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集体决策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公精品欢迎下载
五莲县鑫源铸造有限公司
民主管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二)重大问题的界定
1、重大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公司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4)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5)公司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7)公司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8)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调整;
(9)职工工资福利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10)公司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1)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12)涉及公司、职工安全稳定工作;
(13)向上级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2、重要干部任免、人事工作:
(1)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2)确定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使用、推荐和奖惩;
(4)岗位职责的制定、修改和调整;
(5)各类评先树优和各类考核、奖励、处罚的审批;
(6)职工合同的签定、职称的评聘。
3、重要项目安排:
(1)年度厂房整修、大修计划的拟定和申报;
(2)年度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对外交流等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
(三)参与集体研究决策人员范围
党支部委员、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工会主席、与研究决策问题相关的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与会人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方能举行。
1、会前通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将问题提交会议。
2、会议准备。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会议材料。
3、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到应与会人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应与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重大问题会议纪要应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经理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经理、书记共同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