为连接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致力于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参与学校事务,培养学生自治和领导能力。
为了明确学生会的宗旨、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学生会的工作,提高其运作效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宗旨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促进学术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维护学生权益,并搭建一个平台让学生可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决策过程。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一、职责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学生和学校之间的沟通渠道。
组织和策划各类学术、文化和体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监督和协助学生自律组织的工作,维护校园秩序。
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过程,为学生发声。
二、权限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学生会有权组织和管理由学校批准的活动和项目。
学生会有权制定和执行内部规章制度,以确保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成员与选举一、成员凡本校注册学生均有权成为学生会成员。
成员应遵守本章程和学生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学生会干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选举程序、候选人资格和选举结果应接受学校的监督。
第五章:财务与资产管理学生会的财务和资产应受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
学生会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赞助和自筹等。
学生会应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六章: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本章程的修改应经过学生代表大会的审议和批准。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结束语希望所有学生会成员能够恪尽职守,共同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和使命,为学校和同学们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3最新-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
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在生活中,各种章程频频出现,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章程很是头疼的,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以下是美丽的小编为大伙儿分享的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欢迎参考阅读。
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学生会章程(新修订)
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机构 (3)第三章职能 (3)第四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守则 (7)第五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会议制度 (8)第六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10)第七章学生会干部考评实施办法 (11)第八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档案制度 (16)第九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考勤制度 (17)第十章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17)第十一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19)第十二章附则 (21)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性质: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政教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宗旨: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学生会原则: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政教处的指导.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职能:1.在政教处直接领导下,协调学校开展各种学生工作;2.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代表,是学生的代言人和公仆;3.学生会是一个学生锻炼各种能力与发挥专长的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第二条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安全部、学宣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6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第三章职能第一条学生会主席职能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如下:1.提议任免各部部长;2.培养主席接班人和各部部长接班人;3.组织安排学生会全面工作,代表学生会参加外事活动;4.主持学生会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5.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6.综合学生意见,及时向政教处反映情况;7.向全体干部传达学校指示精神。
第二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能1.协助主席搞好学生会工作,做好分管工作;2.主席不在时代理行使主席职能。
第三条部长职能1.领导本部工作,团结内部干部,确定本部发展方向和制定活动计划;2.培养本部部长接班人;3.每学年开学初期负责组织本部招新工作;4.及时向主席汇报本部工作情况;5.向本部干部传达部长会议内容。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名称为学生会,英文名称为Student Union,以下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内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开展学生活动,提供学生服务,传达学生心声,维护学生权益,培养学生领导力和组织能力。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开放、公正、公平。
第六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学校党委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组织部门和事务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对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决策学生会的方针政策。
第九条学生会设立常务部门,包括文化部、科技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提供相应的学生服务。
第十一条学生会设立事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宣传和行政等事务的处理,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学生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部门,如社团部、志愿者部等,以开展更加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选举周期为一学年,每年选举一次。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2)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正直、公正、公平,诚信守信。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会主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据多数票原则确定当选主席。
第十六条学生会其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确定。
第十七条学生会的高级干部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学生会的运作。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在学校和学生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第十九条常务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如文化部组织文艺演出,科技部组织科技竞赛等。
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工作章程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学校团委领导,按照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一、组织建设1.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下设卫生部、纪检部、文体部和公物部,各设部长一人,干事若干人。
2.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学生会部长、干事人选来源以高一、高二年级为主。
3.老一届的主席、部长在必要时,可聘为新一届主席、部长的参谋,待新一届主席、部长工作走上正轨后才退出。
二、各部门的职责1.学生会主席的职责:①.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本届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②.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传达学校有关任务。
③.完成政教处交给的各项任务,向政教处主管学生会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④.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
⑤.及时掌握各部长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向政教处的主管领导汇报。
⑥.分工主抓一两个部的工作。
2.副主席的职责:①.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③.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④.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⑤.及时掌握学生会干事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
⑥.分工主抓几个部的工作。
三、学生会及班干部的工作要求1.干部要以“为同学着想、为同学多办事,当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为指导思想,时刻以干部的标准要求鞭策自己。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反省自己,增强学生干部的模范意识,务必使学生干部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2.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必须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工作要搞好,学习纪律更要成为其他同学的表率。
3.学生干部要学会公共关系学,处理好自己与学校、与老师、与其他干部、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4.虚心听取老师与同学对学生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学习兄弟学校成功的管理经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学生会章程(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召开,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总结前阶段各部工作,并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讨论学生会整体及各部门的重大事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协调各部密切配合。
部长会议:根据工作进程和安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长(副部长)召开,每月定期召开两次,根据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五章例会制度
为研究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育处和学生会将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无法到会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缺席。例会禁止做与会议无关事项。会议中各部门应汇报近期工作及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工作中有关事宜。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违反,须在会后书面说明情况,三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力: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讨论和表决各项规定。
3、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4、要求学生会召开 Nhomakorabea时代表大会。
5、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组织各项活动。
6、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检查指导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学生会章程。
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委员会是本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学校党总支和校长的领导,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学生会的干部是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候选人,教育处面试、审核,确定学生会全体成员,通过竞选演讲、学生代表和投票产生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
第三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教育处的指导帮助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引导同学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立志成才、立志报国远大理想,增强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民主、服务、创新。
旨在代表学生的利益,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提供服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民主决策,公开透明,负责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委员会、班级学生会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部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工作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学术科技部等。
各部门委员会负责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班级学生通过选举产生。
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班级内的各项活动,反映学生的需求和意见。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
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如有特殊情况,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可延长或缩短任期。
第十二条部门委员会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名,并经主席团批准任命。
部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班级学生会成员由各班级学生通过选举产生。
班级学生会成员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
第四章职责与权力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学生会的工作,代表学生参与学校决策,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章程为学生会组织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益、职责和规范其运作方式。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中自由、独立的学生自我组织,代表全体学生的权益,履行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全体学生的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章程适用于全体学生会成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其中主席团成员必须为在校学生。
第六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决策、指导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履行职责。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成员组成,各部门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权益保障第十条学生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必要的活动,保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谈判、协商,为学生争取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责任向学校反映学生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建立和完善与学生相关的制度。
第四章职责与义务第十三条学生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的权益,提升学生的福利。
第十四条学生会应当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增进学生的沟通与交流。
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拓展学生的视野,组织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业和生活。
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当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与学校和其他组织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
第五章组织运作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当按照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选举产生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部门例会,讨论并决定学生会事务。
第二十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理运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通过,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生效。
学生会章程_工作制度
学生会章程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学校团委领导下,由全体学生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政治思想教育、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育活动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学生会工作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实现教育目标贡献力量。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原则:(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二)民主集中制;(三)公开、公平、公正;(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秘书处、 departments(部门)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学生大会负责,向学生大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秘书处是学生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秘书处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 departments(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员若干名。
各部门负责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二)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力;(三)学习成绩优良,道德品质良好,具有为学生服务的热情和责任心;(四)具有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学生会工作制度:(一)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研究讨论学生会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二)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三)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班级的联系与协作,共同推进学生工作;(四)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为学校和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五)定期向学生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学生监督。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工作制度:(一)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为学生服务;(二)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生会形象;(三)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学生树立榜样;(四)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共同进步;(五)定期向部长、秘书长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学生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秩序,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教育、管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学校开展学生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为全体同学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各部门部长若干名。
第六条学生会下设以下几个部门:1.秘书部: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起草学生会文件,管理学生会财务等。
2.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推广,设计制作宣传材料,组织校园文化活动等。
3.学习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学术活动,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促进学风建设。
4.文体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5.生活部:负责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生活困难,维护学生权益。
6.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7.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精神。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学生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条件;2. 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生会干部进行监督;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生会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3. 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发挥学生会的积极作用;4. 履行学生会分配的各项任务,认真完成自己的职责。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学生会工作实行会议制度、分工负责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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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机构 (3)第三章职能 (3)第四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守则 (7)第五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会议制度 (8)第六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10)第七章学生会干部考评实施办法 (11)第八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档案制度 (16)第九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考勤制度 (17)第十章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17)第十一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19)第十二章附则 (21)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性质: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政教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宗旨: 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学生会原则: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政教处的指导。
2.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职能:1. 在政教处直接领导下,协调学校开展各种学生工作;2.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代表,是学生的代言人和公仆;3. 学生会是一个学生锻炼各种能力与发挥专长的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第二条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安全部、学宣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6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 名、副部长2名。
第三章职能第一条学生会主席职能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如下:1. 提议任免各部部长;2. 培养主席接班人和各部部长接班人;3. 组织安排学生会全面工作,代表学生会参加外事活动;4. 主持学生会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5. 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6. 综合学生意见,及时向政教处反映情况;7. 向全体干部传达学校指示精神。
第二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能1. 协助主席搞好学生会工作,做好分管工作;2. 主席不在时代理行使主席职能。
第三条部长职能1. 领导本部工作,团结内部干部,确定本部发展方向和制定活动计划;2. 培养本部部长接班人;3. 每学年开学初期负责组织本部招新工作;4. 及时向主席汇报本部工作情况;5. 向本部干部传达部长会议内容。
第四条副部长职能1. 协助部长管理本部事务;2. 部长不在时代理行使部长职能。
第五条学宣部职能:1. 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宣传和报道,积极协助学校进行舆论导向宣传;2. 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表彰好人好事;3. 负责由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品设计;4. 负责活动用品的保管。
5. 倡导良好的学风;6. 通过举办各种知识讲座,竞赛等,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
第六条生活部职能:1. 负责了解广大同学的生活状况,从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发现问题;2. 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第七条文艺部职能组织校内各种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艺术文化修养。
第八条体育部职能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普及活动和竞赛活动,引导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第九条纪检部职能1. 监督检查学生会各部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并定期汇总检查结果,及时向主席团汇报;2. 对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履行职责情况、工作表现全面考评,并上报政教处进行张榜公布并给予表扬或批评;3. 对徇私舞弊、利用职权无视学生会制度的学生会干部提出批评,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向政教处汇报;4. 接受和处理广大同学对违纪学生会干部的举报,并申报主席团给予严肃处理;5. 对全校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使之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条安全部职能定期对寝室、校园等方面安全隐患检查,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尽其能,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守则第一条各学生会干部要牢记团结就是力量.学生会干部要通力合作,发扬团队精神,坚决杜绝小帮派。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时刻提醒自己是学生干部,以学生干部的身份要求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学生会的形象。
第三条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分工明确,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工作方式一般情况为逐级负责,逐级汇报(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向政教处负责老师汇报)。
主席,副主席对各部负责;各部长,副部长对部门所有成员负责。
各部有活动必须先汇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不可未经批准贸然行动。
第五条学生会的活动是由干部们共同努力才能获得圆满成功的,所以每次活动被通知到场的干部必须准时到达,不许迟到,早退,具体执行方式如下:1. 每次活动的负责人必须有书面的人员安排情况,在活动开始和结束的时候均需按书面人员安排点到;2•活动之后,活动负责人必须将考勤情况报到主席团秘书处,由主席团秘书负责记录监督。
3. 为保证此制度执行,特拟订以下处罚制度:A. 一次无故不到者,取消本学期的评优资格;B. 两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C. 两次迟到或早退者按一次无故不到处理;D.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先向活动负责人提前请假,经允许,方可不到,绝不允许当场请假或让别人代替请假,此类做法与不到为一种性质。
4. 有部门在工作中有人员紧张的情况应由活动主办部门提出人员调动申请并上交主席团,在主席团答复后,交其他部门负责人进行具体安排。
第六条为保证活动中所需设备的安全,外借设备的部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尽快归还所借设备。
第五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会议制度第一条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学生会全体会议,部门例会。
第二条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根据需要召开。
第三条全体例会:1. 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5:30)召开一次;2. 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主持,全体干部参加;3. 会议内容包括总结上一个月的工作并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4. 全体干部对学生会的发展提出个人见解。
第四条部长例会:1. 主席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2. 会议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参加。
3. 由主席传达相关指示精神,总结近两周工作并商议、安排下两周工作。
第五条各部例会:1. 部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2. 会议由部长主持,部门全体干部参加;3. 会议内容包括总结本部一周工作情况,商议并安排下周工作。
第六条临时会议:1. 主席有权在必要时召集全体学生会干部召开临时会议;2. 主席有权在必要时召集各部部长、副部长召开临时会议;各部部长有权在必要时召集全体部门干部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会议注意事项1. 每次会议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案,布置工作等等。
例会还应融洽干部之间的关系,力求作到求同存异,营造集体主义氛围,各部议会由部长召集,讨论如何执行学生会的决定及开展本部的2. 各部门会议通知部门负责派发,其他会议通知由主席团负责派发。
3. 各部门会议时间地点应提前报到主席团,以便做好协调安排。
4. 各类会议必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
凡不能参加会议的一律须向主席团或各部负责人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不到。
5. 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可由原件复印),一份由主席团保存并做好如实记录;一份交政教处负责老师。
凡无故旷会两次以上者做自动辞职处理。
6. 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所有部长级以上会议由主席团负责记录并存档,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主席团不定期检查并签名。
7. 在会议过程中,各与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8. 会议过程中,各与会人员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
第六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为促进学生会内各部之间紧密联系,加强合作,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
也使学生会在公平,公正,制度公开的环境下进行干部考评工作,特设立考评制度如下:第一条学生会各部长及主席团负责考评。
第二条学生会主席团、纪检部一起监督,同时对各部的考评进行抽查,严禁弄虚作假。
第三条各部负责考评的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作到一事一评,时时考评。
第四条各部部长或副部长由主席团及本部成员进行考评,以工作表现为主,同时根据是否带动干部顺利实施学生会的各项计划,是否能团结部内干部等条件进行考评。
第五条为学生会做出重大贡献的部门或个人均可获较高考评附加分,有重大责任者及失职者扣分。
第六条考评实行月评和每学期期末评,各部每月向主席团提交考评结果。
由主席团和纪检部审查后公布。
第七条考评成绩定期在学生会活动室公开,考评结果实时在学校公布栏公开,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评分细则见学生会考核实施办法)第七章学生会干部考核实施办法第一条考核意义学生会作为全校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会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和评比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奖惩结合原则。
第三条考核办法1. 实行干部自我考评和学生会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 实行思想道德、工作绩效、工作作风三方面考核成绩相加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主席团秘书和各部部长及副部长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第五条考核评比程序1. 每月量化成绩将在学生会全体会议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诉。
2. 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无异议,则该考核生效。
第六条量化考核标准每位学生会干部原始分为70 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总结,到学期期末将评分结果记录上报。
积分在60 分以上者为合格,可继任为学生干部;积分80 分以上者为优秀,可作为评优或升职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 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一)思想道德1.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维护祖国的统一,坚定社会主义方向。
2. 服从政教处和学生会的统一领导。
3. 学习刻苦、努力工作,乐于助人,经常帮助身边的人。
以上如若发现违反者,每次扣5 分。
(二)工作表现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1、每学期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的扣2 分。
2、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 分。
3、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扣1 分。
4、会议缺席一次扣2 分(两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5、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负责人每次扣3分。
6、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1 分。
7、会议时间内,手机等通讯工具都应调为无声,违反者扣2分。
8、学生会成员有损学生会形象的扣3 分/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