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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考试重点知识总结

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考试重点知识总结

第一章环境与环境保护绪论一、名词解释1、环境: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2、人类环境:“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3、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

4、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自然界形成的,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可供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的总和。

5、环境问题: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质量下降或生态系统失调,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健康和生命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6、原生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由于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环境问题7、次生环境问题:是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

8、环境破坏:由于人们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9、环境污染: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环境质量恶化,影响了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以至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现象。

10、环境保护: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的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二、简答题1、简述人类环境的概念以及环境科学对环境的分类。

“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2、简述我国环境法中的环境范围及其与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环境法的“环境”,是以环境科学关于“环境”的定义为依据,指的是围绕着人类而存在的由自然要素所构成的物质环境(物质条件和空间)。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

精品文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第一章绪论1、“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2、人类环境的概念人类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的范围同环境科学中的环境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这是因为:(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

(2)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3)人类环境的结构具有相关性。

4、生态学的概念生态学的概念,是德国人伊.海克尔在1866年提出的。

它是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目前,生态学的范围已超出了生物学,扩大到其他领域。

生态学的任务就是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与机理。

5、生物放大的定义在环境科学里,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生物放大”。

6、生态系统的的定义和功能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

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是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

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是通过食物链进行的。

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是指物质在生态系统中周而复始地循环,被反复利用的现象。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1)综合性。

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环境保护的范围、对象、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加广泛,所采取的法律措施也具有综合性。

(2)技术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采取了大量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要求等包括在法律体系之中,具有很强的技术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的: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根本任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二元论:①保护人体健康;②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答:①综合性(对象的广泛性、方法的多样性) ;②技术性(各种技术工艺);③社会性(人与自然);④共同性(全球性的问题) 。

3、外国环境法发展阶段和完善阶段的特征答:发展阶段:一、加强国家环境管理;二、完善污染防止立法。

完备阶段: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二、制定环境基本法;三、加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四、完善环境法体系。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依据答:必要性:一、环境问题是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必须由国家来履行其职能;二、国家环境管理运用的各种手段中,法律手段特别重要;三、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需要全面保护和整体调整。

可能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人类生存环境。

5、生态规律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答:一、物物相关。

注意对每一种环境要素的保护及各环境要素之间的影响。

" 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相生相克。

向某一生态系统引进原生态系统没有的物种或人为的消灭某一物种的行为的限制。

"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检疫。

"三、能流物复。

关于发展生态农业和鼓励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生活方式。

"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四、负载定额。

以产定供,污染物排放量。

五、协调稳定。

保护物种的多样性,保护森林、植被等。

六、时空有宜。

根据地区特点实行区域性原则,地方法规优先原则。

6、可持续发展的含义答:可持续发展是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的共同未来》中提出的。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第一篇: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自然环境对人类作用:A一定质量的环境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延续的条件B自然环境是人类取得各种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源泉C自然环境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和其他各种活动的场所环境对发展的作用:A环境提供人类活动不可缺少的各种自然资源B环境对人类经济活动产生的废物和能量进行消纳和同化(即环境自净功能或环境容量)C环境为人类提供舒适性环境的精神享受环境法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和推动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的内容:(1)预防和治理由生产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4)防止臭氧层破坏、气候变暖、国土整治、城乡规划、植树造林、控制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环境法的特征:(1)环境法是生态环境科技与法的结合;环境是以生态为重心,而生态必须以自然科学为控制和管理的依据,因此,环境保护包括法律对环境社会关系的调整,必须与环境科学技术相结合,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科学规律的要求,这些要求往往通过一系列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操作规程等形式体现出来(2)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法既不属于传统的公法范畴,也不属于私法范畴,而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社会法的范畴(3)环境法是综合部门法;由于环境法调整的范围相当广泛,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运用的手段多佯,从而决定了其所采取的法律措施的综合性,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部门法(4)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可持续发展;环境法不仅包含一般的价值观念,如公平、正义、效率、秩序等,还有其特有的价值指向: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的立法目的:保护环境资源和促进经济发展环境法的价值:A环境法的工具性价值(1)环境法的确认性价值(2)分配性(3)衡量性(4)保护性(5)认识性B环境法本身的价值(1)环境法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2)环境法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手段(3)环境法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环境的法律武器(4)环境法是增强公民环境意识的精神文明准则(5)环境法是加强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手段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因保护和改善环关系(1)基于国家环境行政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2)平等主体之间基于环境和自然资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3)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4)基于国家环境权益保障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1)环境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与环是环境法律规范对具体社会关系的调整的结果(3)是一种特殊的综合性的法律关系(4)受自然规律的影响与制约(5)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均具有明显的广泛性和综合性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3)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原则(4)环境责任原则。

环境资源法考试重点

环境资源法考试重点

环境资源法复习资料名词解释:1、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称为可持续发展。

三方面的内容:1)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其目的是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

2)要实现发展以满足需要,但同时应当为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限制某些行为,不至于因为当代人类的发展而危害满足后代人类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基础。

3)就当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

2、环境资源法:是调整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书上: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环境问题:即环境资源问题,是指因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资源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现象。

4、人类环境:指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5、公民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它是指公民有在安全和适宜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同时又负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

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又称环境质量预断评价,是指在从事工程建设、开发行为或国家制定规划、政策和法律时,应当于计划阶段或正式实施前,就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7、环境标准:是指国家根据人体健康、生态平衡和社会经济发展对环境结构、状况的要求,在综合考虑本国自然环境资源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对环境要素间的配比、布局和各环境要素的组成以及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某些技术要求加以限定的规范。

8、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前重点复习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前重点复习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前重点复习一、选择题1•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属于报国务院环保部审批的项目:(1)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区的项目;(3)国务院审批的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3•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的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对违反者,责令限期拆除,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对违反者,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的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对违反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4•海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1)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主管防止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

(2)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3)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

《环境与资源法保护法》期末重点

《环境与资源法保护法》期末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期末重点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变化或者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原生环境问题)。

第二环境问题:人为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人类不恰当地开发利用环境造成的。

环境污染: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进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自然环境破坏: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污染和环境破坏。

环境保护:是指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的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环境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环境法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建立和维护符合生态规律的环境法律秩序,保护人类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定义包括以下含义:(1)环境社会关系的间接性。

(2)法律调整的直接性。

(3)环境社会关系的秩序性。

环境法律体系:是指环境法的内部层次和结构,是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统一法律整体。

我国现行的环境法效力体系:环境法的效力体系是根据各种形式意义上的环境法的制定机关、具体内容的不同,按照不同的效力等级或层次而划分的环境法的内部结构。

我国现行的环境法效力体系如下:1.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款《宪法》第9条第2款,第26条第1款2.《环境保护基本法》3.环境单行法《森林法》、《水法》等生态环境立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污染防治立法。

4.环境行政法规5.环境保护部门规章6.地方性环境法规和地方政府环境规章7.环境标准国家级环境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地方级环境标准由省一级人民政府制定,并须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笔记知识点+题库讲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笔记知识点+题库讲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笔记知识点+题库讲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一部法律,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法共分为九章,每章内容都涉及到不同的知识点。

下面将对每个章节进行详细的讲解。

第一章:总则本章主要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目标,重点强调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同时规定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公民和法人的环境保护责任。

第二章:大气环境保护本章重点规定了大气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标准。

其中包括空气质量监测、大气污染源的管控、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等内容。

此外,还详细规定了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措施。

第三章:水环境保护本章主要规定了水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标准。

其中包括水体的保护、水污染的防治、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等内容。

此外,还规定了对水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

第四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本章规定了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措施。

其中包括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

此外,还规定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程序和标准。

第五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本章重点规定了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措施。

其中包括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农业面源污染源的管控、农田水利设施的改造等内容。

此外,还规定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技术标准和监测要求。

第六章:生态保护与建设本章规定了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内容和措施。

其中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生态功能区的规划和建设、生态环境修复等内容。

此外,还明确了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

第七章:资源保护与利用本章重点规定了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措施。

其中包括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循环利用、资源的保护和补偿机制等内容。

此外,还规定了资源利用的限制和条件。

第八章:环境与资源监督管理本章规定了环境与资源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措施。

其中包括环境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力、环境监督的程序和方法、监督结果的公布等内容。

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保护法一、名词解释1.环境问题:在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的作用下发生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变化的现象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活着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3.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4.环境侵权:污染或破坏环境,从而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环境享受平等民事权益的行为。

5.环境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开发、利用、管理自然资源,保护与改善环境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并为环境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社会关系,即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关系。

6.排污许可: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许可,是环境保护管理的八项制度之一,是以许可证为载体的,是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利进行约束的一种制度。

二、简答题论述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国家按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要求,在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时要把生态和环境保护放在较优先的位置予以考虑和对待。

(2)预防为主原则: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并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积极治理的原则。

(3)综合治理原则:法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4)公众参与原则:群众参与,依靠群众保护原则。

(5)损害担责原则:任何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三同时制度(1)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2)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开始仅限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企业后来不断扩大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法考试简述题和论述题重点

环境法考试简述题和论述题重点

环境法考试重点简述题和论述题1.简述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1)突出发展的主题,发展与经济增长有根本区别,发展是集社会、科技、文化、环境等多项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是人类共同的和普遍的权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

(2)发展的可持续性,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

(3)人与人关系的公平性,当代人在发展与消费时应努力做到使后代人有同样的发展机会,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当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4)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人类必须建立新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学会尊重自然、师法自然、保护自然,与之和谐相处。

中共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从忽略环境保护受到自然界惩罚,到最终选择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一次历史性重大转折。

2.简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环境保护法,在广义上又称为环境法,是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要素,防止环境破坏的法律规范,一是关于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的法律规范。

另外还包括防止自然灾害和减轻自然灾害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范。

环境保护法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公益性、世界共同性、地区特殊性等特征。

3.简述噪声污染的特点。

噪声既是一种公害,它就具有公害的特性,同时它作为声音的一种,也具有声学特性。

(1)噪声的公害特性由于噪声属于感觉公害,所以它与其它有害有毒物质引起的公害不同。

首先,它没有污染物,即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其次,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积累、不持久,传播的距离也有限;噪声声源分散,而且一旦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也就消失。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一、判断题1.环境依据其形成的要素不同进行划分,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对故意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一般都规定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过失行为,在一定条件则规定不予追究。

√3.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划分的。

×4.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大类。

√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即指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6.行政处分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时,作为处罚轻重和免予处罚的各种情况。

×7.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两类行政处罚形式,即对破坏环境者与对污染环境者的行政处罚。

√8.连带责任是指受害者不必提出包括致害者由过错等证据,只须提出致害者已有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等"表面"证据,和自己受损失是由于致害者排污行为所致的事实,赔偿要求即告成立。

×9.国际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包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地球环境,以及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外层空间环境。

√10.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法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

√11.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12.限期治理的内容包括限期治理目标和限期治理对象。

×13.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

√14.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即可,不需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5.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5年。

×16.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形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

√17.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经历了创建、恢复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

×18.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污染源多、分布广泛、危害后果严重、扩散范围大和可与环境隔离等特点。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一、环境法四分法1.基本法2.环境要素法3.自然资源法4.防治污染法二、环境的概念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

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一)概念: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二)发展(三阶段):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

即从人类诞生至18 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

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 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2)从20世纪80 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 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

(三)主要表现:1. 全球变暖 4. 淡水资源危机7. 土地荒漠化9. 垃圾成灾2. 臭氧层破坏 5. 资源、能源短缺8. 物种加速灭绝10. 有毒化学品污3. 酸雨 6. 森林锐减物种染四、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二)特征: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保护人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2.综合性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资源法是—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相关法律部门的交叉和相关学科的渗透,则为这种综合性奠定了雄厚的基础3.科学技术性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4.公益性保护环境资源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成为公益性事业五、可持续发展(一)概念: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最广泛的定义和核心思想)(二)含义:1.可持续发展特别强调的是发展,把消除贫穷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条件2.可持续发展认为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3.可持续发展认为,每个人都享有正当的环境权利,即享有在发展中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享有清洁、安全、舒适的环境权利4.可持续发展呼吁人们放弃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5.可持续发展要求加快环境保护新技术的研制和普及,并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6.可持续发展还非常强调人类必须改变对自然界功利主义的传统态度,树立起一种全新的现代文化观念(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1.将环境保护纳入综合决策,转变传统增长模式2.变革社会观念,发展适度消费的新大众消费模式3.开发同环境友善的技术,实现清洁生产,发展同自然相容的产业体系4.发展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和政策5.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新文明六、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和作用(一)目的:是指环境立法目的,即立法者希望其所制定的环境法律所达到的目标或实现的结果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2.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3.合理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环境资源4.保障人体健康5.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作用:亦称环境法的功能,表示环境法存在的价值,环境法最基本的作用是调整因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所发生的环境社会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

环境法考试重点整理

环境法考试重点整理

环境法: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任务、目的和作用2、环境保护监管体制(。

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3、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4、环境保护法体系5、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6、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计划、坏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税费制度(间接影响)、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7、环境标准(五种环境标准,2种重要:排污、环境质量标准)8、行政许可了解9、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时效、举证责任倒置、刑事责任罪名、责任构成、主体、承担形式主观题:环保观念、环保与经济发展关系(重点章节:2、3、4、5、18、19、20)环境法题型: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其特定的范围环境保护法是指一切调整环境保护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一元论:保障人体健康?二元论: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3、环境保护法是作用:●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法治观念的好教材●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要武器●促进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保护世界环境的重要手段4、4、环境保护法的任: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5、环境保护法的监管体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法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6、6、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确其他海域。

环境和资源保护法过关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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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考试重点目录第一章绪论常出:选择题1、专业名词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常出:选择、简答、论述、各章综合基础1、全面发解第三章环保法的产生和发展常出:选择题1.各阶段特点2.各阶段代表法律文件3.环保法成为部门法的依据、表现第四章环保法体系常出:选择题1、体系法律文件名称2、基本法与单行法关系3、各种法的体系定位第五章环保立法常出:选择题1、生态规律立法体系2、可持续发展含义及文献名称3、环境经济学立法中的应用第六章国家环境资源管理常出:选择题1、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概念2、国家环境资源管理的原则3、环境管理机构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常出:每隔一年出一道论述题1、原则含义、具体体现2、原则分析环境领域现实问题第八章环境的基本法律制度常出:大论述、案例年年有、小选择题多、简答一题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排污许可制度3、排污收费制度第九章自然资源基本法律制度常出:简答和一两道选择题1、自然资源所有权2、使用权的取得方式3、自然资源许可和有偿使用的意义及立法表现第十章环境标准常出:选择题1、标准类别2、制定权限3、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第十一章环保法法律责任常出:一题案例、论述、选择题1.民事责任、无过错原则、举证责任分配、因果推定、排污标准、民事责任认定关系、免责事由、损害行政处理2.刑法破坏环保的罪名、了解犯罪构成3.行政责任结合单行法部分内容第十二章污染防治法常出:选择题1.环境污染概念2.污染其他公害的含义3.我国环境污染法律名称第十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法常出:选择题、案例背景、求全不求精1.法律责任2.基本制度3.法条大气污染控制第十四章海洋环保法常出:选择题、简答1.该法适用范围2.监督管理体制3.生态保护4.倾废管理规定第十五章水污染防治法常出:选择题、案例背景1.水污染损害赔偿规定2.环保基本制度在水污染领域适用3.法条第十六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常出:各种题型都有,简答和案例考点单一,选择分散1.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的区别及法律适用的差异2.法条3.环保机关以外的行政机关行使管辖权的行为第十七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常出:选择题、案例背景1.法律责任、基本制度2.固体废物管理的原则3.固体废物管理一般制度和特别规定第十八章放射性污染防治和其他危险物质管理的规定常出:一道选择题1.法条,有关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基本内容第十九章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常出:选择题和简答1.自然资源概念2.自然资源特征3.自然资源基本分类第二十章土地资源保护法常出:选择题分散、少量论述1、论述土地总体规划2、论述耕地保护3、上述两点中的规定第二十一章水资源和水土保持法常出:两道选择题和一道简答1、水资源保护规划、饮用水源保护简答2、法条中操作性和体系化的规定第二十二章森林资源保护法常出:选择题1、森林采伐和退耕还林规定2、法条第二十三章草原资源保护法常出:选择题1、草原合理利用和保护的法条规定第二十四章渔业资源保护法常出:一道选择题1、渔业合理利用和保护的法条规定第二十五章矿产资源保护法常出:选择题1、矿产资源所有权、采矿权、保护的法条规定第二十六章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常出:选择题1、保护性规定、捕猎许可、进出口管制第二十七章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常出:选择题、简答、论述1、论自然保护区2、破坏特殊区域环境事件的原因和防治对策第二十八章国际环境法概述常出:选择、简答、论述1、国际环境法的渊源、客体2、国际环境法历史发展阶段特点和代表法律文件第二十九章国际环境法的原则与实施常出:一道简答1、实施的内容2、国际环境法特有的原则和国内法原则比较第三十章环境与资源的国际法律保护常出:选择题1、各个领域现有的国际法律文件名称和重点文件内容2、《生物多样性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柜架公约》主要内容另: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决策与政府责任、环境损害赔偿、破坏环境与资源保护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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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复习资料名词解释:1、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称为可持续发展。

三方面的内容:1)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其目的是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

2)要实现发展以满足需要,但同时应当为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限制某些行为,不至于因为当代人类的发展而危害满足后代人类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基础。

3)就当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

2、环境资源法:是调整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书上: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环境问题:即环境资源问题,是指因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资源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现象。

4、人类环境:指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5、公民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它是指公民有在安全和适宜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同时又负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

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又称环境质量预断评价,是指在从事工程建设、开发行为或国家制定规划、政策和法律时,应当于计划阶段或正式实施前,就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7、环境标准:是指国家根据人体健康、生态平衡和社会经济发展对环境结构、状况的要求,在综合考虑本国自然环境资源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对环境要素间的配比、布局和各环境要素的组成以及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某些技术要求加以限定的规范。

8、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9、环境许可制度:又称环境许可证制度,是指从事开发利用环境资源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10、排污权交易制度:也称排污指标有偿转让,是指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量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排污指标,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监督管理下以排污指标为标准的进行交易。

11、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12、环境法上的环境:指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13、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造成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是民法中的民事责任的一种具体形式。

(PPT:公民、法人因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14、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和破坏资源的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触犯刑罚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制裁的法律责任。

15、环境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简答:1、什么是环境民事诉讼?及其特点。

Pg276环境民事诉讼是指环境侵权受害人为保护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依据民事诉讼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人民法院对侵权行为人提起的诉讼。

其特点:①起诉资格的放宽:通过公益诉讼的运用、集团诉讼的途径。

公益诉讼以促进公共利益为建制目的和诉讼条件.集团诉讼是指处于相同情况下,由共同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临时组织集合体,作为诉讼主体,并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活动,该诉讼判决对所有共同利害关系人都有效的一种诉讼制度,它是多数人之诉的一种形式。

集团诉讼特点:(1)诉讼主体是有共同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2)代表人代为诉讼。

(3)判决结果对所有共同利害关系人都有效。

②举证责任倒置,是一种特殊的证明规则,即原告提出的事实主张不由其提出证据加以证明,转而由被告承担该证明事实不存在的义务,否则即推定该事实存在。

③采取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即不是从污染物转换机制、对人体的作用机制等方面直接来确定因果关系,而是从排污行为与污染危害的关系方面来推定,即存在“如果没有该行为,就不会发生该结果”的盖然性或可能性,便认为具有因果关系。

④诉讼时效的修正。

《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2、什么是环境行政诉讼?及其类型。

Pg262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环境资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PPT:环境行政相对人认为负有环境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其类型:1)、司法审查之诉:环境行政相对人认为环保部门的行为不合法或显失公平,而要求法院进行审查的诉讼。

2)、请求履行职责之诉:指行政相对人为要求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其法定职责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3)、请求行政侵权赔偿之诉: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时要求赔偿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3、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我国法律规定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方式。

Pg8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又称环境质量预断评价,是指在从事工程建设、开发行为或国家制定规划、政策和法律时,应当于计划阶段或正式实施前,就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方式: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应以听证会、论证会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4、当代环境问题的特点。

Pg51)、环境问题的全球化2)、环境问题的综合化3)、环境问题的社会化4)、环境问题的政治化5)、环境受害者与致害者的同一化6)、环境问题的高科技化5、环境资源法的特点。

Pg11①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②技术性(具有科学技术性),环境保护需要采取各种工程的技术的措施。

③公益性(社会性)环境保护的利益同全社会的利益是一致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公益性,最明显地体现了法的社会职能一面。

④世界共同性(具有一定的国际共同性),当代的环境问题已不是局部地区的问题,有的已经超越世界成为全球性问题。

污染是没有国界限制的,一国的环境污染会给别国带来危害,因此,环境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尤其是全球性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的合作与交流。

6、环境资源法的任务和目的。

Pg13目的:书上: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2)、防治环境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3)、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4)、保障人体健康5)、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PPT:《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1)一是基础的直接的目标,即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2)二是最终的发展目标,包括两个方面:①保护人群健康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任务: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7、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含义。

①协调发展原则: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简称,是指环境保护同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协调发展,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一起,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是指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应当事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发生;同时应积极治理和恢复那些不可避免的,或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障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保护社会物质财富和人体健康的限度内。

(PPT:预防为主原则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上,对已经发生的环境问题要做好治理,治理时要综合采取各种手段(即对污染的整体的、系统的、全过程的、多种环境介质的防治)。

)主要内容:①将环境资源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治理污染、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提供物质保障。

②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③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和破坏。

④对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方式。

③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是指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应当全面有效地进行规划,把开发利用与保护紧密地结合起来,为自然资源的再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预留空间,使其持续地为人类所利用。

主要内容:有计划地节约自然资源;控制环境风险;保持现有的环境品质。

④公平承担环境责任原则:是指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主体由于其各种活动,使用环境资源或对环境资源造成污染和破坏时,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补偿和恢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保护环境资源以维持生态平衡。

其核心内容为:“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

污染者付费该原则体现在:“开发者养护”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利用者补偿”原则,“主管者负责”原则。

⑤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参与解决环境问题及有关环境的立法、执法等的决策;参与环境管理,并对环境管理部门以及单位、个人与环境有关的行为进行监督。

⑥可持续发展原则: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称为可持续发展。

三方面的内容:1)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其目的是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

2)要实现发展以满足需要,但同时应当为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限制某些行为,不至于因为当代人类的发展而危害满足后代人类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基础。

3)就当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

8、什么是绿色GDP?绿色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考虑了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森林、矿产、水和海洋)与环境因素(包括生态环境、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影响之后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即将经济活动中所付出的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降级成本从GDP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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