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体系的若干问题

美国金融体系的若干问题
美国金融体系的若干问题

美国金融体系的若干问题

一、美国的资本市场

美国的金融体系是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由于制度规范,投资环境良好并有发达的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工具凭借美元世界上最主要的国际货币地位美国形成了发达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在金融领域的融资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纽约证交所是美国历史最长、最大且最有名气的证券市场,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上市股票超过数千种。截至2007年末,纽约证券交易所约有2800多家总市值高达27万美元的大企业挂牌进行买卖,其中,非美国本土公司约421家,市值约11.4万亿美元。

美国纽约资本市场的特点是:(1)凭借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纽约以其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使纽约资本市场成为全球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也最有效的资本市场。(2)纽约资本市场运作规范法制健全在企业上市条件信息公开披露以及打击欺诈舞弊等违规行为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有效的法律制度。(3)纽约资本市场是企业购并的良好平台并有助于实现管理层个人利益最大化。

二、美国的金融监管

由于历史原因,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相当复杂。银行以及储蓄性金融机构的监管由货币审理署、美联储和存款保险公司三大联邦级监管机构和各州监管机构共同负责。证券经营机构主要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监管。保险机构由所在州保险监管厅负责。根据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规定,当前,美国形成了以美联储作为综合监管的领导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其它监管机构按其业务分工进行功能性监管的所谓“伞状金融监管格局”。

美国的“伞状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着政出多门、机构重叠、监管成本巨大的弊端。

三、美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

根据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规定,美国的银行、证券和保险实行混业经营形成了美国特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最上层是一个不从事金融专业业务的集团,控制多个具体操作不同金融业务的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平等独立。

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是在美国长期实行分业经营的管制且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背景下产生的;金融控股公司中各子公司的专业金融活动不能够共用一个综合服务平台,不能提供一站式多样化金融服务;美国限制金融控股公司对非金融企业的持股,禁止对非金融企业控股。

四、美国的货币制度和美元霸权

历史上美国长期实行金本位制的货币制度,美元是以黄金为发行依据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美元的发行量保证了美元价值的相对稳定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确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所谓布雷顿森林体系,简言之就是“双挂钩“的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即美元和黄金挂钩,其它各国的货币和美元挂钩逐步确定了美元霸权的地位。

美元霸权,就是美国通过美元独特的世界货币地位,引导、塑造的一系列有利于其领导和支配全球事务的制度安排。

美元霸权的具体表现是:

在国际金融领域,美元霸权表现为美国凭借美元的世界货币地位,美国取得了国际金融领域独具优势的话语权和控制权;

在国际贸易领域,美元霸权表现为美国只需印制没有任何物质财富作为支撑的美元纸币,就可轻而易举地占有别国生产的商品和服务;

在国际投资领域,美元霸权表现为美国长期奉行双赤字政策,许多国家被迫以贸易盈余积累的外汇(美元)储备购买美国国债,为美国的双赤字融资,美国借此对全球经济资源进行汲取和控制;

在世界大宗商品的交易领域,美元霸权表现为美国利用美元充当国际计价标准和支付手段的优势,控制和操纵着许多具有战略意义的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和市场价格;

在国际政治安全领域,美元霸权表现为美国以其遍及全球的政治军事优势造就了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特殊地位,而美元的这种特殊地位又反过来推动了美国在全球政治军事优势的进一步加强。

五、美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体系

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暴露了市场机制的缺陷。美国政府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先后建立了一系列由政府资助、担保或管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或薄弱的产业部门,从而达到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

(1)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美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由联邦信贷署(联邦政府的独立机构)负责监督和协调的三个不同的银行系统组成的:负责农业长期信贷的12家联邦土地银行;负责农业中期信贷的12家联邦中期信贷银行;负责农业短期信贷的12家合作银行和1家中央合作银行。

(2)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

根据《1932年住房贷款银行法》美国建立了由联邦住房贷款委员会、12家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成员机构(金融机构)组成的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体系。为了完善和健全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体系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二级市场,增强从事住房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资产的流动性美国联邦政府又先后建立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房地美)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房利美)等特殊金融机构。

(3)美国进出口银行

美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34年2月,是美国联邦政府所属的独立企业。主要是为美国和外国的进出口贸易和商品交换提供便利和资金,对购买美国工业品提供贷款,并向国内金融机构和国内出口商提供担保,以促进美国的进出口贸易,增强美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此外,该行还执行美国政府的“对外援助”计划。

英国金融体系的若干问题

一、英国的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

世界上公认最早全面发挥中央银行作用的是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

英格兰银行是英国第一家股份制银行。该行在成立之初,就在接受政府存款,向政府发放贷款,以及发行银行券等方面就和英国政府有着特殊关系,其实力的声誉就高于其它银行。1833年,英国国会规定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具有无限法偿资格,有效地扩大了英格兰银行银行券的发行规模和流通范围。184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银行特许法》(即《皮尔条例》,要求英格兰银行分设发行部和银行部,将其银行券发行业务和其它业务相分离,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英格兰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的地位,使英格兰银行初步具备了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其后,随着英格兰银行地位的提高,许多商业银行便把自己的一部分准备金存入英格兰银行,并以其来结清同其它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样英格兰银行便逐渐取得了清算银行的地位,并于1854年成为英国银行业的票据交换中心;1872年,英格兰银行又开始担当英国银行业最后贷款人的角色。英格兰银行进一步具备现代中央银行的职能和特征。1946年《英格兰银行法》颁布后,英格兰银行被收归国有,由此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中央银行。

二、英国的商业银行

英国商业的前身是三百多年前的伦敦“金匠业”。当时伦敦金匠不仅从事金银首饰的加工业务,还常代他人保管金银并出具“金匠券”作为收据,金匠业出具的“金匠券”

逐渐变成钞票并进而成为借贷工具。后来,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伦敦金匠放弃其正业蜕变成职业银行家,其开设的黄金店铺演变成为从事高利贷业务并吸收存款,发行银行券的私人银行。

英国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私人银行经营的高利贷业务侵吞了新兴资本家的大部分利润从而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新兴资产阶段迫切要求建立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的商业银行。和此适应,历经漫长的过程,一些私人银行改变经营方式,转变成为英国资本主义经济服务的商业银行。

19世纪后期至今,英国商业银行历经一轮又一轮的合并和集中的浪潮,形成了包括巴克莱银行,劳埃德银行、国民西敏士银行、米德兰银行在内的著名的“四大行”。

英国在长期的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造了银行制度方面的“英国模式”。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总分行制。英国商业银行一般规模很大,它们在总行之下,分支机构遍布国内各地。总分行制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英国早期合股银行取代私人银行,增强了商业银行的实力;二是英国商业银行之间持续不断的合并和集中,在减少商业银行数量的同时,显著地扩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规模。

第二、专业化银行制。英国的银行业历史上曾有着严格而精细的分工,这种专业化分工又推广到其它金融中介,首先,传统上英国的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有着严格的分工。商业银行只能向企业提供短期融资(主要是所谓自动清偿贷款)而不提供长期融资服务;家庭小储蓄者的融资服务需求主要由储蓄银行加以满足;大企业发展的巨额长期资金需求则主要由投资银行和资本市场加以满足。银行间的这种专业化分工正是英国的资本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形成的历史原因。其次,专业化分工推广到其它金融中介,推动英国形成了复杂而分工精细的金融机构体系。其中有专门经营消费信贷的金融行;专门承兑贸易票据的承兑行或商人银行;有专门提供住房抵押贷款的住房协会;有专门从事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有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的投资信托和单位信托。

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的商业银行向全能化经营的方向发展。并在此过程中形成英国金融混业经营的母子公司模式。比如银行(母公司)——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子公司),保险公司(母公司)——银行(子公司)等等,若客户需要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这种模式下,需要协调母子公司共同完成。

三、英国的海外银行

英国金融体系中的海外银行,是指和国际上有联系的批发性银行,包括英国海外银行、外国银行、国际财团银行三种类型。

英国海外银行,是指英国人所有的银行,总行设在伦敦,在英国从事国际银行业务。这些银行主要是在英帝国殖民统治鼎盛时期发展起来的。

外国银行,是指外国商业银行在英国设立的分支机构。

国际财团银行,是指由几个国家的若干家银行合股组成的独立企业,主要从事离岸金融业务。

四、英国的资本市场

由于历史上英国的商业银行尽管实行总分行制,经营规模大,但他们很长时期对企业只提供短期融资,而不提供长期贷款。企业发展对巨额长期资金的需求只得通过资本市场的资金融通加以满足,因此,英国建立了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形成了规模巨大的伦敦资本市场。

有300多年历史的伦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挂牌上市公司最多的资本市场。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家大型企业云集在这个巨大的资本市场进行长期资金的融资活动;伦敦资本市场作为国际性的资本市场,在时间上可以和纽约和东京两个国际资本市场实现对接,实现全球24小时不间断的证券交易;伦敦资本市场人才济济。世界各大银行均将其全球股票战略部门设在伦敦。从市场分析法律咨询以及其它专业人才的服务来看,伦敦金融服务业的从业人员达100万。其中分析师约4500人,远超过纽约的3000人和东京的1200人;全球83%的顶级律师事务所也将总部设在伦敦。

伦敦资本市场的特点是:(1)聚焦了以英格兰银行为中心的众多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市场规模堪称世界第一;(2)拥有完备的金融组织结构及完善的资本市场管理体系,服务性设施发达齐备;(3)经营方式灵活多样,全球创新层出不穷,全球服务周到完善,业务范围遍及全球;(4)通讯发达,设备先进,交易手段现代化,拥有高水准的金融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本市场的实力名列世界前茅。

五、英国的金融监管

英国是资本主义金融业历史最悠久的国家。由于现代金融体系建立的最早,许多做法没有先例,往往经过长期的摸索,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些传统惯例,用以做为金融监管的依据。国家在这些惯例的基础通过立法程序制定金融法规。如在很长一个时期

内,英国在金融监管上没有整套成立的监管法规,货币金融当局主要通过“道义劝告”和“君子协定”这些惯例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2000年6月,英国颁布《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将原有的证券和期货委员会、投资管理组织、个人投资局等多个金融监管机构合为一体,成立了金融服务管理局,取代英格兰银行的监管职责,直接向财政部负责。从而形成卫英国“统一监管的格局”。

金融服务管理局对英国整个金融体系实行统一监管。其目标是:(1)维护英国金融市场及业界信心。(2)促进公众对金融制度的理解,了解不同类型投资和金融交易的利益和风险。(3)确保从业者有适当经营能力及健全的财务结构,以保护投资者。同时,教育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风险。(4)监督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

英国这种“统一监管”模式的优点主要表现在:首先,单一监管机构,一方面减少了国家的金融监管经费开支,带来了规模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只需和一个监管机构打交道,服从一套规则,接受单一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纪律检查,降低了监管成本;其次,单一监管机构对国会直接负责,其监管功能在一个统一的、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更能得到有效发挥,避免了多头监管体制下的各监管机构间相互推诿,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英国这种“统一监管”模式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单一监管机构处于绝对的监管垄断地位,在金融监管中缺乏创新机制和竞争动力;单一监管机构巨大宠杂,金融监管中的繁文缛节问题难以解决,降低监管工作效率。

六、1986年伦敦金融“大震”

1986年10月27日,伦敦证券交易所实行大规模的自由化和电子化改革,对世界金融市场产生了巨大的震荡,被誉为金融“大震”或金融大爆炸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1)取消了证券经纪商和证券交易商的传统界限,二者统称为证券经纪人,其既可经营证券交易,也可代客买卖证券;(2)取消固定佣金制,鼓励券商在佣金收取上开展竞争;(3)除交易所会员外,允许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外国投资者进行证券市场;(4)采用先进的电子交易技术,提高证券交易的效率,实现24小时全球性的证券交易。

日本金融体系的若干问题

一、日本的中央银行——日本银行

日本银行是日本的中央银行。

日本银行建立于1882年,1942年进行了大改组,是日本政府为对付通货膨胀,统一货币发行权而设立的。

日本银行作为日本的中央银行,其业务活动是在财务省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的,其最高决策机构是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日本银行对于政府具有相对独立性,在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中代表政府的委员没有表决权。而且,政府从未行使过法律所赋予的对日本银行的一般业务命令权,监督命令权、官员解雇任命权等。

日本银行在长期的金融宏观调控中,形成了“窗口指导”这一独具特色的调控工具。窗口指导是日本银行从1954年开始采用的一种特殊的信用调节制度。其内容是日本银行在同各种金融机构的日常往来中,根据各金融机构每月(季)的存贷款额和证券投资银行,为贯彻执行不同时期的货币政策而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和证券投资活动提出要求或加以指导性劝说。窗口指导是一种非法律强制的,以金融机构的合作和自我约束为前提的道义劝告。它只能对银行信用总量进行调节,而不能实现质的限制。但它仍是一种很有效的补充手段。这一政策手段已成为许多国家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工具之一。

二、日本的商业银行

日本的商业银行是从1868年明治维新后开始创建的,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完善,日本商业银行主要由都市银行、地方银行和外国银行所组成。其中,都市银行是日本经营规模最大,最具经营实力的商业银行。

日本商业银行同工商企业关系十分密切,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在于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比欧美发达国家晚一二百年,工商企业资本原始积累远不充分,企业自有资金率低,自然形成工商企业对银行的过度依赖。日本商业银行对工商企业的控制主要通过信贷联系,持股关系和人事结合得以实现。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在这种十分密切的银企关系的基础上,形成了日本特有的所谓主办银行制度。日本主办银行制度,或称主银行制度,其主要特征是:(1)主办银行是企业的最大股东之一;(2)主办银行是企业最大的贷款银行;(3)主办银行向企业提供多方面金融服务;(4)主办银行对企业进行人事参和;(5)主办银行和企业的关系长期稳定。

和英美相类似,历史上日本的银行、证券、保险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同时,在银行业内部又进一步实行分工严密的专业化银行制度,各类银行机构定性严格分工明确,单独设立。如商业银行主要办理短期信贷业务,长期信用银行和信托银行主要办理长期信贷业务,此外,在工业、农林渔业等领域还有各司其职的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20世纪80年代,日本推行金融自由化改革,商业银行由此进入了混业经营的新时代。

历史上,比英美等国截然不同,日本政府不遗余力地支持鼓励并加速了银行业的集

中和垄断。1896年的《银行合并法》、1927年的《银行法》,都迫使一些小规模的银行走向合并,大大加速了银行资本的集中。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日本的银行、信托、证券和保险业开始了以组建大规模金融持股公司为主要特征的合并,历经2年多的时间,到2001年4月,初步形成了四个超大规模,各具特色的金融集团。

1、瑞穗金融集团(MFG)

它是2000年9月29日由日本兴业银行,第一劝业银行和富士银行共同出资设立的金融持股公司,也是日本金融改革后成立的第一家金融持股公司,三家银行分别为其全额子公司。该集团还包括许多信托、证券机构,并和东京海上、朝日生命保险等有关密切的业务关系。同时,还按零售业务、公司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国际业务和信托业务等对三家主要银行及主要的信托、证券机构的业务部门进行重组。集团资产规模高达136.6万亿日元,居世界第一。此外,它在投资银行业务、公司业务和零售业务方面也具有其它金融集团无可比拟的优势。

2、三井住友银行(SMBC)

三井住友银行由樱花银行和住友银行于2001年4月1日合并后成立,两家银行由此成为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集团资产总额为113.7万亿日元,居四大集团第二。合并后,新的三井住友银行对原樱花银行、住友银行的机构和业务进行重组,按零售、公司、信托和投资银行业务进行划分,设立了若干个子公司。三井住友银行拥有日本商业银行中最大的零售业务网,其股本收益率为8.8%,也是四大集团中最高的。其中,樱花银行的零售业务和住友银行的国际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在日本同业中均具有较强的实力,两者结合相得益彰。同时,该行还以三井、住友两大财团为背景,在商业流通、石油化学领域拥有一批大型企业客户。从效果来看,它是四大集团中合并、重组得最顺利的银行。

3、日本联合金融集团(UFGJ)

日本联合金融集团由三和银行、东海银行和东洋信托银行于2001年4月1日合并后成立,其资产规模为86.3万亿日元,是四大金融集团中心中最小的。该集团在2002年曾对各行的业务按零售、批发、国际、网络银行和其它银行业务等进行重组。该集团中的三和银行、东海银行在日本关西和中部地区拥有大规模的个人零售业务网。其中,三和银行在消费者金融零售业务的产品开发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4、三菱东京金融集团(MTFG)

该集团由东京三菱银行、三菱信托银行和日本信托银行于2001年4月1日合并组建。其中的东京三菱银行由原日本外汇专业银行、东京银行和三菱银行合并组成,曾以高达69万亿日元的资产居日本各大银行之首,并以经营稳健、资产健全著称。在金融危机中,东京三菱银行是唯一没有申请政府财政资金援助而靠自身改革解决不良贷款和充实自有资本的银行。合并后的三菱东京金融集团资产总规模为86.6万亿日元,在四大金融集团中居第三。由于没有接受财政的财政资金援助,相对于其它金融集团而言,该集团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将会有较大的自由度。在国际业务方面,该集团也具有较强的优势。另外,它还和同属三菱财团的其他大企业有着密切的业务关系。该集团以三菱财团为依托,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强大的业务网络体系。

三、日本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日本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日本政府根据一些特别法设立的对特定领域的经济发展进行调节的金融机构。其资本金一般来源于政府财政投融资,资金主要运用于政府扶持的领域或行业。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很长一个时期内,日本政策性金融的核心部分是所谓的“两行九库”。“两行”是以产业开发为目的的日本开发银行和以促进贸易和投资为主的经济交流为目的日本进出口银行。“九库”是支持和扶植中小企业的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支持和扶持农林渔业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促进住宅建设的住宅金融公库、以及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等。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日本政府对其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了重组和整合。经过改组后的日本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由“两行六库”组成。其中“两行”,即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六库”即国民生活金融公库、住房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和冲绳振兴开发公库。此外,还有一些特殊企业,如工商合作社中央金库等。

和西方其它发达国家比较而言,日本政策性金融机构十分发达,它们在金融体系中发挥着一般商业性金融机构难以发挥的作用。

四、日本的金融监管

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内,日本实行“一线多头”的金融监管体制。即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权是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的,而在中央政府又由大藏省和日本中央银行——日本

银行共同行使金融监管权,其中又以大藏省为主。

20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日本推行金融监管改革,确立了一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1997年,日本政府提出了“金融监督厅设置法案”。1998年6月金融监督厅开始在总理府直接管辖下运作,证券委员会也从原大藏省划归金融监督厅管辖。1998年12月,金融再生委员会成立,作为和大藏省平行的行政机构,由日本首相任委员长,金融监督厅直属于金融再生委员会。2000年,金融监督厅更名为金融厅,接管原大藏省检查、监督和审批备案等的全部金融监管职能。2001年,日本进行行政机构的改革,大藏省更名为财务省,和金融厅相分立,成为分别行使金融行政和金融监管的权力的政府机构。日本金融厅是日本废除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后成立的统一对金融业进行监管的机构,承担着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这标志着日本确立了一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实现了从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的转变。

五、日本的金融改革

1、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金融自由化、国际化改革

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日本已经成为一个在经济领域能和美国一试高低的经济金融强国,为此,日本金融业进行了旨在实际自由化和国际化的一系列调整和改革,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

20世纪80年代日本金融自由化、国际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1)放松利率管制,逐步实现利率自由化。首先参照三级市场的价格确定国债的发行价格,实现了证券利率的自由化;其次对新型金融工具如大转让大额定期存款单、投资基金等实行自由利率;最后在80年代末放开对存贷款的利率管制,实现存贷款利率的自由化;(2)放宽对金融机构业务分工的限制,推动金融业由分业经营问题向混业经营的转变。1981年,日本新《银行法》规定,日本的银行可以经营证券业务,由此拉开了日本金融混业经营的序幕;(3)放松对证券市场的管制,实现证券市场自由化。如建立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实现了金融期货、金融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4)开放金融门户,推动金融业的国际化。首先实现日本和其它国家金融机构的相互准入,在允许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日本金融市场的同时,大批的日本金融机构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加速向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其次,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日元国际化。

2、20世纪90年代,日本金融“大爆炸”改革

20世纪90年代,随着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资产价格的暴跌造成金融机构大量的

不良债权。日本陷入经济低迷、大批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的危机之中。为了摆脱困境,日本政府决定实行金融“大爆炸”改革。

1996年,日本金融改革框架出台,1997年日本大藏省公布了“金融体制改革规划方案,提出金融改革的三原则:(1)自由化原则,重点是建立按照市场原理运行的竞争自由化的金融市场。(2)公正性原则,重点是建立高透明度,可信赖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必须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信息披露,同时,透明的市场还包括市场规划的明确化,透明化以及维护投资人的权益;(3)国际化原则,为了应对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应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完整的法规制度、会计制度和监督制度,把东京金融市场建成现代化的国际金融市场。

20世纪90年代,日本金融“大爆炸“改革的主要内容是:(1)修改1942年《日本银行法》,加强其独立性和货币政策决策的透明度;金融厅和大藏省分立,成为独立的统一金融监管机构。(2)修改《禁止垄断法》、《银行法》、《证券法》等,允许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由金融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3)推行资本市场自由化改革。如实行股票交易手续费的自由化,修改金融税制和会计制度,券商资格由许可制改为注册制,鼓励券商之间的竞争等。(4)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在国内业务方面,允许设立综合帐户和包揽帐户,允许设立私募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允许开办私人银行业务等。在外汇业务方面,1998年4月实施新的《外汇法》,外汇兑换业务完全开放,内外资金往来自由化。

德国金融体系的若干问题

一、德国的中央银行

德国的中央银行是德意志联邦银行。德意志联邦银行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它独立于政府,对议会负责。其在行使职权时,不受联邦政府的约束或干扰。

欧盟货币一体化之后,欧洲中央银行成立。德国加入欧元区,并成为欧洲中央银行最大的股东,在欧洲中央银行50亿欧元的资本金中,德国拥有24.4%的股份。欧洲中央银行的核心任务是制定和实施欧元区的货币政策,保证欧元区支付清算体系的正常运转,发行欧元现钞、管理存款准备金,并通过理事会及其下设的13个专业委员会来实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德意志联邦银行此后虽然不再决定货币和信贷政策,主要是按照欧洲中央银行的指示和方针办事,但仍然肩负着一定的职责,拥有决定业务政策的权力,保留了参加国际货币组织的权力,并可以继续支持德国政府的经济政策,承担着银行监管、外汇储备管

理、现金和非现金结算业务等职能。

二、德国的商业银行

德国的商业银行在德国经济和金融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历史上,德国的金融体系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这种金融体系的特点是:(1)实行全能经营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涉及存贷款、贴现、信托、证券、投资、担保、保险、汇兑、财务代理、金融租赁等所有金融业务领域;(2)证券市场完全是由银行组织所控制的。(3)银行可持有企业的股票,在很多企业中的股权往往超过25%,成为企业的大股东,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

德国的银行资本高度集中,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德国最大的商业银行是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和商业银行。三大银行在德国商业银行领域乃至在德国金融体系中居主导地位。

德国银行制度是最显著的特征是实行全能银行制度。全能银行是德国有别于其它西方国家的全能混业经营模式。德国的全能银行是指以银行的经营活动为基础构建一个综合金融业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金融衍生业务等全面的金融服务,并持有非金融企业股权,对其控股的综合性金融机构。德国全能银行模式的特点是:

其一、就其产生的历史及政治经济制度背景而言,德国的全能银行是在其工业发展初期私人资本缺乏,金融市场欠发达的背景下产生的。

其二、就其经营方式而言,德国的全能银行可利用银行综合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高效率、一站式、全面的金融服务。

其三、就其经营范围而言,德国的全能银行除可以全面经营一切金融业务之外,还可对非金融企业参股、控股,和非金融企业有较为密切的银企关系。

三、德国的金融监管

德国实行金融业的混业监管。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是德国单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前身是联邦信贷监督局,在2002年5月1日由信贷监督局、证券监督局、保险监督局合并而成,总部设在波恩。主要负责对金融机构准入进行审批,颁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定期对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以及对银行、保险、证券、金融服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营进行全方位监管。

四、德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变化

1、银行开始持续减少对企业的持股

传统德国金融模式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实行主银行制,银行和企业结成紧密联系,并由此被认为是德国经济腾飞的一个关键因素。但客观地讲,这种模式在某种程度上防碍竞争,提高资金成本,阻碍资本市场发展和金融变革,过度保护大企业而抑制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各界人士逐渐转向主张放松乃至剪断银行和企业过度紧密的联系钮带。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德国商业银行等许多典型的主银行就已经开始持续减少对德国企业的持股。

2、商业银行强化投资银行业务

德国银行虽然实行“全能银行“的经营模式,但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的实力及经验远远不如英美的竞争对手,尤其是高盛、美林、摩根斯坦利等美国巨型投资银行。因此,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当零售银行业务越来越无利可图时,德国银行逐渐调整经营战略,加强投资银行业务,并通过兼并收购逐步向国外扩张。如1989年德意志银行收购了英国的投资银行摩根——格林费尔,1993年将全部投行业务集中于改组后成立的德意志——摩根——格林费尔旗下。1998年又将其改编为德意志银行下属的一个部门——全球企业及机构部。1999年收购了一家美国投资银行。

3、银行间的并购不断加强

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银行在西欧地区频频出击。在英国,德意志银行收购了摩根格林费尔,德累斯顿银行收购了克莱沃特本森,西德意志州银行收购了西方商人银行。1998年11月30日,德意志银行以101亿美元的高价收购了美国第八大投资银行信孚银行,产生了以资产计世界最大的银行、第三大基金经理和第四大证券托管商,也是外国金融机构对美国金融机构的最大收购活动,从而使德意志银行实现了进军美国资本市场的愿望。1998年12月初,德意志银行又收购了法国里昂信贷银行在比利时的分行。20041年,安联保险集团获超过95%的德累斯顿银行的股权,这一成功的并购使安联保险和德累斯顿银行成为德国领先的金融服务集团。2005年6月12日,意大利最大的银行联合信贷银行和德国第二大银行裕宝银行达成收购协议,联合信贷银行以151亿欧元收购裕宝银行,这是欧洲银行业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宗跨国银行并购交易。

比较中美金融体系的异同

比较中美金融体系的异同 中美金融体系的相同点: 1金融体系都是由金融市场、银行和外部公司治理及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和制度特征的总称。 2中美金融体系都包括以金融资产的交易、金融机构的构成和金融活动的监管为基础的多项内容。 中美金融体系的不同: 第一,中国金融和美国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 美国出于金融市场的高度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市场规模大、金融工具多、产品链条长、资金能量强,这种“高度发展”在一定程度发展到“过度”,不但脱离了实体经济,而且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作用。而中国处于金融市场发展的初步阶段,具体表现为市场规模小、结构不合理、金融工具少、主体实力差,这种“初步”难以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如多年存在的企业融资难、投资渠道狭窄等 第二,中国金融和美国的运行机制不同。 美国金融市场化程度极高,华尔街具有超级话语权,具体表现为金融机构的趋利化、金融活动的自由化和金融业务的杠杆化,虽然这些特征目前在一定程度上面临下降和逆转,华尔街的话语权也在下降通道之中,但其高度市场化的根本特征不会改变。反观中国,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低,行政管制较强,金融压抑较为明显,具体表现在为,金融机构活力不足,例如金融创新严格审批、金融业务较为单一、金融服务能力较弱,等等。当然,中国金融市场化程度低既有历史和客观原因,也有体制原因,我们需要的是正视这样的现实。 第三,开放程度的比较 中国金融市场相对封闭,表现在难以有效运用全球资源,缺乏全球定价权和影响力,金融机构尚未完全参与国际竞争,这和中国经济的开放程度不想符合。但是,美国的金融市场是完全开放,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全球市场,表现在其金融机构全球发展、金融体系运用全球资源、金融市场有全球定价权和影响力。 总而言之,从整体角度讲,中国的金融市场还是发展不健全,政府对于银行的管制程度较高,各银行之间的竞争力度较小,整个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也较低。不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全发展,相信中国的金融市场也会更进一步发展 第四,中美金融体系的组成 中国的金融体系包括金融决策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美国金融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联邦储备银行系统,商业银行系统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主导。 第五,中美金融体系的导向 当代金融体系主要有两种导向,即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中国是银行主导型,银行与企业交往密切,掌握一定客户信息,银行与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减少了相互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了监督成本,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美国为市场主导型,是以市场为主导。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一、危机前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一)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概况 美国金融业长期以来实行“双层多头”金融监管体制。所谓的“双层”指的是在联邦和州两个层级都有金融监管部门,“多头”是设立了多家监管机构,分别行使不同的监管职责。 具体来说,在金融危机以前,美国联邦一级的金融监管机构有: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美联储或FED)、货币监理署(The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简称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全国信用社管理局(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简称NCUA)、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简称CFTC)。州一级的监管机构包括各州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业监管机构和保险业监管机构。此外,美国还有跨部门的监管机制,主要是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ede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Examinations Council,简称FFIEC)和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resident’s Working Group on Financial Markets,简称PWG)。 (二)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联邦储备系统(FED) 1913年12月23日,美国威尔逊总统签署了《联邦储备法》,由此创立了承担中央银行职能的联邦储备系统。联邦储备系统的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联邦储备银行(Federal Reserve Banks),以及数千家会员银行。 其中,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货币政策,运用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率两大工具,影响市场资金成本与价格,促进经济、就业和物价等经济指标的稳定;实施金融监管,控制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管理美国支付清算体系。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经济形势,决定联邦基金利率水平,运用公开市场操作这一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买卖美国国债和政府机构债券,将联邦基金利率控制在目标水平,从而影响长短期利率、汇率走势,继而引导商品生产与价格、就业状况等经济指标,以此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此外, 它还负责决定货币总量的增长范围(即新投入市场的货币数量),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活动进行指导。 联邦储备银行的主要职能包括:一是货币发行职能。各联储区行负责向所在区域银行系统发放和回收现金。二是货

中美金融体系异同比较

中美金融体系异同比较 摘要 中美金融体系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差异,也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融资方式之间的差异,体现在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监管方面上。正因为这些差别,在中国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它的特点和考虑的因素,银行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是问题的解决之道。 Abstract To some extent,the difference of financial systems of Chian and USA can be esplained in terms of the conflict between, “Bank-led financial system”and “Market-led financial system”.In other words,it is the discrimination between direct financing and indirect financing which is displayed in such aspect financial institutions,financial products,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the like. Due to the differences,there are a lot of factors for consideration to develop the milti-layer capital market in China.The best solution to this problem is to combine the bank and the market effectively in China. 关键词:市场主导,银行主导,多层次资本市场

美国农业金融体系的基本架构_特征及启示_卫志民

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欟 美国农业金融体系的基本架构、特征及启示 卫志民,李忠昶, 关园 (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经济与政治研究中心,北京100875) 作者简介:卫志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经济与政治研究中心副教授;李忠昶,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关园,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本文是国家发改委“十三五”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十三五’完善扶贫脱贫机制研究” (编号:019)和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2012年度重点课题 “我国中等收入标准研究”(编号:2012LZ014)的成果。摘要:非盈利性农业金融体系、合作性农业金融体系和商业性农业金融体系是美国农业金融体系的三大支柱。具有体系完整,形式多样;财政支持力度大,法律法规完善;经营目标明确,经济效果显著的基本特征。美国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以政策性金融为支撑、高度发达的商业性金融组织的做法具有一定启示。我国应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放宽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保险体系建设。 关键词:农业金融;农业经济;美国中图分类号:F37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4)09-0105-04一、美国农业金融体系的基本架构 美国拥有比较发达和健全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1] 根据金融机构的性质和职能,美国农业金融体系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 (一)非盈利性农业金融体系 这部分农业信贷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在私营金融机构不愿意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向农场主、农业生产团体和涉农企业发放贷款与提供资助,扶持农业发展。非盈利性农业信贷体系主要由商品信贷公司、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农民家计局和小企业管理局等信贷机构组成。 1.商品信贷公司。美国的商品信贷公司成立于1933年10月,隶属于美国农业部。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在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农业减产、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对农民给予贷款和补贴,以降低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的经营风险。商品信贷公司贷款给农户,农户以尚未收获的粮食及农产品为抵押物,到下一收获季,农户将农产品 售卖以偿还贷款。农户也可将粮食谷物等农产品作为抵偿物获得贷款。 2.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成立于1935年,旨在发展农业地区电力和通讯事业,实现农村电气化。其主要职能是对农业地区非赢利的电业合作组织和农场发放低息贷款,用于建设农村电网、农村通讯网络、农田水利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2] 同时还向贷款人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3.农民家计局。为解决贫困农户的农业生产问题,美国政府于1946年成立农民家计局。其最初的借贷对象主要是贫困农户及相关涉农产业从业人员,后来贷款投向逐渐扩展到低收入农户修缮房屋、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非营利性项目。农民家计局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提供的资本金、政府的专项拨款、通过联邦融资银行发行债券筹集而来。 4.小企业管理局。小企业管理局成立于20 经济纵横·2014年第9期

美国金融体系的若干问题

美国金融体系的若干问题 一、美国的资本市场 美国的金融体系是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由于制度规范,投资环境良好并有发达的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工具凭借美元世界上最主要的国际货币地位美国形成了发达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在金融领域的融资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纽约证交所是美国历史最长、最大且最有名气的证券市场,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上市股票超过数千种。截至2007年末,纽约证券交易所约有2800多家总市值高达27万美元的大企业挂牌进行买卖,其中,非美国本土公司约421家,市值约11.4万亿美元。 美国纽约资本市场的特点是:(1)凭借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纽约以其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使纽约资本市场成为全球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也最有效的资本市场。(2)纽约资本市场运作规范法制健全在企业上市条件信息公开披露以及打击欺诈舞弊等违规行为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有效的法律制度。(3)纽约资本市场是企业购并的良好平台并有助于实现管理层个人利益最大化。 二、美国的金融监管 由于历史原因,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相当复杂。银行以及储蓄性金融机构的监管由货币审理署、美联储和存款保险公司三大联邦级监管机构和各州监管机构共同负责。证券经营机构主要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监管。保险机构由所在州保险监管厅负责。根据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规定,当前,美国形成了以美联储作为综合监管的领导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其它监管机构按其业务分工进行功能性监管的所谓“伞状金融监管格局”。 美国的“伞状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着政出多门、机构重叠、监管成本巨大的弊端。 三、美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 根据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规定,美国的银行、证券和保险实行混业经营形成了美国特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最上层是一个不从事金融专业业务的集团,控制多个具体操作不同金融业务的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平等独立。 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是在美国长期实行分业经营的管制且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背景下产生的;金融控股公司中各子公司的专业金融活动不能够共用一个综合服务平台,不能提供一站式多样化金融服务;美国限制金融控股公司对非金融企业的持股,禁止对非金融企业控股。

中美金融体系比较

中美金融体系比较 1

美国金融体系及其弊端 美国金融体系形成是自然构造和人为构造相互交替、相互适应、共同作用的结果。美国建国之时, 尚无现代意义的银行机构, 随着经济初步发展和战争需要, 由美国国会财政管理官提议, 经国会批准于1782年建立了第一家银行北美银行。它虽是一家在州政府注册的银行, 但却与联邦政府有密切联系, 联邦政府持有银行大部分股权, 实际上是一个政府银行。这之后, 在联邦政府的努力下, 经国会批准, 先后建立了美国第一银行, 美国第二银行。这两个银行均是公私共有而以私人所有为主, 公私共管而以公管为主, 并带有某些中央银行性质的全国性银行, 尽管它们在经营卡是成功的, 作用是良好的, 但仍在批准营业期满后停业。这其中有很多原因, .但重要原因是政府建立国家银行制度不适宜美国人崇尚自由竞争的精神, 而且州政府对联邦政府特权日益扩大始终存有戒心。人为构造阶段暂时告一段落, 随之开始了自然构成过程, 即自由银行制度的实行。任何人只要有充分的资本, 并按法律规定履行义务都可领取执照, 开设银行, 而不必逐个审议, 从而掀起了建立新银行的浪潮。之后又实行国民银行制度, 规定了银行最低资本额、法定准备金和贷款条件等限制, 从而提高了银行安全性, 有利于金融业的稳定。l9 , 美国国会经过《联邦储备法》, 19 , 美国中央银行—联邦储备体系正式建立。标志着美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形成。当前, 美国大约有5万多家金融融机构, 金融业创造的产值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5%左右。1984年金融资产达70280亿美元, 约为GNP的175.25%。 由于适应美国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环境, 美国金融体系与其地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颇具独特之处, 形成了美国金融体系的鲜明特征。 2

美国监管体系

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金融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 赵玉花 2016/6/12 美国金融监管具有双重多头的特点。双重是指政府和地方监管;多头是指多个部门监管。主要体现在功能性监管和机构性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 赵玉花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32013110146) 摘要: 美国金融监管具有双重多头的特点。双重是指政府和地方监管;多头是指多个部门监管。主要体现在功能性监管和机构监管。 关键字:金融监管,双重监管,机构性监管,功能性监管 0引言 基于美国是当今世界金融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故研究其金融监管体系的优点与缺点。以此作为研究本国金融监管的借鉴,更好地发展本国金融市场的监管。 1美国金融监管特征 双重多头:双重监管是指政府,地方监管;多头监管多个部门监管。其主要体现在机构性监管和功能性监管。 2机构性监管: 2.1美国金融机构 美国金融机构是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构成。如图1所示 图1 2.1.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指美联储体系,全称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如图2所示。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是由含有7名成员美国联邦储蓄理事会,12个分布在不同区域的联邦储蓄银行,由12名成员组成的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3000个会员银行,以及3个咨询委员会。其中,12个地区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银行的总裁由每个银行的理事会选择,理事会成员一般来自当地银行和企业界。联邦市场公开委员会是由十二名成员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全部成员七名,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其它四个名额由另外11个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轮流担任。该委员会设一名主席(通常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担任),一名副主席(通常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担任)另外,其它所有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都可以参加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讨论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美国联邦储蓄理事会负责制定货币政策,

最新美国住房金融体系研究资料

美国住房金融体系研究 住房金融是以住房信贷为主的各种住房信用的资金的交易活动,是以踌躇,融通住房资金为核心的住房金融市场,住房金融体系以及住房金融运行机制的总称。它不同于一般金融的基本特征是住房资金融通具有长期稳定性和政策性。各国的住房金融政策均呈现出政策性和经营性的二重特点,在住房金融体系中,住房金融结构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根据世界各国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住房金融制度不同的特征,概括起来,可以将住房金融制度分为三个种类:市场主导型,合同储蓄型与强制储蓄型。 (一)美国住房金融制度构成: 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完善成熟的住房金融制度。美国住房金融一级市场的行为主体,包括贷款购房人、抵押贷款发放机构和一级市场保险机构。商业银行、储贷协会、互助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购房人签订抵押贷款借款合同,金融机构发放住房抵押贷款,购房人按约定逐期还本付息,住房金融二级市场的行为主体,包括抵押贷款发放机构、政府支持企业、二级市场担保机构和投资者,其运作机制实际上就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并通过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分散了贷款发放机构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提高了住房金融一级市场的流动性,为促进住房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公共住房政策目标的实现,美国政府专门设立了联邦住房金融委员会和联邦住房企业监管办公室,分别负责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监管,由于一级市场上的抵押贷款发放机构众多,难以实施直接监管,因此美国政府将全国分为12个片区,相应建立了12家联邦住房贷款银行(作为联邦贷款银行系统的成员机构,12家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共吸收了8104家抵押贷款发放机构作为会员,使联邦住房金融委员会通过直接监管12家联邦住房贷款银行,间接实现了对一级市场的监管。二级市场上则由联邦住房企业监管办公室负责监管联邦全国抵押协会和联邦住房贷款抵押公司。 (二)运作方式: 按参与住房金融机构和住房金融工具的资金来源、运行方式不同可分为:一类:参与住金融的机构和住房金融工具结合的开放式的住房金融结构。这类住房金融结构的资金全部直接来自金融市场,其典型国家如英国、美国。国家的政策性体现在减免税收形式的货币补贴、政策性保险方面。二类:政策性、商业性住房金融机构和住房金融工具结合的封闭式、开放式混合的住房金融结构。

中美金融体系比较

美国金融体系及其弊端 美国金融体系形成是自然构造和人为构造相互交替、相互适应、共同作用的结果。美国建国之时,尚无现代意义的银行机构,随着经济初步发展和战争需要,由美国国会财政管理官提议,经国会批准于1782年建立了第一家银行北美银行。它虽是一家在州政府注册的银行,但却与联邦政府有密切联系,联邦政府持有银行大部分股权,实际上是一个政府银行。这之后,在联邦政府的努力下,经国会批准,先后建立了美国第一银行,美国第二银行。这两个银行均是公私共有而以私人所有为主,公私共管而以公管为主,并带有某些中央银行性质的全国性银行,尽管它们在经营卡是成功的,作用是良好的,但仍在批准营业期满后停业。这其中有很多原因,.但重要原因是政府建立国家银行制度不适宜美国人崇尚自由竞争的精神,并且州政府对联邦政府特权日益扩大始终存有戒心。人为构造阶段暂时告一段落,随之开始了自然构成过程,即自由银行制度的实行。任何人只要有充足的资本,并按法律规定履行义务都可领取执照,开设银行,而不必逐个审议,从而掀起了建立新银行的浪潮。之后又实行国民银行制度,规定了银行最低资本额、法定准备金和贷款条件等限制,从而提高了银行安全性,有利于金融业的稳定。l913年,美国国会通过《联邦储备法》,1914年,美国中央银行—联邦储备体系正式建立。标志着美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形成。目前,美国大约有5万多家金融融机构,金融业创造的产值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5%左右。1984年金融资产达70280亿美元,约为GNP的175.25%。 由于适应美国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环境,美国金融体系与其地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颇具独特之处,形成了美国金融体系的鲜明特征。 (1)“双线多头”的管理体系 所谓“双线”是指美国联邦和州级政府当局都有权分别接受银行注册登记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演进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演进 在任何一个金融体系中,金融监管是保证金融体系健康稳定有效运行的最后“堡垒”,是金融稳定的基础保障之一,但是,美国金融危机中,这一最后“堡垒”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在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金融危机的研究之中,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监管放松和监管不到位受到极大的批判,美国金融监管当局没有有效发挥风险防控职能,尤其是抵御系统性风险。 在经历了两年的煎熬之后,亡羊补牢成为美国和国际社会的一个广泛共识,加强金融监管和监管体系的建设随之成为美国的重要历史任务。美国必须强化对金融监管与金融稳定关系的认识,“金融监管框架必须及时做出调整,以适应金融现代化的趋势……从而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健”(Bernanke,2008)。2008年布什政府出台了改革金融监管体系的“蓝图”,提出了相关的短期和中长期的政策选择,以期对美国金融监管体系进行系统性改善。在政府更迭之后,奥巴马政府同样将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作为挽救美国金融体系和美国经济的重要一环。 2009年6月份,奥巴马政府出台了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方案《金融监管改革:一个全新的基础》,这一改革方案被誉为大萧条以来最为全面的金融改革计划。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方案将深刻影响着美国金融市场和制度建设,将是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演进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里将主要介绍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是如何演进至目前的状态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July. 22, 2009 https://www.360docs.net/doc/265140643.html, 郑联盛 zhengls@https://www.360docs.net/doc/265140643.html, Policy Brief No. 09055

(一)自由竞争中的双层监管体系 在美联储建立之前,美国的金融市场都是处于基本不受管制的自由竞争时代。1781年美国第一家银行----美洲银行在州政府注册成立,随后各州的商业银行蓬勃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各州银行就陷入了危机。1791年,第一银行成立,政府授权其代理国库、发型银行券、对其他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和管理,它是美国中央银行的雏形,是美国历史上最早的金融管理机构。但是,第一银行七成左右的股份为外资所有,美国担心其影响国家利益,同时第一银行严重危及各州商业银行的利益,在20年执照期之后第一银行就停业了。第一银行停业之后,各州银行迅速发展,但随后货币流通陷入严重的混乱局面,1817年第二银行应运而生。但是,历史故伎重演,1836年第二银行执照期满之后停业。美国政府至此就放弃了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美国银行业进入长达近30年的自由竞争时代(剑桥美国经济史,2008)。 美国自由竞争的银行制度对美国金融体系产生了极其重大影响。由于各州的“自我保护意识”,各州纷纷出台针对本州银行的注册、经营和监管规范,同时规定其他州的银行禁止在本州开展业务,并禁止本州银行跨州开展业务,从而形成了“单一州原则”。 在自由原则和单一州原则的指引下,各州银行数量暴增,内部竞争急剧恶化,很大一部分贷款根本没有计提准备金,银行券发行泛滥,不断有挤兑和银行破产产生。金融体系的混乱导致美国政府难以有效调控运转资金,尤其在美国内战期间,美国政府需要利用银行体系融资,此时美国政府认识到联邦政府统一货币流通、银行业进行监管的必要性(陈明,2003)。1864年国会通过了《国民银行法》,要求银行建立最低资本金、法定准备金和贷款标准等制度,并建立货币监理署对国民银行进行监管。但是,《国民银行法》采取“自愿监管原则”,监管范围是在联邦政府注册的国民银行,如果州银行不申请加入国民银行体系则不需要受《国民银行法》约束(剑桥史,2008)。 实际上,很长一段时间内,《国民银行法》并没有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但是该法最根本的贡献在于确立了联邦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规范。在美国银行业自由竞争时代,产生了美国双层(联邦政府一层与州政府一层)的金融体系,也形成了金融体系监管的双层格局,这一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延续至今。 (二)分业监管体系的完善 《国民银行法》实施之后,美国建立了联邦政府的金融业监管制度,但是,美国 2

解读美国金融体系

解读美国金融体系 金融电子化,2004年6月14日,作者:贾凯 解读美国金融体系 美国金融体系是全球最大和最完善的金融体系,它在美国国内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全美金融系统每年直接创造的产值大约占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由于美国的经济规模非常之大,因此它对全球的影响力度也就非常大,只要格林斯潘一宣布降息,恐怕这就不只是美国一个国家的事情了。 美国并不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历史长度只有两百多年,相对而言,美国金融系统的历史却十分悠久,并且非常稳定。尽管在历史上曾经遭受过战争、大萧条等,但美国的金融系统自从建立以来其许多东西一直持续使用直至今日。比如人们现在使用的美钞,它是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开始印制发行的,如今仍然还是最初的样子。再比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美联储)创建于1913年,直到现在依然还是最初的那套体系在运行。再往远一点说,美国政府发行的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始于1862年,从那时起直到今日,凡是历史

上美国政府发行的货币都依然有效,如果今天谁还有那个时候的货币,仍然可以合法流通。世界上具有这样悠久金融史的国家并不多见。 美国金融机构 美国的金融机构分为两大类:储蓄类和非储蓄类。储蓄类金融机构是真正影响美国货币供应的金融机构,它直接左右着美国的经济前途与方向。非储蓄类金融机构主要指股票经纪人。所谓股票经纪人实际上就是倒股票的,他劝别人购买股票,买卖做成之后从中收取佣金,但他自己却从不拥有股票。而券商则是从事股票买卖的,既要买进来,也要卖出去,可他们并不依靠手续费来挣钱,可以说算得上是个零售商,但就股票经营而言,也只能算是中间商。 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在美国始于1933年。此前的银行既可以做投资又可以做储蓄,二者兼有,而此举直接的后果是引发了1929年的经济大危机。这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经济危机,导致许多银行垮台。此后美国政府对此做出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如果银行要吸纳百姓积蓄,则不能从事证券投资。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有了储蓄类银行与投资类银行的区别。 退休基金 退休基金在美国金融中占有很大比例,各大公司对

美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美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美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联邦储备系统(中央银行体系) 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是根据1913年《联邦储备法》建立的,该系统由三级金融机构所组成: 联邦储备委员会。它是联邦储备系统的最高决策机构,有权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美联储由七名理事组成。在联邦这一级的机构中,美联储系统还设立“美联储公开市场委员会”,其构成是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七名委员加上五名各区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由12家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轮流担任,其中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为常任成员)共12人组成,它是联邦储备系统中负责进行公开市场买卖证券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此外,还设立顾问委员会。 联邦储备银行。美国将全国划分为12个联邦储备区,在每一个储备区内设立一家联邦储备银行,作为该储备区的中央银行。 会员银行。根据《联邦储备法》的规定,所有向联邦政府注册的商业银行(即国民银行)必须参加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向州政府注册的州银行可自由选择是否加入联邦储备系统。 2、商业银行 美国的商业银行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就是国民银行,即根据1863年《国民银行法》向联邦政府注册的商业银行,一般而言这类银行都是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的银行;第二类是根据各州的银行立法向各州政府注册的商业银行,一般称之为州立银行。这类银行一般规模不大。 1、商业银行以外的为私人服务的金融机构 这类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储蓄信贷机构,他们主要是通过吸收长期性储蓄存款来获取资金,并将其运用于较长期的私人住宅抵押贷款上。具体而言,这类金融机构包括:储蓄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及人寿保险公司。 2、商业银行以外的为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 这类金融机构主要有销售金融公司、商业金融公司、投资银行、商业票据所、证券经纪人、证券交易所和信托机构等。其中,销售金融公司主要是对消费者、批发商和零售商发放贷款。商业金融公司则是按一定的折扣购买企业的应收帐款。投资银行主要是包销公司及政府证券。商业票据所负责推销企业的短期证券。证券交易所主要是为证券在二级市场上的交易流通提供一个场所。 3、其他金融机构 主要是指养老金基金和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其中,养老金基金的资产主要是公司股票。而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又称为共同基金),他们将小额储蓄者与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在货币市场上购买各种收益较高的金融资产,如国库券、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以获取较高的收益,然后将盈利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基金入股者。 4、政府专业信贷机构 美国的政府专业信贷机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向住宅购买者提供信贷的机构;一类是向农民和小企业提供信贷的机构。具体而言有: 住宅及城市开发部。它成立于1965年,主要是通过其所监督的下列三个机构向住宅购买者提供资金:联邦住宅管理署、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和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这些机构也不直接发放贷款,而是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其他专业金融机构发放的住宅抵押贷款。 农业信贷机构。农业信贷管理署负责监督与协调以下三个为农民提供信贷的银行系统:12家联邦土地银行、12家合作社银行及其中央银行、12家中期信贷银行。美国现在的农业金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及监管标准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及监管标准 一、美国的金融监管立法 美国联邦金融监管的立法在国会。主要法案包括相关的机构法如《联邦储备法》、《银行控股公司法》以及金融行业发展方面的法案如《格拉斯·斯蒂格尔法》、《1999年金融服务法》等。相关监管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上位法制定部门监管规章。这些监管规章主要收集在《美国的联邦监管法典(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CFR)》内。该法典是美国联邦政府部门和机构颁布的有关监管规章的集大成者。法典共分50个部分,对应不同的联邦监管内容。其中,有关金融监管的规章包含在第12部分(银行及银行业)和第17部分(商品及证券交易)。该法典每年更新一次并按季度发布更新内容。其中第1-16部分在每年的1月1日更新,第17-27部分在每年的4月1日更新,第28-41部分在每年的7月1日更新,第42-50部分在每年的10月1日更新。 另外,美国各州也有权制定各自辖区的银行监管法规和保险监管法规。这些监管法规未包含在《联邦监管法典》中。 二、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 (一)美国的银行业监管 美国设有联邦和州政府两级监管机构。联邦政府有五个主要的监管机构:美国货币监理署(OCC)、美国联邦储备体系(FED)、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储蓄机构监管署(OTS)和国家信用社管理局(NCUA)。此外,美国各州政府也设立有银行监管机构。美国大多数银行由不止一家监管机构负责监管。 货币监理署(OCC)隶属美国财政部,1863年国家货币法(National Currency Act of 1863)赋予货币监理署监管美国联邦注册银行(国民银行)的职能。货币监理署主要负责对国民银行发放执照并进行监管。具体监管职能包括:检查;审批监管对象设立分支机构、资本等变更的申请;对其违法违规行为或不稳健经营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制定并下发有关银行投资、贷款等操作的法规。 联邦储备体系(FED)(下称美联储)根据国会1913年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 of 1913)设立。主要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并对其成员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等进行监管,此外还承担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职能。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于1933年设立,旨在通过保护银行和储蓄机构的存款、监管投保机构以及对破产机构进行接管等来维持金融体系稳定和公众信心。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对投保的非联储成员州立银行负有主要监管职责,同时对其他投保的银行和储蓄机构负有辅助监管职责。 储蓄机构监管署(OTS)主要负责储蓄协会及其控股公司的监管。

美国金融自由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金融自由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金融的本质是融通资金,美国的金融改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对内,通过完善资金融通市场、规范资金融通主体行为来提升金融效率,促进金融为实体服务;对外,掌握全球货币发行权,通过货币工具提升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影响力。尽管美国金融改革经历时期长,其间也产生过多次对金融机构的冲击,甚至出现金融危机,但总体上来看,自由化改革的推进提升了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效率,既正面作用经济增长,也利好金融机构发展。在本文中,我们希望借鉴美国金融自由化的经验、金融市场变迁的历史和金融机构的分化经验,得到推进中国金融改革的些许启示,探究中国金融市场可能的变迁路径。 美国金融自由化历程回顾 总结美国20世纪初以来的金融自由化历程,有如下特点: 制度设计贯彻市场化原则。美国稳步推进利率制度、汇率制度、市场运行机制等市场化进程,最终实现了利率市场化、美元国际化和金融自由化。>>更多最新相关资讯请点击进行浏览… 金融功能体现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原则。美国致力于提高金融作为资金融通中介的效率,体现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比如通过降低业务范围限制来顺畅企业融资行为,再比如通过美元国际化来实现美国作为全球货币发行国的经济利益。 注重培育金融市场和壮大金融机构。美国具有全球最大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金融业成为美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在改革路径上稳中求进。尽管美国的自由化改革不可避免地会冲击金融体系,甚至产生过金融机构大量倒闭的浪潮,但稳中求进的改革路径最终被认为是成功的金融自由化案例。 美国经历近百年的渐进式金融改革,始终以改革带来的最大经济利益为目标和原则,最终形成了利率市场化、浮动汇率制、美元国际化和资本流出入基本无限制的金融体系,金融发挥了高效的资源配置功能;同时金融业也成为美国经济支柱行业,金融保险业占GDP比重由1947年的2.4%提升至2011年的8.3%。 启示一:金融监管及货币政策——伞形监管,货币政策传导以利率为核心 监管体系:伞形结构,注重立法 在经历了制度改革、市场变迁、机构更替过程后,美国最终选择的是以美联储为核心的“双线多头”伞形金融监管结构,具体结构如下:

解读美国金融体系

美国金融体系 美国金融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联邦储备银行系统,商业银行系统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主导。 美联储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系统起中央银行作用。具有发行货币、代理国库及对私人银行进行管理监督职能,更为重要的是为美国政府制订和执行金融货币政策。联邦储备系统可以通过它所制订的政策直接影响货币的供应和信贷的增长,从而影响宏观经济的各个方面。 现在的联邦储备银行系统包括联邦储备总裁委员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12家区域性联邦储备银行以及数千家私营的会员银行。联邦储备总裁委员会是联邦储备银行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由7名委员组成、负责决定全国货币政策,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各区域性分行、会员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活动及业务有广泛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是联邦储备系统用以执行货币政策的主要机构,由联邦储备总裁委员会7名委员和5名区域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其中必须包括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其余各分行轮流参加)。区域性联邦储备银行是按照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 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会员银行是美国的私人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是否加入全凭自愿而定。加入联邦储备系统就由该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但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对这部分资金,联邦储备系统不付给利息。 美国商业银行 美国商业银行在美国金融体系中占有主要位置,1980年,美国共有商业银行15082家,总资产为21147亿美元,占金融界资产总额的30%左右。商业银行以存款和贷款为主,70年代以来各主要商业银行为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增强生存能力,积极开展存贷款以外的业务。由于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禁止商业银行从事投资业务,也不能经营证券发行和买卖,故许多商业银行都设立信托部,参与证券经营活动。 1986年4月1日,美国完全取消对储蓄存款利率的上限,这样各种银行完全可以自己决定对存款付多高的利息,这大大增加了银行业的竞争。此外再加上80年代初出现的第三世界债务危机等因素,使美国商业银行的倒闭率不断上升。 1984年有79家商业银行倒闭,1985年为120家,1986年为150家,1990年高达200家。其中,1984年位列美国10大银行之一的大陆伊利诺斯银行破产,1991年初拥有230亿美元的新英格兰银行集团破产,给美国金融业带来的震动是巨大的。1990年底,全美最大的225家银行的股票平均下降了17.53%,一些大银行的股价甚至不到其帐面价格的一半。 美国金融体系是全球最大和最完善的金融体系,它在美国国内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全美金融系统每年直接创造的产值大约占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由于美国的经济规模非常之大,因此它对全球的影响力度也就非常大,只要格林斯潘一宣布降息,恐怕这就不只是美国一个国家的事情了。

金融体系、美国全球战略与国际格局

金融体系、美国全球战略与国际格局 康绍邦 【内容提要】文章分析金融危机、国际金融体系、美国全球战略与国际格局变迁之间的互动关系。二战后,美国主导的国际金融体系,经历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牙买加体系——美元-华尔街体系的演变过程,演变的缘由是为了克服体系内部存在的矛盾和缺陷,而每次演变之后又会表现出新的矛盾。确保美国主导的国际金融体系运转,是美国全球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根据国际局势的变化,美国不断调整全球战略,与国际金融体系的演变相互协调配合,核心目标是确保美元霸权地位,巩固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冷战结束,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格局多极化趋势发展,美国实力相对下降,美元-华尔街体系内在矛盾充分暴露,导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国际社会面临重构国际金融体系的任务。中国主张各国携手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推动包括金融体系在内的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关键词】金融危机 国际金融体系 美国全球战略 国际格局 【作者简介】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党校学位委员 二战后由美国主导的国际金融体系经历了演变过程,每次演化的缘由是为了克服其内在的缺陷,但是每次演化之后又会表现出新的缺陷。近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不过是国际金融体系内在矛盾的表现。金融体系与美国全球战略相互配合、相互作用。然而,冷战结束后,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趋势发展,国际金融体系的困境难以化解,导致危机的爆发。当前这场全球金融经济危机,意味着国际金融旧秩序的破产,而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尚未成形。

一、冷战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 二战后,美国凭借着无与伦比的经济军事实力,主导建立了世界金融体系,即布雷顿森林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核心是:以黄金为基础,美元直接与黄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摘要:本文从金融监管主体的角度出发,阐述了中美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并将两者进行了比较。提出了在借鉴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基础上。中国应建立适合国情的金融监管体制。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一、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整套机制和组织结构的总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基本要素:首先是体制参与者,即由谁监管和对谁监管,核心是金融监管机关的设置、职责职权的依法定位;其次是如何监管,即为实现金融监管目标而采用的各种方式、方法和手段,体制的各种参与者按照一定方式有规律地相互作用,以完成特定的目的。可见,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到对金融监管机关组织构成、职权的分析、金融监管机关对金融机构作用机制的分析等。 根据监管主体的多少,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一元化监管体制与多元化监管体制。前者是独家监管型,即只有一家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实行高度集中的单一型监管体制。后者是多家监管型,即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共同分工负责进行金融监管。实行这种体制的国家根据监管权限在中央与地方的划分的不同,又可分为一线多元监管体制和双线多元监管体制。实行一线多元体制的国家或地区,金融健全权力集中于中央,在中央一级又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关负责监管。这种体制实际上是以财政部和中央银行为主题开展工作。

实行双线多元体制的国家主要是联邦制国家,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代表。其基本框架如下: 二、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在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中,美国的监管体制被公认为是最健全、最完备、最具代表性的,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1999年金融服务法》(Financial Service8 Act of l999),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开辟了金融服务产业的新纪元,美国金融监管也最终形成了现行的双线多元监管模式。这种新的监管体系顺应了金融服务业混合经营、金融集团的发展趋势,在制度上实现了金融监管的创新。由于美国处于世界头号金融强国的地位,因此。对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考察研究,将在构思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策略等方面提供诸多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比较复杂,联邦和各州都有权对银行发照注册并进行监督,即实行双轨银行制度。在联邦一级,有财政部通货监理局、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三大银行监管机关。在州一级,各州都有各自的金融法规和银行监管机构。现分述如下: (一)通货监理局 通货监理局是美国资格最老的金融监管机构,它是根据(国民银行法)于1863年建立的。只有向该局注册的银行才能称为国民银行。通货监理局在技术上受财政部指挥。不过实际上它的活动与财政部没有正式联系_保持着相当大的独立性。通货监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国民

2020年美国金融体系流动性分析报告

2020年美国金融体系流动性分析报告 2020年3月

目录 一、研究视角:美国金融体系流动性的三层架构 (5) 二、资金市场:流动性的“上游” (7) 1、原理:货币政策松紧与融出方意愿主导 (7) (1)美国资金市场的主体是回购市场 (7) (2)资金市场决定变量:货币政策松紧+融出方意愿 (8) 2、现状:美联储加大投放下,瓶颈源于融出方“惜贷”情绪 (8) 三、产品市场:流动性“载体” (10) 1、原理:资本市场、实体资金与资金市场的“中间件” (10) (1)产品市场:机构投资者主导下,连接实体资金和资本市场的“中间件” (10) (2)动态看产品市场:ETF产品与对冲基金规模提升 (11) 2、现状:脆弱性、传染性提升 (12) 四、资本市场:流动性的果,实体融资的因 (12) 1、原理:直接融资体系的核心,实体融资之关键 (13) 2、现状:当前流动性问题的集中映射 (13) 五、美联储应对:市场流动性纾困为核心 (15) 1、当前操作:资金投放与资产购买强化流动性支持 (15) (1)丰富对于各类净融出机构的资金投放渠道 (15) (2)购买资产针对性解决局部市场流动性问题 (15) 2、可用工具箱:非常规工具仍有加码空间 (16) (1)公开市场操作仍有加量与扩容空间 (16) (2)量化宽松扩表力度有望继续加大 (16) (3)适度放松部分金融机构监管限制 (17) 3、银行在流动性体系中的系统重要性有望提升 (17)

美国金融市场流动性问题从产品市场已蔓延至金融市场。产品作为流动性的“载体”,联通了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产品同质和策略同质,导致风险共振和系统脆弱。当前,美联储需要继续加大对资金市场(丰富公开市场操作)和资本市场(强化量化宽松)的流动性支持,同时切断从金融市场向实体的传染链条。 美国金融体系流动性的三层架构。以直接融资和机构投资为主的金融结构,划分为三个层次:(1)资金市场,衡量货币政策和货币市场松紧,机构拆借意愿边际影响;(2)产品市场,金融产品作为载体,联通了资金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体资金来源部门,产品的资金申赎和资产配置策略,直接影响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流动性松紧;(3)资本市场,流动性波动在债市、股市、商品市场的体现,最终影响实体部门,也是政策变动的重要依据。 资金市场:流动性的“上游”,当前联储加大投放,融出方惜贷。(1)原理:货币政策松紧与融出方意愿主导,主要涉及日交易万亿美元规模的回购市场。一级交易商、存款机构净融出方均为联储货币工具开展对象,流动性取决于联储政策松紧以及净融出方意愿。(2)现状:联储加大投放,瓶颈源于融出方回避交易对手风险而“惜贷”。本周联储回购协议规模扩容至每天600亿以上,一级交易商实际使用不足30%,FRA-OIS利差跃升背景下回避交易对手风险为主因。 产品市场:流动性“载体”,产品同质和策略同质,增加了风险的共振和系统脆弱性。(1)原理:金融产品联结实体资金、资本市场与资金市场,主要涉及共同基金(17.7万亿美元)、私募基金(13.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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