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简单明了:非上市公司股票、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个税政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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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一、背景说明为了推动企业发展,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特制定本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激励对象本办法合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

三、股权激励类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采用如下股权激励方式:1. 股票期权计划:以授予期权的形式奖励员工,员工可在规定期限内按事先约定价格向公司购买股票。

2. 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奖励员工,在规定期限内,员工仅可持有但不得转让此类股票。

到期后,员工可自由买卖所持股票。

3.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股权激励方式。

四、奖励标准1. 股票期权计划的授予(1)根据员工岗位分级制度对员工进行等级划分;(2)员工岗位等级越高,所获得的期权数量越多;(3)期权行权价格按照公司上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均价确定,上市后第一个交易日视为行权日。

2. 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的授予(1)根据员工岗位分级制度对员工进行等级划分;(2)员工岗位等级越高,所获得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越多;(3)限制性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公司上市日当天的公开辟行价格。

五、奖励期限及行权期限1. 股票期权计划的期限(1)从公司核准授予之日起,授予员工获得期权的权利;(2)期权行权期限为其颁发之日起三年,期满后自动失效。

2. 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的期限(1)从公司核准授予之日起,授予员工获得限制性股票的权利;(2)限制性股票持有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限制。

六、奖励条件员工获得股票期权或者限制性股票,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工作满一年;(2)在任职期间表现突出,对公司发展做出贡献;(3)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从事任何有害于公司的活动。

七、行使权利1. 股票期权(1)员工获得期权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行使;(2)员工所购股票限制出售期为三年,三年后员工可自由买卖。

2. 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1)员工获得限制性股票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持有但不得转让;(2)到期后,员工可自由买卖所持股票。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为规范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监管要求如下:一、股权激励(一)挂牌公司实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指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挂牌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施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股权激励出具意见的主办券商和相关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二)激励对象包括挂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但不应包括公司监事。

挂牌公司聘任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符合《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

(三)拟实施股权激励的挂牌公司,可以下列方式作为标的股票来源:1.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2.回购本公司股票;3.股东自愿赠与;4.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四)挂牌公司依照本指引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1.股权激励的目的;2.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挂牌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3.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及定价合理性的说明;6.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7.挂牌公司授出权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8.调整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方法和程序;9.绩效考核指标(如有),以及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挂牌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12.挂牌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终止挂牌以及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13.挂牌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14.挂牌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

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

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目录一、内容描述 (2)1.1 背景与意义 (2)1.2 目标与范围 (3)1.3 文献综述 (4)二、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基础 (5)2.1 公司股权基本概念 (6)2.2 股权结构类型 (8)2.3 股权架构设计原则 (9)2.4 股权架构设计步骤 (10)三、公司股权架构设计方案 (10)3.1 设计思路与框架 (11)3.2 股东权益分配 (13)3.3 股权激励机制 (14)3.4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 (16)3.5 风险控制与合规性 (17)四、公司股权架构实施步骤 (18)4.1 实施前准备 (19)4.2 实施阶段划分 (20)五、公司股权架构实施效果评估 (22)5.1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23)5.2 评估方法与工具选择 (24)5.3 实施效果分析与反馈 (25)5.4 改进措施与优化建议 (26)六、结论与展望 (27)6.1 研究成果总结 (28)6.2 研究不足与局限 (29)6.3 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30)一、内容描述本文档旨在为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提供全面而详尽的指导。

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中,股权架构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稳定发展、资源优化配置以及长远规划具有决定性影响。

本文档将围绕公司股权架构设计的意义、目标、原则、方法、步骤及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并掌握股权架构设计的精髓。

在设计层面,本文档强调以企业战略为导向,结合行业特点、市场环境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既符合法律规范又能体现企业特色的股权架构。

注重细节设计,如股权比例设置、股权激励方式选择等,以确保股权架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在实施方面,本文档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和流程安排,包括股权分配、股权转让、股权调整以及后续管理等环节,旨在帮助企业顺利推进股权架构改革,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

还对公司股权架构的维护与风险防范提出了建议,以保障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与持续竞争力。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0年10月19日目录1. 系统概述 (1)1.1. 运行环境 (2)1.2. 系统安装 (2)1.3. 系统初始化 (3)1.4. 系统首页简介 (6)1.5. 系统流程简介 (7)2. 办税管理 (8)2.1. 系统登录 (9)3. 人员信息采集 (9)3.1. 人员信息登记 (10)3.2. 人员信息编辑 (16)3.3. 人员信息报送验证 (16)3.4. 人员信息查询 (18)4.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24)4.1. 配偶信息 (26)4.2. 子女教育 (27)4.3. 继续教育 (28)4.4. 住房贷款利息 (29)4.5. 住房租金 (31)4.6. 赡养老人 (32)4.7. 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确认 (33)5.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34)5.1. 收入及减除填写 (35)5.2. 税款计算 (46)5.3. 附表填写 (48)5.4. 申报表报送 (54)6. 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56)6.1.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57)6.1.1. 收入及减除填写 (57)6.1.2. 附表填写 (60)6.1.3. 申报表报送 (61)6.2. 限售股转让扣缴申报 (62)6.2.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4)6.2.2. 申报表报送 (65)7.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65)7.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6)7.2. 附表填写 (72)7.3. 申报表报送 (74)8.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74)8.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76)8.2.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80)8.3. 网上申报 (83)9. 申报辅助功能 (83)9.1. 申报缴税提醒 (84)9.2. 综合所得申报更正 (84)9.3. 综合所得申报作废 (87)9.4. 分类所得扣缴申报更正及作废 (88)9.5. 经营所得申报更正及作废 (90)10. 税款缴纳 (90)10.1. 综合、分类、非居民所得缴款 (91)10.1.1. 三方协议缴税 (91)10.1.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1)10.1.3. 银联缴税 (93)10.2. 代理经营所得申报缴款 (94)10.2.1. 三方协议缴税 (94)10.2.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5)10.2.3. 银联缴税 (96)10.2.4. 扫码缴税 (97)11. 退付手续费核对 (98)12. 查询统计 (100)12.1. 单位申报记录查询 (101)12.2. 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102)12.3. 缴税记录查询 (102)12.4. 经营所得申报记录查询 (103)12.5. 经营所得缴款记录查询 (103)13. 备案表 (104)13.1. 分期缴纳备案表 (105)13.1.1.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5)13.1.2. 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6)13.2. 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1.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 (111)13.2.3.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14)13.2.4. 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116)13.3. 科技成果转化备案 (117)13.4.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 (118)14. 系统设置 (119)14.1. 系统管理 (120)14.2. 申报管理 (120)14.3. 单位信息 (121)14.4. 单位管理 (121)15. 消息中心 (122)1.系统概述1.1.1.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 7/ Windows 8/ Windows 10 中文操作系统;分辨率:推荐1366×768;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日期格式:YYYY-MM-DD(以Windows 7为例:电脑桌面右下角点击日历→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更改日期和时间”中设置);内存:建议4G及以上;硬盘:建议硬盘合计大小500G及以上;网络:直接连接网络即可。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_记录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_记录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读书记录目录一、内容概览 (2)1.1 书籍简介 (3)1.2 研究背景与目的 (3)二、中国企业境内上市IPO制度规则 (4)2.1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6)2.1.1 发行条件 (7)2.1.2 发行程序 (8)2.1.3 信息披露要求 (9)2.2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0)2.2.1 上市条件 (11)2.2.2 上市程序 (12)2.2.3 信息披露要求 (13)三、中国企业境外上市IPO制度规则 (15)3.1 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定 (16)3.1.1 注册资本要求 (17)3.1.2 股权结构要求 (18)3.1.3 信息披露要求 (19)3.2 中国香港、美国等地的上市规则 (20)3.2.1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 (21)3.2.2 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的规定 (22)四、IPO实战攻略 (23)4.1 准备阶段 (24)4.1.1 企业内部评估 (26)4.1.2 制定上市计划 (27)4.2 执行阶段 (29)4.2.1 选择中介机构 (30)4.2.2 完成股权结构调整 (32)4.2.3 准备申请文件 (32)4.3 后续阶段 (34)4.3.1 上市审核 (34)4.3.2 路演推介 (35)4.3.3 发行与上市 (37)五、总结与展望 (38)5.1 本书总结 (39)5.2 行业发展趋势与展望 (40)一、内容概览《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是一本全面解析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的权威指南。

本书不仅涵盖了国内上市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还涉及到了境外上市的相关规则和趋势,为有意上市的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和策略建议。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作者详细介绍了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的背景和现状,分析了当前上市环境的机遇与挑战。

从政策、法规、市场等多个角度,对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进行了深入剖析。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系统技术方案[1]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系统技术方案[1]
1.2. 期货公司的业务机会
股票期权属于现货期权,在国际成熟市场中成交占比非常大。对于期货公司 公司来说,取得股票期权的交易代理资格,一方面给自身的业务发展带来新的拓 展空间,另一方面,由于未来股票期权将更多成为机构投资者和私募投资群体资 产配置的重要工具,也会反过来促进相关期货业务的增长。根据上交所近日对期 货公司参与股票期权业务的意向摸底结果显示,期货公司参与期权业务主要有 IB 模式和直接参与两种模式。
1.1. 股票期权业务的市场背景 ...................................................................4 1.2. 期货公司的业务机会 ...........................................................................4 1.3. 参与方式和准备事项 ...........................................................................5
附:期货公司相关准入资格可参考《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 见稿)》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系统技术方案
金证股份
期货公司 股票期权系统
技 术 方 案
2015/1/6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系统技术方案
目录
Directory
金证股份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系统技术方案 ................................................................. 1 1. 业务背景.............................................................................................. 4

计学撮要(2013)

计学撮要(2013)

计学撮要2013目录专题I 对相关政策的解读 (1)第一章对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解读 (1)第二章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问题 (12)第三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问题 (20)第四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解读 (23)第五章2012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最新要求对年审的影响 (36)第六章证监会会计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3第1期,总第8期)”解读 (52)专题II 会计审计实务问答(Q&A)专题 (59)第一章资产、负债类业务问答 (59)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相关问题 (59)问题1-1-1(“上大压小”中将被关停的机组的折旧和减值测试问题) (59)问题1-1-2(委托其他公司代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60)问题1-1-3(具备法律上认可的产权,是否为会计上确认固定资产的前提条件) (61)问题1-1-4(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分阶段完成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适用状态的判断) (62)问题1-1-5(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试验用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 (65)问题1-1-6(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配套设施未完工对主体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的影响) (67)问题1-1-7(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已通过检测但尚未取得检测报告的事实对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判断的影响) (68)问题1-1-8(临建费形成资产的处理) (69)问题1-1-9(通过支付补偿取得旧房并将拆除时,对所购入旧房的处理) (70)问题1-1-10(自购房屋首次装修费用的处理) (71)问题1-1-11(会所外购工艺品、收藏品的会计处理) (71)问题1-1-12(搬迁过程中机器设备重新安装发生的“安装基础款”的处理) (72)问题1-1-13(出售已使用一定年限的固定资产的核算) (73)问题1-1-14(购入带租约房产初始确认问题) (75)问题1-1-15(出售前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列报为持有待售资产及其核算问题) (76)问题1-1-16(开办期发生费用的处理) (80)问题1-1-17(关停生产线的减值准备计提及其原址用地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账务处理问题) (81)问题1-1-18(一般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 (82)问题1-1-19(票据贴现利息资本化问题) (84)问题1-1-20(政府规定的停工整顿期间仍继续施工,相关借款费用能否资本化) (85)问题1-1-21(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资本化问题) (86)问题1-1-22(集团统贷统还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 (87)问题1-1-23(合并报表和个别报表对利息资本化的处理问题) (88)问题1-1-24(借款置换后的利息能否继续资本化) (90)问题1-1-25(外币专项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是否可以资本化处理) (91)问题1-1-26(关于自建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 (93)问题1-1-27(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涉及相关事项的处理) (94)问题1-1-28(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变更问题) (96)第二节无形资产和研究开发支出的相关问题 (98)问题1-2-1(关于委托开发的技术能否资本化的问题) (98)问题1-2-2(外购研发中项目以及后续研发支出的处理) (99)问题1-2-3(研发过程中领用材料和形成可对外销售的产品的账务处理) (100)问题1-2-4(缴付的土地闲置费用如何入账) (101)问题1-2-5(支付划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用问题) (102)问题1-2-6(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确认问题) (102)问题1-2-7(在《企业会计制度》下,无形资产摊销是否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103问题1-2-8(受托开发软件的支出如何核算) (103)问题1-2-9(用借款收购采矿权,在该矿达到商业开采之前的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 (105)问题1-2-10(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费的会计处理) (105)问题1-2-11(山西省煤焦企业产能容量指标的列报) (107)问题1-2-12(IPO审计中能否将前期已费用化的开发支出重新资本化) (108)问题1-2-13(用于建造自用房屋的土地出让金借款利息、建造期间土地使用税资本化问题) (110)问题1-2-14(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商标权能否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11)问题1-2-15(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增资的问题——以账面价值为零的无形资产出资) (113)问题1-2-16(划拨土地是否属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15)第三节资产减值的相关问题 (118)问题1-3-1(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 (118)问题1-3-2(基于某个技术进行生产的产品已停产时该无形资产的减值问题) (118)问题1-3-3(对于按“上大压小”政策即将关停的发电机组减值的考虑) (120)问题1-3-4(在建工程预付款项的减值问题) (121)问题1-3-5(对《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坏账准备政策的理解) (122)问题1-3-6(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126)第四节职工薪酬和股份支付的相关问题 (126)问题1-4-1(股份支付的判断1) (126)问题1-4-2(股份支付的判断2) (128)问题1-4-3(股份支付的判断3) (129)问题1-4-4(股份支付的判断4) (132)问题1-4-5(法律法规对特定企业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需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的要求对股份支付授予日的确定的影响) (133)问题1-4-6(资产负债表日年终奖预提问题) (134)问题1-4-7(企业负担的职工工伤医药费的处理) (135)问题1-4-8(取消股权激励计划的处理) (137)问题1-4-9(股票期权采用内在价值模式进行会计处理时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139)第五节生产成本归集与分摊的相关问题 (141)问题1-5-1(研究开发过程中试制产品的成本归集和相关核算问题) (141)问题1-5-2(生产不饱和期固定费用分摊的问题) (142)问题1-5-3(联产品共同成本分配问题) (143)第二章利润类业务问答 (144)第一节收入确认以及建造合同相关问题 (144)问题2-1-1(租售结合的合同是否适用建造合同会计模式) (144)问题2-1-2(垫资建设项目的收入确认问题) (146)问题2-1-3(房地产公司土地一级整理有关收入确认问题) (147)问题2-1-4(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收入确认问题) (149)问题2-1-5(建造合同的分拆问题) (152)问题2-1-6(大型成套设备完工进度确认问题) (154)问题2-1-7(合并范围内两公司承接同一项目不同部分的收入确认问题) (155)问题2-1-8(拆迁安置房BT项目收入确认问题) (156)问题2-1-9(合同变更收入的确认问题) (159)问题2-1-10(不同销售模式下带安装设备收入的确认时点) (159)问题2-1-11(带安装的定制设备收入成本的确认) (161)问题2-1-12(海运方式出口不同价款条件下或不同收款方式下出口收入的确认时点) (164)问题2-1-13(特许权使用费的确认问题) (166)问题2-1-14(需要提供后续技术设计和支持服务的技术使用权授权收入确认) (168)问题2-1-15(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地下车位销售的处理) (169)问题2-1-16(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属于人防工程的车位费的收入确认问题) (170)问题2-1-17(免征的增值税是否确认为政府补助) (171)问题2-1-18(图书出版服务企业在不同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问题) (172)问题2-1-19(带有价格调整条款的销售收入确认问题) (174)问题2-1-20(销售价格未获得购买方确认时收入的确认) (177)问题2-1-21(收到货币资金以外的对价时的收入确认问题) (178)问题2-1-22(通过销售业务员(非本公司员工)销售产品的收入确认问题) (179)问题2-1-23(存在居间人情况下的收入确认时点) (180)问题2-1-24(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收入的确认) (182)问题2-1-25(含度假公寓使用权的会籍收入确认问题) (184)问题2-1-26(在甲供材料的情况下施工企业收入的确认) (186)问题2-1-27(企业为客户用于支付货款的借款提供担保时的收入确认、坏账准备计提问题) (188)问题2-1-28(卖方为买方用于支付货款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时的收入确认问题) (189)问题2-1-29(赠送商品视同销售的问题) (191)问题2-1-30(合作制作和发行电视剧的相关问题) (192)问题2-1-31(毛坯房和装修分开签约时的收入确认) (193)问题2-1-32(连同固定资产一并处置的存货应作为营业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 (195)问题2-1-33(实物返利的会计处理) (196)问题2-1-34(会计上确认收入的时点早于税法上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时,在确认收入时是否需对对应的税款进行预提处理) (197)问题2-1-35(带有保护价收购农产品承诺的种子销售收入的确认) (199)问题2-1-36(客户具有回购选择权的重型装备销售收入确认) (201)问题2-1-37(代收货物港务费业务的会计核算) (203)第二节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相关会计处理问题 (206)问题2-2-1(公司收到的企业创业扶持基金确认时点) (206)问题2-2-2(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之前收到政府补助,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之后收政府补助文件相关账务处理问题) (206)问题2-2-3(境外合作区政府补助相关问题) (208)问题2-2-4(顶峰发电奖励的处理) (209)问题2-2-5(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会计处理) (210)问题2-2-6(预计预缴土地增值税将返还时的处理) (212)问题2-2-7(中外合资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的考虑) (213)问题2-2-8(财政部节能车补贴暂停发放并政策调整情况下已确认的应收节能车补贴的会计处理) (214)问题2-2-9(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政府补助) (216)问题2-2-10(“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款处理) (216)问题2-2-11(收到母公司拨付的资本性财政资金的处理) (217)问题2-2-12(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拨付的资本性财政资金的处理) (219)问题2-2-13(已被政府征用拟拆迁地块上的房产、设备在收到拆迁补偿款但尚未实际拆迁时应如何处理) (221)问题2-2-14(政府拨付科研资金时相关文件规定的账务处理政策与会计准则规定存在差异的问题) (224)问题2-2-15(公司通过不同方式取得科研专项经费会计处理问题) (227)问题2-2-16(政府搬迁补助在合并报表中的列报) (228)问题2-2-17(收到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的处理) (230)第三节所得税会计的相关问题 (232)问题2-3-1(西部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 (232)问题2-3-2(获批税收优惠的企业对于可退回或可用于抵顶以后年度税款的已纳税款的处理) (234)问题2-3-3(中期财务报告中的所得税适用税率问题) (235)问题2-3-4(未申报未交纳的税金的会计处理) (236)问题2-3-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与所支付的非货币对价相关的所得税问题) (237)问题2-3-6(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导致的退税是否需要追溯调整) (238)问题2-3-7(关联方内部未实现损益抵销影响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39)问题2-3-8(同一控制下合并中所得税的确认) (240)问题2-3-9(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问题) (242)问题2-3-10(职工教育经费是否可以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243)问题2-3-1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递延所得税的确认问题) (244)问题2-3-12(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时完成的分步交易合并确认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245)问题2-3-13(对境外子公司实现的利润确认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246)问题2-3-14(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问题) (247)第三章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业务问答 (249)第一节股权转让损益确认和长期股权投资确认问题 (249)问题3-1-1(以土地使用权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 (249)问题3-1-2(以开发的房地产对外投资的处理) (250)问题3-1-3(投资成本的确定) (251)问题3-1-4(PE对外投资的核算) (252)问题3-1-5(以无形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及后续处置部分股权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253问题3-1-6(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时,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的处理) (255)问题3-1-7(以分公司净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的处理) (256)问题3-1-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以股权增资的会计处理和合并报表编制) (258)问题3-1-9(股权收购中的或有对价问题) (261)问题3-1-10(收购联营公司股权同时授予使用商标事宜的会计处理) (262)问题3-1-11(收购少数股东代持股份的处理) (263)问题3-1-12(由被投资企业的控股股东承诺给予保底收益和保底转让价款的长期投资) (264)问题3-1-13(股权比例确定前收到出资款的会计处理问题) (265)问题3-1-14(长期股权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 (268)问题3-1-15(参与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收回股权投资的处理) (270)问题3-1-16(母公司向子公司注入资产业务包) (271)问题3-1-17(政府无偿划拨股权的会计处理) (272)问题3-1-18(无偿受让股权时的会计处理问题) (272)问题3-1-19(集团内一子公司按收益法评估值对另一子公司投资的处理:交易性质判断和适用的会计处理模式的确定) (273)问题3-1-20(重组中约定由原股东承担债务的处理) (275)问题3-1-21(资产重组中关于同一控制下合并、无偿划转等问题的处理) (276)问题3-1-22(国有企业重组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277)问题3-1-23(子企业公司制改建资产评估增值时,母公司原对其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处理) (280)问题3-1-24(改制企业调账时点问题) (281)问题3-1-25(公司制改建时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评估值调整后与其享有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之差的处理) (282)问题3-1-26(企业改制评估调账中的具体问题——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 (283)问题3-1-27(子公司公司制改制根据评估值调账对母公司及合并的影响) (285)问题3-1-28(投资民间非营利性机构该如何核算) (286)问题3-1-29(设立基金会的相关会计处理和关联方认定) (286)问题3-1-30(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投资是否要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88)问题3-1-31(成本法下由于子公司减资导致的持股比例变动,是否需要调整长投账面价值) (288)问题3-1-32(权益法核算中对被投资单位权益性交易的“视角调整”问题) (290)问题3-1-33(对持股比例不到20%,但派一名董事的参股公司能否按权益法核算) 291问题3-1-34(对超额亏损的联营企业未同比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处理) (293)问题3-1-35(对小股东分配固定红利的相关问题) (294)问题3-1-36(处置联营企业股权收益的确认时点) (295)问题3-1-37(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之间的股权收购和处置交易) (297)问题3-1-38(股权转让时转让方承担或有支出时的处理问题) (299)问题3-1-39(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完成日的确认) (299)问题3-1-40(股权转让中涉及的代管资产权益由原股东享有时的处理) (300)问题3-1-41(股权转让后取得股利的会计处理) (302)第二节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问题 (303)问题3-2-1(收购“单一资产实体”是否购成业务合并) (303)问题3-2-2(企业合并类型的判断问题) (306)问题3-2-3(家族内成员之间转让股权形成的企业合并是否可以认定为同一控制下合并) (308)问题3-2-4(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 (310)问题3-2-5(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及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问题) (311)问题3-2-6(新设合并中新设公司的账务处理) (313)问题3-2-7(合并日的判断) (314)问题3-2-8(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交换股权的会计处理) (315)问题3-2-9(合并范围内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的处理) (317)问题3-2-10(上市公司向母公司增发实现同一控制下合并时各方的处理) (319)问题3-2-11(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或清算子公司并接收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在个别报表层面和合并报表层面的一般处理原则) (320)问题3-2-12(公司吸收合并非公司制全资子企业的处理) (322)问题3-2-13(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账务处理) (323)问题3-2-1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报表中关于恢复被合并方留存收益、专项储备的处理) (324)问题3-2-1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的其他综合收益性质的资本公积的恢复问题) (327)问题3-2-16(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被合并方评估价值增资时的账务处理) (328)问题3-2-17(同一控制范围内母子公司颠倒重组的处理) (329)问题3-2-18(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中相关税费的处理) (331)问题3-2-19(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合并报表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期间范围) (332)问题3-2-2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产生的商誉的处理) (333)问题3-2-2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净资产为负数时的处理) (334)问题3-2-2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资产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 (335)问题3-2-23(同一控制下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注销的后续处理) (336)问题3-2-24(IFRS下集团重组的会计处理问题) (337)问题3-2-25(不直接支付购买价款的企业合并成本确认问题) (339)问题3-2-26(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系列问题) (339)问题3-2-27(非同一控制下收购药品企业中对被购买方持有的药品批文等特许资质的处理) (343)问题3-2-28(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商誉问题) (345)问题3-2-29(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问题)346问题3-2-3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购买方公允价值确认问题) (347)问题3-2-3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日公允价值确认问题) (349)问题3-2-32(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购买方账面上的递延收益或专项应付款的处理) (350)问题3-2-33(反向购买相关会计问题) (352)问题3-2-34(通过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问题) (354)问题3-2-35(通过分步购买取得被购买方100%股权时,被购买方能否评估调账问题) (354)问题3-2-36(分步购买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355)问题3-2-37(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购买日公允价值确认问题) (357)问题3-2-38(分步收购股权并有选择权的处理) (358)问题3-2-39(联营企业变为间接持股的子公司) (359)问题3-2-40(取得国企资产并承接其人员的处理) (360)问题3-2-41(以子公司控股股权对被购买方增资实现对被购买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处理) (362)问题3-2-42(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完成后,对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能否按照后续日期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365)问题3-2-43(已经进入清算程序的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367)问题3-2-44(股东拥有被投资公司半数以下股权,但在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时,是否可控制该被投资公司的判断) (368)问题3-2-45(城镇集体企业纳入合并范围的问题) (369)问题3-2-46(有限合伙形式的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人能否将私募基金纳入合并范围) (370)问题3-2-47(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范围的问题) (371)问题3-2-48(关于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问题——被合并方曾经有子公司,但在合并日前处置) (373)问题3-2-49(子公司清算期间的合并报表问题) (374)问题3-2-50(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纳入合并报表的相关合并抵销) (375)问题3-2-51(通过变更子公司公司章程实现控制导致合并范围变更的处理) (376)问题3-2-52(交叉持股下合并报表问题) (377)问题3-2-53(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交叉投资及持股的合并抵销处理) (378)问题3-2-54(被收购公司收到原股东相关补偿款的会计处理) (380)问题3-2-55(合并报表中对合营、联营企业所持子公司股权的处理问题) (381)问题3-2-56(子公司计提和使用专项储备在合并报表中的列报) (382)问题3-2-57(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的合并抵销问题) (384)问题3-2-58(子公司出售母公司股份的处理) (386)问题3-2-59(母公司从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子公司清算注销后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如何处理) (387)问题3-2-60(处置子公司时逆销交易标的资产价值在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的调整问题) (387)问题3-2-61(下属上市公司被重组时,作为原控股股东如何处理) (388)问题3-2-62(因放弃增资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的处理) (391)问题3-2-63(全部处置子公司股权时,在合并报表层面原因购买少数股权调减的资本公积是否需要恢复) (393)问题3-2-64(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或被母公司吸收合并后,母公司收购其少数股权时形成资本公积的处理) (393)问题3-2-65(处置唯一子公司后的报表列报) (395)问题3-2-66(处置子公司股权后原有商誉的处理) (395)问题3-2-67(以子公司股权向合营企业投资时,在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 (396)问题3-2-68(涉及配股和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情况下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算) (401)第四章特殊业务问答 (403)第一节金融工具和套期会计的相关问题 (403)问题4-1-1(远期外汇合约是否可以采用套期保值方式核算) (403)问题4-1-2(黄金T+D持仓盈亏的处理) (404)问题4-1-3(不满足套期保值准则规定条件的期货买卖业务) (406)问题4-1-4(远期结售汇提前平盘汇兑损失部分是否应该全部计入当期) (407)问题4-1-5(以人民币定期存款质押从银行取得外币借款的账务处理问题) (409)问题4-1-6(控股股东授予子公司少数股东看跌期权(卖出期权)的处理) (412)问题4-1-7(购买关联方股票的列报问题) (418)问题4-1-8(买断式回购债券卖出后的账务处理) (418)问题4-1-9(可转换债券利息收入的确认问题) (420)问题4-1-10(财务公司对于客户长期存放且期末未支取的通知存款是否应该按权责发生制预提利息支出) (422)问题4-1-11(应收票据贴现利息能否在贴现期间进行分摊) (424)问题4-1-12(融资融券业务的账务处理) (425)问题4-1-13(购入不良债权及其后续处置问题) (427)问题4-1-14(持有限售股的估值和核算问题) (428)问题4-1-15(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划分类别问题) (430)问题4-1-16(公司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账务处理问题) (431)问题4-1-17(银行理财产品的列报) (433)问题4-1-18(证券公司购买的自己发行的集合计划产品的列报、计量及承担亏损的处理) (434)问题4-1-19(理财产品的核算与披露) (436)问题4-1-20(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终止确认的问题) (438)问题4-1-21(关联方之间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后能否终止确认应收票据)440问题4-1-22(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抵销列报问题) (441)问题4-1-23(应收、应付票据能否按抵销后的净额列报的问题) (444)问题4-1-24(无限期次级债券或者优先股的确认问题) (445)问题4-1-25(或有结算条款:考虑各类条款以确定其是否在主体的控制范围内) (449)第二节租赁会计的相关问题 (452)问题4-2-1(期租业务是否作为固定资产租赁业务披露) (452)问题4-2-2(股权收购后一定期间再回购被收购公司全部资产有关的会计问题) (454)问题4-2-3(提供数据处理终端是否属于租赁业务) (457)问题4-2-4(广告经营权应作为租赁还是特许经营权的判断) (461)问题4-2-5(售后回租构成融资租赁的情况下,卖方兼承租人支付的手续费的会计处理) (463)问题4-2-6(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会计处理) (464)问题4-2-7(经营租赁收入、成本计量问题) (465)问题4-2-8(承租显示屏设备并支付数据传输服务费的处理) (467)问题4-2-9(节能减排服务中用能单位的会计处理) (469)问题4-2-10(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 (470)第三节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相关问题 (473)问题4-3-1(企业代建市政道路的会计处理) (473)问题4-3-2(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业务的会计核算模式) (475)问题4-3-3(供热企业建造供热设施并从开发商收取款项的处理) (476)问题4-3-4(合并报表层面对BOT项目收入的确认问题) (479)第四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相关问题 (480)问题4-4-1(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变更是否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480)问题4-4-2(固定资产确认的金额标准发生变化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还是会计政策变更) (481)问题4-4-3(对绩效奖金计提方法的改变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还是前期差错更正) (482)问题4-4-4(成本核算方法的调整是否为会计估计变更) (483)问题4-4-5(资产重组中拟注入上市公司的主体与上市公司统一会计估计问题) (484)问题4-4-6(安全生产费提取比例、使用方向等的变化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486)问题4-4-7(对连续变更会计估计事项的处理) (486)第五章信息披露和列报业务问答 (490)第一节报表列报和披露的相关问题 (490)问题5-1-1(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的报表列报问题) (490)问题5-1-2(财务公司委托贷款业务中的委托存款和受托贷款列报问题) (490)问题5-1-3(本年收回以前年度核销坏账,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列报问题) (491)。

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政策解读9月20号,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为知本私享会的第一个主题,我将从执业律师的视角出发,结合五年股权激励的实践经验,与大家分享在新政下激励对象如何缴纳股权激励所得税。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通知》的适用范围,该《通知》适用于股权激励而非股权交易。

对于上市而言,是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通过期权、限制性股票实施的激励,而对于非上市、新三板公司而言,股权激励和股权交易的界限并不是非常清晰。

但是有一点《通知》是非常明确的:激励标的是本公司股权(直接持股)时,才能享受《通知》的优惠政策,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

明确了适用范围之后,让我们来看一下股权激励征税的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与第九项明确规定,工资、薪金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所得”,不能狭义理解为现金所得,在股权激励中,你可能没有获得现金,还要拿现金出来低价购股,但是在获得股权奖励,实施低价购股行为的时候,是有所得的,也可称为财产性收益,因此,仍然需要纳税。

在新政之前,关于股权激励的规范性文件只有四个,分别是:财税[2005]35号,《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国税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9]5号,《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这四个规范性文件基本上是针对上市公司的,非上市公司没有专门的股权激励政策,其中激励权益兑现时需要遵循2014年12月颁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我国家电行业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分析——以青岛海尔为例

我国家电行业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分析——以青岛海尔为例

摘要我国家电行业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分析——以青岛海尔为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由此产生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因此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也随之产生了委托代理的问题。

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因此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目标不一致、利益冲突等矛盾。

为了使二者之间的利益趋于一致,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产生了股权激励模式。

在股权激励作用下,经营者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努力水平,在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维护所有者利益的同时获取更多的回报,从而达到一种双赢的效果。

股权激励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上已经得到广泛运用,但在我国却起步较晚,从2006年算起只有短短十余年时间。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宏观政策调整,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关注股权激励机制,纷纷出台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股权激励在我国也进入了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

家电行业作为我国市场化最早、竞争最激烈的行业,整个行业已经由原来的价格竞争逐渐转移到技术、管理、服务等综合实力的比拼。

为了建立和保持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巩固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我国的家电行业上市公司纷纷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家电行业的典型代表,是少数几个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的家电企业之一。

通过对青岛海尔股权激励案例研究,对我国家电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制定股权激励政策具有一定的指引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股权激励绩效分析家电行业青岛海尔AbstractAnalysis on the Impact of Equity Incentive on CorporatePerformance in China's Household Appliance Industry——Take Qingdao Haier as An Example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enterprises in the process of expanding,ownership and operation separate condition,so the produce the principal-agent problem between owners and operators.Because the owners and operators are out of self-interest considerations,therefore they have appeared inevitable goal contradiction and conflict of interest.In order to make the interests between them,as a kind of long-term incentive equity incentive model is conceived and gave birth to.Under the effect of equity incentive,the operator can give full play to their talents and efforts,in the guarantee enterprise benefit maximization,the interest of the owners at the same time get more returns,so as to achieve a win-win result.Equity incentive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and other developed countries of the capital market has been widely used,but in our country starts late,starting in 2006only just ten years time.Bu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the national macro policy adjustment,in recent years,more and more listed companies begin to pay close attention to equity incentive mechanism,have issued equity incentive plan scheme,equity incentive in our country has entere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golden age"Home appliance industry in China market at the earliest,the most competitive industry,the industry has shifted from price competition to the technology, management,service and so on comprehensive strength contest.In order to establish and maintain a good management team,to consolidate and enhanc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enterprises,China's home appliance industry listed companiesto launch equity incentive plan.As our country home appliance industry,Qingdao haier is one of the few complete one home appliance enterprise equity incentive plan. Through to the Qingdao haier equity incentive case study,to our country home appliance industry listed company equity incentive policy other has certain guidance and reference.Key words:Equity incentive Performance analysis Home appliance industry目录第1章引言 (1)1.1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1.1.1论文研究的背景 (1)1.1.2论文研究的意义 (2)1.2国内外文献综述 (2)1.2.1国外文献综述 (2)1.2.2国内文献综述 (4)1.2.3文献评述 (7)1.3研究思路及框架 (7)1.4研究方法 (8)1.5主要创新与不足 (8)第2章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及评价指标 (9)2.1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 (9)2.1.1人力资本理论 (9)2.1.2委托代理理论 (9)2.1.3利益相关者理论 (10)2.1.4双因素理论 (10)2.2股权激励的内涵及类型 (11)2.2.1股权激励的内涵 (11)2.2.2股权激励的类型 (11)2.3股权激励绩效评价指标 (12)2.3.1传统财务指标 (12)2.3.2现代财务指标 (13)2.3.3非财务指标 (14)2.4股权激励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 (14)第3章我国家电行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 (16)3.1我国家电行业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制度背景描述 (16)3.2我国家电行业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行业背景描述 (17)3.2.1产品多样化、系列化 (17)3.2.2科技创新 (17)3.2.3改变发展方式 (18)3.3我国家电行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总体情况分析 (18)3.4我国家电行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具体设计要素分析 (20)3.4.1股权激励对象分析 (20)3.4.2股权激励模式分析 (20)第4章青岛海尔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22)4.1案例背景 (22)4.1.1青岛海尔的发展历程 (22)4.1.2产权结构 (22)4.1.3青岛海尔实施股权激励的动因 (23)4.2青岛海尔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24)4.2.12009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4)4.2.22011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4)4.2.32012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5)4.2.42014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6)4.2.52016年首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27)4.2.62017年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28)4.3青岛海尔四期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具体影响 (29)4.3.12009年度绩效完成情况 (29)4.3.22010年度绩效完成情况 (30)4.3.32011年度绩效完成情况 (30)4.3.42012年度绩效完成情况 (31)4.3.52013年度绩效完成情况 (32)4.3.62014年度绩效完成情况 (33)4.3.72015年度绩效完成情况 (33)4.3.82016年度绩效完成情况 (33)4.4青岛海尔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分析 (34)4.4.1青岛海尔股权激励的财务指标分析 (34)4.4.2青岛海尔股权激励的非财务指标分析 (41)4.5青岛海尔股权激励计划的总体评价 (43)4.5.1青岛海尔股权激励的优点 (43)4.5.2青岛海尔股权激励的不足 (44)第5章研究结论与建议 (47)5.1研究结论 (47)5.2针对我国家电行业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具体建议 (47)5.2.1完善股权激励的内部环境 (47)5.2.2完善股权激励的外部环境 (49)参考文献 (51)致谢 (55)第1章引言1.1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1.1.1论文研究的背景随着全球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规模日益扩大,必然要求管理职能专业化,企业所有者委托经理人对企业进行经营和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开来,这就产生了委托与代理关系。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记者问答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记者问答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记者问答1、为什么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答:自2023年1月1日起,我们对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所得实行了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按持股时间长短予以不同的税收政策待遇,主要内容:持股1个月以内、1个月至1年和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全额、50%和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实际税负分别为20%、10%和5%。

该差别化税收政策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鼓励长期投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此次,经某批准,自2023年9月8日起,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即持股超过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时,对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实际税负仍为20%和10%。

此次政策调整将有利于进一步鼓励长期投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2、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按调整后的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吗?答:2023年,根据某有关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某监会发布《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3〕48号),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按照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税收政策执行,持股1个月以内、1个月至1年和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负分别为20%、10%和5%。

此次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某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3〕101号)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即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同步调整,对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税负维持原政策不变,仍为20%和10%。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备案编号(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单位:股,%,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施符合条件股权激励的非上市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递延缴纳备案事宜时填报。

二、报送期限企业应于符合条件的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报送。

三、表内各栏(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填写实施股权激励的非上市公司法定名称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非上市公司负责办理股权激励及相关涉税事项人员的相关情况。

(二)股权激励基本情况1.股权激励形式:根据实施股权激励的形式勾选。

2.股权激励人数:填写股权激励计划中被激励对象的总人数。

3.近6个月平均人数:填写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上月起向前6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

如,某公司实施一批股票期权并于2017年1月行权,则按照该公司2016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计算。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

4.实施股权奖励公司填写栏:填写实施股权奖励企业的有关情况。

(1)本公司是否为限制性行业:实施股权奖励公司根据本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是否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附件《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所列行业。

属于所列行业选“是”,不属于所列行业选“否”。

(2)标的公司名称、标的公司是否为限制性行业、标的公司纳税人识别号: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实施股权奖励的,填写本栏。

以本公司股权为股权奖励标的,无须填报本栏。

①标的公司名称:以其他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实施股权奖励的,填写用以实施股权奖励的股权标的公司法定名称全称。

衍生品使用对股价波动性的影响

衍生品使用对股价波动性的影响

衍生品使用对股价波动性的影响目录一、内容简述 (2)1.1 背景介绍 (2)1.2 研究意义 (3)二、衍生品概述 (4)2.1 衍生品的定义 (6)2.2 衍生品的分类 (7)2.3 衍生品市场的重要性 (8)三、衍生品使用对股价波动性的影响分析 (9)3.1 正向影响 (10)3.1.1 提高信息效率 (12)3.1.2 价格发现功能 (13)3.1.3 增加交易量 (14)3.2 负向影响 (14)3.2.2 市场泡沫 (16)3.2.3 道德风险 (17)四、实证研究 (19)4.1 研究方法 (20)4.1.1 数据来源 (21)4.1.2 样本选择 (22)4.1.3 研究模型 (23)4.2 实证结果 (24)4.2.1 对股价波动性的影响程度 (25)4.2.2 不同类型的衍生品对股价波动性的影响差异 (26)4.2.3 影响因素分析 (27)五、政策与监管 (29)5.1 政策支持 (30)5.1.1 信息披露制度 (31)5.2 监管挑战 (33)5.2.1 金融创新与监管滞后 (33)5.2.2 国际合作与竞争 (34)六、结论与建议 (36)6.1 研究结论 (37)6.2 政策建议 (38)6.3 研究展望 (39)一、内容简述本文档旨在探讨衍生品使用对股价波动性的影响,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其使用对股票市场的影响一直备受关注。

通过对衍生品市场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衍生品使用对股价波动性的潜在影响,从而为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供有关风险管理和市场稳定性的信息。

我们将介绍衍生品的基本概念和分类,以便读者能够了解衍生品市场的运作机制。

我们将分析衍生品使用对股价波动性的直接影响,包括正向效应(如套期保值)和负向效应(如投机炒作)。

我们还将讨论衍生品使用对股价波动性的间接影响,如市场流动性、风险传染等。

在分析衍生品使用对股价波动性的影响时,我们将采用多种方法和模型,如时间序列分析、协整与差分回归等,以期得出较为客观和全面的结论。

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税政策解析

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税政策解析
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 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 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三、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 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 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
5.本通知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 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 企业。
6.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执行,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纳税政策。
实行递延纳税的股权视同优先转让。
被投资企业的责任义务
制定计划
需次月15日内 办理税务备案
行权、解禁、取得股权
无需办理税务手续
需要代扣代缴税款
持有期间
转让股权 需每年终了后30日内 报送股权变动情况
企业办理备案需要报送的资料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1.《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表》 2.股权激励计划(初次办 理时) 3.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初次办理时) 4.激励对象任职或从事技 术工作情况说明(初次办 理时) 5.本企业和股权激励标的 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主营 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说明 (股权奖励初次办理时)
递延纳税情况下的税收处理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3)1.1 背景与目的 (3)1.2 股权架构的重要性 (4)1.3 顶层设计方案的定义 (5)二、股权架构概述 (6)2.1 股权架构的定义 (7)2.2 股权架构的类型 (8)2.2.1 集中式股权架构 (9)2.2.2 分散式股权架构 (10)2.2.3 混合式股权架构 (11)三、顶层设计方案 (12)3.1 设计原则 (13)3.1.1 公平性原则 (14)3.1.3 稳定性原则 (16)3.1.4 灵活性原则 (17)3.2 设计要素 (18)3.2.1 股东权益 (19)3.2.2 股权比例 (20)3.2.3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 (22)3.2.4 股权激励与约束 (23)四、具体设计方案 (24)4.1 股权结构调整 (25)4.1.1 股权转让 (26)4.1.2 增资扩股 (27)4.1.3 股权回购 (29)4.2 股权激励方案 (30)4.2.1 限制性股票 (31)4.2.3 股票增值权 (34)4.2.4 员工持股计划 (35)4.3 股权退出机制 (36)4.3.1 股权转让退出 (37)4.3.2 股权回购退出 (39)4.3.3 股权置换退出 (40)五、实施与风险管理 (41)5.1 实施步骤 (42)5.1.1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43)5.1.2 股权结构调整与激励方案设计 (44)5.1.3 实施与调整 (46)5.1.4 监督与评估 (47)5.2 风险管理 (48)5.2.1 风险识别 (49)5.2.3 风险防范与控制 (51)5.2.4 风险应对措施 (53)六、结论与展望 (54)一、内容综述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维护股东权益。

我们将详细解析现有的股权结构,识别潜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

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我们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方案,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机制、投融资策略等关键领域。

员工持股计划的微观经济效应

员工持股计划的微观经济效应

员工持股计划的微观经济效应目录一、内容描述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4)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概念 (5)2.1 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义 (6)2.2 员工持股计划的发展历程 (6)2.3 员工持股计划的类型 (7)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微观经济效应分析 (9)3.1 提高企业绩效 (10)3.1.1 降低代理成本 (11)3.1.2 提高管理效率 (12)3.2 促进员工激励 (14)3.2.1 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15)3.2.2 增强员工归属感 (16)3.3 增强企业凝聚力 (17)3.3.1 促进团队合作 (18)3.3.2 提高企业声誉 (19)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行业差异与区域特征 (21)4.1 不同行业的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22)4.2 不同地区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展现状 (24)五、员工持股计划的挑战与对策 (25)5.1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26)5.2 完善员工持股计划的建议 (27)六、结论与展望 (28)6.1 研究结论 (29)6.2 研究展望 (30)一、内容描述本文档旨在分析员工持股计划的微观经济效应,通过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过程、影响因素以及实际效果进行深入研究,为企业管理层和投资者提供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经济影响的全面了解。

具体内容包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介绍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义、目的和发展历程,阐述其背后的经济学原理,如激励机制、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关系等。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过程:详细描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步骤,包括股权分配、股权转让、股权激励协议等关键环节,以及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

影响员工持股计划的因素分析:从企业、员工和市场等多个角度分析影响员工持股计划的关键因素,如企业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状况、员工绩效评估体系等。

员工持股计划的经济效益评估:运用现代经济学方法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经济效益进行定量分析,包括财务指标(如资本成本、净现值、内部收益率等)和社会效益(如员工满意度、企业竞争力等)。

股权激励验资报告

股权激励验资报告

股权激励验资报告第一篇:股权激励验资报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业务办理须知一、股票期权登记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2);(四)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五)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六)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董事会决议;(七)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八)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九)电子数据接口(附件二),适用dbf文件。

(十)如果期权因权益分派等原因发生变更的,还要出具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调整公告及律师意见书;(十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预留期权的,在授予时仍按上述要求办理期权登记。

二、行权登记(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登记明细表(见附表3);(三)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四)董事会关于实施行权的决议;(五)公司监事会核准的激励对象行权名单;(六)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本变更的验资报告;(七)律师出具的关于激励对象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书;(八)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九)行权登记电子数据接口,适用dbf文件(附件四)。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上市公司向本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一览表(见附表1);(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登记明细表(见附表4);(四)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五)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确认书(六)经公告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七)董事会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八)风险告知书(附件五);(九)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十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十二)电子数据接口;(十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美国会计准则-中文版

美国会计准则-中文版

目录23 2 存货(试行版) (7)2.存货(试行版) (11)3 所得税会计 (15)4A资本化资产和折旧 (26)4B 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30)4C 已减值资产的处置 (41)5 应收帐款(坏帐准备) (49)6 养老金核算 (52)7 租赁会计核算 (59)8 海外经营和货币折算 (61)9 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 (65)10.缺勤补偿 (70)11 或有损失和产品担保 (72)12 合并和权益法会计核算 (77)13 中期财务报表(包括季度财务报表) (81)14 政府补助 (83)15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84)16 内部使用软件的开发费用 (86)17 股东权益 (88)18 研究开发费用 (90)19 重组(退出或处置活动) (92)20 企业的发展阶段 (96)1 收入确认1-1. 会计定义概述只有当收入实现时或者收入可以实现并能取得相关利益时才能予以确认。

一般情况下,只有当以下条件同时得到满足时才可确认收入:(SAB No. 101 & 104):1.有说服力的证据表明销售约定存在;2.货物已经交付或者劳务已经提供;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是固定的或者是可以确定的;4.可以合理确信能够收到货款。

有些收入约定包含有多个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活动。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应该在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并根据可能收不回来的金额按适当比例计提坏帐准备。

但若买方拥有退回货物的权利时,卖方只能按照一定的标准确认销售收入。

供应商可能会偶尔地或持续地给予其顾客各种各样的优惠(促销),诸如:折扣、礼券、回扣、"免费"的产品或服务等(紧急问题工作组01-9《卖方给予买方回报的会计处理》)。

顾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例如,供应商销售货物给分销商,分销商再将该货物销售给零售商。

紧急问题工作组01-9还涵盖了制造商给零售商或分销商的顾客促销奖励,诸如:折扣、礼券、回扣、"免费"的产品或服务以及各项其他安排如展位费、协作广告等。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目录一、前言 (2)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 (3)2.1 激励原则 (4)2.2 激励对象 (5)2.3 激励方式 (5)三、基本薪酬与福利体系 (7)3.1 基本工资 (8)3.2 绩效奖金 (9)3.3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9)3.4 其他福利 (10)四、中长期激励计划 (12)4.1 企业年金 (13)4.2 股票期权 (14)4.3 限制性股票 (16)4.4 员工持股计划 (16)4.5 项目跟投 (17)五、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19)5.1 制定与审批 (20)5.2 执行与监督 (21)5.3 评估与调整 (22)六、风险管理与控制 (23)6.1 风险识别 (25)6.2 风险评估 (25)6.3 风险控制 (27)七、附则 (28)7.1 解释权 (28)7.2 施行日期 (29)一、前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要想取得持续的成功和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是激发员工潜力、提升员工绩效的有效手段之一。

本激励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使员工在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平公正:激励方案基于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公平的回报。

奖惩结合: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既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又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设置合理的激励目标和条件,使员工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关注公司的整体利益。

针对个体差异进行激励: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和绩效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激励措施,提高激励效果。

确保可行性:激励方案需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顺利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激励方案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以期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公司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概述为了更好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本公司制定了全面而系统的员工中长期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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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简单明了:非上市公司股票、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
励个税政策
说明:
需要提醒的是,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员工持股计划等,该政策仅仅是“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

1.非上市公司符合条件的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的现行个税税收政策的一般性规定
(1)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以及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股票(股权)实际购买价格与公平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在个人转让上述股票(股权)时,对转让收入高于取得股票(股权)时公平市场价格的增值部分,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税。

2.满足条件的非上市公司符合条件的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操作
由分别按“工资薪金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两个环节征税,合并为只在一个环节征
税,即纳税人在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以及获得股权奖励时暂不征税,待今后该股权转让时一次性征税,且一次性征税统一适用20%的税率。

3.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确定方法
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其中公司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按照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上月起向前6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确定。

例如,某公司实施一批股票期权并于2017年1月行权,计算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时,以该公司2016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计算。

4.公平市场价格的确定
对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的股权激励,需对其实际取得成本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差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1)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公平市场价格按照取得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确定,取得股票当日为非交易日的,按照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

(2)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公平市场价格依次按照净资产法、类比法和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净资产法按照取得股票(权)的上年末净资产确定。

5.企业备案的规定
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或被投资企业代为办理备案即可
6.股权转让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递延纳税股票(权)转让、办理纳税申报时,扣缴义务人、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一并提供能够证明股票(权)转让价格、递延纳税股票(权)原值、合理税费的有关资料,具体包括转让协议、评估报告和相关票据等。

资料不全或无法充分证明有关情况,造成计税依据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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