滤油机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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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MW发电项目滤油机设备
技
术
协
议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煤气发电工程2×15MW煤气发电项目滤油机设备。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出卖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受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出卖、买受双方共同商定。
1.4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出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如果出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买受方认为出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6 出卖方提供的产品是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并且在相应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运行并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
1.7本技术协议书经买受、出卖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8合同签定后按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出卖方将提出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受方,由买受方确认。
1.9声明:
责出卖方对买受方提供的订货参数要进行仔细的审核,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或疑问及时提出,以便买受、出卖双方汇同设计院及时做好变更。如果出卖方没有提出疑义,则视为对技术参数的认可,将来设备发生问题,由出卖方承担任。
技术合同中所疏忽遗漏和错误的地方,无论是那一方责任,也无论在何时发现必须及时提出予以更正,由买受、出卖双方和设计院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依照三方最终协议执行。
1.10内容:
(1)、设备的设计和制造保证按照买受方提供的订货图纸和相应的国家标准
执行。
(2)、设计和制造的全过程,确保在ISO9001:2000质量体系标准的控制内进行。
一、技术要求及配置:
(一)、设备名称、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透平油专用滤油机。
设备型号:TY-50
数量:TY-50(两台)
(二)、主要技术指标
(三)、滤油机主要部件配置及产地:
(四)工具及配件
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1.检验和性能试验
1.1 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对提供的设备进行检验和验收。设备的检验和验收包括:工厂检验(包括买受方的监造检查)和现场性能试验。
1.2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卖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检验和测试,同时出卖方将提供设备经检验合格的证明,并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3现场性能试验是在设备运行调试时,对设备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执行标准的要求作出检查。现场性能试验结果,由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1.4设备检验方式有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 点,出卖方提供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常规检验与试验项目,由买受方确认。
注:现场见证-W,文件见证-R,工厂内部停工待检-H
2设备监造
2.1出卖方执行合同时将列出设备在制造过程中的主要生产环节的检验与试验项目,由买受方确定需要现场见证的项目。
2.2在执行合同时,出卖方将提供检验计划,包括明确所有进行的检查、试验项目的时间,汇报制造进度,以便买受方更好地对设备进行监造。
2.3出卖方对监造人员的工作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检查试验报告,监造人员有权检查设备制造过程、检查设备质量,检验试验性能,有权查阅与所供设
备的相有关技术文件、图纸等,有权查看试验及检验所须的仪器工具等。
2.4监造过程中,监造人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或潜在质量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出卖方必须采取措施直至问题的完全处理.。
2.5买受方对出卖方设备进行监造,并不减轻出卖方对产品质量应付的责任。
三、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一般要求
1.出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能满足电厂总体设计,设备安装、现场调试运行和维护的需要。如果不能满足,买受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出卖方无偿提供所需要的补充技术资料。
2.若工程设计需要召开设计联络会、出卖方积极参加。
3.买受方在合同签订后,在7天内向设计院提供下列技术文件2份,电子版文件同时发送到:
4.出卖方提供的总图中包括:
1)设备总尺寸及各接口相对尺寸
2)支座安装尺寸
3)接口法兰连接尺寸表
4)设备净重及满水重。
5)在适当的地方注明我方供货范围的分界线。
6)技术资料共3套,在发货前10天,以邮寄方式向买受方提供。
7)出卖方提供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内容至少包括:
设备的使用范围参数: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水压试验压力设备结构简介使用材料焊接要求设备重量保养、供货清单、备品备件
四、质量保证
1. 出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证件齐全,采用最新设计和合适材料制造,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2. 出卖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提供的产品缺陷及所有因出卖方责任引起的产品缺陷、故障和损坏,出卖方免费保修;保修期后,设
备发生故障,出卖方及时提供优质售后服务。
3.设备出厂前作耐压试验,安全阀试验,报警,温控及电气设备试验。试验前15日通知买受方参加,如买受方未作任何答复且未派人参加,即作不参加论。
4.设备发货前半个月,通知买受方进行出厂前验收。
5.在设备质保期内,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出卖方无偿进行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6、全部设备一年内发生较大质量问题,出卖方应无偿给予退换。滤芯使用年限5年或者处理油量大于4000吨。
7、制造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DL/T521-93标准验收和主要技术指标。
五、售后服务承诺(出卖方)
1.保证产品的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程序控制,执行相关的制造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2.保证出厂产品及产品资料的完整性。
3.提供与本次投标设备相关的全部图纸等技术资料。
4.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1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更换用户提出要求的设备或配件,并免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指导工作。
5.保修期满后公司有售后服务人员定期回访,提供免费的技术服务及满足用户提出的要求。
6.公司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售后服务电话:,如有需要,接电话起4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有关事宜。
公司的现场服务人员均具有多年的安装、调试、维修经验,能独立地解决设备的有关情况。公司免费培训买受方使用该设备的人员。
六包装、交付和储存
1.设备包装、运输应符合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商务合同。
2.设备的包装应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要求,出卖方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