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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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进一步完善资金收缴方式 可由乡镇农税或财税部门一次性代收
吴仪副总理与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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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吴仪副总理在定点医疗机构考察合作医疗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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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国务院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存在四个担心
农民是否自愿参加——宣传动员
资金运行是否安全——机制建设
是否公平享有医疗服务——公开透明, 加强监督
成立管理和经办机构
慎重选择试点县(市) 符合四个条件:县(市)人民政府特别是
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县(市)财政状况良 好,农民有基本的支付能力;卫生行政部门 管理能力和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较强;农 村基层组织比较健全。
认真开展基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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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合理确定筹资标准 注意与扶贫和医疗救助工作结合起来
——农民的两周未就诊率为45.8%(1998年 为33.2%),未为21.4%)
——在农村贫困户中,因疾病损伤导致贫困 的为33.4%,与1998年相比有较大程度的增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医疗费用明显增加,相对于多数 农民增收缓慢,农民不堪重负。
合作医疗覆盖率变化曲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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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成败启示
(1)成功之处:
——符合农民需要 ——适应中国农村经济社会条件 ——是发展中国家解决农民保障问
题的创举,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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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失败之处:
计 集体经济的支撑作用缺失,没有替代




农民健康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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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制度本文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制度框架是合乎中国实际的一个良好的制度平台,并为今后预留了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空间。

从整体来看,这一制度平台的建立是有利于社会“大公平”的,具有积极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效应。

本文剖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体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从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农村卫生改革的重大举措,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充分关注,同时引发了一些争议。

我们基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运行情况,在这里做一些分析,并谈谈我们的看法。

关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分歧新制度开始实施,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在所难免,重要的是如何看待和分析这种分歧。

从当前的主要分歧来看,主要集中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公平效应和制度可及性的不同判断。

有人质疑新农合存在逆向转移支付问题。

他们认为,在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参合”)、并按参合人数计算政府补助的制度设计下,能够参保的主要是相对富裕的群体,而政府又对其用一般性的税收收入进行补贴,必然形成逆向转移支付问题,必然进一步加剧不平等。

也有人提出了新农合制度运行中存在“穷帮富”的现象。

他们认为,即使解决了贫困人群参合问题,还是存在贫困农民无力就医的问题,患病的贫困农民还是享受不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的医疗费用补偿,在某种意义上,贫困农民的参合反而变成了“穷帮富”。

还有人质疑新农合的受益水平。

他们认为,新农合受益概率低,现有统计数字显示的大病受益率是4%左右,相当于一个家庭要25年才能受益一次。

还有就是受益水平低,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得到的医疗费用补偿水平远远低于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

我们认为,之所以产生以上各种疑虑,主要是以下原因:第一,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设计了解不够全面。

如对逆向转移支付问题的质疑就是由此而起。

其实,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中,已经考虑了贫困人群的参合问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的参合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缴费,2004年、2005年的统计资料显示,这两年农村五保户的参合率分别为76.22%、88.06%、特困户的参合率分别为79.98%、69.92%,而全国的平均参合率分别为75.2%、75.66%(张振忠,2006),可以看到,贫困人群与普通人群的参合率没有明显的差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改善措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改善措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的改善措施摘要:由财政部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于规范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工作和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农合医疗制度是否能够取得圆满的成功,其关键就在于管理好合作医疗基金,而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是保证新农合医疗基金安全的有力措施。

但是随着目前新农合工作的不断深入,新农合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逐渐暴露出很多实际问题,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分析了在实践过程中会计核算工作出现的问题,并结合笔者工作经验,提出了几点改善措施。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会计核算;改善措施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1一、新农合基金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一)信息化管理随着新农合医保的覆盖率不断提升和筹资标准的不断上调,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额度也得到了不断的上升。

新农合医保基金具有资金庞大、审核流程多的特点,这些都会为会计核算带来极大的业务量,因此会计信息化管理势在必行。

近年来,信息化会计管理在很多地区开始试点,但是由于部分地区设备落后,专业人员匮乏,核算水平也高低不一,很难保证会计电算化结果的可靠性,加之所使用的会计软件与相关政策难以实现同步管理,让会计信息化管理工作进展遇到了很多的阻碍。

(二)双重保险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中,常常会有一些参保对象不仅参与了农合医疗,还另外自行购置了商业保险。

而当商业保险公司在为参保对象进行理赔的过程中,往往会要求其出事医药原始凭证及相关的手续原件,从而导致了参保人员只能将医疗手续原件的复印件递交到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办理相关补偿。

但这其中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商业保险公司不能严格的进行审核把关,那么虚假报销的现象就很有可能出现。

(三)入保收据的管理当前有很多试点单位所在的机构都是自行设计的通过县域农合医疗管委会监制的收据,并将它当作收取入保金的凭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读
(2007年)
三、我省法规条例:
《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结算报销程序 的通知》(2007年)
《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 加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基本医疗保障的意见》(2007年)
《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通门诊统筹 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
《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2008年)
《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2009年)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中央财政资助中西部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补助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1. 9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在加大投资改造公共卫生保健 设施和整顿医药市场的同时,寄希望于改革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 1991年1月17日,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农业部、人事部、国家教委、国 家计委“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请示”的通知,指出要“稳 步推行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为人人实现享有卫生保健提供社会保障”。
3. 当时农村的流行语是:“哪里有人,哪里 就有医有药”、“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 乡”。“赤脚医生”成为那个年代受人景 仰的职业,屡屡被宣传,甚至登上中国邮 票。

二、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落:
1. 随着80年代初中国取消政社合一的 人民公社体制,实施家庭联产承包 责任制,使家庭重新成为农业生产 的基本单位,以农业合作社为依托 的农村合作医疗快速走向解体、停 办。
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是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导读:规章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

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

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

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

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际,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

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农合基金是指通过参合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等方式筹集的,用于支付参合农民合规医疗费用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成本的资金。

第三条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专款专用、民主监督、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新农合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第五条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基金筹集、支付、结余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金筹集管理第六条新农合基金的筹集应当遵循自愿、合规、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七条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需求等因素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集体扶持资金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原则筹集,并报所在地的县级新农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政府资助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参合农民人数和缴费标准等因素确定,并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拨付到新农合财政专户。

第十条新农合基金筹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基金筹集的合规性。

第三章基金支付管理第十一条新农合基金支付应当遵循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二条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参合农民的合规医疗费用、新农合制度运行成本等。

第十三条新农合基金支付标准由省级新农合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医疗资源、医疗服务价格、参合农民需求等因素制定,并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新农合基金支付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支付标准和程序,确保基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基金结余管理第十五条新农合基金结余应当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管理,并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和预算安排合理确定基金支出。

第十六条新农合基金结余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进行合理分配,主要用于提高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弥补基金赤字等。

新农合基金会计核算浅析

新农合基金会计核算浅析

息收入直接计入财政专户 ,经办机构支 出户的利 息收人定期转入 财政专户 。在实际工作 中, 各单位由于便捷性和操作性原因 , 支 出
户的利息收入一直保 留在 支出户上 ,并没有按规定定期转入财政
基金收入会计信息就会不真实。另外 , 在基金预算时可以根据实 际
的参合人数和政府 的补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 , 准确 的预测 当年 的
观 点I V i e w s
新农合基金会计核算浅析
湖 北 罗田县新型农村 合作 医疗 管理 办公 室 周智 勇
财政部 于 2 0 0 8年颁布实施 了《 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
度》 ( 以下简称新制 度 ) , 新制 度颁布实施 5年多 的时间 , 对规 范新 型农村合作 医疗 基金的会计 核算 , 加强新农合基金科学化 、 精细化 管理 , 促进新农合制度 的健康发展起到 了重要作用 。 根据几年来制 度 的执行 和操作情况 , 浅谈几点看法 和意见 。
统筹 基金结余较多 的地 区, 要结合 当地实际 , 在调整统筹补偿方案
是会计 主体 。新 制度第三条规定 : “ 新农 合基金应当作 为独
立 的会计 主体进行 确认 、 计量和批露 。 新农合基金独立于经办机构 的 固定资产及管理 的其他财 产 , 实行专款专用 ” 。即新农合经 办机 构 自身各项经济业务 和事项应 当与新农合 经办机构 经办的新农合
专户 , 这 一制度形 同虚设 。笔者认为 , 平常可在利息收入下增设 明 细科 目“ 支出户利息收入” 和“ 财政 专户利息收人 ” 分别核算 , 在年
度终 了时再一次性将支 出户利息转入财政专 户。
基金总收入 , 在中央财政 “ 当年预拨 , 次年据实结算” 的办法下 , 对 中 央财政 预算下的本年度差额补助收入 ,也应按权责发生制处理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生制原则。
生 院的监 管上也就难 免存在执行 力度不够或 卫生院落实不 到
2 .会计科 目设计单一 。根据文件要求负债类科 目只设了 位, 在控制意 外伤 害这一块 , 如 新农合管理机 构虽设计 了需 当

个暂收款科 目。在实际操 作过程中则存 在设计科 目不足 , 导 地相关机 构层 层把关调 查情况 , 仍存在 医院为争取效益 , 往往
机 构 签 订 相 应 服 务 协 议 , 国现 有 的 机 构 体 制 设 计 是 将 新 农 合 利 , 我 明确相 关的权利 、 义务 , 并制 定具体 的管理措 施 , 以及不服 机 构 作 为 市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的一 个 下 属 机 构 进 行 管 理 , 新 农 合 处罚管理规定的相 关上诉程序 。使新农合制度设计变得真正有 且
致许多账 目只能通过在暂收款 下设 N个二级科 目核算。如为有 在 给 病 人 书 写 病 历 时 弄 虚 作 假 , 关证 明单 位 并 未 真 正调 查 了 相 效控制基金风 险各县 市级合管办都 与各定点 医疗 机构签订 了 解就盖章 , 无法真 正起到监督作用 。
服 务 协 议 , 据 服 务 协 议 对 院方 在 基 金 审 核 过 程 中 出现 的 审 核 根
新型农 村合作 医疗会 计核 算 中存 在 的几 点 问题
罗雪平 ’ 谢振 华
(. 1 湖南省资兴 市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管理办公 室, 湖南 资兴 4 3 0; . 2 0 02 湖南省资兴市坪石 乡政府 , 湖南 资兴 4 30 ) 2 0 0 【 摘 要】全 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 , 使人人 享有 医保 , 决农 民看 病难看病贵 的问题 , 解 是党 中央的重要 战略决策。随
二 、 议 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5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5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5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务必依照本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使基金使用得到有效管理,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按照“大病补偿为主,小病补偿为辅,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全部用于支付标准内参合人员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与慢性疾病的报销,不得挪作它用。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一次性足额缴存、按时拨付与结余滚存的管理方式。

各乡镇于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应缴纳的资金一次性存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账户,政府投入部分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一次性拨入专用账户。

逐级申请的省级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应立即存入专用账户,以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行。

四、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表,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按规定每月如实填写本辖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报表,并按规定每月向社会公布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同意群众的监督。

六、县合管办按规定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定期或者不定期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政府有关部门与监督机构报告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增强透明度。

七、对有下列行为的单位、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基金的。

(二)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与制度,擅自改变补偿项目与标准,不按规定支付合作医疗补偿资金的。

(三)未按时、足额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利息等收入划转财政专户的。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对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要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县级医院会计核算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县级医院会计核算问题

财经纵横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县级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从2003 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农村合作医疗体制的改革和推广对医院的会计核算也产生极大的影响。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县级医院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1.会计科目的设置缺乏公益性新医改关于体现公益性的要求,对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缺乏公益性会计科目提出了要求和挑战。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缺乏公益性会计科目,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体现公益性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缺少体现公益性类会计科目,不能提供医院公益性质的会计信息。

实际上,医院尤其是非营利性医院具有承担救助三无病人、国家自然灾害抢救的职业责任,而且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尚未形成有效责、权、利相对称的补偿机制。

目前统筹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科目基本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科目的设置,但各地的会计科目名称并不统一,这给基金的监管和信息的统计带来一定的困难。

2.县级医院成本核算体系薄弱在医疗改革以前,县级医院的资金以及收入支出,都属于国家财政管理范畴。

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和县级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给予县级医院的财政补贴越来越少,但是由于县级医院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组织的性质,也导致县级医院的县级医院成本核算的基础和意识改变不彻底,从而对于县级医院本身的县级医院成本核算执行不彻底,这也就使得县级医院成本核算在县级医院管理中的作用下降,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3.县级医院成本核算分析指标不全面由于县级医院从财政拨付到自主管理的转变过程中,积累的管理经营经验较少,同时对比企业来说非营利性组织的特性。

城乡民医保基金会计核算方法分析

城乡民医保基金会计核算方法分析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会计核算方法分析马丹婷摘要:在迅猛发展的经济态势之下,社会服务和居民保障体系日趋进步。

近些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得到了较为普遍的接受和认可度。

与此同时,在两者合并、拓展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应运而生,该项目在2017年正式运行,其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依旧是收付核算。

鉴于此,本文对该基金下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深入探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会计核算方法;方法分析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其会计核算方式会对居民的多方面产生很多影响,将其归结为两个维度,表面上体现为基金收支对比的差距,而深层次窥视,其更对基金预警产生了刺激,直接影响基金的安全和健康运行,在此情况下,核算方法的适合度在不断应用中接受检验,并在增强适应力的同时实现对核算方式的延伸和发展。

一、当前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构成现状及主要问题分析(一)流入量的构成要素城市居民医保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居民缴费收入和财政补助两个方面。

居民缴费大多数是在每一年的9月到12月份之间进行的。

每一年的9月份开始,如果居民打算参与下一年的医疗保险,医保机构就收取其第二年的医保费用,同时依据收付实现制这种核算方法,这些医保费用构成当年征收的现金流入量。

各级政府根据参保人数的多少,依据既定的标准,采用分次分批拨付的方法进行补助,计入居民医疗保险收入中。

根据收付实现制的核算方法,政府发放的补助金在哪一年到位,就将补助收入计入到哪一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账户中,这种核算方式结合补助金分次分批的发放方式就会导致一年的政府补助基金可能会计入到三个年度的收入中,形成三年的现金流量,比如政府本来拨付的是20X1年补助,但是实际上在20X0年就到账一部分,这部分就要计入20X0年的收入中,第二年收到的的补助计入到第二年的收入中,第三年进行清算时的补助进入第三年收入。

(二)流出量的构成要素关于支出方面,需要按照就医地的是否属于统筹地,分为统筹区内就医和异地就医,按照支出类型分为门诊、住院、大病保险三种支出。

新农合门医疗规章制度

新农合门医疗规章制度

新农合门医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与卫生部等七部委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个人、集体与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在自治县境内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基金统筹、互助共济,公开公平、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大病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基金补偿模式,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

第六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县办、县乡镇共管体制,以县为单位管理大病住院统筹,以乡镇为单位管理门诊医疗统筹与健康体检。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县、乡镇分别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列简称合管会),村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工作。

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卫生、财政、农业、发改、民政、审计、食品药品监督、广播电视、扶贫、残联、民宗等部门的要紧负责人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构成,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

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下列简称合管办),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管理与日常工作,其人员与工作经费纳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乡镇合管办同意县合管办的业务指导,办公地点设在乡镇卫生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会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会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但 由于现行基金财会制度存在的问题 ,会计信息尚不能 直接准确地反映基金运行的真实状态。

挪用 , 不得平衡财政预算 、 不得用于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
经费的管理原则 , 制定了基金管理的总则 、 附则 以及基金
预算 、 基金筹集 、 基金支 出和基金结余等八项相关的管理
制度 ,明确规定了基金 当年结余不得超过 当年筹资总额
筹集 的统筹基金总额的 1%( 5 含风险基金 ) 对于超过 。”
的 1%和累计结余不得超过 当年筹资总额的 2 %的控 5 5 制指标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和 《 新型农
村合作 医疗基金会计制度》 的制定 , 为基金 的核算与监管 提供 了依据 , 从而实现基金管理的安全 、 有效 , 障新农 保 合制度的健康和可持续运行。
二、 存在 的 问题
基金 , 收入 一 支出 =基金结余 , 或资产 一负债 = 基金 +收 入 一支出, 来编制新农合基金会计报表。遵循不得挤 占、
提供第一手数据, 联合卫生 、 财政 、 民政 、 审计 、 社会保障 等多个部门组成新农合督查组对全省新农合工作开展专 项督查 。通过督查 , 笔者了解到 , 随着新农合基金的会计 核算规范化, 上级主管部门更容易及时掌握其使用情况 ,
中 图分 类号 :244 R 9 .2 文献 标 识码 : 文章 编 号 : 0 — 782 1)3 O4 —0 F 3 .; 1 6 7 B 1 4 77 (000 一 O4 2 0
20 年 1 月 , 08 O 福建省政府为了及时、 全面掌握新农 合基金的筹集 、 使用及结余情况 , 为二次补偿方案的制定
堑型窒笪鱼 堡堡垒
卫 生经济研究 2 1 年 3 00 期总第 22 7期

浅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账务处理

浅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账务处理

浅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账务处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农村地区,旨在缓解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过程中,会计账务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会计账务处理进行浅述。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概念和组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以农村居民为主体,由政府和农民相互参加的医疗费用分担制度。

组成部分主要由以下几部分:参合农民、村卫生站、县卫生局和政府。

1. 参合农民:指具有农民身份,年满16周岁的农民及其配偶和子女。

2. 村卫生站:是农村居民看病的基本医疗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县卫生局:是地方在卫生卫生部门的直接领导部门。

4. 政府: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是其正常运行的后盾。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会计账务处理1. 会计处理制度的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会计处理是要针对其特点建立的。

首先,需要建立医疗保险费用预算制度,按照规划、实施、监督、评价的四个环节建立标准化的会计处理制度。

其次,要建立清晰的会计制度,准确地反映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务状况和经济事务。

2. 重点问题的会计处理(1)基金会计处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主要由政府和群众共同筹集。

基金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注重账务管理,严格按规定管理基金收入和支出;基金收支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原则;基金的各项收支必须按月、按季、按年分别核算;请公共检察机关严谨审计管理。

(2)医疗费用的会计处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政府和群众共同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居民的医疗报销。

其费用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范围报销各项医疗费用,对每项医疗费用加以核对、验收、签字确认;按照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进行报销,并严格按月、按季、按年记账;制定一套完整的医疗费用审批和报销流程,并加强对审核人员的管理和追责问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制度存在问题与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制度存在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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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会计制 度存在问题 与对 策
陈建 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制度的现有问题 1 . 会计制度编制依据薄弱 。从新农合试点实践经验

求。 另一方面 , 对收付实现制加 以修正 , 从新农 合基金会 计核算实际所需出发 , 弥补权责发生制 实践 中的不足 。 2明确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的依据 。参保 人个人交 . 费、 政府资 助 、 集体 扶持 , 是新农合 基金 的筹 集来源 , 这 其用途在 于补偿 参保人 住院医疗费用及大额 医疗 费用 。
务情况说 明书等 内容全部纳人财务会 计报告体系 中, 会 计报表 主表分 为资产 负债表与新 型农村合 作 医疗基 金
收支表 , 者对新 农合基 金财务状 况作 出反 映 , 前 后者 对
基金收支及结余 情况进行反映 。同时 , 在设计基 金收支 表项 目时 , 应根据 新农合 以大病统 筹为主 的特点 , 以大 额医疗补助在先 、 小额 医疗补助其次 、 其他支 出在后的方 式进行排列项 目顺序 。 于新农合基金财务情况说明书 , 关 则须全面分析报告期的基金收入 、 支出以及结余 隋况 。 4更新新农合基金会计软件。为了更好地监管新农 . 合 基金 、 确保新 农合 基金系统 安全性 , 新农合地 区的相 关管理部 门应积极协调 、 统一研 发与本地区发展相适合 的会计软件 , 提高新农合基金会计 的水平 。
软件都亟待改善 。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定 依据 、 会计核算
5完善新农合 基金会计档案 。作为会计工作的重要 . 组成 部分 ,会计 档案应受 到 当地 管理部 门及社会 的监 管, 为强化会计档 案 的重 要性 , 严格实施 会计档 案管 应 理办法 , 顺利推进新农 合基金会计制度建设 和实施 。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各市(州)财政局、卫生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厅联合制定了《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办法》,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知。

附件:甘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办法二○○七年九月十日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和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保证基金完整、安全,根据国家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会计核算须正确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分”。

四、本核算办法采用收付实现制,各种基金收入的确认时间以实际收到的现金、银行存款等款项和合法的凭证为依据,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的影响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合作医疗制度稳健运行,规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下简称合作医疗基金)的财务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规定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基金安全。

第三条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二章基金预算第四条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是合管办根据新农合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经规定程序审批的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五条合作医疗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

1、合作医疗基金经办机构于年度终了时,根据本年度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测算,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编制合作医疗基金预算草案。

2、年度预算草案的编制,按照规定的报表格式、时间及编制要求进行。

3、合管办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县卫生局审核并报县财政局审核,经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财政、卫生部门备案。

下年度基金预算应在当年10月底前批准执行。

4、合作医疗基金经办机构按照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筹集和使用合作医疗基金。

在执行和使用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应由县合管办编制调整方案,报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时报县卫生局、财政局备案。

调整后的预算仍要保持收支平衡。

5、合作医疗基金经办机构应按期并逐级汇总向上级卫生局、财政局报告基金筹集及使用执行情况。

第三章基金筹集第六条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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