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作量节点百分比规定((试行)201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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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点工作及考核评价标准

2013年重点工作及考核评价标准

2013年重点工作及考核评价标准集团公司子(控股)公司2013年重点工作定性指标及考核评价标准一、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100分)(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10分)1、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各项活动(8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及集团公司五届三次职代会精神。

(制定宣传方案和学习计划、召开研讨会;按照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学习。

)(1)未制定学习方案及计划扣0.5分;(2)未组织学习的扣1分;(3)没有宣传学习记录(12个月)的每次扣0.5分;(4)未将《党员学习辅导资料》下发到党支部扣0.5分。

2、开展大讨论活动(2分)以四个围绕为内容认真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大讨论活动。

(认真撰写研讨文章;以四个围绕为内容组织一线员工座谈,认真开展活动。

)(1)未撰写研讨文章扣0.5分;(2)未组织员工座谈扣1分;(3)没有总结扣0.5分。

(二)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政治工作(15分)1、开展形势任务教育(5分)适时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活动。

(制定形势任务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大庆精神、抗洪精神、大修精神、感动地铁人物事迹学习、宣传活动;职代会、党群会、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精神的宣传。

)(1)未制定活动方案扣0.5分;(2)未组织专题宣传的少一次扣0.5分;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10分)与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活动相结合,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组建通讯员队伍,健全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健全完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每年召开2-4次专项会议;建立宣传网络,组建通讯员队伍,参加相关培训活动。

)(1)未健全组织机构的扣2分,未召开专项会议扣1分;(2)未组建通讯员队伍扣1分;(3)未建立通讯员档案扣1分;(4)未参加通讯员培训扣1分;(5)全年每个基层单位通讯员稿件不得少于8篇,少一篇扣0.5分。

(三)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25分)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6分)开展标准化党支部考核工作;加强两级机关党支部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好“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继续抓好“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附件: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中央级行政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级行政经费”,是指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外交外事支出、其他部门事业费等。

第二条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是指对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项目考评范围主要包括专项计划、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

第四条项目考评的原则:(一)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为依据;(二)全面、真实地反映项目执行的实际情况;(三)坚持业务考评与财务考评相结合。

第五条项目考评的主要依据:(一)国务院“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能范围;(二)项目申报文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评估报告等;(三)项目预算批复文件;(四)项目执行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五)项目验收报告;(六)项目中期或完成后的绩效报告;(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项目考评的内容和方法第六条项目考评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考评和项目完成结果考评。

项目实施过程考评,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进行的考核与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考评,是指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的考核与评价。

第七条项目考评的内容分为业务考评和财务考评。

业务考评内容主要是项目执行情况。

财务考评内容主要是资金和财务管理状况等。

第八条运用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性考核和评定。

第三章项目考评的指标第九条按照简明、实用的原则设置项目考评指标,既要客观、准确地对项目进展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考评,又要便于操作。

第十条行政经费项目支出考评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完成工作量、项目完成进度、项目完成质量、项目采购方式、资金到位数量、资金到位及时性、资金支出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项指标。

《中药检验报告书格式及书写细则(试行)》-1

《中药检验报告书格式及书写细则(试行)》-1
二、 本报告所出具的数据和结论,是对来样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 三、 本报告经涂改、增删或未加盖我单位检验报告专用章均无效。 四、 未经我单位书面同意,本检验报告书不得用于广告、评优及商业宣传。 五、 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11
XXX 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检品名称 生产单位/产地
(一)2013 年下旬启动了中药检验报告书格式及书写细则实施规范工 作。
(二)2013 年年底,在我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的鼎力支持下,完成了 初稿。
(三)2014 年 3 月份面向全国省级、副省级、口岸、计划单列市共计 46 个相关药检所发放了征求意见稿。
(四)2014 年 9 月,在武汉召开了“中药及药包材检验报告书格式及
检验报告:适用于除常规进口检验外所有中药的检验报告书(见附件 一:“检验报告书”模板)。
进口药品检验报告:适用于常规进口的检验报告书(见附件二:“进 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模板)。
二、封面
1.封面 CMA 的标识为必备标识。CNAS 等其他标识根据各单位实际通过 情况及检验要求在封面左上角依次排列填写。
四、本《实施规范》的特点
本规范是在《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附件三“检 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化学药品检验报告书格式及书写细 则实施规范(试行)》的基础上做出的修订,具有以下特点:
(一)主要针对检验报告格式和内容书写细则的规范,不包含检验原 始记录的书写细则。
(二)统一了检验报告书写的总原则。 1、“标准规定”按照质量标准内容书写,对不易用数值或简单的语言 确切表达的,此项可写“应符合规定”。 2、“检验结果”合格时不做说明,不合格时需在结果后加写“(不符 合规定)”(注:圆括号为全角)。对数值型的,填写具体数值,如不符 合规定,应在具体数值后注明不符合规定。检验结果的有效位数应跟检验 标准上的要求一致。不易用数值或简单的语言确切表达的,此项可写“符 合规定”或“具体描述(不符合规定)”。

工程节点计划管理规定

工程节点计划管理规定

工程节点计划管理办法一、总则本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合理地调度配置公司资源,同时也为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及员工工作评价及绩效考核提供支撑和依据.二、计划编制1、项目计划分级:项目计划管理体系采取分级管理模式,分为:一级节点、二级节点和三级节点,其中一级节点和二级节点纳入公司考核,三级节点为项目部自主考核.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责任部门(人员),根据甲方要求的开、竣工时间(或施工合同规定时间)编制项目施工计划.2、项目施工计划:在项目开工时间确定后,由工程管理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施工启动会,会上明确项目实施阶段关键时间节点.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施工计划,项目施工计划应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及实际施工需求编制,并在启动会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施工计划的编制、定稿.在定稿后由工程管理部评定各节点等级及可实施性,再由项目部打印项目施工计划确认表负责完成签批流程.项目施工计划确认表签批流程:①项目部②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③工程管理部④工程副总项目部将签字确认的计划原件和电子文档存档至工程管理部,并将签字确认的计划复印件和电子文档发放至相关责任部门.三、计划检查1、各项目在实施中,在具备开工条件时,必须由各项目经理通知工程管理部准确开工时间.2、检查时间:纳入考核的项目施工计划、高层要求跟进的会议纪要进行检查.3、检查人员:公司高层领导、工程管理部.4、检查依据:签批确定的项目施工计划和计划变更申请表,以及会议纪要;计划检查包括完成时间和工作质量检查,节点完成时间和工作质量均达到公司要求视为节点按期完成,有一项未达到要求视为未按期完成.四、计划变更1、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如一、二级节点受外部因素影响无法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计划变更申请表,并上报公司审批,计划变更申请单提交至工程管理部的最迟时间为计划节点完成当日.2、上一级节点工期延误,后一级的一级节点工期必须抢回,如确实无法抢回,必须提前填写计划变更申请表并上报.3、工程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变更进行审核,对人为因素引起的节点变更将进行处罚.4、计划变更审批完成后,经办项目部将计划变更申请表原件提交至工程管理部存档.五、节点处罚公司将对未完成一、二级节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处罚,由工程管理部上报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罚,处罚分为现金处罚和行政处罚,其标准如下:1、一级节点处罚:未完成节点处罚500-200元/项;2、二级节点处罚:未完成节点处罚100-20元/项;3、三级节点由项目部自行制订处罚金额.若一、二级节点未完成,且影响公司目标达成情况,除上述处罚外,还可与相关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警告、降职、降薪.4、临时工作指:公司级会议纪要或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未纳入项目计划节点考核但与项目相关的工作出现延误情况的处罚:对未按时完成工作项一般按照20~50元/项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同一事件多次未完成将按照次数翻倍处罚,根据工作重要性和情节严重情况将加重处罚;工作内容属于项目施工计划节点,将按照项目计划节点考核要求进行处罚.5、后一级节点责任部门责任人有义务提前催促上一级节点责任部门责任人,催促方式可通过工作衔接函、工程例会、会议纪要、向上级领导汇报等书面形式反映.对未进行书面催促或未及时上报公司的部门,按上一级节点减半处罚.6、对于各级节点有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完成的,责任部门需书面提醒配合部门完成时间和内容,若因配合部门造成节点滞后,将同时对配合部门按照对应责任部门进行减半处罚.六、降低处罚标准1、针对计划节点未完成的情况,若存在客观干扰因素且推迟完成的天数未对项目完工时间造成影响,可减半处罚.2、针对小型项目或单一型项目,根据项目抢工等特殊情况可对责任部门减半处罚.七、处罚申诉公司对施工计划节点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处罚时,若被处罚者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在工程管理部在开具罚单并通知责任人签字确认时,向工程管理部提出申诉.如责任人未在三个工作日内签字且并未提出申诉,工程管理部将处罚结果报送领导签字,直接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双倍扣除.八、附件1、附件一:项目施工计划确认表2、附件二:计划变更申请表3、附件三:节点检查处罚审批表附件一:项目施工计划确认表NO.2、签字人员只签署姓名和注明日期,不签署评审意见;3、本表附件包含项目施工计划文件定稿.附件二:计划变更申请表NO.2、此表原件留存工程管理部,申请部门留存复印件.附件三:节点检查处罚审批表项目名称:NO.注:1、签批人员请明确签批意见,并注明签批日期;2、若现金处罚只签批至工程副总,行政处罚需行政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签批意见;。

关于修改《中南大学横向科研经费内部 预算制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修改《中南大学横向科研经费内部 预算制管理办法(试行

中大财字〔2013〕25号关于修改《中南大学横向科研经费内部 预算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二级单位:根据2013年9月12日第十六次校务会精神,决定对《中南大学横向科研经费内部预算制管理办法(试行)》(中大财字〔2013〕13号)的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一、第四条第(四)项第一点“技术开发类进校经费可提取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20%的绩效费,技术咨询与服务类可提取项目经费总额的50%。

”改为“技术开发类进校经费可提取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30%的绩效费,技术咨询与服务类可提取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50%。

”二、 第四条第(六)项第1点表AA.技术开发类项目绩效费比例 ≦10% 10-15%(含) 15-20%(含)学校收取管理费 5% 6% 7%改为A.技术开发类项目绩效费提取比例 10% 10-15%(含) 15-20%(含) 20-25%(含) 25-30%(含) 学校管理费 5% 6% 7% 8% 9%三、第四条第(六)项第二点“二级单位管理费提取比例原则上为5%-10%,具体比例由各单位自主制定,主要用于水、电、房屋等公共资源占用及管理费用、科研绩效等支出。

”改为“二级单位管理费提取比例为3%,主要用于二级单位科研过程的公共资源占用及有关管理性的补助支出。

”四、第四条第(六)项第三点第二段“课题组根据所在二级单位规定编制管理费预算”改为“课题组根据规定编制管理费预算”。

五、第四条第(七)项“三分之一用于设立中南大学专利申请补助”改为“三分之一用于设立中南大学专利申请补助等”。

六、附件2《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登记表》中“科学研究部意见”后增加“审计处意见”一栏。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修订后正式执行,不再试行。

《中南大学横向科研经费内部预算制管理办法(试行)》(中大财字〔2013〕13号)根据本通知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中南大学2013年10月8日中南大学横向科研经费内部预算制管 理 办 法(2013年4月16日中大财字〔2013〕13号发布,根据2013年10月8日《关于修改<中南大学横向科研经费内部预算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修订)第一条 为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开展横向科研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DB32T 2334.2-2013第2部分(附录2014.11.26)

DB32T 2334.2-2013第2部分(附录2014.11.26)
专职质检员(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单位
复核意见
经抽查并查验相关检验报告和检验资料,各工序质量全部合格,工序优良率为%,主要工序
为等级。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注:标有“△”为主要工序。
表A.9地基换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表A.12预制混凝土方桩沉桩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编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编号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单元工程编号
项次
检验项目
设计值
质量要求(允许偏差)
检验记录
评定
(合格率)




1
桩身完整性
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承载力
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
垂直度
<1%




1




盖有基础梁的桩
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100 mm+0.01H;
为等级。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注:标有“△”为主要工序。
表A.11水泥土搅拌桩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编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编号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单元工程编号
项次
检验项目
设计值
质量要求(允许偏差)
检验记录
评定
(合格率)




1
原材料质量
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政发[2013]25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02.20【实施日期】2013.02.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的通知(苏政发〔2013〕2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一年。

做好2013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将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为“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由省政府领导成员牵头协调、责任部门负责落实。

现将《省政府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全面落实“六大战略”,深入实施“八项工程”,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要抓紧分解落实考核指标,把各项任务细化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自上而下形成强有力的责任体系。

要把做好重点工作与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坚定决心、咬紧目标、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13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省政府将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江苏省人民政府2013年2月20日省政府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一、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

(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2.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0%左右。

(主办部门:省财政厅)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工业投资增长17%,民间投资增长20%左右。

(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左右。

项目工作量节点百分比规定((试行)2013-10-26)

项目工作量节点百分比规定((试行)2013-10-26)

目录1范围 (2)2目的 (2)3依据 (2)4规定 (2)5附件 (2)PMA 203-2013 第2 页共4 页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HOTO所承接设计项目工作量节点的划分及百分比。

1.2 本标准适用HOTO所承接的所有设计项目。

2 目的2.1 提高合同及费用控制工作的量化水平。

2.2 通过细化工作量分解,加强成本控制。

2.3 为合同、费用管理提供详细准确的数据支撑。

3 依据3.1 HOTO的《质量体系文件》(2013版)3.2 《炼油设计定额》(SHSG-015-90试行)。

3.3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取费办法》(试行)(2003年4月)。

3.4 既往项目的历中数据。

4 规定4.1 项目工作量的分解依据范围和阶段两个参数。

范围分为:单装置(单元)、全厂。

阶段分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总体设计阶段、基础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其中还包括以上四个阶段全部或任意组合的情况。

4.2 项目按不同阶段和装置(单元)分解出不同的工作量节点,并给出每个工作量工点的百分比。

4.3 对比包括全部阶段的项目,再分别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不同阶段的阶段百分比。

4.4 商务管理部依据本规定负责编制出项目的工作量节点及百分比,作为技术附件之一与合同一起提供业主确认。

4.5 财务管理部依据确认的项目工作量节点和百分比核实确认收入和成本。

4.6 项目管理部依据确认的项目工作量节点和百分比核实项目的计划工时和实耗工时。

5 附件附件项目工作量节点及百分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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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范围 (2)
2目的 (2)
3依据 (2)
4规定 (2)
5附件 (2)
PMA 203-2013 第2 页共4 页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HOTO所承接设计项目工作量节点的划分及百分比。

1.2 本标准适用HOTO所承接的所有设计项目。

2 目的
2.1 提高合同及费用控制工作的量化水平。

2.2 通过细化工作量分解,加强成本控制。

2.3 为合同、费用管理提供详细准确的数据支撑。

3 依据
3.1 HOTO的《质量体系文件》(2013版)
3.2 《炼油设计定额》(SHSG-015-90试行)。

3.3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取费办法》(试行)(2003年4月)。

3.4 既往项目的历中数据。

4 规定
4.1 项目工作量的分解依据范围和阶段两个参数。

范围分为:单装置(单元)、全厂。

阶段分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总体设计阶段、基础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其中还包括以上四个阶段全部或任意组合的情况。

4.2 项目按不同阶段和装置(单元)分解出不同的工作量节点,并给出每个工作量工点的百分比。

4.3 对比包括全部阶段的项目,再分别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不同阶段的阶段百分比。

4.4 商务管理部依据本规定负责编制出项目的工作量节点及百分比,作为技术附件之一与合同一起提供业主确认。

4.5 财务管理部依据确认的项目工作量节点和百分比核实确认收入和成本。

4.6 项目管理部依据确认的项目工作量节点和百分比核实项目的计划工时和实耗工时。

5 附件
附件项目工作量节点及百分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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