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会章程
中学生会规章条范本(三篇)
中学生会规章条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中学生会的活动,根据学校的教育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条。
第二条中学生会是全体中学生的组织,是联系师生的桥梁,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中学生会必须遵守学校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文件和学生会的决议。
第四条中学生会应当积极宣传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代表中学生的利益,维护中学生的权益。
第五条中学生会必须与学校教导处、班主任工作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学生工作,促进学生成长。
第六条中学生会的工作要以加强思想教育,增强中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团结、引导和服务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中学生会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和班级中学生会组成。
第八条主席团是中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召集和主持各级会议,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九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策中学生会的重大事项,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由部长和副部长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第十一条班级中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同学自行选举产生,代表班级中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中学生会的职责第十二条中学生会应当团结中学生、组织中学生参与各项活动,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
第十三条中学生会应当组织各类学术、文娱、体育等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
第十四条中学生会应当关心中学生的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体育锻炼活动。
第十五条中学生会应当加强与班级中学生会的联系,了解同学们的问题和困惑,及时反馈和解决。
第十六条中学生会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代表中学生的声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中学生会应当组织学生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章中学生会的纪律第十八条中学生会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爱护公物,维护学校的形象。
第十九条中学生会的成员在任职期间必须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学校氛围,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初中学生会是由全体初中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初中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代表学生的利益,积极服务学生,推动学校发展。
第四条初中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透明。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初中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设有文化部、体育部、宣传部、社团部、生活部等部门,每个部门由一名部长和若干名干事组成。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是初中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班级内的学生事务。
第十条初中学生会设有顾问团,由学校教师充任,负责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主席团的职责是:召开和主持学生会会议,制定和执行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学生会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和联系。
第十二条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协助主席团制定和执行工作计划,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部门的职责是:根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开展相应的工作,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满足学生的需求。
第十四条班级学生会的职责是:代表班级学生提出建议和意见,组织和开展班级内的活动,维护班级学生的权益。
第十五条学生会有权利向学校提出学生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监督学校的工作。
第四章选举和任期第十六条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部门的成员由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学生会自行制定。
第十七条主席团成员和常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十八条部门的成员和班级学生会的代表由各部门和班级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发展,提高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学生,发扬学生的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为全体学生谋福利,增强学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公开。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为班级学生代表大会、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委员会。
第六条班级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全体学生代表组成,每个班级选举产生一名班级学生会主席和一名副主席。
第七条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班级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主席团和各部门。
第九条学生会的职责包括:1. 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如文艺演出、运动会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2. 维护学生权益,代表学生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
3. 提出学生的建议和意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决策。
4. 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章学生会的选举和任期第十条学生会的选举按照班级学生代表大会和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班级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为一学期,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章学生会的权力和义务第十三条学生会有权利:1. 提出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2. 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
3. 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
4. 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义务:1. 忠实履行学生会章程规定的职责。
2. 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3. 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
4. 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和服务。
第五章学生会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学生会的工作要接受学校领导的监督和指导。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推动学生发展,促进学校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的学生自治组织,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与学校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活动组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
第五条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学生会工作的需要设立,如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等,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推进。
第三章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参与学生会的决策和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应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积极协助学校解决问题。
第四章学生会的职责和任务第十二条学生会的职责是代表全体学生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的发展。
第十三条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如文艺演出、运动会、志愿者活动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十四条学生会应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与学校领导和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宣传学校的优秀传统和文化,增强学生的爱校情感和荣誉感。
第五章学生会的运作机制第十六条学生会设立定期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学生会的工作和事务。
第十七条学生会会议的决议由学生会主席团执行,必要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意见,为学生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定期向全体学生报告工作和活动情况,接受学生的监督和评议。
第六章学生会的经费管理第二十条学生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拨款和学生的自筹活动资金。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初中学生的组织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良好的学生自治机制,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初中学生会是由全体初中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代表初中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初中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自愿、公开、平等、商议一致。
第四条初中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全体初中学生的权益,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升学校的整体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初中学生会设主席团和各个部门。
第六条主席团是初中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
主席团的职责包括:1. 召开和主持学生会全体味议;2. 组织和协调学生会的各项工作;3. 确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4. 代表学生会参预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第七条初中学生会设以下部门:宣传部、组织部、文艺部、体育部、科技部、社会实践部、公益部、外联部等。
各部门的职责包括:1. 组织和开展相关的学生活动;2. 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任务;3. 协助主席团进行学生会工作。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八条初中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初中学生自行选举产生,选举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
第九条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连任不限次数。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成员推荐,并经学生会全体味议通过任命。
第四章权力与义务第十一条初中学生会具有以下权力:1. 提出和反映学生的合理诉求和意见;2. 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3. 参预学校的决策和管理;4. 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5.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初中学生会的成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2. 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3. 积极参预学生会的各项活动;4. 保守学生会的机密;5. 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任务。
第五章学生会经费第十三条初中学生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拨款和社会捐赠。
第十四条初中学生会经费的使用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学生会全体味议的监督。
第十五条初中学生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的费用;2. 学生会办公室的设备和日常开支;3. 学生会成员的培训和学习费用。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初中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活动管理,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能,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初中学生会是由初中学生自主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旨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学生权益,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活力。
第三条初中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自治、团结、勤奋、创新。
第四条初中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同学、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第五条初中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搭建学生与学校、家长、社会之间的沟通桥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初中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部门、各类委员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初中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开学生会会议,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第八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体部、志愿者部等。
常务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事务,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各类委员会包括学习委员会、生活委员会、文艺委员会、体育委员会等。
各类委员会负责开展相关的活动和项目,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条初中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初中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主席团成员的选举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竞选。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的竞选程序包括个人报名、竞选宣讲、投票选举等环节。
第十三条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公布,选举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召开学生会会议,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组织协调各项工作,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第十五条组织部的职责包括组织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培养和选拔学生干部,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
第十六条宣传部的职责包括宣传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维护学生会的形象,提高学生会的知名度。
第十七条外联部的职责包括与学校、家长、社会各界建立联系,开展合作项目,为学生会争取资源和支持。
第十八条文体部的职责包括组织学生的文艺和体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初中学生会是由全体初中学生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受学校领导和指导。
第三条初中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四条初中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公开、自愿。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初中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部门、专业委员会和班级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初中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部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组织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科技部、社会实践部等。
常务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和开展相应的活动。
第八条专业委员会包括学习委员会、生活委员会、文艺委员会、体育委员会、科技委员会等。
专业委员会负责与各个方面的学生需求相关的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是初中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学生代表组成。
班级学生会负责传达学生会的决策和组织班级内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十条初中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如文艺演出、运动会、社会实践等。
2. 采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 组织学生参预学校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学生的代表意见。
4. 开展学生文化建设,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5. 组织学生参预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第四章选举和任期第十一条初中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初中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常务部门和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由主席团成员推荐,经全体初中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班级学生会的代表由全班同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半学年。
第五章责任和纪律第十四条初中学生会的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学生的积极作用,建立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初中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维护学生权益,增进学生福利,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协助主席团决策和执行。
第八条学生会设立文化部、体育部、宣传部、社团部、生活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工作。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由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负责开展班级内的学生自治工作,协助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全体初中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时常务委员会通过后任命,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班级学生会主席由班级内的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权力与职责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预算,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生会有权组织各类活动,如文化艺术节、运动会、社会实践等,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十六条学生会有责任宣传学校的优秀传统和文化,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文化素质。
第十七条学生会有责任协助学校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参预学校的决策和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五章会议与决策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学生会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常务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
第二十条部门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会议,汇报部门工作情况,讨论解决问题。
初中学生会章程_规章制度_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初中学生会是实验初中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政教处和团委的指导帮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的任务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沟通学校各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班级工作。
三、根据同学需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提高会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配合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五、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工之间的团结,开辟有益于同学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组织各种形式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三条会员的权利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享有提案权。
三、通过正常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建议权。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学生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当权益。
三、维护学生会声誉,执行学生会决议,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
四、倾听同学心声,反映同学意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第五条学生会干部资格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各项科学文化知识;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本校同学的监督。
三、具有较高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部员,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较强的工作组织能力,能与其他学生干部团结协作,共同搞好工作,并能广泛团结同学,为广大同学信任拥护。
中学学生会章程范本(精选10篇)
中学学生会章程中学学生会章程范本(精选10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章程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章程要明确组织内部的管理机制,要对领导岗位的设置、领导者的产生办法和任期、下设部门和分支机构等一一进行确定。
一般章程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学学生会章程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学生会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
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
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
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书长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技术部。
第三条学生会分工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书长:协助学生会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指导学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4、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5、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初中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升学生会的组织效能,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初中学生会是由初中学生自愿组成的,代表初中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初中学生会的宗旨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提供广泛的交流平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第四条初中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初中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部门和班级联络员。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部长组成,主席为学生会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
第七条常务副主席由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运行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部门设立与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密切相关的部门,如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学术部等,负责相关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班级联络员是学生会与班级之间的联系人,负责传达学生会的信息和活动安排,并采集班级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初中学生会的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和部长由全体学生进行选举产生,班级联络员由班级内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和部长的任期为一学年,班级联络员的任期为半学年。
第十二条选举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遵循民主原则,确保每一个学生有平等的参选和选举权。
第四章职责与权力第十三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组织并主持学生会的会议,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第十四条常务副主席负责学生会的日常运行,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的事务,代理主席团的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部长负责各部门的工作,组织并协调部门的活动,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十六条班级联络员负责传达学生会的信息和活动安排,采集班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生会。
第十七条学生会有权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如主题讲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提供学生交流和展示的平台。
第十八条学生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学生的合理要求和建议,代表学生维护自身权益,参预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增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良好关系,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所有初中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代表学生的群众组织,它的任务是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发展,服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
第四条学生会的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的章程。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分为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七条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单位,包括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等。
部门负责开展各项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各类活动。
第八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组织班级内的各项活动,代表班级学生向学生会反映问题和需求。
第三章学生会的权力和义务第九条学生会有权利向学校提出学生的合理诉求和建议,代表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
第十条学生会有义务维护学生的权益,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义务组织各类文化、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义务组织各类志愿者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第四章学生会的选举和任期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班级学生会代表由全体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选连任一次。
第十五条班级学生会代表的任期为一学期,每学期选举一次。
第五章学生会的活动和管理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学生关心的问题和活动的安排。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制定活动方案和预算,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与学校其他组织和社团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各类活动。
第六章学生会的监督和评估第二十条学生会应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活动情况。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协作能力和领导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初中学生会是由全体初中学生组成的群众组织,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第三条初中学生会的工作目标是: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传递学生的心声和意见,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初中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协商一致,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初中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部门和各类委员会。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和生活部,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
第八条各类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如学习委员会、环保委员会、志愿者委员会等,负责特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选举和任期第九条初中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初中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条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程序如下:(一)提名阶段:学生可以自荐或由他人提名,提名人数不限。
(二)初选阶段:由学生会组织部组织初选,选拔出候选人。
(三)投票阶段:由全体初中学生进行投票,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当选人。
第十一条常务部门部长由主席团成员推荐产生,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十二条各类委员会成员由主席团成员推荐产生,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四章职责和权利第十三条主席团的职责和权利如下:(一)召开学生会会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决策事项。
(二)组织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三)代表学生会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和协商。
(四)组织学生会的各类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十四条常务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如下:(一)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选举和培训工作,维护学生会的组织纪律。
(二)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传达学生的心声和意见。
(三)文体部负责组织学生会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范文3篇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学校政教处的领导,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一)组织建设1.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下设学习部、生活部、文娱部、体育部和宣传部,各设部长一人,干事若干人。
2.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学生会部长、干事人选来源以高一、高二年级为主,也在初二年级中挑选个别作干事,作为干部的后备。
3.老一届的主席、部长在必要时,可聘为新一届主席、部长的参谋,待新一届主席、部长工作走上正轨后才撤出。
4. 学生会生活部下设学生纠察队,负责学生纪律的检查督促工作,并由生活部长兼任队长。
(二)各部门的职责1.学生会主席的职责:①.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本届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②.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传达学校有关任务。
③.完成政教处交给的各项任务,向政教处主管学生会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④.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
⑤.及时掌握各部长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向政教处的主管领导汇报。
⑥.分工主抓一两个部的工作。
2.副主席的职责:①.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③.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④.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⑤.及时掌握学生会干事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
⑥.分工主抓几个部的工作。
3.学习部的职责:①.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学习情况,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汇报。
②.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组织有关学习方法介绍或经验交流。
③.组织有关的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活动。
④.及时掌握学生会及各班干部的学习成绩,给予表扬或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帮助。
4.宣传部的职责:①.办好学校的墙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表扬好人好事。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初中学生会是由全体初中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初中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关心学生权益,积极参与学校事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第四条初中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正、负责。
第五条初中学生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学生活动,提出学生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决策,维护学生权益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初中学生会设立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七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初中学生通过选举产生。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部门设立与学校管理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负责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向主席团汇报。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由每个班级选举产生,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和协调班级内的学生活动,代表班级学生参与学生会的工作。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由全体初中学生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应当自愿参选。
选举结果以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第十一条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的选举由各部门全体成员进行,选举结果以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十三条班级学生会的选举由班级内全体学生进行,选举结果以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班级学生会的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召开和主持学生会会议,组织学生活动,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维护学生权益等。
第十五条部门的职责包括: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组织和策划相关活动,积极宣传学生会的工作,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十六条班级学生会的职责包括:组织和协调班级内的学生活动,代表班级学生向学生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学生会完成各项任务。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自我管理,发扬民主精神,提高学生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初中部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初中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学生的利益,负责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维护学生权益。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五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主席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设立以下部门: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生活部和志愿部。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工作,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每个班级选举产生。
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和开展班级内的学生活动,代表班级学生的利益。
第三章学生会成员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学校,关心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风;2. 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3.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代表学生的利益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4. 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不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的产生方式:1.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全体会员通过投票选举产生;2. 部门主席由主席团成员通过投票选举产生;3. 班级学生会成员由班级学生通过投票选举产生。
第四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十条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力包括:1. 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2. 维护学生的权益,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3. 开展校内外的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4. 加强班级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友谊。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学生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方案。
会议决议需经过主席团成员的投票通过。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关于学生权益和学校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学校应及时回复并采纳合理的建议。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组织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规范学生会的运作,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和学生自治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初中学生会是由全体初中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初中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第四条初中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团结、积极、创新。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初中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委员会、班级学生会四个层级。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主任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任期一年。
第八条部门委员会设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社团部、生活服务部等,由各部门主任和部员组成,负责相关工作。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由每个班级选举产生,班级学生会主席为班级班长,负责班级事务。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十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代表学生会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一条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助主席团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部门委员会的工作,解决学生会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二条部门委员会负责各自部门的工作,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相关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班级学生会负责班级的事务,组织班级的各项活动,代表班级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关于学生权益和学校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学校应及时回应并采纳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选举与任免第十五条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结果以多数票当选。
第十六条部门主任和班级学生会主席由各部门委员会和班级学生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结果以多数票当选。
第十七条主席团成员、部门主任和班级学生会主席在履行职责不力或违反章程规定时,经全体学生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可以进行罢免。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学生事务、参预学校管理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服务、创新、进步。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商议。
第六条学生会的工作范围是:学生的思想教育、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部门、专项委员会。
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味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学术科技部等,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专项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包括学习委员会、社团委员会、环保委员会等,负责开展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选举和任期第十一条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体学生会会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学生会的其他职务由主席团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任命产生,任期由主席团决定。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在任期内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职,应及时向主席团报告,由主席团决定是否进行补选。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学生会会员享有参预学生会活动、表达意见和建议、参预决策等权利。
第十五条学生会会员应积极参预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履行职责,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六条学生会会员应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的决策和安排。
第十七条学生会会员应保守学生会的机密,不得泄露学生会的内部事务。
第五章工作程序第十八条学生会按照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学生发展需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学生会会员应按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工作发展情况。
第二十条学生会会员应积极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和影响力。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我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学生权益,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初中学生会是由全体初中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初中学生会的宗旨是:发扬民主、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服务同学。
第四条初中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集中、公开透明、依法治理、服务为先。
第五条初中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初中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初中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主席团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协调。
第九条部门是初中学生会的职能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科技部等,负责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和服务同学。
第十条班级学生会是初中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班级内的学生事务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三章选举与任职第十一条初中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初中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推荐,经全体初中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任命。
第十三条班级学生会的学生代表由班级内的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期。
第十四条选举和任职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由学生会章程制定的选举办法规定。
第四章权责与义务第十五条初中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有权决定学生会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施。
第十六条初中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服务同学。
第十七条初中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十八条初中学生会的班级学生会应当负责班级内的学生事务管理和活动组织,代表班级学生维护权益。
第十九条初中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应当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发挥自己的才能和作用,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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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我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初中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关心学生的利益,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团结。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
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定和执行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学生会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学生会设有文化部、体育部、科技部、宣传部、社团部等部门,负责
开展各项工作。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学生代表组成。
班级学生会
负责组织班级内的各项活动,协助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选举与任职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体初中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十二条班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班级学生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半年。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门负责人和班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爱校、爱生,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行为表率作用;
2. 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3. 熟悉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的需求;
4. 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专长为学生服务。
第四章工作内容
第十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科技、社团等活动;
2. 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开展相关服务和辅导;
3.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
4. 加强学生与教师、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5. 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第五章组织生活
第十五条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工作,安排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学生会每月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学生会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制定和执行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班级学生会会议,组织班级内的各项活动,收
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学生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拨款、社会捐赠和活动收入。
第二十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确保经费的
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应当定期向学校和学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相关部门
的监督和审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学生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学生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后生效。
以上为初中学生会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选举与任职、工
作内容、组织生活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事项。
学生会成员应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共同促进学生会的发展和学校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