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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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经党委党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镇人民政府关于××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用人机制,达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目标,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对象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共10名,分A、B岗位。其中:A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8名,每村(居)1名;B岗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名。
三、招聘条件
(一)A岗位招聘条件
原则上具有××镇户籍(镇外县内户籍人员必须是近三年内为××镇政府临时工作人员),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女18-55周岁、男18-59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1. 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
2. 持《零就业家庭援助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 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5. 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员;
6.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7. 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B岗位招聘条件
必须具原则上具有××镇户籍(镇外县内户籍人员必须是近三年内为××镇政府临时工作人员),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45周岁以下。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年6月21日—××年6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镇人社中心。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从业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其他资料:须提供退伍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技能培训证》,××省贫困户登记卡或××镇扶贫工作站出具的精准扶贫户证明材料曾经从事过劳动保障协管
或临时政府工作证明。
(五)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得A、B岗位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及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采取岗位定向报名:
A岗位8人,定向到××社区1人,××村1人,××村1人,××村1人,××村1人,××村1人,××村1人,××村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