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民间调解
行政调解
调解的形式
法院调解
仲裁调解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仲裁机构是民间团体的性质,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仲裁。有 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 提起仲裁的,另一方必须仲裁。
仲裁调解范围仅限于民商事纠纷。
仲裁的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独立性、保密性(不公开审 理为原则、快捷性(一裁终局)
8.3.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 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①是本案当事人 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民事纠纷分为合同纠纷(财产纠纷)、侵权纠
纷(人身关系)。
8.1.1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建设工程行政 纠纷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和解的概念 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 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可以成为原合同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 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
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执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② 执行根据必须具备给付内容;③执行必须以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 人无故拒不履行义务为前提。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程序 (1)申请。 (2)责任提供担保。 (3)裁定。 ★错误的补救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 请人应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法院强制执 行,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还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8.3.4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 时停止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 止执行:①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 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 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③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的;④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 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 生效的调解书等; (2)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 判决书、裁定书; (3)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仲裁裁决书、 仲裁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5)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执行回转的裁定以及承 认并协助执行外国判决、裁定或裁决的裁定; (6)我国行政机关作出的法律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 决定。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
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 动采取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的申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
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级别管理
8.3.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 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划分同级法院受 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般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8.3.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
移 送 管 辖 和 制 定 管 辖
•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 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上诉的提起 和受理
上诉的审理
对上诉案 件的裁判
二审裁 判的法 律效力
8.3.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是指由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 关和人员提起,或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1)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 (3)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的程序。
8.3.2 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
当事人 狭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 原告和被告。 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 弃、变更、斥讼请求,进行 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遇到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 形从而将会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人民法院的判 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 民法院的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 •总类 • 诉讼前财产保全 • 诉讼财产保全
灭,如果债务人在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前提下自愿履行,债权人依然可
以受领。债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要求返还。
8.3.4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 短期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 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8.3.4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的终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
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直接到当地
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当 地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要求协助执行。 ★执行异议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 (2)案外人提出的异议。 ★执行和解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1)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和有关单位、公民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 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8.3.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
管 辖 权 异 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 无管辖权的主张。《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 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 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 的,裁定驳回。”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 和法律解决途径 证据 民事诉讼制度 仲裁制度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
证据 和解
调解 仲裁
问题 解决
诉讼
8.1.1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 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 争议,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 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3.执行案件的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
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 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执行程序
(1)申请。 (2)执行
(3)再申请。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委托执行 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概念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终局判决前,
为了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急需,根据其申请,裁定另一方 当事人预先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
★适用范围
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②追 索劳动报酬的;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适用条件 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
需要,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生活或生产经营;③被
申请人有履行能力;④必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人民 法院不得主动依职权适用;⑤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 案件后终审判决前采取。 ★范围 先予执行应当仅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 活、生产经营急需为限。
中不包括的是( )。
A.施工方与建设方法律地位平等 B.争议的内容主要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C.任何一方对自己的财产可以自由处分
D.各方对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享有处分权 [答案] D
8.2.1 证据的主要种类
书证 当事人陈述 物证
证据的种类
视听资料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 证人证言
8.2.1 证据的保全和应用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对象及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
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其中,“请求的范围”一般指保 全的财产其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或与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相当; “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一般指本案的标的物。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有 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胜诉权消灭
胜诉权就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权利。胜诉权的存在,
可以使得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得到保护。而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当事 人的胜诉权被消灭,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不再受法律的保护。
★实体权利不消灭
《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 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实体权利并不因超过了诉讼时效而消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 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 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 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 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 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公权性
民事诉讼的 特征
程序性
强制性
8.1.3 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的补充部分。当事人不按照和解达成的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却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未经仲裁和诉 讼的和解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申请仲裁后 的和解
和解的形式
诉讼后的和解
执行中的和解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调解的概念 调解是指第三人(即调解人)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依法或 依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居中调停,使其在互 相谅解、互相让步的基础上解决其纠纷的一种途径。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 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结束执行 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①申请人撤销申请的;②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③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 承担人的;④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 死亡的;⑤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 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⑥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 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8.2.1 证据的保全和应用
证明对象 举证责任
证据的应用
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证明过程(举证时限 证据的交换、质证、 认证)
1
合议制度
2
回避制度
3
4
公开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
8.3.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 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 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 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 民事案件
行政复议 解决途径主要有行政复 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
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行政 纠纷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申 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 讼。
行政纠纷当事人对行政复 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 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 以外,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民事纠纷有其自身的特点,其
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 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 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8.3.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起诉
审查与受理
审查前的 准备
开庭审理
8.3.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