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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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监管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三篇

我国金融监管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三篇

我国金融监管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三篇金融是一个中文单词,拼音是Jīnr_oacute金融,是指货币的发行、流通和提取,贷款的发行和提取,存款和提取,外汇和其他经济活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国金融监管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摘要:目前,我国金融监管还存在以下问题:协调性较差、监管机构缺乏独立性、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信用体系还不完善,监管措施不力,监管技术落后等。

为了加强我国金融监管,提出转变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模式,加强各监管机构的合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金融监管的问责制度和信用体系,加强全社会的诚信教育,提高金融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和金融监管的透明度,注重原则性和细节性相结合等对策建议。

___)03-0100-03[作者简介]汤磊(1987-),男,汉族,硕士,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与创新。

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金融自由化浪潮推动了全球金融一体化和金融创新,传统金融机构的功能边界逐渐模糊,金融结构及其运行机制日益复杂化,对分散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带来了强烈的冲击。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采取了各种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以提高监管效率,同时注重保持本国金融业的活力。

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

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从无到有,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道路。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金融监管体系,但仍处于经济转型、体制转轨阶段,金融监管在很多方面亟待完善,尤其是面临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为了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同时也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深入研究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加强我国金融监管具有现实意义。

一、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一)金融监管协调性较差经济全球化对我国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掀起大规模的金融机构合并浪潮,但面对拥有庞大资金的外国金融机构的严峻挑战,我国的金融机构纷纷采取相应措施以提高自身竞争力。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分析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分析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分析作者:陈瑜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3年第09期摘要:由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衍生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为各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而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是最大的诱因,此后各国纷纷踏上了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历程,其中美国、英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改革不仅代表了世界金融监管的大方向,也为我国金融监管改革有所启示。

对此,本文比较研究了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并就其对我国的启示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宏观审视;系统性风险全球金融危机致使世界经济陷入衰退时期,更使金融监管体制的弊端显露无疑,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各国不得不重新审视金融体系,致力于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以此防范金融风险。

虽然我国暂时经受住了金融危机的冲击,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故我们应比较研究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合理借鉴美、英、欧盟等改革的成功之处,并立足国情,切实推动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一、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比较研究一是英国:英国基于金融监管的现有框架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作了微调和修补: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就存款人的保护协议作了改善,如健全法律法规用于FSA资源的巩固,适当拓展金融服务的赔偿范围等;着力强化了FSA的监管权利,如依法处罚违规违法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享有更多的信息权等;注重金融系统风险管理,不仅明确了管理目标,制定了合理的反周期政策,也强调中央银行应强化监测、评估、控制不同金融体系风险;此外还加强了与国际金融监管的沟通与协作。

二是美国:美国分别从理念、制度、架构、手段等诸多方面对金融监管进行了改革和重塑,如美联储的监管职能和地位有所强化,可以对规定的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并表监管和规制权利,对信用卡银行、信托公司、工业贷款企业等实施并表权利,以及加以充分监管和规制等;设立了全国银行监管局、全国保险办公室,为CFTC和SEC两大机构的关系协调制定了相应的规制标准和方法;通过增设CFPA,使其在储蓄、信贷、支付、等诸多金融服务和产品方面进行监管,以此保护消费者利益;同时还对金融衍生品、金融服务等的监管内容和标准,以及FSC的监管权责作了明确的规定。

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比较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

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比较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

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比较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作者:李沛霖来源:《北方经济》2008年第07期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入,金融行业间的国内和国际竞争日益激烈、金融公司靠传统的业务已无法扩大利润增长来源,金融创新和监管规避急剧发展,传统的三大金融领域(银行、保险和证券)及金融产品之间的界线日渐模糊,很多国家纷纷踏上了金融改革、放松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进而开始调整监管模式之路。

一、什么是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所谓机构监管,是指为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而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由不同的监管当局机构对不同的金融机构分别实施监管的一种金融监管方式。

机构监管适用于分业经营。

并由专门的金融监管法规对金融业中的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机构由不同的监管机构分别监管。

比如我国就是典型的机构监管的国家。

设立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三家监管机构分别对银行和信托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比如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三家监管分局对银行和信托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对机构监管的界定其实包含着两层面涵义:其一。

在总体的市场层面上,机构监管强调的是立法者应当将市场上所有的金融机构按行业类别加以分类。

进而使不同的法律规范及监管规则适用于不同的金融机构;其二。

在个体的机构层面上,机构监管则代表着必须将机构整体作为监管的对象。

而无论其经营何种金融业务。

而所谓功能监管是指依据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和金融产品的性质而设计的监管,具体讲,就是将金融监管从通常地针对特定类型金融业务(针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不同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转变为针对特定类型金融业务(针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分别加以监管),而对“边界性”金融业务亦明确监管主体。

同时加强不同监管主体间合作地监管制度。

据说这个概念是由哈佛商学院地罗伯特·默顿教授最先提出来的。

新加坡是第一个实现功能监管的国家,而美国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最终确定了功能监管的框架。

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

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

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摘要:金融风险对金融监管有制度性需求,加强和改进我国金融监管,健全监管协调机制,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有效性;金融创新金融危机不仅对国际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对我国金融发展理念和金融监管也产生了直接冲击和影响。

危机后常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大变革大重组。

由于金融危机冲击和国际竞争的空前加剧,国际金融体系和监管制度面临重大改革,我国银行业经营环境也在发生很大变化,银行业监管面临着内外制约。

距离有效监管还有较大差距。

为了优化信贷结构,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服务功能,迫切要求我国金融机构要总结危机之训,完善金融业监管之道。

一、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一)金融监管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我国金融部门实行的监管模式主要是分业监管,且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和突出的行政管理色彩,其监管部门简称为“一行三会,一部、一委”,具体指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与“三会”相比,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承担的金融监管功能和范围较为简单。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者在行政级别上地位相等,这种平级关系使他们之间缺乏协调,无法实现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监管过程多头、脱节、分散监管。

出现监管漏洞,而存在的这些漏洞往往是金融机构不能独自承担的,甚至直接威胁到国家整个金融体系。

(二)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我国的金融监管比较偏重于合规性监管,从而限制了金融创新的发展空间。

一切跨部门的金融创新,至少需要得到两个以上监管当局的批准,增加了金融创新的复杂性,而且不利于统一金融市场的建成。

当前,我国金融业监管内容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方面,且存在着不足:一是重审批轻管理;二是重传统的存贷业务:三是轻表外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四是重国有银行轻其他银行等。

世界金融业统一监管趋势与我国金融监管效率改进的思考

世界金融业统一监管趋势与我国金融监管效率改进的思考

在众多 的 目标 中难 以达到恰当的平衡 ; 银行 、 证券 、 保险业分 别有不 同的监管重点与监管技巧 ,比如对银行业监管的重点 是维持银行体系 的稳定 ,而防范券商 的违规行为则是对证券 业 的监管重点 ,统一监管可能没有清 晰的监管重点 。二是如

与此相对应 , 金融监管采取 了机构监管体制 , 即按金 融机
业 经
营状
我 国 已 存 在较 多 的 金 融 混
改进


现 象 目 前 的 分 业 监 管 框 架 难 以 实施
有 效 监 管 造 成 了 监 管 效 率 低 下 需要 对 其 加


向统

监 管模 式 过 渡
[ 关 键 词 】统

监 管 ;混 业 经 营 ;监 管 套 利 ;监 管 效 率

作 【 者简介 】 金 伟 (19 5 7 朱

15
家 分 业 效 果 似乎 不 错 但


80
年代 中


由 于 英 国金 融 业 在 世 界 的 重 要 地 位

其统


监 管模 式 产
实 行 分 业 制 的 美 国银 行 业 又 出 现 了


次 倒 闭 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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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了 广 泛 的影 响
据世 界银 行 的
46

项调 查
目前 已 有 包 括 日

年银 行法 (G l a s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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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 通 过 之 前 美 国商 业 银 行
, 。
( 1 ) 信 息 优 势 : 混 业 能 提 供 更 多 的金 融 产 品 有 利 于 维持 长 期 的银 企 关 系

金融监视管理组织体制的国别比较

金融监视管理组织体制的国别比较

金融监管体制的国别比较陈晨作者简介:陈晨(1982—),男,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现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和货币银行。

金融监管体制的不同安排会影响金融监管的效率,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与改革问题历来是各国理论界和政界关注与争论的焦点。

随着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中的诸多弊端日益明显,如何深化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稳健的金融体系,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并保证金融安全成为未来经济发展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基于此考虑,本文对国际上主要的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比较,权衡各种金融监管体制的利弊得失,为完善和改革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目前,全球金融监管体制主要有四种模式1:机构监管(The Institutional Approach)、功能监管(The Functional Approach)、综合监管(The Integrated Approach)和双峰监管(The Twin Peaks Approach)。

一、机构监管机构监管也称分业监管,是指将金融机构类型作为划分监管权限的依据,即同一类型金融机构均由特定的监管者监管。

2在金融监管早期,各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均是基于机构监管的理念而建立的,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前,机构监管理论仍颇为盛行。

在机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依据金融机构的类型进行设立,不同的监管机构分别管理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各监管机构高度专业化,其监管对象的划分只根据金融机构的性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而不论其从事何种金融业务。

在金融业内各行业经营界限比较清晰的情况下,机构监管有其合理性,监管的分工明确,既有利于提高各监管者的监管专业化程度,也具有监管竞争方面的优势。

但随着金融机构业务多元化,混业经营和金融创新活动模糊了不同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界限,不同金融机构的业务互相交叉、功1美国是个例外,其金融监管模式极其复杂,既不属于这四种模式中的任何一种,又同时兼具这四种模式的一些特征。

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对策

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对策

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对策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创新;內部操纵一、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一)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

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固。

而金融监管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爱护存款人利益和爱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治理暂行条例》(1986)、《金融机构治理规定》(1994)和《商业银行法》(1995)的内容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

金融监管既要保证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爱护存款人利益,保证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爱护金融体系的安全。

这实际上是将金融监管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等同看待,强化了货币政策目标,弱化了金融监管目标,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

(二)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促进有效银行监管,必须具备稳健且可连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的系统性爱护机制等差不多条件。

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监管的各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

我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下属机构,在业务操作、制定和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时,较多地服从政府甚至财政部的指令。

银监会分支机构在实际监管中专门难不受地点政府的制约,当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触动地点政府的利益时,地点政府往往对监管机构施加压力,从而弱化了监管作用。

(三)金融监管和谐机制对监管主体行为约束力不强“一行三会”召开部际联席会议时,能够依照各自履行职责的需要进行沟通与协商,但这种沟通与协商是平等的、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约束力。

现有的各监管机构都为正部级单位,当监管主体之间显现潜在冲突时,某些部门便会采取一些有利于本部门而有损于其他部门利益的行动,具体表现为不同监管主体争夺监管对象和监管权力。

我国金融监管发展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国金融监管发展主要问题及建议

金融监管我国金融监管发展主要问题及建议姓名:班级:学号:摘要:全球金融危机使得金融监管的体制的问题再度成为关注热点,金融监管体制在决定监管效率上发挥着基础作用,对于整个的金融监管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首先介绍了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以及金融监管的目标和原则,然后提出了目前中国金融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对中国现行监管模式提出的挑战、监管手段落后、监管的国际化程度不高以及监管成本较高等四个方面加以分析,而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来一些改进建议。

一、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一)金融监管的定义: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

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

从词义上讲,金融监督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

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动。

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施的监督管理。

广义的金融监管在上述涵义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内容。

(二)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人民银行即中国的央行为中国的政策性银行,主要负责宏观金融政策法规、货币流通和货币的流通量;银监会主要负责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证监会主要负责对证券市场及相关参与者的监管;保监会主要负责对保险市场及其参与者的监管;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负债对中国的外汇储备及外汇市场管理和监管。

二、金融监管的目标和内容金融监管的目标:第一,有效控制和管理货币供给,实现货币供求均衡,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第二;确保负债性商业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提高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生存能力,增强金融市场的内在稳定性第三,保护债权人、存款人的利益,约束债务人行为,维持金融市场稳定和秩序;第四,改善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有效配置和社会公平。

论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论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论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作者:初彦波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09年第07期摘要:加强和改进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金融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是关系我国金融经济稳定与安全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关系经济转轨时期中国金融经济能否持续增长、顺利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战略问题。

本文分析了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金融监管问题一、实施金融监管的必要性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来促使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安全可靠和健康地发展。

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是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具体目标是保护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利益。

(一)实施金融监管是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金融业是以货币信用、证券及保险业务等为主要经营内容的特殊行业,与国民经济整个运行息息相关。

一旦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或发生金融危机,就会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货币化和经济关系的信用化,以货币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为主体的金融结构具有极其广泛深刻的渗透性和扩散性功能,金融体系成为国民经济的神经中枢和社会经济的调节器,它具有影响社会全局利益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等特殊的公共性和全局性。

因此,只有加强对社会金融业的监督与管理,才能引导和促进金融业发挥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积极影响作用,推动国民经济的良循环。

(二)实施金融监管是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之间不可避免地要进行激烈的竞争。

这种竞争如果失去调节、监督、控制,会偏离正确方向,形成破坏性竞争或垄断,从而影响整个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金融环境,避免过度竞争,有必要对金融业实行监督和管理,督促金融机构向着适度竞争、规范竞争的方向发展。

(三)实施金融监管是正确贯彻国家货币政策、认真执行金融法规制度的需要无论是在贯彻落实国家金融、货币政策方面,还是在实施和执行国家金融法规制度的过程中,随着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和执行国家金融法规制度难度的不断加大,不同的政策目标之间很难只依靠传统的货币政策手段协调,大量的金融关系以及各种矛盾和问题也很难只依靠司法机关来调整和评判,还必须辅之以金融监督管理,使金融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活动等符合国家货币金融政策意图和金融法规制度的要求。

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变革(7)

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变革(7)

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变革——银行监管改革探索之七作者:王兆星2015年02月02日 摘自:《中国金融》 2015年第3期共有0条评论打印Email评论 近年来,随着金融综合经营的推进,金融业务和金融风险出现跨业、跨市场的交叉与传染,加强功能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这也反映了我国当前分业监管体制的确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在加强功能监管呼声的背后,我们还缺乏一些冷静和深入的思考,很多人都在谈功能监管,但到底什么是功能监管、它能解决哪些矛盾、如何定位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关系、功能监管是作为当前分业监管体制的补充还是取代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的认识。

在笔者看来,发轫于20世纪90年代的功能监管理念、理论体系和国际监管实践,对于我国当前综合经营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应当在澄清认识、增强共识的基础上,加强和改善功能监管,厘清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关系和定位,构建更为有效的金融监管体制。

为此,在下面的讨论中,我们将首先梳理全球层面功能监管理念、理论体系和监管实践的演变过程;进而讨论综合经营对现行监管体制提出的挑战;最后探寻如何通过加强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的协调配合,在促进金融稳定的同时,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

功能监管的理论与实践 功能监管的概念最早源自于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默顿(Robert C. Merton)的一篇学术论文。

1993年,默顿发表了《功能视角下的金融体系运营与监管》一文,提出尽管金融体系随时间的演进和空间的不同而形态各异并不断变化,但其执行的六项经济功能却是大体稳定的:一是支付清算功能;二是汇集资金功能;三是跨时、跨区、跨业配置资源功能;四是管理风险功能;五是价格发现功能;六是降低信息不对称成本的功能。

而且,随着技术的发展,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金融知识水平与习惯的改变,以及监管环境的变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上述功能的成本将会发生变化,成本最低的将在竞争中胜出,出现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之间的相互替代,这也就是金融创新的过程。

改革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总体思路

改革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总体思路

改革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总体思路曹凤岐(一)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目标从长远看,中国应当走金融统一监管或综合监管之路,变分业监管为统一监管。

建立统一监管、分工协作、伞形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目标应当是,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监会”),进行综合金融管理,负责统一制定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规划,通盘考虑和制订金融法律、法规,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监测和评估金融部门的整体风险,集中收集监管信息,统一调动监管资源。

通过统一的监管机构,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部门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以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发展。

金监会可以针对金融监管的真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划分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协调各监管机构的利益冲突以及划分监管归属等。

(二)现阶段应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要根据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转变。

成立中国金融监管委员会是一种较为理想的选择,必须经过若干过渡才能实现。

中国目前实行“一行三会”(即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分业管理体制,总体上是适应现阶段金融市场发展需要的。

但存在职责不清、监管重叠、监管漏洞、监管套利、监管成本高和监管效率不高的问题。

尤其是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职责不清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各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协作和合作也存在很多问题。

当前,在总的金融监管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首先,进一步明确各监管机构的职责,加强信息交流,强化监管协调,各监管机构充分合作与协作。

完善和强化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联席会议机制”。

遇到重大综合监管问题,应及时协商并作出各监管部门的统一决策。

其次,目前主要是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应当逐渐转变为功能监管。

当前实行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第三,将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相结合,以合规性检查为前提,风险性监督为主,二者并重;建立银行和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制度,进行合规性和风险性评级,以强化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其经营和风险程度的识别和管理,增强自我约束力。

各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对比及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对比及对我国的启示

G e r lN o. 2 ne a 4 2
各国金融监管体系 的对 比及 对我 国 的启示
陈 向 阳 林 健 斌
( 广州大学商学院 ,广东 广州 5 0 0 10 6)
摘要 :随着金融混业成为 国际发展趋 势 ,各国 的金融监 管体 制从 目前来看可分 为以下几类 :统一监管模式 、分头监管模
后 ,在 改进 原有 双线 多 头监 管 的基 础上 ,形成 了伞
联邦 存| | c 保 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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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国联邦储备 赞币篮理署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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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析
( )美国总体来 说 ,美 国对 金融 机构 的监 督管 理 是健 全
和 有效 的 。 14 — 17 年 问 ,银行 倒 闭平 均 每年 不 9 1 92 到 l家 。但 是 随着经 济 全球 化 、金 融 自由化 和金 融 0 创新 的发展 ,到2世 纪 8年 代 ,美 国倒 闭 的银 行数 0 0
收稿 日期 :2 0 — 1 2 0 80—2
作者简 介:陈 向阳 ( 9 2 17 一),男 , 湖南 邵阳人 ,经济学硕 士,广州大学商学 院讲师 ,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论 与政策 。 林健斌 ( 9 5 18 一),男 ,广 东广州人 ,就读于广州大学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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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主 要 发 达 国 家 金 融 监 管 模 式 的 比较

当前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文章从我国金融监管现状出发,分析我国金融监管的问题,指出金融监管责任制的制度安排留有缺陷,金融监管人员资格管理和人员素质有待改进和提高。

最后针对现有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对策。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体制;金融机构改革开放以来,金融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核心。

尤其是当我国加入WTO后,促使国内金融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基础差、问题多、压力大,成为中国金融业不容回避的现实,进而使得我国金融监管当局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因此,对我国金融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剖析,以及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对提高我国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1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制我国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之前,中国人民银行实施金融监督管理职能主要由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监管二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负责。

2003年4月之后,这5个司的金融监管移交给新设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不过,中国人民银行仍然保持对货币市场、反洗钱、征信体系等方面的金融监管职能。

我国金融监管走过了由过去人民银行“一统天下“,到逐步转化为现在的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四分天下” 的格局。

总体上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现行分业监管体制的正式形成,也就是说,中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是一种单层多头的分业监管体制(见表1) 。

2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的两大问题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模式自运行以来,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不断加强、监管水平也大有提高。

但是,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飞速变化,相对于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则显得相对滞后,在金融监管上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

2.1金融监管责任制的制度安排留有缺陷。

分业监管模式下,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相对独立,各自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自成系统,各司其职。

忽视监管工作的内部协调,缺乏一个统一的机构来协调,从而导致监管重点分散、监管效率不高。

我国金融监管的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金融监管的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金融监管体制1 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管当局基于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因素,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进行审慎监督管理的制度、政策和措施的总和。

金融监管的最终目的是要在整个经济生活中实现效率、稳定和公正。

所以金融监管作为政府稳定金融过程的一种必要措施,不仅促进与保证银行系统的安全与稳健,而且促进金融服务市场的竞争、效率与稳定。

因此采用有效的监管体制是一国金融健康运行的必要前提,也是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浅议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及其完善廖袁)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体系和制度的总称,具体包括金融监管的机构设置,组织机构和监管对象以及对监管结果进行监测。

每个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都是以该国金融发展的情况为基础建立的。

近年来, 随着金融发展的深化以及金融国际化和全球一体化, 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有了新的变化和趋势。

我国的金融市场也力图与国际接轨。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 金融的发展必须有更加稳固的监管体制保障。

2 有效的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标准分析。

(一)金融监管体制应在监管目标、主体、方式等各要素间实现内在的统一性。

金融监管目标对监管主体设置、监管方式等起导向作用,同时,监管机构的设置以及监管方式、手段和监管主客体关系的选择是实现监管目标的途径。

能否实现各要素间内在固有的统一性,是金融监管体制有效性的重要标准。

(二)金融监管体制应有利于促进金融发展。

在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的关系上,金融监管必须适应金融发展。

包括三层含义:一是金融监管在起源上即是为了消除金融内在不稳定性或者脆弱性、外部性、信息不对称性等问题,核心是确保金融稳定,以促进金融发展。

二是当金融监管的一些体制性因素,如针对一定时期金融运行中的矛盾制定的法律法规、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监管制度等抑制金融发展时,金融监管必须消除这些不适应金融发展的环节和方面,促进金融发展。

这样,“管制———放松———再管制———再放松……”,构成金融监管发展的一个历史辩证法。

玉名 窥全球各国金融监管体系,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模式2

玉名 窥全球各国金融监管体系,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模式2

窥全球各国金融监管体系,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模式——玉名2023年3月,一场史上最大力度的金融改革,究竟会带来怎么样的影响呢?我们先局部看其改革的意图;然后思考全球各国金融监管体系,优点是什么,劣势是什么,发展的趋势是什么;再思考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演变,最终找到未来发展的思路。

金融改革的思路更加清晰金融改革,每次都有新的方向。

这一次改革需要找到之前一波改革思路,2018年机构改革推出“大监管”的思路。

在2018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银监会和保监会的职责被整合,组建了银保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还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至此,“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转变为“一委一行两会”的综合金融监管体系。

2023年的改革,意味着银保监会也完成了使命,“一行两会”格局变成“一行一局一会”,总体是在减少机构设置,让其更专、更精、更清晰,完成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的统一,宏观与微观的统一。

如中国人民银行将分散在金融稳定局和宏观审慎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能划归金融监管总局,专注于负责传统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监管。

而由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工作,能够有效避免中央和地方、多个部门之间多重监管或监管缺失问题,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撤销大区分行、恢复设立省级分行、取消县级支行等改革措施较好地实现了与我国行政区划之间的匹配,加强与地方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传导性,更好地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这样梳理的思路很明确,厘清国家部委与金融监管部门权责,这样可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剥离地方金融部门管理职能,强化中央派出机构责任。

将一些功能合并的同时,也有分离的因素,如分离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侧重公平,审慎监管侧重安全,二者由于冲突效应需要分离;而且宏观调控职能与金融监管职能相分离,理顺和提升金融监管功能、实现监管统一和全覆盖以及理顺和优化地方金融监管功能的改革思路。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_王瑾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_王瑾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王 瑾 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摘 要:随着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整个国际金融业融合发展的趋势已不可逆转,监管中将遇到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这对我国金融行业监管标准、监管水平提出了更多的挑战,迫切要求完善现实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监管,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而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壮大,是我们当前亟待研究的课题之一。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危机 金融创新一、金融监管体系的含义及监管的目的金融监管体系,又称监管体系,是指一国在中央政府领导下,对商业、专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行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的制度、机构和组织,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在我国行使监管职权的机关有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

其中,人民银行是监管体系中的主体。

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

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

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对国家经济发展、降低失业率、抑制通货膨胀、调节国际收支等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比较完善的、理想的金融监管体系,应是一种独立、开放、统一的体系,即完全脱离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和地方政府领导的直属国务院的金融监管体系,与货币发行、政策制定、资金清算、代理金库等业务彻底脱钩,避免其他方面的干预和干扰,可以自由开放地监管不同行业和部门。

金融监管的目的,从宏观经济角度看,是为了保证金融市场机制,进而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以高效、发达的金融制度推动经济的稳定发展;从金融市场的本身看,是为了限制和消除非一切不利于市场运行的因素,以维持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保障市场参与者的正当权益,保证市场在具有足够的深度、广度,弹性的基础上稳步进行。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历程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运行机制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几十年的演变过程。

它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第一,计划经济时期(1948-1978)。

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思考

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思考
国 相 关 法律 法 规 不 相 符 合 , 不利 于 对金 融 控 股 公 司 实施 有 效 的 金 融监 管 。 以 实 质性 控 制 金 融 控 股公 司 快 速 发 展 也 难 可 能 导 致 的 系统性 金 融风 险 。 此 , 阶段 有 步骤 推 动金 融控 股 公 司 的监 管制 度 改 革 , 分 发 挥 中 国人 民银 行 的重 要 为 分 充 作 用 , 立健 全 以 中 国人 民银 行 为 牵 头 监 管机 关 的金 融控 股 公 司监 管体 系 。 建
依据 《 中围人 民银行 法》 《 、 银行 业监 督管 理法》 《 、 证券
法》 《 、保险法》 对银 行业 、 信托业 、 券业 、 险业等进行 证 保
监管 。 同时 。 国还注重各金融监管机关之问的协调与信 我
息 共 享 。如 《 国 人 民银 行 法 》 九条 规 定 的 国务 院 建 立 中 第 金 融 监 督 管 理 协 调 机 制 以 及 第 三 十 五 条 第二 款规 定 中 国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的 组 建 现 状 有 关 , 国存 在 银 行 、 银 行 金 我 非
其 主 要业 务 性 质 , 属 相 应 的 监 管 机 构 ,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归 对
内相 关 机 构 、 务 的 监 管 , 照业 务 性 质 实施 分业 监 管 。 业 按 ”
融机构甚至产业实体组建的金融控股公司 , 言之银行 、 换 证 券公 司 、 险 公 司 、二 保 丁 商企 业 都有 可 能 成 为 金 融 控 股公 司 的母 公 司 。 所 以 三 大 金 融 监 管部 门 都有 可 能 成 为 金 融

百 八 十 五 条 、保 险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八 条 规 定 的 中 国人 《 民银 行 与 金 融 监 管 机 关 信 息 共 享 制 度 。 其 次 ,缺 乏 牵 头 机 关 。在 现 行 对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监 管 中 , 大 监 管 机 关 的 地 位 平 等 , 乏 牵 头 机 关 。这 与 我 国 三 缺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新概念: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新概念: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新概念: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牛绮思【期刊名称】《中国经济周刊》【年(卷),期】2017(000)029【总页数】1页(P31)【作者】牛绮思【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7月14日—15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着重强调了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

那么,本次会议提出的“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与传统的“机构监管”有何不同?功能监管,可理解为在混业经营环境中,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开展的相同或类似业务进行的标准统一或相对统一的监管。

可见,这一监管模式关注的是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活动,而不是金融机构本身。

比如,就信贷类业务来讲,无论这些业务是由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还是保险公司提供的,银行业监管部门都对所有的这类业务实施统一监管。

再比如,银行销售基金产品要到证监会获得基金销售牌照。

功能监管强调跨机构、跨市场的监管,这有利于缓和监管职能冲突,减少监管真空及监管重叠,消除监管套利,适应了混业经营趋势下防控交叉金融风险的需要,能够实现对金融体系的全面监管。

行为监管则是就监管目标来说的,其对象是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和人。

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包括禁止误导销售及欺诈行为、充分信息披露、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

从事金融业务就必须要有金融牌照,从事哪项业务就要领取哪种牌照。

对有牌照的机构要监管,对没有牌照从事金融业务的更要监管,无照经营就要严厉打击。

相同金融产品不按照同一原则统一监管是造成监管空白、监管套利的重要原因,也是当前金融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

因此,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是金融稳定的重要基石。

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认监管模式为“功能监管、行为监管”,是首次在如此高规格的层面对监管模式的改变进行确认。

与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相对应的是机构监管,它是我国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框架下,一直以来主体的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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