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商业门店综合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门店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门店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商业门店,包括零售、餐饮、娱乐、服务等各种类型的商业门店。
第三条商业门店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商品和服务。
第四条商业门店管理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二章门店设立与管理第五条商业门店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标准;(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三)具备必要的经营场所、设施和人员;(四)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
第六条商业门店应当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二)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商品质量;(三)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六)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
第七条商业门店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商业门店应当加强商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检验、销售退换货等制度,确保商品质量。
第三章商品与服务第九条商业门店销售的商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二)具有合法的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三)具有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四)具有真实的商品标识和价格标签。
第十条商业门店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服务项目明确、价格合理;(二)服务态度良好、服务质量高;(三)服务设施完善、服务环境舒适;(四)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服务资格。
第十一条商业门店应当严格执行退换货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退换货服务。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二条商业门店应当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商业网点管理规定1. 引言小区公共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加强社区安全和促进邻里和谐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商业网点是小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管理商业网点对小区的发展和居民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就小区公共管理制度中商业网点管理的规定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2. 商业网点的定义商业网点是指在小区内开展商业活动的场所,包括商铺、超市、餐饮店等。
商业网点的经营对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供应具有重要作用,但也有可能给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对商业网点的管理尤为重要。
3. 商业网点的准入管理为了保证小区商业网点的质量和业态的多样性,需进行准入管理。
具体的准入管理规定如下:•商业网点的开设需符合小区规划和居民的需求,需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相关部门批准。
•商业网点的经营者应具备相关资质,如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商业网点的规模、面积、布局等需符合小区的整体规划和建筑安全标准。
4. 商业网点的经营管理商业网点的经营管理是保障其正常运营与居民权益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商业网点经营管理的规定:•商业网点的经营者应定期对商品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商业网点应设立明显的价格标示,禁止误导性的价格宣传。
•商业网点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工作。
•商业网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消防安全、商标权、知识产权等。
5. 商业网点的服务质量管理为了提高商业网点的服务质量,增进居民对商业网点的满意度,以下是服务质量管理的规定:•商业网点的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培训和礼仪素质,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商业网点应设立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服务质量。
•商业网点应定期组织居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对商业网点的评价,并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6. 商业网点的安全管理商业网点的安全管理是确保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
以下是商业网点的安全管理规定:•商业网点应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确保监控的全面性和稳定性。
物业商业网点管理制度全套
物业商业网点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规范小区的商业网点管理,提高各商户的商业和职业素质,进而使客户满意,让业主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具体规定(1)各个商户要始终坚持〃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原则,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严禁故意抬高商品价格,不准制作出售淫秽制品,同时消费者有权对其进行监督。
(2)各个商户要严格遵守防火管理规定,向物业管理处报送治安、义务消防人员及其负责人名单,以作为备案。
(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音响设备,商户在经营的过程中不能大声喧哗,不得故意占道,要始终坚持〃门前三包〃的原则。
(4)小区管理秩序具体如下。
1)用户不能在屋内放置危险物品(如易燃物等),不能将家里的物品随意堆放到公用位置(如走廊、公用通道等)。
2)为了避免火情的发生,用户要严格按照小区火种管理规定,严禁在走廊、服务台、电梯厅内吸烟,不得使用电炉等电气设施,不能在屋内和楼内动用明火。
3)每天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以后负责巡查小区的相关设备、设施,如果发现有水电设施没有关闭的,则立即上前关闭。
(5)在商业网点,商户要养成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的好习惯,而对于内部卫生要自行清扫,不能将水和杂物扔向窗外。
(6)对于相关部门开办和出租小区商业网点,客户必须提供合法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与商业经营有关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等另外,还要专门提出申请,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才能正式营业。
(7)小区各商户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物业公司管理处的相关规定;同时,消费者和物业公司管理处相关人员还要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8)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各商户不能随意在小区或者商业网点张贴广告和宣传品,对于他人的商标专权和肖像权更不能侵犯。
(9)凡是属商业网点内的设备、设施,一旦有异常现象,相关人员应立即向物业管理处服务中心汇报。
由值班人员指派有关人员进行修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收取修理费用。
(10)业主或者使用人应确保楼房土建、装修、设施、设备等的完好性,一旦发现有损坏或者已经私自改动,相关人员则有权要求其尽快复原,同时还要罚其一定金额的款项。
奥园物业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奥园物业商业网点管理规定1. 引言奥园物业商业网点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奥园物业管理下的商业网点的运营和管理,促进商业环境的良好发展而制定的。
本规定旨在确保商业网点的秩序、安全和服务质量,并为商业租户提供明确的经营指引。
2. 网点选址与入驻2.1 网点选址要求商业网点选址是商业运营成功的重要环节。
奥园物业将根据商业地段的情况,制定详细的网点选址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人流密集区域:商业网点应选址在人流密集的地段,确保有足够的潜在客户流量。
•配套设施完善:商业网点周边应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如停车场、公共交通等,方便顾客的出行。
•竞争情况分析:商业网点选址时需要进行竞争情况分析,避免与同类商业网点过度竞争,造成市场份额的争夺。
2.2 网点入驻程序商业网点入驻奥园物业管理的流程如下:1.申请提交:商业租户向奥园物业提交入驻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
2.审核评估:奥园物业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包括商业租户的信誉情况、经营能力等。
3.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商业租户与奥园物业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店面装修:商业租户根据奥园物业的装修要求进行店面装修,并获得相关的装修审批。
5.竣工验收:商业租户完成店面装修后,奥园物业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6.开业运营:商业租户根据开业时间计划进行准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开始正式营业。
3. 商业网点管理商业网点的管理是为了提升商业环境的品质,确保商业租户的合法权益和顾客的满意度。
3.1 租金和费用商业租户需要按时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
奥园物业将制定租金支付的具体规定,并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间。
3.2 安全管理商业网点的安全是重要的管理内容,奥园物业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商业网点的安全:•安全检查:定期对商业网点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的检验。
•店面保安:安排合格的保安人员,保证商业网点内部的安全和秩序。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1.0目的通过对小区商业网点的管理,使公司获得最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受项目公司委托或各部门所辖物业商铺、临时摊位的出租管理。
3.0职责3.1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商业网点经营方案的制订与实施,负责商业物业的装修、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3.2工程部负责商铺的接管验收,水电的管理、水电抄表及水电报表及装修监管。
3.3客服部负责水、电数据的录入、物业档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
3.4安全部负责商业消防管理及安全的防范及装修巡查监管。
4.0工作程序4.1商业物业的前期策划4.1.1公司或物业服务中心在商业物业设计开发阶段介入,提出配套意见。
4.1.2根据开发商商业配套方案提出经营管理方案,与开发商确定后实施。
4.2商业物业的租赁4.2.1物业服务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按竣工资料及商铺经营方案要求组织接管验收,包括土建、装饰、公共卫生间、给、排水、电气、排油烟、消防及配套设备等,具体按前期介入管理手册规定执行。
4.2.2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公司批准的商业配套经营方案,进行商业物业的租赁。
4.2.3物业服务中心制订相关制度,在招租时知会商家关于商业物业的基本情况及租赁要求。
4.2.4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商铺门牌号、铺位招牌广告及园区导向标识牌的统一策划、跟进及落实。
商家需安装招牌广告应与装修方案一并申报备案,经备案同意后方可安装。
4.2.5根据商业配套经营方案及商铺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与承租方签订。
4.2.6商铺租赁管理合同的评审,按《合同管理办法》进行。
4.2.7承租方在签定商铺租赁管理合同的同时,须在《商户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并缴交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4.2.8费用的收取,根据合同要求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开据《缴款(费)通知书》,收银员核收。
4.2.9以上手续办理完成,物业服务中心与承租方现场进行物业交接,填写《商业物业交接表》双方签名确认。
4.2.10物业服务中心据招租结果,建立《商业网点商铺租赁明细表》,并根据出租变动情况予以及时更新,报公司领导、财务部及客户服务部。
网点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网点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网点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网点业务范围网点主要从事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各项业务,包括客户服务、业务咨询、资料收集、业务办理等。
第三条客户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应热情、耐心、准确地解答客户咨询,提供优质服务。
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和需求,应及时给予回应和解决。
第四条业务办理网点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办理各项业务。
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条资料管理网点应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确保客户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对客户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六条环境卫生网点应保持整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确保网点环境的整洁。
第七条员工行为规范网点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第八条培训和学习网点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考核和奖惩网点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应急预案网点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网点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预案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变更本规章制度如有变更,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及时通知网点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大学商业网点管理制度
大学商业网点管理制度大学商业网点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大学商业网点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大学商业网点,包括餐饮、零售、快递等各类商业业态。
三、基本要求1. 大学商业网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序良俗,保证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2. 大学商业网点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以有效执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3. 大学商业网点应当加强安全防范,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商业网点的运营管理1. 基础设施建设(1)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环保等标准规定;(2)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安全运营。
2. 经营规范(1)必须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必须不违反商业规范,严禁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盗窃消费者财产的行为;(3)必须提供规范的服务流程,准确介绍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及价格信息;(4)必须制定规范的退货、换货、维修等售后服务政策,并且在服务台公示。
3. 商业网点的营业时间(1)按照教学和学生生活需要,商业网点工作时间应适度伸缩;(2)学期期末、考试期间等特殊时期,商业网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改变营业时间。
4. 管理制度(1)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和权限;(3)要指定责任人负责制定、审核、修订、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员工管理1. 人员招聘(1)必须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任用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2)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聘用合同签订。
2. 培训(1)必须不断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和技能提升;(2)必须定期举办各类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3)必须向员工提供相关的工作保护设备和安全防范知识,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 绩效考核(1)必须建立科学有效、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机制;(2)必须考核员工的服务质量和工作表现,对优秀的员工进行激励,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
网点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网点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点管理,保证机构业务的顺利开展,维护机构形象,特制定本规章,供员工遵守。
第二条网点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机构下属所有网点,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得擅自违反。
第三条网点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做好网点管理工作,保证其网点业务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机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宣传。
第二章网点管理岗位职责第五条网点主管:负责网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网点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定网点的发展计划。
第六条客户服务人员:负责接待客户,解答客户咨询,处理客户投诉,维护机构形象。
第七条资金管理人员:负责对网点资金进行管理、统计和报表的编制,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安保人员:负责保护网点安全,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做到安全第一。
第三章网点管理流程第九条在网点内发生任何事件或问题,员工应立即向主管报告,并根据主管指示及时处理。
第十条网点每日工作结束时,应进行日结工作,对网点资金进行清点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网点需要定期对设备和装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网点管理人员应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网点管理规章制度第十三条网点内员工应遵守机构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网点内严禁员工之间发生私人纠纷,一经发现将立即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网点内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擅离职守,如有违反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第五章网点管理风险控制第十六条网点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导致风险的问题,保证网点的安全稳定运营。
第十七条网点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规避。
第十八条网点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网点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网点管理人员应承担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保障网点利益不受损害。
第六章网点管理绩效考核第二十条网点管理人员应按照机构规定的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和被评,确保绩效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小区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小区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保障小区安逸温馨、整洁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有效的制止破坏小区环境秩序的违章行为,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敬请各位业主/住户认真阅读并共同遵守。
1 业主所购小区内的楼宇是住宅所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为它用。
2 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已规划配套有充足的商用建筑和商业网点,物业公司将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规划设置商业网点,以满足小区内业主/住户工作和生活的需求。
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物业公司批准,不得在小区任何位置(包括私有住宅)设置代销店、冷饮店、小吃店、办公场所等商业网点。
4 在小区商铺、会所从事商业活动的商户,必须持有国家工商税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相关的《资质证书》,到物业公司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在小区从事经营活动。
5 所有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商户,必须遵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文明经商,做到公买公卖、童叟无欺;并对其经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承担其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经营或提供劣质服务、搞商业欺骗。
6 所有进入小区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业从业人员,要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按时交纳各项管理费用,文明经商,争做文明商户。
7 进入小区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业网点,应设置负责人,负责人应对其从业人员的行为负有监督、指导、管理的责任;
8 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过失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由该领导者承担其相应的赔偿经济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责任。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网点管理,提高商业网点经营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网点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商业网点,包括商场、超市、专卖店、便利店、餐饮店等。
第三条商业网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诚信为本;(二)公平竞争,有序发展;(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第四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业网点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设立与经营第五条商业网点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二)符合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三)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要求;(四)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五)有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第六条商业网点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
第七条商业网点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一)商品质量管理;(二)价格管理;(三)商品售后服务;(四)消防安全管理;(五)卫生防疫管理;(六)环境保护管理;(七)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
第八条商业网点商品价格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
第九条商业网点应当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条商业网点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对商品质量、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商业网点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商业网点应当加强卫生防疫管理,确保食品卫生,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三条商业网点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商业网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营业执照的合法性;(二)商品质量和价格;(三)售后服务;(四)消防安全;(五)卫生防疫;(六)环境保护;(七)消费者权益保护。
大公司销售网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销售网点管理,提高销售效率,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网点,包括但不限于直销网点、经销商网点、专卖店等。
第二章网点设立与调整第三条销售网点的设立需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公司整体销售战略和市场需求;2. 选择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地点;3. 优先考虑现有经销商和合作伙伴;4.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四条销售网点的调整包括以下内容:1. 网点关闭:因市场环境变化、业务调整等原因,需关闭网点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2. 网点搬迁:因网点位置变动、经营不善等原因,需搬迁网点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 网点升级: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可对现有网点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网点竞争力。
第三章网点运营管理第五条销售网点应遵循以下运营管理规范:1. 严格执行公司销售政策、价格体系和服务标准;2. 定期对销售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销售技能和服务水平;3. 加强库存管理,确保产品供应稳定;4. 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客户关系维护;5. 定期进行网点自查,确保网点运营安全。
第六条销售网点应定期向公司总部提交以下报告:1. 销售报表:包括销售数量、销售额、库存情况等;2. 市场调研报告:包括市场动态、竞争对手情况、客户需求等;3. 网点运营情况报告:包括网点人员、设施、设备等情况。
第四章网点考核与激励第七条公司对销售网点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以下指标:1. 销售业绩:包括销售额、销售增长率等;2. 客户满意度:通过客户调查、投诉处理等方式进行评估;3. 网点运营效率:包括库存周转率、销售成本等。
第八条根据考核结果,公司对表现优秀的销售网点进行奖励,包括:1. 业绩奖励:根据销售额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2. 培训奖励:为优秀网点提供培训机会;3. 评优评先:在年度评选活动中给予优秀网点表彰。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销售部负责解释。
商业网点安全管理制度
商业网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业网点的安全管理,维护网点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业网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办事处、门店等各个管理级别的商业网点。
商业网点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确保网点安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条商业网点应当制定决策层为主导,技术监督、业务操作为支持,经营管理为保障的安全管理策略,其中技术监督、业务操作、经营管理等具体做法应根据商业网点的实际情况要求,制作相关配套规范。
第四条商业网点安全管理应当涉及网点内外环境,人员进出、应急预案,设备设施,物品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商业网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设立安全组织机构,指定专门负责人,形成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第六条商业网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维护制度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制度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安全检查、危险作业等方面的规定。
第八条应急预案制度应当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疏散、物资储备等方面的规定。
第九条人员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人员进出登记、门禁管理、员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条设备设施维护制度应当包括设备保养维护、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一条商业网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进行全员培训和宣传,以保证全员了解并严格遵守。
第三章安全责任制度第十二条商业网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员。
第十三条网点经理应当对本网点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网点的安全工作进行具体负责,并协助网点经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安保人员应当对网点的安全巡逻、监控等工作负责。
第十六条其他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自己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南京市和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鑫国际大厦管理服务中心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一、任何商业网点不得占用公共场所,不得将物品摆放在门外扩大经营场地,未经管理
处批准不得在门外进行加工作业。
二、凡在住宅区内营业网点进行装修,应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特别强调不得随意更
改房屋结构,加大用电负荷。
三、任何营业网点,不得产生影响居民生活的噪音,饮食摊点所产生的油烟应符合环保
部门的排放标准。
四、店主应保持店容店貌和门前环境的清洁,做好门前三包,如不能保持清洁,有蚊蝇
孳生,情节严重,报请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中止租赁合同。
五、凡购买、租赁的房屋不属于经营性质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六、商业网点不得容留与经营无关的人员,商场夜间留宿人员数目须报管理处。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大厦摆卖、推销,但如属于公益性质的活动,由当事单位
申请,管理处审核同意后,在管理处指定的地点,按管理处规定的时间开展活动,事后清理好现场。
八、所有商业网点均应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得出售伪劣、变质有害健康的商品、食
物,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违者交由工商部门处理。
九、所有商业网点应自觉遵守消防规定,配备消防部门所要求的消防器材。
十、经营者要搬出大厦时,必须将垃圾清理干净,由管理处人员进行检查,铺位有受损
的,要进行修复或赔偿。
奥园物业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奥园物业商业网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奥园物业商业网点的管理行为,提升商业网点的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和商户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奥园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奥园物业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商业网点,包括商场、写字楼、小区商业配套等。
第三条定义1.商业网点:指奥园物业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商场、写字楼、小区商业配套等。
2.业主:指购买或租赁商业网点的个人或单位。
3.商户:指在商业网点内经营业务的个人或单位。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商业网点的经营范围1.商业网点内的商户只能经营其申请并获得许可的业务范围。
2.商户不得从事与其许可经营业务范围不符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商业网点的人员管理1.商业网点内的商户应按规定办理入驻手续,提供相关资料,经奥园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并发放入驻证明。
2.商业网点内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记录,经过奥园物业管理公司审批方可入驻。
3.商业网点内的人员应接受奥园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培训。
第六条商业网点的装修管理1.商户在商业网点内进行装修前,必须向奥园物业管理公司提交装修申请,并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和资质。
2.商业网点的装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奥园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不得妨碍正常的商业运营和其他商户的利益。
3.商业网点的装修过程中,商户应按照奥园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和配合。
第七条商业网点的设备管理1.商业网点内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2.商户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且经过奥园物业管理公司的验收。
3.商业网点内的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商户应积极配合修理工作。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八条违规行为的认定1.商户未按规定经营业务范围的,属于经营违规。
2.商户有不良行为记录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属于行为违规。
3.商户进行不符合装修方案的装修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属于装修违规。
4.商业网点内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未经验收的,属于设备违规。
商业网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商业网点的安全管理,保障顾客、员工及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组织与职责1. 商业网点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商业网点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4. 所有员工均为安全义务监督员,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用电安全、防盗设施、疏散通道、设备设施等。
(3)安全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禁止在营业场所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4)定期清理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发生。
3.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用电安全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2)定期检查电线、电缆、插座等用电设备,防止漏电事故。
(3)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营业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
4. 防盗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防盗设施,确保防盗设施完好、有效。
(2)加强夜间巡逻,确保营业场所安全。
(3)加强员工防盗意识教育,提高员工防盗能力。
5. 疏散通道管理制度(1)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无障碍物。
(2)定期检查疏散通道设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3)定期进行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疏散能力。
6.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2)禁止擅自拆卸、改动设备设施。
(3)发现设备设施异常,立即上报维修。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3. 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区商业网点管理制度(合集5篇)
小区商业网点管理制度(合集5篇)第一篇:小区商业网点管理制度小区商业网点管理制度为规范小区商业网点的管理,指导商业行为和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保持小区清洁与美观特制定本制度。
1.小区商业网点的开办和出租,客户须提供与商业经营有关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个人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并申请开业经营,在与管理处或上级公司签订合同后方可开办执业。
2.小区所有商业用户除遵守国家、省、市法令、法规和有关文件外,必须遵守管理处相关规定。
3.各商业用户未经批准不得在经营处或小区内张贴广告和宣传品,不得刊登、张贴和悬挂低级趣味、淫秽不堪的广告和宣传,不得侵犯他人商标专权和肖像权。
4.讲究职业道德,提倡“顾客至上,服务第一”,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随意抬高价格坑害顾客,不准制作出售淫秽制品,商品价格实行明码标价,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5.各用户必须严格遵守《防火管理规定》,指定治安、义务消防人员并将负责人名单报管理处备案。
6.使用音响设备要符合规定,不得在经营中高身高声喧哗,争执吵闹,不得占道经营,自觉实行“门前三包”。
7.自觉维护小区管理秩序,维护小区治安。
8.各用户卫生实行三包,业户、住户内部卫生自行清扫,垃圾和杂物倒入公用垃圾桶内,严禁向窗外倒水、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9.商业网点内所使用的各种公共设施和设备,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修理费用的收取按规定执行。
10.用户应对楼房土建、装修、设施、设备等保持完好的状态,如发现改动或损坏的,除外恢复原状外,还依情节按价赔偿损失。
11.凡用户需改造和重新装修的房屋,应事先申请,送交房管员审核,工程部审批。
严格按《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因维修、改造、装修工程必须必须使用电焊、气焊、砂轮、切割机等设备的,应严格遵守《动火审批管理规定》的规定,否则不准使用。
第二篇:小区商业网点物业管理规定小区商业网点物业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小区住户、客户的整体利益,充分发挥小区配套商业网点的作用,倡导文明经商,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订本规定,请共同遵守:一、凡在小区内营业的商场、店铺必须依法经营,服从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为加强中航城市广场的物业管理,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大厦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商业网点经营的相关规定1、经营内容不允许产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的噪音及污染。
2、经营项目不允许影响园区周围环境卫生及大厦整体形象。
3、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须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中心,同时将租约复印件交物业公司存档备查,告知并要求承租人遵守本管理规定。
如承租人违反本管理规定,出租网点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4、转让房屋时,须事先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告知受让方与物业公司签订本管理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5、房屋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为大厦业主共同所有,需维修时,相邻商业网点关系人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因相邻商业网点关系人阻碍维修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网点业主或使用人因维修、更新和改造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造成相邻关系人的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予以修复或赔偿。
6、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并赔偿经济损失。
7、大厦及网点门前公共部位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严禁商业网点占用,严禁在商业网点屋面安装或摆放任何设施及物品。
8、网点内消防设施由业主负责维修维护,消防通道门为紧急情况疏散人员时使用,不得擅自封堵消防通道门,并严禁通过消防通道门及窗户进入大厦内。
9、在经营商业网点时,未经楼上业主同意,严禁任何人员上平台。
10、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共设施的完好。
1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商业网点装饰装修管理规定1、装修前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备案。
2、不得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严禁将商业网点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厨房、卫生间。
4、为保证大厦整体建筑风格,不得改变商业网点的外观结构,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改变外立面窗户、落地门的样式、材质及颜色,严禁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物业管理公司商业网点网铺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商业网点(网铺)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物业项目部对管辖范围内的商业网点和营业性场所进行管理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对位于物业管辖区域内和与物业毗邻的商业网点(商铺)的管理。
2引用文件2.1消防管理规定2.2装修管理规定2.3施工现场管理规定3术语3.1商业网点(商铺):指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屋,用于商业性经营活动的场所,如小区沿街的门面房、大厦内的商店或商场以及娱乐场所等,都属于商业网点(商铺)。
4管理规程4.1总要求4.1.1在管项目在成立业主委员会时,物业项目部负责人应积极与业主委员会进行磋商,并在《业主公约》中明确对商业网点(商铺)管理办法,约定业户遵守执行。
4.1.2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区域,物业项目部的负责人,结合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负责制定商业网点(商铺)管理方案。
4.1.3物业项目部应在相关企业的配合下保存商业网点(商铺)的各类管理协议、合同、从业人员登记资料、装修资料、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区域防火责任书等。
4.1.4各商业网点(商铺)应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得出售伪劣、变质等有害健康的商品和食物。
4.1.5各商业网点(商铺)应遵守物业项目部各项管理规定,并主动与物业项目部协调、配合,共同协助辖区派出所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1.6各商业网点(商铺)经营行为不得影响业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4.1.7各商业网点(商铺)均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走道,不得将货物、杂物、垃圾等堆放在商业网点(商铺)门面以外。
4.1.8各商业网点(商铺)的广告、霓虹灯、招牌等应保持整洁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应按照物业管理中心(处)规定和指定的位置统一设置招牌,不得随意设置户外各类指示牌及广告等。
4.1.9物业项目部的全体员工应自觉监督本规定的执行,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劝说和制止,劝说无效的提交政府相关部门解决。
4.1.10物业项目部应定期对商业网点(商铺)环境情况、设施设备情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商业网点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商业网点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商业网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商业网点的安全,维护员工、客户以及商业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业网点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商业网点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业网点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范为重、维护为主要原则,做到全员参与、分工负责、有效管理。
第四条商业网点安全管理工作应与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范相结合,确保安全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五条商业网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商业网点应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全管理、物品安全管理、应急处理、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七条商业网点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商业网点应定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商业网点应建立健全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件,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条商业网点应建立与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良好沟通与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商业网点的安全。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商业网点应建立员工身份认证和登记制度,确保员工的身份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商业网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三条商业网点应建立员工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员工对所负责区域的安全巡查和巡逻。
第十四条商业网点应建立严格的员工出入制度,对员工的出入进行身份和物品检查,有效控制人员出入。
第十五条商业网点应建立员工行为规范,明确禁止员工参与非法活动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建立举报机制。
第十六条商业网点应建立员工考核评估制度,对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合理激励和奖励表现突出的员工。
第三章物品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商业网点应建立物品防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监控设备、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等,确保物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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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为加强中航城市广场的物业管理,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大厦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商业网点经营的相关规定
1、经营内容不允许产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的噪音及污染。
2、经营项目不允许影响园区周围环境卫生及大厦整体形象。
3、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须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中心,同时将租约复印件交物业公司存档备查,告知并要求承租人遵守本管理规定。
如承租人违反本管理规定,出租网点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4、转让房屋时,须事先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告知受让方与物业公司签订本管理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5、房屋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为大厦业主共同所有,需维修时,相邻商业网点关系人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因相邻商业网点关系人阻碍维修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网点业主或使用人因维修、更新和改造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造成相邻关系人的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予以修复或赔偿。
6、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并赔偿经济损失。
7、大厦及网点门前公共部位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严禁商业网点占用,严禁在商业网点屋面安装或摆放任何设施及物品。
8、网点内消防设施由业主负责维修维护,消防通道门为紧急情况疏散人员时使用,不得擅自封堵消防通道门,并严禁通过消防通道门及窗户进入大厦内。
9、在经营商业网点时,未经楼上业主同意,严禁任何人员上平台。
10、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共设施的完好。
1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商业网点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前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备案。
2、不得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严禁将商业网点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厨房、卫生间。
4、为保证大厦整体建筑风格,不得改变商业网点的外观结构,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改变外立面窗户、落地门的样式、材质及颜色,严禁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5、严禁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6、严禁在大厦内墙打孔、钻眼、接烟囱、安装空调外机等一切设施。
7、商业网点牌匾要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装,严禁超高、超宽设置。
8、如需在商业网点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9、严禁擅自改动或封闭商业网点的共用管线,否则日后由于维修而导致的拆装费用由业主自己承担。
10、如需拆改供暖管道、燃气管道等设施,须经供暖、燃气管理单位批准,并到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11、如需改动消防管道、智能化管线等设施,须请消防、智能化专业部门组织实施,并到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12、商业网点室内装饰装修不得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13、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14、业主对商业网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业主对商业网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16、因商业网点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网点业主须负责修复和赔偿。
17、网点业主要对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及时清运。
18、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商业网点装饰装修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将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