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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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范文】科研项目,审计报告word版本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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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科研项目,审计报告篇一:科技项目财务经费决算审计报告 2关于xxxxxx公司xxxx分公司201x年《XXXX研制》科技项目经费决算的审计报告审决字【201x】第号━━━━━━━━━━━━━━━━━━━━━━xxxxx公司xxxx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xxxxx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受贵公司工程审计部委托,我公司成立了以xx为主审,xx为成员的审计小组自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3日,对xxxxx公司xxx公司201x年《xxxxxx研制》科技项目经费决算进行了审计。

此次审计,xxxxx公司xxx公司对所提供的相关的项目结算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我公司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期间,得到了xxxxx公司xxx公司的支持与配合,审计工作进展顺利。

一、基本情况1、项目立项及内容。

xxxxx公司xxx公司201x年《xxxxxxx研制》科技项目,按照《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批复批准项目立项,科技项目批复资金93万元(含税)。

201x年《xxxxxxxxxxxxx研制》科技项目主要内容:《xxxxxxxxxxxxx研制》科技项目达到的效果2、科技项目实施。

中标过程3、项目验收。

验收成果,及产生效果二、审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xxxx审计监督条例》;3、《 xxxx科技项目管理办法》;4、《xxxxxx技术开发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5、科学技术项目合同;6、xxxxx项目验收意见书;7、xxxxxxx科技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三、决算审计结果xxxxx公司xxx公司201x年《xxxxxxx研制》科技项目批复资金93万元(含税),账面反映xxxxx公司xxx公司科技项目拨款93万元,项目决算金额94.92万元(含税),项目决算实际发生费用如下:1、xxxxxxx有限公司签订了《xxxxxxxxxx科学技术项目合同》金额为89.9万元(含税)。

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实现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拟定《项目管理办法》,并后根据本项目管理办法制定《项目申报实施细则》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科研项目包括:(一)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教育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中央其他部委,广东省科技厅、东莞市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局、松山湖管委会资助的研究项目等。

(二)横向科研项目: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研究与合作的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的管理原则:(一)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二)本着合理开支、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统筹协调,联合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家的作用,实行整体协调、资源整合、平等协作、联合推进机制,以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

第四条在科研项目管理中,必须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机构第五条我院承接的各类科研项目实行科技创新部、项目研发部门(团队)双重管理体制下的项目负责人制。

第六条科技创新部门是我院科研工作专职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遴选、申报、管理、监督;负责起草有关科研政策和管理规定,会同院长办公会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年度科研计划,代表研究院对我院科研项目进行综合计划全过程管理,代表我院对外联系和沟通,并负责协调重大科研项目中的条件保障、资源调配。

第七条科技创新部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综合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本单位项目的人员分配、条件保障,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管理细则。

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科技工作和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2.04.13•【字号】粤科规划字[2012]57号•【施行日期】201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科规划字〔2012〕57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促进我省新型创新体系的建立,按照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管理的精神和要求,我们编制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公开和公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通过省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以科技政策扶持、引导,由独立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相关科技活动。

按照经费组织形式,省级科技计划分为专项经费资助计划和支撑引导计划两类。

专项经费资助计划是指省财政专项列支,用于特定科技领域或特定工作任务的科技计划,主要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高新区发展引导计划、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计划、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等。

支撑引导计划是指运用产业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等其他财政资金,为落实其他科技发展任务而设立的科技计划,包括工业攻关计划、农业攻关计划、社会发展攻关计划、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专业镇建设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创新型企业院线提升计划、民营科技园计划、科普计划等。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介绍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介绍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工作介绍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规划处 二〇一三年
汇报内容
第一部分 计划管理基本状况
第二部分 主要问题 第三部•分 工作思路和重点
一、计划管理基本状况
1.省级科技计划体系构成
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以技术领域管理分类为主线, 以专项资金来源为板块,是多领域、多类别、多层次 的矩阵结构形式。
• 依托地市建立科技项目服务工作站(直属机构) • 省市两级培训服务体系(讲师、教材、网络平台) • 科技项目管理专员 • 省市共享项目、专家、信用记录等资源
3 规范项目申报
• 控制申报
• 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控制 • 合同期满逾期1年未提出验收申请(600多企业) • 同一企业法人有3项以上在研重大、重点项目 • 项目执行报告未提交 • 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科技计划项目 • 同一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超过2项以上
• 部分申报过程把关审核粗放 • 少数时间节点把控不及时 • 个别重复多头申报现象、虚假资料申报
3 合同签订和管理问题
• 一部分项目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
• 一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 • 签订时间滞后 • 起止时间随意性大 • 资助资金和配套资金不匹配 • 合同书与申报书比较差异大
申报书
合同书
验收书
内容
1 构建科学系统的矩阵式省级科技计划体系 2 明确计划管理处室职责及其相配套的服务支撑机构 3 建立协调规范的项目管理流程 4 完善友好高效的项目综合业务系统
建立协调规范的项目管理流程 发业条监展务财察规处室划室:处::
决策、执行、监督三方协作制约的科技管理体制
指南编制 指南发布
项目评审 预算评审
过程管理
项目验收 财务验收
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

附件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监管和按期结题,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以下统称任务书)的签订、执行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19〕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正式立项资助后,需要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作为当事方参与项目任务书签订的,应按本细则规定签订、执行和管理任务书;委托下放(纵向协同管理、“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类项目,由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参照本细则组织实施;省级立项不资助项目,由相关单位(所在地市、省实验室、前方指挥部等)自主管理。

第三条任务书用于规范和明确省科技厅、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牵头单位,以下统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等的权、责、利关系,以及项目的任务、目标、经费预算等内容,是项目经费使用、中期评估、绩效评价、审计检查、验收(终止)结题等科技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

项目承担单位是指以其名义独立申报或牵头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并作为项目计划和财政资金下达对象,以及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单位。

项目参与单位是指与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协议合作的方式联合申报和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具有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权的省直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是指接受省科技厅委托,具体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科技服务机构。

第二章任务书的内容和格式第四条任务书内容包括:(一)签订任务书当事方的基本信息。

当事方包括省科技厅、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主管部门等。

(二)项目的实施内容、任务、目标、经费下达计划及项目经费预算、技术和经济指标、项目完成后提供的成果及形式、项目成果转化预期等。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

广东省科技计划监督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的监督工作,提高科技计划实施质量和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监督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各个环节的相关单位对科技计划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所开展的检查、督导、评价和问责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科技计划是指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部署,由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通过专项、基金、项目等形式资助各类主体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以及创新相关活动,是广东省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

第三条【监督对象和监督主体】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各个环节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监督。

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各个环节的相关单位应当对受其直接管理和协同管理的科技计划履行监督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对等,分级监督。

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理念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基本要求,强化科技计划管理各级主体责任,优化监督效能。

(二)相互制约,有机协调。

坚持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将监督要求寓于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全过程。

(三)遵循规律,优化服务。

充分尊重科研规律,创新监督方法,强化法人负责和科研人员自律,既坚持监督的刚性要求,又发挥监督的督导和服务功能。

(四)运用结果,精准监管。

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建立全省科研诚信管理体系,提高监督工作时效性和精准度。

第二章监督职责第五条【总体要求】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等各监督主体,对受其直接管理和协同管理的相关单位、个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问责。

项目主管部门,是指省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具有协同管理或者项目推荐权的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0.04.09•【字号】粤产学研办字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产学研办字2010[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国科协等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国科发政〔2009〕1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实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08〕50号)的精神,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推动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吸引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资源服务广东产业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产学研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教育部、科技部、广东省直有关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二O一O年四月九日附件: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吸引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服务广东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国科协等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国科发政〔2009〕1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实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08〕50号)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2年4月13日以粤科规划字〔2012〕57号发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公开和公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通过省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以科技政策扶持、引导,由独立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相关科技活动。

按照经费组织形式,省级科技计划分为专项经费资助计划和支撑引导计划2类。

专项经费资助计划是指省财政专项列支,用于特定科技领域或特定工作任务的科技计划,主要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高新区发展引导计划、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计划、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等。

支撑引导计划是指运用产业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等其他财政资金,为落实其他科技发展任务而设立的科技计划,包括工业攻关计划、农业攻关计划、社会发展攻关计划、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专业镇建设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创新型企业院线提升计划、民营科技园计划、科普计划等。

根据工作职能,省级科技计划的具体类别可进行调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主管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与受理、评审与立项、实施与管理、结题与验收、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

各类科技计划管理上有其他要求的,在本办法基础上另行制定专项管理办法。

第四条省科技厅是省级科技计划的管理部门,根据职能及省政府相关规定单独或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对科技计划的设立、编制、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进行综合协调管理。

省科技厅根据科技计划管理工作需要,可依照有关规定选择中介机构承担或协助办理有关具体事务。

第二章申报与受理第五条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在调研相关科技领域的基础上制定各类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模板)

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模板)

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计划类别:项目承担单位:20XX年X月XXXX会计师事务所目录引言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1-1项目立项基本情况1-2项目实施情况1-3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1-4二、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2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1专项经费到位情况2-2专项经费拨付情况2-3专项经费使用情况2-4专项经费结余情况2-5自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6自筹经费到位情况2-7自筹经费使用情况2-8自筹经费结余情况2-9三、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3四、审计意见(综合评价)4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5审计报告报告号:注协报备号: XXXXX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对XXXXX公司承担的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XXXXXXXXXX”(编号:XXXXXXXXXX,课题负责人:XXXXXXXXXX)截至XXXX年XX月XX日专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会计资料由XXXXX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签订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基础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XXXXX公司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项目立项基本情况项目名称:XXXXXXXXXX;项目编号:XXXXXXXXXX;项目起止时间:XXXX-XXXX;项目负责人:XXXXXXXXXX,身份证:XXX,科研单位:XXXXX公司;主要研究人员:XXXXXXXXXX、等;项目承担单位:XXXXX公司;项目协作单位:XXXXX公司。

3.项目实施情况XXXX4.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简要说明单位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开支的管理制度。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14•【字号】东府办〔2015〕66号•【施行日期】2015.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5〕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4日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粤府〔2015〕1号)、《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15〕5号)和《东莞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工作方案》(东府办〔2014〕54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激励作用,不断创新科技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促进科技和金融有效结合,为我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财政设立促进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激励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我市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

支持对象包括在我市设立的科技型企业和传统优势企业,金融机构和从事科技金融相关业务的各类组织。

支持方式包括融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保险费用补贴等多种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章信贷风险补偿与奖励第四条对我市相关银行发放的经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立项或推荐的企业信用贷款(非实物抵押类授信、非担保公司担保类授信)以及相关银行开展新型信贷业务所产生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并根据相关银行业务开展情况予以奖励。

第五条信贷风险补偿与奖励的对象为经政府批准开展有关信用贷款计划的银行,具体为《东莞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工作方案》中涉及的“拨贷联动支持计划”、“重点企业信贷支持计划”、“银行创新信贷支持计划”等三类贷款计划的银行,以及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其它具备条件的银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2年4月13日以粤科规划字〔2012〕57号发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公开和公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通过省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以科技政策扶持、引导,由独立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相关科技活动。

按照经费组织形式,省级科技计划分为专项经费资助计划和支撑引导计划2类。

专项经费资助计划是指省财政专项列支,用于特定科技领域或特定工作任务的科技计划,主要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高新区发展引导计划、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计划、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等。

支撑引导计划是指运用产业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等其他财政资金,为落实其他科技发展任务而设立的科技计划,包括工业攻关计划、农业攻关计划、社会发展攻关计划、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专业镇建设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创新型企业院线提升计划、民营科技园计划、科普计划等。

根据工作职能,省级科技计划的具体类别可进行调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主管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与受理、评审与立项、实施与管理、结题与验收、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

各类科技计划管理上有其他要求的,在本办法基础上另行制定专项管理办法。

第四条省科技厅是省级科技计划的管理部门,根据职能及省政府相关规定单独或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对科技计划的设立、编制、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进行综合协调管理。

省科技厅根据科技计划管理工作需要,可依照有关规定选择中介机构承担或协助办理有关具体事务。

第二章申报与受理第五条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在调研相关科技领域的基础上制定各类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建工程中心应符合广东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科技发展规划,涉及的产业领域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三条工程中心主要依托省内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建设,对我省部分重点发展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可少量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

第四条工程中心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企业类,主要依托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二是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第五条根据功能定位的不同,工程中心主要任务可以分为:(一)企业类:1.参与制定和执行本单位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建立完善研究开发和知识产权制度。

2.对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适合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技术装备和技术标准,不断地推出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系列新产品,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综合运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注重产学研相结合,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承接国家及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

4.组织工程技术人才培训,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吸引人才以各种形式为本单位服务。

(二)公益类:1.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市场需要,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持续不断地创造新成果,开发新技术,并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装备,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模板】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模板】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1、登录请各位老师进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页面:******/egrantweb/,并使用广东省科技厅申报各类项目统一账号登陆,如果遗忘账号密码或无账号,请咨询本学院科研秘书。

2、选择“填写申请书”登陆后,进入主界面,请按顺序选择如下步骤: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如下图:3、选择技术合同登记进入界面后,请按顺序选择如下步骤,详见下图:4、开始填报新项目选择“卖方单位”开始填写申请。

注意:这里选填“卖方单位”即可自动填充我校信息(我校作为乙方卖出技术或提供技术服务的合同都为卖方合同)。

见下图:↓填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选择卖方信息后自动填充学校信息) 5、填写买方信息和合同信息(如下图):买方信息:合同信息:注意:1)项目名称:需与合同一致;2)登记机构:除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类合同选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外,其他类别的合同选择“XX大学”;3)项目计划来源:请选“计划外”;4)是否关联交易:一般选“否”;5)技术交易额不包括设备购置费、材料费等费用;6)合同结束日期应晚于登记当天;7)知识产权:除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和品种权许可类合同以外,其它类别的合同都应选择“未涉及知识产权”。

请老师注意,合同信息栏、买方信息栏所有红色星号项必须全部填写完成才能保存提交,否则页面有可能会刷新丢失所有填写数据!6、附件上传:选择“增加新附件”上传附件,上传相关附件后记请记得保存,填写检查后再提交(如下图):注意,各类合同需上传的附件分别如下:1、技术开发类合同需上传的附件:A、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扫描文件;B、项目费用清单签名盖章原件扫描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名后到行政楼407室办理盖章事宜);C、项目技术方案签名盖章原件扫描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名后到行政楼407室办理盖章事宜)。

2、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类合同需上传的附件:A、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扫描文件;B、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签名盖章原件扫描文件(到行政楼407办理);C、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类合同须提交变更后转让权属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知识产权局手续合格通知书);D、专利证书扫描件(彩色);E、技术合同登记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签名后到行政楼407室办理盖章事宜);F、回邮地址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及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提纲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及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提纲

项目编号: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项目名称:下达文件编号:承担单位:验收形式:组织验收单位:验收日期: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二○○九年制说明:一、本验收表的各类信息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二、在验收时请同时提供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及验收所需的具体材料。

三、如项目在验收的同时进行成果鉴定,验收专家组同时为成果鉴定专家组。

四、项目验收结束当年仍需填写“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调查表”。

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编写提纲,内容仅限建设期内)1、基本情况概述2、实验室基本建设完成情况3、研究工作和成果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与目标介绍,承担研究课题的重要性及完成情况(应根据成果说明实验室在该领域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创新性,或在经济发展和建设中的作用,以及其不可替代性),获得的研究经费情况;取得研究成果的数量及水平。

4、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实验室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措施及取得的成绩,在国家(或省)学术机构或刊物的任职情况,获得市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情况等。

5、学术交流和开放流动在国际、国内和省内重要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情况,主办和参加学术会议情况;实验室人员开放和课题开放情况,国内外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及合作项目情况。

6、运行管理领导班子和实验室机构建设、学术委员会的活动及作用,依托单位的支持,仪器设备使用运转情况,日常管理及经费收支情况等。

7、实验室的特色和亮点8、目前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下一步发展设想。

9、依托单位审核意见(单位加盖公章保证工作总结内容的真实与准确性)。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表附表1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和学术委员会成员一览表附表2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及优秀中青年一览表附表3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设备购置一览表附表4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承担项目一览表附表5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发表论著一览表附表6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获奖成果一览表《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材料附件一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合同书附件二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其他附件(如承担项目、发表论著、获奖成果等)附表1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和学术委员会成员一览表实验室名称:填报时间:年月附表2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及优秀中青年一览表实验室名称:填报时间:年月注:1、学术带头人指具有高级职称者,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①荣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②本室正副主任;③本室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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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
则(试行)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粤科函规划字[2013]109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3.08.22
【实施日期】2013.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粤科函规划字〔2013〕109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或“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监管和按期结题,规范《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的签订、执行和管理,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工作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获得正式立项资助后,均应按本细则签订、执行和管理合同书。

第三条合同书用于规范和明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等的权、责、利关系,以及项目的任务、目标、经费使用等内容,是项目经费安排、中期检查、绩效评价、审计检查、验收和终止结题等计划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

项目承担单位是指以其名义独立申报或牵头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并作为项目计划和财政资金下达对象以及项目实施和责任主体的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牵头组织项目实施的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等。

公办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在落实法人责任制基础上,可授权其二级部门(学院、院所等)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参与单位是指与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协议合作的方式联合申报和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具有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权的省直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第二章合同书的内容和格式
第四条合同书内容包括:
(一)签订合同书当事方的基本信息。

当事方包括省科技厅、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主管部门等。

(二)项目的实施内容、任务、目标、经费下达计划及项目经费预算、技术和经济指
标、项目完成后提供的成果及形式等。

(三)合同书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情况。

(五)合同书起止时间及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六)其他必要条款及有关附件材料。

第五条不同计划类型、不同资助强度的项目适用不同格式的合同书,合同书的示范模板由省科技厅统一制定。

第三章合同书的签订和审核
第六条合同书签订的主体。

合同书中甲方为省科技厅;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丙方为项目主管部门。

第七条合同书签订的流程:
(一)省科技厅授权各业务处室代表其与项目承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订合同书。

(二)项目立项文件下达及合同书填报通知发出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1个月内,通过广东省科技计划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填报并提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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