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推荐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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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备案申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的规定,我公司推荐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项目小组完成了对企业的尽职调查,制作了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底稿和公开转让说明书等备案材料。我公司场外业务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项目和备案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意推荐该项目并申请备案。

特此申请

附件: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推荐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备案申请》签章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海运”、“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股转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我公司对盛航海运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盛航海运股份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华泰证券推荐盛航海运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盛航海运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盛航海运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天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重大业务合同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

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二、内核意见

我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于2015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对盛航海运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备案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与项目审核的内核成员为虞敏、徐念榕、吴加荣、龚琛、胡宏辉、李兰、王昱七人,其中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各一名。上述内核成员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担任项目小组成员的情形;不存在持有拟推荐公司股份,或在该公司中任职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主办券商内核工作的通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内核成员经审核讨论,对盛航海运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如下的审核意见:

(一)项目小组中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行业分析师已就尽职调查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事项、法律事项、业务技术事项出具了调查报告;项目小组已按照《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盛航海运进行了尽职调查;

(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制作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挂牌前拟披露的信息基本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7日,2014年11月4日公司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江苏省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改制过程合法合规,存续期间已满两年;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成立以来,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运作规范;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内核小组认为公司符合股转系统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有关挂牌的条件,七位内核成员经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推荐盛航海运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三、推荐意见

根据项目小组对盛航海运的尽职调查情况,我公司认为盛航海运符合股转系统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有关挂牌的条件:

(一)公司存续已满两年

公司前身南京盛航海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7日,2014年11月4日公司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江苏省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8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桃元。公司改制过程合法合规,存续期间已满两年。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记录

通过调查得知公司主要从事散装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业务。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以国内长江及沿海化学品船运输为主的现代航运企业。公司成立之初,主要以油品运输为主,之后随着我国化工行业的发展,化学品运输已成为公司主要业务,公司通过购买、光租的方式,已经拥有7艘散装化学品船,营运3艘光租船。并且与中石化石油销售公司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优质安全的水上运输服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

公司通过20年的水上运输经营,7年的危险化学品液体水上运输业务,逐渐形成了以武汉到上海的长江航线为横轴,以大连到海南的沿海航线为纵轴的化学品水上运输网络,其中重点服务江苏、上海、广东、福建、山东等区域,遍布全国近30个城市,主要停靠全国近50个码头,遍布华北、华东、华南各个区域。

公司主要为化工类企业直接提供水上运输服务,以收取运费的方式实现盈利,具体运费取决于双方约定的运价以及运量。目前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方式包括单程租船、往返租船、包运合同租船及连续航次租船服务。对那些大客户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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