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实践教学基本工作规范
实践教学工作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关键环节。
为了规范实践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标准。
二、实践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 培养学生具备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技能。
三、实践教学原则1. 实践性与理论性相结合:实践教学应与理论教学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2. 全面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实践教学应涵盖专业课程和实践环节,同时根据学生特点进行针对性培养。
3. 实用性与先进性相结合:实践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引入先进技术和设备。
4. 系统性与连贯性相结合:实践教学应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保证各环节的连贯性和系统性。
5. 开放性与创新性相结合:实践教学应鼓励学生积极探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实践教学内容1. 实验教学:包括基础实验、专业实验和综合性实验,培养学生实验操作技能和科学思维。
2. 课程设计:根据专业特点,设计具有实际意义的课程设计项目,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3.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4. 教学实习:安排学生在真实工作环境中进行实习,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5. 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6. 课外科技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五、实践教学要求1. 教师要求:实践教学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
2. 实践教学计划: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方式。
3. 实践教学资源:提供充足的实践教学设备、实验场地和图书资料。
4. 实践教学过程:严格实践教学过程,确保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
实践教学工作规范(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二、实践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增强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4. 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
三、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1. 实践教学计划(1)实践教学计划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制定合理的实践教学方案。
(2)实践教学计划应明确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时间、实践地点、实践形式和考核方式。
(3)实践教学计划应提前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2. 实践教学实施(1)实践教学应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2)实践教学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实践。
(3)实践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鼓励学生提出新观点、新方法。
(4)实践教学应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
3. 实践教学考核(1)实践教学考核应注重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全面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实践教学考核应包括实践报告、实践作品、实践答辩等环节。
(3)实践教学考核结果应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四、实践教学资源1. 实践教学场所(1)实践教学场所应满足实践教学需求,具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2)实践教学场所应确保学生安全,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2. 实践教学设备(1)实践教学设备应满足实践教学需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2)实践教学设备应向学生开放,方便学生进行实践操作。
3. 实践教学资料(1)实践教学资料应丰富、实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践指导。
(2)实践教学资料应定期更新,保持其时效性。
五、实践教学队伍建设1. 实践教学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2. 加强实践教学教师的培训,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3. 建立实践教学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实践教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实践教学规范
实践教学规范第一条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的重要环节。
实践教学水平主要包括实验、实训、实习等项目。
第二条实验、实训教学(包括上机实验)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训练学生基本操作技能和科学实验能力,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踏实作风的重要教学环节。
有关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从学生科学实验能力和基本操作技能培养的总体要求出发,科学合理确定实验、实训项目,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明确实验、实训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单独设课的还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组织实施时要遵循学生的认识规律,由浅入深,由单项验证性实验到综合设计性实验,由单项操作技能训练到综合操作技能训练。
使学生的实验能力和操作技能得到系统全面的培养。
第三条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认真准备实验,包括写教案、预做实验,检查实验设备,准备元器件及软件配置等工作。
第四条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检查预习情况(上机实验要求编好相应程序),学生未做预习或预习不合要求的,不得参加实验、实训。
实验、实训开始前,教师要讲清实验实训要求、操作规程和有关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和安全等教育。
实验、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进行巡视检查,主动发现学生在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
第五条实验、实训结束时,指导教师要审核有关数据,如不符合要求,应要求学生重做。
在学生离开实验、实训室前指导教师要检查验收实验、实训设备(包括计算机)。
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要仔细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评定成绩。
第六条承担课程设计的教研室应组织教师选择确定课程设计题目和编写指导书,明确具体要求,列出必要的参考资料。
课程设计环节应着重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正确的工程设计思想,训练学生利用资料和工具书的能力。
第七条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要熟练掌握设计内容与方法,并做好必要的资料准备工作。
课程设计要以学生独立完成为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加强对设计重点和难点的指导。
实践教学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及成人教育等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相关部门和教师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实践教学应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应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管理和服务。
第七条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各学院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事务。
第八条实践教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校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实践教学总体规划和政策,各学院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九条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3.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4. 具有较高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第三章实践教学内容与要求第十条实践教学内容应与理论教学内容相衔接,体现专业特色,满足学生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培养的需要。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实验教学:通过实验操作,使学生掌握基本实验技能,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2. 实习教学:通过在企业、事业单位等实习基地进行实习,使学生了解行业现状,提高实际操作能力;3. 实训教学:通过模拟或真实的工作场景,使学生掌握专业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 社会实践教学: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5. 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提高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
实践教学教学规范(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规范。
二、实践教学的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2. 原则:(1)理论联系实际:实践教学应以理论知识为基础,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实践为主,理论为辅:实践教学应以实践操作为主,理论教学为辅。
(3)分层教学: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能力水平和实践需求,进行分层教学。
(4)注重创新:鼓励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实践教学的内容与安排1. 实践教学的内容:(1)专业基础实践: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等,使学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2)专业核心实践:包括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创新创业项目等,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实践:包括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2. 实践教学的安排:(1)实践教学课程:将实践教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实践教学学时。
(2)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实践教学目标,合理设置实践教学环节,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3)实践教学时间:合理安排实践教学时间,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
四、实践教学的管理与考核(1)成立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实践教学流程。
(3)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4)加强实践教学设施建设,保障实践教学条件。
2. 实践教学考核:(1)考核方式:采用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过程评价。
(2)考核内容:包括实践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3)考核标准:根据实践教学目标,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
五、实践教学的支持与保障1. 资金支持:加大实践教学经费投入,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
2. 设施保障: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条件。
3. 师资保障: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本科实践教学_标准(3篇)
第1篇一、引言实践教学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提高本科实践教学的质量,确保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践教学标准。
二、实践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 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使学生成为具备较高职业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4. 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三、实践教学内容1. 基础实践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操作能力和工程设计能力。
2. 专业实践课程:包括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科研训练等,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3. 社会实践课程:包括志愿服务、社会调查、实习实训等,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四、实践教学要求1. 实践教学计划: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计划,包括实践课程设置、实践时间安排、实践内容等。
2. 实践教学师资:实践教学师资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学校应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3. 实践教学条件:学校应提供充足的实践教学场所、设备和设施,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
4. 实践教学过程:实践教学过程应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5. 实践教学评价:实践教学评价应包括学生实践能力、实践成果、实践态度等方面,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如实践报告、答辩、实践成果展示等。
五、实践教学实施1. 实验教学:实验课程应遵循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实验步骤,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和科学思维。
2. 实习实训:实习实训应结合专业特点,让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环境中进行实际操作,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
3. 课程设计:课程设计应注重培养学生的设计思维、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工程设计能力。
大学生实践教学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各专业学生实践教学活动。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三)坚持规范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四)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实践教学体系。
第二章实践教学体系第五条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践教学课程、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项目、实践教学考核等。
第六条实践教学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设置相应的实践教学课程。
第七条实践教学基地包括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八条实践教学项目应结合专业特点,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第九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和成果。
第三章实践教学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实践教学规划,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标准;(二)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规范有序;(三)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拓展实践教学资源;(四)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五)对实践教学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各学院(部)应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部)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工作规范》[推荐五篇]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工作规范》[推荐五篇]第一篇:《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工作规范》河职院实践教学工作规范一、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制定 1.课程实践教学大纲作用:是填报实践教学任务安排表、编制实践教学实施工作计划、编写实验(实训)项目指导书及教案等教学资料的基本依据。
内容:课程的任务和目的、实践教学课题(项目)、分课题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实践教学学时分配、考核方式、评分标准或考核要求等内容。
2.实践教学教材和项目指导书(1)实践教学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教材,暂无适用教材或因教学改革需要,可申请自编教材,并按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履行相应手续。
(2)编写项目指导书应依据相应课程的实践教学大纲,体现国家职业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注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突出实用与可行,充分考虑我校实践教学的客观条件。
(3)选用或自编的实践教材和项目指导书,应由相关教研室讨论研究,教学系部审核批准,报教务处教材科征订或备案。
二、实践教学准备 1.实践教学实施计划(1)实践教学实施计划相当于理论课程的授课计划,是课程(项目)实践教学准备和实施的依据。
由实践教学课程指导教师根据实践教学大纲、项目指导书和教务处公布的学期周历进行编制。
编制时应对教学班级及人数、教学内容及课时分配、时间安排、所需仪器设备、耗材、辅助指导人员等实践教学要素进行合理配置,使计划具有可操作性。
(2)技能训练按过程依次划分为基础训练、综合训练和独立操作三个阶段。
编制实践教学实施计划时应注意循序渐进,充分考虑不同阶段的特点。
(3)实施计划要求一式三份,于开课二周前提交,分送系部教科研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指导教师应自行备份。
需由实践教学基地单位负责准备耗材及元器件的,至少应提前二周通知协作单位。
(4)必须严格按实施计划组织教学。
实施计划的异动必须提前一周履行审批手续,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实践教学教案(1)教师认真备课是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前提。
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
XX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稳定教学秩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师德修养第二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
增强对学校事业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将教学工作作为履行岗位职责的第一要务。
第三条勤于教学,精于业务。
坚持以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遵循教育、教学客观规律,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
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及业务能力,加强对所授课程的研究与理解。
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善于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第四条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学思想上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在教学活动中把“育人”放在首位,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第五条遵章守纪,严于律己。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学院和各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第六条坚持真理,守住底线。
既要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又必须守好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章任课资格第七条学校新聘任教师均须参加学校举办的岗前培训,系统学习高等教育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了解教师的工作纪律、职责与义务,熟悉教学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新聘任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获得独立承担本科课程的主讲资格:(一)已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通过学校助教培养期的培养与考核。
(三)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熟练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教材及相关参考资料。
第九条新聘任教师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担任主讲工作:(一)对拟主讲课程未参与辅导,或虽参与辅导,但效果不好,不具备讲课能力者。
(二)对实验内容较多的课程,不能指导实验或实验技能较差者。
实践教学_规范(2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规范。
二、实践教学的目的和意义1.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2. 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3. 实践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
三、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1. 实践教学由教务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学院应设立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管理工作。
3. 各专业教研室应成立实践教学小组,负责本专业的实践教学计划制定、实施和考核。
四、实践教学的内容与形式1. 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
2. 实践教学形式包括:(1)课堂实验: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在实验室进行的实验。
(2)实习: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3)实训:在校内外实训基地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4)社会调查: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了解社会、了解行业。
(5)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在毕业前进行的综合性、创新性实践活动。
五、实践教学的时间与安排1. 实践教学时间应按照教学计划合理分配,确保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协调。
2.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年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20%。
(2)实践教学时间不得少于理论教学时间。
(3)实践教学时间应与理论教学时间错开,避免相互干扰。
六、实践教学的要求1. 实践教学计划应明确实践教学的目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等。
2. 实践教学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教学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实践教学场地、设备、材料等应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4. 实践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5. 实践教学考核应客观、公正、公平,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七、实践教学的质量监控1. 学院应建立健全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实践教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规程
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践育人工作,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对实践教学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实践教学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学生以获取感性知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培养实践能力为基本目的的各种教学形式的统称。
实践教学通常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之一,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的教学活动。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管理第四条教务处负责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制订、完善有关实践教学的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和质量监控,协调和处理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总结交流经验。
第五条各学院(部、系)具体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包括制订各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实践教学的教学改革研究及成果总结等。
第六条各学院(部、系)要积极开发、整合、开放实践教学资源,如实践教学指导书,实践教学指导音像教材等,特别要发挥现代化教育技术的优势,开发实验课件,构建虚拟仿真实验室,利用网络对实践教学进行辅助指导。
第三章实践教学基本要求第七条各学院(部、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要求,合理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做到实践教学体系和内容的相对独立、可行、先进、科学和整体优化。
第八条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份。
要建立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分层次的实验教学内容体系,教学内容注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不断改进实验方法和手段,并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要注意培养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训练严格。
实践教学工作条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标准》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科研创新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实践教学与专业知识的融合;(三)创新实践教学方式,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四)保障实践教学资源,完善实践教学条件;(五)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第二章实践教学内容第四条实践教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专业基础实验:培养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和科学实验方法,使学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二)专业综合实验:通过综合实验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实习实训:在专业实习实训基地,让学生接触实际生产、管理、服务等环节,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四)社会调查:组织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需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五)科研创新: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实践教学内容应与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相衔接,确保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
第三章实践教学安排第六条实践教学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合理分配实践教学时间,确保实践教学环节的完成。
第七条实践教学应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同步进行,相互促进。
第八条实践教学安排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专业特点: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内容;(二)学生需求:关注学生的兴趣和需求,提高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师资力量:合理安排实践教学教师,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四)实践教学条件:确保实践教学所需的设备、场地等条件满足要求。
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
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为确保本科教学活动稳定、有序展开,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实现本科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对社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严谨、求实的教风,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学校规定、院系部分配的教学任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刻苦钻研本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力求精益求精,结合教学开展科研工作,注重自身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的锻炼,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
4、树立创新意识,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建设、课程标准的制定工作,勤于思考,并能积极为学校各项教学建设献计献策。
5、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6、做好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严格有效地管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8、使用普通话,并用规范化文字组织教学。
二、教师任课条件和职责在本科教学中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和辅导教师协助制。
主讲教师既对本课程教学各个环节负责,又担负对辅导教师的指导、帮助责任。
辅导教师既是主讲教师的助手和部分教学环节的执行者,也是主讲教师的传帮带对象。
(一)教师任课条件1、主讲教师原则上由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担任。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应担任主讲教师:(1)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对拟开课程未有辅导教学经历,或虽有辅导经历,但效果较差者。
(3)对拟开课程,以往学生评价较差,经重新试讲,无切实改进者。
(4)对拟开课程整体内容不够熟悉,没有备课或备课不充分者。
3、开新课教师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本人所从事专业或曾系统进修过该课程或具有与新开课相关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经历或对该学科领域作过较系统研究,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取得相关科研成果。
实践教学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践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普通高等教育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本规定旨在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内容、方法、评价等方面,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注重实践教学与课程体系、专业培养目标的有机结合;(四)强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第二章实践教学目标第五条实践教学目标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主要包括:(一)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二)培养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四)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五)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第六条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制定具体的实践教学目标,并在教学计划中予以体现。
第三章实践教学内容第七条实践教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课程实验: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实验课程的学习和实践;(二)实习实训:在专业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实习实训,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三)课程设计:通过课程设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毕业设计(论文):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五)创新创业教育: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六)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养。
第八条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目标,合理设置实践教学课程,确保实践教学内容的完整性。
第四章实践教学方法第九条实践教学方法应多样化,主要包括:(一)实验法:通过实验操作,使学生掌握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二)实习实训法:通过实习实训,使学生了解企业、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流程和岗位要求;(三)案例分析法: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讨论法:通过讨论,激发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五)项目教学法:通过项目实施,培养学生团队合作、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实践教学相关规范
实践教学相关规范一、实习规范实习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指导教师,组织编审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并进行安全教育。
(2)在实习过程中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等。
(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实习经费,保证实习教学的需要。
(4)实习结束后进行必要的总结和交流。
实习须保留的教学文档:1、相应实习课程的教学大纲;2、《实践教学任务书》;3、《实习计划表》;4、实习记录:①、学生每日填写《实习日志》;②、教师每日填写的《实习日志》;③、教师填写的《五邑大学教师实践学习总结表》;④、学生填写的《五邑大学学生实践学习总结表》(各指导教师需提醒学生在实习的最后一天让实习单位在《五邑大学学生实践学习总结表》中的“实习单位意见”中填写意见和盖章);5、实习照片(集中实习、照数码相):①、实习单位门口照一张集体照;②、正在实习的照一张。
以上材料中的照片需交电子版到实践教学科,《实践教学任务书》、《实习计划表》、老师的《实践学习总结表》需交打印版给实践教学科,其他资料请各院系按学期、专业建立档案备查。
二、暑期产学合作规范1、与实习单位签订《产学合作协议书》;2、在9月份新学期开学初请各教学院系汇总产学合作教育材料后交实践教学科,材料内容包括:《产学合作情况汇总表》、《产学合作协议书》。
3、院系根据规定给予每个参加产学合作的同学每周0.5个第二课堂学分,学校根据规定给予指导教师相应的工作量。
三、实习基地管理1、与具备相应实践教学条件的单位签署的《产学合作协议》(一式三份);2、签署协议后挂牌(需保留挂牌照片);3、根据条例,各院系需派专人负责其教学运行与日常管理;填写好《校外实习基地情况汇总表》,包括登记该基地的简介等信息。
4、院系需定期与产学合作单位联系沟通,以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5、将一份《产学合作协议》、电子版《校外实习基地情况汇总表》和电子版挂牌照片送实践教学科存档。
东南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基本工作规范
东南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基本工作规范为了加强本科实验教学的规范管理,特制订东南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基本工作规范,共二十条。
第一条实验教学通常指在实验室进行的教学活动,它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是理论课程教学无法替代的,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第二条实验教学可以是独立开设的一门课程,也可以与理论课教学相结合共同组成一门课程。
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的学时数最少应在16学时以上(0.5个学分以上)。
第三条不论是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或是与理论教学共同组成某一课程的实验教学环节,都应有自己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队伍。
通常由各院系、各专业中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实验课程负责人。
教学大纲由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经院、系教学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条实验教学应严格按照东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每学期开学前各院系教务助理应将本学期内所开设的实验课程的课表(包括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任课教师名单、联系方式等)上报教务处。
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将本学期所开设的实验课程的教学日历上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将严格按照教学日历进行随机检查。
第五条各校级实验中心、院系实验中心、实验室应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实验教学中每个实验的仪器配置数量可根据做实验学生的总人数、实验性质(基础、专业、开放、设计等)、实验内容等综合考虑。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能保证一人一组,有些实验确实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完成的也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组。
但应确保每次做实验时每个学生都能各司其职,真正做到分工合作。
第六条一般说来,基础课与专业基础实验课选修的学生人数较多,每个实验可以配置较多套数的仪器设备(如10、20、30、……等);而专业课的总人数较少,每个实验不必配置多套仪器设备,可根据实验仪器设备的综合情况(价格、性能等)配置合理的数量(如1、2、4、……等)。
为保证学生做实验时能有亲自动手独立操作的机会,对学生可采用开放实验室的形式开展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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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实践教学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学校办学特色,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实践教学包含:课程内的实验课;教学计划内独立设置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一方面应引导学生通过对各种科学问题、工程问题和社会问题的亲自体验与验证,加深对各种问题的认识与理解;另一方面应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
各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必须以理科贴近科学研究、工科贴近工程实际、人文社科贴近社会实践为指导思想。
第四条各学院(课部)应参照本规范并结合本学院(课部)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特点,制定(修订)各类实践教学管理细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实践教学工作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学院(课部)两级管理。
第六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全校实践教学的宏观管理,履行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监督保障的职责;实验室设备处负责各类实践教学仪器设备保障,后勤保障处负责周口店、秦皇岛和秭归实践教学基地的后勤保障。
第七条学院(课部)是执行各类实践教学工作的主体,具有设计安排各种实践教学环节、组织实施实践教学过程的权利,负有保证教学质量、达到教学目标的责任。
第八条各学院(课部)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和实践教学的特点,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设计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规划设计必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原则、要求和程序同步制定,由教务处统一规范管理。
第九条各学院(课部)必须明确各类实践教学的教学目标,制定完整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或实习指导书,配备称职和充足的指导教师,选择合适的实践场所。
各种实践教学的内容应符合各专业培养目标中对学生能力的要求。
各种实践教学大纲或实习指导书须经学院学术性组织审定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教学主管部门、各学院(课部)、教师和管理人员都必须共同维护实践教学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和开展实践教学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进行调整或者增减变化的,需经学院(课部)组织论证,商教务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执行。
第十一条在不改变实践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学院(课部)可将教学改革与科技成果、新技术方法融入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内容,经学院(课部)学术性组织认定、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和系(室、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即可执行。
第十二条学生所在学院(课部)是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和责任单位,要积极做好学生实习安排、安全与保密教育等工作;实习前应组织实习动员,宣讲实习目的、实习计划、相关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十三条各学院(课部)必须建立和完善教学检查、二级督导机制,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与督导工作,学院(课部)领导和学院(课部)教学督导每学期应对开出的所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载。
第三章实验第十四条实验课程可分为基础实验课和专业实验课;实验教学按课程开设方式可分为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和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验项目体系一般应包括必做项目、限选项目、课外开放项目;实验项目类型可分为:演示性实验、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
第十五条实验课程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设置,结合学生应掌握和达到的实验技术和知识的要求,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并按照认知——验证(基础)——综合——设计——探究的层次,安排合适的实验项目,构建分层次、多模块,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的实验教学体系。
第十六条在实验教学方案设计中要合理安排各类实验项目的比重,根据专业的特点、实验课程的类型以及学校开放性实验相关要求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和探究性实验。
第十七条凡是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实验课程都必须制定紧密结合理论课程内容且符合学生培养目标要求的实验教学大纲,并有配套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讲义)。
第四章课程设计第十八条课程设计的设置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综合训练的需要,其安排须与相关理论课程有机结合,应有一定的综合性,能使学生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充分锻炼。
第十九条凡是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设计,必须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作为开展课程设计教学的基本依据。
教学大纲的编制应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和综合性原则,紧密结合课程教学内容;每一课程设计都应具有课程设计指导书。
第二十条课程设计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30人,一些量大面广、人数较多的课程,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应超过40人。
第五章实习第二十一条实习包括:各类教学实习、生产(毕业)实习。
各学院(课部)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的不同要求和需要,确定不同专业的实习类型和时间,并列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做好与课程教学的衔接;各类实习的设置应有层次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实习计划应保持稳定,不得无故取消或缩减实习时间、内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实习教学计划的,应按照本规范第九条和第十条执行;实习计划的调整在时间进程上不得与课程教学等其他教学环节冲突,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降低教学要求。
第二十三条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各类实习,都必须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制定相应的实习教学大纲或实习指导书,实习教学大纲应包括如下内容:(1)实习的性质、目的和要求;(2)实习的内容、形式、方法、地点及时间安排;(3)作业与实习报告的内容及要求;(4)实习的组织与实施;(5)实习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标准。
第二十四条实习宜采取集中安排的方式。
考虑到专业性质、实习内容要求的不同以及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部分实习(主要为毕业(生产)实习)也可采取分散实习的方式。
第二十五条实习地点(场所)的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1)实习应在能够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就近不就远”、“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优先考虑到学校和学院(课部)的实习基地进行;(2)学院(课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通过产、学、研合作等形式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较稳定的实习关系,条件成熟的应使之成为相对固定的学生实习基地,确保学生实习的质量;(3)实习地点(场所)的落实以学院(课部)对外联系(其中分散实习由学院(课部)负责协助学生联系)安排为主,部分实习需要以学校名义向实习单位发出联系函的,可与教务处联系办理。
第二十六条实习指导教师的配备应遵循下列原则:(1)学院(课部)应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熟悉实习内容、了解相关过程及环节、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经原指导教师书面申请,经学院(课部)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方有效;(2)为了保证实习质量,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教学基层单位(系、室)应指定经验丰富的教师对其进行指导、帮助;参与实习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学习教学基本规范,任课教师应以教学研讨、实习教学观摩示范课等方式对其进行课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参与指导学生实习;要求任课教师必须到场指导博士研究生开展实习教学;不得安排硕士研究生充任实习指导教师;(3)鉴于地质类实习的特殊性,野外指导教师基础学历应具有地质背景,接受过系统的野外地质工作训练;(4)集中实习的指导教师人数:危险系数高的实习按1:15的师生比例配备指导教师,其它实习可按1:20-1:30的师生比例配备指导教师;(5)对分散实习,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理工类一般不超过6名,人文社科类一般不超过8名,指导教师负责收集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参与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工作;(6)参与“卓越工程师”计划的专业,其工作性实践须配备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第二十七条实习指导教师的基本职责及要求:(1)实习前应深入实习地点(场所)熟悉了解情况、认真备课;组织学生实习动员并进行安全与保密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对学生提出注意事项及要求(包括学生作息、请假、安全、保密、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奖惩、考核办法等);根据实习大纲拟定详细的学生实习分组和实习方案;(2)认真组织实施实习过程,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学和参观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3)指导教师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过程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加强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4)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负责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工作总结。
第二十八条对实习学生的基本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实习所在单位(地区、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的指挥和安排,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2)专心学习、勤于实践,无论分散或集中实习都应认真做好实习笔记,确保实习记录完整,完成实习报告编写。
实习结束后将实习笔记本和实习报告交指导教师并参加考核;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结束回校后,除提交实习笔记本和实习报告外,还应向指导教师提交“学生实习鉴定表”;(3)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不得申请免修实习;因病不能参加实习者必须提出缓修申请并附医院证明,经学院(课部)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方可,缓修随下一年级进行;实习过程中不迟到、不早退,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4)切实注重自身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规定,避免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强化保密意识,遵守和执行相关保密纪律。
第二十九条实习学生必须参加考核,成绩合格方能获得学分。
实习成绩采取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记载;各类实习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得大于实习总人数的30%。
第三十条实习经费管理与使用必须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地大校办字〔2009〕28号)执行。
第三十一条学院(课部)应为外出实习的学生购买人身保险;其他实习安全管理规范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安全管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09〕17号)执行。
第六章毕业设计(论文)第三十二条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所选定的研究专题,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编写出符合要求的设计说明书并绘制出相应的图件。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能够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学习、研究与实践,深化理论、拓宽知识、拓展专业技能。
第三十四条理工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进行调查研究,收集与处理有关的资料;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掌握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或产品开发的基本方法、科技论文撰写的方法;学生应掌握有关工程(产品)设计程序、方法和规范,能正确运用工具书与网络资源;训练外国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训练理论分析、实验操作、科学计算、测试分析、数据整理、图表绘制及技术文件编写的能力;训练进行经济合理性及技术可行性初步分析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