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课件-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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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专题》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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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专题
第一部分 概述
一、垄断 1、概念
经营者在市场运行过程中进行排他性控制或对市场 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 状态.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主要类型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违法的经营者集中
2、垄断的分类
〔1〕依据垄断者占有市场的情况,分为:
独占垄断:市场上只有一家企业,对生产、价格实 行排他性控制.
• 〔2〕差别待遇
• 优势企业凭借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产品或 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不同交易对象在价格 或其它交易条件上实行相异待遇.
• 原告XX百姓超市是一家由十几个企业下岗员工自 己筹集资金成立的小型超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被告XX天天食品是一家主要从事糯米食品生产与 加工的企业.由于该企业独特的生产工艺以及严格 的质量管理,产品口味相当宜人,深受消费者的青睐, 其产品不仅畅销国内各大市场,还出口到美国、澳 大利亚、德国等国家,是当地副食品加工的龙头企 业,也是当地纳税大户.原告在其经营第一年年度货 物清点中发现,其在该年度中仅仅销售出被告产品 人民币2万余元,这与他们刚开始决定被告商品上 架时的预料大相径庭,也与正常的市场消费水平不 吻合.
• 莫萨托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向喷瑞公 司的董事长表明,除非提高价格,否则将 取消喷瑞公司的分销商资格.在被取消 资格后,喷瑞公司的董事长与莫萨托公 司的一位高级经理进行会谈,经理表达 了对喷瑞公司销售价格的不满.
• 喷瑞公司起诉,声称莫萨托公司与它的 分销商共谋固定产品的转售价格,并为 了巩固其共谋协议而总之了喷瑞公司 的分销资格,违反谢尔曼法第一条.法庭 认定价格共谋协议存在,适用本身违法 原则.
• 前提:确定平均变动成本
AKZO案
• 控诉人ESC一开始生产的有机过氧化物只 提供在粉末工业上,但在1979年时决定涉足 德国的塑胶制造上, AKZO知道后便威胁其 退出,但ESC未予理会,于是AKZO向ESC的 客户提供比AKZO对其本身的一般客户还低 的价格,ECS就据此控诉AKZO的价格低于 平均变动成本,且其目的就是打算将ESC消 灭在市场中.

第七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七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二、反垄断法的概念
是指在维护公平竞争、制止垄断行为过程 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 范围
(一)调整对象
主要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法律 关系。
此外,反垄断法结合我国实际,将具有行 政垄断性质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也纳入 了其调整范围。
三、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 范围
问:本案中该地政府的行为是否违反了 《反垄断法》的规定?
分析: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3条的规定,行政机关 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 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①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 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②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 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 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二)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 1、垄断价格 2、掠夺性定价 3、拒绝交易 4、强制交易 5、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6、差别待遇 7、其他
案例:某食用大豆油企业产品销量在近3年中占国 内该行业市场的60%。2009年5月,该企业的大豆 油单方涨价10%,而此时,市场中大豆价格平稳而 且没有其他价格波动因素。国内一些超市无法及时 应对此次价格上涨压力,所销售的该企业大豆油未 能一次性上涨10%。该企业即不再向这些超市供货。 分析:该企业在市场份额中已经达到60%,超过法 律规定的1/2市场份额的标准,故毫无疑问该企业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市场中没有任何干扰价格因 素的情况下,该企业突然决定产品涨价10%,这是 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价格行为的表现,而 且在一些超市没有及时跟随涨价的情况下拒绝与超 市交易,这也是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法-PPT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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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 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 用《反垄断法》。
反垄断委员会
• 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 下列职责:
• (1)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 • (2)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 (3)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 (4)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
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 • 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 • 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 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 • 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
举报。 •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
•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下列协议不属于垄断协议
•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
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 属于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
• 终止调查。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 恢复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1)

2024版年度反垄断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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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课件•引言•反垄断法概述•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反垄断法实施机制•反垄断法案例分析•企业反垄断合规管理•总结与展望引言01目的和背景目的介绍反垄断法的产生背景、目的和意义,帮助学生了解反垄断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垄断行为逐渐显现,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各国纷纷出台反垄断法律法规。

反垄断法通过打击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保护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反垄断法鼓励企业创新、竞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反垄断法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益,提高消费者福利。

030201反垄断法的重要性课程内容和结构课程内容本课程将全面介绍反垄断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和案例,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政垄断等方面的内容。

课程结构本课程将按照“总-分-总”的结构进行安排,先介绍反垄断法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原则,然后分别阐述各个具体制度,最后进行总结和案例分析。

同时,课程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反垄断法的实际应用。

反垄断法概述02反垄断法的定义和性质定义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性质反垄断法属于经济法范畴,具有公法性质,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法律手段。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立法宗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这些原则体现了反垄断法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以及行业协会等组织实施的垄断行为。

对象主要针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垄断协议、进行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垄断行为的经营者。

《反垄断法》学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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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营者集中的实现途径来看,还可以分 为合并型集中、持股型集中,以及协议型 集中。
合并型集中是一个经营者完全获得其他经营者 的财产的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 情况。
持股型合并是指经营者通过持有其他经营者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而形成的一种合并。
协议型合并是指经营者通过与其他经营者达成 协议,来控制或影响其他经营者的一种集中。 协议型合并的典型形式包括康采恩或企业集团改革开放的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而逐步发展起 来的。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 下简称《反垄断法》)的通过,对反垄断 法制建设的发展无疑是很大的促进,在中 国反垄断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 义。
一、对垄断的一般认识
垄断,通常是指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或状态。 即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地采取经济的或者非经济 的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排除 或者限制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2.进一步审查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
当自决定之日起9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 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 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 者不得实施集中。 3.延期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经书面 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60日:(1)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2)经 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3)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 可以实施集中。
从表现形式上看,经济性垄断较为典型的 组织形式包括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 康采恩等。
2.好的垄断和坏的垄断
从价值判断上看,垄断可以分为好的垄断 和坏的垄断。
反垄断法并非反对一切垄断。对那些好的 垄断,即正当的、合理的、合法的垄断, 反垄断法是予以肯定评价的。

第七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七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ppt课件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其中,(1)—(5)项要取得豁免,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 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 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是指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凭借这种市 场优势排除竞争或对其他市场主体进行不 公平交易的竞争行为。
第七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垄断的概念 二、反垄断法的概念 三、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第二节 垄断行为 一、垄断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三、经营者集中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五、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概述
一、垄断的概念
法律上的垄断概念,是指经营者以独占、 通过合谋性协议或有组织的联合行动等方 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 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
三、经营者集中
(三)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和审查
经营者集中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 机构提出申报,并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 构进行初步审查和进一步审查。经过审查 ,会产生两种决定:一是禁止集中;二是 不予禁止。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 争
(一)概念
是指拥有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以及其他 依法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 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二)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 1、垄断价格 2、掠夺性定价 3、拒绝交易 4、强制交易 5、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6、差别待遇 7、其他
案例:某食用大豆油企业产品销量在近3年中占国 内该行业市场的60%。2009年5月,该企业的大豆 油单方涨价10%,而此时,市场中大豆价格平稳而 且没有其他价格波动因素。国内一些超市无法及时 应对此次价格上涨压力,所销售的该企业大豆油未 能一次性上涨10%。该企业即不再向这些超市供货。 分析:该企业在市场份额中已经达到60%,超过法 律规定的1/2市场份额的标准,故毫无疑问该企业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市场中没有任何干扰价格因 素的情况下,该企业突然决定产品涨价10%,这是 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价格行为的表现,而 且在一些超市没有及时跟随涨价的情况下拒绝与超 市交易,这也是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024版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2024版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反垄断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反垄断法概述目录•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及法律责任目录•监管与执法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企业如何应对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挑战01反垄断法概述反垄断法定义与立法目的反垄断法定义反垄断法是一部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

立法目的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垄断法适用范围及对象适用范围反垄断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也适用该法。

适用对象反垄断法适用对象包括经营者、行业协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反垄断法基本原则与制度基本原则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创新原则、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以及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原则。

基本制度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以及反垄断审查制度等。

此外,还规定了反垄断执法机构、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02禁止垄断协议行为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垄断协议定义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类型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如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等。

横向垄断协议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如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

纵向垄断协议垄断协议定义及类型1 2 3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对市场竞争影响较大,通常被视为严重的反竞争行为。

横向垄断协议特点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相对较小,但也可能排除、限制竞争。

纵向垄断协议特点主要在于参与方的关系和协议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程度不同。

《反垄断法专题》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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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的实施机构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的反垄断法政策,监督市场竞争秩序,打击垄断行为。
2 各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地区的市场竞争秩序,查处垄断行为并维护公平竞争 环境。
3 司法机关
法院作为审判机构,负责处理各类反垄断法纠纷,对违法垄断行为进行判决和赔偿裁决。
反垄断法限制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例如不合理的定价、拒绝交易、排斥竞争等。
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
违反反垄断法的企业可能面临 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
民事赔偿
受到垄断行为影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企业和消 费者有权要求垄断企业进行经 济赔偿,并恢复市场的公平竞 争秩序。
刑事责任
涉嫌严重的垄断行为可能触犯 刑法,垄断企业和相关责任人 将受到刑事追究和法律的严厉 制裁。
2 反垄断法的未来发展
随着经济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发展,反垄断法也需要不断演进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垄断 行为。
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反垄断法促进了经济的创新和发展,为所有企业提供公平的机会, 推动市场的有效运行。
反垄断法的适用对象
1 垄断企业
反垄断法适用于市场占有份额过大、排除竞争、阻碍市场自由竞争的企业。
2 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禁止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或限制竞争的行为,如价格垄断、区域性独占。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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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制度,通过规范垄断行为 的发生和滥用来促进经济发展。
反垄断法的作用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市场中所有企业的公平竞争权益,防止垄断行为扭曲市场价格和 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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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垄断协议的豁免 垄断协议的豁免是指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
企业之间的协议或者联合行为,由于其具 有某些有益的作用,并且足以抵消其限制 竞争带来的危害,经审批机构批准给予豁 免其违法责任的制度。
12
(2009年真题)66.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 列哪些选项不构成垄断协议?( ) A.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防止进口原 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护性协议 B.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就商品房 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 C.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被公布后, 数家大型零售公司联合声明拒绝销售该产品 D.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型矿山安全 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 答案:ACD
13
练习题:下列不是垄断协议的( ) A.家乐福和沃尔玛约定:前者占北京市场,后者占天
津市场; B.因为价格问题,甲乙两家汽车厂口头约定都不购买
丙钢铁公司的钢材; C.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
种专利药品只能按某价格出售; D.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
种专利药品最高按某价格出售; E.乙医药连锁超市和甲药厂约定:前者只按照某最低
这些商场联手拒售“长虹”彩电的真实原因是,“长虹” 采取现款现货经销制,在销售上பைடு நூலகம்行台阶式返利的方式, 而商场方面认为自己实力雄厚,商誉好,希望“长虹”对 他们实行不同于一般小经销商的销售方式,允许他们先拿 一批货做铺底销售,也即先给货,后付款。而“长虹”不 愿意对任何商场作政策倾斜,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因素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分析: 1.衡量市场集中度 2.市场份额。 3.市场进入障碍。 4.经济效率。
25
(二)豁免 各国反垄断法中针对经营者集中的豁免立法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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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形式(第17条)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
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
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 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 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 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 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 生产明显过剩的;
1、定义
垄断协议的豁免是指经营者之间的协议、决议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虽然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但该类协议在其他方面所带 来的好处要大于其对竞争的不利影响,因此法律规定对其豁 免,即排除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
2、豁免类型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 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 交了申报材料。9月25日、10月9日、10月 16日和11月19日,可口可乐公司根据商务 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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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1
一、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 《反垄断法》第21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 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 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 不得实施集中。
本使然还是联盟 串通? 真相有待 进一步揭开。但 值得反思的是,近 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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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垄断与反垄断法
(一)垄断的概念 1、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
2、法律意义上的垄断
垄断的定义: 1、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 2、滥用已经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或者通过协议、合并或其他方式谋求或
谋求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借以排除或限制竞争,牟取超额利益 4、依法应予规制的行为 简言之,垄断是指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
第一节 反垄断法基本原理 第二节 反垄断法的实体制度
第三节 反垄断法的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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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反垄断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市场 规制法律制度及其原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垄断和反垄断法的界 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经营者集 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概念、特征、表现方式;反垄断 执法体制的类型、执行的一般程序,反垄断法域外效力的含 义,适用除外的条件和范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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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垄断法的概念 1、实质意义的反垄断法 2、形式意义的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的定义: 根据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部门法的定义规则,反垄断法 是调整在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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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
(一)反垄断法的经济学基础 (二)反垄断法的法学基础 (三)反垄断法的其他学科理论基础 (四)反垄断法的定位
(1)行为主体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 (2)行为目的是维持或提高市场地位,获取超额垄断利益 • (3)行为后果是对市场竞争的实质性损害或损害的可能性 • (4)行为没有正当理由
• 含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利用其市场支 配地位所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牟取超额利益的违法行为。
(一)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管辖

《反垄断法学习》PPT课件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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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
• 何为市场支配地位?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Abuse Dominant Position),又称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 指企业凭借已经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排 挤竞争对手或进行不公平交易的行为。
• 反垄断法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的规 制经历了从结构主义向行为主义转变的过 程。
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市场占有率的量化模式 美国、欧盟:以市场占有率为主,兼顾其他因素
我国立法:兼顾两种(《反垄断法》第18条及19条)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 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 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18条规定了对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认定六种因素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
• 1.相关市场的界定 • 《反垄断法》第12条规定: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
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 (1)相关产品市场
消费者需求的可替代性、生产者供给的可替代性
• (2)相关地域市场() 区域间交易的障碍、产品的特有性质
• (3)相关时间市场
2.市场支配地位的确定 • 两种模式
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案例1
• (一)中国移动反垄断案——差别待遇 据媒体报道,中国移动案的原告是中国移动全球通手
机的一名用户,2009年3月,原告将中国移动告上法庭, 认为中国移动对全球通手机用户收取月租费但不像其他手 机用户收取月租费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17条1-6 的规定,是属于“在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北 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09年12月原告和被 告在法院支持下达成和解,在中国移动同意后原告携号转 为不收取月租费的手机用户,并以“奖励”名义支付原告 1000元后,原告同意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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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PPT课件一、竞争与垄断市场机制是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而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竞争使价格机制、供求机制有效运作——形成竞争价格,使市场价格恰好等于制造和销售有关产品的成本(包括股东出资的合理回报)——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制;并且,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制,引起了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通过竞争提高效率是市场的最终目标,竞争只是中间目标。

二、垄断的成本但垄断会破坏竞争机制。

垄断者(能够通过改变其出售产品的数量而改变其产品市场价格的一个或一群销售者)通过减少产出,可以把价格提高到竞争价格水平之上。

1、减少产出导致市场价格提高,而垄断的收入(价格乘以产量)提高或降低取决于价格提高的比例大还是小于产出减少的比例。

在价格提高的比例大于销售单位的减少的情况下,垄断的收入增加。

2、垄断者至少会把价格提高到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价格的进一步提高将导致需求量以更大的比例减少)的水平,从而实现利润(而非收入)最大化。

3、垄断价格可以远远高于竞争价格,这取决于与垄断的成本相比,消费者对垄断性产品偏好的程度,而垄断产出则小于竞争产出。

虽然垄断也可能释放了资源以用于其他市场,但带来一个价值损失:垄断性产品的价格提高超过成本,会导致消费者用其他产品替代,这些其他产品要花费更大的成本(因为质量的差异而调整)用于生产(否则,消费者在价格提高前就用它替代了),但现在他们相对便宜,假定他们的价格定在竞争水平上。

垄断定价使消费者面对着错误的选择:他因为看起来比较便宜而选择的产品,实际需要占有更多的资源进行生产。

所以,在垄断时,消费者的需求是以高于必要水平的成本得到满足的。

——产出减少而产生的成本。

同时,对在垄断价格下仍继续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支付的较高价格,也并不是简单的财富从消费者向垄断者的转移,因为有以垄断利润的形式获得有利可图的转移支付这种机会,会把真实的资源吸引到销售者谋求垄断的努力和消费者避免支付垄断价格的努力中去(而不是把资源转向其他产品),在这些努力中所消耗的资源的成本,也是垄断的成本。

文库最新发布:反垄断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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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支配地位概念
1.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企业或企业集团能够左右市场竞争或不受 市场竞争机制的制约,不必考虑竞争者或交易对手的反应就可以自 由定价或者自由地作出其他经济决策,简单而言,即经营者具有控制 相关市场的能力.
取得方式:法律授权、规模经济、自然竞争
2.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考虑的因素 市场占有率,财力、采购或销售市场的进出难易、与其他企业 的连锁关系,以及对其他企业进入市场时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限制。
(4)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适用除外对象:特定行业、特定的组织和人员、特定行为、
知识产权的依法行使行为 6、现代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
(1)从结构主义走向行为主义 (2)合理原则优位于本身违法原则 (3)反垄断法的趋同化 (4)调整范围的泛化 (5)内国控制的弱化和国际控制的强化 (6)经济学理论对其影响更加明显 (7)非竞争因素在反垄断实践中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
——生产技术转换的可行性 ——生产转换时间的长短
2、相关的地理市场
(1)是指一种产品与相同、所有替代产品进行竞争的地理区域。 (2)影响产品空间替代性的因素 主要是区域间交易障碍。性质可分为: ——交易成本障碍。最重要的是产品的运输成本。 ——法律障碍。指某些行业受限于政府的管制,必须由政府给 予执照或指特许才能营业,其相关的地理市场必然受到限制 ——产品本身的性质 (3)相关地理市场的测定方法 A 价格法 利用价格齐一行特点,即比较两地相同产品的价格, 扣除运输成本后,若有显著差异,可判定两者不在同一地理市场。 此外,如果一地的市场价格变动后,另一地的市场价格迅速发生相 应的变动,即两地的市场价格的变动相关性非常显著,也可判定两 地属于同一地理市场。 B 销售法。考察产品的销售范围,以此作为地理市场的范围。

反垄断法课件(2024)

反垄断法课件(2024)
算法合谋的防范与打击
算法合谋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垄断行为,具有隐蔽性和 难以察觉性。需要建立完善的算法监管机制,防范和打击 算法合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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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问题
平台经济领域垄断的现状与特点
平台经济领域垄断问题具有普遍性、复杂性和动态性等特点,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加强监管力度。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挑战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面临诸多挑战,如平台双边市场特性、网络效应等,使得传统反垄 断理论和方法难以完全适用。
2024/1/30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监管创新
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挑战,需源自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如建立平台经济反垄断指 南、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法律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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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并购中的反垄断问题
1 2
跨国并购反垄断审查的必要性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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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律责任与救济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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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
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包括不公平定价、低价倾销、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差别待遇等。
2024/1/30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
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同时鼓励其他经 营者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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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行为与规制
2024/1/30
经营者集中的定义和类型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产购买、股份购买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 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包括横向集中、纵向集中和混合集中。

反垄断法课件

反垄断法课件

2、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形式(第17条)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 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 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 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 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 地位的行为。
• 寡头垄断是指市场上只有为数不多的企业 生产、销售某种特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状 况。每个企业都在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 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实施了排他性的控制, 但它们之间又存在一定的竞争。 • 联合垄断是指多个相互间有竞争关系 并有相当经济实力的企业,通过一定的形 式(如限制竞争协议等),联合控制某一 产业的市场或销售的状态。
( 1 )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这里指占有支配 地位的经营者不正当地确定、维持、变更商品 价格的行为。以高于或者低于在正常的竞争状 态下可能实行的价格来销售其产品。
( 2 )差别对待。是指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 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就其所 提供的商品的价格或其他交易条件,给予明显有 利或不利的区别对待。 差别对待实际上限制了交易对象之间的竞 争。这里的“对待”应当包含价格、配件供给、 交货速度、担保以及其他交易条件。其中价格歧 视是差别对待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即卖方无正 当理由要求购买同一等级、同一质量商品的若干 买主支付不同的价格。
反垄断法立法目的: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 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一 条)

反垄断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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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垄断状态或市场支配地位
(一)相关市场理论
• 确定市场范围,涉及产品、地区、时间三个基本因素。 • 1、产品因素 (1)需求的交叉弹性:产品之间存在着交叉弹性需求的, 表明相互之间存在可替代性,属于同一产品市场;反之则 表明相互之间不存在可替代性,分属不同的市场。 美国司法实践,产品之间的交叉需求可以通过企业对自 己的产品至少施加一次“小而显著且非暂时性”的涨价, 并视消费者和其他企业对涨价的反应以及该涨价是否能给 自己带来利益加以证明。 美国和欧盟以5%—10%的标准为测定某种产品需求替 代的基本标准。
• (二)反垄断执法机构 • 特点:1、独立性;2、权威性;3、专业性。
• • 职权:1、处罚权: 2、批准权:批准权主要是反垄断机构受理参与 集中的经营者的申报,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 的决定。 • 3、强制措施权:查封、扣押 • 4、调查检查权:个案调查和普遍调查 • 5、行政指导权:为各国反垄断机构普遍采用的 符合行政民主化的发展趋势。
• 要点:
• • • • • • • • • 1、垄断既指垄断的状态,也指各种垄断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2、垄断与一定市场相关联。 3、垄断形成和产生有多种原因。区分为经济性、行政性。 4、垄断具有危害性。其在本质上限制了一定市场上的自由竞争,甚至达到完 全排斥竞争(独占)。 注意: (1)危害性的认定要求一定市场上的竞争实质性地受到限制或损害。 (2)危害性的认定,要考虑国家的竞争政策、产业政策等社会经济政策目标, 甚至政治目标。 (3)危害性的认定,还要注重消费者的利益。 5、垄断具有违法性,即属应受法律谴责的状态、行为。作为反垄断法规制对 象的“垄断”要求具有违法性,这要明文规定。 同时,应当指出,反垄断法中包括适用除外制度(有些垄断状态、行为,尽 管限制了竞争,但并不构成违法,豁免适用反垄断法)。由此,经济生活实 践中就存在合法垄断和非法垄断(即作为适用除外的垄断和作为规制对象的 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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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卡特尔, 数量卡特尔,是 指有竞争关系的 两个以上的企业 共谋限定商品的 生产或者市场供 应量的行为。 应量的行为。通 过限制产量为维 持垄断高价。 持垄断高价。
本公司今年 生产… 生产… 我们公司 今年…
8
4.联合抵制协议 4.联合抵制协议
集体拒绝交易。 集体拒绝交易。是指 竞争者之间联合起来 不予其他竞争对手、 不予其他竞争对手、 供应商或者客户进行 交易的行为。 交易的行为。目的是 把竞争对手排挤出市 场。
9
5.限制创新协议 5.限制创新协议
维持现有 技术
不创新
6.兜底条款 6.兜底条款
10
三、卡特尔协议的豁免制度
(一)豁免制度的概述
指违反法律规定的企业之间的协议或联合行为, 指违反法律规定的企业之间的协议或联合行为,由 于具有某些有益的作用,并且足以抵消其限制竞争 于具有某些有益的作用, 行为所造成的危害, 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经审批机关批准予以豁免其法 律责任的制度。 律责任的制度。
11
(二)豁免制度的理论根据
1、合作协议的效率性 2、反垄断法不确定性(反垄断法的调节功能) 反垄断法不确定性(反垄断法的调节功能) 3、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激发创造性促进技术进步 5、经济全球化的需要(薄弱产业的扶持需要) 经济全球化的需要(薄弱产业的扶持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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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豁免制度的适用条件
1、技术性卡特尔 2、合理化卡特尔 3、中小企业卡特尔 4、公共利益卡特尔 5、结构危机卡特尔 6、出口卡特尔 7、其他卡特尔 举证责任
卡特尔协议的规制及其豁免
李辉 日本神户大学法学博士
1
一、卡特尔协议的正负效应
积极效应: 积极效应: 市场需要合作。 市场需要合作。竞争者进行联合有利于减少底层次的恶性竞 确保市场的有效竞争,提高竞争效率,促进社会福利。 争,确保市场的有效竞争,提高竞争效率,促进社会福利。
危害: 危害: 经济学分析:限制或减少参与者的竞争能力, 经济学分析:限制或减少参与者的竞争能力,损害竞争机 限制正常的市场竞争,导致效率低下。 制,限制正常的市场竞争,导致效率低下。 法学分析:人为的联合使竞争者间机会和利益失衡。 法学分析:人为的联合使竞争者间机会和利益失衡。 社会学分析: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社会学分析: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5
(二)卡特尔协议的类型
1.固定价格协议 1.固定价格协议 也称价格卡特尔, 也称价格卡特尔,是指具有竞争关 系的企业联合制定、 系的企业联合制定、维持或变更商 品价格的行为。 品价格的行为。 最普遍、危害最大的卡特尔行为, 最普遍、危害最大的卡特尔行为, 一般适用“自身违法原则” 一般适用“自身违法原则”
1、概念 竞争者之间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竞争者之间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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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现形式 2.表现形式 合同:双方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达成的排斥、限制竞争 合同:双方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达成的排斥、 意思的一切形式 决定:行业协会等经济团体的决议、建议;股东大会的 决定:行业协会等经济团体的决议、建议; 决定的等 协同行为:包括自觉的跟从行为 协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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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豁免制度的适用程序
申报程序 我国反垄断法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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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卡特尔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基本特征
1、协议主体:互为竞争对手的经营者 协议主体: 2、主观意图:为了限制竞争维持联合垄断市场 主观意图: 3、行为表现:协议成员的行为协调一致 行为表现: 4、市场后果:相关市场的竞争遭受损害 市场后果:
3
二、卡特尔协议的规制及类型
(一)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第13条) 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 条
一起涨价
6
2.市场划分协议 2.市场划分协议
B店 店
这儿是我 的市场
即市场分割卡特尔。 即市场分割卡特尔。 是指两个以上具有竞 争关系的企业共谋划 分其各自产品的销售 市场的行为。 市场的行为。 分割交易地区 分割行为 分割交易对象 自身违法
只能在这 儿买了 A店 店
7
3.控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协议 3.控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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