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为规范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款业务操作,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

2.1 本规程明确了本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款对象、要求、利率、币种与交易载体、业务办理等内容和要求。

2.2 本规程适用于本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款业务的操作。

3 术语与定义

个人活期储蓄存款业务是指没有固定期限,可随时存取的一种个人活期个人业务业务。

4 职责与权限

4.1 支行柜员负责客户资料的初审、录入、查询,以及对规定操作权限内的活期个人业务业务的办理。

4.2 支行主管柜员负责客户资料的审核、保管、更改的查询,对支行柜员办理超过权限的业务进行授权。

4.3 运营管理部负责本行活期储蓄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5 政策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

6 流程图

7 风险控制要点

详情见风险库

8 流程描述

8.1 开户

8.1.1 存款对象

活期储蓄存款对象为个人。

8.1.2 要求

8.1.2.1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撤销等必须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储蓄管理条例》等有关管理规定。

8.1.2.2 活期储蓄存款开户时系统支持存折零余额起存,多存不限,由银行发给存折或卡以后凭卡折办理存取。

8.1.2.3 每季月末20日结息一次,利息并入本金起息,未到结息期销户者,利息算至销户的前一天止。

8.1.2.4 本业务开户实行实名制,新增客户信息需要预留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附申请书后;支取方式有凭证件、密码、无等类型。办理通兑业务时,支取方式必须为密码或凭证件。

8.1.2.5 办理本业务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由主管柜员进行授权。

8.1.3 利率

以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8.1.4 币种与交易载体

活期储蓄存款适用于人民币,交易载体为《丹东银行普通存折》、《丹东银行银杏卡》。

8.1.5 客户申请

开户时,客户根据需要选择个人结算账户或储蓄账户,个人结算账户可办理存现、取现、代发工资、转账业务,储蓄账户只能办理存现、取现业务。申请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客户,需在《个人客户开户申请表》上填写开户信息,再将现金及有

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存的,除提交与户名相同的有效证件外,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一并交给柜员。

8.1.6 柜员审核

柜员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审核客户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后,清点现金并审核《个人客户开户申请表》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8.1.7 交易录入及业务处理

柜员审核无误后,首先建立客户信息,录入客户信息,然后选择交易载体,录入相关要素,核对无误后,提交成功打印相关凭证。

8.2 现金存款

8.2.1 客户申请

客户凭普通存折、卡,口述存款金额申请办理现金存款业务,现金存款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是代办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8.2.2 柜员审核

客户前来办理存款业务时,柜员应清点现金,并审核普通存折或卡的真实度。

8.2.3 交易录入及业务处理

柜员审核无误后,选择存款存入交易,录入相关要素成功后,打印个人业务凭条和普通存折,个人业务凭条正联交客户签字确认后作贷方凭证,在凭条上加盖业务公章,将普通存折或卡及个人业务凭条回单交给客户。

8.3 取现

8.3.1 客户申请

由客户直接口述取款金额,并提供普通存折或卡,取款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是代办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8.3.2 柜员审核

柜员审核客户递交的普通存折或卡和取款人有效身份证件。

8.3.3 交易录入及业务处理

柜员审核普通存折或卡无误后,选择存款支取交易,刷折或刷卡后核对普通存折或卡的磁道信息,并输入交易金额等要素,交易金额5万元以上的须经主管柜员授权,提交成功打印《丹东银行个人业务凭条》普通存折,核对无误后,个人业务凭条正联交客户签字确认作借方凭证,然后在凭条上加盖业务公章,将普通存折或卡、现金及个人业务凭条回单交给客户。

8.4 转账

8.4.1 客户申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转账业务,客户须凭普通存折或卡向另一份普通存折或卡或账户办理存款转账。若转入方无折或无卡时需要填写《丹东银行个人业务凭条》背面的相关信息。

8.4.2 柜员审核

柜员审核客户递交的普通存折、卡和《丹东银行个人业务凭条》背面的信息。

8.4.3 交易录入及业务处理

柜员核对无误后,选择转账交易,输入各要素,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须经主管柜员授权,提交成功打印《丹东银行个人业务凭条》及普通存折,交客户签字确认,然后在凭条上加盖业务公章,普通存折或卡及个人业务凭条回单交给客户,转账凭证正联作记账凭证。

8.5 销户

8.5.1 客户申请

由客户直接口头说明,提交普通存折或卡。

8.5.2 柜员审核

柜员需审核客户提交的普通存折或卡的真实度。

8.5.3 交易录入及业务办理

柜员选择销户交易,刷折或刷卡读出信息,输入其他要素,核对无误后提交,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须经主管柜员授权,提交成功后打印普通存折和个人业

务凭条,个人业务凭条交客户签字确认,并加盖业务公章,回单联交给客户。个人业务凭条正联作借方凭证,普通存折及卡作剪角处理,若现金销户的,需配付现金交给客户。

8.5.4 特殊业务的办理

客户在活期储蓄业务办理中如需(存折、卡、密码)挂失、密码重置、冻结、扣划、信息修改等特殊业务时,具体执行《特殊业务管理规定》。

9检查与监督

9.1 运营管理部负责对本管理规定的可操作性、适宜性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对文件进行更改,确保文件适用。

9.2 审计部对该文件的执行情况,相关登记簿登记的完整性等进行集中检查、督促整改。

9.3 合规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对该规章制度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督促整改。

10 支持性文件

10.1外部合规文件

10.1.1 储蓄管理条例

10.1.2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10.1.3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10.1.4 大额现金管理规定

10.2内部合规文件

10.2.1 柜面业务授权管理规定

10.2.2 联网检查公民身份信息管理规定

10.2.3 反假货币管理规定

10.2.4 反洗钱管理规定

10.2.5 特殊业务管理规定

10.2.6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

11支持性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