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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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企业
标准
分发号:Q/ZJS G AG004-2009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A版)
起草部门:安全管理部
起草人:秦洧洁
批准人:鲁锋
2009-05-07 发布 2009-05-07实施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发布
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发布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规定 (1)
6 标准的执行 (2)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人员,以及处罚办法和奖励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正式在岗职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无)
3术语和定义(无)
4职责
财务部负责风险抵押金的现金收缴与列支,单独列帐,并依据安全管理部提出的人员变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对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奖惩意见。
5管理规定
5.1风险抵押金缴纳人员和标准
5.1.1总经理:1200元。
5.1.2总支书记:1200元。
5.1.3副总经理:1000元。
5.1.4部门党政正职、安全管理人员:600元。
5.1.5部门党政副职、专职安全员:400元。
5.1.6兼职安全员、重点部位负责人、带班长:300元。
5.1.7机动车辆驾驶员、铲、叉、抱车司机:300元。
5.1.8生产组长:200元。
5.1.9一般管理人员、职工:100元。
5.2兑现办法
5.2.1总公司年终在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当年度经济效益等情况按比例给予兑现。其所交风险抵押金留存为下年度所交风险抵押金。
5.2.2 主持或负责全面工作的副职,按正职标准执行。
5.2.3 司机的安全奖励,根据《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符合者发放安全奖。
5.2.4对年度安全工作有特别贡献的,由安全管理部提交“安委会”研究给予适当奖励。
5.2.5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对风险抵押金的奖惩意见。
5.3 处罚办法
5.3.1因安全事故直接影响企业安全目标完成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全年有偷盗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除取消年终安全奖资格外,没收风险抵押金。
5.3.2因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总公司全体人员取消安全奖。
5.3.3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取消安全奖,并没收安全押金。
5.3.4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不按期整改的部门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按10%-20%比例扣除安全奖。
5.3.5全年工作不足8个月的人员、待岗人员、借调行业外工作、脱产上学(含脱产培训)半年者、有旷工行为者,不发安全奖,不扣除风险抵押金。
5.3.6年度内6月30日前退休(含内退)、解聘(含解除劳动合同)、从事非领导职务人员,只退本金,不发放安全奖。
5.3.7有严重违反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不发放安全奖并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
5.3.8凡被处罚和没收风险抵押金的应于次年3月份及时补交。
9未尽事项按照《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安全保卫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6 标准的执行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