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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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医疗安全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医疗安全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医疗安全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是为了鼓励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患者对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主动报告,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减少风险、改进医疗质量。

以下是一个包括财务、奖励和声誉激励的医疗安全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的示例:1.财务激励:医疗机构根据医疗安全事件的主动报告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财务奖励。

具体来说,医疗机构可以设立医疗安全事件防范基金,用于奖励主动报告事件的医护人员或患者。

奖励的标准可以根据医疗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影响来确定,越严重的事件获得的奖励越高。

此外,医疗机构还可以设立奖金制度,奖励医护人员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主动报告,并根据报告情况给予额外的工作绩效奖金。

这样可以激励医护人员对医疗安全事件保持高度关注,并主动发现和报告问题,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和主动性。

2.奖励机制:医疗机构可以设立医疗安全事件主动报告奖励制度,每季度或每年评选出一批在医疗安全事件主动报告中表现突出的医护人员。

可以通过评委会、专家评审或匿名投票等方式,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医疗安全事件主动报告的先进典型,并给予荣誉证书、奖金或荣誉称号等奖励。

同时,医疗机构可以组织医护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学术研讨会、国内外交流等活动,提高医护人员对医疗安全事件主动报告的重视和认识,增强其主动报告的积极性。

3.声誉激励: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医疗安全事件主动报告的声誉激励机制,树立医疗机构的良好声誉,建立信任和合作的关系。

医疗机构可以定期发布医疗安全事件的主动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情况,并与媒体、行业协会等建立合作关系,宣传医疗机构在医疗安全管理方面的努力和成果,增加医疗机构的知名度和声誉。

此外,医疗机构可以与患者和家属建立沟通渠道,鼓励他们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主动报告,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增加患者和家属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和口碑。

总之,医疗安全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应该综合运用财务、奖励和声誉等多种激励手段,以鼓励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患者对医疗安全事件主动报告,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患者的安全。

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杏花岭区中心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一、主动报告原则1、主动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

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

如原报告系统采取了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3、主动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

5、主动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医疗安全有贡献的,经质量安全委员会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

二、激励机制1、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2、科室年报告例数超过编制床位数l5%的,在年终先进集体评选中作为积极因子体现;超过20%,并且促进制度或流程改造的,年终给予奖励管理分100分。

3、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给予表扬。

4、当不良事件发生时,当事者应主动上报,若应报告而未报告(48小时内应完成书面报告),经发现后将追究相关责任。

5、不良事件的当事者若未主动报告,他人亦可报告,经查证确认后,给予报告者表彰或表扬。

6、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表彰,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

7、在不良事件上升为纠纷前主动报告的个人或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况对当事人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8、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而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取消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9、隐瞒不报或未及时上报,导致损害后果扩大、医患冲突升级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减轻处罚。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一、建立患者安全文化1.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患者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强调医疗机构对患者安全的责任。

2.建立患者参与机制: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决策、评价和监督,增强患者对医疗过程的关注和参与度,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鼓励主动报告机制1.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确保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和匿名性,提供举报人的法律保护措施,防止个人受到报复。

2.建立激励机制:在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中,设立奖励机制,如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激励措施,鼓励医务人员勇于揭示问题,分享和学习经验。

3.透明公正的处理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对报告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严厉处理不良事件责任人,树立公正处理的形象,增强报告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三、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机制1.分析和总结报告数据:医疗机构定期分析和总结报告的不良事件数据,确定主要问题和风险点,制定相应的质量改进措施。

2.开展教育培训:根据报告数据和分析结果,针对性开展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患者安全的认知和技能,降低再次发生的风险。

3.建立风险管理机制:设立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医疗安全管理政策和程序,监测并评估风险,及时制定预警和应急措施。

4.与患者沟通和反馈: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进行沟通和反馈,及时告知他们对事件的处理结果和改进措施,增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

四、外部监督机制1.设立独立机构:成立独立的医疗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医疗机构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向公众发布医疗机构质量和安全信息,提供独立的安全渠道。

2.联合惩戒措施: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治理行动,对严重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给予相应的法律和行政处罚,确保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患者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

通过上述患者安全文化和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设计方案,可以有效地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促进医疗机构的质量持续改进,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保障能力。

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1.法律保障:医疗机构可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律也应给予医务人员适当的法律法规保护,避免因报告事件而受到任何形式的惩罚。

2.匿名举报机制:医疗机构可以建立匿名举报渠道,让医务人员能够匿名报告医疗不良事件。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可能的报复行为,提高报告的积极性。

3.激励措施:为了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医疗机构可以采取一些具体的激励措施,如设立奖金、职称晋升、学术交流机会、学术论文发表等激励机制。

这样可以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4.保密与奖励机制:医疗机构可以对医务人员的匿名报告给予一定程度的保密承诺,保护医务人员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同时,对于医务人员主动报告的医疗不良事件,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以鼓励医务人员将医疗不良事件及时上报。

5.建立安全文化:医疗机构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鼓励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主动报告,并将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和改进系统中。

这有助于形成全员参与的预防性思维和行动,提高医疗事故的预警和防控能力。

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的实施可以有效改善医疗行业中医务人员针对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行为。

通过法律保障、匿名举报机制、激励措施、保密与奖励机制以及建立安全文化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可以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报告环境,激发医务人员积极主动上报医疗不良事件的意愿,从而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加强对报告事件的分析和处理,及时进行改进和学习,以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

医院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制度与激励机制

医院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制度与激励机制

医院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制度与激励机制一、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制度(一)护理人员在一切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二)各护理单元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病区护理不良事件。

(三)发生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和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四)发生不良事件后立即执行《护理重点环节应急预案》中相关预案,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五)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要及时主动报告护士长、在规定时限内由当事人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第一至六项,将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后果、处理以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予以阐述;护士长对事件过程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第七项,签字后上交护理部。

Ⅲ、Ⅳ级事件经护理部核查,签署意见后将复印件返回科室,督促整改;重大事件(Ⅰ、Ⅱ级),将提交护理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签署意见后将复印件返回科室,督促整改。

1、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原则(1)Ⅳ-Ⅵ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2)0-Ⅲ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性报告系统的补充,其特点: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公开性。

2、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时限(1)严重不良事件(Ⅳ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

Ⅴ级:永久性功能丧失。

Ⅵ级死亡):当事人立即口头报告护士长、科主任,逐级上报护理部、医教部、分管院长,报告时限不超过30分钟,并于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交护理部,对造成重大伤害或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科室鉴定困难的重大事件,除在30分钟内完成口头逐级上报外,并于6小时内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交护理部。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1、各护理单元均建立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登记木,由护士长或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汇总上报护理部。

2、发生一般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发现者应及时向护士长汇报发生经过、原因、结果,护士长及时进行核实调查处理。

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

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向患者及家属通报解释。

3、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后,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将差错造成对病人的损害至最低限度。

4、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纠纷后,有关该病人的标木、化验结果、药品、血袋、器械、护理记录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销毁和涂改。

5、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进行。

医患双方共同对医疗文件和实物进行封存。

6、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医疗事故发生者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科室积极组织分析议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不接受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7. 院、科二级应根据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性质、情节、后果、本人认识态度,依据有关规定做出适当处理,对隐瞒不报,不认真检查者,应予严肃批评,加倍处罚。

8、护理部和科室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不安全因素,并提岀防范措施,确保护理安全。

杜绝“四不准”事故发生:不准打错青霉素;不准输错血,血制品;不准开错手术部位;不准运错尸体、抱错婴儿。

9、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事故管理专家小组分析差错发现的原因,护理部以不通报科室及姓名的方法向全院进行反馈,提出防范及整改措施并进行质量安全教育。

10、护理部将护理不良事件问责制与非惩罚性机制进行结合,鼓励积极上报。

对积极上报且未引起严重后果者不予以处罚,发生缺陷后有意隐瞒不报者,护理部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伽师县人民医院xx年9月修订xx年3月再次修订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围绕“病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安全理念。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各科组、分院:根据国家《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逢疑必报”的原则,为鼓励我院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医院特制定了本激励机制,并对不良事件呈报实行非惩罚的制度,现将相关文件印发各科,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一、主动报告原则1、主动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

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采取了匿名的形式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医院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3、主动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主动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护理安全、医院管理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职能部门推荐,质控办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25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院感、设备、药剂、后勤等部门。

1、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于体内。

(医务科)2、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医务科)3、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

(医务科)4、特殊药品管理事件: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医务科)5、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医务科)6、麻醉意外等其它医疗意外(医务科)7、跌倒、跌落,压疮,管道脱落,输液反应(护理部)8、护理处置事件:治疗、护理、各项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护理部)9、严重药物过敏反应(药剂科)10、医疗器械事件:医疗器械引发的不良反应(药剂科)11、Ⅰ、Ⅱ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剧毒药品丢失,药品成批量损毁(药剂科)12、输血事件:开具医嘱、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同时在病历中记录输血不良反应)(输血科)13、医患伤害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不断提升全院职工主动报告意识和行为,从而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同时也可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确保医院安全。

1、全院各科室要按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范围,将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通过口头、书面报告及院内网络直报三种形式,及时上报给相应的接收报告职能部门。

2、科室设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记录本,详细记录不良事件相关信息,并进行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3、党委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器械科、后勤服务科、保卫科接到各科室上报所属范围内的不良事件后,要进行调查、核实、整理、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改正,进行追踪反馈。

4、每月30日前,上述接收报告的部门按照质控办下发的“不良事件登记表”,以书面形式上报不良事件相关信息。

5、质控办接到相关部门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后,将上报的数据统一整理、分类、审核、汇总,并进行“卫生部医院质量监测系统”网络直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实现医院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

6、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较好的科室,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未能按时上报、漏报、瞒报的科室,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对不良事件上报实行非惩罚制度,鼓励医院职工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及时主动上报Ⅲ级、Ⅳ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科室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每报告1件奖励10元,当月兑现。

(2)对及时主动上报I级和Ⅱ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科室或当事人,给予每件奖励30元。

(3)对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上报的科室和个人,能够做到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给予全院通报表扬。

(4)当事人或科室未及时报告Ⅲ级、Ⅳ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给予每件处罚60元;未及时报告I级和Ⅱ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将依据事件性质、情节轻重给予每件处罚300一500元。

报告医疗事故和安全隐患的奖励措施

报告医疗事故和安全隐患的奖励措施

报告医疗事故和安全隐患的奖励措施1. 背景为了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鼓励员工积极报告医疗事故和安全隐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奖励措施。

2. 奖励对象所有医疗机构的员工,包括医生、护士、技师、行政人员等。

3. 奖励条件3.1 报告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员工在发现医疗事故或可能引发医疗事故的隐患时,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信息,协助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3.2 报告安全隐患医疗机构员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信息,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和防范。

4. 奖励措施4.1 报告医疗事故- 对于及时报告医疗事故的员工,根据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 对于提供重要信息,协助医疗机构避免或减轻医疗事故损失的员工,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4.2 报告安全隐患- 对于及时报告安全隐患的员工,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 对于提供重要信息,协助医疗机构消除或降低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5. 奖励流程5.1 报告员工发现医疗事故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

5.2 核实上级或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

5.3 奖励根据核实结果,按照本奖励措施给予相应奖励。

6. 保密和保护医疗机构应对报告医疗事故和安全隐患的员工进行保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

7. 附则本奖励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和补充。

---希望这份文档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报告医疗事故和安全隐患的奖励措施。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提出。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各科组、分院:根据国家《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逢疑必报”的原则,为鼓励我院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医院特制定了本激励机制,并对不良事件呈报实行非惩罚的制度,现将相关文件印发各科,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一、主动报告原则1、主动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

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采取了匿名的形式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医院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3、主动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主动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护理安全、医院管理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职能部门推荐,质控办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25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院感、设备、药剂、后勤等部门。

1、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于体内。

(医务科)2、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医务科)3、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

(医务科)4、特殊药品管理事件: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医务科)5、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医务科)6、麻醉意外等其它医疗意外(医务科)7、跌倒、跌落,压疮,管道脱落,输液反应(护理部)8、护理处置事件:治疗、护理、各项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护理部)9、严重药物过敏反应(药剂科)10、医疗器械事件:医疗器械引发的不良反应(药剂科)11、Ⅰ、Ⅱ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剧毒药品丢失,药品成批量损毁(药剂科)12、输血事件:开具医嘱、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同时在病历中记录输血不良反应)(输血科)13、医患伤害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奖励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奖励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奖励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基础和核心,不良事件的管理和报告是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不良事件的识别、报告和处理的积极性,促进医疗质量安全的持续改进,特制定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奖励制度。

二、奖励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管理人员等。

三、奖励条件1. 主动发现并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包括医疗差错、医疗事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等。

2. 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3. 对不良事件的分析和总结能够提出改进措施,并参与或推动改进工作的实施。

四、奖励措施1. 通报表扬: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医疗机构应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 物质奖励:根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给予报告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3. 晋升和职称评定优先:在晋升和职称评定过程中,对积极参与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的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4. 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优先安排参与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的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五、不良事件报告流程1. 发现不良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应认真对待每一起不良事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和分析,并及时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

3. 不良事件报告表应提交给医疗机构质量管理部门,由其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根据需要提交给相关部门。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和反馈,推动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

六、制度保障和监督1. 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不良事件报告奖励制度,明确奖励条件、奖励措施和奖励流程。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不良事件报告奖励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该制度的认识和参与度。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奖励制度的有效实施。

七、总结与展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奖励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措施,能够激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不良事件的关注和积极性,促进医疗质量安全的持续改进。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1.目的:规范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院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发生的医疗类不良事件、护理类不良事件、院感类不良事件、输血类不良事件、药品类不良事件、医疗器械/设备类不良事件、治安类不良事件、后勤类不良事件、信息类不良事件及其他类不良事件。

3.定义: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4.内容:4.1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程度等级划分。

4.1.1 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分为9个级别,即从A级至I 级,具体划分如下:4.1.1.1 A级:客观环境或条件可能引发事件隐患;4.1.1.2 B级:不良事件发生但未累及患者;4.1.1.3 C级:不良事件累及到患者但未造成伤害;4.1.1.4 D级:不良事件累及到患者需要进行监测以确保患者不被伤害,或需通过干预阻止伤害发生;4.1.1.5 E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并需要进行治疗或干预;4.1.1.6 F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并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4.1.1.7 G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伤害(不需要挽救生命的治疗抢救);4.1.1.8 H级:不良事件发生并导致患者处于需要持续治疗挽救生命的治疗之中;4.1.1.9 I级:不良事件发生导致患者死亡或永久性伤害。

4.1.2 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事件等级”分为4个级别,即从Ⅰ级至Ⅳ级,具体划分如下:4.1.2.1 Ⅰ级事件(警讯事件),指非预期死亡和非疾病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4.1.2.2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指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4.1.2.3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指虽然发生错误的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完全康复。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 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相关上
级部门,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 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科 室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 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 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奖励机制

每年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
公室
• (八)药物不良反应——报药剂科临床药
学室
• (九)其他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
院办
• 全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定期
统一收集、核查,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
五、性质

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
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3、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
到的有关医疗安全的信息及内容。

4、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六、处理程序
•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可采取多种形式,
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发送电 子邮件、或电话报告给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件 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 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
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办公会通过。

1、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
点子,给予表扬。

2、对提供不良报告较多的科室给予奖励。

3、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
表彰,在评优晋升时给予优先。

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解放军第150中心医院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一、主动报告原则1、主动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

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

如原报告系统采取了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3、主动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xx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

5、主动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护理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医务处或护理部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程序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和医务处或护理部,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医务处或护理部,医务处或护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

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每月在医护质量通报上公布分析处理结果,并跟踪处理及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列入每月的考评内容。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18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等部门。

1、病人辨识事件: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

2、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

3、手术事件:xx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

4、呼吸机事件: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5、药物事件: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

6、特殊药品管理事件: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

7、跌倒事件:因意外跌至地面或其它平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奖惩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奖惩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奖惩制度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具体分为下述八大事件:(一)医疗事件主要是指:医疗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包括:误诊误治、麻醉、手术、导管/介入意外、其他。

(二)药品事件主要是指:在管理及调剂药品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事件,包括:药品管理应用、药品调剂分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其他。

(三)护理事件主要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烧烫伤、压疮、误吸、误咽、导管意外、约束意外、转运意外、输液不良反应、其他。

(四)医学技术检查事件主要是指:在辅助检查过程当中因操作失误或仪器故障等发生的事件,包括:标本采集、功能检查、医学影像、放射安全、其他。

(五)输血事件主要是指:在输血过程中因操作或记录及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等事件。

(六)医院感染事件主要是指:在院内发生的严重感染等事件。

(七)医疗器械事件主要是指: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等事件。

(八)综合事件主要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良事件,包括:查对/识别、信息传递、知情同意、诊疗记录、饮食与营养事件、物品运送、安全管理及意外伤害事件、其他。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一)警告事件(Ⅰ类)——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不良事件(Ⅱ类)——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三)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隐患事件(Ⅳ类)——由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未形成事实。

医院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与隐患制度与激励措施(标准版)

医院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与隐患制度与激励措施(标准版)

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与隐患制度与激励措施
一、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以下四个等级:
I级事件(警告事件),包括:非预期发生的死亡及非疾病自然进程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m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件,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IV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也称为近似错误。

二、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的、未预计到的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三、上报范围
护理不良事件涵盖:(1)病人识别错误;(2)输血意外;(3)用药错误;(4)静脉输液意外;(5)病人自杀;(6)病人走失;(7)跌倒/坠床;(8)压疮;(9)烧、烫伤:(10)液体渗漏;(11)药敏差错;(12)标本差错;(13)管路滑脱;(14)病人约束事件;(15)可疑特殊感染导致的不良事件;(16)意外针刺伤;(17)分娩意外;(18)护理文书书写不良事件;(19)护理错误;(20)实习生单独操作错误;(21)其它意外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除对以上已发生的不良事件的报告外;(22)迹近错失。

医疗安全问题及事故报告奖励制度

医疗安全问题及事故报告奖励制度

医疗安全问题及事故报告奖励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对医疗安全问题的管理,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和参与医疗事故的处理,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公正、透明、激励的医疗安全问题及事故报告机制,以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二、医疗安全问题及事故报告1. 报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医疗差错- 医疗事故- 医疗风险事件- 医疗设备、药品、器械等相关问题- 患者安全事件2. 报告途径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安全问题及事故报告系统,医务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报告:- 直接向上级领导报告- 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使用匿名报告系统3. 报告要求- 报告应真实、客观、详尽,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误导。

- 报告应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经过、后果等详细信息。

- 报告后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奖励制度1. 奖励对象主动报告医疗安全问题及事故,并对改进医疗质量有积极贡献的医务人员。

2. 奖励方式- 表彰:给予书面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 奖励:根据报告的严重性、及时性、对改进医疗质量的贡献等因素,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 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优先考虑。

3. 奖励流程- 报告:医务人员应按照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医疗安全问题及事故。

- 评审: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报告的医疗安全问题及事故进行评审,确定奖励等级。

- 公示:奖励名单和奖励等级应在医疗机构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 发放:奖励应在评审结果确定后的一定时间内发放。

四、保密和保护1. 保密医疗机构应对报告的医疗安全问题及事故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报告人的身份信息。

2. 保护医疗机构应保护报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对报告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报复。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

本制度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以上就是医疗安全问题及事故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各科组、分院:根据国家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逢疑必报”的原则,为鼓励我院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医院特制定了本激励机制,并对不良事件呈报实行非惩罚的制度,现将相关文件印发各科,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一、主动报告原则1、主动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采取了匿名的形式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医院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3、主动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4、主动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护理安全、医院管理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职能部门推荐,质控办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25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院感、设备、药剂、后勤等部门;1、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于体内;医务科2、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医务科3、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医务科4、特殊药品管理事件: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医务科5、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医务科6、麻醉意外等其它医疗意外医务科7、跌倒、跌落,压疮,管道脱落,输液反应护理部8、护理处置事件:治疗、护理、各项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护理部9、严重药物过敏反应药剂科10、医疗器械事件:医疗器械引发的不良反应药剂科11、Ⅰ、Ⅱ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剧毒药品丢失,药品成批量损毁药剂科12、输血事件:开具医嘱、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同时在病历中记录输血不良反应输血科13、医患伤害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先保卫科/后医务科14、非医患伤害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保卫科15、住院病人婴幼儿、老年人、精神异常患者院内走失医务科/保卫科16、非住院病人婴幼儿、老年人、精神异常患者院内走失保卫科17、自杀事件先保卫科/后医务科18、院内交通运输引起的不良事件后勤保障中心19、医院食物安全引起的不良事件后勤保障中心20、医院水、电、气、消防引起的不良事件后勤保障中心21、非病人院内因地滑引起跌倒事件后勤保障中心22、职业暴露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院感科23、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特殊感染事件同时上报院感个案调查表;院感科24、大型医疗设备及生命支持相关设备仪器故障引起的不良事件设备科25、放射源过度照射或放射性物质污染设备科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奖惩机制1、各职能部门在本机制指导下拟定相应细则,对积极上报的不良事件奖励标准按50-200元/例为准;奖励的原则按照对上报的不良事件,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对管理提供的实用性及价值性进行不同金额的奖励,激发员工积极参与解决问题的兴趣及能力;2、对已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隐瞒不报的,扣科室个人100元/例,迟报的扣科室个人50元/例;3、每年年底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评选在不良事件报告中的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建立健全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指导科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下发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特修定完善本制度;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院在医疗活动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发生的医疗及与医疗有关的安全不良事件、隐患和缺陷的主动报告;包括:医疗不良事件、护理不良事件、院感不良事件、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后勤保障安全事件;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后勤保障安全事件定义和等级划分参照此分级划分;1、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2、等级划分: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①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②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医院及院内各科室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报告: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2、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3、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4、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5、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情况;五各部门职责1、质控科职责: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全院所有部门的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汇总表见附件1,并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2对职能部门较难协调及医疗环节重点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分析,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建议;3每个季度将发生频率较高每月或数月发生一次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组织相关部门或科室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院委会讨论;4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每年一次2、相关职能部门职责3、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1每季度讨论质控办提交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制定相关事件的质量持续改进措施或建议;2根据事件的性质、是否主动报告、报告的先后顺序以及事件是否得到持续质量改进等方面,给予报告的个人或科室一定的奖惩建议和贡献价值评估;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1报告流程:1发生或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2发生重大或特大,各职能部门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科室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3各职能部门接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后,应对不良事件进行分析、讨论,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整改意见;质控办并按规定时间进网络直报;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时限: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科室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5日内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质控办经调查核实后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通过网报直报系统上报有关信息;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科室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2小时内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或总值班及分管领导,经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后由质控办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网络直报有关信息;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科室应当自事件发现后立即上报各职能部门或总值班及分管院长和院长,经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后由质控办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网络直报有关信息;3、上报形式1快捷上报方式:鼓励积极上报,上报方式可通过联系质控办人员,或图片及事情概述发给质控办人员,由质控办人员完善后续纸质内容,上报人积极配合;仅限院内安全隐患事件2书面报告: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5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相关负责部门;3紧急报告:对于紧急事件立即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主任或总值班,并随后48h内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4网络上报:质控办接到个职能部门上报的安全不良事件后,负责按照卫生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要求进行网络上报;七奖惩原则:对不良事件积极呈报实行非惩罚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另行规定;1、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2、每年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贡献奖;评定标准:1、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达到5例以上,并且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流程再造有显着帮助,实现流程再造达到3项以上的科室;2、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3、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按医院质量考核方案予当事人或科室相应的质控考核;4、已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医疗纠纷或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处理;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流程科室或个人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一般事件质控办网络直报医疗安全不良信息特大事件 重大事件 5天内报告立即报告 2小时内报告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节假日报总值班进行核实、分析、讨论并提出处置意见报告分管院长,组织科室进行应对处置立即报告分管院长、院长,组织进行应急处置2小时内 15日内12小时内附件1: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汇总表附件2:三级综合医院及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对不良事件管理的要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不良事件条款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不良事件条款质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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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不断提升全院职工主动报告意识和行为,从而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同时也可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确保医院安全。

1、全院各科室要按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范围,将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通过口头、书面报告及院内网络直报三种形式,及时上报给相应的接收报告职能部门。

2、科室设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记录本,详细记录不良事件相关信息,并进行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3、党委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器械科、后勤服务科、保卫科接到各科室上报所属范围内的不良事件后,要进行调查、核实、整理、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改正,进行追踪反馈。

4、每月30日前,上述接收报告的部门按照质控办下发的“不良事件登记表”,以书面形式上报不良事件相关信息。

5、质控办接到相关部门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后,将上报的数据统一整理、分类、审核、汇总,并进行“卫生部医院质量监测系统”网络直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实现医院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

6、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较好的科室,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未能按时上报、漏报、瞒报的科室,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对不良事件上报实行非惩罚制度,鼓励医院职工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及时主动上报Ⅲ级、Ⅳ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科室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每报告1件奖励10元,当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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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及时主动上报I级和Ⅱ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科室或当事人,给予每件奖励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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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上报的科室和个人,能够做到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给予全院通报表扬。

(4)当事人或科室未及时报告Ⅲ级、Ⅳ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给予每件处罚60元;未及时报告I级和Ⅱ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将依据事件性质、情节轻重给予每件处罚300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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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故意隐瞒不报Ⅲ级、Ⅳ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科室或当事人每件处罚100-200元;对故意隐瞒不报I级和Ⅱ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将依据事件性质、情节轻重等按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取消当年度科室或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6)对未报告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最终形成医疗纠纷的科室或当事人,将依据事件的级别、性质和情节轻重等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并取消当年度科室或个人的评先、评优和职称聘任资格。

7、每月由质控办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情况进行核实、审核后上报财务科,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实现奖惩兑现。

质控办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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