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金融法规课案例教学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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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金融法规课案例教学问题探析摘要:案例教学虽然在中国的起步较晚,但我国学者认识到案例教学在教学中的作用,尤其是在法学领域。我国高职院校法学案例教学改进的对策:一是正确认识、科学定位;二是提高案例本身的趣味性;三是与学生的具体情况结合;四是完善教学体系。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学;高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2-0239-02
一、案例教学概述
(一)案例教学的概念
案例,是人们对生活中具有典型的、丰富多彩且深刻事件的陈述。案例对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案例”一词最初来源于医学界,是医学界医疗案件和个别病例的总称。目前,案例在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以及法学等学科中,已经成为行之有效的研究工具。案例一般包括四大要素:一是情景,案例是对一个真实而复杂情景的描述。二是典型事件,案例是人们所关心的焦点事件的描述,是对具有典型性情景的陈述。三是多问题的呈现,一个好的案例必须有多处问题或者疑难问题出现。四是解决方法,案例要有一个或者多个解决方法的记述。
法学案例,即为人们对生活中法律事实的陈述,本文所指的案例就是法律案例。法学案例包括狭义的法学案例和广义的法学案例。狭义的法学案例是指直接从司法实践当中所提取的案例;广义
的法学案例是指源于生活中真实的事件但是经过人为加工,使其更具有典型性的虚拟案件。本文所研究的案例是指广义的法学案例。
法学案例教学法,最早源于1870年的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师运用案例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教学,开展职业教育,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后来案例教学推广到了美国哈佛大学的医学院以及商学院,最后,在全球范围内得以传播,成为学界研究的焦点。所谓的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学生掌握了有关法律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法学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法律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法律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独立思考或者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掌握其中的法学理论,同时培养正确的法学价值观、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
(二)案例教学的优势
本文所指的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指法学案例教学的优点,具体来说,法学案例教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1.学生易于掌握法学理论知识
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考虑到法条的简洁性等因素,所以订立法条较为抽象、晦涩,不易于学生的理解;而且法条较多,也不易于学生的记忆,所以通过生动、真实,准确的案例来讲解,便于学生理解立法者立法的意图,法条背后的原因,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为以后解决实际问题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生学习主动性
生动、有趣的法学案例,可以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教师适时的引入案例,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情境,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望,使学生感到法律并不枯燥乏味、晦涩难懂。
3.培养学生多角度思考的能力
法学案例来源于生活、来源于纷繁复杂的社会,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学生能够了解现实社会的复杂多变。学生在讨论不同法律冲突的案例中扩展了自己的思维,提高了思辨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自己多角度思考的能力。
4.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习理论知识的目的,就是解决现实问题,在案例教学中,通过教师引导性的设问,引发学生积极思考,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案例教学的法理基础
法的现代化是指与国家现代化需要相适应、法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的过程。
能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是法学教学最基础的目标,法学教学最根本的目的是通过法学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结合培养创新能力
的人才。法学教学是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够解决现实社会当中实际问题,解决社会矛盾。社会不断发展,
法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而进展,法学教学案例不断更新。因此,不断完善法学案例教学,为法的现代化打下坚实教育基础,实现法律教学现代化的价值目标。
二、高职院校金融法规课程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对案例教学的认识存在偏差
我国是典型的成文法国家,在我国引进案例教学法之初,多数学者认为我国教育体制可以完全照搬英美法系的判例教学法,没有考虑到我国作为制定法国家的实际国情。案例教学法发展到现在,许多教师仍然在认识、思想观念上认为案例教学的功能就是“论证并说明基本理论,以实证的形式指出法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案例教学法不是简单运用案例去解释基本的理论知识,它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可以经历的环境,使学生通过实际所处的环境,体会其不确定性,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解决实际社会问题。由于教师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不够深刻,使得案例教学法没有达到教学目的,没有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金融法规课程案例本身的问题
金融法规这门课本身的知识点晦涩、难懂,其案例亦如此,一般都是大型复杂案例且缺乏趣味性。例如:金融法规一般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人民银行法等法规,这些法律不同于婚姻法、刑法、民法等具有趣味性,因此,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较弱,对金融法规案例
没有兴趣。并且高职院校对金融法规案例教材的编写重视不足,案例资源不足使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不花大量时间去搜集、整理、编写案例,案例质量不高。
(三)高职院校案例教学的针对性不足
在高职院校,金融法规课程的开设主要是针对金融系的学生,金融系下属多个专业,例如:保险专业、证券专业、金融管理专业、柜员专业等。金融法规课程的开课基础是学生要有一定的金融专业基础,这样教师在讲授的时候较为容易,学生也能够充分理解。但是金融系由于专业开设的不同,学生金融知识的掌握程度有差异,因此,金融法规讲授针对的学生层次不同。然而,教师在金融法案例编撰的过程当中没有考虑到学生专业性质的差异,无法满足学生的教学需求,无法达到真正的因材施教。
(四)案例教学体系的不完善
金融法规课程是法学课程的一个分支,在金融类的高职院校当中,金融法规课程针对的就是金融系的学生而开设的。这些学生没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在这个基础上讲授,如空中楼阁一般,不易于学生在法律层面上去理解问题,学生没有完整统一的法学思维。金融法规的案例,一般比较复杂,一个案例除了本堂课所讲的知识点以外,还包括一些法律基础知识,而这些法律基础知识,不是在金融法规课程中所能够完成的。所以,由于课程体系的不完整,导致案例教学体系的不完善。
三、改进高职院校金融法规课程案例教学问题的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