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标签法规简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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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标签指导

进出口食品标签指导

欧盟食品标签法规简介
一、欧盟食品标签管理框架(附件1) 横向法规 纵向法规
欧盟食品标签法规简介
二、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 食品标签所标示的内容应真实、易于理解、位置明显清晰易
认、不易擦抹,且不可被其他文字图案所遮蔽。标签上禁止 使用误导消费者或称食品具有药物成分的信息。不能提示该 食品拥有特殊特性,而其他食品都拥有这一特性。 食品标签应使用英语,或翻译成各成员国消费者易懂的语言。 例如法国使用法语。 食品标签强制性标示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 原产国、厂商(制造商、生产商、经销商或分销商等)名称 地址、日期标示(包括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特 殊的贮藏或使用条件、使用说明、酒精含量和批次。 食品名称、净含量、保质期、酒精含量及欧盟条例关于特殊 食品的其他必标内容必须标注在同一视野中。
欧盟食品标签法规简介
3、净含量 ●应用公制单位标示 液体-----升 毫升 其他------千克 克 ●字体要符合要求,在净含量后面加小写字母“e”,
字体的高度不小于3毫米。 ●预包装食品由2个或2个以上同品种同重量的单个 包装组成,标注净含量时应标注个体包装的净含量 和总数量。
欧盟食品标签法规简介
《2009年美国食品安全加强法案》要求必标 原产国。
欧盟食品标签法规简介
为了有助于共同体市场的顺畅运作,欧盟制定 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指令(2000/13/EC)《关 于成员国食品的标签、展示和广告的相关法律的一 致性》。食品标签的法规是欧盟作为一个地区经济 共同体制定的,在食品进入这一地区时,标签不仅 要遵守此法规,同时还要符合具体输往国的规定。 标签的一致性有助于内部市场的平稳。如果共同体 没有特定规定时,各成员国可以附加某些民民族性 规定,并可以加到本指令的普遍规定中,这些规定 应该通过共同体的程序。

日本农产品进口标准

日本农产品进口标准

日本农产品进口标准
日本是一个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国家,对于农产品的进口标准也是非常
严格的。

日本的农产品进口标准主要包括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包装和标识等方面。

本文将就日本农产品进口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相关生产和出口企业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日本的相关规定。

首先,日本对农产品的食品安全要求非常严格。

日本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农产品
中残留农药、兽药和重金属等物质的限量标准,对于超出标准的农产品将被禁止进口。

因此,生产企业在种植和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日本的相关标准进行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其次,日本对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也有严格要求。

日本对于水果、蔬菜、畜产品
等农产品都有详细的质量标准规定,包括外观、大小、色泽、口感等方面。

生产企业在出口农产品到日本之前,需要对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日本的质量标准要求。

另外,日本对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也有严格的规定。

包装必须符合日本的相关
法规,标识上需要包括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产地、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

此外,包装上的文字、图案等也需要符合日本的相关规定,不能有误导性的信息。

总的来说,日本农产品进口标准非常严格,生产和出口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关
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够顺利出口到日本市场,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

希望生产和出口企业能够加强对日本农产品进口标准的了解,做好产品的质量管理和合规生产,为开拓日本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日本复合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法规及其同中国的比较

日本复合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法规及其同中国的比较

日本复合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法规及其同中国的比较钟旭东工学博士食味添(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摘要本文对日本食品添加剂的分类以及复合食品添加剂在标签中的表示等法规及其同中国的有关法规的差异作了一个概述。

T he classification of additives, the regulation of mixed additives on label in Japan and the differences with in China was reviewed in detail.关键词:复合食品添加剂、法规、附带残留Keyword:mixed additives、regulation、carry over正文众所周知,日本是目前国际上使用食品添加剂最为发达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其人均年消耗食品添加剂总量是中国人均的10倍以上,达2.65kg/人。

日本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规不像中国只有一个国家卫生部的标准(GB2760),而是比较复杂,但非常合理。

另外日本有关复合食品添加的使用和管理跟西方国家一样也是非常成熟和值得借鉴的。

本文就日本的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和复合食品添加剂(日本名称叫食品添加剂制剂)的定义、分类、以及在食品标签中的表示方法做一个综合阐述,以供国内同行和专家们参考。

一.日本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在日本,法律上被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其种类和由来可分为指定添加物(360多种),既存添加物(450多种),天然香料(600多种,不包括单品香料)以及一般饮食添加物110多种)四大类。

指定添加物是指被日本以厚生大臣的名义在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得到确认而被认可的添加物,主要是以合成化学品为主的添加剂(也包括一部分后来增补的天然品)。

作为天然添加剂有使用实绩而被认可的主要收录在既存添加物、天然香料以及一般饮食添加物之中。

不管是天然香料和一般饮食添加物,还是今后开发的新食品添加物,也不论是天然品还是合成化学品,都有可能上升为指定添加物。

日本食品标签法规

日本食品标签法规

日本食品标签法规
日本2015年4月1日实施的《食品标示法》整合了《JAS法》《食品卫生法》《健康增进法》中食品标识相关内容,从立法角度对食品标示标准、不合规标签管理、处罚条例等进行了概括性规定。

《食品标示标准》具体规定了加工食品(包括进口食品、保健功能食品)、生鲜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通用标示事项、营养成分标示、推荐标示事项及标示要求等的相关内容。

另外,还规定了各类食品的特殊标示事项。

日本《食品标示法》规定:食品销售时必须标示食品名称、过敏原、保存方法、消费期限、原料、添加剂、营养成分与能量、原产地等相关事项。

《食品标示标准》规定加工食品应标示食品的名称、原材料名称、添加剂、净含量、赏味期限或消费期限、能量及营养成分、贮存条件、标签责任人及生产商。

日本食品法律法规体系框架与管理模式

日本食品法律法规体系框架与管理模式
( ( 食品卫生法》 ,该法是 日本控 制食 品质量安全与卫生 的
重要法典。
不断完善 其食 品法律法规体 系
如果说 日本的 《 品安全基本法》确立了新 的食品安 食
全监 管理念 ,那么食品卫生法 则从法律 层面制定 了食 品相 关业者应 遵循 的规 则 ,规定 了国家风 险管理部 门应采取的 具体 管理措施 。 在经历了多次 食品安全事件后 , 日本对食品卫生法进
内阁府食品安全委 员会 ,两翼是厚生省和农水 省,应该说
这 三 个部 门分 工 明确 ,职 能 既 有 交 叉也 有 区 别 ,形 成 了 日
本管理食 品安全的三驾马车 。
食品安全委 员会负责风险分 析和 劝告 ,提 出应对重大
食品事件的措施 。厚生 劳动省全面负责 食品安全和分 配,
入食 品安全对策室 、基准审查课和企划情报课 。输入食品
安全对策室全面负责进 I食品安全,基准审查课和企划情 : 1 报课负责标准的制定审查 ,包括普及食 品安全知识。近年 来 ,该省向国外使馆派遣常驻食 品安全担当官。 17 9 8年 1 3本农 林水产 省正式 挂牌。近 年来 , 1 3本中
包括制定食品法律 和标 准、食 品标 签标识 、转基因食品和
辐 照食品的标 准以及广 告宣传的规定 ,每年制定进 1 3食品 监控指导计划对进 口食品进行监管和实施卫生检疫 、要求 企业注册以及对业者进行业务指导检查 ,也可根据食品卫 生法对业者作出处 罚。管理法律依据是食品卫生法和植物 防疫法等 。 1本厚生省是 一个拥有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卫 3 生、就业 、青少年管理 、食品卫生等管理职 能的一个庞大 机构。其 下设有地方厚生劳动局、研究机构 和审议机构以 及检疫所 。该省设有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监视安全课输 部设有综合食料局 、生产局、经营局、农村振兴局 。建 了农林水产技术会议 ,下属有各种实验室、研修教育机 等2 5个 ,食料 、农 业、农林水产政 策审议会 、物 资规 卡 { 调查会等 8个。设有地方分支局 等机 构,食粮厅 、林业厅 和水产厅也属于农水省管理 。

食品添加剂标准日本语

食品添加剂标准日本语

食品添加剂标准日本语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形态和保质期等特性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所使用的具有一定技术效果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其使用也需要受到严格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在日本,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标准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约束,下面将介绍日本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和相关内容。

首先,日本食品添加剂标准主要由《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

其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详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量、使用范围和限量等内容,以保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法》则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在食品标签中的标识和说明要求,消费者可以通过食品标签了解食品中是否含有添加剂以及具体的添加剂种类和用量等信息。

其次,日本食品添加剂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用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日本食品添加剂标准中列举了几十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防腐剂、色素、甜味剂、增稠剂等,对每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限量都有详细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避免因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而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另外,日本食品添加剂标准还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了严格的评估和监管。

在日本,任何一种新的食品添加剂在上市之前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程序,确保其对人体健康的安全性和无害性。

同时,对于已经上市的食品添加剂,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会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会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总的来说,日本食品添加剂标准严格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旨在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

日本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严格监管和评估,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食品标签了解食品中是否含有添加剂以及具体的添加剂种类和用量等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消费选择。

日本食品标准与法规

日本食品标准与法规
➢ 《食品卫生法》历年来修改的原则
• 增加限制项目、提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强化进口检查制度
一、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一)《食品卫生法》
➢ 内容:
• 明确了厚生劳动省负责制定食品及添加剂的生产、加工、使用、 烹饪、存储的标准,以及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
• 辐照、冷冻等特殊食品加工处理方法的禁忌事项 • 食品和添加剂等的基准、表示、检查原则对食品用器具、烹饪
设备、容器、包装,婴幼儿用玩具等相关物品都做出了规制 • 明确了对国内流通及进口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的程序及处罚 • 在附录里简单规定了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动物性检验使用
的各类仪器要求
一、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一)《食品卫生法》
➢ 日本还出台了《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
• 规定了《食品卫生法》实施的具体要求与步骤 • 列出指定食品添加剂名单,并对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要求、
➢ 《食品安全基本法》其他内容:
• 完善应对食品安全紧急事态的体制 • 确保标识制度的适当运用 • 强调相关行政机关之间的密切合作 • 整合试验研究体制,推进研究开发,普及研究成果,培养
研究人员 • 加大对消费食品安全知识的传播,增强国民对食品安全知
识的理解,从多个角度依靠多元主体的综合努力,共同打 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 覆盖了食品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到餐桌的整个食物 链,体系完整、层次清晰,体现出系统性、结构性和可追溯性
一、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日本的食品安全基本法
➢ 国会制定
行政法规
➢ 由内阁成员自行制定 ➢ 同时以相应的国家元首令的形式发布执行
部门规章
➢ 由制定部门长官以令的形式发布,如省令、政令
➢ 一、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 二、日本食品安全标准

国外食品卫生法规

国外食品卫生法规

国外食品卫生法规简介食品卫生法规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国也有不同的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的饮食健康。

本文将主要介绍国外的食品卫生法规。

欧洲联盟食品法规欧洲联盟 (EU) 采用了非常严格的食品卫生法规来确保食品安全。

EU 采用“从农田到餐桌”这一原则来管理整个食品供应链,涵盖了从农业到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整个过程,以确保食品安全和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卫生一般原则条例(General Food Law Regulation, 178/2002):该法规规定了动植物的健康标准、使用农药和兽药的标准、食品加工和销售的标准等,强调了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性。

•食品接触材料条例(Food Contact Materials Regulation, 10/2011):这项法规规定了使用原料制作的食品和工业产品的标准,并确保没有危害人类健康的化学物质溢出。

•食品添加剂法规(Food Additives Regulation, 1333/2008):根据这项法规,只有被允许使用的添加剂才能添加到食品中,而且只有在经过充分的测试并且没有副作用的情况下才被允许使用。

•餐厅、旅馆和食品市场等营业场所的法规:这些场所都必须符合欧洲联盟的卫生和安全标准。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是美国负责监管食品和药品的联邦机构。

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确保美国市场上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血液和生物制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FDA 着重关注的是食品安全的三个方面:食品原料、保障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和防止微生物传播。

•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该法案于2011年通过,是自1938年的原产地标识法案以来最大的食品安全立法行动。

该法案着重于防范食品污染事件,提高食品供应链的透明度,并要求食品生产商和进口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以及向FDA 提供更多报告和信息。

•食品标签法规:在美国,所有的食品包装上都必须标注营养成分和精确的食品配料。

世界各国食品标签法规标准汇编

世界各国食品标签法规标准汇编

世界各国食品标签法规标准汇编食品标签是食品生产企业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重要手段,是消费者购买食品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食品标签法规标准,规范了食品标签的内容、格式和要求。

本文将对世界各国食品标签法规标准进行汇编,让读者对各国的食品标签规定有一个更加全面的了解。

一、美国美国的食品标签法规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负责管理和执行。

根据《食品、药品、化妆品和营养品法案》,美国食品标签需要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生产商名称和地址、产品净含量、食品成分表、营养成分表、致敏物质标注等。

此外,对于特定类型的产品,比如含有基因改造成分的食品,还需要在标签上进行特殊标注。

二、欧盟欧盟的食品标签法规主要由欧盟食品标签法规(EU FIC)来规范,其重点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消费者能够通过食品标签了解产品的成分、性质和特性。

欧洲食品标签要求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信息、食品成分、营养成分表、使用说明和保存条件等。

此外,欧盟还对特定成分和营养成分的标签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中国中国的食品标签法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颁布和执行。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标签通则》,中国的食品标签需要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商名称和地址、产品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添加剂使用标识、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特殊类型的食品,比如进口食品和有机食品,还需要进行特殊的标注和登记。

四、日本日本的食品标签法规由厚労省(厚生労働省)负责制定和执行,其要求类似于欧盟,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信息、食品成分、营养成分表和保存条件等。

日本还对特定类型的产品,如添加了特定成分的食品和保健食品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五、加拿大加拿大的食品标签法规由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负责管理,对食品标签的要求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信息、食品成分、营养成分表、保存条件以及特殊标注等。

加拿大还对部分特殊类型的食品,如含有特定成分的食品和农产品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真实的产品信息。

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解读

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解读

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解读(5)文章导读:2015年4月1日,日本开始实施新《食品标识法》(2013年法律第70号)。

该《食品标识法》整合《JAS》法、《食品卫生法》、《健康增进法》中食品标识相关内容,统一规定食品标识相关整体内容,具体的食品标识规则通过内阁府政令《食品标识基准》(2015年3月20日公布)来进行了规定。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日本新食品标识方法,食品伙伴网日韩信息组将分5期对新法做介绍和浅析,欢迎各位朋友一起交流、探讨。

本文中将介绍新《食品标识基准》中的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转基因声称和食品保质期相关标识方法。

一、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标识新食品标识法要求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与原材料明显区分开标识,具体区分的方式有(1)原材料与添加剂用斜杠区分;(2)原材料与添加剂换行区分;(3)原材料与添加剂之间划横线区分;(4)原材料与添加剂专设栏区分等共四种,图一中给出了第一种和第四种区分方式的示例。

图1 原材料与添加剂区分实例具体标识添加剂时,按照使用重量从高到低的顺序使用添加剂物质名称或物质名称和用途名并用标识。

哪些特定添加剂使用简略名称;哪些特定添加剂需要并用用途名;同种类添加剂并用时如何标识等详细内容请参考消费者厅通知《关于食品标识》(2015年3月30日消食表第139号)的添加剂相关附表。

加工助剂、生产带入品和补充普通食品生产中丢失的营养成分而使用的营养强化剂豁免标识。

添加剂相关附表连接:http://www.caa.go.jp/foods/pdf/150914_tuchi3-betu1.pdf二、转基因声称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要求,转基因大豆、玉米、马铃薯、油菜籽、棉花籽、紫花苜蓿、甜菜、番木瓜(Papaya)等8种农产品和以上述8种转基因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加工食品强制声称“转基因”,添加剂豁免转基因声称。

主要原材料是指该加工食品所使用原材料中其量位于前3,同时其重量百分比占全重量的5%以上的原材料。

日本复合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法规及其同中国的比较

日本复合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法规及其同中国的比较

其种类和由来可分为指定添加物 (6 多种) 30 、既 存 添加物 (5 40多种 ) 、天然 香料 (0 60多 种 ,不
包 括单 品香 料 ) 以及 一 般 饮食 添 加 物 10多 种 ) 1 四大类 。指定添 加物 是 指被 1本 以厚 生 大 臣 的名 3
如天然香料植物精油等。所 以只要是在 以上四大 类中有所 记载 的添加剂 品种 ,都 可 以被允 许使
表 中的总称 。一般 饮食 食 品 添加 物是 指 即可作 为
较复杂,但非常合理。另外 1本有关复合食品添 3 加的使用和管理跟西方国家一样也是非常成熟和 值得借鉴的。本文就 1本 的食 品添加剂的分类和 3 复合食品添加剂 ( 本名称 叫食 品添加剂制剂 ) 3 1 的定义 、分类 、以及在食品标 签中的表示方法做
Ab ta t h lsi ct no d ivs terg lt no x da dt e nlb l nJ p na dtedf rn e t n sr c :T e casf ai f dt e , h e uai f i o a i o mie d iv so e a a iee cswi i i a i n h h
用 ,当然有 特别 规定 的需按有 关规定 执行 。
2 日本食 品添加 剂的有关法律和标 准
3 1本食 品 添 加 剂 的 法 律 主 要 有 [ 品卫 生 食
义在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得到确认 而被认可的 添加物,主要是以合成化学品为主的添加剂 ( 也
法]和有关标签表示 的 J S法。 [ 品卫生 法] A 食 主要是针对食品添加剂的如下问题做 了法律上的
的规定 。
挥其功能所需要 的量要有意义 的少的添加剂称为 辅剂 。 食品添加剂制剂根据其功能可分为单一功能 的制 剂和复 数功 能制 剂 。主剂 的 目的是 单 一 的称 为单一 功 能制剂 ,如 甜 味剂 、着 色 剂 等 。主剂 的

日趋严格的日本食品安全管理

日趋严格的日本食品安全管理

日趋严格的日本食品安全管理2003年5月16日,日本参议院通过了《食品安全基本法》。

根据该法规定,日本于同年7月,日本内阁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评定食品对健康的影响,并督促各个政府部门采取相关对策。

从而结束了日本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各自为政的局面,实现了食品安全一元化领导的体制。

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和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的重要政策,监督食品安全政策的实施,同时在各部门间起到重要的协调作用。

该委员会制定政策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法案的基本理念。

它包括以下三个内容:(一)在充分认识保护国民健康重要性的基础上,确保食品安全;(二)在食品供应的各个环节采取必要措施。

如实行农产品身份证制定;(三)采取措施要考虑国际动向和国民意见,要有科学知识为依据。

食品安全委员会是由首相亲自任命的7名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威人士组成,检验对象包括食品添加剂、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以及家禽饲料、肥料和农药安全标准等,对于多个具体领域,还邀请各行业专家参与研究。

食品安全委员会把风险评定和风险管理明确分开,即科学判断食品健康的影响同具体检验限制所采取的对策分开。

食品安全委员会评定食品对健康的影响,据此要求农水省、厚生省等采取相关政策,有关省厅再采取措施使用或限制进口等具体措施。

食品安全委员会还要监督有关省厅的措施是否得力。

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安全性与危险性的评估报告提交农水省和厚生省。

两省根据委员会报告,发布省令和通知,对家禽饲养者和食品制造商进行监督。

对于类似暴发疯牛病等国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危机场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可以作出临时紧急处理对策。

根据《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农水省和厚生省对省内有关部局同时进行调整。

农水省在2003年7月份设立由300人组成的消费安全局,负责食品安全残留农药检验监督和食品标签等工作。

消费安全局检验结果须提交食品安全委员会。

同时设立消费者信息官,综合受理企业以及消费者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见。

日本食品标签要求简介

日本食品标签要求简介
• 含有规定添加剂的食品,要标明“食品添 加剂”及该添加剂的物品种类。属化学合 成添加剂则需要使用规定的品名;其他添 加剂由厚生大臣规定品名。有标示量规定 的添加剂,应标明百分含量。
净含量 用“克”或“公斤”为单位,单
位必须明确标示
生产厂商的名称、地址 进口食品,可用进口商名称和地
址代替生产厂名称、地址
• 含过敏原的加工食品 • 2001年开始实行过敏原标示制度 • 强制性规定:含有虾、螃蟹、小麦、荞麦、鸡蛋、
牛奶和花生的加工食品,必须声明含有上述成分 • 自愿性标注:推荐标示的目前有20种原料产品为
鲍鱼、墨鱼、鲑鱼子、虾、桔子、蟹、猕猴桃、 牛肉、核桃、鲑鱼、鲭鱼、大豆、鸡肉、香蕉、 猪肉、松茸、桃子、山药、苹果、动物胶。 • 厚生劳动省 “关于有关含有过敏物质的食品的表 示”的通知”
日本食品标签管理及法规 要求简介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研究中心 2009-10-29
日本食品标签管理及法规要求简介
• 食品标签管理机构 • 食品标签法规标准 • 食品标签标注要求
一、食品标签管理机构
• 厚生劳动省 医药食品局的食品安全部
• 农林水产省 消费·安全局的表示·规格课
• 公平交易委员会 事务总局交易部消费者交易课
• ——冷冻果汁饮料(指经冷冻的水果榨汁或浓缩 水果榨汁),应标明“冷冻果汁饮料”的字样。
• ——肉食干制品(指销售的干燥肉食制品),应 标明“肉食干制品”。
• ——非加热肉食制品,应标明“非加热肉食制品” 及PH值、水活性。
• ——特定加热肉食制品,应标明“特定加热肉食 制品”及水活性。
• ——加热肉食制品,应标明“加热肉食制品”及 填装于容器后加热杀菌与加热杀菌后填装于容器 之区别。

日本的《食品安全法》中文版

日本的《食品安全法》中文版

日本的《食品安全法》中文版标签:法律日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食品卫生健康分类: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2003年5月23日)(法律第48号)第156次例行国会小泉内阁食品安全基本法的颁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条至第10条)第二章关于筹划制定本法的基本方针(第11条至第21条)第三章食品安全委员会附则第一章总则(目的)第一条制定本法律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化的进展及其适应与国民饮食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变化的迫切性;确保食品的安全;进一步规范国家、公共团体;食品关连企业;消费者的责、权、力的同时,筹划制定了基本方针,全面推进此法;以此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定义)第二条本法律中所指的“食品”是指所有的饮品、食品不包括药事法(1960年法律第145号)规定的医药品及与医药相关的产品。

(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在制定各项措施时的基本认识)第三条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必须在以确保国民的健康为重中之重的基本认识的前提下实施。

(食品流通各个阶段的安全措施)第四条从农林水产品的生产开始到食品的销售;一系列的国内外食品流通环节(以下称之为“食品流通环节”)中所有相关的要素都有可能对食品的安全性产生影响。

因而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食品流通各个环节的安全。

(防患于未然,以此避免给国民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国家的责任)第六条国家应以前3条所制定的确保食品安全性的基本理念为依据(以下称之为“基本理念”)负责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所需的总的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地方公共团体的责任)第七条地方公共团体应依据基本理念,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依据和国家适当分担作用的原则:承担为适用于其地方公共团体的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的诸条件而制定地方法规及实施的责任。

(食品相关业者的责任)1.凡从事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动物用医药制品;及其有可能影响到食品安全性的农林渔业的生产资材;食品(包括使用原料、材料的农林水产品)或添加物、器具(指同条第4项中规定的器具)或包装容器(指同条第5项中规定的容器、包装)的生产、引进或销售;其他从事相关事业活动的企业(以下称之为“食品相关企业”)在从事经营、生产时,作为第一责任人,依据基本理念,为确保食品的安全;在食品流通的各个阶段有义务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食品在各流通环节的安全性。

各国食品法规

各国食品法规

各国食品法规一、中国食品法规中国的食品法规主要由《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的细则组成。

《食品安全法》是中国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规定了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进口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此外,还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用于规范食品质量和安全标准。

中国食品法规强调食品安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监管和处罚措施都有明确规定。

二、美国食品法规美国的食品法规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负责制定和执行。

主要法规包括《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和《食品标签法》。

美国食品法规注重食品标签的准确、明确和不误导性,要求食品标签上必须包含产品的成分、营养信息、警示语等必要信息。

此外,美国还有《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防范食品污染。

三、欧盟食品法规欧盟的食品法规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负责制定和管理。

主要法规包括《食品法典》和《食品标签法规》。

欧盟食品法规要求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必须符合严格的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此外,欧盟还有针对特定食品的法规,如《有机食品法规》和《转基因食品法规》等。

四、日本食品法规日本的食品法规由日本食品卫生法负责制定和实施。

主要法规包括《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标签法》。

日本食品法规注重食品的安全和卫生,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监督和处罚措施有明确规定。

此外,日本还有《食品添加剂使用法规》和《辐射食品法规》等针对特定食品和环境的法规。

五、英国食品法规英国的食品法规主要由英国食品标准局(FSA)制定和管理。

主要法规包括《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标签法规》。

英国食品法规注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监管和处罚措施有明确规定。

此外,英国还有《有机食品法规》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法规》等。

六、德国食品法规德国的食品法规由联邦食品安全与消费品部(BMEL)制定和管理。

主要法规包括《食品法典》和《食品标签法规》。

德国食品法规强调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和监管有严格要求。

日本食品标签法规简介(1)

日本食品标签法规简介(1)

其他表示事项
3.3火腿、腊肠及咸肉应注明原料肉名称 3.3.1原料为肉食时,应注明“牛”、
“马”、“猪”、“绵羊”、“鸡”等 动物名称;原料为鱼肉时,应注明“鱼 肉”。也可以表示“鱼肉(金枪鱼)” 等。 3.3.2原料肉名称依配比量多少为序加以表 示。
其他表示事项
4.冷冻食品是否需要加热的表示: 4.1食用时是否需要加热的表示:生产、加
• •
积极向上的心态,是成功者的最基本要素 5、
。20.1 2.220.1 2.203:4 9:4503: 49:45D ecembe r 2, 2020
生活总会给你谢另一个谢机会,大这个机家会叫明天 6、
。2 020年1 2月2日 星期三 上午3 时49分4 5秒03:4 9:4520. 12.2
日本食品标签法规简介
日本食品卫生法规等
主要内容
1.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及有关规定。 2.罐头食品标签上的标注规定。 3.食肉类食品标签标注的有关规定。 4.食品添加剂的标注规定。
复习题
1.日本食品标签对食品名称的标注有何规 定?
2.日本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包括哪 些?
3.日本食品法规对食品添加剂的标注有何 规定?
工后将其冻结的冷冻食品,应注明食用 时是否需要加热,及其特有的名称。 4.2冷冻前是否需要加热的表示:生产、 加工后将其冻结的冷冻食品,食用时需 要加热(加热后食用的冷冻食品)时, 应注明冻结前是否经加热处理。
其他表示事项
5.可否生食的表示 经冻结的切片或剥离的鲜鱼贝类(生牡蛎除外)
及未冷冻的生牡蛎,应注明生食用或加工用 之区别。 6.照射放射线的表示 照射了放射线的食品,应注明经放射线照射。 7.经油脂处理的表示 经油脂处理的方便面,应注明“油炸过”或 “油处理面”等经油处理的内容。

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解读(1)

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解读(1)

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解读(1)食品伙伴网编辑注:本文由食品伙伴网日韩信息组编写,日韩信息组主要提供日本韩国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服务和翻译服务。

一.日本新食品标识法概况2015年4月1日,日本开始实施新《食品标识法》(2013年法律第70号)。

该《食品标识法》整合《JAS》法、《食品卫生法》、《健康增进法》中食品标识相关内容,统一规定食品标识相关整体内容。

具体的食品标识规则通过内阁府政令《食品标识基准》(2015年3月20日公布,共749页)来进行了规定。

2015年3月末消费者厅发布通知《关于食品标识》(2015年3月30日消食表第139号,共405页)补充和解说了《食品标识基准》。

同一天消费者厅还发布了《食品标识基准相关问答》(2015年3月30日消食表第140号,共553页)。

为了正确理解日本食品标识制度,必须仔细研读这些庞大的情报。

2015年4月1日,日本实施新食品标识法时对该制度设定了过渡期。

过渡期分别为加工食品和添加剂为5年,生鲜食品为一年半。

就是说2020年3月31日生产的加工食品和添加剂可以适用旧标识基准;生鲜食品,2016年9月31日为止可以适用旧标识基准;2020年3月31日销售的业务用食品可以适用旧标识基准。

设定过渡期是为了消耗旧包材和标签而设定,因此过渡期内应尽早适用新标识基准。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个商品中不得混用旧标识基准和新标识基准。

比如营养标识按照新基准标识,过敏原仍旧按照旧制度标识是不允许的,适用新标识基准时必须所有项目都得执行新基准。

二.新标识制度相对于旧制度旧的5大变更点1.梳理了加工食品和生鲜食品的区分方法:进行简单加工的划分到加工食品中,如干燥芒果归类到加工食品中。

2.修改了制造地固有号相关规定:原则上同一个产品在两个以上工厂生产时允许使用,同时要求使用制造地固有号时注明客服联系方式和网址等。

3.变更标识框架:1)标识可能展示板面小于30cm2时不可以省略安全性相关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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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美味的鱼贝类加工品、糕点、佃煮鱼虾及其他各种食品,只 用“美味”并不能确切地表达出食品地内容,因而不能确认其 名称。在这种情况下,应以“熏制美味章鱼”这一具体名称来 确切地表示食品内容。但是,限于所谓“小吃”等没有固定名 称,亦不能区分食品种类者,可称为“美味”。
6) 冷冻食品,除其名称外,亦应表示其为冷冻食品的含义。
其他表示事项
3.主要原料名称等的表示 3.1对听装罐头食品,应注明主要原料名称。 3.1.1主要原料是指肉类(畜肉、牲畜肉、禽肉、鲸肉)、鱼贝类及
水果。不包括已成液状或泥状原材料。 3.1.2主要原料名称的具体表示方法: a) 主要原料为3种以上时,依其配比量的多少表示至第3种。 b) 原则上应冠以“主要原料” c) 原则应注明其种类名称。 d) 3.1.3通过名称可以准确判断主要原料时,可以省略表示主要
日本食品标签法规简介
日本食品卫生法规等
主要内容
1.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及有关规定。 2.罐头食品标签上的标注规定。 3.食肉类食品标签标注的有关规定。 4.食品添加剂的标注规定。
复习题
1.日本食品标签对食品名称的标注有何规 定?
2.日本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包括哪 些?
3.日本食品法规对食品添加剂的标注有何 规定?
(3)添加剂制剂,应注明其成份及各自的百分含量。 在这种情况下,其成份为维生素A衍生物时,不能表 示维生素A衍生物的百分含量,而应表示以维生素A 计的百分含量。但是,以增香为目的使用的添加剂, 则不必标示其成分和百分含量。
(4)焦油色素制剂表示应冠以“制剂”二字,并注明 有效色素的名称。
其他表示事项
3) 对于盒饭,应指导其注明生产时间。 4) 必须在生产日期前或后明确表示出批号、工厂代号、其他代号
等。 5) 对生产日期不明的进口商品,可以注明进口日期。在这种情况
下,要在年月日前加注“进口年月日”或在其后加注“进口”。
生产厂或加工厂厂址的表示
1)生产厂(包括加工厂,下同)厂址的表示,根据有关 居住法律注明居住号码。但是,也可按如下表示:
3)进口商品,可用进口商姓名代替生产厂姓名。 4)对生产的肉食制品,或进口后进行再加工的产品,
要表示出生产厂名称(进口商品为进口商姓名)及加 工厂名称(如为法人则为法人名称)。
其他表示事项
1.添加剂及其制剂的表示
(1)添加剂及其制剂,应注明“食品添加剂”。
(2)添加剂的名称,属化学合成添加剂使用规则附表 中的品名;其他添加剂有厚生大臣规定品名,并且维 生素A衍生物应以维生属A计,标示其百分含量。
i.地方自治法规定的指定城市及县厅所在城市的道府县 名称,可以省略。
ii.在统一道府县内,街村名称不同时,可以省略郡名。 2)对于进口商品,可以用进口商经营部地址代替生产厂
厂址。 3)对生产的肉食制品,或进口后进行再加工的产品,要
注明生产厂(进口商品为进口商经营部)及加工厂厂 址。
生产厂或加工厂厂名的表示
(5)添加剂制剂的名称应遵照以下原则: i. 用“制剂”二字表示其使用目的的名称。如:
甜味剂制剂“等。 ii. 用“制剂”二字表示其主要成份。如:异抗
坏血酸制剂“ (6)化学合成品之外的食品添加剂及含有这些
添加剂的制剂,在厚生大臣对该添加剂命名 之前,对该添加剂可以省略表示其名称,单 应向厚生大臣申报。
其他表示事项
2.使用方法或保存方法的表示 2.1依据法制定了使用方法或保存方法标准的食
品及食品添加剂,应注明符合此标准的使用 方法或保存方法。 但是,使用方法的表示限于添加剂的用途,采 用其他方法可以明确判断时,仍不能忽略对 其用途的必要的使用方法的标示。 2.2原则上表示方法要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 准中使用的用语,但只要不改变其内容,也 可使用通常简单的用语加以表示。
生产日期或加工日期的表示
1) 生产日期(包括加工日期,以下同)的表示,要在日期前加注 “生产日期”或在后面加注“生产”,使之可以清楚地辨认其 生产日期。但是难于辨认这些表示时,可以采用在指定位置注 明“生产日期○ ○ ○”的方法,单独注明年月日。
2) 不采用代号的生产日期的表示,应注明如“昭和54年4月16 日”、“54.4.16”、“1979.4.16”。但是,这样表示仍难以辨 认时,90416”。
2.食品名称标示的规定
1) 关于食品及添加剂的名称,要确切地标示出其内容,并且要按 社会上通常的概念使用通俗化名称。*
2) 名称中冠以主要原材料名称时,必须与主要原材料一致。 3) 名称中加注的主要原材料为两种以上混合物时,不能只冠以一
种原材料的名称。
4) 在食品产业界,名称未被广泛通用的食品,如果以其社会概念 的内容能够判断其为何种食品,则应将其作为此种食品的名称。
1.日本食品标签标示的一般事项
1) 需要表示的食品及添加剂的标示事项。* 2) 表示事项要使用本国文字,正确使用使该食
品的购买者或使用者易读、易懂的用语。 3) 用容器包装或进行零售包装(外包装)时,
可以透视到内包装表示者除外,外包装必须 进行必要的标示。 4) 另外,在容器包装的基础上加外包装,并不 作为零售时,该外包装上要表示出总称。生 产厂名称、地址、贮存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及 添加剂要表示出其贮存方法。
1)作为法人,要表示出法人姓名。但是鉴于该包装容器 的标签面积、形状等不同,可以按如下表示:
i.可以将株式会社简略表示为“KK”或“(株)”、合 名会社为“(名)”、合资会社为“(资)”、有限 会社为“(有)”。
ii.可以将农业协会组合简略表示为“农协”,经济农业 协同组合连合会表示为“经济连”。
2)如为个人时,要表示个人姓名,不得用住房号码代 替。
日本食品标签上标示项目的规定
《关于遵照食品卫生法的标示》
附录:遵照食品卫生法的标示指导要领 1993.3.17
日本食品标签上必标项目的规定*
1.食品名称。 2.生产或加工日期。 3.生产厂或加工厂厂址及生产厂或加工厂名称。 4.其他表示事项。 • 食品添加剂的表示。 • 使用方法及保存方法的表示。 • 主要原材料名称(配料表)。 • 冷冻食品。 • 辐照食品。 • 油脂处理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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