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实践教学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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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毕业大作业要求

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毕业大作业要求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工学科土建类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专科)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大学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意见》及《关于广播电视大学理工农科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达到“开放教育试点”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岗位能力,适应建筑生产一线的施工与管理等职业岗位要求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特制定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专科)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

一、毕业实践的性质与任务毕业实践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活动。

是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最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毕业实践,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开阔视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并使学生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独立完成职业岗位工作及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迅速适应职业岗位要求创造条件。

二、毕业实践的教学目标(一)知识目标掌握一般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管理、材料应用、检测和保管、工程计量与计价、内业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编制、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施工安全措施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二)能力目标能够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建筑生产一线基层的技术及管理岗位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具备相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三)素质目标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劳动观和技术观.明确所从事的工作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培养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统筹兼顾的大局观,学会处理工作中出现复杂问题的综合协调能力。

三、毕业实践的内容和要求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现场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施工员、技术员)、工程计量与计价(预算员)、材料供应与检测(材料员)、工程质量检验(质检员)、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内业技术员)、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岗位的技术及管理工作,或在建设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管理部门等从事类似的技术及管理工作。

土木工程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大纲

土木工程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大纲

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开放教育土木工程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是实现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

加强土木工程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对于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切实保证教学质量,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土木工程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由四个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四部分组成,具体教学要求如下:第一部分:生产实习()1.生产实习日记(1)生产实习日记是学生积累学习收获的一种重要方式,应根据本大纲的要求,每天认真记录工作情况、心得体会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根据每天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资料积累工作。

(2)遇有参观、讲课或专题报告会及技术交底等机会,学生应详细记录这部分内容,并写出本人的心得体会。

日记内容除文字外,还应有必要的插图或表格。

(3)实践日记必须结合所在实践岗位真实记录,手工填写,复印者成绩无效。

每日应不少于100字。

实习日记格式见附录二。

2.生产实习报告生产实习结束时,由学生本人撰写生产实习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工地地点、承包公司、结构类型、建筑规模、工程概算、工程量及施工方法、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

(2)简单的平、立、剖面图。

(3)个人的实习工作内容。

(4)个人在实习中协助工地做了哪些创新工作或有哪些新的见解。

(5)实习中的体会及对今后实习的建议。

附录一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产实习报告姓名学号级别指导教师试点单位日期年月日附录二日记封皮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产实习日记姓名学号级别指导教师试点单位日记样表:附录三第三部分:毕业实习(见附表)毕业实习是土木程专业(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之一。

凡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均可参加毕业实习。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实施效果评价指标及标准2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实施效果评价指标及标准2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实施效果评价指标及标准(2.0版)
一、指标说明
1.本指标及标准主要依据中央电大《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过程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电校教[2006]50号)、《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大学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电校教[2007]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2.一级指标反映课程教学实施的主要因素——教学组织、教学实施、支持服务、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以及课程的教学效果。

评价数据来源包括教师、学生对教学实施及效果的满意度评价,课程教学档案,省级电大评估督导工作有关结果,基于课程实施过程的记录数据以及专家评价结果等。

评价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3. 评价指标包括综合评价和特色与创新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记分,前五项一级指标为综合评价部分。

一般课程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评价90分,特色与创新10分;有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满分为102分,其中综合评价92分,特色与创新10分。

4.得分计算:M=∑m
i ,其中m
i
是第i个观测点得分。

评价主体对某观测点
或某条评价内涵进行评价时,其满分值即为该观测点分值。

多个评价主体对同一观测点进行评价时,该观测点得分为各评价主体打分均值。

教师、专家及工作人员按评价等级直接给分,学生问卷按给定公式计算得分。

5.课程评价结论包括评价分数和综合评价意见两部分,评价结论反映按照课程教学设计而实施教学后的总体效果,以及课程组织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课程教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二、指标内涵。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为确保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顺利实施,特依据中央电大《学前教育(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说明》制定本实施方案,各分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细则加以落实,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

一、综合实践环节的性质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是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必修环节,是培养学习者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方法。

其目的是理解幼儿园保教实习的目的、意义;了解幼儿园保育、教育以及班级工作的任务、注意事项;掌握幼儿园保教实习工作的要求以及组织管理过程;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实习作业和相关论文的写作,具备初步的幼儿园实际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综合实践环节是学习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学前教育中实际问题的重要教学环节,不得免修。

二、综合实践环节的内容构成和学分分配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毕业实习,在第四学期进行,为4学分,共54学时;第二部分是毕业论文,在第五学期进行,为4学分,共54学时。

三、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目标1.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了解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方式,逐渐掌握从事幼教机构工作的各项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和开展学前教育各领域活动的能力。

2.通过实践,加深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巩固正确的儿童观和儿童教育观。

3.建立初步的职业认同感,热爱幼儿,热爱幼儿教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四、综合实践环节的具体内容与安排(一)教育实习1.时间安排教育实习原则上在学员修完总学分的80% 后开始安排,第四学期完成教育实习,第五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作为考核依据的相关材料。

2.实习要求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学前儿童教育工作的相关实习,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总结等材料。

3.组织形式学员必须到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

小教(开本)综合实践实施细则

小教(开本)综合实践实施细则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小学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一、总论为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小学教育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一般包括教育实践和毕业论文两部分。

二、教育实践1.教育实践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小学教育专业本科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

教育实践必须在修完小学教育专业60%的主干课程之后进行,共3学分。

不得免修。

2.教育实践的目的是,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对学生已学部分理论知识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加强学生对教育教学的深入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教育教学的各个层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并为学生毕业后更好地投入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3.教育实践的内容限定在小学教育专业实践范围内。

学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自行选择社会调查题目。

可考虑的实践方向包括:(1)学科教学方面(如某学科新教材的使用情况调查、学生对新教材学习的兴趣调查、你所任教的学科中值得探讨的教法等);(2)班主任工作方面(3)学生方面(如学生心理健康、学习状况、兴趣爱好等等)选题的确定应与指导教师协商决定。

4.教育实践报告的形式建议选择教育调查报告的形式。

即,完整的调查报告内容包括:(1)调查的背景与目的(交待为什么选择该题目,即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2)调查的对象与方法(研究对象人数不一定很多,切忌贪大;研究方法主要有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避免对方法和研究过程不交代或交代不清楚)(3)调查的结果与分析(该部分是文章的主体。

交待通过调查发现了哪些问题,一般是列出几条问题,并用统计数据或是访谈记录作为论据支撑。

避免只罗列论点,没有论据。

)(4)调查的结论(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切忌凑结论!注意避免过于宏大,要有可操作性。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规范及评分标准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规范及评分标准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毕业作业(设计)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升,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发挥。

1.选题原则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题目大小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应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尽可能选择与社会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

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鼓励选择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鼓励解决实际问题。

本、专科的选题在深度和广度上要有所区别,选题难度、大小适中,以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为宜。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初步选题后,由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教学点加盖公章后,报分校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分校教学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存档。

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作变动。

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须报省电大审批。

2.要求凡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

毕业设计(论文)为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量要适中,中等水平的学生完成毕业作业的时间一般每学分不少于1周。

毕业设计(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

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

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毕业设计(论文)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谨严,语言通顺。

毕业论文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

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教学工作手册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教学工作手册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教学工作手册一、课程说明(一)课程整体设计思想本课程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理论进行整体设计,以学生完成学习过程为课程主线,选取完成国家开放大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必备知识和技能,摈弃过多理论知识,基于任务模块化设计,尽可能清晰简捷、实用、方便。

(二)课程性质和对象《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是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本、专科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所有专业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起到基础导学作用的1学分必修课。

本课程的教学对象为国家开放大学全体学历教育新生。

(三)学习目标1. 学会在国家开放大学中如何通过远程教育方式完成一门课程及一个专业的学习;2. 能够在国家开放大学的学习环境中,利用国家开放大学基本的学习方式完成学习任务;3. 能够解释国家开放大学学习平台上基本术语的涵义,能够使用学习平台的基本工具辅助完成学习任务;4. 了解国家开放大学学生相关事务与管理规定,并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学校提供的各种条件与机会。

(四)课程栏目介绍网络课程页面中设七个栏目:通知与公告、学习活动、形考作业、问题库、使用帮助、课程搜索、问卷调查。

具体内容如下:1.通知与公告:发布本课程近期的教学及教研活动等方面的动态信息。

2.学习活动:提供五个学习活动,对应具体的学习任务和内容。

3.形考作业:提供五次形成性考核作业,附在每个学习活动之后。

4. 问题库:提供有关课程内容的知识点和术语。

5. 使用帮助:提供有关平台使用说明的视频。

6. 课程搜索:提供搜索课程关键词的功能,搜索范围是国家开放大学的相关教学平台。

7. 问卷调查:提供学习者对课程内容和平台使用体验和建议的问卷。

(五)学习资源1、《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网络课程端的全部学习资源;2、分部责任、辅导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入与分部相关的学习资源。

(六)学时分配课程教学总学时数为18学时,1学分。

(七)考核及评价方法课程采用完全形成性考核进行评价。

社会实践课程 教学实施细则

社会实践课程 教学实施细则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社会实践》课程教学实施细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社会工作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中对开设“社会实践”课程的目的、要求和形式等方面有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并提出“社会实践”课程的实施细则由各地电大根据《大纲》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电视大学教学计划,《社会工作》(专升本)专业在专业学习的第三学期开设“社会实践”课程。

根据《大纲》的精神和上海电大的实际情况,我们对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实践”课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提出如下设想:一、课程的目的“社会实践”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

“社会实践”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社会工作实践的了解。

让学生接受社会工作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培养和训练他们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使他们具有运用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同时也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二、学生学习本课程的资格“社会实践”必须在学生学习社会工作(专升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40%以上的基础上进行。

三、关于本课程学时、学分“社会实践”的时间中央电大要求为16周;本课程6学分,不得免修。

四、选题和形式《大纲》中要求,“社会实践”的选题应符合社会工作专业的特点,结合我国公共管理的实践以及一些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选题,并实施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可采取机构探访+实地实践或模拟实践形式。

五、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指导教师由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按照市电大制定的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自行聘请。

1.指导教师资格。

社会实践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工作情况;应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5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并经市电大统一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市电大颁发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10.31•【文号】教高厅函[2006]43号•【施行日期】2006.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3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20号)的精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完成了对省级以下电大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也于2006年9月完成了对各省级电大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

按照评估进程,我部决定对中央电大开展试点项目的总结性评估。

中央电大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实施的组织者和设计者,对它的评估是教育部开展的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的重要部分,也是整个评估进程的重要阶段。

为全面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理,以评促发展”的指导原则,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各项评估工作,我部针对中央电大在试点项目中有别于省级及以下电大所承担的试点任务和责任,组织制定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指标体系(中央电大用)》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指标及标准(中央电大用)》(见附件1、2),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中央电大要继续按照要求,在省级及以下电大评估及整改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试点工作,认真按照评估要求开展自评自查工作,于2007年1月3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送我部高教司。

二、省级及以下电大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的结果是对中央电大总结性评估的重要依据,评估中要听取省级及以下电大对中央电大试点工作的意见,并认真整理和分析对省级及以下电大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的结果。

电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电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电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大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电大教师和学生。

第三条电大教学管理原则是全面贯彻教育教学方针,遵循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各方面教学资源,依法治校,突出重点,以人为本,积极稳妥推进教学工作。

第四条电大教学管理目标是改革与创新,提供更加优质的教学资源和服务,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现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五条电大教学管理内容包括教学组织和实施、教学质量评估、学生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教学组织和实施第六条电大教学组织和实施应当符合国家的教育规律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第七条电大教学内容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学生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充实内容,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

第八条电大教学计划应当合理安排,确保教学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电大教学节奏应当适中,避免出现过于紧张或过于松散的情况。

第十条电大教师应当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熟练掌握教学内容,善于引导学生,注重方法手段的创新和改进。

第十一条电大教学实施过程应当注重实践操作,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二条电大教学管理应当突出教学效果的评估,注重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进行跟踪分析,及时调整教学过程。

第十三条电大教学计划和实施应当依据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保持教学的连续性和优质性。

第十四条电大教学过程应当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潜力。

第三章教学质量评估第十五条电大教学质量评估是对教学结果的检测和评价,是对教学过程的反思和总结,是对教学改革的动力和支持。

第十六条电大教学质量评估应当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和及时性,评价指标要全面、具体。

第十七条电大教学质量评估应当注重教学效果和学生满意度。

通过定期的问卷调查、学生成绩考核等方式,了解学生对教学活动的态度和满意度。

第十八条电大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应当向教学管理部门和学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电大(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环节中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电大(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环节中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研究不足与展望
研究样本的局限性
本研究的样本数量较少,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未来可以进一步扩大样本数量,提高研究的普遍性和适用性。
缺乏实践环节的深入研究
本研究主要针对实践环节的比重和比例、师资力量、实践教学条件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未来可以针对实践环节的具体内容 、形式、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深入了解实践环节对于电大(开放大学)开放教育的作用和影响。
建立学生实践教学档案
记录学生的实践教学成绩、实践报告等资料,作为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生的就业和职 业发展提供参考。
04
对策二:加强教师队伍 建设
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质量
定期开展实践教学研讨会
组织教师分享实践教学经验、交流心得,共同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
实施实践教学能力评估
通过评估,对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进行全面了解,找出不足之处 ,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07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 性
实践教学环节对于电大(开放大学 )开放教育的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的关键环节。
存在的问题
在实践教学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如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和比例不 足,实践教学的师资力量和实践 教学条件不够完善等。
对策的有效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 对策,如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建 设,提高实践教学的师资力量和 实践教学条件等,这些对策对于 提高电大(开放大学)开放教育的 质量具有一定的有效性。
建立实践教学导师制度
选拔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导师,指导其他教师提高 实践教学水平。
加强教师实践培训和能力提升
开展校企合作
01
通过与企业合作,为教师提供实地考察、实践锻炼的机会,提

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工作规程

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工作规程

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工作规程为加强教学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明确工作程序,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省电大有关管理制度,结合我院教务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教学点设置和审批(一)教学点报批手续1、教学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①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规,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为办学宗旨。

②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具有合法办学资格的教育机构。

③设置的专业符合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充足的生源。

④拥有一支政治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熟悉高等教育和远程开放教育规律的管理队伍。

⑤拥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求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与技术队伍,教师人数与学历职称等,应与其专业设置、学生规模等相适应。

⑥有与教学配套的实验设备和电教设施,特别是计算机和VBI数据传输接收等设备,有能满足教学和办公需要的办公场地、实验、实习场所和图书资料。

⑦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来源。

2、教学点报批程序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办学单位或教育机构可向我校申请开办教学点。

如实填写《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点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交教务部。

教务科组织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考察组到申报单位实地考察,对照《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点基本情况登记表》逐项核实,并提交考察报告。

校长办公会根据考察组的考察意见,集体研究确定办学点,然后会同省校教务处和财务部门,与办学点协商办学的相关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

签订合同须由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生效,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省校,一份存陵水县电大教务科,一分存教学点。

学校将分别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履行相关职责。

(二)年审与年检对教学点实行年审年检制度,各教学点务必于每年11月底向教务部递交年审申报表,接受学校的审查。

年审与年检的具体要求详见《电大工作站、教学点年审制度》。

二、教学管理(一)专业教学执行计划新生入学后,教学点应在开学一周内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将新生班级整个学籍期间的全部课程的开设计划按照《班级课程开设计划总表》一式三份报送教务科,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课程注册。

电大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施

电大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施

浅谈电大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施摘要:实践性教学是开放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现远程开放教育培养目标的主体教学之一,是整个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践性教学和集中实践性教学两方面。

近几年来电大系统在实践性教学的改革与实施上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集中实践性教学仍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作者结合自己多年实践教学方面的经验,就如何提高集中实践性教学质量提出探讨。

关键词: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实践方式;过程监督实践环节教学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为配合和促进理论学习,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专业训练和锻炼学生实际动手能力而设置的。

是学生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完成规定的练习、实验、实习等一系列学习实践活动,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内化整合和外化提升的教学过程。

它强调教师的指导,并遵循教学的规律和原则,也就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实际操作为主,去获取感性知识和技能,从而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一系列教学活动。

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践性教学和集中实践性教学两方面。

课程实践性教学又包括课程作业和课程实验教学两部分;集中实践性教学包括社会实践(调查)、课程设计(大作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习等)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部分。

以上两个方面的实践环节教学贯穿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在学生课程学习和专业学习中有着突出的作用,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电大教学改革,切实保证远程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创新意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新型人才都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电大系统在实践性教学的改革与实施上已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但是,对照中央电大的要求,仍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表现为:对集中实践性教学指导力度和监督不够,使许多学生不做事实上的生产实习,不做深入的调查,只是随意抄袭别人的一份实习报告、调查报告,格式不统一、不规范,敷衍了事;毕业设计(论文)借鉴成份偏多,独立思考不够,缺少创新,使得集中实践性教学不能起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

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大纲

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大纲
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大纲
为落实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保证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央电大2002年5月发布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试行)》和多年来的具体教学实践,特制定本教学大纲。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的综合实践教学,分为“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两个环节。社会实践3学分,毕业论文5学分。
(六)各地电大应加强社会实践的管理,根据本大纲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或及时修订社会实践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毕业论文
(一)毕业论文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教育实施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其培养目标必不可少的实践性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理论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无论是否申请学位,都必须要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的选题、资料收集与初稿撰写可安排在学习主干专业课程的同时进行。修完全部课程后完成考核工作。

(八)毕业论文成绩由各地电大负责审核,中央电大与合作高校进行检查。
(六)毕业论文答辩是考察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全面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有效手段。所有学生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七)毕业论文答辩应设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设答辩主持人1人。答辩主持人主持毕业论文的答辩及评分工作,并对论文答辩成绩签字负责。答辩主持人应具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持有“中央电大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1名,总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同时在电大有三年以上教学经历。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的初评成绩和答辩成绩,给出论文综合成绩。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地电大负责组织,具体答辩程序等实施办法由各地电大制定。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宁夏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专业培养的是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理论知识,系统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具有企业综合管理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该专业融理论、技能于一体,应用性较强。

为锻炼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增强学生完成学业后的工作适应性,在教学中必须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

本专业综合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模拟实验和毕业论文两项内容。

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一、模拟实验为进一步加强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中的社会实践部分,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本专业统一使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管理模拟实验室(多媒体操作系统)》(网络版)作为基本教材进行模拟实验。

(一)实验性质与任务1.性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管理模拟实验室(多媒体操作系统)》(网络版)是一个企业管理实操训练系统,包括十个功能模块,每个模块通过在线帮助提供详细的操作说明以及相应的理论知识,同时配套了各个职能部门的逻辑流程图、数据流程图,完全模拟一个大型企业整体运作过程,学生在计算机和教师的引导帮助下,完成模拟实验内容。

2.任务模拟实验是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培养学生实际工作技能和技巧的一个重要手段。

学生通过在现代管理平台上,参与营销、技术、采购、设备、生产、质量、仓库、财务、人事等各个环节的实际操作,强化、融通学生所学的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了解、掌握企业管理中各管理部门的职能及其相互的协调与制约关系;理解企业的供应、销售过程,掌握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运行程序。

电大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

电大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

电大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电大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是指在一段时间内,学生聚集在特定地点进行实践教学活动。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实施方案:1. 确定时间和地点:根据教学计划,确定集中实践教学的时间和地点。

地点可以是学校内的实验室、工作室或实训中心,也可以是相关企业或机构提供的实践场所。

2. 确定课程和内容: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的学习需求,确定集中实践教学的课程和内容。

这些内容可以是实践操作、实验、案例分析等,旨在提供学生实际操作和应用知识的机会。

3. 组织教学资源和设备:根据教学内容,组织和准备所需的教学资源和设备。

这可能包括实验器材、工具、材料、软件等。

确保资源和设备的充足和安全。

4. 安排教学人员:确定教学人员,包括教师、助教和技术人员。

教师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和解决实际问题。

5. 制定教学计划:根据课程和内容,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

计划包括实践时间安排、活动顺序、学习目标、教学方法、评估方式等。

确保教学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6. 提前通知学生:提前通知学生集中实践教学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确保学生可以按时到达集中实践教学场所,并了解实践活动的准备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

7. 实施集中实践教学:按照教学计划进行集中实践教学活动。

教师根据学生的实践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反馈,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8. 教学评估:根据教学目标和评估方式,对学生的实践表现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包括实践报告、实验成果、实际操作、小组讨论等。

评估结果可用于教学改进和学生成绩考核。

9. 教学总结和反馈:教师和学生对集中实践教学进行总结和反馈。

教师可以评估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学生可以反馈对集中实践教学的感受和建议。

10. 教学文件和记录:及时整理和归档教学文件和记录,包括教案、实验报告、评估结果等。

确保教学过程可追溯和评估。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电大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药学专业专科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药学专业专科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药学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大纲(修订)为了加强药学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特制定药学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大纲。

开设本专业的省级电大应根据中央电大的要求,加强综合实践环节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实践环节计划,保证综合实践环节顺利完成。

一、目的1. 加强岗位实习,培养学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2. 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的基础医学及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医药工作实践。

3. 培养学员从事药品生产、研发、经营与管理等领域的初步能力。

二、内容与要求综合实践环节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作业。

毕业实习8周,完成6次周记及实习小结, 5学分;完成毕业作业1份,3学分。

(一)毕业实习1.实习要求根据学生从事工作岗位情况以及学生职业发展需求,进行在岗实习。

在医院工作的学员以医院药剂科的实习为主,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的学员以药品经营企业实习为主,在药厂、药检所(室)工作的学员结合本岗位为主。

2.实习内容(1)医院药剂科1)西药房①掌握常用药品的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药理作用、用途、剂型、规格、剂量、用法、不良反应,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等。

②熟悉处方格式、内容及正确书写方法;能按照工作程序完成审方、划价、配方、发药等工作。

③熟悉毒、麻药品的种类及管理办法。

④了解处方调配过程及处理办法及各种处方的保存制度。

2)中药房①掌握审方、划价、配方、发药等工作程序以及各程序中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②熟悉中医处方格式、内容及正确书写方法,处方的保存制度。

③能正确、熟练地进行中药称量。

④熟悉常用中成药的剂型、组成、功效、主治及注意事项。

⑤了解中草药及其成品药的加工、贮存。

3)医院药库①熟悉药库的设施和设备使用要求及各类药品的陈列、保管、应用方面的基本知识。

②了解药库的工作任务、基本管理制度;药品预算、药品统计、日销月结、领取、报销及药品发放等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提供实践指导

提供实践指导

提供实践指导
为加强开放教育实践环节教学工作,中央电大近日成立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

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中央电大统筹规划和部署开放教育实践教学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指导专业实践教学指导小组逐步建立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并指导制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对省级电大及教学点的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接受并审定学生提出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复审申请,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抽审、终审工作。

中央电大结合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成立了专业实践教学指导小组,该小组将负责对中央电大开展的本专业实践教学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研讨、审定本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审定专业实践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对省级电大及教学点开展的本专业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对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抽审;受理本专业学生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复审申请。

将根据本校及所属教学点开放教育实践教学工作需要,成立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为本校及所属教学点组织实施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研讨、审定省级电大实践教学实施方案,指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教学点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抽审;接受并审议学生提出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审议申请,接受学生复审申请。

此外,教学点结合开放教育实践教学工作实际情况,还将成立教学点实践教学指导小组,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实践环节教学实施办法和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对实践教学各环节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控,接受并初审学生提出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审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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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实践教学工作规范
课程实践是根据课程教学的要求,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情况而进行的综合性训练,旨在加强和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毕业论文(设计)及今后从事专业工作打下基础。

1.要求
中央电大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设计方案,提出统设必修课程实践目标、要求和质量标准。

省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有关要求,制定课程实践教学实施细则,落实实践场所、条件和环境,并根据课程教学要求聘请相应的指导教师。

课程教学实践的方案要符合教学要求和社会实际,体现综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实践内容应使学生在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等方面得到综合性训练。

实践的难度和任务量,控制在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经过努力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课程实践原则上应随该课程教学进度安排,保证知识的融会贯通和实践效果。

2.指导教师
由该课程任课教师或与该专业相近的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课程实践的全过程。

3.组织实施
省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课程实践教学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流程。

教学点要认真按照省级电大制定的管理办法和流程,组织学生完成全部实践活动。

4.成绩评定与验收
学生在完成课程实践后,由指导教师以百分制评定成绩,教学点进行汇总和成绩的初审,报电大分校复审(省级电大直属教学点报省级电大复审,下同)。

省级电大对复审后的成绩进行抽查验收。

凡课程实践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在该门课程期末终结性考试前允许重做一次。

未取得课程实践成绩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期末终结性考试。

5.选修课程的课程实践
选修课程的课程实践,由省级电大按照本工作规范的要求统一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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