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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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案例法律分析(3篇)

调解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乙双方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其名下的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

合同中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支付方式为每月一付。

合同签订后,乙按时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

然而,在支付第二个月租金时,乙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

甲认为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二、调解过程2019年7月,双方当事人向某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委员会受理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调解过程中,甲陈述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乙对此表示异议。

乙提出,房屋存在漏水、墙面脱落等问题,严重影响居住。

甲对此表示否认,认为房屋在租赁前已经进行了维修,不存在质量问题。

调解员经调查发现,乙所述的房屋质量问题确实存在。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1. 甲对房屋进行维修,确保房屋质量符合居住要求。

2. 乙支付剩余租金,每月支付5000元。

3. 双方解除租赁合同,甲退还乙已支付的租金。

三、法律分析(一)房屋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在本案中,甲作为出租人,应当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居住要求。

经调查,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甲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二)租金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地点、期限支付价款。

”在本案中,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但甲未能保证房屋质量,导致乙拒绝支付第二个月租金。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乙支付剩余租金。

(三)合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甲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经调解,双方解除合同,甲退还乙已支付的租金。

四、结论本案中,甲、乙双方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纠纷。

法律案例调解案例分析(3篇)

法律案例调解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系邻居,李某因经营需要向王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

到期后,王某未归还借款,李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

调解员为某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名调解员。

二、调解过程1.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调解员首先向李某了解借款的原因、金额、期限、利率等情况,李某表示自己确实向王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率。

随后,调解员向王某了解其未归还借款的原因,王某表示自己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法归还借款。

2.调解员分析案件焦点调解员分析本案的焦点在于借款的归还问题。

一方面,李某要求王某归还借款及利息;另一方面,王某表示目前无法归还借款。

调解员认为,双方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纠纷。

3.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员首先向李某说明,王某目前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困难,要求其给予王某一定的时间。

同时,调解员向王某说明,李某已经对其借款进行了还款,王某应尽快归还借款。

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开始进行沟通。

4.调解员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调解方案:(1)王某在一个月内归还借款本金5万元;(2)王某承诺在三个月内归还剩余的5万元借款;(3)王某同意按照月利率1%支付利息。

5.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李某和王某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王某在一个月内归还借款本金5万元;(2)王某承诺在三个月内归还剩余的5万元借款;(3)王某同意按照月利率1%支付利息。

6.调解员制作调解书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三、案例分析1.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的作用在本案中,调解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调解员通过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明确了案件的焦点;其次,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最后,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人民调解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某区某社区居民王某,男,45岁,某国有企业职工。

王某的妻子李某,女,40岁,无业。

二人于200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近年来,王某与李某因家庭琐事频繁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

2023年5月,王某与李某因家庭财产分配问题再次发生激烈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王某要求离婚,但李某坚决不同意,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

在矛盾升级的过程中,王某多次找到李某的父母和亲戚进行调解,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无奈之下,王某于2023年6月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过程1. 受理与调查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王某的申请后,首先进行了调查。

调解员了解到,王某与李某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家庭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教育等方面。

调解员还了解到,李某的父母和亲戚对李某较为宠爱,对王某的离婚要求持反对意见。

2. 调解调解员首先组织王某和李某进行面对面沟通,试图化解双方的矛盾。

在调解过程中,王某表示,离婚是无奈之举,因为他无法忍受与李某的争吵和冷战。

李某则表示,她不同意离婚,因为她认为家庭财产应该由双方共同分配,而且她认为王某对家庭付出较少。

调解员在了解双方的观点后,针对以下问题进行了调解:(1)家庭财产分配问题:调解员建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合理分配家庭财产。

王某同意李某的要求,但李某认为王某在婚姻期间收入较高,应该多分一些财产。

(2)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调解员建议双方从子女的利益出发,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

王某表示愿意承担抚养责任,但李某担心王某不能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

(3)夫妻感情修复问题:调解员建议双方共同努力,改善夫妻关系。

王某和李某均表示愿意尝试,但李某认为王某需要做出更多改变。

3. 调解结果经过多次调解,王某和李某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双方同意离婚。

(2)家庭财产按照法定比例分配。

(3)子女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4)双方共同努力,改善夫妻关系。

三、案例分析1. 人民调解的法律依据本案中,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

法律调解案例及分析(3篇)

法律调解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乙双方系邻居,甲家新建的房屋位于乙家房屋的南侧,新建房屋的建造过程中,乙家房屋的采光受到严重影响。

乙家认为甲家新建房屋侵犯了其采光权,要求甲家拆除新建房屋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解决采光问题。

甲家则认为,新建房屋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且在施工过程中已尽到注意义务,不同意拆除房屋或采取其他措施。

双方就采光问题产生纠纷,后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二、案例经过1. 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为甲家新建房屋是否侵犯了乙家的采光权。

2. 调解过程(1)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甲、乙双方就采光问题发生纠纷,向当地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委员会调查取证调解委员会依法进行调查取证,了解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新建房屋的建造过程、乙家房屋的采光情况等。

(3)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调解委员会组织甲、乙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就采光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

(4)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甲家同意在新建房屋南侧增设遮阳设施,以保障乙家房屋的采光。

三、案例分析1. 采光权的法律依据采光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在室外享有自然光照射的权利。

我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其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采光权作为所有权的一种体现,法律予以保护。

2. 本案中甲家新建房屋是否侵犯乙家采光权(1)甲家新建房屋符合规划要求经调查,甲家新建房屋的建造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要求,取得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因此,甲家在建造房屋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行为。

(2)甲家在施工过程中已尽到注意义务甲家在新建房屋过程中,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乙家房屋的采光问题进行过关注。

在施工过程中,甲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如设置临时遮阳设施等,以减少对乙家房屋采光的影响。

(3)乙家房屋采光受到影响的程度经调查,甲家新建房屋对乙家房屋的采光确实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有限。

乙家房屋在大部分时间仍能获得充足的自然光照。

3. 调解结果分析本案中,调解委员会充分考虑了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剖析

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剖析

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剖析篇一:“大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区**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典型案例案例调解类型:**镇“人民调解协调中心”纠纷性质类别:家庭财产分割影响程度类别:较大关于钱芳和刘素华财产分割的矛盾纠纷案例评析:该案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督办,镇司法所、镇信访办、驻村律师帅相全、***社区调委会4方共同调解,使双方的共有财产合法分割,评析了家庭内部的矛盾。

基本案情:刘**与钱**是婆媳关系。

刘某的儿子,钱某的丈夫(双方属再婚)郭**于09年10月12日去世,留有一套70平米房屋(为钱某、刘某、郭某三人共有)。

如今刘**不愿和儿媳共同生活,且要求按市场价格,分割房屋(谁要房屋就补钱给对方)。

调解过程及结果:通过我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人员对事件的了解,根据法律法规和郭某留下的合法遗嘱,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此房属拆迁安置房,本应该按照每人35平米分得105平米房屋,但由于当时郭家没有钱安装水电气和装修房屋,因此将35平米房屋按180元/平米的价格反给了政府,钱全部用于安装水电气和装修。

因此认定每人拥有房屋面积为23.3平米。

二、郭某在遗嘱中要求由钱某继承他的房屋面积,且郭某的遗嘱合法有效(有医生关于郭某清醒的认定和多位第三方当事人签字),因此钱某拥有的房屋面积为46.6平米。

三、双方商议此房屋价格为2000元/平米,由钱某支付2000元*23.3平米=4.66万元给刘某。

篇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离奇纠纷伤脑筋巧妙计谋化干戈2011年8月份的一天,合峪司法所迎来了一批嵩县车村镇的群众,当听完这批群众的反映后,司法所同志都感到很离奇很纳闷,从业这么多年,第一次遇到这么离奇的案件。

事情要从2011年2月份说起,嵩县车村镇农民王某,过完年后就留下家中两岁的幼子与智障的妻子外出打工。

可他刚刚外出一月不到,就接到家里电话,说王某的岳父岳母在王某外出后不久就将智障的妻子接走,至今未归。

王某当时不以为意,就让自己父母到妻子的娘家接人。

人民调解法律案例分享(3篇)

人民调解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人民调解作为我国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途径,具有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特点,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以一起邻里纠纷调解案例为切入点,分享人民调解在实践中的应用,以期为广大调解员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甲乙两家是邻居,居住在同一栋楼。

近年来,两家因邻里纠纷多次发生矛盾。

甲家认为乙家养狗扰民,影响其生活;乙家则认为甲家噪音过大,影响其休息。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不断升级。

为了解决这一纠纷,双方决定寻求人民调解。

三、调解过程1. 收集证据调解员在接到双方调解申请后,首先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

经调查,甲家提供的证据有:邻居投诉记录、照片等;乙家提供的证据有:噪音监测报告、录音等。

2. 分析原因调解员在收集到证据后,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

经分析,甲乙两家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甲家认为乙家养狗扰民,影响其生活。

乙家辩称,其养狗已多年,未曾扰民。

(2)乙家认为甲家噪音过大,影响其休息。

甲家辩称,其噪音产生于装修过程中,现已整改完毕。

3. 制定调解方案调解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原因分析,制定调解方案。

调解方案如下:(1)要求乙家在夜间11点后停止噪音产生,降低对甲家的影响。

(2)要求甲家在装修过程中注意噪音控制,减少对乙家的影响。

(3)要求双方相互理解,和睦相处。

4. 调解实施调解员按照调解方案,与双方进行沟通。

在调解过程中,甲乙双方均表示愿意配合调解。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乙家在夜间11点后停止噪音产生,并承诺今后不再扰民。

(2)甲家在装修过程中注意噪音控制,降低对乙家的影响。

(3)双方相互理解,和睦相处。

四、调解结果经过调解,甲乙两家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双方均表示满意,并表示今后将和睦相处,共同维护邻里关系。

五、案例分析1. 人民调解在解决邻里纠纷中的优势(1)便捷高效:人民调解具有高效、便捷的特点,能够快速解决邻里纠纷。

(2)成本低廉: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法律人民调解案例(3篇)

法律人民调解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乙两家是相邻的邻居,甲家在乙家西侧,两家房屋相隔约3米。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乙家在房屋西侧建设了一座三层小楼,用作商业用途。

然而,乙家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甲家的利益,导致甲家在采光、通风等方面受到了严重影响。

甲家多次与乙家协商,要求乙家拆除部分建筑物或采取其他措施改善采光和通风,但乙家始终未予以理睬。

双方矛盾日益激化,甲家无奈之下,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过程1. 调解前的准备工作调解员在接到甲家的调解申请后,首先对案情进行了初步了解,并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

调解员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规划、设计、施工标准。

2. 调解员实地调查调解员在甲、乙两家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乙家西侧建筑物高度超过3米,距离甲家房屋仅有约1米,严重影响了甲家的采光和通风。

同时,调解员还了解到,乙家西侧建筑物在建设过程中,未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章建筑。

3. 调解员组织调解调解员组织甲、乙双方进行调解,首先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使双方充分认识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随后,调解员分别听取了甲、乙双方的意见,并针对双方的诉求进行了分析。

甲家认为,乙家西侧建筑物严重影响了其采光和通风,要求乙家拆除部分建筑物或采取其他措施改善采光和通风。

乙家则认为,其西侧建筑物合法合规,且为自身经营需要,不同意拆除。

4. 调解员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员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调解方案:(1)乙家拆除西侧建筑物部分楼层,以保证甲家采光和通风需求;(2)乙家对拆除后的空地采取绿化措施,以美化环境;(3)乙家承担拆除、绿化等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4)甲、乙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法律人民调解案例分析(3篇)

法律人民调解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区某社区居民李某与邻居张某因房屋相邻问题产生纠纷。

李某家房屋后墙紧邻张某家,两户之间的距离仅有一米。

近年来,张某家在自家的后院搭建了一个简易棚,用于堆放杂物。

由于简易棚的存在,李某家后墙的排水不畅,导致李某家后院经常出现积水。

此外,简易棚的搭建使得李某家后墙的采光和通风受到严重影响。

为此,李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解决,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二、纠纷起因2021年5月,李某家后院再次出现积水,导致李某家后墙受损。

李某认为这是由于张某家简易棚导致排水不畅造成的,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张某认为简易棚并未影响李某家的排水,且两户之间的纠纷早已存在,不应由其承担责任。

双方协商无果,李某遂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调解过程1. 调解员调查取证:调解员首先对李某家和张某家的房屋进行了实地查看,确认了李某家后墙受损的情况,并拍照取证。

同时,调解员对两户之间的邻里关系进行了了解,发现双方平日里关系尚可,此次纠纷主要是由于相邻问题引发的。

2. 调解员调解: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首先向双方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强调相邻各方应当互相协作,合理使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等。

接着,调解员引导双方分析纠纷原因,指出张某家简易棚确实对李某家的排水和采光造成了影响。

3. 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张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表示愿意赔偿李某家因积水造成的损失。

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张某赔偿李某家维修后墙的费用人民币2000元,并在一个月内拆除简易棚,恢复原状。

四、案例分析1. 相邻关系纠纷的调解原则:本案中,调解员遵循了相邻关系纠纷的调解原则,即公平、合理、自愿原则。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实际需求和利益,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2. 调解员的调解技巧: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运用了以下技巧:- 调查取证:通过实地查看和拍照取证,为调解提供了事实依据。

- 宣讲法律:向双方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使双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调解案例及分析(3篇)

法律调解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先生和李女士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育有一子一女。

近年来,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升级,最终导致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情绪波动较大,对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争执不下。

为了妥善解决纠纷,当地人民法院决定对本案进行调解。

二、调解过程1. 调解员与当事人沟通调解员首先与张先生和李女士分别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和诉求。

张先生表示,离婚的主要原因在于李女士性格暴躁,经常对他进行言语攻击,导致家庭氛围紧张。

李女士则认为,张先生缺乏家庭责任感,对家庭事务漠不关心,长期在外应酬,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2. 分析矛盾焦点调解员经过分析,发现本案的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上。

张先生希望获得女儿的抚养权,而李女士则希望获得儿子的抚养权。

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对房产、车辆等财产的分配存在分歧。

3. 促成双方达成共识调解员针对双方诉求,从法律、道德、亲情等方面进行劝说。

首先,调解员指出离婚对子女的伤害,强调父母双方应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其次,调解员分析了双方在家庭中的角色和责任,促使双方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

最后,调解员结合法律规定,就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张先生和李女士逐渐放下成见,开始就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以下共识:(1)女儿由张先生抚养,儿子由李女士抚养。

(2)房产、车辆等财产按照双方协商结果进行分割。

(3)双方在子女抚养期间,应相互尊重,共同为子女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三、案例分析1.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的作用本案中,调解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调解员通过沟通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和诉求,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其次,调解员针对矛盾焦点,从法律、道德、亲情等方面进行劝说,促使双方放下成见,达成共识。

最后,调解员结合法律规定,就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为双方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人民调解法律案例(3篇)

人民调解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以下简称甲):张某某,男,45岁,某小区居民。

被告(以下简称乙):李某某,男,50岁,某小区居民。

案由:房屋漏水纠纷二、案情经过2019年6月,甲与乙在某小区购买相邻的房屋。

甲入住后不久,发现房屋墙壁出现渗水现象,经检查发现是乙家房屋漏水所致。

甲多次与乙协商,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但乙以各种理由推脱,双方矛盾日益激化。

2020年3月,甲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求乙赔偿其房屋维修费用及精神损失费。

三、调解过程1.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立即指派调解员李某进行调解。

2. 调解员李某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属于邻里纠纷,具有调解的基础。

于是,李某分别与甲、乙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

3. 调解员李某了解到,甲家墙壁渗水已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且给甲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而乙则认为,房屋漏水是由于管道老化所致,责任不在自己。

4. 调解员李某针对双方诉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解:(1)宣传法律法规。

调解员李某向双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使双方认识到自己在纠纷中的法律责任。

(2)分析案件事实。

调解员李某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分析房屋漏水的成因,指出乙家管道老化是导致漏水的主要原因。

(3)权衡双方利益。

调解员李某考虑到甲家居住环境的恶劣,以及乙家管道老化问题,建议乙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 经过多次沟通,甲、乙双方在调解员李某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乙承担甲家墙壁维修费用人民币5000元;(2)乙在一个月内对自家的管道进行更换,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3)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四、调解结果调解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表示满意,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中,人民调解员李某充分发挥了调解职能,成功化解了邻里纠纷,维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邻里纠纷案件,涉及到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李某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依法调解。

人民调解案例范文(3篇)

人民调解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典型的家庭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维护了家庭的和谐。

二、案例概述某市A区B街道居民张某与妻子李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紧张。

张某怀疑李某有外遇,而李某则认为张某酗酒、赌博,两人矛盾不断升级。

在邻里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张某和李某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调解过程1. 受理申请接到张某和李某的调解申请后,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组成调解小组,由调解员王某、李某和张某的邻居赵某组成。

2. 调查了解调解小组首先对张某和李某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到两人结婚多年,育有一子。

张某在一家企业工作,收入稳定,但平时喜欢喝酒,有时还会赌博。

李某则是一名家庭主妇,负责照顾家庭和孩子。

3. 分析矛盾通过调查,调解小组发现夫妻矛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张某酗酒、赌博,导致家庭经济负担加重,李某感到生活压力巨大。

(2)李某对张某的怀疑,导致夫妻信任度下降,矛盾不断升级。

(3)双方沟通不畅,缺乏有效的沟通方式。

4. 调解措施针对以上矛盾,调解小组采取了以下措施:(1)耐心倾听双方陈述,了解各自的观点和诉求。

(2)对张某的酗酒、赌博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其改正。

(3)帮助李某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鼓励她积极参与家庭事务。

(4)指导双方建立良好的沟通方式,增进夫妻感情。

5. 调解结果经过调解小组的耐心调解,张某和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表示愿意共同努力,改善夫妻关系。

具体调解结果如下:(1)张某承诺戒酒、戒赌,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家庭创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2)李某表示将积极参与家庭事务,关心丈夫的生活,共同维护家庭和谐。

(3)双方同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家庭沟通,增进相互了解。

(4)调解小组将持续关注张某和李某的生活,及时调解可能出现的矛盾。

四、案例分析本案例中,张某和李某的矛盾主要源于夫妻双方缺乏沟通、相互信任度下降。

民事法律调解案例分析(3篇)

民事法律调解案例分析(3篇)

一、案例背景甲、乙双方于2019年1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的一套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

合同签订后,乙支付了首期租金,并按照约定进行了房屋的装修。

然而,在租赁期满后,甲以房屋需要装修为由拒绝返还乙的押金。

乙多次与甲协商无果,遂向某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过程1.调解员接到申请后,对双方进行了调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2.调解员分别与甲、乙进行谈话,了解双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的理解和履行情况。

3.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首先要求甲说明拒绝返还押金的原因,甲表示房屋装修需要花费较多费用,且乙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房屋的维护。

4.调解员要求乙说明其观点,乙表示在租赁期间,其已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房屋的维护,且房屋装修费用应由甲承担。

5.调解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分析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出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调解员提出调解方案,建议甲退还乙押金,并要求乙对房屋进行适当维护。

7.甲、乙双方对调解方案表示同意,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三、案例分析1.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房屋的装修费用承担、房屋维护义务等内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甲应承担房屋装修费用,乙应维护房屋的完好。

3.甲、乙双方在产生纠纷时,应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如调解、仲裁或诉讼,而不是采取过激行为。

4.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充分了解双方的情况,分析案件事实,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

5.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协议内容。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未明确约定房屋装修费用承担、房屋维护义务等内容,导致租赁期满后产生纠纷。

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避免了纠纷的进一步扩大。

此案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调解案例分析(3篇)

法律调解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典型的邻里纠纷。

甲乙两户人家同住一个小区,相邻而居。

由于两家生活习惯、兴趣爱好等存在差异,导致双方关系逐渐紧张,最终引发一系列纠纷。

甲乙两家因噪音、公共区域使用等问题产生矛盾,多次协商无果,遂向社区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案件事实1. 噪音纠纷:甲家养有一只狗,经常在夜间吠叫,严重影响了乙家的休息。

乙多次劝阻甲,但甲未采取有效措施。

乙因此感到非常烦恼,认为甲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公共区域使用纠纷:甲乙两家共用一个小花园,但甲经常占用该花园进行健身活动,导致乙无法正常使用。

乙认为甲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使用权。

3. 情绪冲突:甲乙两家因上述问题产生矛盾,双方情绪激动,多次发生口角。

乙甚至向甲扔掷垃圾,甲也予以反击,导致双方关系恶化。

三、调解过程1. 调解员接待:社区调解委员会接到甲乙两家的调解申请后,立即指派调解员进行接待。

调解员向双方了解案情,并告知调解原则和程序。

2. 调解员调查:调解员对甲乙两家的居住环境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噪音和公共区域使用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

3. 调解员调解:调解员组织甲乙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了解双方的诉求。

随后,调解员从法律、道德、人情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劝导,指出双方行为的不足之处。

4. 达成调解协议:经过调解员的努力,甲乙双方最终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甲家在夜间限制狗吠时间,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

- 甲乙两家共同制定花园使用规则,确保双方都能正常使用。

- 双方承诺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互尊重,避免再次发生纠纷。

四、案例分析1. 调解员在案件中的作用:本案中,调解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调解员通过耐心倾听、调查取证、劝导说服等手段,促使甲乙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恶化。

2. 调解原则的运用:本案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始终坚持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确保双方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3. 法律知识的普及: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向双方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使双方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加珍惜邻里关系。

人民调解案例分析

人民调解案例分析

人民调解案例分析第一篇:人民调解案例分析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看承揽关系2012年9月25日,周某承包温某家油漆工程,承包工资为人民币5000元整。

10月9日上午9时许,周某在温某家施工时,脚手架断裂,致使周某摔伤,经兴隆医院确诊为左脚骨折,当时医药费由温某支付,周某、温某后就误工赔偿问题发生争议。

周某于2013年元月12到油坊镇矛盾调处中,申请调解,要求温某承担赔偿责任。

在调处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

周某认为:应由温某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我是在承包温某家中油漆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摔伤的,而造成我摔伤的原因就是脚手架发生了断裂,而脚手架是温某安排在他家施工的木工搭建的。

温某应赔偿100天的误工费1万元整;但温某认为:家中的油漆工程是承包给你的,是你自己操作不当摔下来的,我已经为你支付了医药费,至于误工赔偿那是不可能的。

经调处中心调查得知,温某虽未与周某签订承揽合同,但周某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按照温某的要求独立完成油漆工作,并向温某交付工作成果,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承揽关系。

根据民法原理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

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除非定作人指示有过失。

而周某的摔伤的确是因为脚手架的断裂,而脚手架是由温某安排在他家施工的木工搭建的,因此,对于周某遭受的损失,温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如此明晰的事实及法律条款之下,温某同意对周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但双方又在赔偿的数额上产生了争议,为此,双方又再次就赔偿数额进行了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本案例的争议焦点是承揽关系双方当事的责权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周某的摔伤与温某安排木工搭建的脚手架断裂有直接原因,因此,本案中周某遭受的损害,定作人温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调解法律纠纷小案例分析(3篇)

调解法律纠纷小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法律纠纷日益增多。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成为解决法律纠纷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调解法律纠纷案例进行分析,探讨调解在解决法律纠纷中的作用及注意事项。

二、案例简介(一)案情概述原告甲与被告乙系邻居,双方因房屋漏水问题产生纠纷。

甲的房屋屋顶在乙的房屋上方,由于乙的房屋维修不当,导致甲的房屋屋顶出现漏水现象。

甲多次与乙协商解决,但乙拒绝承担责任。

无奈之下,甲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被告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2. 调解过程中,双方如何达成共识?三、调解过程(一)调解组织本案由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

(二)调解过程1. 调解员向双方了解案情,明确争议焦点。

2. 调解员分别与甲、乙进行谈话,了解双方诉求和立场。

3. 调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阐述法律关系和责任。

4. 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5.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乙同意承担房屋漏水问题的赔偿责任,并赔偿甲经济损失5000元。

6. 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确认。

四、案例分析(一)调解在解决法律纠纷中的作用1. 提高诉讼效率:调解程序相对简单,能够快速解决纠纷,减轻法院负担。

2. 降低诉讼成本:调解无需支付诉讼费用,有助于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

3. 促进和谐稳定:调解能够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依据法律法规,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调解注意事项1.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确保调解过程合法、公正。

2. 调解员应充分了解案情,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引导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3. 调解员应尊重双方意愿,不得强迫或误导当事人。

4. 调解协议书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五、结论调解作为一种解决法律纠纷的有效途径,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人民调解案例(3篇)

法律人民调解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居民李某和邻居张某,因房屋漏水问题产生纠纷。

张某家屋顶在装修过程中渗水,导致李某家的天花板受损。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升级,最终诉至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调解过程1. 调解前的调查调解员在接到李某和张某的调解申请后,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实地查看、询问双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了解到以下情况:(1)李某家天花板受损,需要重新装修,损失约5000元。

(2)张某家屋顶渗水原因系装修时防水层施工不当。

(3)双方在纠纷发生后,曾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 调解员组织调解调解员根据调查情况,决定采取以下调解策略:(1)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尊重当事人意愿。

(2)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诉求。

(3)运用调解技巧,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

调解员首先与李某和张某分别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顾虑。

随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会议。

3. 调解过程调解员在调解会议上,首先介绍了纠纷的基本情况,然后引导双方就以下问题进行协商:(1)张某家屋顶渗水原因及责任。

(2)李某家天花板受损的赔偿金额。

(3)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结果。

在调解过程中,李某坚持要求张某赔偿全部损失,而张某则认为应由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责任。

调解员针对双方诉求,逐一进行分析和解答。

(1)关于张某家屋顶渗水原因及责任:调解员指出,防水层施工不当是导致渗水的主要原因,张某作为业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2)关于李某家天花板受损的赔偿金额: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建议赔偿金额为4000元。

(3)关于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结果:调解员鼓励双方从大局出发,理性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张某同意赔偿李某家天花板受损的损失,赔偿金额为4000元。

(2)张某承担防水层施工整改费用,确保不再发生渗水问题。

(3)双方在协议签订后,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三、调解结果调解员在双方达成协议后,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法律人民调解案例范文(3篇)

法律人民调解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案例名称】:李某与邻居张某相邻关系纠纷调解案【调解时间】:2021年4月15日【调解地点】:XX市XX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调解员张某某、王某某【当事人】:李某(申请人)、张某(被申请人)【案情简介】:李某与张某系邻居,两家住宅相邻。

近年来,因张某在自家庭院种植树木,树木枝叶伸至李某家,导致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受到严重影响。

李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要求张某修剪树木,但张某以树木属于其个人财产为由拒绝。

双方矛盾激化,李某遂向XX市XX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过程1. 调解员接待调解员张某某、王某某接到李某的申请后,立即通知张某,约定于2021年4月15日对本案进行调解。

2. 调解员调查调解员到达调解地点后,首先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确认双方身份信息。

随后,调解员分别与李某、张某进行谈话,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1)李某陈述:李某表示,其家与张某家相邻,张某在自家庭院种植了一棵大树,树木枝叶伸至其家,导致其家的采光和通风受到严重影响。

为此,李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要求张某修剪树木,但张某以树木属于其个人财产为由拒绝。

李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其相邻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2)张某陈述:张某表示,其种植的树木并未伸入李某家,树木枝叶仅伸至李某家屋顶,并未影响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

张某认为,李某无权干涉其种植树木,要求李某自行解决问题。

3. 调解员调解调解员在了解双方陈述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进行分析。

(1)调解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李某与张某作为相邻权利人,应当相互尊重,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调解员认为,张某种植的树木虽然未伸入李某家,但树木枝叶伸至李某家屋顶,影响了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侵犯了李某的相邻权。

张某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人民调解法律案例(3篇)

人民调解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邻居,双方住宅相邻。

近年来,由于房屋漏水问题,导致张某家中受损严重。

张某多次与李某协商解决,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张某无奈之下,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案情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属于邻里纠纷案件,涉及相邻关系。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七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3. 调解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应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调解过程1. 收集证据:调解员在接到张某的调解申请后,立即与李某取得联系,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

同时,调解员收集了张某家中受损的相关证据,如照片、维修记录等。

2. 组织调解: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首先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使双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接着,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了解双方对漏水问题的看法。

3. 分析争议:调解员对双方的陈述进行分析,发现以下争议点:(1)李某承认房屋漏水,但认为漏水原因在于张某家中的管道老化,与自己的房屋无关。

(2)张某认为李某房屋的排水管道存在设计缺陷,导致其家中漏水。

4. 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员根据双方争议,提出了以下调解方案:(1)李某承担张某家中漏水维修费用的一半。

(2)李某对排水管道进行整改,消除漏水隐患。

5. 双方达成协议: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张某与李某达成以下协议:(1)李某承担张某家中漏水维修费用的一半。

(2)李某对排水管道进行整改,消除漏水隐患。

(3)双方在整改过程中,互相配合,共同维护邻里关系。

6. 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员根据双方协议,制作了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确认。

四、案件结果调解协议书生效后,李某按照协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张某家中漏水问题得到解决,双方邻里关系得到改善。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了调解职能,成功化解了邻里纠纷。

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启示:1. 人民调解是解决邻里纠纷的有效途径。

调解案例分析法律(3篇)

调解案例分析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与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乙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但乙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

经过多次催收无果后,甲公司于2020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甲公司货款;2. 若乙公司应当支付货款,则支付金额如何确定;3. 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三、调解过程1. 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在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查。

鉴于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法院决定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前,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次庭前会议,了解双方的基本诉求和争议焦点,并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调解过程调解过程中,法院首先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了调解的原则和程序,并要求双方保持冷静,理性协商。

随后,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和庭前会议的讨论结果,进行了以下调解:(1)关于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货款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货物供应合同》的约定,甲公司已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乙公司应当支付货款。

因此,法院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2)关于支付金额的问题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确定了乙公司应支付的货款金额。

具体计算如下:甲公司提供的货物供应清单显示,乙公司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扣除已支付的款项,乙公司尚欠甲公司人民币80万元。

(3)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乙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鉴于双方当事人均无争议,法院决定由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四、调解结果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1. 乙公司同意支付甲公司货款人民币80万元;2. 乙公司同意支付甲公司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3. 双方不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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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址不清起纷争
令狐采学
家住油坊镇邻丰村的印氏兄弟俩,因宅基地界址一直模糊不清,经常发生争吵,近期哥哥要重建围墙,而弟弟认为重建的围墙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进而阻止哥哥重建围墙,一方要建,一方不让建,双方闹的不可开交,现场火药味十足,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进行调解,现经镇调解中心、土管所、派出所、邻丰村调委会及当事双方代表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调解:
1、双方界址以村调委会丈量的实际尺寸为准,以前所谓的界桩均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作废。

2、双方界址的具体尺寸如下:双方原有宅基地总长度为东西43.8米,南北39.4米。

现南北无争议,东西从哥哥印某房子的东墙皮向西平移27.6米为哥哥所有,其余为弟弟所有。

3、双方界址南北均有界桩为凭,由南至北为直线,无任何弯曲。

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更改界桩位置,否则由北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负责。

土地是人类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而宅基地则更是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条件之一,这在广大农村显得尤为重要。

一直以来,宅基地问题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是我国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

这些纠纷如若处理不当,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往往矛盾激化,由简单的宅基纠纷,演化成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甚至酿成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繁荣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今年一季度以来,本镇共调处21起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占矛盾纠纷调处案例的四分之一。

因此,如何妥善解决好农村社会日益突出的宅基地纠纷问题,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对于基层矛盾调解工作者来讲,既是职责所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一、宅基地纠纷产生的原因:
俗话讲,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那么困扰农村工作的宅基地纠纷逐年增多,并难以处理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农村中宅基地私有观念的普遍存在,分家时的习惯作法及农民建房时普遍存在的封建迷信思想,是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也是产生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后难以解决的主要原因。

(二)、我国法律对土地权利体系规定的不系统,不完善,是宅基地争议案件大量产生,受理部门处理时难以裁决的客观原因。

(三)、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是土地权属纠纷案件产生的另一个原因。

我国目前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主要表现在确权发证和村镇规划两个方面。

(四)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机制上的缺陷,是造成宅基地纠
纷案件居高不下的又一个原因。

二、宅基地纠纷的调解方法
宅基地纠纷调解是门艺术。

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必备的业务知识,更要讲究恰当的方法和技巧。

这就需要调解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创新,总结更多有效的方法。

(一)要找准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

调解人员要深入到产生争议地块的一线,通过走访相关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善于从资料中探查线索,透过表象的纠纷看到产生问题的根本所在,从而搞清事实的真相。

这样才可以正确把握解决纠纷的切入点,做到有的放矢。

(二)要和纠纷的双方建立良好的情感基础。

宅基地纠纷,绝大多数都是历史遗留的处理起来十分棘手的问题,争议的双方经过长期的争斗,彼此积怨很深。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往往不配合调解人员的工作,将矛盾纠纷推向白热化。

遇到这种情况,调解人员万万不能急躁,要通过各种关系去和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去和当事人双方建立彼此信任的良好情感基础,而在良好的情感基础上进行调解,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要适度运用法律,营造调处氛围。

调解,就是一个和双方当事人斗智斗勇的过程,有进有退,不可能一蹴而就。

面对当事人提出的种种不切实际的要求,调解人员既不能和稀泥,也不能一味的迁就和纵容,要适时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例举类似案例,对当事人进行劝戒,指出其行为将会造成的严
重后果,促使当事人平和心态,正确对待矛盾争议,为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营造积极氛围。

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作人员在运用法律武器时务必不能激化矛盾,要把握好火候,找准好切入点。

有时还得学会保护自己,在场合混乱、矛盾激化的情况下可暂时采取回避,理顺思路,待场面、情绪稳定后再介入,再接触。

(四)注重发动群众,创造调解外部环境。

做好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调解工作,单靠调解工作人员自身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镇、所、村三级思想工作网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尤其是要注重发动群众,因为影响当事人思想的因素有很多,而其亲威朋友和邻居的影响是最深刻和最直接的,往往因为他们的一些负面言语和观点,使调解工作前功尽弃,所以,调解人员要充分发动周围群众的积极作用,给纠纷的调解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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