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结合的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结合的中学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发布日期】1996.12.31

【实施日期】1996.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

考试相结合的中学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1996年12月31日)

按照我委《关于加快中学教师学历培训步伐的意见》(教师[1992]5号)的精神,1992年至1995年,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期分批对不具备国家规定合格学历的中学教师,通过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结合模式进行培训(以下简称“三沟通”培训),参加“三沟通”培训的人数已达70万多人。经过培训,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已从1992年的51.9%提高到1995年的69.1%。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开展是正常的,成绩是主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