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维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电动车、叉车等。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权归厂方所有,经厂方授权的员工方可使用。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管理第五条厂方应根据实际需求,购买或租赁机动车辆,并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厂方应对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包括车辆的型号、车牌号码、购买或租赁日期等信息。
第七条厂方应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厂方应制定机动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第九条厂方应为机动车辆购买保险,以保障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赔付相关损失。
第十条厂方应制定机动车辆的年度淘汰计划,对老旧、不安全的车辆进行及时淘汰。
第十一条厂方应建立机动车辆使用记录,详细记录车辆的使用日期、时间、里程等信息。
第十二条厂方应委托专业人员对驾驶员进行资质考核,对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及时培训和整改。
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第十三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前,必须接受严格的岗前培训,并按照规定使用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速稳定。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严禁饮酒、吸烟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机动车辆的使用第十八条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厂方的相关规定,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不得搭载超过车辆载重限制的物品或人员。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清洁与整洁,严禁随意丢弃垃圾。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应避免在弯道、坡道等危险路段停车或超车。
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汇编(8篇范文)

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汇编(8篇范文)第1篇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1、叉车(1)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
(2)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
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3)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4)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下方;(5)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
(6)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
(7)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8)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9)遵守厂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10)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11)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12)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
2、电动叉车(1)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2)电动叉车和机动叉车司机均属特殊工种。
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开车;(3)出车前检查各部机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纵系统、音响信号、灯光、刹车机构一定要完好可靠;(4)厂区和生活区的行驶速度不准超过10km/h,下坡要减速,厂房内部,出入大门和倒车速度不准超过3、km/h;(5)严禁超负荷使用。
装运货物必须安全可靠,其高度不准超过离地面2m以上,宽度不得超过车厢两侧外廓各200mm,伸出车后的长度不得超过500mm,严禁工件拖拉在地行驶;(6)有下列情况叉车严禁搭人:a)进入厂房内;b)装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物品;c)满载货物的重车;d)货物高度超过车底1m以上时;e)无可靠扶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1 为确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1.3 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各类车辆。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2.1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使用车辆。
2.2 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并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
2.3 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集中注意力,不得打电话、发短信等操作。
2.4 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在发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车辆使用及安全管理3.1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应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3.2 车辆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更改车辆的性能及外观,不得擅自安装任何其他装置。
3.3 车辆使用人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当按规定的速度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
3.4 车辆使用人员在夜间行车时应开启车灯,并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刹车灯等。
3.5 车辆使用人员不得搭载超过车辆核定载重的物品及人员。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4.1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车辆维护保养手册的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2 车辆保养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油更换、滤清器更换、轮胎保养等。
4.3 车辆保养期间,使用人员应停止使用车辆,并按时将车辆送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保养。
4.4 车辆保养后,使用人员应仔细检查车辆的各项指标,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4.5 车辆保养记录应妥善保存,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归档。
第五章事故与应急处理5.1 发生车辆事故后,车辆使用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2 车辆事故责任的判定应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3 发生车辆事故后,车辆使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和理赔工作。
5.4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在接到紧急任务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范本(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范本一、总则机动车辆是企业内部运行的重要设备之一,为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车辆的正常运行,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范本》。
本管理范本适用于本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管理机构1.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2.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部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的注册、审查、排查等。
三、车辆注册与审查1. 车辆注册所有厂内机动车辆需进行注册,必须在车辆注册簿上登记相关信息,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使用单位、驾驶员姓名等。
注册后方可正常使用。
2. 车辆审查每辆车辆在注册前需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等。
审查合格后方可注册。
3. 审查记录车辆审查记录需详细记录车辆的审查情况,包括审查时间、审查人员、审查结果等,记录存档备查。
四、车辆日常检查与维护1. 日常检查每位驾驶员在使用车辆前必须进行日常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的刹车、灯光、轮胎等部分,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2. 维护保养车辆的保养工作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3. 技术状况监测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监测,包括车辆的排放情况、车辆性能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
五、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培训每位驾驶员在上岗前需经过专门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应对等,确保驾驶员具备安全驾驶的能力。
2. 驾驶证核实每位驾驶员上岗时需核实其驾驶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期,确保驾驶员合格。
3. 违规处理对违反安全驾驶规定的驾驶员进行违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培训等,情节严重者予以停职或解雇。
六、违章处理1. 违章记录对因违章行为被处以罚款或扣分的车辆,需进行违章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内容等。
2. 违章处理对违章车辆进行违章处理,包括罚款、修复等,对严重违章者可以暂停或取消驾驶资格。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厂内车辆的安全规章制度1、岗位责任制。
明确使用单位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工的各自职责。
2、出车工作制度。
明确出车工作时间,出车工作内容,出车工作人员。
3、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维护保养制度。
6、制定厂内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并能有效运转。
7、事故报告制度。
8、厂内车辆安全工作记录。
每个工作日结束由专职管理人员检查后签字。
9、检查记录。
保证记录完善。
包括:定期检验、定期自行检验、日常使用状况、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
2厂内车辆的使用与管理1、厂内车辆使用单位的技术员必须对厂内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应指定具有厂内车辆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厂内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贯彻执行厂内车辆安全使用技术规程。
②编制厂内车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③参加厂内车辆的交车验收。
④检查厂内车辆的使用、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⑤厂内车辆的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⑥编制厂内车辆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⑦向主管部门报送当年厂内车辆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厂内车辆定期检验实施情况,存在问题。
⑧厂内车辆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报告。
⑨厂内车辆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⑩厂(场)内车辆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3厂内车辆的技术档案。
①厂内车辆使用登记证。
②厂内车辆检验合格报告。
③厂内车辆设计技术文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文件、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使用操作说明。
④厂内车辆制造、使用技术文件及有关资料。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文件。
⑤检查、检验记录、以及有关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⑥厂内车辆维修。
厂内车辆的维修方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文件,实际维修情况记录,负责维修单位资质证明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⑦有关事故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4厂内车辆的检验。
①日常检查:安全监察人员在厂内车辆运行中的定期检查,每年不少四次。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二、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等。
四、自觉接受各级质监部门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五、在用、新增或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六、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质检总局统一设计、监制。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设区质监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七、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八、每年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安全定期检验。
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自行检查,如有异常,应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使用。
九、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
6、组织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厂内机动车辆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1、认真执行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速、超长、超高、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厂内机动车的管理,并确保职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电动车、叉车等。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且年龄不得低于规定法定年龄。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熟悉相关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确保在厂区道路上驾驶安全。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熟悉并掌握机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知识,确保机动车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不得违章驾驶。
第七条本厂将定期组织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驾驶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保持冷静的驾驶状态,禁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章竞速等危险行为。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车辆钥匙,防止车辆被他人盗用或损坏。
第二章机动车的安全管理第十条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必须遵循交通信号,严禁逆行、超速、占用对向车道等危险行为。
第十一条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保证行车安全,严禁频繁变道、抢行等危险行为。
第十二条机动车在加油时必须熄火,禁止在加油站点吸烟及使用明火。
第十三条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时必须开启车灯,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机动车在停车时必须选择合适的地点,并将车辆停稳后方可离开车辆。
第十五条机动车使用完毕后必须熄火,锁好车门,关闭车窗,确保车辆和财物安全。
第十六条厂区内的机动车辆禁止在非指定地点和非指定时间内停放,以免影响厂区的正常运营。
第十七条机动车辆在停放时,必须拉手刹并将挡位置于空挡,避免车辆滑动或滚动。
第三章机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第十八条机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的维修保养人员负责,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机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包括车辆洗涤、添加润滑油、更换雨刷等常规保养工作。
第二十条机动车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按照厂家规定的保养周期和技术要求进行,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停放在指定的维修区域内,严禁在通道或其它禁止停放区域进行维护保养。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篇)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厂内车辆运行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车辆,包括机动车、电动车、工作车辆等。
3. 所有员工必须熟知并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罚。
二、车辆准入管理1. 所有厂内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并悬挂有效的车牌,未经登记和悬挂车牌的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 厂内车辆准入权限由厂务部门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及更新。
3. 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相关驾驶培训和考试,驾驶员资格证明文件需随身携带。
4. 临时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事先向厂务部门提出申请获取临时通行证。
三、车辆行驶安全1.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行驶,遵守限速、让行、禁止超车等规定。
2. 所有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或者超载行驶,严禁违法操作和违章行为。
3. 驾驶员必须在驾驶期间集中精力,禁止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的电子设备。
4. 在厂区内行驶时,必须保持安全车距,并注意观察车辆及行人动态,严禁超速行驶和危险驾驶。
四、停车管理1.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和其他非指定道路。
2. 厂区内设有临时停车区域,驾驶员停车时必须按规定停放,切勿阻挡其他车辆的通行。
3. 工作完成后离开时,驾驶员必须关闭车门、灭火器,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上。
五、装载物品及工具管理1. 所有车辆装载物品及工具时,必须符合车辆的承载能力,严禁超载,确保行车安全。
2. 装载物品及工具必须牢固固定,防止在行驶中产生松动、飞出等意外情况。
六、维护保养管理1.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定期维护,在维护过程中检查车辆是否存在故障并及时修复。
2. 维修过的车辆必须经过确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七、事故处理1. 发生车辆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2. 驾驶员必须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并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6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职工人身和车辆安全,杜绝安全事故,降低运行费用,提高使用效率。
2、适用范围厂内机动车辆包括公司起重吊车、铲车、电瓶车、拖拉机、汽车等。
3、工作要求____起重吊车、铲车由生产技术办公室设备组明确一名负责人统一管理。
3.2电瓶车、拖拉机等车辆由所属车间或部门明确一名负责人管理。
3.3各负责单位在承担管理的同时负责考核,严格要____作人员落实各类车辆使用(运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3.4各单位明确车辆存放场地,实行定置管理,倒班作业的,严格执行车辆交接班制度,车辆排放整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部件维护保养齐全。
3.5驾驶人员实行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证操作,违反者按违章、违纪处理。
____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批准备案管理,对培训合格准予上岗者核发上岗证。
公司安全科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负责检查考核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安全操作情况,对无证驾驶人员和不按规程操作、维护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生技办设备组按设备保养维护规定,严格检查各单位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车辆完好状况,作为每周联查的一项必查内容列入联查考核范围,对不按规定维护、修理,造成设备带病使用、部件不全、非正常损坏等,考核处理。
3.7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日常的正常维护和保养,由各责任单位负责____进行,需专业修理或外协修理的,由各单位请示生技办设备组统一安排进行,执行生技办设备维修通知单制度,外购机件的,按计划管理程序执行。
4、考核4.1厂内机动车辆一般不得出厂,确因需要出厂时,应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特殊情况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4.2各种机动车辆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发现一次罚款50-____元。
所属部门负责检查,安全科、调度室负责监管。
4.3非驾驶人员不得随意驾驶三轮车、电瓶车等各种机动车辆,违者一人次扣款____元。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机动车辆管理第二条所有厂内机动车辆应依法登记,驾驶员需持有合法驾驶证及行驶证。
第三条车辆应定期接受检查与维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机动车辆的购置、报废等事务由厂务部门负责,并需及时完成备案。
第五条未经厂务部门批准及备案,禁止私自改装或加装车辆设备。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
第七条驾驶员需接受相关培训并定期参加安全驾驶教育,禁止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第三章机动车辆使用管理第九条使用中,车辆需每日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修。
第十条车辆需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由厂务部门负责安排执行。
第十一条停放车辆时,应选择适当位置,避免影响生产或他人工作,同时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二条油料、零部件及配件的购买需遵循规定程序,严禁盗用。
第十三条发生事故或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厂务部门,并按程序处理。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如需加班,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四章安全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车辆和驾驶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车辆和驾驶员,将实施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规者,将采取停职检查或解聘措施,并依法追责。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八条本制度需定期评估和更新,以保持其有效性。
第十九条厂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公布实施办法,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逐步与相关制度和规定对接。
以上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进一步咨询或补充,请随时告知。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车辆准入管理:1.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证上岗。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厂内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厂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由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参与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厂内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应该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靠科学管理和安全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七条厂内所有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使用部门、车辆所有人等信息。
第八条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车况必须良好才可以出车。
第九条出车前需要进行油量、行车记录、轮胎气压等检查,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第十条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驾驶证,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规范行驶,禁止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期间禁止超载,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第三章进出车辆的管理第十三条进出车辆必须经过门卫确认,并登记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临时外来车辆必须提交相关手续,并由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车辆进入厂区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乱停乱放。
第十六条进出车辆必须按照指定路线行车,禁止逆行和违章变道。
第十七条进出车辆必须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配合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进出车辆必须按照厂区内的限速要求行车。
第四章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第十九条厂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车辆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十条车辆驾驶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驾驶技能考核。
第二十一条厂内设立车辆安全意识教育宣传板,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二条厂内车辆安全问题发现后,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第五章责任和奖惩第二十三条厂内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厂区内的安全。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维护厂内车辆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厂内车辆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法规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厂内车辆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和审批,未授权擅自使用车辆将会受到处罚。
第五条使用厂内车辆的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证,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驶。
第六条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行驶,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行驶路线和速度,并保持安全车距。
第八条长时间停放的车辆应选择合适的停车地点,做好固定和防盗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九条厂内车辆的维护保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定期保养、漆面保养、洗车等。
第十条车辆维修应选择正规的维修站点,并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车辆维修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轮胎、制动系统、灯光等。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厂内车辆的安全事故责任由驾驶员负责,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四条出现车辆事故时,应及时拨打事故报警电话,并做好现场保护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严禁私自改装车辆,包括增加车辆载重、加装非法设备等。
第十六条厂内车辆必须悬挂有效期内的车辆牌照,严禁乱停乱放,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车辆管理责任第十七条厂内车辆管理责任属于车辆管理员,他需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并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车辆管理知识,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确保车辆的管理合规。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日常巡逻检查,对车辆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
第二十条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汇编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汇编-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XXXX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叉车管理》生产技术部2019/7/29规范公司叉车的作业安全与管理,预防叉车事故,保障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
目录一、安全与节能管理制度二、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三、承包商管理制度四、安全管理考核机制五、运行维保基本要求六、叉车操作规程附件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基本要求附件2、叉车日常检查记录表附件3、叉车月度检查记录表附件4、叉车年度自检报告一、安全与节能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节能管理制度,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1.2、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1.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1.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1.6、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1.7、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9、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二、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台帐,技术参数齐全;安全技术档案应做到一台一档,帐物相符,能方便索引到相应的档案信息。
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2.1.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1.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1.3、特种设备设计文件、制造技术资料,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2.1.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2.1.5、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2.1.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2.1.7、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2.1.8、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2.1.9、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验、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2.1.10、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1.所有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经过注册登记,领取相关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2.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并经过岗前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驾驶。
3.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得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4.禁止使用没有经过安全质检的机动车辆上岗,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三、机动车辆的使用1.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工作需要,不得超载、乱停乱放、滥用等行为。
2.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明确用车事由、时间、路线等信息。
3.机动车辆的使用期间,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私自借用、改道、擅自改装等。
四、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1.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必须按照厂家规定和相关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换零部件或改变车辆结构。
2.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必须详细、准确,包括维修人员、时间、维修内容等信息,以备查验。
3.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必须定期进行,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五、机动车辆的安全教育1.厂内每位驾驶人员必须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2.厂内必须设立安全教育宣传栏,定期发布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提醒驾驶人员注意行车安全。
3.厂内必须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和报告机动车辆事故,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违规处理和处罚1.对违反本规定的驾驶人员,将依法进行违章处罚,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的事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厂内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即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所有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安全环境和工作秩序。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二)为确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保障员工和厂区设施的安全,制定以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1、电厂厂区范围内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近应齐全有效,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2、电厂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
3、厂内机动车辆应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并进行年度检验。
4、车辆驾驶人员需参加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考核,取得《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证》。
5、电厂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应符合原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应符合其‘‘安全技术要求”。
机动车驾驶员应符合《厂矿企业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规定。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车辆购置和管理:明确厂内机动车辆的购置程序和管理要求,包括车辆选型、购置程序、合理配备和使用车辆的数量等。
2. 驾驶员管理:对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资格要求和管理进行规定,包括驾驶员的资质、考核和培训等。
3. 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规定了定期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的要求,包括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以及定期的大修和保养。
4. 用车管理:对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进行管理,包括车辆的编制、分配和使用期限等,以避免车辆的过度使用或无谓的浪费。
5. 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对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6. 事故处理和统计分析:建立事故处理和统计分析的制度,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制定和执行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水平,保障员工的安全,减少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
同时也能够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3)是为了确保厂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而制定的规定和措施。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厂内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包括公务用车、生产用车、特种车辆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企业应成立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处理。
2. 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交通安全培训、事故处理等。
3. 各生产部门、车队等应设立交通安全员,协助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开展本部门内的交通安全工作。
四、车辆管理1. 企业应根据生产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车辆,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2. 车辆购置、转让、报废等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 企业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4. 车辆使用应实行登记制度,车辆使用人应按照指定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变线路。
5. 企业应建立车辆使用台账,记录车辆使用情况,包括行驶里程、加油量、维修保养等。
五、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持有有效驾驶证。
2. 驾驶员应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 驾驶员应定期接受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4.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六、交通安全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交通事故预防等。
3. 培训对象应包括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安全员等。
七、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2. 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交通事故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责任明确。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交通安全法规,科学合理规划厂内交通布局,完善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主体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实行专人管理,确保车辆使用符合规定。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
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定期进行技术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配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严禁使用无有效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车辆。
第三章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交通素质。
第十二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秩序管理:严禁违章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按照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监控: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及时监控和记录车辆行驶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设施及标识第十五条厂内机动车辆应设置专用停车场,并配备指示标志和标线,确保车辆有序停放。
第十六条厂内机动车辆通行道路应设置标识和标线,方便车辆行驶和交通管理。
第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配备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第五章管理责任和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公司负责人对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负总责,并指定具体负责人进行管理。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厂内车辆的安全行驶,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车辆管理1. 厂内车辆包括所有属于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和非晶动车辆,所有车辆必须合法、合规使用。
2. 所有车辆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3. 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在驾驶车辆时随身携带,严禁无证驾驶。
4. 车辆驾驶员必须定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5. 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厂区,建立厂内车辆进出管理制度,确保厂区内车辆合法合规。
6.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统一管理,监督车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三章车辆驾驶员管理1. 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杜绝违章行为。
2. 车辆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3. 车辆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违规行为。
4. 车辆驾驶员应遵守厂区内规定的速度限制,并保持车距,确保行驶安全。
5. 车辆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查看情况,协助处理,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6. 车辆驾驶员应保持驾驶证、行车证等相关证件的完整,及时更新。
第四章车辆安全设施管理1. 厂内车辆必须配备安全带、灭火器等必要的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2. 厂内道路必须设有标识和交通管理设施,保证车辆安全通行。
3. 厂区内禁止私自改装车辆,保证车辆结构完整,不得影响驾驶安全。
4. 车辆停放时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关闭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责任和处罚1.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车辆驾驶员,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驶等处理。
2. 对造成事故的车辆驾驶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停止其驾驶资格。
3. 对因不遵守本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车辆驾驶员,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员工,将给予表彰奖励。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6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嗽叭、灯光、雨刷、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2、牵引车和挂车的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并应加挂保险链条。
3、装载货物超高、超宽时,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4、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须获得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在厂内行驶时,主干道限速____公里/小时,其他道路限速____公里/小时。
5、行驶中车辆不得无故紧急制动或突然停车,不得做“之”字型行驶。
6、在进出厂房大门、停车场、倒车或拖带坏车时,时速不得超过____公里,并加强了望,谨慎行驶。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机动车辆的管理应以安全为中心,依法合规运行,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合理布局、科学管理。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本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责任由厂内主管部门承担,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的采购、使用和维护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与厂内生产、安全、环保等相关管理相衔接,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标。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注重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使所有使用人员形成安全意识和维护机动车辆安全的责任意识。
第二章机动车辆使用第九条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和岗位资格证。
第十条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机动车辆。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按规定携带安全防护装备,严禁酒后驾驶。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机动车辆的各项安全装置,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按照机动车辆的负荷要求合理装载物品,不得超载行驶。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距,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我厂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厂内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
1.3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2.1 成立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2.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3 各相关部门应当配合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共同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4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职责:2.4.1 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培训,监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2.4.2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厂内机动车辆的登记、审查、年检、报废等工作。
2.4.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2.4.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维护、修理等工作。
2.4.5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的生产、使用、停放等工作。
三、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要求3.1 厂内机动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具备合法的行驶证、号牌、保险等相关手续。
3.2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具备合法的驾驶证,且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
3.3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不得饮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3.4 厂内机动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修理,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3.5 厂内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停车场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3.6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当接受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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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GQ/C6.3-11版本:A/0受控状态:发放代码: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2014.05.06发布2014.05.10实施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交通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车辆伤害和交通事故。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交通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
(我公司现指冲压车间机动叉车和驾驶员)3、管理职能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车辆通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3营销公司商务支持部门负责营销公司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4设备保障部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4、内容和要求4.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4.1.1 机动车辆驾驶员至少应有3年专职驾驶经验,且3年内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录用后,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严禁部门私自聘用专职驾驶员行为。
4.1.2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公安交警、运管部门的管理。
4.1.3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4.1.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保持充足睡眠,严禁疲劳驾驶。
4.1.5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违法、违章驾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
4.1.6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水箱、润滑系统、制动系统以及轮胎等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在出车途中,应确保与有关人员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反馈行车安全情况,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4.1.7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
4.1.8车辆状况、各项安全技术性能必须保持完好。
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合格后使用,不得开“病车”上路。
4.1.9车辆装载的货物必须绑扎牢固,。
严禁人、货混装。
4.1.10运输“超长、超高、超宽”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办理准运证,采取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记,必要时应配有指挥车。
4.1.11车辆在工地和厂区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要求行驶。
4.1.12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严禁随意停放。
4.1.13车辆修复后需试车时,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正式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
4.1.15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出勤的审批管理,作好出车登记,严禁公车私用。
派车时要科学调度车辆,合理安排工作量,严格控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车辆出行安排。
4.2厂内交通安全管理4.2.1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考试合格,领取厂内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驾驶或操作。
4.2.2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作业时应携带特种作业资格证,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驾驶或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设备。
驾驶室内不得超额载人,叉车作业不得载人。
严禁酒后操作。
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吸烟、嚼槟榔、攀谈或进行其它有碍安全的活动。
身体疲劳或患病等有碍安全操作时,不得驾驶或操作。
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离开本职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未满1年的,需继续担任驾驶工作时,应按规定重新复试。
如超过1年的,应重新参加考核。
4.2.3厂内机动车应按特种设备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挂牌和定期检验。
4.2.4厂内机动车在工、库房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厂区内行驶时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
4.2.5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维修使用及事故记录;定期开展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4.3交通事故管理4.3.1厂内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按规定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安委会办公室,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违规、私自处理。
4.3.2厂内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委会办公室按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涉及人员伤亡时,按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3.3发生交通事故,不论事故大小,都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所在部门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安委会办公室。
4.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进行调解,无法调解时,由事故单位提出申请,将相关资料移交法务部进入司法处理程序。
事故结案后,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会办公室上报《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失调解书》以及保险理赔等资料。
4.3.4重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安委会办公室、法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3.5发生机动车辆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4安全奖励4.4.1专职驾驶员工作表现突出,年度内未发生大小事故,且无严重违章行为记录的,则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安全行车达到10万公里以上(含10万公里),给予2000元的奖励;安全行车达到5万公里以上(含5万公里),不足10万公里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安全行车2万公里以上,不足5万公里的,给予专职驾驶员500元的奖励;4.4.2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在年度交通安全总结评比中被评为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的三级机构,给予2000元的奖励。
4.5违章处罚4.5.1 驾驶员在驾车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扣分或罚款的,每扣1分,罚款100元。
4.5.2未按规定或限速标志要求行驶,超速行车,每次罚款200元。
4.5.3超载行车或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每人次罚款200元。
4.5.4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或停车场所,每次罚款200元。
4.5.5部门负责人明知司机开车前有饮酒行为,仍安排其开车或驾驶员在工作时间饮酒,部门负责人或用车人未及时制止的,每次对部门负责人或用车人罚款200元。
4.5.6驾驶员酒后驾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核实后,罚款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罚款200元。
4.5.7车辆管理部门(三级机构)未按规定每周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的,每少一次罚款100元。
4.6交通责任事故处理4.6.1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20%,并罚款500元。
4.6.2 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15%,并罚款400元。
4.6.3 驾驶员负同等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10%,并罚款300元。
4.6.4 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5%,并罚款200元。
4.6.5交通事故处罚最多不超过3000元。
当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超过3000元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4.6.6对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交通责任事故,造成累计保险公司理赔之外经济损失达1 万元以上的专职驾驶员, 取消驾驶资格和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安全驾驶要求企业内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通过观察车内外情况来调整车辆的行驶状态,以实现由完成安全运输的人和驾驶装置组成的人——机控制系统的调节作用,这个作用主要依靠人的感知、思维和反应机能来实现。
车辆事故主要是在人——机系统出现不协调或不平衡时发生,在这当中人的因素变化大而可靠性差,因此驾驶员在由交通环境中获得信息、做出反应后,如何正确驾驶,这对确保行车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一、车辆驾驶操纵系统的使用1.方向盘方向盘的正确握法是:两手分别握稳方向盘边缘左、右两侧,按钟表的刻度,则以左手在9~10时之间,右手在3~4时之间为宜。
在平直路线上行驶时,两手动作应平衡,相互配合,避免不必要的往复晃动。
转动方向盘时,应根据转动方向,以一手为主,一手为辅,适当地拉动或推送。
急转弯时,拉动或推送方向盘应两手交叉轮流动作,以加速转弯动作。
转动方向盘时要求动作持续协调,稳准连续,不应断续推送及双手同时用力或脱离方向盘。
车辆在凹凸不平的道路上行驶时,应握紧方向盘,以免方向盘受车辆颠动的作用力而回转。
2.油门踏板操纵油门踏板时,应将右脚跟靠在驾驶室底板上作为支点,脚掌轻踩在油门踏板上,用脚关节的屈伸动作踩下或放松。
踩、放油闩踏板时,用力要柔和,不宜过猛,要做到“轻踩、缓抬”,不可无故忽踏、忽放或连续动作。
车辆运行时,右脚除必须使用制动踏板之外,其他时间都要轻放在油门踏板上。
即使是完全放松踏板滑行时,也应保持这种姿势。
3,离合器踏板使用离合器时,两手应握稳方向盘,将左脚掌踏在离合器踏板上,以膝和脚关节的屈伸动作踩下或放松。
踏下离合器踏板时,应迅速并一次踩到底,使离合器分离。
车辆起步放松踏板接合离合器时,在离合器尚未接合时的行程可稍快,离合器开始接合而进入“半联动”状态时应缓慢,已完全接合后应迅速将脚从踏板上移开,放在踏板的左下方。
车辆起步逐级换档时,使用离合器的动作可快些,但不应猛放。
平时无故不得将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
4.变速杆挂档或换档时,应一手握稳方向盘,放松油门踏板,踩下离合器踏板;另一手的掌心微贴变速杆球头的顶端,手指轻握杆球,以手腕用适当的力量,准确地推入或拉入选定的档位,同时两眼应注视前方,不得分散观察的注意力。
须在车辆完全停止后进行,以免损坏变速器齿轮。
换档时,不得强推硬拉而使变速器齿轮发生撞击响声。
如起步挂不进档,可放松一下离合器踏板,然后踩下,再进行挂档,或将变速杆先拉入其它档位,随即摘下,再挂入选定的档位。
5.制动踏板使用制动踏板时,应两手握稳方向盘,先放松油门踏板,然后用右脚掌踩在制动踏板上,以膝和脚关节的屈伸动作踩下或放松。
踩下制动踏板的行程和速度,应根据不同的制动装置以及要求的制动效果,分别采用完全踩下、先轻踩下再逐渐重压或随踩随放等方式,以达到减速或停车的目的。
除有紧急情况需进行紧急制动外,一般的制动必须缓慢轻踩。
放松制动踏板时应迅速敏捷。
二、车辆的安全起步汽车从静止状态经动力传递到汽车行驶的过程称为起步。
车辆起步应做到安全、平稳、敏捷,其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如下:上车前,先检查车前车后车下是否有人和障碍物,货物是否装好。
在此基础上,起动发动机,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
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
发动机运转正常,水温达到313K(40℃)以上,气制动、气压达到起步气压标准,车旁车下无人及障碍物,货物装好,乘人坐好,车门关好,方可起步。
起步时应先挂档,后松手制动器,并通过后视镜察看后方有无来车等情况,再缓松离合器,适当加油,徐徐起步;夜间、浓雾天气及视线不清时,须打开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
空车在平坦坚实的道路上起步,可用二档,重车应用一档,拖带挂车应用一档或加力档起步。
起步时,松离合器与踏加速踏板的动作要配合适当,以避免有冲撞、跳动、熄火以及车轮滑转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