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旅游零团费现象分析
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办法探讨
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办法探讨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一些旅行社采取“零负团费”的方式吸引游客。
虽然游客可以免费旅行,但是他们在旅行过程中面临一系列的购物和额外消费要求,这种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质疑。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旅游行业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对于采用“零负团费”方式吸引游客的旅行社,要严厉打击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对旅游投诉的处理,及时处理投诉,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游客权益的保护。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游客权益的保护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游客收取额外费用。
加强对游客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及时解决游客的纠纷。
大力宣传游客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游客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
旅行社行业应该自觉遵守行业规范,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
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对会员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违规经营的旅行社,要进行严格的惩戒,联合行业内的力量共同打击不良行为。
第四,提高游客素质和信息意识。
加强对游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旅游行业的认知和对“零负团费”的认识。
加强对游客的信息提供,提供真实、准确和详尽的旅游信息,让游客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和判断。
鼓励游客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对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五,发展优质旅游产品。
旅行社应该注重提高旅游产品的质量,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增加游客的满意度。
加强产品创新和差异化竞争,推出具有特色和实际价值的旅游产品,减少游客对“零负团费”的依赖。
通过提供更好的旅游产品,吸引更多的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实现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需要政府、旅行社和游客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监管和保护游客的权益,旅行社应加强行业自律和提升服务质量,游客应提高自身素质和信息意识。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实现旅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浅谈“零负团费”的经济对策
浅谈“零负团费”的经济对策“零负团费”的经营模式是我国旅游市场恶性竞争的产物,显著危害了旅游者权益和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基于旅游经济学、管理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分析了“零负团费”的运行机理及产生原因和当前我国治理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
标签:零负团费经济对策一、对“零负团费”现象及其危害的分析“零负团费”接待是指地接旅行社不向组团旅行社收取游客在目的地的接待费用甚至倒贴费用(俗称“买团”),通过诱导游客在目的地购物或增加自费项目等方式来弥补团费并获取利润的一种经营方式。
这种模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并危害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它的危害在于此模式下由于道德风险存在引致了消费者逆向选择,形成了以下三方面的“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第一,在组团社之间,低价旅游产品挤出了高品质旅游服务;第二,低价的组团社青睐于更低团费甚至零、负团费的地接社,驱逐出了高团费优质服务的地接社;第三,在旅游购物市场,高佣金来自商店高额利润,因此提供优质商品、赚取正常利润的购物商店被驱逐。
这三个方面所形成的不利影响,使旅游市场陷入难以自拔的境地。
二、旅游“零负团费”现象存在的利润机理及其难以治理的经济原因1. 旅游“零负团费”现象存在的利润机理图1 正常接待模式下资金流动和利润转移方向零负团费情况下地接社“买团”费图2 零负团费接待模式下资金流动和利润转移方向从以上的利润转移分析可知,“零负团费”模式下的旅行社仍有超额利润。
这种情况下如何获取利润呢?从旅游消费结构看,旅游消费包括基本旅游消费和引致旅游消费两部分。
基本旅游消费的支出固定有限,引致消费需求弹性较大。
而“零负团费”模式下的旅行社用游客的引致旅游消费部分所获的高额回扣来弥补基本接待费用和获取利润。
因此说“零负团费”接待获取利润通过非正常渠道。
地接社带旅游团去购物店消费,购物店的需求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直线,由于信息不对称,非完全竞争市场时具有完全弹性。
旅游业“零负团费”现象之原因综述
旅游业“零负团费”现象之原因的综述-旅游管理旅游业“零负团费”现象之原因的综述胡迪旅行社“零负团费”的经营方式对旅游者权益及旅游行业的危害十分明显。
学术界对“零负团费”问题的研究也是多方面的,产生“零负团费”现象的原因也是错综复杂的。
它几乎涉及到旅游行业的方方面面。
因此,有必要对学术界关于旅游业“零负团费”现象产生原因的研究文章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最后再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几点思考。
我国针对“零负团费”问题从很多方面做出了努力,但是收效不明显。
“零负团费”现象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的顽疾。
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关键。
从原因出发对症下药才是解决“零负团费”问题的关键。
学术界也纷纷对其产生的原因从各个方面进行了探析。
有必要对学术界的观点进行归纳、总结,为以后的学术研究提供借鉴。
一、旅游行业因素(一)旅游市场竞争过于激烈,产品供多于求由于旅行社行业的进入门槛较低,旅行业又是一个朝阳行业,越来越多的人进入旅游业,导致了旅游市场激烈的竞争。
我国旅行社数量也是迅猛增长,1999年我国有7326家旅行社,发展到2004年增加到15339家,再到2011年的23690家。
旅行社数量急剧增加,必然导致行业的竞争,为了争取客源,只能降低旅游产品的直观价格。
欧臻(2004)指出,旅行社业进入门槛较低,市场机制不健全,线路产品开发缺乏专利性,这些都导致了我国旅行社产业日趋激烈的竞争。
而李银兰(2005)认为“旅游产业正常的优胜劣汰市场游戏规则难以发挥作用”,由此导致了旅游企业数量过多,“这是旅游企业长期进行恶性价格竞争的根本原因”,助长了“零负团费”现象的产生。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旅行社行业获利丰厚的时期,因此出现了大量的中小型旅行社,最终导致整个旅行社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利润率也随之降低。
(二)旅游产品创新不足,同质化程度高旅游产品在技术方面要求低,另外单个旅行社在产品创新方面人力、物力投入高,创造出来的新产品受不到保护,旅游产品又极容易被模仿,因而造成旅游产品创新不足,最终演变成各家旅行社都用的同样的旅行产品,这种在服务、品牌、产品内容几乎相同的条件下,恶性价格竞争成为制胜法宝。
博弈论在分析零团费旅游中的应用_“零团费旅游
博弈论在分析零团费旅游中的应用_“零团费旅游论文导读::以上所说的情形可用博弈论中著名的无名氏定理加以说明:。
博弈论在分析零团费旅游中的应用。
引言境外游3天800多元、黄金周出游零团费、950元海南双飞5日游为争取游客,赚得利润,国内一些旅行社常常以超低报价吸引公众眼球。
这就是低价旅游,甚至是零团费的旅游,旅行市场的恶性竞争使得旅游市场变得混乱起来,最终得结果使消费者利益受损,旅行社的收益下降,导游开始面临生存问题。
2022年5月1日,新的《旅行社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规定旅行社严禁低于本钱报价。
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本钱的报价招徕旅游者的,那么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新条例实施一年以来,旅行社市场的低价竞争局面有所改变,但从目前市场来看低价旅游团还是非常多,大多旅游投诉与此种低价旅游团有关,基于此本文运用博弈论的相关知识对低价、零团费旅游进行实证和理论方面的研究。
1博弈论概述博弈论又称对策论,是使用严谨的数学模型研究冲突对抗条件下最优决策问题的理论。
简单地说,博弈论是二人在平等的对局中各自利用对方的策略变换自己的对抗策略,到达取胜的意义。
博弈论由3个根本要素组成:一是决策主体,又可以译为参与人或局中人;二是给定的信息结构,可以理解为参与人可选择的策略和行动空间,又叫策略集;三是效用,是可以定义或量化的参与人的利益,也是所有参与人真正关心的东西零团费旅游,又称偏好或支付函数。
参与人,策略集和效用构成了一个根本的博弈。
2.1零团费问题的由来零团费不是旅游业开展的必然产物,是旅游业开展到一定阶段才有可能出现的现象。
零团费最早出现于泰国游,然后很快在新加坡、台湾、马来西亚、香港游市场上出现。
是指国内组团旅行社向旅游者收取的现金只够往返交通和签证的费用,在旅行目的地的吃、住、行和景点门票等费用、旅行社的利润都没有计入报价;负团费是指境外接待社在无接待费用的情况下,向国内组团社支付人头佣金。
这实际上是旅游者出发地组团社及目的地接待社之间的价格交易行为,即当地接待社不收取费用甚至向国内组团社支付人头佣金,然后以旅游者在当地各处的购物、娱乐工程等收入来补足费用。
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办法探讨
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办法探讨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出现,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游客需求变化等多种因素所导致的。
在这种现象中,旅行社通过降低旅游线路价格,甚至出现零负团费的情况,吸引游客报名参团。
这种旅游模式却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低价导致旅游质量下降、强制购物等,严重损害了游客权益和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办法探讨。
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旅行社以零负团费的方式进行旅游营销。
政府可以加大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涉及到游客权益的严重违规行为,可以吊销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
政府还可以建立旅游执法部门,负责维护游客权益,及时处理投诉,推动旅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旅游协会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对旅行社的自律管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协会可以制定行业规范,建立诚信公约,要求旅行社明码标价,并承诺不以零负团费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
协会还可以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并对违规行为的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
协会还可以举办培训班,提高旅行社从业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媒体也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加大对“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曝光力度。
媒体可以对旅行社不当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揭露其背后的利益链条,让更多的游客了解到这种旅游模式的危害性。
媒体还可以推出一系列相关报道,提供旅行社选择的参考标准,帮助游客识别和选择合格的旅行社。
游客本身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而选择不良的旅游产品。
在选择旅行社时,应该多做调查了解,选择正规有信誉的旅行社,尽量避免选择零负团费的旅游线路。
游客还可以加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通过集体维权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问题,需要政府、旅游协会、媒体和游客等多方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监管和自律,提高行业规范,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提高游客自我保护意识,相信这一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旅游市场也能够得到健康的发展。
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办法探讨
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办法探讨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一些旅行社不惜通过“零负团费”的手段来吸引游客,这种现象也被称为“负团费”现象。
然而,这种行为不仅是违法的,而且也给游客和旅行社带来不少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探讨解决这种现象的方法。
一、加强相关法规的监管首先,解决这种“负团费”现象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加强对行业相关法规的监管。
对于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国家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旅游产品的价格合法合规,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零负团费”等低价或虚高的营销手段。
二、完善旅游市场环境其次,我们需要完善旅游市场环境,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旅游市场的参与者应该遵循“价格公开、竞争公平、服务优质、信用良好”的原则,鼓励合理竞争。
通过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此外,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也是解决“负团费”现象的有力手段。
旅游服务质量是旅游企业和游客之间最基本的约定,如果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那么游客将不会选择这家旅游企业,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推动旅游市场逐步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教育游客理性消费最后,教育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要理性消费,不要因为“零负团费”的诱惑而盲目跟从。
游客应该在了解旅游产品的真实信息、价格等方面,做到慎重选择。
只有当游客自觉地行使自己的消费权利,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负团费”现象的滋生。
总之,解决“负团费”现象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旅游企业、游客三方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制定相关法规,旅游企业应该加强服务质量,打造良好形象,而游客则应该理性消费,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持有一定的信仰。
对旅行社“零负团费”现象的分析及治理对策
对旅行社“零负团费”现象的分析及治理对策
现象分析:
“零负团费”指的是旅行社在组织旅游团队时,将团队成员的旅游费用控制在极低的水平,在此基础上通过提供购物、团建等方式获取利润。
在此模式下,旅游团队成员的个人利益难以得到保障,旅游质量也无法得到保障。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环境:旅游市场竞争激烈,很多旅游公司为了争夺市场份额,采用了“零负团费”模式进行吸引顾客。
这种现象在中国的旅游市场上非常普遍。
2.企业利润追求:旅游公司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通过购物、团建等方式获取回扣,而将旅游费用降低甚至为零。
3.监管缺失: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的监管不够,旅游公司往往能够“钻法律空子”,在“零负团费”模式下大规模运作。
治理对策:
1.政府强化监管:政府应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旅游市场管理法规,限制旅游公司参与“零负团费”活动。
2.加强宣传:政府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零负团费”宣传,引导市场消费回归理性。
同时,加大对旅游市场的警示教育力度,让消费者了解零负团费的风险与代价。
3.提高旅游品质:政府部门应该制定旅游综合服务标准,确保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
旅游企业应该严格遵循标准,提高旅游品质和服务,让旅游者获得更好的旅游体验,
4.推广旅游保险:消费者购买旅游保险可以有效地减少旅游风险,消费者被要求购买旅游保险以及旅游保险的理赔额度等也应该得到国家的规定和监管。
总之,在维护旅游消费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同时,必须实现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建立一个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旅游“零团费”、“负团费”现象的危害性及对策
旅游“零团费”、“负团费”现象的危害性及对策摘要: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行社如雨后春笋般的蓬勃发展起来。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各旅行社纷纷使出招数,旅游“零团费”、“负团费”现象就是这一竞争过程的特殊产物。
本文从旅游“零团费”、“负团费”的概念和实质入手,着重分析了它的危害性,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旅游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持续地发展。
关键词:旅游“零团费”;“负团费”;危害性;对策随着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行社之间的竞争变得异常激烈。
为了争抢客源,牟取更多的利润,各旅行社可谓绞尽脑汁,使出全身解数,竞争形式也五花八门,价格策略作为最有效、同时也是最快捷的方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他们竞相降低团费,从而催生了旅游“零团费”、“负团费”现象。
一、旅游“零团费”、“负团费”现象概述近年来,旅游“零团费”、“负团费”现象在我国旅游市场上快速蔓延,虽然这种现象不时被媒体曝光,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屡禁不止。
旅游行业的这种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严重地扰乱了我国旅游市场秩序,极大地损害了旅游目的地形象,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旅游业的正常发展。
那么,到底什么是旅游“零团费”、“负团费”呢?1.旅游“零团费”、“负团费”的概念旅游“零团费”、“负团费”是指旅行社在销售旅游产品时,只收取旅游者的往返交通费、景点门票费,出境旅游还包括签证费等费用,旅游产品价格等于或低于旅游产品成本,旅游者在旅行目的地的吃、住等费用以及旅行社的利润,都从旅游者的购物及导游推荐的各种自费旅游项目中收取的一种旅游现象。
以云南大理、丽江5日游为例,云南大理、丽江5日游是传统的旅游热线。
大理的“风花雪月”(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丽江的神奇(雄奇俊美的自然景观和独特奇异的民族风情),都深深地吸引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
游览的景点主要有大理洱海、三塔、蝴蝶泉、洋人街、丽江古城、小桥流水、丽江玉龙雪山、昆明等,服务标准为旅游汽车、行程中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入住2星级酒店双人标准间、全程标准团队餐、导游讲解服务、旅游责任险。
旅游发展前沿——“零负团费”问题研究
四、治理“零负团费”的常见手段
(一)设计专项方案,修改法规、条例,成立整治小组 (二)举措
1.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2.加强理性旅游教育,引导旅游者主动抵制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零负团费”行为
经营模式、人员违规操作旅游业务、商业贿赂、旅游广告、快速投诉处 理机制
4.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4.破坏了全行业的形象
人们主要是对旅行社和导游的看法入 手,以偏概全,给旅游行业带来了形象上 的不良冲击。
(二)产生“零负团费”问题的根 源
1.市场竞争:多种办法,为何多选此法?门槛低、 管罚不力 2.产品组织技术不高 3.有市场,市场正确的维权意识较差 4.行业人员管理、薪酬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力 5.诚信建设不力 6.代价小、监管不力、处罚不力 7.监管难度较大
旅行社负责人的道德观与价值观 导游人员的道德观与价值观 “零负团费”经营模式 游客的非理性消费和求廉(价)需求 旅游目的地(尤其是某些重点地区)行业的整体 道德观、价值问题 旅游主管部门(尤其是某些重点地区)管理不力 诚信问题的代价较小 ……
(二)业内结论
坑蒙拐骗——弥补损失最好获得利润 2.愈演愈烈 3.影响扩大 4.旅游目的地重视 5.政府重视
(三)案例
1.强制购物骂死游客 2.香港导游李巧珍强制购物 3.阿珍道歉 4.珠海导游强制购物 5.珠海导游道歉 6.一个处罚规定
三、“零负团费”的“毒”性及产生的根 源
确定认定标准、实行“四统一”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行程表、网 点行业标准和推荐制度、旅行社和导游管理“一体化”)、企业自查、 “一卡通”(海南)、报价管理、价格信息反馈(询问、面见)工作、建 立全国考评体系、投诉机制、举报查处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公示机制 5.继续深入开展旅游行业诚信创建活动
旅游市场“零负团费”背后的经济学动因
旅游市场“零负团费”背后的经济学动因1“零负团费”现象2015年“五一”小长假期间,云南女导游骂游客事件引发各界关注,旅游行业秩序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一元团费”游云南是引发这次事件的根源。
近几年来,央视对海南旅游业的报道也不乏类似事件,三亚乃至海南的旅游业已成为我国旅游业的“反面典型”。
追根求源,是该行业主要运营模式——零负团费。
“零负团费”是旅游业中的一种经营模式。
旅行社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的价格接团,通过游客购物回扣、自费景点提成等方式赚取利润。
20世纪90年代,零负团费模式在泰国出现。
21世纪初,该模式在海南出现,随后在云南及全国蔓延。
2011年,国家旅游局明确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
2“零负团费”现象的经济学解释2.1供求关系对旅游团费价格的影响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旅游活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生活必需品。
因此在当前条件下,旅游产品是一种具有较高弹性的商品。
针对旅游活动的高弹性,旅游企业只需降低价格,就有更多的潜在消费者能投人到旅游活动中来。
降价越多,意味着对于价格较为敏感的潜在消费者越愿意并且有能力进行旅游活动。
在传统的中国营销观念中,有一种通过降价以求增加销量的促销方式,即“薄利多销”。
企业通过降低成本、降低游客体验质量等方式,一方面满足了游客希望获得更大优惠的欲望,另一方面也解决了旅游企业增加产量的需求。
2.2低成本产品贏利渠道的开拓与发展(1)利润转移,为旅行社赢利提供可能。
在正常的旅游市场中,旅行社的主要利润来源于游客交纳的团费扣除成本。
零负团费接待模式下,旅行社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接团,企业正常的利润很难通过正当的经营方式获得,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如强制购物、回扣等便成了行业的潜规则。
作为组团社而言,旅游客源地旅行社在接受消费者报名B寸,将团费按照比例作为运营收益自留。
到达旅游目的地时,因为先期的亏损,旅行社会通过出售游客,收取“人头费”来弥补自身的损失。
作为地接导游而言,如果想要出团,就必须花费一定的“人头费”来购买游客,以弥补“人头费”所造成的损失。
旅游业低价竞争中零团费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旅游业低价竞争中零团费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旅游业低价竞争中零团费的问题分析:
1. 缺乏利润:零团费的旅游线路往往会压缩成本,导致旅行社
无利可图,失去经营动力。
2. 质量问题:零团费旅游往往会在酒店住宿、餐饮、导游服务
等方面节约成本,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影响顾客体验。
3. 恶性竞争:零团费旅游会引发恶性竞争,大量旅行社采取此
种营销手段,导致行业乱象,影响市场秩序。
对策:
1. 提高定价意识:旅行社应该明晰自身优势,不拼低价,拼服
务和品质,正确定位市场定价需求,确保客户满意度。
2. 应用科技:旅游业应用科技创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
升服务品质,让独特的体验和服务成为旅游品牌的核心价值。
3. 政策引导:政府应建立旅游行业规范、监管和发展指导,引
导行业发展,避免恶性竞争,规范市场秩序。
同时,加大文化旅游
的力度,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提高市场质量。
4. 提高法律责任:旅游行业应严格执行旅游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合同签署和执行等工作。
对于零团费旅游等违规行为,应加大
处罚力度,同时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企业竞争和诚
信经营的环境。
对旅行社“零负团费”现象的分析及治理对策
212015年1月下半月刊旅游管理研究在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旅游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也带动了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
然而,在这样祥和的氛围下却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零负团费”现象成为困扰我国旅游市场的一大难题,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更影响了旅游业的社会形象。
因此,为还旅游行业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需要社会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一、旅行社“零负团费”现象的基本内容(一)“零负团费”的释义所谓“零负团费”是指:国内组团旅行社在销售旅游产品时,旅游产品报价低于旅游产品成本,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其他费用以及旅行社的利润都没有计入报价,而是从旅游者的购物及各种旅游自费活动中收取的一种旅游现象。
(二)“零负团费”的具体表现形式针对旅游者来说,其现象为旅游者参加旅游报名的组团社的报价十分的低,例如华东五市五日游仅为450元,沈阳起止香港五日游仅为590元,这些价格远远低于成本价,而一旦到达目的地后,地接社或地接导游就会推出一系列的自费项目及大量的购物活动。
针对地接社或地接导游来说,“零负团费”主要表现在地接社向组团社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补齐相关差价,也就是俗称的“买团”,在通过向游客安排自费项目及购物点,收取额外的费用和提成来填补“买团”的花费并获得盈利。
二、“零负团费”现象的成因分析(一)导游人员职业素养弱化,易受经济利益的诱惑一些导游人员为获得大量的客源,不惜花大价钱从旅行社“买客”。
地接导游接到游客后,立即向游客推荐安排自费景点,往往这些自费活动的价格和成本都是相差悬殊的,中间导游人员就会获得丰厚的收益。
在整个旅游行程中,除规定的几个行程景点导游会让游客停留仅仅的一个小时外,其余大量的时间导游会带领游客穿梭于各个购物店,来获得购物店给导游提供的“人头费”和提成回扣,而在这些购物店的商品通常是价高物次。
从另一方面来说,“零负团费”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并不是每个旅行团都会给导游带来收益,导游只能各自凭运气,如果回收的游客自费费用大于“买团”所用的费用,就获得收益,反之则赔钱。
关于零负团费现象的探析
关于零负团费现象的探析一、零负团费现象的分析(一)零负团费现象的出现的原因1、旅游“零负团费”的定义旅游“零负团费”主要是指地接社以等于或低于成本价格来承接组团社业务或接待旅游者的经营现象。
如果单从市场价格来看,这种竞争方式合情合理,但旅行社并没有将这种方式作为经营方略,而是成为了一种主要经营手段,旅行社从游客的消费中产生的大量“回扣”来直接或间接地填补了自己的成本及利润损失,从而致使游客在旅行游览过程中出现了“强迫购物”和“欺诈消费”等问题,让人对旅游业产生了抗拒想法。
旅游的“零负团费”问题一直是阻碍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一颗毒瘤,旅游业“零负团费”现象自20世纪90年代中就不断冲击着我国的旅游市场,打乱我国旅游市场环境,严重侵害了旅游者的出游质量,原来有较高品味的旅游也变得低端,它的经营模式从“零利润”到“零团费”再到“负团费”经营风险不断扩大,最终导致经营过程中不断出现问题,“零负团费”的本质特征决定它对旅游业只能带来危害,制约旅游业健康发展。
许多专家及学者就“零负团费”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主要归结为以下原因:各旅行社间的恶性竞争、市场竞争导致、旅游目的地发出信息不对称所导致、旅行社的市场化经营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游客的非理性消费等,这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造就了现在旅游市场“零负团费”现象的普遍化。
2、旅游“零负团费”现象的成因剖析(1)、市场因素旅行社市场竞争包括旅行社线路竞争(产品)、导游服务质量竞争、旅行社品牌竞争、市场营销手段竞争、产品价格竞争、企业文化竞争等多种方式,价格竞争是旅游经营者最常用的手段,也是就“见效”最快的方法。
从经济学角度讲,价格竞争有利于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较大利益及市场占有率。
价格竞争有利有弊,需要把握合适的尺度,一旦在竞争过程中超出这个度,就会出现“产品售价低于企业经营成本及利润为负”的现象,这就涉嫌到低价竞争。
最新-旅游市场零负团费经济学动因探讨 精品
旅游市场“零负团费”经济学动因探讨[摘要]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市场中的零负团费现象也愈演愈烈。
零负团费现象已对海南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本文运用经济学中的供求理论、营销理论等相关原理,分析海南旅游市场中的零负团费现象的深层次经济动因,以及零负团费现象的相关影响和解决方法,旨在为解决零负团费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关键词]旅游市场;零负团费;经济学;海南1零负团费现象2015年五一小长假期间,云南女导游骂游客事件引发各界关注,旅游行业秩序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一元团费游云南是引发这次事件的根源。
近几年来,央视对海南旅游业的报道也不乏类似事件,三亚乃至海南的旅游业已成为我国旅游业的反面典型。
追根求源,是该行业主要运营模式———零负团费。
零负团费是旅游业中的一种经营模式。
旅行社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的价格接团,通过游客购物回扣、自费景点提成等方式赚取利润。
20世纪90年代,零负团费模式在泰国出现。
21世纪初,该模式在海南出现,随后在云南及全国蔓延。
2011年,国家旅游局明确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
2零负团费现象的经济学解释21供求关系对旅游团费价格的影响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旅游活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生活必需品。
因此在当前条件下,旅游产品是一种具有较高弹性的商品。
针对旅游活动的高弹性,旅游企业只需降低价格,就有更多的潜在消费者能投入到旅游活动中来。
降价越多,意味着对于价格较为敏感的潜在消费者越愿意并且有能力进行旅游活动。
在传统的中国营销观念中,有一种通过降价以求增加销量的促销方式,即薄利多销。
企业通过降低成本、降低游客体验质量等方式,一方面满足了游客希望获得更大优惠的欲望,另一方面也解决了旅游企业增加产量的需求。
22低成本产品赢利渠道的开拓与发展1利润转移,为旅行社赢利提供可能。
在正常的旅游市场中,旅行社的主要利润来源于游客交纳的团费扣除成本。
零负团费接待模式下,旅行社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接团,企业正常的利润很难通过正当的经营方式获得,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如强制购物、回扣等便成了行业的潜规则。
旅游业“零负团费”现象之原因的综述
里海盗等不安定因素的影响,随着合作的加深,还会带来跨国犯罪等问题的增加,这些都会影响中国游客的出行安全。
游客的而我国的旅游应急救援体系不发达,多数沿线国家的旅游应急救援也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这为我国游客的出行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3、投资环境更加复杂,旅游对外投资风险加大中国是一带一路战略的主要倡导者与组织者。
中国国内的资金将大量流向沿线国家。
很多大型的旅游企业也在积极寻找对外投资的机会。
而一带一路上的一些关键国家,特别是中国周边众多国家均处于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内政外交政策缺乏延续性,将会增加投资成本,进而影响中国企业的海外利益。
我国的旅游企业如果在投资前不能做好可行性论证,盲目跟风投资,投资后不能有效监管,就会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
三、夯实基础,加强合作—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旅游产业安全的应对举措(一)内强素质,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增强我国旅游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我国旅游业固有的问题应得到彻底的治理。
如旅行社长期以来分工不明确、利润率低下,可以通过调整产品类型、做好深度服务来改进。
低价竞争、重复建设等问题也应依靠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予以规避。
大力发展旅游新业态,支持互联网+旅游的发展模式,建设需求导向型的市场供给结构。
从传统的资源依赖型发展转向多元化的发展驱动,增强我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对外投资应做好充分的考察,旅游投资企业应做好风险管控旅游企业对外投资应做好充分的考察,充分考虑投资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
做好投资的可行性论证以及合作对象的资质考核,注意不同国家和行政体制下的政策差异和法律差异,有效规避投资风险。
对于已经投资上马的旅游项目,要加强监督和控制。
(三)加强出境旅游者的安全意识培育与安全习惯培养,建立出境旅游安全预警和救援体系近年来频发的出境旅游安全事故暴露出我国旅游者在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方面的不成熟。
一带一路沿线的暴力武装、恐怖袭击多发,应加强国内旅游者的安全意识培养,养成良好的外出旅游习惯,不要携带了大量现金,不要过度炫富,文明旅游,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掌握必要的逃生技能。
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办法探讨
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办法探讨随着近年来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出现了一种现象——“零负团费”旅游。
这种旅游方式吸引了大量游客,但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本文将探讨一些可能的解决办法。
我们需要了解“零负团费”旅游的定义。
所谓“零负团费”旅游,是指旅行社在旅游产品中不收取团费,而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利润。
这种旅游方式通常会给游客带来一定程度的便利,但也容易导致旅游质量下降、消费陷阱等问题。
一种可能的解决办法是加强监管和规范。
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旅游产品的审核和监督,严格要求旅行社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杜绝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
另一种解决办法是加强宣传和教育。
相关部门可以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向游客宣传“零负团费”旅游的潜在风险和存在的问题,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增强游客的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降低受骗的可能性。
建立健全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也是解决“零负团费”旅游问题的重要一环。
相关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接受游客的投诉并进行及时处理,及时处罚违规行为,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增强游客的维权意识。
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正规合法的旅游产品开发和销售,提高旅游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是解决问题的另一重要途径。
相关部门可以给予正规合法的旅行社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激励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可靠的旅游产品。
建立健全的旅游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强横向和纵向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解决“零负团费”旅游问题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健全投诉机制,鼓励企业开展正规合法的旅游产品开发和销售,推动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游客的权益,提升整个旅游行业的形象和信誉,实现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办法探讨
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的办法探讨
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已经成为旅游市场的一大问题,不仅涉及到旅游消费者
权益保护,也牵扯到文化旅游产业的整体形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
入手,包括政府、旅游企业和消费者。
首先,政府部门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力度。
建
立起相应的罚则体系,对于不遵守规定和欺诈消费者的旅行社进行惩处,从根本上保障消
费者的权益。
其次,旅游企业需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注重开展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等有价值的
旅游产品,提供高品质的旅游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
旅行社需要注重细节,提高公开透明度,加强对线路的监管,尽可能的避免附加费用和费
用的隐性收取。
最后,消费者也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了解旅游产品的真实价格,理性消费,不要
盲目追求价格便宜而忽略质量。
在购买旅游产品之前,仔细了解旅游行程安排、费用明细、线路质量等相关信息,防范旅游欺诈和低价旅游陷阱。
综上所述,要解决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现象,需要政府、旅游企业和消费者三方
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管理监管,旅游企业需要树立品牌形象,提高服务质量,消
费者需要积极参与,提高消费维权意识。
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诚信互信的旅游市场环境,形成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