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第六中学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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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合于中学学生会的组织、活动和管理。

第三条中学学生会是由全体中学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依法享有一定的权益和义务。

第四条中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代表学生的利益,积极参预学校的管理和服务,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中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和专项部门。

第六条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和体育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专项部门根据需要设立,例如学术科技部、社会实践部等,负责开展特定的活动和项目。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由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一次。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主席提名并经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一次。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任期内如因故不能履职,由学生会主席提名并经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替补人员。

第三章权益和义务第十二条中学学生会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学校决策,对学校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2. 组织学生参预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3.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商议;4.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技等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十三条中学学生会的义务包括:1.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2. 参预学生会的活动和项目,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任务;3. 维护学生会的声誉,代表学生会与各方进行交流和合作;4. 积极参预学校的各项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选举和任免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的选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产生。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选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产生。

第十六条学生会主席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任免应经过全体学生的投票通过。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学生会的组织与活动,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发挥学生力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学生会是由中学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独立的、群众性的、学生自治团体,是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中学学生会的宗旨是:代表中学学生向中学领导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组织和推动学生中的各项活动,建设一个全体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和谐、快乐的校园。

第二章组织与构成第四条中学学生会的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组成,由学生大会选出。

第五条主席团的成员由学生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六条学生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中学学生组成,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第七条中学学生会设有教育部、文体部、宣传部、联络部等职能部门,由各部长带领。

第三章权力与义务第八条中学学生会享有向中学领导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的权力,提出建议并参与决策。

第九条中学学生会有义务代表全体学生组织和推动学生中的各项活动,如社团活动、文体比赛、义工活动等。

第十条中学学生会要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增进学生的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

第十一条中学学生会要维护校园秩序,加强班级管理,促进校风建设,宣传并践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由学生大会进行,票数过半者当选,选举结果需由主席团宣布。

第十三条主席团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第十四条各部门的部长由主席团成员提名,大会讨论后进行选举,任期为一学年。

第五章会议与决策第十五条中学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讨论学生事务并作出决策。

第十六条中学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大会,向全体学生汇报工作情况,并听取学生的意见与建议。

第十七条主席团的决策需得到过半数成员的同意,部长会议的决策需得到部长的过半数同意。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学生大会对中学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由本校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自治性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学生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循民主集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团结友爱、勤奋好学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为服务校园、促进学生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团结全体学生,积极配合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为学校和学生提供服务。

第六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为指导,以学生的利益为中心,以学生的思想动向为基础,以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整体利益为依据。

第七条学生会的工作时间为每学期的工作日,暑、寒假期间休息,遇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团有权紧急召集会议。

第八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正、节俭的原则,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规范和透明。

第九条学生会的人员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任用队员,严格按照学生会工作职责和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勤奋好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奉献,为学校和同学服务,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主席团,新的变更修订由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以上是学生会规章制度的总则,明确了学生会的宗旨、工作任务、组织原则、工作时间、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成员要求等内容,并强调了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相关规定。

希望全体学生会成员能够遵守本制度,共同致力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生会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学生自治,规范学生会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团结合作、自律自信的品质而制定的。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的学生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全体学生,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维护学生的权益,营造和谐、民主、文明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广泛民主、科学决策、团结合作、勤俭廉洁。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职责是:代表学生群体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学风建设和活跃课堂氛围、宣传校内外形象等。

第六条学生会的主要活动范围是学校内部,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声誉、学生权益和社会利益的活动。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包括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各部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学年召开一次,由各班级代表组成。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学生会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享受学生会提供的服务。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有义务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的安排和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建设,发挥模范作用。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规范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会活动应当注重科学性、系统性和综合性,不得偏离学校教育教学目标。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注重实效性,要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生会活动应当坚持民主决策,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公开、透明、民主。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注重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学校形象、学生风采和学术成果。

第五章学生会纪律管理第二十条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学生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总章程

中学学生会总章程

中学学生会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管理和发展中学学生会,提高学生自治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促进学校建设和师生关系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学生会是中学内学生的自治组织,是由中学全体学生依法选举产生的,行使代表中学学生的权益和义务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代表同学,团结以学生为主体的中学群众,维护中学学生的合法权益,推动中学工作与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同学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民主为基础,以协作为形式,以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与架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会、与各部门,下设学习部、文娱部、外联部、体育部、组织部、宣传部、生活部等。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团主席、常务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等组成。

第七条常务会由主席团主席、常务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制,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并向常务会汇报。

第三章学生会的权益和义务第九条学生会有权代表中学学生向学校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介入中学的决策与管理过程。

第十条学生会有义务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和发展,传达同学的心声,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义务承担维护学校秩序,营造良好学习环境的责任。

第四章学生会的活动与项目第十二条学生会要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活动,如主题演讲、学术讲座、辩论赛、文艺汇演等。

第十三条学生会要组织体育活动和游学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会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培养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五章学生会的选举与换届第十五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学年,按照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和选举规定产生。

第十六条学生会的选举应当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充分保障同学的知情权、参选权和选举权。

第十七条学生会的换届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新一届学生会顺利接管和继续工作。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促进学生个人全面发展,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维护同学权益,促进同学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团结、奉献。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部门和专项部门。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

第七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化部、体育部和学术科技部。

常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开展各项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学校事务。

第八条专项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包括社团部、公益部、生活服务部等。

专项部门负责开展特定领域的活动,满足学生的多元需求。

第九条学生会设立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选出的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审议学生会的重要决策和章程修改。

第三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十条学生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学生维护权益,组织学生参与校园事务,促进学生个人发展。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权利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演出、体育竞赛、学术讲座、志愿服务等。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权利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代表学生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三条学生会有责任组织各班级开展民主评议和学生代表选举,促进班级自治和学生民主参与。

第四章学生会的运作机制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一届。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热爱同学,热爱学校,保持良好的品行和形象。

第十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当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代表学生会与学校、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和协调。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中学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学生群体的利益,负责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开展学生活动。

第二条学生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要求进行活动,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校的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以团结、实践、创新、奉献为宗旨,以增强学生的组织能力、协作精神和责任感为目标。

第四条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文艺部、体育部、办公室等。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损害学生的权益。

第二章主席团的职责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七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决定重大事项等。

第八条主席团会议由主席主持,议定学生会的具体工作事项,并指导下属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主席团必须定期向学生会全体会员汇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秘书处的职责第十条秘书处是学生会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十一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协助主席团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会议的记录,管理学生会的文件和档案等。

第十二条秘书处必须保持工作的高效性和保密性,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第四章宣传部的职责第十三条宣传部负责宣传校园文化和学生会的工作,增强学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第十四条宣传部的职责包括:组织和策划学校的各类宣传活动,编辑和发行学生会的刊物,管理学生会的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等。

第十五条宣传部必须根据学生的需求和校园的特点,设计出有吸引力的宣传活动和宣传材料。

第五章组织部的职责第十六条组织部负责组织学生会的各类活动和培训,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协作精神。

第十七条组织部的职责包括:组织选拔和培训学生会干部,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建立和维护学生社团等。

第十八条组织部必须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兴趣爱好,提供多样化的活动选择,并注重培养学生的领导才能。

中学学校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校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组织。

本章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学生会的组织架构、权利义务和运作机制,促进学生会的有效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和各学生会部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各学生会部门负责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权利义务学生会享有代表、管理和服务的权力,以维护学生的权益、推动学校发展为宗旨。

学生会应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对学生的申诉和需求进行协调、反馈和解决,发挥学生对学校事务的监督作用。

第四章:选举与职责学生会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学生会主席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学生会常务委员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各学生会部门成员由部门主管负责推荐和选拔。

第五章:活动与项目学生会应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和项目,如篮球赛、文化节、志愿者活动等。

学生会在开展活动和项目时要注重学生的参与度和实效性,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性和集体协作精神。

第六章:经费与财务学生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和活动筹款,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报账。

学生会应确保经费的公开透明,及时向学生公布使用情况,并接受学生的监督和意见。

第七章:社团与组织学生会应支持和管理各类学生社团和组织,组织社团联谊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资源支持。

同时,学生会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社团和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章:成果与交流学生会应定期对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向学生和学校进行交流和汇报,接受评价和建议。

学生会应积极参与学校内外的学生会交流活动,推动各学生会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第九章:表彰与奖励学生会应根据学生表现和贡献,设立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

表彰和奖励应公正、客观,确保公平竞争和激励动力。

第十章:监督与改进学生会应接受学生和学校的监督和评价,及时改进工作不足之处。

学生会还应建立健全的自我监督机制,加强对学生会成员的教育和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不正之风。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我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培养优秀学生干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受学校领导和指导。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学校发展,传承和宏扬学校优良传统。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正、商议一致。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各班级学生会等组织。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是学生会的职能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学术科技部等,由学生会成员自愿报名并经选举产生。

第九条各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开展班级内的学生活动。

第三章权力与义务第十条学生会依法享有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的权力。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学生的合理诉求和建议,并代表学生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商议。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义务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为学生提供学习、交流、展示才艺的平台。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当积极参预学生会的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服从学生会的决定。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六条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七条各班级学生会主席由班级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在任期内如有违反章程规定或者工作不力的情况,经主席团讨论决定,可以予以罢免。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学生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学生会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以及学生会自行筹集的资金。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规范学生会工作,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所有成员。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应本着“服务同学、锻炼自我”的原则,全面开展学生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组织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秘书处、学习部、卫生部、体育部、文艺部、公关部、纪检部、生活部、权益部、实践部等部门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总体协调,对学生会的重大问题进行决定。

第六条秘书处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文件资料的整理、会议记录、学生会成员考勤等工作。

第七条学习部负责组织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成绩。

第八条卫生部负责学校的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卫生检查,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

第九条体育部负责组织体育活动,提高同学们的体质和体育水平。

第十条文艺部负责组织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第十一条公关部负责学生会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生会的影响力。

第十二条纪检部负责对学生会的纪律监督,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生活部负责关心同学们的生活,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四条权益部负责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为学生争取利益。

第十五条实践部负责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实践能力。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六条学生会工作计划由主席团制定,经讨论通过后,由各部门具体执行。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负责人请假。

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有失职,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条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表现,将给予表彰或奖励:(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二)积极参加学生会工作,为学生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有突出表现的。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宗旨中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中学学生自治组织,旨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和服务,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第二条依据和适用范围本章程依据《中学学生会组织条例》及学校相关规定,适用于全体中学学生会成员。

第三条主要任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代表学生的利益和诉求,团结、引导、服务全体学生,完善学生会组织制度,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包括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关,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包括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制定活动计划和宣传方案等。

第六条学生会监事团学生会监事团是学生会的监督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团负责监督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向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监督报告和意见,保障学生会的民主、透明、公正运行。

第七条学生会常务部门学生会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社团部等,分管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具体事务。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并由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会员权利学生会会员享有提出建议、申诉和批评的权利;参与学生会组织的民主决策和活动;享受学生会的服务和权益等。

第九条会员义务学生会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维护学校秩序和荣誉;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认真履行分工职责,保障学生会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会员奖惩制度学生会设立会员奖惩制度,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学生会章程或失职的会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工作计划和决策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学生代表大会的决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重大事项需要征求学生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决策。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和工作程序,提高学生会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学生会是中学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依据学生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负责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中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四条中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科学、公正、透明。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中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部门和专项委员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中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规划和决策。

第七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体部和社团部,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专项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包括学术科技委员会、社会实践委员会、文化艺术委员会等,负责开展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九条中学学生会每年开展一次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部门成员。

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学生会领导层的代表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并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

会议应有议程、主持人和记录员,并及时向全体学生会成员通报会议决议。

第十一条学生会常务部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部门会议,总结上一学期的工作,制定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

第十二条学生会应定期开展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主题讲座、志愿者活动、文艺演出等,以满足学生的需求和兴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章责任与权利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规划和决策,组织并主持学生会的各类会议,负责学生会与学校和其他组织的沟通和协调。

第十四条学生会常务部门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并参预学校各类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负责学生会内部的部门协调和沟通。

第十五条专项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和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中学学生会是中学校园内的学生自治组织,旨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的发展。

本章程是中学学生会的基本法规,为学生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运作方式等提供明确的规范。

二、组织架构1.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部长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2.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校学生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负责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审议重要决策、监督学生会工作等。

3. 部门设置学生会设有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科技部、社团部等部门。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发展。

三、职责权限1. 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权限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2) 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3) 审核各部门的工作报告和决策方案;(4) 协调解决学生的问题和难点;(5) 代表学生会与学校、其他组织进行交流合作。

2.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权限包括但不限于:(1) 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2) 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决策方案;(3) 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学生会的工作;(4) 讨论和决定学生权益和利益相关的事项。

3. 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1) 开展校园宣传和文化活动;(2) 组织文艺演出和比赛;(3) 组织体育运动和比赛;(4) 开展科技创新和竞赛;(5) 组织社团活动和培训。

四、运作方式1. 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讨论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和工作计划。

2.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决策方案等重要事项,并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一、总则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为规范中学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责分工、工作程序等方面制定的基本规范。

本章程适用于中学学生会的各级组织。

二、组织结构1. 中学学生会由主席团、常务部门和各级代表组成。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部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3. 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和外联部,部长由主席团成员指定。

4. 各级代表由各班级选举产生,代表负责向学生会反映本班级的意见和需求。

三、权责分工1.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总体工作规划和决策,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2.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成员的招募、培训和管理,组织各类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3.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内外宣传工作,包括校园广播、海报制作、社交媒体管理等。

4. 文体部负责学生会内外文艺和体育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包括文艺演出、运动会等。

5.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其他组织和社会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四、工作程序1. 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确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和重点项目。

2. 各部门根据学生会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并向主席团报备。

3. 学生会成员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表,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4. 活动结束后,学生会成员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向全体会员汇报。

五、会员权益与义务1. 学生会会员享有参与学生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2. 学生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服从学生会的组织安排和工作要求。

3. 学生会会员应保守学生会的机密,不得泄露学生会内部的讨论和决策信息。

六、违纪与处罚1. 学生会成员如违反章程规定,损害学生会利益或声誉,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级等。

2. 多次违反章程规定或情节严重者,学生会有权决定终止其会员资格。

七、章程的修改与解释1. 对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全体会员的讨论和表决,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学生自治,促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的能力,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第二条学生会是由中学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学生与学校、教师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的权益,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形式第四条学生会采取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的形式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学生会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学年召开一次。

第六条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学术科技部、文化娱乐部、体育健身部、组织宣传部、社会实践部等部门,具体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学生会会员的条件和权利第八条学生会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纪律和规定;2.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和社会实践。

第九条学生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学生会的工作和决策;2. 提出对学生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3. 参与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五章学生会的选举和任期第十条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校学生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的任期为一学年,但可连任一次。

第六章学生会的活动和服务第十二条学生会应组织各类活动和服务,满足学生的需求和利益。

第十三条学生会应积极参与学校事务,代表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

第十四条学生会应组织志愿者活动,为学校和社区提供服务。

第七章学生会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学生会应接受学校和教师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定期评估自身工作,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八章学生会的经费和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学生会的经费由学校提供,用于学生会的日常运行和活动开支。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为了规范中学学生会的管理,促进学生会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强学生会的凝集力和战斗力,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1.中学学生会是充分发扬学生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精神的组织。

其目的是为全体学生服务,加强学生的组织本领、协作本领和领导本领。

2.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乐观组织校级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和文化活动,协调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难,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和谐。

第二条组织形式1.学生会设立主席团、部门和班级三级组织形式。

其中,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机构,班级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2.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构成,实行半年制轮值制度。

3.学生会的部门由校级、学科、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律六大类构成。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1.学生会有权引导和监督班级学生会的工作,组织和协调学生会的活动,提出和解决学生发展中的问题。

2.学生会有责任代表全体学生的意愿,维护和推动学生的权益,加强学生的责任感和参加感。

第四条选拔和任免1.学生会主席团的成员由全体学生推选产生,各部门和班级干部由学生会主席团依据综合素养评定进行选拔和任命。

2.学生会主席团在选举过程中要遵从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群众投票产生合格干部。

第五条参加原则1.学生会的构成成员应广泛代表各个班级、专业和班级的学生,确保各类学生的利益得到充分关注和保护。

2.学生会的工作要广泛听取学生的看法和建议,对学生的反映和需求进行认真回应和解决。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管理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管理1.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组织和领导学生会工作。

2.主席团成员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协调解决学生会工作中的问题。

3.主席团成员应通过定期向全体学生会成员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生的监督和评议。

第七条部门管理1.各部门应确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订立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2024年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2024年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由全体中学学生共同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旨在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团结合作,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学生权益。

第二条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学生权益,组织和参与各项活动,推动学校发展,提供学生服务,促进校风校貌建设。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协商、公平、公正,遵循学校领导的指导方针,与学校其他组织紧密合作。

第四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分为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委员会。

第五条学生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会规章制度,并接受学校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学生会会徽、会旗和会徽将依据学校规定制作和使用。

第二章学生代表大会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发展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校全体学生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方和学生会主席团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选择、监督和评价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审议和决定学生会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规章制度。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成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对待学生的意见和诉求,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并保持良好的形象和行为示范。

第三章学生会主席团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学校领导备案。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他们是学生会的组织者和协调员。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是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活动策划,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推动学生会的发展和成长。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良好的形象,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倾听学生的声音,解决学生的问题。

第四章部门委员会第十五条学生会设立各个部门委员会,每个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一个方面工作。

第十六条各部门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会的部门委员会包括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学术科技部、社团部和公益服务部。

第十八条各部门委员会要根据学生需求和学校发展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搭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学生会是由中学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学学生的代表和服务机构。

第三条中学学生会的宗旨是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四条中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商议一致。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中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中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中学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安排和决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部门是中学学生会的工作组织,包括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社团部、学术科技部、生活服务部等。

各部门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是中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

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班级内的学生活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协助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条中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一次。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由常务委员会推荐并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班级学生会成员由班级内的学生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主席团负责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方案,组织和协调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四条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安排和决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定期向学生代表大会和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的学生活动,制定年度活动计划,积极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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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第六中学学生会章程(试行稿)
我校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组织,是学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锻炼,展示自我才华,培养自我组织管理能力和反映自我思想的一个团体。

它是传达、宣传和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前哨。

学生会在学校政教处的直接领导下,以鲜明的政治立场,浓郁的中学生气息,丰富多采的活动,本着从中学生中来,到中学生中去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展示我校中学生的风彩。

一、学生会的宗旨
“为同学服务,为班级服务,为老师分忧,为六中奉献”。

二、学生会成员入会基本条件
1、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思想,有为班级和六中无私奉献的精神。

2、能吃若耐劳,服从领导,有团结合作意识,能率先垂范,身先士卒。

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经验,并积极参与管理,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做中学生的榜样。

5、对人对事公正、民主、正直、诚实、大公无私,受同学信任。

6、能主动协助政教处、团委、对学生进行常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
导全校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7、能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向上级反映同学意见和要求,及时以各种形式向政教处汇报工作。

8、班干部及团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学生会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竞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任聘原则。

学生会干部一经录用,学校将颁发聘书和上岗证。

三、学生会各级部门及干部职责要求
(一)各级干部职责
为了便于管理,便于工作,学生会自上而下成立了六级干部,他
们分别是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学生会部长,学生会副部长,学生会委员,学生会干事。

他们职责分别是: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成员:计1名,从所有班委干部中竞选产生。

职责: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根据学校指示、决议和有关精神,针对本校的具体情况,以及学生特点,提出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落实意见,搞好学期总结。

2、负责检查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监督各部门的目标责任管理。

3、抓好学生会班子建设,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水平。

4、收集、整理、总结一周以来的日常工作并向政教处汇报。

5、代表学生会参加校内外有关会议,积极参与外部的交流,树立本校的良好形象。

6、有权提名和任免学生会干部,注意培养、选拔部级及以上干部,为下一届学生会提供参考。

7、主席对全体学生负责,并接受监督。

8、协助上级部门完成临时性工作。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成员:共计3名,初一至初三各1名,分别从各年级在职班长或副班长中竞选产生。

职责:1、协助主席处理,安排每周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对各部部长工作指导、安排、检查督促和考察评比工作。

3、负责每次例会会议记录及考勤。

4、协助主席对各项常规评比和竞赛成绩进行汇总公布。

5、协助上级部门完成临时性工作。

三、学生会部长职责
成员:由学生会宣传部部长1名、秘书部部长1名、纪检部部长1名、卫生部部长1名、体艺部部长1名、生活部部长1名、共计6名成员组成。

职责:1、负责完成本部门日常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

2、负责本部进行计划的制订实施总结和汇报。

3、负责对本部门年级分部长工作指导、安排、检查督促和考察
评比工作。

四、学生会副部长职责
成员:由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3名(初一至初三各1名)、纪检部副部长3名(初一至初三各1名)、卫生部副部长3名(初一至初三各1名)、秘书部副部长3名(初一至初三各1名)、体艺部副部长3名(初一至初三各1名)、生活部副部长3名(初一至初三各1名)、共计18名成员组成。

职责:
1、主要协助部长做好本年级相关工作,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并对学生会负责。

2、可以受部长委托,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执行部长职责。

3、负责对本部门委员工作指导、安排、检查督促和考察评比工作。

五、学生会委员职责
成员:由各班级相关委员组成。

职责:
1、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班本部工作,完成分担工作任务,并对学生会负责。

2、负责对本部门本班干事的提名及工作指导、安排、检查督促和考察评比工作。

六、学生会干事职责
成员:由各班委员提名,由部门部长及副部长考核合格后录用,各部门各班级内干事人数原则上为2人左右。

职责:
1、协助学生会委员及以上干部做好相关检查评比及其它管理工作。

(二)各级部门职责
为了便于管理,便于工作,学生会成立了七大部门组织,他们分别是主席团,宣传部,纪检部、卫生部、体艺部、生活部,他们各自职责分别是:
一、学生会主席团职责:
成员:共计10名成员,由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3名和各部部长6名组成。

职责:1、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策划、组织,是学生会核心力量;
2、负责班及量化评比的统计和核对;
3、负责学生会常规活动的监督,协调好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为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排忧解难。

4、负责对学生会部级以下干部进行管理,指导,培训及督查工作。

二、宣传部职责
成员:由学生会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和各班宣传委员及各班宣传干事等成员组成。

其中总部长和分部长从所有班委干部中竞选产生。

职责:1、以校报、橱窗、广播台等为宣传阵地,开展正确舆论宣传工作。

2、负责各班通讯小组宣传稿件的收集整理及报道和统计。

3、负责班级各期黑板报评比和统计。

4、负责各班同学获奖、表彰及处分情况的记录,期末统计上交学校。

5、协助学校及各部完成临时性工作。

三、纪检部职责
成员:由学生会纪检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和纪律委员及纪检干事等成员组成。

其中部长和副部长从所有班委干部中竞选产生。

职责:1、负责各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施的检查、评比及统计。

2、负责对全校学生的佩戴、仪表情况、课间纪律的督查及登记。

3、负责全校大型活动及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的秩序维持工作。

4、协助学校及各部完成临时性工作。

四、卫生部职责
成员:由学生会卫生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和各班卫生委员及卫生干事等成员组成。

其中总部长和分部长从所有班委干部中竞选产生。

职责:1、负责卫生打扫工作检查、评比和统计。

2、负责校园卫生保洁工作督查、评比和统计。

3、协助学校及各部完成临时性工作。

五、体艺部职责
成员:由学生会体艺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和各班体育委员及体艺干事组成。

其中部长和副部长从所有班委干部中竞选产生。

职责:1、协助学校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包括组织训练、提供后勤服务等。

2、负责三操的指导、检查、评比及统计工作。

3、协助学校及各部完成临时性工作
六、生活部职责
成员:由学生会生活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和各班生活委员及生活干事组成。

其中部长和副部长从所有班委干部中竞选产生。

职责1、负责就餐程序化的培训工作。

2、负责整理学生对伙食意见的整理工作。

3、负责食堂就餐时的文明纪律检查、评比及统计工作。

4、协助学校及各部完成临时性工作。

七、秘书部职责
成员:由学生会秘书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和各班学习委员组成。

其中部长和副部长从所有班委干部中竞选产生。

职责1、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学习管理及学习方法教育工作。

2、协助校学校做好学困生、特长生、德困生思想教育及转化工作。

3、积极宣传知识改变命运的作用。

4、协助学校及各部完成临时性工作。

四、学生会干部管理及考核要则
为了维护学生会的声誉,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热情,学校将对学生会所有成员进行过程管理和考核,其要则为:
1、学生会所有成员都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的管理和相应考核,并公布结果,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学生会成员凡是有违反校纪班规,败坏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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