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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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一,目的
1. 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2.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1. 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 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 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处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 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 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 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 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 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 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 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 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 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 有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 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 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 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 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 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 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 特殊身份的患者.
6. 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 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
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 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 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
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 输血时必须进行 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d后方可销毁.
11. 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
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
30min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CT检查必须及时完成.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 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 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 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 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d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 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5) 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人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 急诊患者入院2d之内,门诊患者入院3d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
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 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8) 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 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2周之内完成.
(10) 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2周之内完成.
(11) 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h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 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 并加以注明.
(13) 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 杜绝患者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5) 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6) 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
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 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 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⑷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
13•收治病人
(1) 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 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 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
⑷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4. 三级查房及会诊
(1) 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 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 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 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 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处,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 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必须请儿科会诊.
(6) 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 .
⑺急会诊必须在10min内到位.
15. 术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