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

合集下载

《环境保护法》复习资料

《环境保护法》复习资料

《环境保护法》复习资料一、课程说明本课程使用的文字教材为:《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四版)》,由韩德培任主编,陈汉光任副主编,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法律出版社出版,2003年1月第四版考试说明本课程采取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85%,平时作业成绩占总成绩15%。

平时作业由省电大统一布置五次,并印发成册。

期末考试题型为:填空题(20%),名词解释题(20%),判断题(20%),不定项选择题(15%),简答题(14%),论述题(11%)。

考核范围:以文字教材范围为准,内容为第一章到第十七章,重点如下:第一章至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

二、复习要点第一章绪论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同学们应该对环境和环境问题,环境保护与环境保护法学有一个初步的概括性认识。

要求掌握的名词:环境环境问题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学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1.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问题的类别2.当前我国环境问题的表现3.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趋严重的原因4.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5.环境保护法在环境管理中的地位第二章环境保护法概述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同学们应该对环境保护法的概念、任务、目的和作用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并掌握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和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了解环境保护法体系。

要求掌握的名词:环境保护法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环境保护法体系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1.环境保护法的特点2.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任务、目的和作用3.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现状和特点4.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5.环境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6.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体系第三章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应该了解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重点掌握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要求掌握的名词: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收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1.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意义2.如何贯彻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的意义第四章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应该了解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重点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征收环境保护费制度、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

精品文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第一章绪论1、“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2、人类环境的概念人类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的范围同环境科学中的环境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这是因为:(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

(2)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3)人类环境的结构具有相关性。

4、生态学的概念生态学的概念,是德国人伊.海克尔在1866年提出的。

它是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目前,生态学的范围已超出了生物学,扩大到其他领域。

生态学的任务就是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与机理。

5、生物放大的定义在环境科学里,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生物放大”。

6、生态系统的的定义和功能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

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是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

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是通过食物链进行的。

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是指物质在生态系统中周而复始地循环,被反复利用的现象。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1)综合性。

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环境保护的范围、对象、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加广泛,所采取的法律措施也具有综合性。

(2)技术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采取了大量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要求等包括在法律体系之中,具有很强的技术性。

最新《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资料

最新《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资料

一、二、十一、判断题1.环境依据其形成的要素不同进行划分,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对故意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一般都规定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过失行为,在一定条件则规定不予追究。

√3.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划分的。

×4.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大类。

√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即指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6.行政处分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时,作为处罚轻重和免予处罚的各种情况。

×7.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两类行政处罚形式,即对破坏环境者与对污染环境者的行政处罚。

√8.连带责任是指受害者不必提出包括致害者由过错等证据,只须提出致害者已有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等"表面"证据,和自己受损失是由于致害者排污行为所致的事实,赔偿要求即告成立。

×9.国际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包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地球环境,以及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外层空间环境。

√10.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法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

√11.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12.限期治理的内容包括限期治理目标和限期治理对象。

×13.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

√14.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即可,不需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5.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5年。

×16.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形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

√17.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经历了创建、恢复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

×18.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污染源多、分布广泛、危害后果严重、扩散范围大和可与环境隔离等特点。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第一篇: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自然环境对人类作用:A一定质量的环境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延续的条件B自然环境是人类取得各种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源泉C自然环境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和其他各种活动的场所环境对发展的作用:A环境提供人类活动不可缺少的各种自然资源B环境对人类经济活动产生的废物和能量进行消纳和同化(即环境自净功能或环境容量)C环境为人类提供舒适性环境的精神享受环境法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和推动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的内容:(1)预防和治理由生产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4)防止臭氧层破坏、气候变暖、国土整治、城乡规划、植树造林、控制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环境法的特征:(1)环境法是生态环境科技与法的结合;环境是以生态为重心,而生态必须以自然科学为控制和管理的依据,因此,环境保护包括法律对环境社会关系的调整,必须与环境科学技术相结合,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科学规律的要求,这些要求往往通过一系列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操作规程等形式体现出来(2)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法既不属于传统的公法范畴,也不属于私法范畴,而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社会法的范畴(3)环境法是综合部门法;由于环境法调整的范围相当广泛,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运用的手段多佯,从而决定了其所采取的法律措施的综合性,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部门法(4)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可持续发展;环境法不仅包含一般的价值观念,如公平、正义、效率、秩序等,还有其特有的价值指向: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的立法目的:保护环境资源和促进经济发展环境法的价值:A环境法的工具性价值(1)环境法的确认性价值(2)分配性(3)衡量性(4)保护性(5)认识性B环境法本身的价值(1)环境法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2)环境法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手段(3)环境法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环境的法律武器(4)环境法是增强公民环境意识的精神文明准则(5)环境法是加强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手段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因保护和改善环关系(1)基于国家环境行政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2)平等主体之间基于环境和自然资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3)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4)基于国家环境权益保障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1)环境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与环是环境法律规范对具体社会关系的调整的结果(3)是一种特殊的综合性的法律关系(4)受自然规律的影响与制约(5)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均具有明显的广泛性和综合性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3)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原则(4)环境责任原则。

环境法复习资料知识点总结

环境法复习资料知识点总结

环境法1、环境法上所讲的环境,是指(物质的客观存在)。

2、环境法律规范在性质上属于(社会法规范),它是典型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立法目的的法律部门。

3、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的物质环境。

4、人类早期发展的重要特征是(自我中心主义)5、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人类对环境的适应)6、环境保护最为一个较为明确的和科学的概念,是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来的。

7、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8、(经济人假设)恰恰是环境问题的根源所在。

9、《增长的极限》一书中所表明的观点是(零增长、零排放)10、“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的健康和福利等不受侵害的环境权和当代人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在法律体系中确定下来。

”提出这句话的文件是(《东京宣言》)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12、在我国当前的环境法规体系中,属于综合性环境法律的是(《环境保护法》)13、环境保护作为一个较为明确的科学概念,是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14、人类环境观的发展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15、人类环境观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是(人类畏惧自然、崇拜自然的阶段)16、人类环境观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人类无视自然、主宰自然的阶段)17、人类环境观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重视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阶段)18、传统环境观的价值取向是(人类中心主义)19、传统环境观的指导思想是(人统治自然)20、传统环境观的主要特征是(反自然)21、现代环境观的价值取向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22、“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发展观诞生的标志性文件是(《我们共同的未来》)23、可持续发展观的核心价值是(生态人类中心主义)24、(环境道德)是支持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基础。

首次使用"可持续发展" 这一概念的会议是(1980年的联合国大会)25、20世纪60年代,联合国大会以决议的方式决定召开(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26、可持续发展观的核心价值(生态人类中心主义)。

环保法复习资料

环保法复习资料

环保法复习资料1、概念辨析1、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生活环境是指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

生态环境是指影响生态系统发展的各种生态因素,也可称之为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等。

2、环境标准环境保护环境标准是指国家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对大气、水土等环境质量按照法定程序对环境各要素的配比、布局和各环境要素的组成以及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某些技术要求加以限定的规范。

环境保护是指为了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3、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对一定区域环境内在规定时间内各种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所作的综合规定,是衡量环境质量的根据,是环境政策的目标,是环境管理的依据,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为了实现环境质量目标,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或有毒因素所作的控制规定。

4、环境基础标准 ISO14000环境基础标准是指在环境标准化工作范围内,对有指导意义的符号、代号指南、程序、规范所作的统一规定,是制定其他环境标准的基础。

ISO14000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为了满足各种类型的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需要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各种类型的组织的环境行为,从而达到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的目的,并消除贸易壁垒,促进世界贸易发展而制定的国际统一的环境管理标准。

5、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与发展的现象。

环境破坏是指由于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度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源,从而使自然环境的恢复与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6、环境要素污染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要素污染是指外界物质进入环境的数量超过环境要素的可容纳量或自净能力,导致环境要素某种性能的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的下降,甚至危及到人类以及其他生物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考点整理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考点整理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考点整理一、概述环境法是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法律体系。

它包括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在复习环境法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

这些原则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三、环境法中的主要法律文件1. 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的目标、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管理、环境责任等内容。

2. 自然资源法:涉及自然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方面的规定。

3. 生态保护法:主要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防止生态系统退化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在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前进行的一种评估,以评估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需要考虑项目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等内容。

五、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大气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六、水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是环境保护的另一大重点。

在水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资源管理等内容。

七、土壤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是近年来环境保护的新领域。

在土壤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土壤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土壤修复技术、土壤污染责任等内容。

八、噪声污染治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在噪声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噪声源排放标准、噪声治理措施、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知识。

九、环境监管与执法环境监管与执法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在环境监管与执法中,需要了解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与权力、环境执法程序等内容。

十、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是一种司法救济手段,旨在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环境法期末考试重点

环境法期末考试重点

1、简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环境保护法,在广义上又称为环境法,是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要素,防止环境破坏的法律规范,一是关于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的法律规范。

另外还包括防止自然灾害和减轻自然灾害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范。

环境保护法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公益性、世界共同性、地区特殊性等特征。

2、简述噪声污染的特点噪声既是一种公害,它就具有公害的特性,同时它作为声音的一种,也具有声学特性。

(1)噪声的公害特性由于噪声属于感觉公害,所以它与其它有害有毒物质引起的公害不同。

首先,它没有污染物,即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其次,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积累、不持久,传播的距离也有限;噪声声源分散,而且一旦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也就消失。

因此,噪声不能集中处理,需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控制。

(2)噪声的声学特性简单地说,噪声就是声音,它具有一切声学的特性和规律。

但是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和它的强弱有关,噪声愈强,影响愈大。

衡量噪声强弱的物理量是噪声级。

3、简述可持续发展的内涵(1)突出发展的主题,发展与经济增长有根本区别,发展是集社会、科技、文化、环境等多项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是人类共同的和普遍的权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2)发展的可持续性,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3)人与人关系的公平性,当代人在发展与消费时应努力做到使后代人有同样的发展机会,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当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4)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人类必须建立新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学会尊重自然、师法自然、保护自然,与之和谐相处。

中共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环境保护法复习资料

环境保护法复习资料

环境保护法复习资料一、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内涵环境法在创制和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具有拘束力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准则。

注意:环境立法理念的体现\弥补环境立法之不足\禁止规则向原则逃避特征:普遍适用于整个环境法领域。

为环境法所特有。

具有概括性和抽象性。

1989年环保法——软法环境立法不能太严、不能给经济发展造成负担、原则性、宣示性、号召性条文多义务性、具体性、责任性条文少2014年环保法——硬法环境优先完整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可操作的公益诉讼条款一、预防原则的概念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所产生的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环境破坏等应当事前采取预测、分析和防范措施,以避免、消除由此可能带来的环境损害。

1、环境风险的介质是自然生态环境由于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污染而引起损害后果发生的风险。

2、环境风险是一种损害后果发生的不确定性是否发生损害后果、具体发生什么样的损害后果是难以预测的,或者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测但其长期影响或者其他相关影响仍是不确定的。

3、环境风险所可能引起损害后果的多重性包括对人的身体健康、生命的损害、财产的损失,或者影响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正常利用的自然环境本身的损害。

扩展:固有利益、信赖利益、期待利益分类:自然环境风险和人为环境风险注意:有些环境风险表面上是自然活动引起的但实质上是人为活动引起的,人为因素才是定性的,自然因素只是一种传递机制。

三、预防原则的适用“先污染后治理”、“病重求医、末端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1987年《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首次规定了风险预防原则。

序言中规定:“决定采取公平的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全球排放总量的预防措施——保护臭氧层。

”1992年《里约宣言》为保护环境,各国应根据它们的能力广泛地采取预先防范性措施。

当存在严重的损害威胁或可能发生损害的后果具有不可逆转的性质时,缺少充分的科学依据不能成为推迟采取费用合理的预防环境恶化的措施的理由。

该案确立预防原则在司法诉讼中的地位和效力。

环保法复习重点

环保法复习重点

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重点)第一章绪论(基础但非重点)1一般意义上的环境,是指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

人类环境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为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所提出)。

生态学讲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也称为“生境”或“栖息地”。

人类环境是生态学的环境的一种,包含于生态环境之中。

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同环境科学中“环境”的范围的异同.“环境”在法律上的定义必然以环境科学关于“环境”的定义为依据,在质的规定性方面二者一致;但其范围并不完全相同:3人类环境的分类按照环境的形成可分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这是环境科学中最常用的分类。

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

人工环境,也叫人为环境、经人工改造过的环境,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的,如城市、居民点、水库、名胜古迹、风景浏览区等。

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分成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我国宪法采用)。

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可分成室内环境和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

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可分成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址环境。

4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等。

按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可分为有限资源和无限资源。

有限资源又包括:可更新资源,即可以更新再被利用的,如土壤、淡水、动物、植物等。

不可更新资源,即数量有限又不可再生,终究会被用尽的资源,如煤、石油、各种金属与非金属矿藏等。

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保护法一、名词解释1.环境问题:在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的作用下发生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变化的现象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活着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3.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4.环境侵权:污染或破坏环境,从而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环境享受平等民事权益的行为。

5.环境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开发、利用、管理自然资源,保护与改善环境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并为环境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社会关系,即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关系。

6.排污许可: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许可,是环境保护管理的八项制度之一,是以许可证为载体的,是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利进行约束的一种制度。

二、简答题论述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国家按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要求,在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时要把生态和环境保护放在较优先的位置予以考虑和对待。

(2)预防为主原则: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并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积极治理的原则。

(3)综合治理原则:法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4)公众参与原则:群众参与,依靠群众保护原则。

(5)损害担责原则:任何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三同时制度(1)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2)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开始仅限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企业后来不断扩大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保护法复习资料(法律出版社韩德培版)

环境保护法复习资料(法律出版社韩德培版)

环境保护法复习资料(法律出版社韩德培版)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环境问题一。

环境:环绕着某一中心事物的周围事物。

环境的种类:按1.主体:人类环境,生物环境2.环境形成要素:自然形成的环境,经过人工改造过的环境。

3.环境范围大小:居室环境,车间环境,城市环境,乡村环境,区域环境。

4.人类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或者环境的功能: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法所称的环境:影响人类生产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

环境问题:由于自然界或者人类活动,使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生态破坏,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身体健康以至生命安全及其他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由自然界活动引起的环境问题,如地震,火山爆发,海啸等,称原生或者第一类环境问题。

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如环境破坏(也称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称为次生或者第二类环境问题。

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问题的种类:1.环境破坏:由于人们对环境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的现象,即由于毁林开荒、过量放牧、掠夺性捕捞、乱猎滥采、不合理灌溉、不适当的水利工程、过量抽取地下液体和破坏性采掘、不恰当种植或者移民、人口增长过速和都市化等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耕地锐减、森林蓄积量下降、矿藏资源遭破坏、地面塌陷、水源枯竭、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资源日益减少或者一些品种灭绝,旱涝灾害频繁,以至传染病、地方病流行等。

2.环境污染: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弃、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震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环境质量恶化,影响人体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或者影响了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以至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现象。

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1.原始阶段2.农牧业阶段3.现代工业阶段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一。

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与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3.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4.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5.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6. 违反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8. 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

9.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10.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11.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12.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13. 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14.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15.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16.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17.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8.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19.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20.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二、多项选择题:1.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一、判断题1.环境依据其形成的要素不同进行划分,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对故意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一般都规定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过失行为,在一定条件则规定不予追究。

√3.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划分的。

×4.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大类。

√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即指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6.行政处分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时,作为处罚轻重和免予处罚的各种情况。

×7.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两类行政处罚形式,即对破坏环境者与对污染环境者的行政处罚。

√8.连带责任是指受害者不必提出包括致害者由过错等证据,只须提出致害者已有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等"表面"证据,和自己受损失是由于致害者排污行为所致的事实,赔偿要求即告成立。

×9.国际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包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地球环境,以及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外层空间环境。

√10.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法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

√11.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12.限期治理的内容包括限期治理目标和限期治理对象。

×13.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

√14.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即可,不需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5.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5年。

×16.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形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

√17.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经历了创建、恢复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

×18.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污染源多、分布广泛、危害后果严重、扩散范围大和可与环境隔离等特点。

环境法期末复习完美总结

环境法期末复习完美总结

第一章、环境资源及环境问题1.概念: 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

2.分类:(1)依据组成环境的物质及人类活动的关系, 将环境分为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2)依据组成人类环境的各种自然要素不同, 将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等;(3)依据环境的范围不同将环境分为聚落环境、区域环境。

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宇宙环境等;3.环境问题: 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 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分类:(1)因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 分为第一环境原因和第二环境原因:第一: 因自然界自身变化造成的;第二: 因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违背自然规律引起;(2)因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不同, 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第二章、环境资源法1.概念: 是指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调整对象——环境资源社会关系环境资源社会关系是人类在开发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 在以自然资源为劳动对象的生产活动中和以环境为基本生存条件的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类社会关系。

(1)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关系;A.客观性;B.经济——环境效益统一性;(2)在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质量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A.主观性;B.环境效益优先性;3.环境资源法的特征:(1)是一般法律规范和法律化的科学技术规范的综合体, 是社会性及科学性高度统一的法律规范;(2)环境资源法律规范具有多层次性和效力的多元性;(3)环境资源法主体承担的违法责任具有多种形式;4.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构成(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环境权利的享有者和环境义务的承担者)分类: (1)生态环境资源法主体: 管理主体和开发主体;(2)污染防治法主体: 管理主体和污染防治主体;特征: (1)具有广泛性: 任何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其主体;(2)在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中, 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机关是最重要的主体;(3)权利主体及义务主体具有对应性;(二)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环境资源法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总和)1.环境资源管理主体的权利义务:(1)权利: 环境资源管理规范制定权;环境资源行政处理权;处罚强制权;特别物权;环境司法权;(2)义务: 管理型义务;服务性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2.环境资源受控主体的权利义务:(1)权利: 参加环境资源管理权;环境使用权;保障权;收益权;申诉和控诉权;(2)义务: 遵守和维护环境资源法律秩序;服从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服从制裁;(三)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环境资源主体的权利义务所能实际作用的事物)分类: 环境资源和环境行为特征: (1)环境资源具有强烈的生态性而非经济性;(2)环境行为是环境关系的经常客体;环境资源法的效力体系:(1)宪法;(2)环境资源保护基本法;(3)环境资源保护单行法;(4)环境资源保护法规;(5)环境资源保护部门规章;(6)地方性环境资源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7)环境标准;(8)国际环境资源保护条约;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1.源头控制及全程控制原则(1)源头控制: 指采用技术、工艺、原材料替代、管理、教育等各种方法, 在污染没有产生或形成之前减少污染物的数量和危害;(2)全程控制:指对有可能产生环境危害的行为, 从行为的计划、实施直到行为的后果实行全过程的管理;(3)贯彻实施:把源头控制、全程控制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之中;制定专门的源头控制和全程控制的法律;采用经济手段, 贯彻该原则。

环境法考试重点整理

环境法考试重点整理

环境法: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任务、目的和作用2、环境保护监管体制(。

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3、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4、环境保护法体系5、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6、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计划、坏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税费制度(间接影响)、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7、环境标准(五种环境标准,2种重要:排污、环境质量标准)8、行政许可了解9、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时效、举证责任倒置、刑事责任罪名、责任构成、主体、承担形式主观题:环保观念、环保与经济发展关系(重点章节:2、3、4、5、18、19、20)环境法题型: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其特定的范围环境保护法是指一切调整环境保护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一元论:保障人体健康?二元论: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3、环境保护法是作用:●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法治观念的好教材●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要武器●促进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保护世界环境的重要手段4、4、环境保护法的任: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5、环境保护法的监管体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法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6、6、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确其他海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判断题1.环境依据其形成的要素不同进行划分,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对故意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一般都规定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过失行为,在一定条件则规定√不予追究。

3.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划分的。

×4√.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大类。

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即指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6.行政处分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时,作为处罚轻重和免予处罚的各种情况。

×7.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两类行政处罚形式,即对破坏环境者与对污染环境者的行政处罚。

√8.连带责任是指受害者不必提出包括致害者由过错等证据,只须提出致害者已有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等表面证据,和自己受损失是由于致害者排污行为所致的事实,赔偿要求即告成立。

×9.国际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包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地球环境,以及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外层空间环境。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法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

√10 .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11 ×.限期治理的内容包括限期治理目标和限期治理对象。

12 √13.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

14.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即可,不需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5.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5年。

×√16.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形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

×17.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经历了创建、恢复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污染源多、分布广泛、危害后果严重、扩散范围大和可与环境隔离等特点。

18 √19.行政处罚是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承担行政责任者给予惩罚的单方行动,不依相对人的意志为转移。

.公开原则是指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根据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给予行政处20 ×罚轻重的程度。

×21.环境监测按其目的可以分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监测两类。

.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划分为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

22××23.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是按照形成环境的要素不同进行划分的。

24.电磁性噪声、固定噪声源、流动噪声源等的划分是按照环境的噪声源划分的。

×25×.对固体废物实行“三化”管理是指对固体废物的安全化和高效化管理。

26.英国是最早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

×27.公害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责令停业和赔偿损失。

×28.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地球环境,以及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外层空间环境是国际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

×√29.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是环境保护法中的两类行政制裁。

30.警告是最轻的行政处罚形式,只能单独适用。

√31.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是依据环境构成要素的不同进行划分的。

×32.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和赔偿损失是对企业职工进行行政处分的形式。

×33.我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第一个发展阶段是1982-1987年。

×34.连带责任是指受害者不必提出包括致害者由过错等证据,只须提出致害者已有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等表面证据,和自己受损失是由于致害者排污行为所致的事实,赔偿要求即告成立×35.过失责任是指一切污染危害环境的公民、法人,只要对国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客观上造成了损失,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

×36.草坪和草坡是《草原法》所称的草原包括的内容。

×37.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及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是环境保护的两个内容。

√38.环境保护法在空间的适用范围,是指环境保护法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

√39.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者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需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40.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是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的管理体制。

√41.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主要是由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样品标准等构成。

√42.环境问题按其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分类,划分为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

×43.国际环境保护法的主体是国家、国际组织和单位。

×44.《土地管理法》所称土地,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土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但不包括未利用地。

×45×.国内首次生产和首次进口的农药,按照田间试验、临时登记、正式登记和事后试验四个阶段进行。

46.国际环境法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是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47.我国公害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没收财产、赔偿损失、排除危害等。

×48.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是指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问题。

√49.对固体废物实行“三化”管理是指对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管理。

√50.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形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是土地调查包括的主要内容。

√51.环境监测按其功能可以分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监测两类。

×52.记过是最轻的行政处罚形式,只能单独适用。

×53.环境保护法产生和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

××5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早由英国提出55.对企业职工的行政处分形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和留用察看。

√56.行政处罚案件管辖可分为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级别管辖、交办管辖、移送管辖等种类。

√×57.限期治理的内容和期限两个方面是限期治理制度的主要包括。

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的一种行行政制裁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而破坏或者污染环境,.58 ×政惩罚措施。

×59.环境问题按其构成要素进行分类,可分为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

答案多项选择题.全国环境监测网分为(1 )。

村级网E县级网省级网 B C市级网ABCD A国家网)的特征2.农业环境具有(ABC E永久利用性不变性B地域性C变动性 D A整体性)。

3.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原则主要包括(B按流域或者区域统一规划A污染防治与保护相结合D 污染防治与企业改造相结合C污染防治与企业布局相结合ABCDE全过程管理与监督)。

4.对固体废物实行“三化”管理是指固体废物的(BCD高效化安全化B减量化C资源化D无害化EA 。

5.国际环境保护法的主体是()AB 国际组织C个人D 单位E公民BA国家6 ).我国公害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BCE责令恢复排除危害D责令停产A没收财产B赔偿损失 C )阶段7.行政处分的程序包括立案(BCDE AE备案CA调查B申辩报批D决定)等。

8.环境噪声按其产生的机理可分为(气体动力噪声C电磁性噪声A机械噪声BABC 社会生活噪声E 工业噪声D)类型。

9.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主要包括(B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C荒漠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AABCDE E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D.自然保护区分为(10 。

)AB 地方级国家级A B 县级市级CD村级E 211.行为者的过错分为()。

A故意B过失C直接D间接E疏忽AB12.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A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制度B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C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制度D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重点防治制度ABCD13.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可分为()。

A地质遗迹类B古生物遗迹类C古动物遗迹类D古植物遗迹类E文化遗迹类AB14.预防水土流失的措施分为()措施。

A防范性B禁止性C控制性D预防性E可用性ABC15.草原是一种具有多功能的自然资源,具有()特征。

A整体性B分布的区域性C潜力的更新性D数量的有限性E种类繁ABCD16.大气污染的特点是污染()。

A速度快B范围大C持续时间长D可隔离E可流动ABC17.土地资源具有()特点。

A面积的有限性B位置的固定性C功能的不可替代性D生产能力的永久性E利用的可再生性ABCD18.风景名胜区按照其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分为()。

BCD E 镇C 省级D国家级A村级B市级19.为了对自然保护区实行有效保护和管理,可以将其按照功能分区,分为()。

ABC E游览区C实验区D 参观区A核心区B缓冲区)。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特点有(20 C损害方式多样A污染源多B分布广泛ABCDE E危害持久性强且难以消除D危害后果严重)蔓延性等特点。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一般都具有(21AB .预见性D.可控性 E A.危害性极大B.突发性C.可测性)和两个方面。

22.限期治理制度主要包括限期治理的(CD.期限E.功能D B.内容C.目标A.对象)两种。

23.环境监测报告分为(CD E.图表型.数字型C.数据型D.文字型A.表格型 B .全国环境监测网分为()。

24ABC E.村级网D.县级网A.国家网B.省级网C.市级网),是为了对其进行更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25.按照自然保护区的功能不同划分为(ABC ED.参观区.游览区A.核心区B.缓冲区C.实验区)特点。

26.排污收费具有(C.强制性B.纳入国家财政预算A.设立专项基金ABC.不固定性 E D.随意性)的管理和使用。

27.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内容主要包括(ABCD .征收渠道E C.征收对象A.征收标准 B .征收范围D.征收方式。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28 )A.行为违法.行为有危害后果B C.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行为者有过错ABCD .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E329.行政处罚案件管辖可分为()。

A.地域管辖B.指定管辖C.级别管辖D.交办管辖E.移送管辖ABCDE30.()是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的主要原则。

A.全面管理与重点控制原则B.全过程管制原则C.风险控制原则D.污染防治与安全管理相结合E.污染防治与质量管理相结合ABCDE。

)31.环境监测按其目的可以分为和(C.监视性监测B.特定目的监测A.研究性监测ABC .征收目标ED.环境质量监测)等是环境噪声按其产生的机理划分的。

32.(C.电磁性噪声B.气体动力噪声A.机械噪声ABCE.社会生活噪声D.工业噪声)等特点。

33.环境影响评价具有(ABC E.稳定性.预测性D.多变性BA.客观性.综合性 C )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