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精选)
乡镇卫生院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引言:乡镇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着为农村地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职责。
药物使用是乡镇卫生院日常工作的核心之一,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合理和有效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乡镇卫生院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阐述。
概述: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是指在乡镇卫生院内建立并实施一系列规范、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证药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管理。
它包括从采购到处方、储存、发放、使用、备案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和操作要求,旨在提高药物的合理使用率,降低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正文:一、采购管理1.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供应的质量和可靠性。
2.采购药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进行。
3.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明确需求、预算和采购程序等。
4.引入多元化的采购渠道,确保药品的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
5.严格执行采购合同,加强供应商的评估和监督。
二、处方管理1.建立规范的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医生合理用药、合法开药。
2.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物的合理搭配和用量。
3.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和相关指南,合理开具处方。
4.加强对处方的记录和备案,便于回溯和评估药物使用情况。
5.定期开展药物使用评估和反馈,指导医生规范用药。
三、储存管理1.建立科学的药物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2.储存药品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检查。
3.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干燥、通风、防潮。
4.对于不合格或过期药品,要及时淘汰和处理。
5.加强对特殊类药品(如易制毒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理和监控。
四、发放和使用管理1.发放药品应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药师应对患者进行适合药品的详细解释和指导。
3.对于特殊药品的发放,要进行严格的登记和管理。
4.加强药品的追溯和跟踪,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事件。
5.加强对患者用药的宣教,提高患者对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合理预期。
医院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2. 药剂科为医院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科室,负责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3. 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检验科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2. 药品采购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药品采购信息应及时上传至《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4. 药品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质量、价格、交付时间、售后服务等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剂科负责药品储存工作,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进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储存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
3. 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防止混淆和误用。
4. 药品储存期间,药剂科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五、药品配送管理1. 药品配送由药剂科负责,确保药品在配送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2. 药品配送车辆应具备保温、冷藏等条件,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变质。
3. 药品配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药品配送过程中的规范操作。
六、药品使用管理1. 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检验科等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诊疗指南使用药品。
2. 药师应负责药品的调剂、配发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医师、药师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报告和处理。
七、监督检查1. 医院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药房药品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药房药品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房药品的保管和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减少药品误用风险,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药房药品保管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品保管第三条药品保管应遵从以下原则:1.严格依照药品分类、标签分类、分区分层存放;2.依照药品的保质期和储存要求放置;3.药箱、特殊药柜等应标明存放药品的名称和规格,并定期检查是否有破损;4.药品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第四条药品保管的具体要求如下:(一)药品存放区域划分1.西药和中成药应分开存放,避开混淆;2.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应单独存放,采取特殊防护措施;3.常用药品应放置在易取得位置,方便快捷取得;4.入库的新药品应与已有药品分开存放,未经验收的药品不得放入存放区。
(二)药品保质期监控1.药品保质期应细化到月份,严格依照保质期进行使用;2.快过期的药品应提前通知使用科室,优先使用;3.过期药品应设置特地的处理措施,防止误用。
(三)药品库房管理1.药品库房应定期消毒,保持乾净;2.药品库房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库存情况,确保药品数量准确;3.药品配送应有专人接收,及时检查货物完整性和全都性。
第三章药品使用第五条药品使用应遵从以下准则:1.医生开具处方及护理医嘱应准确、合理、安全;2.医生应依据患者的情况选择适合的药品,严禁滥用抗生素、冷静药等特殊药物;3.药品的开封、配置、配制应在卫生条件良好的净化室或净化工作台进行;4.医生针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应在患者用药前明确告知。
第六条药品使用的具体要求如下:(一)处方医生责任1.医生开具药品处方应符合规范要求,并登记在患者病历中;2.处方药品应严格依照医生要求使用,不得私自更换或调整剂量;3.医生在处方用药后应注明相关药物禁忌症和患者用药须知。
(二)护士责任1.科室护士应依照医生的处方准确配制药品;2.护士应准确记录用药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医生;3.护士应向患者认真解释用药方式、剂量和作用。
卫生院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与管理1. 药品采购原则(1)依法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药品供应商。
(3)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采购药品。
2. 药品采购流程(1)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2)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签订药品供应合同。
(3)药品到货后,由专人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确保无误。
(4)验收合格后,将药品入库,做好入库登记。
3. 药品储存与管理(1)药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
(2)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4)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立明显标识,区分不同种类药品。
三、药品使用与管理1. 药品使用原则(1)合理用药,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药品。
(2)严格掌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和剂量。
(3)处方药需凭医师处方开具,非处方药可自行购买。
2. 药品使用流程(1)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
(2)药师审核处方,确认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无误。
(3)患者持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
(4)药师向患者交代用药注意事项。
3.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医师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药师对疑似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医师。
(3)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四、药品报废与销毁1. 药品报废标准(1)药品过期。
(2)药品质量不合格。
(3)药品标签脱落、破损。
(4)其他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2. 药品报废流程(1)药品报废由药房提出申请,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2)报废药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安全。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药品管理监督检查(1)定期对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品管理规范。
药品采购使用监督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前言药品采购使用监督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内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与管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药品,并确保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制度目的药品采购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目的是:1.确保药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2.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合理用药;3.加强对药品供应商的合作与管理;4.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5.防止药品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部的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
三、药品采购程序3.1 采购计划编制1.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2.药品采购计划应该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
3.2 采购方式1.市场公开竞争性招标采购;2.协议供货;3.委托代理采购。
3.3 采购文件编制1.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合同等;2.采购文件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3.4 供应商选择1.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评标;2.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具备稳定供应药品的能力。
3.5 合同签订和履行1.在供应商选择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2.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求供应商按时供货;3.医疗机构应及时完成合同履行的各项手续。
四、药品使用管理4.1 药品接收与验收1.对从供应商处采购到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2.严格按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药品及时追溯和处理。
4.2 药品储存管理1.对药品进行规范的储存,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2.合理安排药品的存放位置,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药品受潮、变质等情况的发生。
4.3 药品分发与使用1.对药品的分发与使用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2.建立完善的药品分发记录和使用记录。
4.4 药品退库管理1.对过期药品、不合格药品等进行退库处理;2.做好退库登记和处置记录,确保药品退库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药品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药品经营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药品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三、监督管理职责1.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药品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 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 药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内容1.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变更、注销和回收。
2. 药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经营条件、经营行为和质量管理。
3. 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配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4. 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检。
5. 药品广告和宣传的监督管理。
6. 药品召回和不良反应监测。
五、监督管理措施1.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药品经营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
2. 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
3. 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公告,限制或禁止其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4. 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责任追究1. 药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履行药品经营义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2.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3.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3篇)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行为,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合理、经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河南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生:应根据病人诊断结果为病人选择合适的药物,严禁医生开大处方、乱开贵重药品,实行大处方登记跟踪制度。
对不合理用药的大处方,给予医生业务警示,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药学技术人员:应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药学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认为存在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三、护理人员:应做好最后把关工作,发现有不合理使用或其他失误的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并作处理。
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应认真执行。
患者出院带药,一律由护理人员代领送到床前,并详细介绍药品名称及服用办法。
四、抗菌素的使用管理:要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医师非限制使用、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的权限,严格处方行2为,落实分级管理要求。
同时要建立健全医院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和评价制度,将药物的合理应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规范医师的用药行为。
五、特殊药品的使用:1、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才可开具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2、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专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放。
3、每张处方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
4、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5、医院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章制度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药品监督管理职权,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第四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二章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第五条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药品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质量。
第六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药品生产许可申请,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药品。
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药品注册申请,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评价和报告。
第十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召回。
第三章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第十一条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药品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药品经营许可申请,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药品。
第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评价和报告。
第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召回。
第四章药品使用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和其他药品使用单位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使用安全。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和其他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体系,对药品使用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和其他药品使用单位应当依法进行药品采购,采购的药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五篇)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药品的质量验收、陈列储存、养护制度1、库房发至药房的药品,领药人员应核对药名,清点数量,查对有效期,进行外观验收。
2、药品应按剂型、类别、性质、贮存条件分别进行摆放,如生物制品,酶制剂存放冰箱(温度维持在2℃-8℃)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3、每日上午和下午对室内温湿度、冰箱温度进行检查调控,并同时登记。
(二)效期药品的管理1、效期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过期失效药品不得发给患者。
2、有效期低于半年的药品不得入药房。
3、做到每周计划领药,实行少量多次补充。
4、零发药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变先出”。
5、将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对于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或通知临床尽量使用。
6、针对有效期在____个月内的药品,通知库房联系供货单位,协商予以退货或换货。
7、一季一大查,____月一小查,每季度对药品逐一过目,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观,做到定期登记、杜绝药品过期失效。
(三)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1、验收药品是,发现包装破损、渗漏、瓶口松动、霉变、异物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
2、在调配过程中发现药品变色、裂片、沉淀、无标签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
3、护士在配液过程中,应予仔细检查,若发现有变色、沉淀、异物、瓶口松动、瓶身裂纹等现象时应联系药房,药房予以更换。
4、将不合格药品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
(四)退回药品管理1、发至护士或患者手中的药品,若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回,对退回药品应问明原因,仔细检查外包装、内包装,并核对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与药房药品是否一致。
一致方可办理退回手续,并进行登记;不一致不予退回。
2、院内自制制剂、拆零药品、已损坏内外包装的药品不予退回。
3、生物制剂不得退回。
4、对于退回药品属于质量问题的应通知库房联系更换或者报损,并查明原因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不得使用。
(五)卫生管理1、药品储存、陈列场所保持通风、整洁、明亮、墙壁不乱钉,禁止悬挂衣物,屋顶、墙壁、门窗、货架无积尘及蜘蛛网。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成立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小组职责:1.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1.2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医院范围内使用的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以保证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1.3每半年一次召开管理小组会议,分析总结全院药品质量情况,就重大质量问题作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2.药品采购监督:严格根据医院用药目录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决议,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按照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结果采购药品;药品供货商资料齐全、合格。
3.药品验收监督:购进药品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批号、有效期等标示。
进口药品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和检验报告,生物制剂和原料药须有质检合格报告。
4.储存养护监督:药品储存符合药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每日登记温湿度;每月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无过期、变质药品。
有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5.对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剩余药品应保留在原包装盒内;拆零药品的包装袋上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当书面说明。
6.临床备用药品监督:各病区有责任护士专门负责临床备用药品的定期检查,药剂科每季度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监督:全院备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部门,药剂科每月督查。
8.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瞒报、缓报。
9.对不合格或者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当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报告,医院不得自行退货、换货和销毁。
10.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药品监督管理制度一、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落实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完善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安全。
2.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行为,提高药品生产质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3. 严格规范药品流通环节的管理,加强对药品流通企业的监督,打击非法药品流通行为,保障药品流通安全。
4. 强化对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用药规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1. 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通过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及医疗机构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 完善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提高药品质量监督检验水平。
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及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推进1. 加强全国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效率,确保用药安全。
2. 推动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及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其信息化水平,便于监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四、药品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加强1.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2. 完善药品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加强对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激励和培养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药品监督管理事业。
五、药品监督管理国际合作的加强1.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与国际合作。
加入国际药品监督管理组织,积极参与国际药品监督管理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水平。
医院安全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成立医院安全用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安全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2. 药剂科为安全用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药品采购与储存1.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存放,分区管理,确保药品质量;(2)药品储存条件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要求;(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四、药品使用与管理1. 医师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诊疗规范和临床经验合理开具处方。
2.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调剂、配发工作,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3. 加强对特殊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制度。
4. 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用药教育与培训1. 加强对医务人员用药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2. 定期开展用药安全知识讲座,提高患者及家属的用药安全意识。
六、用药监测与评价1. 建立用药监测体系,对用药安全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和报告。
2. 定期对用药安全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七、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患者用药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在安全用药监督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用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4篇)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规定。
它涉及到药品的质量控制、监督检查、药品生产过程监控、药品市场监管等方面内容。
下面将对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药品质量控制药品质量控制是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核心。
它包括药品生产的质量控制和药品销售使用的质量控制两个方面。
1. 药品生产的质量控制药品生产的质量控制是指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对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药品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质量管理规范、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检验标准等文件,明确各方责任。
(2)建立完善的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对原辅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3)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
(4)严格执行药品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和一致性。
(5)建立药品生产批记录管理制度,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数据,方便质量追溯。
2. 药品销售使用的质量控制药品销售使用的质量控制是指对药品的市场销售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和药品流通许可制度,对经营行为进行备案和审批,严格监督和管理药品的流通环节。
(2)对药品进行检验和抽样检测,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包括药品处方管理、计算药品使用量、记录药品使用情况等。
二、药品监督检查药品监督检查是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和解决药品质量问题,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1. 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的主管单位,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是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关键。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1)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包括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质量检测设备的使用情况等。
医院药事管理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四、合理用药监督
1.医院应建立合理用药监督机制,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2.医师应遵循药品说明书及临床指南,合理使用药品。对药品不良反应应密切观察,及时报告。
3.药师应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九、信息化管理
1.医院应建立健全药事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药品采购、储存、配送、处方、调剂、使用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2.信息化系统应具备药品库存预警、过期提醒、不良反应监测等功能,提高药事管理效率。
3.医院应加强信息安全防护,确保药事管理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
4.医院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药事管理水平。
十三、教育与培训
1.医院应定期组织药事管理及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全院职工对药品法律法规的认识。
2.培训内容应包括药品基础知识、合理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以提升职工的专业能力。
3.医院应鼓励职工参加国内外药事管理相关的学术交流,拓宽视野,提高管理水平。
4.药学部门应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药事管理规范的培训,确保其熟悉并遵守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十二、风险管理
1.医院应建立药品风险管理机制,对药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2.医院应制定药品风险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药品安全事件进行预判和处理。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风险信号,采取相应措施。
4.医院应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的管理,如细胞毒性药物、放射性药物等,确保使用安全。
1.医院应详细记录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药品监管管理制度
药品监管管理制度概述药品监管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及相关责任的分工、配置和落实等各方面的规定。
目的是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合理使用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药卫生需求。
责任部门药品监管管理制度涉及多个责任部门,包括以下几方面:1.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药品注册、许可、备案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药品注册、许可、备案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2. 药品生产企业:负责药品的生产过程管理,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生产设备验证、生产记录管理等。
同时,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药品生产企业:负责药品的生产过程管理,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生产设备验证、生产记录管理等。
同时,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3. 药品经营企业:负责药品的购销、库存管理和质量控制,要进行合法合规的药品销售,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药品经营企业:负责药品的购销、库存管理和质量控制,要进行合法合规的药品销售,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 医疗机构:负责合理使用药品,根据疾病诊断、病人状况和临床需要,在符合药品规范和用药合理性的前提下进行药品的开药和使用。
医疗机构:负责合理使用药品,根据疾病诊断、病人状况和临床需要,在符合药品规范和用药合理性的前提下进行药品的开药和使用。
5. 药品监测机构:负责对市场上的药品进行抽检,检测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和预警信息。
药品监测机构:负责对市场上的药品进行抽检,检测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和预警信息。
监管要求药品监管管理制度对各个环节有具体的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药品注册与许可:药品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和许可,通过药品质量和临床试验的审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疗效符合标准,对研发药品进行监管。
药品使用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药品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
2. 有效性: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特性,选择合适的药品,确保疗效。
3. 经济性:合理用药,避免浪费,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4. 规范性:严格执行药品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四条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遵循以下规定:1. 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不得采购和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
2. 采购药品应选择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并签订供货合同。
3. 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药品注册证书、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4. 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完整的采购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六条药品储存应遵循以下规定:1. 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储存,避免混淆和误用。
2. 药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鼠等适宜的环境中。
3. 药品应按照有效期先后顺序出库,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
4. 药品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药品使用第七条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特性,合理开具处方。
第八条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以下规定:1. 处方内容应完整、准确,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等。
2. 处方应与患者病情相符,不得随意开具无适应症的药品。
3. 处方应注明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等。
4. 处方应按照规定格式书写,不得涂改、伪造。
第九条药师应严格按照处方调配药品,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信息。
第十条药师调配药品应遵循以下规定:1. 药师应核对处方与患者信息的一致性。
药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药品使用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药品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使用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制定药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药品使用安全培训、监督药品使用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等。
2. 设立药品使用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药品使用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3. 各科室设立药品使用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药品使用安全的具体工作。
三、药品采购与验收1. 药品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
2. 药品采购前,必须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同类药品的价格、质量、疗效等信息。
3. 药品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4. 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四、药品储存与配送1. 药品储存应选择适宜的场所,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应实行分类管理,按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分类存放。
3.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4. 药品配送应选择有资质的配送企业,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五、药品使用与监督1.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合理使用药品。
2. 医师应当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开具处方,并告知患者用药风险。
3. 护士应当按照医嘱准确、及时地给药,并做好患者用药情况的记录。
4. 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报告和处理。
六、药品废弃与处理1. 药品废弃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废弃物处理的规定执行。
2. 药品废弃前,应经过核对、分类、登记等程序。
3. 药品废弃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并确保包装完好。
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制度一、抗菌药物生产管理制度1.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关生产资质,制定严格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2.加强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避免不合格原材料的使用和交叉污染。
3.完善药品生产记录和质量管理档案,加强药品生产过程的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二、抗菌药物销售管理制度1.必须在医疗机构、药店等合法经营场所销售,禁止非法渠道销售抗菌药物。
2.医生和药师必须按照规定出具处方和销售抗菌药物,禁止医生或药师以其他形式擅自提供抗菌药物。
3.对销售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销售行为合法合规,防止抗菌药物的过度销售和滥用。
三、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方案,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委员会,制定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2.医生应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并优先选择更为安全有效的抗菌药物。
3.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反馈,将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估。
四、抗菌药物宣传教育管理制度1.开展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的认知水平,引导公众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2.对医生、药师等从业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能力。
3.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抗菌药物滥用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五、抗菌药物监督检查制度1.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合规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记录和惩罚。
3.加强信息共享与协作,与其他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抗菌药物监督管理的效果。
六、抗菌药物监测评估制度1.建立全国范围的抗菌药物使用与耐药性监测网络,实时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耐药性的发展趋势。
2.制定相关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定期对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综上所述,建立和完善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制度,对于控制抗菌药物的过度销售和滥用,减少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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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制度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制度_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毒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关系到人们的健康甚至生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制度,欢迎大家来阅读。
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篇1一、门店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
大型门店对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小型药店可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
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五、门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
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
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篇2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管理,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将校内实验教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实验器材(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一、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1、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设施、用具、用品等安全。
2、实验教学师生人身安全。
二、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管理规定1、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实行层级管理责任制:(1)教务处分管主任是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实验员及相关任课教师为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签定《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责任书》。
(2)教务处分管主任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责任的落实。
原则上各实验室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和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分别为各自管理范围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3)实验课或使用实验室期间,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用具、用品及师生的人身安全责任由指导教师负责。
(4)实验室安全工作常规管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范围;各实验室设立安全员岗位,并落实责任心强、有相关上岗资格、安全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
2、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管理一般规定(1)加强安全教育,上好第一堂安全教育课,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努力提高教师及管理人员安全工作业务水平;严格履行安全工作层级管理职责,将安全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落实和完善安全工作的技术、设施和装备条件;健全安全工作有关管理规章制度、规程和岗位职责。
(3)将安全工作的所有项目内容落实到人,并实行部门安全工作每天值班制度,做到安全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百分之百无遗漏。
(4)实行常规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工作检查要有专门的检查记录。
(5)严格执行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层级报告制度,加强与学校保卫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
严禁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
(6)建立安全奖、惩机制。
对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无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松散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和损失的部门和人员追究责任。
三、实验室安全及化学、剧毒危险品管理制度(一)安全守则1、在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未经领导同意不接受公私来访,接待客人请在室外进行,联系工作在办公室进行;2、实验室大门定时开、关,若在规定时间以外进出实验室要先向有关人领取钥匙,自开自锁,安全自己负责;3、各室的门、窗、水管、电源在下班时要关好,才能离开实验室,若因失职未将门、窗、水管、电源关好,而造成的损失,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安全工作做的好的受到表扬;4、节假日轮流值班,处理日常事物和注意安全事宜,并填写值班记要;5、有实验室保卫小组成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年年终安全大检查一次。
(二)剧毒药品保管及领用制度1、各种剧毒药品均需两人共同保管。
2、剧毒药品增减账目必须高度准确精细,以备领导经常检查。
3、不论任何情况学生不得直接向保管室领取剧毒药品。
4、教师领用剧毒药品必须填写《剧毒药品领用报告单》,注明用途用量,才能发给(限一次用量),并实行两名教师共同领取、同时投料(实验用)。
5、学生必须在教师监督之下使用剧毒药品。
6、使用剧毒药品必须严加谨慎细心,不使剧毒药品撒在实验台上、地面及其它器物上,如发生上述情况应立即收拾干净,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7、含有剧毒药品的废物,不能按一般废物处理,以免危害附近人畜的生命,并将使用情况、处理情况记录在《领用报告单》上交办公室存查。
(三)化学学校药品申购制度为了规范药品申购程序,减少浪费,保证学生做实验和科研的正常进行,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做实验所需要的药品,先由各教研组向教科室主任提出计划,由教科室主任审查后填写申购单,再交由主管副校长申批,然后,本着节约的原则由采购人员按量购买所需药品。
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篇3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
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一、化学药品的存放管理要求1、化学试剂必须入库,由专人保管,非化验人员不得进入试剂室,外来人员严禁私拿乱放。
2、易燃易爆试剂应存放于通风良好的房间内,室内通风要求良好,同时不应和易然物放在一起。
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然液体。
3、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
这种化合物多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4、腐蚀性试剂应合理存放,禁止磕碰、打击,以防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要注意化学试剂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像醚类、烯烃等在见光条件下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越久越危害,一般存放周期不超过一年。
6、化学药品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均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包好。
7、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制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品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8、剧毒品应存放于专门的柜中,建立领用需经审批,双人签字制度,同时要求管理或使用人员应熟悉药性。
19、库房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保持室内干燥、洁净、通风、避光,试剂排列有序。
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在化验工作中经常会产生有毒的废液、废渣以及废气,尤其是某些剧毒物质,如直接排出就可能污染周围的空气和水源,造成环境污染,结合我化验室现状,特介绍以下几种处理方法:1、无机酸类、将废液慢慢到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中,中和后用大量水冲洗。
2、无机碱类、用6mol/l盐酸水溶液中和,大量水冲洗。
3、含氟废掖、加入石灰使之生成氟化钙沉淀。
4、含重金属废液的处理、加入碱液使之变成难溶的氢氧化物沉淀,经过滤分离后处理。
5、六价铬废液、可用亚铁经过滤分离后处理。
还原成三价铬,加入碱液使之变成难溶的氢氧化物沉淀。
6、少量的废气一般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到室外,但排气管必须高于附近屋顶3米。
三、常见化学烧伤的急救与治疗烧伤物质急救与治疗方法碱类:koh、naoh、nh3、h2o、cao等立即用大量水洗涤,再用稀乙酸溶液(20g/l)冲洗或撒上硼酸粉,最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拭干后,涂上烫伤油膏,用消毒纱布包好。
酸类:h2so4、hcl、hno3、甲酸、苦味酸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氢钠饱和溶液洗涤,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消毒拭干后,涂上烫伤油膏,用消毒纱布包好。
铬酸盐:铬酸、重铬酸钾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硫化铵溶液冲洗或用5%硫代硫酸钠溶液清洗。
氢氟酸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用5%的碳酸氢钠溶液洗,然后用甘油与氧化镁(2:1)悬浮液涂抹,并用消毒纱布包好。
氯化锌、硝酸银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5%的碳酸氢钠溶液洗。
四、一些特殊药品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项1、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浓盐酸,浓氨水等)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2、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如曾使用毒物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应立即洗手。
3、浓硫酸与水混合时必须边搅拌边将浓酸徐徐注入水中,且应在耐热容器内进行,不得将水倒入浓硫酸中,否则引起爆炸或烧伤事故。
凡在稀释时能放出大量热的酸碱,稀释时都应照此规定操作。
4、氢氟酸烧伤较其它酸碱烧伤更危险,如不及时处理,将使骨胳组织坏死。
使用时最好戴上橡胶手套,操作完毕后应立即洗手防止意外烧伤。
5、高氯酸的使用规则。
1)浓热高氯酸是强氧化剂,与有机物或还原剂接触会发生爆炸,所以应避免与此类物质接触,并且在高氯酸操作时不能戴手套。
2)热的浓高氯酸与某些粉状金属作用时,因产生氢可能引起爆炸,所以应防止其单独与金属粉未作用。
6、产生有毒气体,或挥发性酸气的操作,如配制氨水溶液等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
同时取用腐蚀性药品时尽可能戴上防护眼镜和戴手套。
7、加热易燃溶剂如酒精必须在水浴或严密的电热板上,不得用火或电炉直接加热易燃易爆试剂。
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篇4一、剧毒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购入后,验收必须有三人参加,查验数量、查看封口、有无残损破漏水湿,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二、剧毒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要设置专库、专柜、专人管理。
严格按“五双”(双门、双锁、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人领料)规定办理。
三、氰化物、砷及砷化物、金属铊、巨毒农药,鼠药及其他剧毒化学物品,领料单除领料人、课题组长、室主任签字外,还须经保卫处及主管所长同意后,才能领用。
四、各室、组及所内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剧毒、有害化学物品。
领用单位需用剧毒化学药品时,用多少,领多少,如确有剩余须立即退回库房,并办理退库手续。
五、领用剧毒有害物品,确有剩余不退回库房者,如遇失盗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应有领用人及部门责任人负责。
严重者、应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六、严格库房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把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实处,经常检查水、电、门窗,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篇51、对物理、化学、生物中的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